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教育改革中学疫情期间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2-03-29 10:28:05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深化教育改革中学疫情期间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深化教育改革中学疫情期间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xx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以国家《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和《20xx年上海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为指导,以进一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根据市、区文件精神,认真贯彻《义务教育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规范招生的原则,优化教育生态,促进学校均衡发展,努力构建和谐幸福的教育,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接受优质教育的需求。

  二.成立招生工作小组,明确分工职责

  1.领导小组:

  组 长:宋伟倩

  组 员:邓大荣 张根荣 张建珍 梁海波 董菊美 陈志勇

  2.工作小组

  组 长:张根荣

  组 员:梁海波 张建珍 钟建荣 徐新

  3.工作职责:

  组长全面负责招生工作;
组员的职责是具体实施招生工作,检查验收报名材料并做好登记,负责解释招生政策,及时解决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落实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和规范。

  4.工作要求:

  组员在招生时应依法依规进行,态度热情,耐心解答学生家长提出的疑问。

  三.招生原则及政策要求

  (一)招生原则

  坚持依法招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不举行或变相举行选拔性考试;
不举行任何测试、测评、学科练习、面试、面谈或调查,学校不得通过任何方式收取任何形式的学生简历(包括各类证书)等材料,不得宣传中考成绩排名、中考状元和升学率,不得发布与国家和本市招生政策不一致的言论,期间不得组建相关家长群,不得以暗示等方式增加家长的焦虑情绪;
招生录取不与任何教育培训机构挂钩;
均衡分班,不开设重点班、快慢班、特色班、实验班。

  坚持公平招生;
坚持生源均衡分布,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坚持公开招生,加强过程监督和管理,做到报名时间公开、招生办法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结果公开。

  (二)招生政策

  1.凡重固地区就读小学的沪籍毕业生。

  2.凡重固地区就读小学的满足随迁女子就读条件的非沪籍毕业生。参照本学区小学阶段招生随迁女子入学条件: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规〔20xx〕5号)等要求,20xx年,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xx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四.特殊情况处理

  1.回户籍(居住)地就读。跨区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应在就读小学毕业,毕业后可在学籍所在区就读初中,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回户籍(居住)地所在区就读初中。确需回户籍(居住)地入学的学生,应向所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由学校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户籍(居住)地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学校就读。办理申请回户籍(居住)地就读手续的截止日期为4月13日。

  2.来沪就读六年级。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读五年级的本市户籍、非本市户籍学生,如需在本市就读六年级的,本市户籍学生须携带相关证件到区教育行政部门办理入学信息登记手续;
非本市户籍学生须携带相关证件到区教育行政部门提交入学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再办理入学信息登记手续(截至日期为20xx年8月10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五.招生学片区域及计划

  1.学区:重固镇各村(居委会)及企事业单位。

  2.按照区教育局统筹的招生计划,我校初步拟定预初年级招收5个平行班。

  六.招生报名时间节点及相关事宜

  1.3月20日,公布青浦区20xx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具体事项(包括:公办中小学招生划片范围;
义务教育阶段城区学校安置细则;
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实施细则等),以及按规定须向社会公布的其他有关招生入学信息。

  2.3月21日,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始举行网上“校园开放日”。

  3.3月25日,“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 开通。

  4.4月2日—13日,本市小学五年级学生初中入学关键信息核对、更正。小升初学生信息审核。

  5.5月16日—17日,公办初中报名验证。

  6.8月10日,公办学校受理就近入学学生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
受理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

  7.8月15日前,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

  8.家长领新生到学校报名时需携带(1)户口本及身份证;
(2)居住证;
(3)入学通知书及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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