【环保总结】宜都市环境保护局2012年度工作总结及2013年工作计划

时间:2023-05-19 13:09:01 来源:网友投稿

宜都市环境保护局2012年度工作总结及2013年工作计划201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环保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我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全市环保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2012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保总结】宜都市环境保护局2012年度工作总结及2013年工作计划,供大家参考。

【环保总结】宜都市环境保护局2012年度工作总结及2013年工作计划


宜都市环境保护局2012年度

工作总结及2013年工作计划


201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环保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我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全市环保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2012年工作目标,以节能减排为重点,以专项整治为突破口,监管与服务并举,依法行政与强化治理并重,积极推进“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工作,全力促进全市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和谐发展,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一、近两年来获得县(市)级以上荣誉、奖励

20092011年连续三年获得全省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县级排名第一、湖北省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先进集体、2009-20102010-2011年度全省环保报刊推广宣传工作先进单位、2010年度湖北省环保目标责任制考核优胜单位、2011年度环保目标责任考核先进单位、20102011年度湖北省卫生先进单位、湖北省第四批省级“绿色社区”创建工作优秀组织单位。

2010年获得宜昌市“三城联创”工作先进单位、2009-2010年度宜昌市文明单位、2010-2011年度宜昌市文明单位、20092011年连续三年获得环境监察工作和环境监测网络先进单位、2009-2011年以来分别荣获宜昌市环保目标考核先进单位、污染物总量减排、规划财务先进单位、宣传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先进单位、污染防治先进单位、环境法制和环境信访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2009-2011年宜昌市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三年行动计划终期考评结果为优秀、2011年宜昌市环境保护系统先进集体。

2010年以来分别获得宜都市效能建设一等奖、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优秀基层党组织、信访先进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2012年宜都市环保局被市纠风办授予“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优秀单位”称号。

二、2012年工作进展情况

(一)强化责任目标,推进环保“创模”

一是落实创模任务。多次召开创模联席会议,加大整改督办力度,强化整改责任落实,确保创模工作整体有序推进。

二是加强宣传发动。紧密围绕“创模”重点、难点和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介和整合社会力量,精心策划,加强宣传,进一步扩大“创模”影响力,持续提高市民对“创模”的知晓度和环境保护的满意率,积极探索“创模”群众参与机制,在全市营造浓厚的“创模”氛围。

三是抓紧资料收集。组织督促做好“创模”资料收集工作。“创模”资料收集参照《“十一五”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及其实施细则》(第六阶段)及《湖北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与管理工作规定》(鄂环委办[2009]5号)为主要依据。

四是强化齐抓共管。市“创模”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各自责任。充分发挥市“创模”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能,制订“创模”工作考核等制度,督促各地、各部门认真开展“创模”各项工作。

五是完善沟通机制。制订“创模”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积极争取各地、各部门对“创模”工作的支持和配合,互通信息,协调和督办工作进展。

六是健全考核机制。根据各责任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制订考核奖惩办法。对“创模”工作实行年度总结评比,对完成“创模”目标任务较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不按时完成“创模”目标任务和阶段性考核不达标的相关部门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因工作不力、敷衍塞责,完不成“创模”目标任务或给“创模”工作造成重大损失的部门和单位,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二)强化工作措施,推进节能减排

2012年,根据宜昌市人民政府和宜都市人民政府签订的“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和2012年度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我局制定了2012年全市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我市2012年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为:“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分别比2011年减少1.2%1.1%,二氧化硫与2011年排放总量持平,氮氧化物(不含机动车)和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1年增长不超过1%2.5%”。截至10月底,完成化学需氧量减排项目5个,完成削减量140.36吨,在2011年基础上削减1.6%;完成氨氮减排项目5个,完成削减量55.4吨,在2011年基础上削减1.8%;完成二氧化硫减排项目2个,完成削减量11370吨,在2011年基础上削减20.4%;完成氮氧化物减排项目2个,完成削减量38962011年基础上削减28.8%。2012年削减量COD73.7吨,氨氮为28.41吨。全面完成了宜昌市政府下达的2012年减排目标任务。

(三)严格项目审批,从源头控制污染

我局按照市委提出的“六个注重”、“四不原则”、“五大评价体系”要求,通过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审批办法》等环境管理法律法规,认真做到不违规、不越权审批。

一是严格总量控制,建设项目新增污染物总量必须要求明确指标,为减排把好关口。

二是完善项目科学审查机制和项目管理公众参与机制,从受理、审查、批准等各环节严格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予以纠正,直至做出不予审批的决定。

三是实行提前介入,实行项目建设环保预审制。对新上项目会同相关部门先期论证,及时提出环境污染和治理方面的建议,为决策提供参考,将环保关口前移,减少不必要的前期投入,减轻事后监督和处罚的被动局面。

四是严格依法依规审批。对所有应进行环评的项目按环评要求办理审查审批手续,严格执行环评“十不批”的原则,不违规、不越权审批。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6件、报告表46件、登记表104件。项目总投资额达到541657.8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2967.58万元,环保投资比例为11.62%。办理环境保护验收报告2件、验收监测表41件,登记卡74件。“三同时”验收项目总投资达到508381.6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6595.12万元,环保投资比例为9.165%

(四)加强环境监管,着力改善区域环境质量

一是加大饮用水源地保护力度。今年上半年组织开展了全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环保专项行动,认真清理了10个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和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的排污口,进一步规范了水源地保护区标识、标牌,保证了饮用水源地安全。

二是加强对我市放射源及射线装置的管理。完成我市放射源和射线装置的年度评估工作,同时加大现场检查力度,对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现场检查,并下达现场监察意见书;积极组织我市涉源单位操作人员到宜昌市环保局进行培训;开展了辐射安全专项检查,排查安全隐患。为湖北宏发再生资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东阳光火电厂、宜都兴发化工有限公司3家单位办理了辐射许可证。

三是重视信访、维稳工作,努力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在环境污染信访、投诉的调查处理过程中,坚持既有利于经济发展,又有利于环境保护;既要维护群众利益,又要利于化解矛盾的原则,妥善解决好各类环境污染信访、投诉案件,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2012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66件(噪声155件、废气124件、废水85件、固废2件),其中人大政协党代表议提案3件。调处污染纠纷25起,涉及农作物受损面积4248亩、经济林木240多株,污染理赔121.95万元。环境信访和污染纠纷处理率、结案率、回复率均达到100%,满意率达到99%

四是积极开展了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我局加强环境监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对重金属污染企业进行集中排查,消除污染,确保环境安全;开展“三查”活动。即查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三同时”执行率、环境违法案件结案率。进一步促进规范管理,推动环境执法上新台阶;加大环境违法案件查处力度,解决突出环境问题;高中考期间开展了“绿色环保护考行动”,成立专班,昼夜巡查,打造舒适宁静的考试休息环境,受到了广大考生和市民的好评。

五是加强环境监察工作。我市共有规模企业210多家,其中国控重点污染源9家,市重点污染源45家,按照国控重点不少于1/月、市重点不少于1/季的频次,定期、不定期检查和暗查相结合,全年共出动1500多人次,检查企业500多家次,下达监察意见书400多份,立案查处违法行为10起,罚款2.5万元。继续做好国控和市控污染源的“一源一档”工作,共对85家企业进行了建档和档案复查工作。并对2011年的企业档案进行了整理,对于不合格的及时要求企业进行增补和完善;认真开展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目前,首批8家国控企业试点工作已经通过了验收,其他家重点企业验收工作正在进行。

六是特殊时期加强环境管理,确保社会稳定。为保证重大节日期间全市环境安全,根据市政府统一安排,环境监察大队共出动100多人次对全市重点污染源企业和流域进行了环境安全的专项检查。重点对全市化工、医药、水泥、建材、选矿、电镀等行业共30多家企业进行了环境安全检查,共下达《宜都市环保局环境现场监察意见书》40余份200多条监察意见。

七是加强新建项目的环境监察。新建项目环境监察是“三同时”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和企业正常运行的保证。2012年,环境监察大队将新建项目作为环境监察的重点之一,加强了新建项目建设期间的环境监察。全年共检查新建项目20多家,提交检查报告30余份。

八是认真开展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根据《湖北省国控重点污染源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的部署和要求,我局制定了《宜都市重点污染源单位实施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工作方案》,下发《宜都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在全市重点污染源单位实施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的通知》。首批51家国控企业和市属重点汚染源企业试点工作已全面展开,国控企业己全部验收,其他40多家重点企业正在验收之中,今年8月省环境监察总队主管负责人来我市进行了检查调研,对我市的工作给予高度赞扬并要求我局及时总结经验,拟在今年底的全省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培训班上作经验交流。

(五)搞好环境监测,科学核征排污费

我局认真落实国务院《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和省政府《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按照“环保核定、地税征收、银行入库、财政统管”的总体要求,扎实开展排污费核征工作。

一是全面开展环境监测。环境监测是环境管理的“前哨”和“耳目”,对各类污染源进行环境监测,能及时掌握新老污染源的状况,是环境管理和环境执法的前提,是科学核定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排污费额的基础。1-12月,我市全年环境空气监测有效天数366天,获得有效日均值数据1098个,其中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49天(优:24天,良:325天),优良天数率为95.4%;轻微污染天数17天,占全年监测天数的4.6%。首要污染物为PM10,空气质量类别Ⅱ级,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之二级标准。 2012年上半年共收集雨水样 33个,酸雨出现频率87.9%,降水PH均值5.03。共出具环境质量监测报告12份,监测简报12份。2012年累计完成监测收入96万元(纯监测业务收入:71万元;宜昌市环科所拨监测款:10万元;财政拔上年度扣30%部分:15万元)。

二是不厌其烦抓好宣传。深入企事业单位宣传国家的排污收费政策,宣传法律法规,赢得了企事业单位对排污收费工作的理解与支持,为增收排污费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是认真开展排污申报登记。按照“全面申报、不漏一户、按期申报、不跨阶段”的要求,认真开展排污申报登记工作,确保各类污染源应报尽报。一年来,环境监察大队先后为50多家单位提供了排污申报服务,为16家单位提供了技术咨询服务,为10家单位提供了项目申报服务。通过开展环境服务,有效融洽了政企关系,确保了排污费核征工作顺利开展。

四是严格程序科学核定。按照排污收费程序,坚持据实、科学核定排污情况,足额、合理核定排污费额。今年核定排污费400万元,下达核定通知书230份,排污费实际入库355万元,补缴稽查排污费102,累计入库457万元。

(六)广泛开展宣传,提高全民环保意识

环境保护涉及方方面面,只有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环境保护氛围,环保工作才能健康地发展。一是采取多种形式加强环境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围绕世界环境日中国主题“绿色消费,你行动了吗?”,开展专项宣传活动。三是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环保宣传活动。四是开展“绿色社区”创建指导行动。五是与新闻媒体共同开展环境宣传。截止目前,在各级媒体发表稿件、信息50件。

(七)加强自然生态及农村环保,推进绿色创建工作

一是生态建设和绿色创建:自开展创建绿色学校和绿色社区以来,通过不断加强对学校、社区的指导和支持,广泛开展环保活动,提高人们的环保意识,推动了我市的环境建设。今年我市宜都一中申报了省级绿色学校,已通过了宜昌市局的初步审核;申报国家级生态乡镇1个;申报宜昌市级生态乡镇1个、生态村3个,宜昌市级生态乡镇和生态村5月份已通过了宜昌市局的验收。

二是农村环保工作:按照省环保厅关于农村环保机构能力建设的要求,完成了《湖北省农村环境保护规划》库编制上报工作,高坝洲镇宋山村土壤污染防治项目、潘家湾土家族乡吕家坳村土壤治理工程和6个村生态创建工程三个项目初步确定被纳入项目库管理;根据省环保厅和财政厅关于开展“十二五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库”的申报工作精神,及时组织编制项目库,申报项目三个,即清江流域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渔洋河综合整治项目和潘家湾村等堰塘连片整治项目;按省环保厅大力推进“两清两减”示范基地建设的要求,编制我市“两清、两减”示范基地工作方案,示范基地为天峡鲟鱼养殖示范基地和宜都市三山农贸有限责任公司云台观有机茶基地;按照省厅和宜昌要求,积极组织申报2012年度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申报工作。

(八)推进“双联双促”活动,促进农村稳定发展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奋力冲百强”主题实践活动的总体要求,按照《关于在全市开展“双联双促”活动的实施方案》通知的统一部署,我局对口联系潘家湾乡杉木坑村,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及时制定方案,组建专班,扎实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活动启动后,局工作专班与村干部开了一次见面会,与杉木坑村签订了2012年城乡互联共建协议书,为联村工作的开展打下了基础。局领导班子多次深入该村,开展帮扶工作,具体开展了“四帮”和“五访五问”活动:由局领导带队深入该村开展入户调查,分别走访了村组干部6人次、村民代表20多人次、创业致富带头人6人次、困难党员群众12人次,向他们问计问策、问寒问暖,与困难群众、致富带头人结成帮扶对子12对,为他们送去致富信息10多条;为联系村全体党员上党课1次,并于全体党员共同庆祝建党91周年;帮助改造危房14户,扶持春耕生产资金及物资(化肥)折价22000多元,与他们一起讨论制定了《杉木坑村三年发展规划》,确立了主导产业及发展目标,引进饮用水配套资金19万元,新修了一个大蓄水池,基本解决了村民吃自来水困难的问题;指导完善了基层组织建设软件资料等。

(九)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文明执法水平

我局始终围绕建立一支政治成熟、作风扎实、纪律严明、业务精通、执法文明、服务高效、勤政廉洁的环保队伍为目的,不断加强能力建设,提高环境管理水平。一是加强监察、监测能力建设。通过争取上级项目资金,配备了部分环境监察现场取证装备和对监测分析仪器进行了补充,这些设备大大提高了环境执法应急反应能力。二是强化学习培训。结合环保工作实际制定了2012年《宜都市环保局学习计划》,建立了每周定时学习制度,采取聘请环保专家进行授课、业务骨干谈体会、业务知识学习测试等形式,加强系统干部职工理论学习、环保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三是制定《环保局2012年度工作要点》,按照责任明确、目标量化、分层负责、考评到人、严格奖惩的原则,逐一细化分解到责任科室、二级单位,同时制定考核细则,坚持平时加强督查,年终严格考核兑现。四是修订各项规章制度,要求每位干部职工将其作为自己日常行为的准则,逐步实现内部管理由人管向制度管的转变。五是按照市委统一安排,按时完成了局党总支、各党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六是在2012年开展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中,我局被市纠风办授予“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优秀单位”称号。

三、存在的问题

面对新形势和新任务,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环保工作与我市“冲刺百强”的发展目标、与构建“两型”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需要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

一是环境监管能力和监管水平还不能满足污染减排形势的需要。

二是我市环保硬件设施、工作队伍与日益繁重的环保工作任务、经济社会发展对环保工作的更高要求还不相适应。

三是农村环保形势不容乐观。当前,全市农村环境污染加剧的趋势尚未彻底改变,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仍很严重,已对广大农民的生产生活和健康造成了影响,同时也对城市的发展构成了威胁。

四、2013年工作思路和打算

2013年,我们将紧紧围绕““冲刺百强”的发展目标,深入贯彻学习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全国第七次环保工作大会精神,继续推进“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工作,扎实把好环境准入关,积极开展农村环境保护,加强自身能力建设,为推动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有力的环境保障。

(一)立足本职,全程服务,继续严把环境准入关。努力实现从过去单纯注重环境问题向综合关注环境、健康、安全和社会影响转变,正确处理服务与把关、当前与长远、效率与质量、宏观与微观的“四个关系”。对市内的重大项目,提前介入、主动服务,为其开辟“绿色通道”,同时,“一条龙”进行全程监督,确保环保设施实现“三同时”。

(二)继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按照2012年环保专项行动确定的工作重点,继续深入整治重点行业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污染问题,进一步加大重点企业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清江河、渔洋河等重点流域、水域环境监管力度。继续加强环境综合治理,加大群众反映较大的污染问题的监察力度,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三)以“四城联创”为统领,大力推进“创模”工作一是完成编制《宜都市创建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及专家评审和修编工作;二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力争新建一个空气自动监测点位,保证两个以上空气监测点位,且采用空气自动监测系统;三是强化医疗废物的规范处置。四是着力提高环保自身能力,推进环境监察队伍标准化建设。

(四)切实加强自身能力建设。一是争取按照国家能力建设标准配齐环境监察、监测工作必要的设备和满足业务需求的业务用房。二是加强干部的教育培训。采取业务讲座、短期培训、考察学习等方式,加快干部的知识更新速度,完善干部知识结构。三是加强政风、行风、效能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增强服务意识,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务信息报送工作,树立环保部门新形象。

总之,2013年我局将继续立足服务全市经济发展大局,把环境保护工作融入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之中,为我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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