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范本(通用3篇)

时间:2023-08-16 16:00:02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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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范本(通用3篇)

司法局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3篇

司法局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篇1

司法局半年工作总结与司法局半年工作总结10篇汇编


司法局半年工作总结

20**年上半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在省厅、市局的关心指导下,我局全面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服务我县发展大局,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四下基层”活动,积极履职,奋发有为,全力推动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为建设闽江口金三角经济圈北冀强县做出积极贡献。现将半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认真学习实践教育活动。

自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我局积极响应,统筹规划,将集体学习与个人学习相结合,在全县司法系统上下掀起了学习实践教育活动的热潮。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有序推进活动开展。按照县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要求,我局党总支成立了以局长同志任组长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抽调专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并下设监督组,建立了党总支统一领导、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党员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为推进活动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强的领导和组织保障。

二是研究制定实施方案。通过召开总支委员会议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在反复研究并报县委督导组同意的基础上,结合我局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情况,形成了《县司法局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活动开展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方法步骤和各环节主要任务,切实将教育实践活动与司法行政工作紧密结合起来。

三是广泛发动营造活动氛围。为充分调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积极性,我局于3月20日专门召开了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进行思想发动和活动部署,全面启动我县司法行政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并在参会人员范围内完成民主评议工作,为教育实践活动的顺利开展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县委第二督导组第一副组长方建国莅临会议并作指导,县司法局党总支书记陈功锦在会上作动员讲话,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全体党员参加了会议。

四是建立挂钩联系点。结合县委“三服务”活动,建立健全领导班子成员挂钩联系点——乡,要求每位班子成员挂钩联系一个村居,并明确了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同时,责任分解“四下基层”服务工作,把全县22个乡镇分为6个片,分别由局领导班子成员挂钩联系,把联系群众工作引向深入。

五是全面落实教育实践活动。1.我局多次进行集中学习,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兰考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司法行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等相关内容,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觉悟和理论知识水平。2.精心设计学习教育方案。制定了“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的具体工作安排表,对学习、交流、征集意见等方面工作做了具体安排,确保学习教育阶段目标明确,内容充实,收效良好。3.切实提高学习教育深度。根据县委的部署和要求,向每位党员干部分发《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要求党员干部在集中学习之余认真进行自学,做好学习笔记,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

4.是不断丰富学习教育载体。在局机关走廊开设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宣传专栏、编发活动简报,大力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以及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利用视频会议系统、电教片等多种载体开展学习教育活动,4月8日,还组织全体党员参观“力量之源胜利之本——党的群众路线与作风建设》”主题展,提高党员联系群众的历史认识,把党的群众路线理论送入基层、深入人心。

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为民优势,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一)大调解格局进一步提升

20**年上半年,我局继续巩固完善零报告、重大疑难矛盾纠纷个案呈报、工作情况通报、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督办、责任追究、定期窗口接待等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增强相关部门之间在化解矛盾纠纷上的协调配合,进一步加强了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

今年以来,我县公调对接2起,调解成功2起;
检调对接9起,调解成功9起;
信调对接1起,调解成功1起。调解的案件社会反应良好,我县“大调解”格局进一步提升。

(二)调解机构建设进一步加强

上半年,我局继续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调解机构建设进一步。继续做好各乡、村(居)、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行业性调委会建设。继续巩固完善了县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和县国土资源局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

同时,在重大活动、节假日期间及日常工作中,充分发挥广大人民调解员贴近群众、熟悉情况的优势,深入基层村居、社区,扎实地进行拉网式排查,及时发现各种矛盾纠纷,做到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尽力做到纠纷早发现、原因早查明、情况早控制、早化解。截止到5月份,全县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约770起,其中县级人民调解中心调解排查矛盾纠纷109起(含医患纠纷3起),调处成功109起(含医患纠纷3起),调处成功率100%;
同时,各基层司法所积极作为,防止群体性上访事件4件。

尤其在五一期间,我县突发两起医患事件,县中医院和晓澳卫生院分别发生两起患者死亡的医患纠纷,而这两起案件都导致了患者家属与医院的激烈冲突,挂横幅、摆灵堂、拒绝将尸体移出医院及聚众堵门哭闹的过激行为,种种医闹手段给院方和前来就诊的患者带来困扰,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医疗秩序,造成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我局接案后立刻启动紧急预案,全体干部员工放弃休假,医患调解处置中心调解员快速到岗,兵分多路赶赴现场进行调解。在司法局上下齐心,不眠不休的努力之下,仅历经十天时间,就将两起影响甚大的医患矛盾调解成功,为建设“平安”作出积极贡献。

三、积极发挥法律援助亲民优势,维护群众合法利益。

充分发挥行业管理职能,积极提升全县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的水平和质量,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一)法律援助工作。法律援助服务坚持以执政为民、服务百姓为出发点,全面开展各项法律援助业务,使更多的弱势群体享有法律援助服务,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半年来,法律援助中心及“12348”法律服务专线共解答和接待法律咨询140人次。全县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30件,其中:刑事案件36件,民事案件292件,行政案件2件;
受援人336人。

今年初,县法律援助中心与安凯边防派出所经过多次实地调研,投资十几万元在安凯乡后才湾鲍鱼养殖基地选址建设海上法律援助工作站暨海上警务室。这是省首家在海上作业区设立的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双方派遣干警和法律工作者驻点值班。站点辖区海域总面积150平方公里,有海上养殖户900余户、20**余亩海上鲍鱼养殖渔排,海上从业人员达3000余人,其中外来务工人员近20**人。法律援助站面积达110平方米,设置了群众接待室、受理室、调解室、档案室和休息室等功能区,整合了法制宣传、法律援助、司法调解、司法救助、治安管理等职责,完善了办公制度,添置了办公设备,改善了办公环境,初步形成了“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新机制,使海上法律援助工作和社会治安管理工作相互衔接、有机结合,是社会管理的创新之举。截至目前,海上法律援助站共接受法律咨询1000余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12件,受援人数达200余人次。

(二)律师工作。在巩固做好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代理民行诉讼和担任刑事辩护等业务的基础上,积极拓展新的法律服务渠道,同时热心公益,认真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积极参与县委、县政府信访接待及疑难矛盾纠纷的调处。

(三)公证工作。公证服务继续秉着“维护公证,恪守诚信”的原则,认真办理各类公证,共办理各类公证9926件,其中国内民事类办证数1267件,涉外类办证数8415件,涉台类办证数234件,解答法律咨询800人次。同时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积极为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服务。并及时出具了公证书,为安抚灾民,稳定民心提供了公证法律保障,为维护我县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上半年,我局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基层法律服务管理,促进了基层法律服务的健康发展。全县基层法律服务围绕乡镇基层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提供法律服务。

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开展,落实刑释解教无缝对接。

一是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开展。社区矫正监控指挥中心运用GPS定位系统实时查看社矫人员活动轨迹。严格要求每个社区矫正人员应随身携带定位手机并保持开机状态,及时接听抽查电话、接收通知短信。指挥中心工作人员每天按照8%的比例对全县在矫人员进行抽查定位,并随机拨打70名左右矫正人员定位手机核实其身份,对发现关机、人机分离、长时间无人接听等异常情况,由指挥中心向所辖司法所发出预警,要求司法所组织查找人员并限时反馈。我局在县委政法委的召集下,与公、检、法部门召开社区矫正联席工作会议,密切加强多部门之间的沟通配合。与县检察院社区矫正检察官办公室协作,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人员的监管,防止脱漏管现象的发生,确保我县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公正进行。同时进一步加强与我县人民法院刑庭、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社区中队及出入境管理处的沟通协作,增强执法透明度,不断提高社区矫正执法能力和水平。

各基层司法所承担着社区矫正人员日常的具体监管工作。各所发挥地域优势,结合新的监管要求,将电子监管与社区矫正相关考核规定相结合,通过组织集中学习、社区服务等形式对在矫人员进行思想教育、犯罪行为矫正。举行庄重的入矫宣告仪式,组织参加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活动,打扫烈士陵园、接受爱国主义教育,学习党的十八大报告等,形式多样的矫正活动提升了矫正质量,实现了社区矫正监控管理的信息化和有效化。截止目前,全县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2353人,累计解除矫正1445人,在册908人。今年以来受理审前、假释社会调查160份,办理变更居住地30人,因违法社区矫正监管规定受警告12人次。

二是刑释解教实现无缝对接。积极发掘并整合社会资源,不断创新社会管理,认真落实“监所、司法、基地、社区、家庭”五位一体安置帮教工作要求,努力发挥安置帮教利民优势,保障安置帮教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效提升安置帮教效果。

为加强安置帮教基地制度建设,县司法局在工作实践中建立完善安置帮教“五项工作机制”,充分保障安置帮教工作落到实处。我局积极发掘并整合社会资源,着力推进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建设,规范基地管理,使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工作能够有效、无缝对接。目前,我县成立了5个安置就业基地,共安置20名社区矫正及刑释解教人员。今年我县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267人,已安置259名,列入帮教267名,安置率达97%,帮教率为100%,无重新违法犯罪发生。

同时,为加强安置帮教对象的管理服务工作,我县不断扩大充实社区矫正司法协理员和安置帮教司法协理员队伍,目前我县社区矫正司法协理员55名,安置帮教司法协理员40名。此外,我县不断提高司法协理员的工资待遇,司法协理员工资从最初的1200元提高到20**元,除了办理医保、社保外,还为他们每人办理了住房公积金。为提高专职社会工作者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我局每年专门组织一到两次的业务培训,不断提升他们的业务素质。

五、法制宣传阵地不断拓展,科学服务社会发展。

一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形式多样。在普法阵地建设方面,巩固并及时更新传统的跨街横幅、宣传栏、橱窗、展板、普法讲座、普法网、宣传车、普法考试等普法阵地。积极组织律师和法律宣讲员开展送法下乡活动,现场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律宣传。聘请专业人员录制平安建设法律宣传磁带,平安宣传车通过方言、普通话两种形式常年在街道、村居进行宣传。制作签字笔、纸巾、购物袋、普法日等小物件广泛进行法律宣传。组织全县干部参加普法考试。探索利用手机短信、LED电子显示屏、法治文化公园等载体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在重要节日,我局都向市民发送普法短信,并且定期向社区矫正人员发送监管规定、法律常识、心理健康等内容的温馨提示短信。在一些公共场所的LED电子显示屏上,重点宣传平安建设、消防安全等知识内容。大力推动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创新普法载体。截止到上半年,我局已累计举办法制讲座60场,开展大型主题宣传和专题法制宣传活动39场,开展“法律六进”经验交流会10场。

二是法治建设工作成效显著。在积极开展“六五”普法教育的同时,大力加强依法治理工程。积极申报省、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在重点抓“法律六进”的同时,在我县30多个“民主法治示范村”、“人民调解先进村居”新设法制宣传栏。同时要求各乡镇在每个村居设立法制宣传栏,并将其作为各乡镇法制宣传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新建法制宣传教育基地1个,不断拓宽法治文化宣传覆盖面,形成了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强势推进氛围。

六、加大投入促进规范,司法业务水平全面提升。

加大人力、物力的投入,是我县司法行政业务发展、队伍壮大的必然要求。

一是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我局狠抓队伍建设,积极创建学习型机关,努力提高全局干警政治理论素质和业务素质,培养造就一支业务精、高素质的司法行政干警队伍,以推动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有效开展。努力打造一支行为规范、纪律严明、作风过硬、服务优质的司法行政队伍,提升我县司法行政队伍的整体形象。同时,我局努力加强人员配备。我局本着用足用活编制的原则,大力补充更新基层司法助理员。今年来,招录本科以上司法助理员5名,4月份,县委又为我局增加配备5名副科级所长,使我县副科级司法所长配备率得以巩固与提高。目前,全县22个司法所至少各有5人以上工作人员,其中大专以上学历占80%,还有5名司法干警正在攻读研究生学历。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素质得到明显提高,队伍充满生机和活力。

二是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方面。我局为全县22个基层司法所建设争取省市补助资金到位440万元。县财政及时给予每个司法所补助10万元。全县22个司法所均建设了较高标准的办公用房,业务用房面积均达180平方米以上,更新配备了新的办公设施,为司法干警创造了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截止6月份,我县已有9个司法所完成规范化建设,下半年将争取其余司法所全部完成规范化建设目标,竭力推动我县司法行政基层建设再上新台阶。

三是司法局业务用房方面。我局新业务用房主体工程已于去年年底完工。今年,业务用房工程已经进入内部装修阶段,我局已与相关单位接洽联系,进行业务用房电梯、网络和固定电话线路的安装,并对消防设施进行验收。同时,我局还抓紧对于业务用房各个功能室的分布规划,督促相关建设公司出台装修方案和效果图等。目前,业务用房建设进度正在稳步推进,预计将与今年年底前全部竣工。

上半年我县的司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我们还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基层司法所人员素质水平还应进一步提高、工作主动性、创造性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经费保障还需加强;
基层调解人员政治业务素质还不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发展的需要等情况依然存在,这些问题需要逐步予以解决。下一阶段,我们将继续深入落实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立足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创新形式,丰富载体,实现司法行政工作新的突破。


司法局半年工作总结10篇

第一篇:司法局上半年综治工作总结

一、提高思想认识,明确综治工作职责

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始终高度重视,在工作中坚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并把综治工作作为两个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实抓好。年初,我局结合工作实际情况,提出了工作要求,制定了计划,层层落实,真抓实管。在工作的开展中,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领导全局工作人员齐心协力,共同努力,确保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

(一)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建立健全了全县矛盾纠纷调处网络,把好矛盾纠纷预防关口。每月深入各村、组、企事业单位以及工程建设区域内排查矛盾纠纷,建立台帐,按照“定领导、定人员、定方案、定时间”的“四定”原则,落实责任,逐一化解。开展“三案攻坚”活动,突破化解一批“积案、老案、难案”,为党政分忧,为群众解难,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上半年,全县共排查、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79件,调解成功271件,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2件6人,防止群体性上访事件11件123人。

(二)深入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一是抓学习教育,全面提高队伍素质。利用举办培训班、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等形式,强化司法所人员业务知识学习,提升他们的综合素质。二是抓活动开展,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建立健全了司法所的各项管理制度,规范了工作程序、业务考核、人员培训、所务管理,使司法所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司法所建设进一步规范化。

三、全面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推动法治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六五”普法工作全面开展。根据今年普法工作的任务特点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以全面推进“六五”普法工作为出发点,制定印发了《20**年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细化了任务、措施,量化了指标,明确了标准,确保了各项工作任务在有所遵循的情况下,有组织、有计划、有目的地落到了实处。

(二)深入法制宣传,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一是深入宣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精神,围绕《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20**年)》,加强党内法规的宣传普及。二是在全县公民中重点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婚姻法》、《旅游法》、《省法律援助条例》等“四法一条例”。三是以“三送”、“六个一”、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联合其他相关部门在全县14个乡镇广泛开展了常用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如开展了春节送法下乡活动、全县招工大会法律咨询活动、“三八”妇女维权周宣传活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宣传月法律咨询活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税法》宣传活动以及《土地管理法》宣传活动等。

四、强化宗旨观念,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积极作用

(一)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努力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一是制定和完善了多项便民服务措施,畅通了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安排律师工作日轮流坐班,实行解答法律咨询、申请受理、审批指派一站式服务,进一步提升了法援便民服务窗口形象。二是强化了法律援助工作站规范化建设。及时对14个乡镇法援工作站及县总工会、妇联、团县委、信访局、残联、看守所等20个法援工作站的人员进行了调整,同时在教育局、计生委、交警大队、人社局、工业园管委会等单位部门新设立53个工作站。并在全县各村(居)组建了5至10人的法援明白人队伍,通过他们将法律援助知识宣传到各家各户,引导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三是依据相关规定,适当放宽了我县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家庭人均收入高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低于上年度城乡人均收入的困难群众,根据案情纳入受援人范围;
并将残疾人、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低保户、农村二女结扎户和独生子女户等列为了重点援助对象,简化申请程序,优先受理;
还将司法鉴定和公证事项列入了我县法律援助范围,让更多的困难群众享受到了法律援助服务。四是加强了与公检法等部门的紧密联系,建立了刑事法律援助联席会制度。提高了刑事法援案件补贴标准,按不同阶段进行补贴,充分发挥县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的作用,建立了法援律师轮流坐班制度,加大了刑事法律援助的办案力度。五是通过采取因案制宜、全程跟踪、疑难会诊等措施,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六是拓展宣传载体,通过发送手机信息公示法律援助咨询热线“8538005”、印制法援宣传年历、印制法律援助服务手册、举办法律援助及相关维权知识讲座、在《手机报》开辟法律援助专栏、在网开通法律援助版块、在电视台《一线关注》做法律援助专访节目等形式,扩大了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截止5月31日,全县已受理法援案件68件,其中刑事8件,民事60件,受援人数84人。

(二)推进公证质量管理,提高公证的公信力和影响力。一是规范办证程序,严格按申请-受理-审查-出证-归档的程序操作,不管公证事项多么简单,都不准随意简化程序,重大复杂的公证事项,一般由两名公证员共同办理。二是强化检查,严格把好公证质量关。严格按照省、市规定,定期开展公证质量自查和检查活动。公证员办理的公证事项,由主任审批,主任申办的公证事项,由公证员审批,疑难的公证事项,由处务会讨论审批.通过回访当事人,自查、互查等途径检查公证质量,及时纠正有瑕疵公证文书和存在的公证质量问题,严格规范执业活动。经过不断的自查和检查,公证人员的质量意识不断提高,杜绝了错假证的出现。三是强化服务,开展便民利民活动。开设便民服务窗口,为困难群众开通绿色通道,积极为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上门办理公证事务。加强与法律援助中心的合作,针对经济困难的群众,予以减免公证费用,使群众真正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截止目前,我处共办理公证事项113件,其中国内86件,涉外21件,涉台6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9件,为当事人减免费用共计三千多元。

(三)规范内部管理制度,提升律师工作实效。建立和完善了内部各项管理制度,继续加强业务公开透明机制,要求律师事务所将服务内容上墙公示,做到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公开,律师基本情况公开,收费标准和收费规则公开,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公开,投诉渠道公开,诚信等级公开,公示率达100%。强化了律师参与社会管理的职能,提高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工作水平,为政府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建议,促进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
积极参与县领导与县直部门(单位)领导联合接访,安排律师到信访局参加接访,及时为信访人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
积极参与县里的重点工程、征地拆迁等中心工作,当好县委县政府的法律参谋。上半年律师事务所共担任19家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办理民事、经济、行政案件107件、刑事案件15件,法律文书53件,解答法律咨询850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9件。

(四)实施诚信档案管理,提高法律服务水平。建立了法律服务机构及其执业人员诚信档案,做到了建档率100%。我局首次建立了法律服务机构及其执业人员诚信档案,把各机构及其执业人员基本情况、变更记录、投诉处理结果分别诚信档案,并将诚信考核等级向社会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加大了投诉查处力度。对群众投诉的法律服务机构及其执业人员的问题有专门的投诉处理登记表,建立了违纪违规查处机制。今年上半年,共查处对律师的投诉1件,对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投诉1件,基本做到件件有记录、件件有调查、件件有回复,因服务到位,查处及时,当事人较满意。

五、进一步规范管理,推进特殊人群社会管理创新

(一)人性化管理刑释解教人员,推动刑释解教人员顺利回归社会。一是不断摸索和创新,建立了“有人接、有人帮、有人管、有人扶”的“四有”工作机制,夯实我县安置帮教工作基础。今年1-6月,我县有刑释解戒人员30人(刑满释放30人,无解戒人员),无缝对接率为100%、帮教率为100%、安置率为100%。二是针对刑释解教人员普遍存在的“怕家庭责怪,怕社会歧视,怕知情人揭丑,怕安置无门”的“四怕”心理,探索建设刑释解教人员这一特殊人群安置帮教衔接管控体系,强化“三延伸”即:向监狱和劳教所延伸、向社会延伸、向服刑人员家庭延伸,对安置帮教对象的教育帮扶工作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三是我局积极与人社、工商、税务、银行实施‘1+5’创业模式,利用安置帮教政策,通力合作为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刑释解教人员提供政策和资金扶持,扶持他们自食其力。四是成立了局长信箱,帮助服刑人员诉讼困难,及时帮助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及时排忧解难。如3月24日,局长黄振华收到监狱服刑人员赖某的一封信。帮助其找到了杳无音信的女儿,同时通过书信、远程视频会见的形式使父女俩取得了联系。又如3月27日,我们收到服刑人员邹某的来信。我们和民政、教育部门及乡政府进行沟通,帮助他女儿办理了低保,并给予了临时救助。我局也伸出援助之手,决定每年从办公经费中安排一千元钱帮助其女儿读书。前不久,局党组成员同志带领工作人员专门走访慰问了邹某的父亲和女儿。

(二)规范化管理社区服刑人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的交接,坚持“见人见档”,做到“人档齐全”。档案内容严格按“社区服刑人员资料目录”逐一建档,对矫正对象进行档案、日常和信息平台“三位一体”的管理体系。二是突出个性化矫正方案设计,对社区矫正人员有针对性地制定矫正措施并根据改造情况适时进行调整,做到区别对待,因人施矫,对症下药,提高教育矫正的针对性和矫正质量。三是根据社区服刑人员奖惩考核的有关规定和社区服刑人员矫正期间的表现,司法所对每一名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实行“严管,普管,宽管”分级管理,重点加强对严管级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做到情况明、思路清、个案矫正措施针对性强。四是加强重大节日、重大事件、重点时段的监管。五是全县建立了十五个社区矫正工作站,根据省厅的要求全面架设主线光缆到各个工作站,施行了网上审批,网上管理的高科技管理体系。当前,我县现有在矫人员为67人,其中缓刑60人,假释7人。GPS已定位人员60人,其中五人年龄超过65周岁,另一人为间歇性精神病患者,还有一人正在办理。由于监管措施得力,无一人重新犯罪。

第二篇:司法局公律股半年工作总结

公律股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上级文件精神,积极探索法律服务行业发展规律,引导全县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忠实履行法律职责,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20**年上半年,公证处共办理公证事项113件,其中国内86件,涉外21件,涉台6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9件,为当事人减免费用共计三千多元;律师事务所办理民事、经济、行政案件107件、刑事案件15件,法律文书53件,解答法律咨询850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9件,还担任19家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为弱势群体提供免费法律咨询。

一、认真抓好规范化建设,提升队伍整体形象

(一)完善制度建设。

建立和完善了内部各项管理制度,继续加强业务公开透明机制,要求律师事务所须将服务内容上墙公示,做到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公开,律师基本情况公开,收费标准和收费规则公开,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公开,投诉渠道公开,诚信等级公开,公示率达100%。

(二)、以诚信建设为主线,提升法律服务的公信力和影响力

一是建立法律服务机构及其执业人员诚信档案,做到了建档率100%。我局首次建立了法律服务机构及其执业人员诚信档案,把各机构及其执业人员基本情况、变更记录、投诉处理结果分别诚信档案,并将诚信考核等级向社会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二是加大投诉查处力度。对群众投诉的法律服务机构及其执业人员的问题有专门的投诉处理登记表,建立了违纪违规查处机制。今年上半年,共查处对律师的投诉1件,对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投诉1件,基本做到件件有记录、件件有调查、件件有回复,因服务到位,查处及时,当事人较满意。

二、围绕中心积极主动服务重点、热点和难点

1、充分发挥公证工作在预防社会矛盾和纠纷中的特殊作用,依法办理涉及廉租房摇号分配、公租住房分配等涉及群体性问题和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切实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2、充分发挥律师服务于当地政府拆迁安置,招商引资等工作,安排律师参与“县委书记大接访”活动,努力当好领导法律参谋,协助领导化解社会矛盾,做到“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

三、强化服务,开展便民利民活动

1、公证处开设便民服务窗口,为困难群众开通绿色通道,积极为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上门办理公证事务。加强与法律援助中心的合作,针对经济困难的群众,予以减免公证费用,使群众真正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

2、目前我县法律援助人员不足,律师事务所主动承担了县内相当的数量的法律援助服务任务,以周到细致的服务和饱满的热情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法律帮助,当事人非常满意。

第三篇:律师事务所上半年工作总结

20**年上半年,我所在上级领导的指导帮助下,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贯彻落实中央工作会议精神,一方面提高认识、着眼全局,大力加强律师党建工作,另一方面立足本职、优化服务,做好“保增长、促发展、保稳定、服务民生”专项法律服务活动,各项工作均取得成效。

一、全面拓展了各项业务,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一定经济效益。

20**年上半年,律师事务所在县司法局领导下不断拓展业务。代理的民事、刑事案件稳步上升。我们所在办案过程中不单为经济利益。而是着眼于化解社会矛盾,对一些可以调解息诉的案件,尽量调解。对一些当事人自认为道理,但从法律上却没有道理的案件,耐心做工作,劝当事人息诉止讼。对一些可能引发群体事件或越级上访的案件,我们所一经发现,及时向局领导汇报,并耐心做当事人的工作。20**年上半年,我所律师共同努力,全面开拓了各项业务,其中担任19家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办理民事、经济、行政案件107件、刑事案件15件,法律文书53件,解答法律咨询850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9件。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律师业务素质。

律师作为服务行业,自身业务素质的提高是服务质量的保证。一年多来,本所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组织业务学习,不断更新知识,努力提高各律师的业务水平和办案技能,确保法律服务质量;
通过采取统一收案、统一收费、统一归档制度和重大疑难案件讨论制度,充分发挥了团队作用;
通过端正态度、树立新风等活动,提高了律师在群众中的形象。

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多年来我所一直能践行服务大局的理念,以促进当地经济建设为中心,处理好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自觉地把法律服务工作纳入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为维一方稳定、保一方平安发挥律师应有的作用。今年具体所做工作如下:

1、开展律师走基层、联群众、促发展活动。

组织律师深入农村、社区、企业进行矛盾纠纷大排查,开展“送法下乡”、发放法制宣传资料、印发“法律服务连心卡”、走访慰问困难户等活动,充分发挥律师工作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中的作用。积极参与和配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不断提高律师在法律事务工作中的社会影响力和社会公信力,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2、安排律师参与“县委书记大接访”活动。

根据县司法局、县信访局的安排,我所一如既往地安排律师参与“县委书记大接访”活动。在活动中努力当好领导法律参谋,协助领导化解社会矛盾,做到“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

3、主动承担县内大部分法律援助义务。

由于我县目前法律援助机构的法律服务援助人员不足,我所主动承担起县内相当的法律援助服务任务,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案件从未因无经济效益而推辞,同样以周到的服务和饱满的热情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法律帮助。我所一直把做好对群众的法律援助工作,特别是对做好弱势群体法律援助工作作为“三送”活动的具体体现。我所在对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和解答当事人咨询过程中,耐心细致,专业周到,做到了全部免费咨询,当事人非常满意。20**年上半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9件。

第四篇:法律援助工作20**年上半年总结

20**年上半年,我县法律援助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全面贯彻实施《省法律援助条例》,尽最大努力满足贫困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赢得了广大群众对法律援助的信任和满意。截止5月31日,已受理法援案件68件(其中:刑事案件8件,民事案件60件),受援人数84人,基本达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

上半年,我们按照年初工作计划,着力抓了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规范化建设,提升法律援助管理和服务水平

1、进一步提升了法援便民服务窗口形象。制定和完善了多项便民服务措施,畅通了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安排律师工作日轮流坐班,实行解答法律咨询、申请受理、审批指派一站式服务。

2、强化了法律援助工作站规范化建设。鉴于人事变动及工作需要,及时对14个乡镇法援工作站及县总工会、妇联、团县委、信访局、残联、看守所等20个法援工作站的人员进行了调整,同时在教育局、计生委、交警大队、人社局、工业园管委会等单位部门新设立53个工作站。并在全县各村(居)组建了5至10人的法援明白人队伍,其中确定了一名担任村(居)联系点的联络员,并将有计划地对他们进行培训训,通过他们将法律援助知识宣传到各家各户,引导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逐步将他们培育成为法律援助的宣传员、信息员、调解员。

3、继续完善两个“数据库”,提高了法援工作效率和质量。一个是“法援对象数据库”。各乡镇法援工作站对本辖区的低保户、五保户、特困户、残疾人、孤儿、60岁以上老人等6类人群名册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
另一个是“法援人员数据库”。法援中心及时充实法援人员名录,并对个别年度考核不称职的法律服务人员暂停指派。通过两个数据库,提高了审查受理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增强法律援助指派工作的透明度。

二、扩大服务范围,增加法律援助案件数量

1、降低门槛,拓宽法律援助范围。依据相关规定,适当放宽了我县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家庭人均收入高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低于上年度城乡人均收入的困难群众,根据案情纳入受援人范围;
并将残疾人、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低保户、农村二女结扎户和独生子女户等列为了重点援助对象,简化申请程序,优先受理;
还将司法鉴定和公证事项列入了我县法律援助范围,让更多的困难群众享受到了法律援助服务。

2、加大刑事法律援助的办案力度。加强了与公检法等部门的紧密联系,建立了刑事法律援助联席会制度,专门召开由公安机关、检察院、人民法院、司法局以及律师参加的会议,研究建立与公检法机关的协调配合机制,会上明确刑事法援工作的流程,规定了法援中心、律师和办案单位的职责,统一了涉及刑事法律援助的法律文书,明确法援中心对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各阶段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权限。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顺利开展打好基础。

为激发律师办理刑事案件的积极性,确保刑事法援案件质量,我县提高了刑事法援案件补贴标准,按不同阶段进行补贴,为同一受援人提供刑事辩护同时代理附带民事诉讼的,增加补贴20%。

充分发挥县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的作用,建立了法援律师轮流坐班制度,在看守所每月的家属接待日,安排律师坐诊:一是受理在押人员的法律援助申请,二是为在押人员和家属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三、采取多项措施,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

一是因案制宜。法援中心把常见的法律援助案件分门别类,针对劳动争议、人身损害赔偿、婚姻家庭等援助案件,分别指派相关办案经验丰富的律师或法律服务工作者承办案件,确保援助案件质量。

二是全程跟踪。在指派案件时,向当事人发放《意见反馈表》,并登记当事人的联系电话。在办案过程中与办案律师或法律工作者保持联系,了解办案进度及质量,在案件办结后,主动与当事人取得联系,征求当事人对援助案件的满意度。针对刑事案件当事人联系较为困难,采取查看卷宗、旁听庭审过程、向办案人员书面征求意见的方式确保案件质量,并将回访情况记入承办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个人诚信考核档案。

三是疑难会诊。针对一些复杂疑难案件,我们坚持集体讨论制度,从案件受理、审查、指派、办理各个环节进行认真讨论分析,确定援助方案。并将这类案件指派给从业经验丰富的律师办理,这样一来,当事人满意,案件质量也得到保证。

四、拓展宣传载体,扩大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

一是开通我县法律援助咨询热线“8538005”,通过发送手机信息等各种途径,向公众广而告之。如今,群众只要有法律问题,就会拨打这个电话来咨询,打造出了我县法律援助服务民生的品牌。

二是投群众所好,依群众所需,在新年来临之际印制万份法援宣传年历,散发到各家各户。同时针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妇女等特殊人群分别印制法律援助服务手册1万册,以供不同群体维权所需。结合“3.8”“3.15”“6.1”等节日,开展了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并举办法律援助及相关维权知识讲座6期。在群众相对集中的村(社区)播放法援宣传片8场次,现场解答群众咨询1000多人次。

三是借助电视、网络、手机报等不同媒体,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在《手机报》开辟法律援助专栏,着力宣传法律援助及法律知识、法援典型案件、法律援助工作动态等;
在网开通了法律援助版块,集宣传和互动并存;
在电视台《一线关注》做了一期法律援助专访节目。

第五篇:司法鉴定所上半年工作总结

在县局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20**年上半年,各项工作已逐步走向正规,鉴定工作已稳步开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司法公正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一、主要工作小结

(一)、积极开展司法鉴定业务

半年来,我们坚持在省司法厅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执业务,截20**年6月21日止,已完成法医业务(免费)咨询120多人次、法医伤痕摄影90多张、伤检2例、伤残鉴定18例(含20**年11月20日-20**年12月30日4例)。其中17例检验、鉴定被基层调解组织及司法审判机关采用,另3例进入重新鉴定程序,2例由重新鉴定的司法鉴定机构维持,1例尚未作出重新鉴定。没有出现出具虚假鉴定和超业务范围执业的行为,没有出现无正当理由拒绝鉴定委托、无乱收费、无吃、拿、卡、要等不良行为,维护了被鉴定人的合法权益,为基层调解组织和审判机关提供了法医学科学依据。

(二)、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宗旨,热情为当事人服务。

今年上半年,司法鉴定人积极参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牢固树立司法鉴定为民、便民理念,热情为当事人提供咨询、检验、鉴定等司法技术服务。不管是下班后的业余时间,还是节假日,只要是当事人电话联系,鉴定人员对当事人的业务咨询都能做到有问必答、对来访的当事人热情接待。特别是对有困难的当事人,鉴定人员都能做到体贴、关心、并做到上门服务。如住在东山镇偏远山区群英的村民黄学海交通事故损害评残一案,伤者已成植物人状态,家庭经济十分困难。为了使受害人能得到及时的司法鉴定,为调解和诉讼提供证据,我所主动派鉴定人员到被鉴定人家中进行法医检验,并主动提出为被鉴定人提供司法鉴定援助。被鉴定人家属十分感动,也受到了当地群众的好评。

二、存在的问题

由于歇业两年多,对司法鉴定工作的开展造成了一定的不良影响。今年上半年,法医学检验虽然比去年增加了一倍,但也只区区2例。因此,鉴定领域有待拓展,鉴定业务有待拓宽。要通过各种方式大力宣传司法鉴定工作,通过多方努力进一步拓展鉴定鉴定项目。

第六篇:司法局上半年基层工作总结

今年上半年,基层工作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主线,以开展五好司法所创建活动为载体,全面规范人民调解、司法所建设工作,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现将半年工作小结如下:

一、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

建立健全了全县矛盾纠纷调处网络,把好矛盾纠纷预防关口。每月深入各村、组、企事业单位以及工程建设区域内排查矛盾纠纷,建立台帐,按照“定领导、定人员、定方案、定时间”的“四定”原则,落实责任,逐一化解;
开展“三案攻坚”活动,突破化解一批“积案、老案、难案”,为党政分忧,为群众解难,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上半年,全县共排查、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79件,调解成功271件,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2件6人,防止群体性上访事件11件123人。

二、着力抓好人民调工作

全县现有人民调解委员会173个,其中乡镇调委会14个,村居调委会139个,行业调委会20个;
全县现有调解人员1519人。目前规范化乡镇调解委员会达到100%,规范化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达到80%。全县各乡镇调委会今年上半年,共排查纠纷91次,预防纠纷55件,调处疑难纠纷179起,制作调解协议书127件。

三、深入推进“五好”司法所规范建设

1、抓学习教育,全面提高队伍素质。深入学习贯彻上级文件精粹,通过学习,干部职工增强了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了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利用举办培训班、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等形式组织学习,强化业务知识学习,提升司法所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素质。

2、抓活动开展,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建立健全和规范了各司法所各项制度建设。一是工作程序规范。规范化司法所和“五好司法所”考评标准,从司法所工作职责、业务范围、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形象标准上逐一进行了规范;
统一制定了司法所工作职责、司法所长岗位职责、司法助理员岗位职责、司法所例会制度、学习制度、培训制度、司法所业务用车管理制度、矛盾纠纷排查分析报告等制度;
统一设计制作了民间纠纷受理、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普法依法治理、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等多种表、簿、卡、册,规范了司法所工作报表、数据统计、业务台账等档案管理。二是业务考核规范。建立了“五好司法所”创建和队伍建设考核评估机制。三是人员培训规范。加大对司法所长、司法助理员、人民调解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四是所务管理规范。普遍实行了所务公开,自觉接群众自监督,建立了司法所岗位目标责任、定期学习例会、信息报告、统计台账和档案管理等工作制度,构建起用制度管人管事的司法所工作管理体制。

第七篇:司法局上半年安置帮教工作总结

半年来,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以预防和减少刑释解戒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为根本目的,努力创新工作机制、转变工作理念、动员多方力量、整合各方资源,建设“4321”金子塔式帮教工程,“四有”机制打基础,三个方向拓延伸,两项帮扶传真情,突出一个重点,走出了一条具有特色的安置帮教工作模式,使我县安置帮教工作再创新台阶。

一、基本情况

五年内我县共有刑释解教人员245人(其中刑满释放233人,解教12人)。20**年1-6月,我县有刑释解戒人员30人(刑满释放30人,无解戒人员);
无缝对接率为100%、帮教率为100%、安置率为100%。

二、主要工作方式

采用“四有”工作机制,从四个方面夯实安置帮教工作基础。

打实安置帮教工作基础,是提升该项工作的首要前提。我局在安置帮教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不断总结,不断摸索和创新,建立“四有”工作机制,四个方面夯实我县安置帮教工作基础。“四有”工作机制的主要内容是“有人接、有人帮、有人管、有人扶”。

有人接,是我省安置帮教工作的特色,也是一项有效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的有效措施。从实行接送制度以来,我县服刑人员都能够接送回家并得到妥善安置,让很多刚出监所感到迷茫的刑释解戒人员重新找到了目标和方向,有效地减少了刑释解戒人员重新违法犯罪。在无缝对接工作中,我们通过两个迅速,一个建立,一个确保的“2+1+1”模式,迅速通知预释放人员家属,迅速反馈接送信息,建立预释放人员帮扶和接送小组,落实所长责任制,确保刑释解戒人员有人接,简捷并高效完成无缝对接任务。截止目前,我县无缝对接率达到了100%。

有人帮,是除了保障未就业刑释解戒人员最低生活保障以外,还把解决刑释解戒人员的实际困难放在安置帮教工作的首位。刑释解戒人员回归社会之初,往住思想情绪不稳定,自控能力差,在生产和工作中容易遇到各种困难和问题,如果缺乏必要的管理、监督、帮助和教育,一些人仍然有可能重新违法犯罪,走上邪路。为此,我们建立健全了刑释解戒人员实地走访制度,近距离了解他们在生产生活上的难处,以问题为导向,协调各部门做到能帮尽帮,能援尽援。

有人管,是定期对刑释解戒人员进行实地走访,随时掌握释解戒人员的心理和身体健康状况,同时制定个性化心理辅导方案,开展个案式的心理矫正和心理咨询。在县社区矫正监管中心开通了“心之桥”心理咨询热线,随时接听心理咨询电话。

除此之外,针对一部分未成年刑释解戒人员和未成年服刑人员子女,喜欢上网聊天吐露思想的特点,我们在日常教育中开辟网上交流平台,借助QQ、MSN等网络交流工具,开展有针对性的思想交流。

有人扶,是除了通过教育和劳动保障等部门牵头,多渠道为刑释解戒人员创造就业条件和机会,县司法局还创造了“就业信息月报”的短信就业引导模式。县司法局通过建立未就业人员月台账,在九一人才网,客家网,网等多渠道收集就业岗位,以台账为依托,以岗位为引导,以短信为媒介,信息化引导刑释解戒人员重新就业。“手机短信获就业”的工作模式一年以来,已经有15人被用人单位面试,其中11人被用人单位当场录用。

夯实基础,站好脚跟,三个方向创新安置帮教工作。

县司法局针对刑释解教人员普遍存在的“怕家庭责怪,怕社会歧视,怕知情人揭丑,怕安置无门”的“四怕”心理,探索建设刑释解教人员这一特殊人群安置帮教衔接管控体系,强化“三延伸”即:向监狱和劳教所延伸、向社会延伸、向服刑人员家庭延伸,对安置帮教对象的教育帮扶工作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向监狱和劳教所延伸。县司法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探索以人为本的人性化帮教模式,积极联合女子、等监狱对本县籍服刑人员开展视屏会见活动,提前介入安置帮教工作,配合监所做好服刑在教人员思想改造工作,加强与服刑在教人员的感情沟通,给服刑在教人员出监所后的安置帮教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向社会延伸,整合社会力量。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后,受社会的综合影响比较大,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县司法局对“三无人员”、刑释解教后仍恶习难改人员、现实表现中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人员逐个制定帮教计划,联合派出所、村居(社区)干部、志愿者、工青妇实行“多帮一”重点帮教。对服刑、劳教期间态度较为积极,回归社会后,能积极配合安置帮教工作,实行村居(社区)干部和志愿者“二帮一”帮教。对服刑、劳教期间认罪态度好,多次被评为积极分子,减刑幅度在原判刑期1/3以上的,回归社会后,能自觉遵纪守法的人员,实行村居(社区)干部“一帮一”帮教。“多帮一”“二帮一”“一帮一”三种形式的帮教,不仅对刑释解戒人员采取了有效的帮扶措施,而且让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了安置帮教工作中来,让社会各界进一步了解和接纳刑释解戒人员。

向服刑人员家庭延伸。在过去的工作中我们发现,服刑人员家庭中的家庭矛盾,远远比一般家庭多几倍。原本不幸的家庭,可能会因为家庭成员的缺失,让一些亲人用冷漠或者暴力来弥补亲情的缺失。面对这样的情况,县司法局联合公安、民政、学校、基层司法所、乡(镇)综治委以村委会等部门共同建立服刑人员家庭困难矛盾化解机制,定期走访,明确以“发现——甄别——诊断——处置——反馈”等5个方面的排解方法步骤及时化解服刑人员家庭在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化解家庭矛盾。

为进一步化解服刑人员家庭矛盾,县司法局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开通了省远程帮教会见系统,系统不仅仅为群众提供了便利,也为服刑人员与亲人多了一份沟通的桥梁。

两项帮扶传真情,两个重点上台阶。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县安置帮教工作,对的发展和稳定做贡献,我们对两项帮扶进行了重点开展。

为帮助刑释解教人员自主创业,让其顺利融入社会,县司法局积极与人社、工商、税务、银行实施‘1+5’创业模式,利用安置帮教政策,加上五个部门通力合作为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刑释解教人员提供政策和资金扶持,扶持他们自食其力。

未成年人中有一部分特殊人群,他们就是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由于父亲或母亲的违法犯罪,这些正处于花季的孩子过早地承受了他们本不该承受也难以承受的东西,影响着他们的健康成长。为此,为了进一步帮助这些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我县成立了局长信箱,帮助服刑人员诉讼困难,及时帮助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及时排忧解难。

坚持人性化帮扶,突出一个重点。

在过去的工作中,我们发现安置帮教工作必须坚持人性化帮扶,才能进一步把握好此项工作的正确方向,更进一步做好特殊人群的管控工作。通过“人性化”的管理监督体系,刑释人员返回社会后,能亲身感受到政府对他们人文关怀,使他们尽早地步入和融入社会,预防降低刑释人员重新犯罪,为社会传递正能量。

第八篇:社区矫正工作上半年工作总结

县社区矫正工作在上级综治委和市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和县委政法委领导高度重视、精心部署下,以“衔接好,监管好,引导好”为目标,以提高矫正质量为核心,以降低社区矫正人员的重新犯罪率为“首要标准”,扎实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平安。

一、基本情况

自20**年试行社区矫正工作以来,我县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下面简称矫正对象)130人,已解矫人员61人,现有在矫人员为67人,其中缓刑60人,假释7人。GPS已定位人员60人,其中五人年龄超过65周岁,另一人为间歇性精神病患者,还有一人正在办理。由于监管措施得力,无一人重新犯罪。

一、主要做法

一、健全组织网络,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领导,调整了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同志担任,成员由县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公安分局、司法局、财政局、民政局、劳动保障局、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明确各单位各部门之间的分工协作关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具体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日常开展。各乡镇也随换届调整了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和社区矫正工作站。以确保社区矫正工作顺利开展。

二、进一步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

1、充分发挥社区矫正监管中心作用。20**年12月成立社区矫正监管中心以来,我们一直注重加强中心建设,充分发挥中心作用。一是落实好中心人员。今年来,我们按照赣市政法字[20**]8号文件,积极向县委、县政府和县委政法委报告,争取支持,落实了从公、检、法抽调的人员与原单位工作脱钩。二是明确职能,搞好分工。司法行政人员负责组织协调社区矫正措施的落实;
法院工作人员负责有关法律文书的传递,督促引导社区矫正人员按时报到,办理依法奖惩和到期宣告解除矫正;
公安局工作人员负责对不服矫正人员提出警告,会同派出所对可能重新违法犯罪人员进行管控,对脱管、漏管人员查找下落并负责追逃,参与定期巡查,保持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威慑。三是落实“六统一”制度,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

2、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的交接,坚持“见人见档”,做到“人档齐全”。进一步强化对社区服刑人员档案的规范化管理,各社区矫正工作站严格实行一人一档,档案内容严格按“社区服刑人员资料目录”逐一建档,对矫正对象进行档案、日常和信息平台“三位一体”的管理体系。

3、突出个性化矫正方案设计。根据社区服刑人员的犯罪性质、家庭经济情况、认罪悔过的程度、家庭人员对其犯罪及被惩处的态度、预测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可能性等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矫正措施并根据改造情况适时进行调整,做到区别对待,因人施矫,对症下药,提高教育矫正的针对性和矫正质量。

4、加强对重点人员的管理。根据社区服刑人员奖惩考核的有关规定和社区服刑人员矫正期间的表现,司法所对每一名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实行“严管,普管,宽管”分级管理,重点加强对严管级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做到情况明、思路清、个案矫正措施针对性强。

5、加强重大节日、重大事件、重点时段的监管。我们主要是突出人文关怀、体现“以人为本”理念。在日常监管工作中,我们特别注重对社区服刑人员的走访,及时了解他们的家庭状况和思想表现,做到思想教育从严,生活关心到位。

6、创新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管手段。利用网络、手机、移动传媒等现代信息技术,建设社区矫正数据库与GPS定位系统一体化的综合管理平台,形成了全省连通、信息共享的动态监管体系,提高监管效率和质量。全县建立了十五个社区矫正工作站,根据省厅的要求全面架设主线光缆到各个工作站,施行了网上审批,网上管理的高科技管理体系。

7、落实了社区矫正工作经费保障制度。县委县政府对社区矫正工作经费由财政实行了全额保障,并为社区矫正机构配备了警用车辆,保证了矫正机构基本办公设施的投入和逐步完善。

(三)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社区矫正人员法律法规知识学习

进一步拓宽宣传推介渠道,创新宣传推介方式,细化宣传推介内容。充分利用电视台、网络、报刊、专栏等媒体,采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宣传月”、“社区矫正大家谈”、“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解答等不同的方式方法,加强社区矫正人员法律知识学习提高社区矫正人员的法律意识,提高社会对社区矫正的认知度。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使全社会认识到社区矫正是国家刑罚执行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刑罚执行方式文明化、人性化的重要表现,对于提高罪犯教育改造质量,促其顺利回归和融入社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四)加强日常学习,提升工作水平

社区矫正工作,是司法行政工作中一项全新的工作,需要不断学习,打好基础。我们一方面积极学习好各级有关社区矫正的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
另一方面,积极加强日常学习,如《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常用法律法规和《刑法修正案》中关于社区矫正工作的相关规定以及谈话技巧、个案矫正、心理疏导等常用业务知识等,同时还加强与兄弟单位的联系,互通信息,交流经验。努力拓宽工作思路,探索行之有效的新方法,使我们的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三、存在的问题

(一)工作力量不足,人员素质有待提高。司法所是基层从事社区矫正的工作主体,但从司法所的设置、人员配备、编制现状看,都存在问题。同时,司法所人员很少能单一从事社区矫正工作,往往兼职了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法律援助、信访民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任务。因此,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显得捉襟见肘、力不从心。社会矫正工作志愿者参与者少,来源渠道窄,难以满足社区矫正工作的需要。而且绝大多数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尤其是那些社区(村)干部和社会志愿者,法律、社会学、心理学等矫正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欠缺,没有接触过刑罚的执行工作,缺乏管理矫正对象的实践经验,难以适应多样化的矫正工作。

(二)对社区矫正工作的宣传力度不够,导致社会上有不少误解和疑虑。社区矫正工作作为一种非监禁的刑罚执行方式,虽然我县已经作了大量的有关社区矫正的宣传工作,但是仍有相当一部分社区群众对社区矫正工作认识比较肤浅,部分数群众对接受社区矫正的犯罪人存在防范、冷漠、歧视心理。甚至有些社区矫正人员自身缺乏罪犯身份意识,以为假释、缓刑就万事大吉了,对矫正工作消极应付。

第九篇:上半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

20**年上半年,我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市法县办的具体指导下,落实县经济工作会议和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基层、服务科学发展,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大力推进“法律六进”活动,为构建和谐平安,促进我县社会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半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六五”普法工作全面开展

根据今年普法工作的任务特点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以全面推进“六五”普法工作为出发点,制定印发了《20**年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细化了任务、措施,量化了指标,明确了标准,确保了各项工作任务在有所遵循的情况下,有组织、有计划、有目的地落到了实处。

二、深入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建设和谐幸福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1、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精神,围绕《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20**年)》,加强党内法规的宣传普及,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党的十八大关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新目标,以新的思维、方式和精神状态,推进依法治县工作不断创新发展。

2、突出宪法的宣传教育。把宪法教育作为党员干部教育的重要内容,树立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自觉意识。在中小学开展了“宪法进课堂”活动,组织了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法制宣传志愿者等为中小学生讲一堂宪法课。

3、根据省市法宣办的部署,今年在全县公民中重点普及“四法一条例”。即:《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婚姻法》、《旅游法》、《省法律援助条例》。县法宣办积极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并通过采取法制讲座、举办培训等方式开展宣传教育,确保今年学法内容的全面落实。

4、践行群众路线,以“三送”、“六个一”等活动为载体,加强基层法制宣传教育

结合县委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以“三送”、“六个一”等活动为载体在全县14个乡镇广泛开展了常用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受到群众好评。如:司法局开展了春节送法下乡活动、在全县招工大会上开展法律咨询活动、“三八”妇女维权周宣传活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宣传月法律咨询活动、等。工商局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组织成员大为在县茗馨广场、乡镇圩场广泛开展消法宣传;
县妇联开展“3.8”妇女维权宣传活动,税务、国土等部门也分别开展了相应的“税法”、“土地管理法”等宣传活动。“三送干部”上户时将法律知识也作为宣传重点,将法律知识送到百姓家中。在半年来,全县共发放涉及征地拆迁、婚姻家庭、教育医疗等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领域的宣传资料8万余份。

5、根据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等不同重点普法对象的特点开展学法用法活动,以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带动和促进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

半年来,我县的“六五”普法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从总体上看与“六五”普法规划要求和县人大的决议精神还有一定差距,还存在很多问题和困难:

(1)部分单位领导对普法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工作开展不平衡。

(2)个别乡镇和行政执法单位只强调专业法的学习,忽视宪法和基本法律知识的学习,影响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法律素质。

第十篇:公证处2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二0一四年上半年,我处根据年初市县的工作目标及公证处的工作思路,全处人员精诚团结,齐心协力,努力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截止6月23日,我处共办理公证事项113件,其中国内86件,涉外21件,涉台6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9件,为当事人减免费用共计三千多元。

一、狠抓政治业务学习,努力提高公证队伍的整体素质

一是全处人员积极参加了县局组织的党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每名党员公证人员认真做好读书笔记,撰写心得体会,把集中学习和专题讨论结合起来,运用灵活多样、务实管用的方法,丰富学习教育方式,增强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效性。并通过学习,查找差距,明确方向,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二是根据上级的要求,组织全体公证人员积极投身以加强公信力建设为重点的公证行风建设的活动中,认真学习了中国公证协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以公信力建设为重点的公证行风建设的意见》和《公证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了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自觉性,提高了质量意识,执业风险意识。三是在搞好政治学习的同时,不间断业务学习,加强与兄弟县市公证处的联系,互相切磋业务,交流工作经验。

二、规范办证程序,努力提高公证质量

提高公证质量一直是我们努力的方向,为确保每一件公证不出差错,我们从规范办证程序着手,严格按申请-受理-审查-出证-归档的程序操作,不管公证事项多么简单,都不准随意简化程序,重大复杂的公证事项,一般由两名公证员共同办理。

三、以诚信建设为主线,提高公证的公信力和影响力

一是强化检查,严格把好公证质量关。公证质量和信誉是公证事业的生命线,拓展公证业务,必经以确保公证质量为前提。只有公证质量过硬,公证信誉才有所保障,公证事业才能健康良性发展。我处严格按照省、市规定,定期开展公证质量自查和检查活动。公证员办理的公证事项,由主任审批,主任申办的公证事项,由公证员审批,疑难的公证事项,由处务会讨论审批.通过回访当事人,自查、互查等途径检查公证质量,及时纠正有瑕疵公证文书和存在的公证质量问题,严格规范执业活动。经过不断的自查和检查,公证人员的质量意识不断提高,杜绝了错假证的出现。二是强化服务,开展便民利民活动。开设便民服务窗口,为困难群众开通绿色通道,积极为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上门办理公证事务。加强与法律援助中心的合作,针对经济困难的群众,予以减免公证费用,使群众真正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

四、以公证宣传为载体,提高公众的公证意识

一方面我处与县司法局宣传股密切配合,利用法制宣传日、法律圩场为契机,利用广播、电视、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多样、通俗易懂的方式,向群众广泛宣传公证法律知识。另一方面以司法所作为宣传公证和获取公证信息的载体,努力为农业、农村和农民提供公证法律服务。

半年来,我处公证人员立足于公证执业特点和优势,依法办理涉及廉租房摇号分配、公租住房分配等涉及群体性问题和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充分发挥公证工作在预防社会矛盾和纠纷中的特殊作用,切实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司法局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篇2

县司法局2019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上半年,我县司法行政工作以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及中央、区、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落实县委政府中心工作、重点工作为核心,以深化司法行政工作改革为重点,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主动作为,扎实工作,不断开创全县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重点工作推进及完成情况

(一)紧盯考核重点主动出击完成目标。一是争项目争资金工作完成过半。按照县委、政府2019年完成200万元争项目争资金要求,我局已向自治区司法厅争取资金为139万元,向XX市司法局争取的社区矫正中心建设费100万元正在协调争取中。二是招商引资任务圆满完成。按照县委、政府完成500万元招商引资任务的要求,我局对接招商引资项目4个,开工3个,重点完成浙江红木家具城500万元项目(德胜金盛家居城)。三是法治政府建设有序推进。今年以来,我局共承办行政诉讼案件40件,承办县人民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5件。经XX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审理驳回3件(暖泉园区拆迁),经高院审理裁决败诉3起(习岗镇拆迁),驳回2件,其余正在审理中;
审查县人民政府合法性文件15件,协议(合同)4件,开展了全县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培训工作。

(二)盘活法律资源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一是起草《XXXX县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从加快平台建设(实体、网络、热线)、优化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提高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等三个方面12项任务着手,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经费保障、强化协调配合、开展宣传引导等四个方面的保障措施,力争实现到2020年建成覆盖城乡、门类齐全、保障有力、管理规范、运行高效、惠及全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目标。二是继续从标志标识、办公场所布局、服务岗位设置、办公设施配置、人员配备等方面入手,夯实完善现有的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现已建成1个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7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76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实现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同时,积极推行“互联网+法律服务”,群众可通过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网络平台与乡镇(街道)司法所、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县调解中心视频,线上寻求法律服务和法律咨询。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累计接待群众咨询743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82件(其中刑事案件159件,民事案件123件),现已结案145件。三是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积极协商工业园区召开律师座谈会主动为园区服务,截止目前辖区共有15名律师为县域20家企业担任法律顾问,涉及医药、房地产开发、供热、物业、工贸、农副产品等领域、累计草拟、审签各类合同近百份,为企业管理层、管理人员、员工代表、企业工会、劳务经纪人等开展法治培训4次,宣传劳动合同法、职务犯罪、保密协议等相关法律知识宣讲。

(三)落实“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全区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制定了《XXXX县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定时间、定任务、定责任、定目标,按照任务表,对标对表,进一步强化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在交警队、信访局、法院德胜法庭、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等设立17个行业专业调委会,各乡镇、村、社区均设立调委会,在维护XXXX县社会稳定、平安XXXX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县人民调解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7个乡镇调委会和76个村居调委会安装政法云广电视频会议,全面实现线上、线下双向调解,彻底打通人民调解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开展调解行为规范化整治。对2013年-2018年2441件人民调解案卷全部进行梳理、清查,对核查出的33本重点调解案卷,针对案卷当事人是否有犯罪前科与XXXX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衔接配合,再次进行梳理核查,经局扫黑办研判小组分析研判,将2条相关线索上报县扫黑办。灵活运用全面排查、重点排查、专项排查三种方式,全面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及时建立工作台账,逐一明确化解责任、化解时限,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四张网”作用,最大程度地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上半年,各级各类调委会共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112次,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23件,调处成功307件,调处成功率达95%,防止群体性上访7件47人,未发生“民转刑”案件。

(四)创新监管模式强化措施提升成效。坚持不漏一人,深摸全排做到在矫人员“全覆盖”,对在矫的200名社区服刑人员充分运用微信实时定位、视频、GPS(手机、腕带)定位、人脸识别、指纹签到等信息技术手段,随时掌控社区服刑人员的行踪去向;
坚持不失一环,严格制度做到执法环节“全覆盖”。不断规范审前调查评估、交付接收、监督管理、收监执行、审批及惩处等环节。通过严格监管,使得各项执法工作环环相扣、规范有序,从流程上织密社区矫正维稳网络,确保社区服刑人员不脱管失控。高标准建设我县社区矫正信息指挥中心,认真把握建设的重要内容,规范职能定位、规范工作职责、规范功能设置、规范力量配备、规范装备设施,切实发挥好XXXX县社区矫正信息指挥中心交付接收、信息采集、矫正宣告、监督管理、教育矫正等矫正执行职能,夯实社区矫正工作基础,全面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水平。截止目前,我局累计接收社区矫服刑人员1331人,累计解除社区服刑人员1121人,在矫200人(其中缓刑195人),假释4人,暂予监外执行1人。截止目前无脱管、漏管、虚管现象发生。

(五)落实普法责任有序推进“七五普法”。一是抓重点,普法宣传持续发力。结合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重点工作,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创建文明城市、优化营商环境、干部法律知识培训列入年度普法工作重点,制定印发了《贯彻落实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法治宣传教育专项行动方案》、《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充分发挥普法主管部门职责,督促各单位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开展了6·5环境保护宣传周、3·8 妇女维权周,3·15消费者维权、4·5国家安全日等主题宣传活动。二是抓“十进”,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依托一村一社区一法律顾问活动,结合新时代农民(市民)讲习所,大力开展了法律进农村、进社区活动,大力宣传了宪法为核心的刑法、民法、劳动法、环境保护法、婚姻家庭法、XX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群众的法制意识和法治观念。三是抓阵地,法治文化建设显成效。利用“XXXX司法”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工作动态、法律法规、典型案例等内容71条。我局在原有法治文化主题公园的基础上,增加了“中国梦 法治路”的宣传长廊,进一步提高和拓宽群众学法成效。

(六)狠抓队伍建设突出党建政治引领。夯实组织建设基础,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规范组织生活,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党日”。坚持把党建制度建设贯穿于服务党员群众的每一个环节,力求形成用制度激励、靠制度管理、按制度办事的长效机制。严格党内基本制度,认真落实“三强十一严”工程,同时,结合司法局工作实际重新修订印发《XXXX县司法局党支部学习制度(试行)》等多项制度,有计划地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参加党内政治生活。召开党组中心理论组学习7次,交流讨论会4次,党建知识测试4次,党员大会6次,党课1次,召开主题党日6次。

二、工作落实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一些指导性文件得不到落实。我局按照县委、政府领导的批示,依据《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落实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一村一居一法律顾问意见》等文件,起草了贯彻落实我县的文件及我们根据目前工作需要提交县人民政府常务会审议的XXXX县行政诉讼管理办法等文件,一直未得到重视、解决,至今未上会研究。

二是社区服刑人员监管得不到有效加强。我县接收社区服刑人员达到200名(酒驾罪行为三个月服刑期,服刑较短),每年常态在册监管210人左右,在册监管刑满释放人员680名。目前局机关有2名工作人员,司法厅派驻警察3名,7个司法所所长兼管,因工作量大,人员少,无法实现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教育、回访、信息录入等工作。2016年,国家司法部、财政部、人社部、民政部联合发文强调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加强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的监管服务,2016年自治区党委,自治区司法厅、财政厅、人社厅、民政厅及XX市相继下发文件,要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加强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的监管服务。我局先后多次给县人民政府请示与禁毒工作一个模式,通过政府购买10-15名协管员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一直得不到解决。

三是人民调解员队伍不稳定。目前,全县配置的33名专职调解员只发放2000元的生活补助费,没有给缴纳“五险一金”,光凭2000元生活补助无法稳定调解员队伍。再加上去年以来,XX市司法局将调解案卷的种类、调解额度调高标准后,将大量的对接案卷积压在县区,致使司法厅每年划拨给三区两县一市的以案定补资金无法发放(2019年1季度XX市三区两县一市发放自治区预拨的人民调解以案定补资金仅为5.22万元),造成自治区预拨的资金留置在账面,致使调解员拿不到以案定补资金,打击了调解员的积极性。

四是公证处步履艰难。XXXX县公证处是全区唯一一个自收自支单位(5名公证员,包括2名正式事业编制人员,3名工作人员)。多年来,正式编制人员工资、福利等一直是自收自支,2018年因乱发补助被巡察,给予负责人党政纪处分。后我局对公证处人员工资的发放进行了规范(自收自支单位工资、福利如何发?人社局、财政局一直不给明确答复),造成公证员工资低于全区公证员工资,受聘的3名公证员已有离职打算,主任韦爱民6月退休后,XXXX县公证处只有1名公证员(在编)工作,将无法开展。

三、今后工作思路

一是加强社区服刑人员及刑满释放释放人员的监管,确保社区服刑人员及刑满释放人员重新犯罪有下降的趋势。

二是积极协调自治区全面依法治区办公室,就如何推进我县依法治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多谋、多思,出实招。

三是加强法治XXXX建设,配强人员,细化分工,为县政府分忧。加大对全县各单位、乡镇的法治政府建设的指导力度。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试工作,确保更多的行政执法人员取得行政执法资格,参与到法治政府建设中,同时加大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工作,确保行政执法人员规范、依法执法。

四是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让调解员在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积极作用。

五是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建机制上下功夫。

司法局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篇3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20xx年以来的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帮助指导和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紧紧围绕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认真履行司法行政职能,突出在履职能、强宣传、重防控、抓调处、维民权、保稳定上下功夫,在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素质上下功夫,司法行政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为保障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第一道防线”作用。

一、20xx年以来司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

(一)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民众守法护法能力。一是按照法律“六进”的要求,采取送法下乡、进村讲法、送法进校园、送法进企业、学生带法回家、法制宣传中心户组织学法、法制文艺演出等多种不同形式开展全县普法教育;
二是围绕县委政府中心任务,深入雄壁矿区开展制止和打击私挖滥采法制宣传,深入荣海新区开展征地拆迁法制宣传,与县委政法委联合开展综治维稳宣传月活动;
三是以举办法制讲座、发放宣传资料、巡回广播、咨询解答加强对群众生产生活中经常适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四是把法制宣传教育与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结合起来,在调处解决社会矛盾纠纷中宣传法律,讲解法理,普及法律,从源头上做好矛盾纠纷的预防控制工作;
五是以综治维稳、工商、妇联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联合组织深入乡(镇)集市加强对“三八”妇女维权、“3.15”维权和专业法、部门法的宣传普及,围绕全国“两会”召开、春耕生产和市政工程建设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在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当中开展入户讲法、集中学法活动;
六是结合校园周边环境安全工作,积极深入各中小学校开展法制宣传讲座和安全知识教育,与政法各部门和教育部门密切配合,有针对性地开展送法进校园和“学生带法回家”活动,教师、家长和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明显增强,各种不安定因素从源头上得到及时预防和有效遏制。20xx年以来,共发放各类法制宣传资料14万余份、法律法规书籍2万余册、出专栏板报674期、举办法律知识讲座76场次、培训辅导农村调解员、法制辅导员、法制宣传员和法制中心户53期,到学校上法制课28场,解答法律咨询4000余人次,举办法制宣传文艺演出45场次,组织村民开展学法活动56场次,全县受教育人数达20余万人次。

(二)认真履行司法行政职能,抓好“三项重点工作”。今年以来,师宗县司法局立足司法行政职能,以“三项重点工作”为抓手,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助推,重心下移、警力下沉,突出在深入上下功夫,做到问题在基层解决,工作在一线落实,各种不稳定不和谐因素在萌芽状态消化,司法行政维稳防线屏障进一步筑牢。

突出社会矛盾化解,抓好人民调解工作。一是抓好法制宣传教育,营造群众“崇尚法律”的公平正义理念。“以法律六进”为载体,采取送法下乡、进村讲法、散发资料、咨询解答等多种形式传授讲解法律知识,以“法制宣传中心户”和农村法制文艺宣传队为农村普法阵地,采取中心户组织学法、讲解农村常用法律法规、查阅法律条文、剖析案件法理、互动讲授伦理道德和演出农村法制文艺歌舞戏剧等形式普及法律知识,教育引导农村群众自觉学法用法守法,依法合理表达利益诉求。二是提升人民调解文化氛围,营造群众“崇尚道德”的仁和礼让精神。在巩固原有人民调解文化氛围的基础上,立足团结、和睦、友善、互信为根本出发点,提升包装民间民俗传统文化,大力弘扬孔孟之道、儒家思想、伦理道德、礼敬谦和的古朴之风,增进广大民众之间互信、包容、礼让的做人之本,积极营造尚和、尚礼、尚善的良好社会风气,通过深化包装人民调解文化,诚为本,防为先,以心换心,减少诉讼,从“法、德、理、情”方面预防遏制矛盾纠纷的发生。三是落实人民调解防控机制,营造司法行政干警和人民调解员“在岗有责”的敬业奉献意识。因地制宜,坚持和落实社会矛盾纠纷集中统一排查、信息联络反馈、领导接待、凝难复杂纠纷联合调处、已调矛盾纠纷回访反馈和责任倒查追究等矛盾纠纷防控调处长效机制,充分调动了司法行政干警和基层人民调解员的主观能动性和工作积极性,激发了调解工作活力,社会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在基层得到有效化解。四是坚持调解优先原则,营造部门“联动对接”的协作调处观念。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联系基层、贴近群众、信息灵通、方便快捷的优势,摸排清查和梳理掌握各地矛盾纠纷信息情报,积极做好矛盾纠纷的预防预测和排查调处工作;
实行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联动对接,建立人民调解协议履行和诉前民事纠纷调处机制,开展人民调解进驻法庭联合办案,由人民法院委托人民调解组织在立案庭、中心法庭庭前调解和法庭诉讼调解工作中参与调解;
实行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联调对接,开展人民调解进驻公安派出所、土地、林业等相关部门工作,人民调解组织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办案,现场办公,以机制联动应对处理各种行政争议,解决处理因山林、土地、资源争执、劳动用工、企

业改制等引发的矛盾纠纷;
实行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三调对接,对涉及葬坟、边界、工业建设、征地拆迁等容易引发社会热点难点的复杂疑难纠纷,县、乡、村、组四级联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调对接,整合调解力量,以“四级联动”“三调对接”处理化解各种复杂疑难社会热点问题。同时注重加强与接边地区的密切协作与互动沟通,掌控接边地区的矛盾纠纷苗头和社会稳定动向,定期不定期互通矛盾纠纷信息情报,双方协作联动调处化解接边矛盾纠纷。20xx年以来,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受理调处各类社会矛盾纠纷4969件,调处成功4906件,调处成功率达98.7%。防止民间纠纷引发刑事案件27件220人次,防止群体性械斗48件1092人次,防止集众上访36件4036人次,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16件28人次。

突出社会管理创新,抓好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立足不同刑释解教人员和不同社区矫正对象的具体情况,坚持教育为主、预防为主、管控为主的原则,防患于未然。一是集中开展政策法律辅导学习。以乡(镇)为单位,以举办学习班、邀请律师讲课、安排矫治管控对象转化较好且无不良记录对象现身说教等方式加强法律法规讲解辅导、思想道德教育和人生观、价值观剖析,引导社会重点管控对象自觉学法,顺利回归社会,不再重新违法犯罪;
二是实行不定期走访摸底排查。采取入户回访、调查走访、进村巡访等不同形式对重点帮教管控对象进行排查梳理,对外出情况、近期思想表现、心理变化和活动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及时发现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帮教管控方案,从源头上预防,从苗头上控制,防患于未然;
三是引导家属做好监督管控。与帮教管控对象家属建立电话联系、外出报告、动向监控和心理监测分析制度,由管控对象家属定期不定期向司法所汇报其近期的思想表现和活动情况,做到情况随时掌握,活动随时受到管控;
四是与村(社)基层组织联动跟踪。加强与帮教管控对象所在地基层组织的联络沟通,由所在地基层组织进行巡查防控,实行动态监控和静态观察,做到随时发现情况,联合互动跟踪做好思想教育和法律讲解,坚决从根本上预防出现重新违法犯罪;
五是多种形式开展帮教活动。建立县、乡、村帮教组织联合互动帮教、村(社)与家庭协同帮教、定期开展心理矫正和法律辅导帮教制度。其一是从思想上帮教,坚持定期回访和面对面谈话教育制度,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从思想上引导启发,循序渐进,努力使社会重点管控对象从内心深处认识自己的错误,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顺利回归社会,重新做人。其二是从心理上帮教,教育引导重点管控对象克服怕被别人歧视的心理压力,对他们进行心理疏导和心态矫正,树立重新面对生活、面对亲人朋友的勇气和信心。其三是从生产生活上帮教,对一些家庭经济条件不好,生活确有困难的矫治管控对象,积极主动与民政、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尽最大努力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当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六是加强帮教管控对象动态管理。建立完善帮教管控对象台帐表册,录入微机管理,对帮教矫治管控当中发现的问题记录在册,对问题突出、有不良动向的重点管控对象及时调整个人帮教管控方案,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做好心理疏导、法律讲解和跟踪巡查等管控措施,实行重点对象结对帮教转化。今年以来,全县在册社区矫正对象244人,接收刑释解教人员33人,全部实行了安置帮教和教育矫治管控,没有出现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的情况。

突出公正廉洁执法,抓好公证律师、法律援助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一是加强学习,提升素质。有重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公证律师、法律援助队伍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学习《公证法》、《律师法》、《法律援助条例》、《云南省法律援助条例》和新近颁布出台以及执业执法活动中经常适用法律法规的学习,学习司法解释、执业执法程序和相关业务,履职能力和执业执法水平显著提升;
二是加强教育,规范执法。采取学习教育、警示教育、抽查卷宗、案件评查、回访当事人等不同形式经常性有针对性地加强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对服务态度、履职行为、廉洁自律适时进行跟踪督查,执业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
三是严格执法,依法维权。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讲求事实,讲求证据,认真审查核实,做到有依有据,不编不倚,公正执法,依法保障和维护法律尊严,保障社会公平正义;
四是畅通渠道,接受监督。为保障和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县司法局开通了举报电话,设立了举报信箱,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干警办证办案的投诉举报,同时定期不定期对卷宗进行抽查,对当事人进行回访,坚决从源头上杜绝各种不廉洁行为的发生。20xx年以来,公证处办理各类公证337件,律师事务所办理案件48件,法律援助机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5件,基层法律服务组织担任法律顾问83家,代理民事诉讼54件,代理非诉讼事务8件,调解民间纠纷77件,办理见证1件,代写法律文书60份,解答法律咨询3580人次。在执业执法和办证办案过程中,未接到群众投诉举报的情况,未发现有司法行政干警、公证律师队伍、法律援助队伍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违纪违规和不廉洁的行为。

(四)结合岗位实际,加强自身建设。为提升全县司法行政干警的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顺利开展,真心真情为民排扰解难办实事,确保司法行政维稳保障职能显著发挥。师宗县司法局联系实际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一是坚持理论中心学习组学习制度,每周一由政工股和办公室组织全体司法行政干警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要指示、工作部署以及相关文件精神,理论学习与中心工作、岗位职能相结合,股室之间展开讨论,分析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安排部署本周工作。二是采取讲座、辅导等形式对新近颁布出台和工作中经常适用法律法规的学习,今年以来重点加强了对《道路交通安全法》、《云南省法律援助条例》、《人民调解法》的辅导学习。三是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事项、重点工作事前广泛征求意见,集思广益,集体研究决定,民主科学决策,做到小事通气商量,大事严格按程序集体讨论决定,同时放手放权发挥班子成员和股室中层干部的主观能动性,具体工作由股室负责同志与分管领导研究办理,需要提请会议研究决定事项由股室负责同志与分管领导研究提出具体意见报主要领导开会讨论。四是加强履职监督制约,从源头预防滋生腐败。其一是加强财物管理,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和局长一支笔审批制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资金管理政策,专款专用;
其二是加强廉政建设,以廉政讲座、法规法纪和警示教育的形式,剖析典型案例,讲解政策法规,做到警钟常敲,防微杜渐;
其三是加强对执业执法和办证办案等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的检查和抽查,对薄弱环节进行重点预防,对特殊岗位和窗口单位开展经常性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执业执法纪律教育,防患于未然;
其四是设置举报信箱、开设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五是实行工作目标责任制和督查督办制度,定期不定期对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和情况分析通报,加强对具体工作的督促落实,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二、存在的问题

(一)司法行政队伍人员编制不足,存在一人一所和一人多岗的情况,现有的人员编制与实际工作需要不相应,不同程度影响和制约着司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社区矫正工作缺乏经费,工作开展难度大。

(三)基层司法所缺乏办案经费。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抓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一是结合师宗实际,调查研究,科学制定“六五”普法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抓好20xx年国家公职人员年度普法考试工作;
二是以“法律六进”为载体,采取多种不同形式开展送法下乡、进村讲法、印发宣传资料、咨询解答、学生带法回家等系列活动,教育引导群众自觉学法用法守法,不断增强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制化管理水平;
三是紧扣“法治文化建设”,抓好民主法治示范村和法制宣传中心户建设,以示范村和和中心户为载体,推进广大民众自觉学法用法,充分发挥文化宣传中心户作用,把文化宣传中心户与法制宣传教育有机融合起来,在群众中编撰演出具有地方乡土气息又有法制宣传元素的民族歌舞、戏曲和民间舞蹈,易教于乐把法律法规传输到千家万户;
四是结合农业农村工作、城市建设发展、资源优化配置、农村赡老养老、食品安全健康、生态环境保护、道路交通安全、侵权责任维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进行广泛宣传,教育广大民众依法维权,通过正常渠道依法表达利益诉求。

(二)抓好人民调解工作。一是继续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的宣传普及工作,引导群众通过人民调解程序处理化解各种民间纠纷,减少诉累,增加社会和谐因素;
二是加大对各类社会矛盾纠纷的排查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最大限度在萌芽状态排解消除各种社会不稳定不和谐因素;
三是进一步加强百人以上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通过人民调解组织的拓展延伸,解决发生在企业内部的各种民事纷争;
四是落实好社会矛盾纠纷集中统一排查、定期联络反馈、领导接待、复杂疑难纠纷联合调处、回访反馈和责任追究等长效机制;
五是提升人民调解文化,在巩固原有文化氛围的基础上,对基层人民调解室和公路沿线所在地人民调解文化长廊再行包装打造,突出地方特色和乡土气息,进一步弘扬和彰显孔孟之道、儒家思想、伦理道德的传统尚和之风,从心灵深处感化教育广大民众相互尊重、和睦相处,共同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六是积极与接边区域加强相互沟通,互通信息情报,交流经验做法,加强接边群众法制宣传教育,做好经常性的预防预测和预警工作,发现问题,联动协作在萌芽状态消化解决,最大程度促进双边友好往来,共融互处。

(三)抓好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一是经常性抓好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摸排工作,掌握其思想动态、心理变化和活动情况,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道德教育、法律法规讲解、情感沟通交流和人生哲理讲解,从心理上感化,从行为上约束,防止其重新违法犯罪;
二是建立与村(社)基层组织及家庭联动监管体系,实行与村(社)组织联动跟踪、巡防调查、回访问查和委托家属监管、信息反馈、活动告知等监管机制,进行全方位动态掌控,做到及时发现苗头,消除隐患;
三是继续巩固和落实对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对象每周一次思想汇报、每月一次面谈交流、每季一次走访巡查活动,做到情况清、底数明,活动受监督,行为有管控;
四是抓好痕迹管理和档案存查工作。按要求完善接收衔接的台帐表册、教育矫治跟踪管控痕迹的录入存查,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的协作沟通,完善矫治管控对象相关手续,做到见人见档,手续完备。

(四)抓好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在抓好公证、律师、法律援助队伍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法规学习,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提高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的基础上,积极拓展法律服务的领域和空间,把工作的重点向基层一线延伸,紧扣发展和稳定主题,突出围绕经济建设、城市发展、工业经济、民生保障搞好法律服务,着力抓好困难家庭、农民工、企业职工、农村养老等社会弱势群体的法律救助工作,突出社会矛盾化解,积极参与调处化解各类民间纠纷,保障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把开展法律服务与法制宣传教育有机结合,做到一手抓法律服务,一手抓法制宣传,相互促进,推进群众依法维权。

(五)抓好司法行政队伍素质提高。一是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在引导鼓励自主学习,支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种培训轮训学习的基础上,采取中心组学习、理论辅导、法律讲座、教育培训等形式开展集中学习活动,把学习业务知识与岗位工作职能结合起来,学与致用,提高履职能力和办事水平;
二是结合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突出在履行职责服务群众方面创先争优,在打造典型挖掘特色发面创先争优,推动各项工作创新发展;
三是优化知识结构,自觉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强化知识充电和更新积累,提高自身掌握政策、服务大局、为民办事的责任意识;
四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教育,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廉洁自律正面教育和惩治腐败警示教育,抓好队伍教育预防、管理防控和监督约束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各种不廉洁行为的发生,防患于未然,树立好司法行政队伍公正、清廉、务实、勤政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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