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执行局法官助理先进人物个人事迹

时间:2022-04-12 11:25:01 来源:网友投稿

***,中共党员,**大学法学本科学历,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曾任**市公安局法制支队科员、市劳动教养审批办公室负责人、现任七台河市茄子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助理。

工作经验丰富注重素质培养

**同志于2001年7月参加工作,在双鸭山市公安系统工作期间,多次参与重、特大刑事案件的侦破、法制审批、移送审查起诉工作并荣获“全市公安系统先进个人”、“全市政法系统先进个人”称号。2014年通过公务员考试考到了茄子河区人民法院,先后担任代理审判员、法官助理,担任法官助理期间,他的工作分别是庭前证据交换、争议焦点的归纳、法律文书撰写等实务工作,李永群同志利用工作机会,积累审判知识、不断研究案件、深入学习实务,不断增强自身责任感和使命感。在法院工作期间,撰写了《建立农村矛盾化解规范化机制研究》、《司法改革下法官奖惩制度问题研究》等论文,在省法学会优秀论文评选活动中荣获二等奖。

热爱审判事业工作认真负责

法官助理的工作贯穿着审判工作的始终,从庭前给当事人拨通的第一个电话开始,助理的语气、用词就可能影响着送达的效果,影响着开庭时当事人对法院的态度,甚至影响着调解的效果。这就要求法官助理要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工作效率,在和每一名当事人沟通时,既要规范语言、又要讲究技巧;既要晓之于理、又要动之于情;既要维护法律的权威、又要展现司法的亲和。执行工作事关社会稳定,关系着人民群众的生活状况和社会经济秩序。李永群同志深感责任重大,不敢有丝毫懈怠,严格要求自己的言行,文明接待、耐心答复当事人的疑问,这是他践行为民服务的初心,也是一个法律人践行为民服务的决心。

坚守职业道德为人公道正派

作为一名法律人就要公公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做事。要想公正的处理好每一起案件,仅有法律知识是不够的,还必须有一颗公正廉洁的心。“做人办案,无愧于法,无愧于心,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每一个法院人孜孜以求的目标,我亦如此!”李永群如是说,相信他定能不忘初心,不负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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