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三个规定心得体会5篇

时间:2023-07-28 18:27:02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公安机关三个规定心得体会

  

  我所组织的民警员工认真学习了指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详细事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询问事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相关人员、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一些规定等3个文件,现根据要求报告心得

  一、学习三条规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监狱警察要以守护、保持本色的政治站位深化认识三条规定的重要性和认真性,率先执行三条规定,加强四条意识,坚决四条自信,实现两条维护的根本要求。

  二、贯彻三项规定,坚持探究非正常途径、打招呼、干预司法、插手事件等行为,坚持司法责任的下划线考虑,坚决回绝,如实记录。不管是谁,职务的上下、亲戚的疏远都不应该用不正当的方法调查事件。这不仅会影响自己的注册,还会影响正常的开展工作。

  三、本人认真承诺实现以下几点

  一是认真比拟检查,本人没有违背三项规定

  二是本人今后将认真贯彻落实三条规定精神,勇于与违背规定的人作斗争,坚决按规定要求登记和报告。

  三是积极向朋友和家人宣传三项规定的要求,得到理解和支持!

  2020年五一假期刚过,最高人民检察召开记者招待会,向社会公开检察机关深化三项规定,开展问题或干预、检察事务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报告相关典型案例,真诚欢送人民群众监视检察机关执行三项规定。

  三条规定作为保障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促进公正廉洁司法的制度安排,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中非常重要的内容,可以说

  是纯洁司法环境的净化器、保障公平正义的平安阀、保护检察人员的护身符。持续抓好三条规定的执行,是贯彻落实中央司法工作要求的政治自觉,是严格执行法律和党内法规的法治自觉,是深化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检察自觉,是营养风清气正司法生态的文化自觉。作为国家法律监视机关,检察机关率先做好这项工作,是职责所在、使命所在。

  检察官,特别是检察机关党员指导干部要以保护初心、保持本色的政治站位深化认识三个规定的重要性和认真性,率先执行三个规定,加强四个意识,坚决四个自信,实现两个维护的根本要求。对于非正常途径的事件调查、打招呼、干预司法、插手事件等行为,必须坚持司法责任的根底考虑,坚决回绝,如实记录。同时,不管是谁,职务的上下,亲近,都不能用不正当的方法向检察官发表事件。这样,不仅自己有可能被注册,还会影响检察官的正常开展。检察机关是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坚决维护者,客观公正是检察官司法事件始终坚持的立场,找不到人不委托关系的结果是一样的,问题和问题,检察机关依法处理事件。

  当然,检察机关严格执行三项规定,与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无关。在执行三条规定的同时,要引导人民群众通过12309、检务公开程序、依法投诉等正当渠道反映问题,理解案件处理情况。对人民群众向检察机关司法办案提出的合理合法建议,检察机关应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应对,认真落实。

  继续深化执行三项规定,需要检察官的负责人,离不开社会支持

  监视。检察机关坚持严格执行三项规定,在人民群众监视下始终严格处理事件纪律,标准司法行为,进步事件质量,坚持司法公正,相信人民群众会从心底信仰法治,整个社会逐渐营造出不探究事件的气氛,但是

  目前,执行三条规定在检察系统中形成了一定的自觉和共识,但离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要求、对司法公正的期待、对美妙法治生活的憧憬还有一定的差距。检察机关要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坚持抓住三条规定的执行,保护公平正义、司法为民的初心,努力实现法治昌明、海晏河清。

  为了防止指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我院为了确保?指导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处理的记录、报警和责任追究?、?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关于进一步标准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几项规定?(简称三项规定)贯彻落实,落实三项规定。

  一、制定相关制度。相继召开部门负责人院务会和全体警察大会,分层集中学习三个规定内容,深化理解警察的精神本质,结合工作实际进展学习讨论,交流学习心得。三项规定为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提供了制度保障,建立了防止司法干预的防火墙。检察官在执法案件中可以有法律根据,不要求说话,防止权利案件、人情案件、金钱案件。同时,该院健全完善通报制度,按上级要求,每季度向政法委、市检察院报告三项规定执行情况,形成制度约束力,确保铁规力量、制度威力。

  二、重视记录报告,确保执行。全院人员在事件中向指导干部介入司法活动、插手详细事件的情况和本院内部人员询问事件的情况进展全面、老实的记录,实现事件一次记录,警告事件人员不记录或不老实记录,通报批评,事件负责人、审查人员对执法事件是否有违法干预、插手、问题事件的情况(包括回绝情况)进展现实登记,实现事件处理各环节发生的违法干预、插手、问题司法活动的监视

  三、加强监视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全面开展自我调查自我纠正。我院纪检监察部门于8月30日对2021年以来执行三项规定情况进展全面、无死角检查,通过向事务人员理解业务科实行三项规定记录文件,未发现指导干部、检察人员违背三项规定情况,为公正司法提供纪律风格保障。同时,在监视检查过程中,要亲密关注苗头性、趋势性问题,在执法事件中,抵抗诱惑,保护下划线,经得起考验,实在防止司法干预。

  四、加强纪检监察,保护规定的红线。另一方面,从我院内部、干部自身开场,加强司法作风建立,继续开展正风肃纪活动,真正实现讲纪律,遵守规那么,不折不扣地抓住三项规定的详细措施,不违背人情、干预事件,不能向其他政法部门的事务人员讲人情干预事件。另一方面,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加强内部监视和纪律制约,在干部处理事件的过程中触摸事件等违背三个规定的情况,经检查,按规定认真追究责任,加强干部红线的底线意识。

  迄今为止,我的事件中,有关指导人没有向详细事件打招呼或批示,但指导干部介入司法活动,介入详细事件处理和内部人员询问事

  件。

  加强学习教育,确保思想认识。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和全院干部大会召开专题集中学习训练,确保将三条规定精神传达给第一位干部。一是全文学习传达?指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出手详细案件处理的记录、报警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标准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假设干规定?。二是组织学习?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导干部介入、事务活动和司法人员询问事件记录、处理工作规程?和?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贯彻执行意见?。引导全院干部深化理解三个规定的重要意义,正确把握三个规定的详细要求,确保干部对三个规定的思想认识。

篇二:公安机关三个规定心得体会

  

  派出所民警三个规定承诺心得体会范文

  我所组织民警职工认真学习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等三个文件,现按照要求将心得体会汇报如下:

  一、学习“三个规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监狱警察要以守、葆本色的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三个规定”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带头执行落实“三个规定”,将其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基本要求。

  二、贯彻“三个规定”要坚守底线对于非正常途径探案情、打招呼,甚至干预司法、插手案件等行为,要坚持司法责任底线思维,坚决拒绝并如实记录填报。还要向社会宣示,无论什么人,无论职务高低、亲疏远近,都不应通过非正当途径打探案情,这样做不仅自己会被填报登记,还会对正常开展工作造成影响。

  三、本人郑重承诺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通过认真对照检查,本人不存在违反“三个规定”的情况;

  二是本人今后将认真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精神,勇于同违反规定的人和事作斗争,坚决按照规定的要求登记和上报。

  三是积极向亲朋好友宣传“三个规定”的要求,取得理解和支持!

篇三:公安机关三个规定心得体会

  

  公安部三项纪律心得

  学习公安部三项纪律心得体会

  公安部三项纪律颁布实施以来,在大队领导的高度重视下,三项纪律得到了较好的贯彻落实,遵守三项纪律已成为绝大多数民警的自觉行为,并极大地促进了新时期良好警风的建设,其成效有目共睹、有口皆碑。但是,应当清醒地认识到,这些成果还不是很巩固,少数民警违反三项纪律问题仍然时有发生,严重损害公安队伍的良好形象,损害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和整体战斗力。

  目前,极少数民警思想重视不够,认识不到位,从而放松了对自己人生观、世界观的改造。在市经济条件下,极少数民警受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的暗流冲击,思想动摇,意志衰退,有的甚至沉缅于花天酒地,成为公安队伍中的“害群之马”。他们动辄酒后亮枪示威,抖威风,或者酒后驾车似竞赛,耍特权,有的抓赌以后自己赌,自认为无人敢抓,这些现象不一而论。这些都是公安民警平时放松学习、放松要求、缺乏世界观、人生观改造,素质低下的表现。

  在三项纪律面前,我们应该“言必行,行必果,贵在坚持”。我们公安队伍必须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贯彻执行三项纪律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对照问题,引以为戒,加大查摆和整改问题的力度;要以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公安机关“三项建设”为契机,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更加坚定的态度和决心,持之以恒地抓好三项纪律的贯彻执行,最大程度地减少违反三项纪律行为的发生,真正把从严治警、关爱民警的要求落到实处。

  作为基层民警,在贯彻执行三项纪律过程中要以身作则,要认真学习贯彻公安队伍三项纪律的纪律教育,这是用血与生命换

  来的教训”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上级领导关于三项纪律的讲话,真正做到真抓、早抓、主动抓,对有苗头性的事件要预防在前,才能扭转被动局面,抓住工作的主动权,推动队伍建设取得新的更大的进步。

  杨超

  三项纪律学习心得

  在班组长的组织下,全所民警、协勤人员集中学习“公安部三项纪律”,使之成为执勤点全体人员工作、执法、生活中共同遵守的基本准责。

  “公安部三项纪律”,即:决不允许面对群众危难不勇为;决不允许酗酒滋事;决不允许进夜总会娱乐。是继“五条禁令”之后的又一条铁规,是反腐倡廉的重要举措,是健全队伍长效机制、打造纪律严明队伍的实际行动。在此次学习中我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并认真贯彻落实,执行上对违反“三项纪律”的人和事要严肃查处,并要求全所民警开展自查互查,重点排查解决民警自律、纪律作风等问题。我执勤点还鼓励群众对全体人员的作风问题和工作问题进行监督检举,多举措、全方位的贯彻执行“公安部三项纪律”。并对自己提出严格要求:一是要严格执行各项纪律和规定,规范执法;二是严禁酗酒和进入娱乐场所,严防工作时间外违规违纪行为发生;三是严格警用车辆管理,严禁公车私用,民警不着警服或在工作时间外使用警用车辆。

  为确保学习活动取得实效,全体民警积极对照各项规定剖析自己的不足之处,并纷纷表示一定会严格遵守执行,规范自身行为。全体民警表示:在遵守纪律规定上,没有松懈的时候,不能有丝毫的侥幸心理,要时时警醒自己,处处把握自己,真正落实人民群众需要我们做什么,上级领导要求我们做什么,我们就不折不扣的做好什么,使遵守纪律规定成为良好的习惯和行为准则。

  完善管理制度,确保警钟长鸣。大队要求民警工作工作时间必须按照规定着装,严禁警便混穿、着装不整等情况发生。每天早上班组长组织执勤民警上路执勤前认真检查着装是否严整、装备是否齐全等,从细节上保证每个民警着装整齐、规范。组织全体民警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查找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坚决制止违反“三项纪律”的问题。针对发生问题的漏洞和环节,及时敲警钟,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从源头预防违纪违法问题发生。

  加大管理力度,严格警纪警规。为切实防止各类队伍管理问题的发生,我执勤点从“酒、车、赌”等敏感方面和易发生问题的环节入手,围绕车、酒、赌等方面做好预防提醒工作,对存在苗头性问题的人员,要落实帮教和监督措施。同时提醒自己和民警严禁酒后驾车,在工作之外也以一名警察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做遵章守法模范。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主动用纪律约束自己,形成执行“三项纪律”的良好风气。

  通过采取一系列的举措,群众满意率高了,警民关系得到进一步融洽;执法规范多了,群众满意度增加了;热情服务的多了,“窗口”民警接待办事群众都能够做到“一见面问好,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请坐、一杯热茶暖心、一句好话相送”,而且还有“首问民警”热情带路。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人难找的“五难”现象已经基本销声匿迹。

  钱万

  三项纪律学习心得

  我认真组织组织全所民警、协勤人员集中学习“公安部三项纪律”,使之成为全所人员员工作、执法、生活中共同遵守的基本准责。

  “公安部三项纪律”,即:决不允许面对群众危难不勇为;决不允许酗酒滋事;决不允许进夜总会娱乐。是继“五条禁令”之后的又一条铁规,是反腐倡廉的重要举措,是健全队伍长效机制、打造纪律严明队伍的实际行动。在此次学习中我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并认真贯彻落实,执行上对违反“三项纪律”的人和事要严肃查处,并要求全所民警开展自查互查,重点排查解决民警自律、纪律作风等问题。我所还鼓励群众对我中队的作风问题和工作问题进行监督检举,多举措、全方位的贯彻执行“公安部三项纪律”。并对自己提出严格要求:一是要严格执行各项纪律和规定,规范执法;二是严禁酗酒和进入娱乐场所,严防工作时间外违规违纪行为发生;三是严格警用车辆管理,严禁公车私用,民警不着警服或在工作时间外使用警用车辆。

  为确保学习活动取得实效,全体民警与大队,协管员与中队签订了遵守“公安部三项纪律”责任书,民警积极对照各项规定剖析自己的不足之处,并纷纷表示一定会严格遵守执行,规范自身行为。队长表示:在遵守纪律规定上,没有松

  懈的时候,不能有丝毫的侥幸心理,要时时警醒自己,处处把握自己,真正落实人民群众需要我们做什么,上级领导要求我们做什么,我们就不折不扣的做好什么,使遵守纪律规定成为良好的习惯和行为准则。

  强化宣传教育,筑牢思想防线。为了使各项法规、禁令、纪律深入民警内心,该所采取“四个一”措施强力推动“三项纪律”的落实。即:“一张卡片”,统一印制“三项纪律”和“五条禁令”卡片,发放给每位民警人手一张,要求随身携带,熟记于心;“一封告知书”,向每位民警的家属送达一封《公安部“三项纪律”告知书》,要求其家属收到后,在回执上签字确认,回执交由该所集中保管,并配合公安机关给予提醒、督促遵守;“一份承诺书”,每位民警、协警要向车管所

  负责人递交一份《严格执行公安部“三项纪律”承诺书》;“一篇学习心得”,车管所每位民警通过“三项纪律”教育学习后,要撰写一篇不少于1000字的学习心得,交本单位存档。通过多种措施,积极构筑民警的纪律作风防线,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完善管理制度,确保警钟长鸣。大队要求民警工作工作时间必须按照规定着装,严禁警便混穿、着装不整等情况发生。每天早上大队组织执勤民警上路执勤前认真检查着装是否严整、装备是否齐全等,从细节上保证每个民警着装整齐、规范。组织大队民警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查找存在的问

  题和薄弱环节,坚决制止违反“三项纪律”的问题。针对发生问题的漏洞和环节,及时敲警钟,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从源头预防违纪违法问题发生。

  加大管理力度,严格警纪警规。为切实防止各类队伍管理问题的发生,我所从“酒、车、赌”等敏感方面和易发生问题的环节入手,围绕车、酒、赌等方面做好预防提醒工作,对存在苗头性问题的人员,要落实帮教和监督措施。同时提醒自己和民警严禁酒后驾车,在工作之外也以一名警察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做遵章守法模范。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主动用纪律约束自己,形成执行“三项纪律”的良好风气。

  通过采取一系列的举措,群众满意率高了,警民关系得到进一步融洽;执法规范多了,群众满意度增加了;热情服务的多了,“窗口”民警接待办事群众都能够做到“一见面问好,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请坐、一杯热茶暖心、一句好话相送”,而且还有“首问民警”热情带路。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人难找的“五难”现象已经基本销声匿迹。

篇四:公安机关三个规定心得体会

  

  2020年“五一”假期刚过,人民检察院便举行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检察机关深化落实“三个规定”,开展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情况,并通报相关典型案例,真诚欢迎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执行“三个规定”进行监督。

  “三个规定”作为保障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促进公正廉洁司法的制度安排,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可称得上是纯洁司法环境的“净化器”、保障公平正义的“安全阀”、保护检察人员的“护身符”。持续抓好“三个规定”执行,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司法工作要求的政治自觉,是

  严格执行法律和党内法规的法治自觉,是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检察自觉,是涵养风清气正司法生态的文化自觉。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带头做好这项工作,是职责所在、使命所系。

  检察人员,特别是检察机关党员领导干部要以守初心、葆本色的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三个规定”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带头执行落实“三个规定”,将其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基本要求。对于非正常途径的探案情、打招呼,甚至干预司法、插手案件等行为,要坚持司法责任底线思维,坚决拒绝并如实记录填报。同时还要向社会宣示,无论什么人,无论职务高低、亲疏远近,都不应通过非正当途径向检察人员打探案情。这样做,不仅自己可能会被填报登记,还会对检察人员正常开展工作造成影响。检察机关是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坚定维护者,客观公正是检察官司法办案始终秉持的立场,“找不找人”“托不托关系”结果都是一样的,过问或者不过问,检察机关都会依法办案。

  当然,检察机关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并不是对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不管不问。在落实“三个规定”的同时,要引导人民群众通过12309、检务公开程序、依法申诉等正当渠道反映问题,了解案件办理情况。对于人民群众向检察机关司法办案提出的合理合法的建议,检察机关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回应、认真落实。

  持续深入抓好“三个规定”落实,需要检察人员的担当作为,更离不开社会的支持监督。相信只要检察机关坚持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在人民群众监督下始终严格办案纪律,规范司法行为,提高案件质量,坚持司法公正,人民群众就会发自内心地信仰法治,整个社会就会逐渐营造出不打探案情、不过问插手案件的良好氛围。

  当前,执行“三个规定”已在检察系统形成了一定的自觉和共识,但距离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要求、对司法公正的期待、对美好法治生活的向往仍存在一定差距。检察机关要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持续抓好抓实“三个规定”的执行,坚守公平正义、司法为民的初心,努力实现法治昌明、“海晏河清”。

  2020年“五一”假期刚过,人民检察院便举行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检察机关深化落实“三个规定”,开展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情况,并通报相关典型案例,真诚欢迎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执行“三个规定”进行监督。

  “三个规定”作为保障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促进公正廉洁司法的制度安排,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可称得上是纯洁司法环境的“净化器”、保障公平正义的“安全阀”、保护检察人员的“护身符”。持续抓好“三个规定”执行,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司法工作要求的政治自觉,是严格执行法律和党内法规的法治自觉,是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检察自觉,是涵养风清气正司法生态的文化自觉。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带头做好这项工作,是职责所在、使命所系。

  检察人员,特别是检察机关党员领导干部要以守初心、葆本色的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三个规定”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带头执行落实“三个规定”,将其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基本要求。对于非正常途径的探案情、打招呼,甚至干预司法、插手案件等行为,要坚持司法责任底线思维,坚决拒绝并如实记录填报。同时还要向社会宣示,无论什么人,无论职务高低、亲疏远近,都不应通过非正当途径向检察人员打探案情。这样做,不仅自己可能会被填报登记,还会对检察人员正常开展工作造成影响。检察机关是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坚定维护者,客观公正是检察官司法办案始终秉持的立场,“找不找人”“托不托关系”结果都是一样的,过问或者不过问,检察机关都会依法办案。

  持续深入抓好“三个规定”落实,需要检察人员的担当作为,更离不开社会的支持监督。相信只要检察机关坚持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在人民群众监督下始终严格办案纪律,规范司法行为,提高案件质量,坚持司法公正,人民群众就会

  发自内心地信仰法治,整个社会就会逐渐营造出不打探案情、不过问插手案件的良好氛围。

  当前,执行“三个规定”已在检察系统形成了一定的自觉和共识,但距离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要求、对司法公正的期待、对美好法治生活的向往仍存在一定差距。检察机关要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持续抓好抓实“三个规定”的执行,坚守公平正义、司法为民的初心,努力实现法治昌明、“海晏河清”。

  今年,贡井区政法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防干预司法三项规定(《领导机关内部人员问案处理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司法机关内部人员问案记录和责任追究》、《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和当事人、律师、特殊相关人员、中介机构接触交往行为的一些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司法人员、律师、特殊相关人员、中介机构接触交往行为的一些规定》),进一步对领导干部和干警动手、问和干预案处理行为划红线,设立禁区,促进司法更加公平公正。

  一是加强精神学习,提高警察的纪律意识。以开展二学一学习教育为契机,组织全区政法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和政法干部,结合党性分析检查、自己单位实践等开展自学活动,充分认识三项规定的重要意义,全区干部正确把握规定内容,加强自我约束,违反规定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敲响领导干部警钟。充分利用政法系统两微一端、官网等新媒体平台发布三项规定相关内容和措施,宣传领导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处理记录、举报和责任追究精神,引导全区领导干部严格遵守规定要求,严禁领导干部干预案件。

  三是建立相关记录、报警和责任追究机制。要求事务人员全面、如实、详细记录领导干部和事务机关内部人员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事件的情况,要求事件负责人、审查人员对执法事件是否有违法干预、插手、问题事件的情况(包括拒绝情况)如实登记,实现事件处理各环节发生的违法干预、插手、司法活动的监督监督,确保全过程的痕迹,有证据。

  四是建立按时提交制度,动态把握干预司法行为。政法各部门每季度定期向区委政法委员会专题报告,贯彻中央防止干预司法三项规定情况,区委政法委员会全面把握领导干部和事务机关内部人员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事件的情况,按规定处理违规行为。

  五是接受社会监督,促进司法廉洁。通过设立通报箱、公开通报电话、设立监督岗位等方式,积极接受人民群众和事件当事人和社会各界对政法机关实施三项规定的监督,进一步推进三项规定的全面实施。

  到目前为止,区委政法委员会还没有研究处理具体事件,四组领导没有向政法机关打招呼具体事件,也没有向具体事件发出批示,政法机关没有出现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体事件处理和内部人员询问事件的情况。

  云南省看守所召开全体民警对“三个规定”执行情况学习贯彻落实的部署会议,旨在把脉前进方向、厘清工作思路,严格规范执行“三个执行”,筑牢廉洁执法的“防火墙”。通过学习,我深刻领会和全面把握“三个规定”精神实质,将纪律规定印在心中、挺在面前,坚决筑牢思想防线。

  一、“三个规定”是新时代公正廉洁执法的有力制度保障

  《公安机关内部人员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将各级领导干部在线索核查、案件办理环节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要求办案人员或办案单位负责人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授意、纵容身边工作人员或亲属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为地方利益或部门利益超越职权对案件处理提出倾向性意见或具体要求等,定性为领导干部违法干预司法活动,并要求办案人员全面、如实记录,司法机关每季度向党委政法委报告。《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提出了司法机关内部人员“三不得”、司法机关办案人员“三应当”的要求。即:司法机关内部人员不得违反规定过问和干预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不得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转递涉案材料或打探案情,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办案人员应当恪守法律、公正司法、不徇私情,对干预、说情或打探案情应当予以拒绝,对不以正当程序转递涉案材料的应当告知其依照程序办理。对办案人员不如实记录的责罚和如实记录的保护,也作出了明确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明确了禁止司法人员接触交往的具体情形:泄露办案工作秘密,向案件当事人推荐、介绍诉讼代理人、律师,为律师、中介组织介绍案件,接受案件当事人、律师等请客送礼,向案件当事人、律师等借款、借租房屋、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

  私舞弊等,并明确了违反该禁令的处罚措施。“三个规定”掷地有声、切实可行,为把权力切实关进“牢笼”里提供了坚实的制度遵循。

  二、“三个规定”是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执法权的坚实保障

  “三个规定”坚持问题导向,对症下药、堵塞漏洞、精准施策,把“严”的要求贯穿始终,一抓到底,抓出实效,切实维护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通过强化思想政治引领,狠抓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专项整治深入分析执行“三个规定”存在的突出问题,完善各项制度,理顺工作机制,扎实补齐短板。同时,通过激励民警如实记录和抵制干预过问行为,加强制度设计与解读,健全对记录违规干预过问案件民警的保护和激励机制,确保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执法职责。通过加大司法公开力度,从源头上减少违规过问案件问题发生,及时发布典型案例,加大通报力度,引导民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三、“三个规定”是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基石

  通过专项整治深入分析执行“三个规定”存在的突出问题也是坚决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检验。要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就要严格落实记录报告制度,对需记录和报告的事项,监督民警如实记录、及时报告,确保民警依法履行执法职责,坚持严查重处,对插手、干预司法的违纪违法案件,以及与当事人、律师等有违规接触交往行为的案件“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健全完善责任倒查机制,对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说情、打探、泄露、干预案件,不当接触交往当事人等违纪违法行为,出现不按规定记录,迟报、漏报、瞒报等违规情节的,通过通报、曝光、纪律处分等手段,进行严肃处理。通过组合拳组合阵的形式解决沉珂痼疾,做到踏石留印、抓铁有痕。

  总之,“三个规定”旨在从司法机关外部、公安机关内部和办案人员自身三个层面阻断影响独立公正司法的因素,形成全方位立体式保障司法机关独立公正司法的制度体系,对于防止司法案件受到违规干预和司法人员被“围猎”,保障独立、公正、廉洁司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云南省拘留所召开了全体民警对三项规定执行情况学习贯彻落实的部署会议,旨在把脉向前、明确工作思路,严格规范三项执行,构筑廉洁执法的防火墙。通过学习,我深刻理解和全面把握三个规定的精神本质,把纪律规定印在心中,站在前面,坚决构筑思想防线。

  一、三条规定是新时代公正廉洁执法的有力制度保障。

  《公安机关内部人员介入司法活动、具体案件处理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在线检查、案件处理环节向案件当事人请求说明,要求案件当事人或案件负责人个人会见案件当事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委托身边的工作人员或亲属向案件当事人请求说明,为地方利益或部门利益超过职权向案件处理提出倾向意见或具体要求等,指导干部违法干预司法活动,要求案件当事人全面、如实记录《司法单位内部人员曾询问过案底和责任追究规定》,提出了司法单位内部人员三不可、司法单位办案人员三应的要求。也就是说,司法机关的内部人员不得违反规定问题和介入其他人员处理的事件,不得违反规定向事件当事人转移事件资料或探索事件,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事件当事人打招呼的事件人员遵守法律、公正司法、不为私情所困扰,必须拒绝介入、说明或探索事件,不按照正当手续转移事件资料,必须通知手续处理。对事务员不如实记录的责任和如实记录的保护也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一些规定》,明确了禁止司法人员接触交往的具体情况:泄露事务秘密,向事件当事人推荐、诉讼代理人、律师介绍,向律师、中介组织介绍事件,接受事件当事人、律师等委托礼物,向事件当事人、律师等借款、租赁住宅、租赁交通工具、通信工具、委托评价、拍卖等活动三条规定有声可行,为切实关闭权力提供了坚实的制度。

  二、三条规定是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执法权的坚实保障。

  三条规定坚持问题导向,对症疗法、堵塞漏洞、正确对策,贯彻严格要求,抓住最后,抓住实效,切实维持司法公正,提高司法信赖力。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第一位,加强思想政治领导,加强专业整备,切实加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专业整顿深入分析三项规定存在的突出问题,完善各制度,合理工作机制,切实补充短板。同时,通过鼓励民警如实记录和抵制干预问题行为,加强制度设计和解读,健全对记录违规干预问题民警的保护和鼓励机制,确保民警依法履行执法责任。通过加大司法公开力度,从源头上减少违事件的发生,立即发表典型案例,提高通报力,引导民警的恐惧、警戒、保护底线。

  三、三项规定是实践两项维护的重要基础。

  通过专项整治深入分析实施三条规定存在的突出问题也是坚决实践两条维护的重要检查。坚决实行两项维护,严格执行记录报告制度,监督需要记录和报告的事项,监督警察的真实记录,及时报告,确保警察依法履行执法责任,坚持严格调查重点,介入司法违纪违法事件,发现与当事人、律师等违反交往行为的事件零容忍,一起调查。要健全完善责任调查机制,对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说情、调查、泄露、干预事件,不当接触交往当事人等违反纪律的行为,不按规定记录,出现迟报、泄露、隐瞒等违反情况,通过通报、曝光、纪律处分等手段认真处理。以组合拳组合阵的形式解决沉珂疾病,踩石留印,抓铁有痕迹。

  总而言之,三条规定旨在从司法机关外部、公安机关内部和办案人员自身的三个层面阻断影响独立公正司法的因素,形成全方位立体保障司法机关独立公正司法的制度体系,防止司法事件被非法干预和司法人员包围,保障独立、公正、廉洁的司法,具有重大而深刻的意义。

  2020年五一假期刚过,人民检察院便举行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检察机关深化落实三个规定,开展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情况,并通报相关典型案例,真诚欢迎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执行三个规定进行监督。

  三个规定作为保障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促进公正廉洁司法的制度安排,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可称得上是纯洁司法环境的净化器、保障公平正义的安全阀、保护检察人员的护身符。持续抓好三个规定执行,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司法工作要求的政治自觉,是严格执行法律和党内法规的法治自觉,是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检察自觉,是涵养风清气正司法生态的文化自觉。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带头做好这项工作,是职责所在、使命所系。

  检察人员,特别是检察机关党员领导干部要以守初心、葆本色的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三个规定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带头执行落实三个规定,将其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基本要求。对于非正常途径的探案情、打招呼,甚至干预司法、插手案件等行为,要坚持司法责任底线思维,坚决拒绝并如实记录填报。同时还要向社会宣示,无论什么人,无论职务高低、亲疏远近,都不应通过非正当途径向检察人员打探案情。这样做,不仅自己可能会被填报登记,还会对检察人员正常开展工作造成影响。检察机关是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坚

  定维护者,客观公正是检察官司法办案始终秉持的立场,找不找人托不托关系结果都是一样的,过问或者不过问,检察机关都会依法办案。

  当然,检察机关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并不是对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不管不问。在落实三个规定的同时,要引导人民群众通过12309、检务公开程序、依法申诉等正当渠道反映问题,了解案件办理情况。对于人民群众向检察机关司法办案提出的合理合法的建议,检察机关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回应、认真落实。

  持续深入抓好三个规定落实,需要检察人员的担当作为,更离不开社会的支持监督。相信只要检察机关坚持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在人民群众监督下始终严格办案纪律,规范司法行为,提高案件质量,坚持司法公正,人民群众就会发自内心地信仰法治,整个社会就会逐渐营造出不打探案情、不过问插手案件的良好氛围。

  当前,执行三个规定已在检察系统形成了一定的自觉和共识,但距离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要求、对司法公正的期待、对美好法治生活的向往仍存在一定差距。检察机关要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持续抓好抓实三个规定的执行,坚守公平正义、司法为民的初心,努力实现法治昌明、海晏河清。

篇五:公安机关三个规定心得体会

  

  落实三个规定个人心得体会2022年8篇

  近日,分局按照市公安机关工作部署要求,紧密结合自身实际,采取四项措施,确保“三个规定”的贯彻落实。会议要求筑牢防止干预、插手司法活动的“防火墙”坚决不踩违反规定过问案件的高压线,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确保队伍的公正廉洁。“三个规定”即:《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三个规定”)。通过认真学习,我深知贯彻执行“三个规定”,是形成保障司法机关独立公正司法制度体系的需要;是杜绝司法权力行使乱象,保护执法人员自身安全的需要;是检验主题实践成效、巩题教育成果的需要。

  作为公安机关人员,我要高度重视贯彻执行“三个规定”工作,坚持领导带头,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抓好自检自查和问题整改;坚持从严管党治警,进一步推动全市公安机关各项要求落实到位,为打造“四个铁一般”过硬铁军提供坚强保障。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在分局有关领导带领下,我要严格对标对表,深入学习贯彻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要强化组织的领导和学习。严格按照要求执行任务,亲自研究、亲自协调、亲自落实,强化调研检查,列出任务清单,狠抓责任落实。二要打牢工作基础。及时开展大排查、大梳理、大补漏,着力在修订完善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三要营造浓厚氛围。借鉴推广先进经验做法,多形式、多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全力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四要提高执行效能。切实抓好常态学习、机制建设、信息化建设、大监督构建、如实填报、追责问责6个方面的工作,推动各项工作跨越式发展。

  我结合自身的工作实际,严格对照“三个规定”,认真查摆了自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打听正在办理的案件情况;是否存在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是否存在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及其关系人转递涉案材料等行为。

  一、存在问题

  1、理论学习不深入,忽视了主动学习,存在“以会代学以干代学”的思想倾向

  2、工作摆布不均衡,深入企业、基层调研不多,帮助解决问题困难不多。

  3、工作方法有待改进,在工作中更多注重感情,保持一团和气为上,影响了工作的深度推进。

  二、努力方向

  1、加强理论学习,正确处理好工作和学习的关系,根据自身工作岗位和工作环境,围绕丞待解决的问题,有的放矢的搞好工作,用实践升华理论,最大程度的学以致用,努力提高思想政治素养、业务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

  2、要提高政治站位,在凝聚思想、深化认识上再下功夫。要增强政治敏感性,深化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把贯彻落实好“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落实政治监督主体责任的实践要求和重要内容,全力解决“零报告、少报告、漏报告”问题,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部署要求上来。

  3、坚持把“三个规定”的记录填报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任务来抓,强力推进工作落实。班子成员要以上率下,带头填报。对于“零”报告的要做到反复核对,慎重签字。

  我会在今后在执法办案中严格整改落实,保证做到为警清廉、严格执法,绝不触碰“高压线”,切实筑牢思想防线。自觉遵守“三个规定”,对涉及到应当回避的案件依法自行回避;时刻将纪律规定印在心中、挺在面前,对违反“三个规定”的行为坚决零容忍,为维护公平正义和确保公正司法办案提供保障。

  1、对《党内监督条例》的认识党内监督不是一个新问题,党内制定一个党内监督的规范性文件,是党的建设的迫切需要,也是党内外强烈的呼声。首先,制定这个条例是全面推进党建工作的需要。

  十六大精神指出,要把我们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这个条例的制定,表明我们党在制度建设上有了新的进展和新的成果。

  其次,制定这个条例是我们严肃党的纪律、强化监督制约体制的需要。在我们党的建设中,要提高全党的整体素质,要规范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领导行为,要保持党的先进性,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实现党的自觉性和组织的监督制约相统一,要在全党提高自身自觉性的基础上,依法治党。

  第三,制定党内监督条例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迫切需要。目前,我们党内党风建设和廉政建设的形势还很严峻,党风不正和腐败现象的蔓延,原因不外乎体制上的弊端、监督不力和纪律松弛这些方面。这个文件的出台,是我们党风建设的需要,是制度建设的需要,是反腐倡廉的需要。

  党内监督不是一个新问题,党内监督条例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的建设、领导机制和执政方式有了新的进展的情况下,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深化党的执政效率的历史性和必然性的产物。

  从我党来讲,特别是执政以后,重视党内监督问题是我们党一贯的思想,各代党的领导人十分重视这个问题,指出要加强党内思想教育,从国家制度和党的制度上做出适当规定,便于对党组织和党员进行严格的监督。党的十届四中全会做出了加强党的建设的重大问题、提高完善党内监督和制定党内监督条例的决定。监督条例的出台,顺应新时期下党的建设的新形势和新情况,对加强党的建设和执政能力起到不可忽视的作用。

  2、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认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经过修订以后,内容更加全面和具体,本着“三个代表”思想与时俱进的精神,结合了新的形势,坚决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把我们党以往纪律处分方面的一些规定进一步条例化、规范化、具体化。新的条例经过实践并修改以后,对违纪的界限更加清晰,违纪的定性更加准确。

  条例坚持了从严治党,党员在党纪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针对社会反响严惩的一些违纪行为,如党员从事有偿服务、重婚、包养情妇等行为,从严从重处理。但条例同时注重保护每一个普通党员的权利,强调在定性量纪上对党员的处理要定性准确、证据充实,从事实出发,办成铁案,强调在程序上保护受处分党员的民主权利,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和批准,对于扩大党内民主生活具有深远的意义。

  一、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

  七管区利用夜间时间,组织管区民警在管区会议室,开展“三个规定”集中学习研讨活动,管区长林化尤针对文件八条规定进行逐一分析,从规定中对照查摆监狱减刑假释等案件等办理,寻找自身可能存在的问题。

  二、强化监督,确保学习到位

  为避免学习走过场,七管区要求民警认真撰写心得体会,并由管区长负责检查,对心得体会撰写不到位的民警,退回重新学习重新再写,以此来加强民警对“三个规定”的学习,确保民警读懂弄通“三个规定”,避免走过场。

  三、身先士卒,做好带头作用

  从管区长开始,到各分管区监内负责分管领导,都要在管区学习会上,分享自己学习心得,同时对分管区心得体会也从严把关,从分管区领导开始在学习中做好带头作用。确保民警,将“三个规定”学到心里去,用到工作中去。

  一、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

  七管区利用夜间时间,组织管区民警在管区会议室,开展“三个规定”集中学习研讨活动,管区长林化尤针对文件八条规定进行逐一分析,从规定中对照查摆监狱减刑假释等案件等办理,寻找自身可能存在的问题。

  二、强化监督,确保学习到位

  为避免学习走过场,七管区要求民警认真撰写心得体会,并由管区长负责检查,对心得体会撰写不到位的民警,退回重新学习重新再写,以此来加强民警对“三个规定”的学习,确保民警读懂弄通“三个规定”,避免走过场。

  三、身先士卒,做好带头作用

  从管区长开始,到各分管区监内负责分管领导,都要在管区学习会上,分享自己学习心得,同时对分管区心得体会也从严把关,从分管区领导开始在学习中做好带头作用。确保民警,将“三个规定”学到心里去,用到工作中去。

  一、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

  七管区利用夜间时间,组织管区民警在管区会议室,开展“三个规定”集中学习研讨活动,管区长林化尤针对文件八条规定进行逐一分析,从规定中对照查摆监狱减刑假释等案件等办理,寻找自身可能存在的问题。

  二、强化监督,确保学习到位

  为避免学习走过场,七管区要求民警认真撰写心得体会,并由管区长负责检查,对心得体会撰写不到位的民警,退回重新学习重新再写,以此来加强民警对“三个规定”的学习,确保民警读懂弄通“三个规定”,避免走过场。

  三、身先士卒,做好带头作用

  从管区长开始,到各分管区监内负责分管领导,都要在管区学习会上,分享自己学习心得,同时对分管区心得体会也从严把关,从分管区领导开始在学习中做好带头作用。确保民警,将“三个规定”学到心里去,用到工作中去。

  _市_党组把学习贯彻落实好“三个规定”和《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作为切实落实中央重要部署要求、落实“两个维护”“四个意识”的重要表现,将“三个规定”

  《实施办法》的执行情况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和措施,坚持“四个到位”,狠抓贯彻落实,有力促进了公正廉洁司法。

  一、确保学习认识到位

  二、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近日,我所组织民警职工认真学习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等三个文件,现按照要求将心得体会汇报如下:

  一、学习“三个规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监狱警察要以守初心、葆本色的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三个规定”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带头执行落实“三个规定”,将其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基本要求。

  二、贯彻“三个规定”要坚守底线

  对于非正常途径探案情、打招呼,甚至干预司法、插手案件等行为,要坚持司法责任底线思维,坚决拒绝并如实记录填报。还要向社会宣示,无论什么人,无论职务高低、亲疏远近,都不应通过非正当途径打探案情,这样做不仅自己会被填报登记,还会对正常开展工作造成影响。

  三、本人郑重承诺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通过认真对照检查,本人不存在违反“三个规定”的情况;

  二是本人今后将认真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精神,勇于同违反规定的人和事作斗争,坚决按照规定的要求登记和上报。

  三是积极向亲朋好友宣传“三个规定”的要求,取得理解和支持!

  为认真贯彻三个规定的有关要求,防止领导干部和司法行政机关内部人员违反规定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院党组要求各部门及每位干警把“三个规定”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法院具体工作中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贯彻落实到位。

  一是开展专项,落实制度要求。xx县人民法院在全体干警会上集中学习“三个规定”内容,认真领会精神,充分认识“三个规定”重大意义,使全体干警准确把握规定内容,加强自我约束,严格自觉遵守并认真落实各项要求,杜绝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及其关系人传递涉案材料、打听案情和打招呼说情等现象发生,依法维护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按照上级法院和县委政法委关于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的文件要求,每位干警都签订了《xx县政法系统领导不干预、不插手案件办理》,要求办案人员不得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接触,影响公正办案,切实发挥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的指导作用,形成制度约束合力,确保铁规发力、制度生威。

  三是打消思想顾虑,如实全面记录。打消部分干警怕得罪人、怕受到打击报复等思想顾虑,根据规定建立、落实相关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机制。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或以组织名义向司法机关发文发函对案件处理提出要求的,或者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亲属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要求干警全面、如实记录并留存相关材料;对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违反规定干预、说情、打探或过问案情的,或不依正当程序转递涉案材料或者提出其他要求等情况,办案人员应严词拒绝,并如实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经得起法律和纪律的考验。

  四是加强纪检监察,守住规定红线。一方面,从法院内部、从干警自身做起,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持续开展正风肃纪活动,真正做到“讲纪律、守规矩”,不折不扣地抓好“两个规定”中各项具体措施的落实,不违规讲人情、干预办案,更不能向其他政法部门的办案人员讲人情干预办案。另一方面,充分发挥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和廉政监督员的作用,加强内部监督和纪律约束,运用审判管理系统等有效形式,摸排本院干警在一审、申请再审等环节中插手办案或是有避不回等违反“两个规定”的情形,一经查实,将依照规定对有关人员严肃追责,强化干警红线底线意识。

  经过认真学习,加大宣传力度,全院干警没有出现违反“两个规定”的情况,也没有出现其他领导违规过问案件、插手案件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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