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学生请假复课证明3篇

时间:2023-08-14 11:45:02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疫情期间学生请假复课证明

  

  学生、教职工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为了确保学生、教职工身体健康,根据教育部门的有关指示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是患病回家治疗的学生、教职工,返校时需交医院的康复证明。

  二、回家治病的学生、教职工是指:

  1.在校突感不适,请假回家治疗的;

  2.经集体组织体检,发现有传染性疾病的;

  3.在家自行检查有疾病的。

  三、返校时交验(病愈)康复证明的规定

  1.凡患有伤风感冒,或患有皮肤、口腔、四肢等方面的(包括疼痛、烧伤等)一般性疾病的,返校时需凭区(县)级或乡镇级以上的医院开具的痊愈证明返校复课;

  2.凡患有器官方面疾病的(如胃病、心脏病、肝病等)疾病的,返校时需凭区(县)级或区(县)级以上的医院开具的痊愈证明返校复课;

  3.经医院确诊患有传染病的,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的相关要求,即刻进行隔离治疗,不得到校上课,患病学生应立即到相关医院进行诊治,并将诊断证明复印件及时交学校留档。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时,必须由区(县)级或区(县)级以上的相关医院开具复课证明。

  四、返校验证程序

  学生持此复课证明到学校政教处销假,政教处工作人员复查后,出具回班复课证明,学生凭政教处开具的证明到班主任处报到,班主任凭政教处开具的证明,安排学生进班上课。

  五、违规责任

  1.学生、教职工没有相关证明擅自进班上课,导致全班或全校学生、教职工需要体检,那么所有的体检费,由该学生(教职工)负责。

  2.有相关证明的学生进班上课造成后果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篇二:疫情期间学生请假复课证明

  

  疫情期间学生请假制度(通用5篇)

  疫情期间学生请假制度(通用5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疫情期间学生请假制度(通用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疫情期间学生请假制度1为进一步加强我院的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持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学校的正常秩序,根据国家和地方卫生防疫相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疫情防控常态化学生请假、销假制度。

  一、请假类型,请假分为事假、病假两种。

  1.事假:因学生本人或家庭直系亲属的重大事件无法按学校规定参加教学活动或集体活动而提出的请假。因学校有关部门委派参加校内外竞赛、会议、培训、活动等需要请假的。

  2.病假:因学生本人身体健康原因无法参加教学活动或集体活动而提出的请假。

  二、请假的程序和审核流程

  (一)请假申请

  1.学生在校期间应当按时参加学校培养方案规定和统一组织的活动,因故不能参加的,应当履行书面请假手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书面请假的,可事先用通信方式请假,事后及时办理书面补假手续,经批准后生效。

  2.学生因病请假的,应当出具医院诊断证明或者三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病历诊断书、病假证明等材料。

  3.学生因事请假的,应当提供请假事由的证明材料。学生因事请假原则上不得超过7天。

  4.学生因学校、学院委托办理公事,或者参加校内外竞赛、会议

  等活动需要请假的,应当由用人单位应提供用人函说明用人事由,请假时长在三天以内,由班级辅导员所在班级辅导员签署意见,并报送学工办盖章登记备案;大于三天,由班级辅导员签署同意意见后,再由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签署意见后,到学工办盖章登记备案。学生因公请假,应当遵循

  “非必要不请假”原则,用人单位需正确贯彻第二课堂教育理念,在学生学业之余安排参加活动。

  (二)学生事、病请假办理程序及审批权限

  1.学生请假须填写《人文学院学生请假条》,并按程序办理请假手续。同一事由连续多次请假的,须按累计请假天数履行审批手续。

  (1)请病假七天以内、事假三日(含半日)以内的,由辅导员审批,到学工办盖章并登记备案;

  (2)病假七天至十五天以下,事假三日以上至七日以内,由辅导员签署意见,报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审批,学工办盖章并登记备案;

  (3)病假假时间为十五天至三十天以内,事假七日以上至三十日以内,由辅导员、学院院长签署意见,到学工办盖章并登记备案。

  (4)请假时间为三十天以上,建议休学处理

  2.学生在寒暑假、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前后,不得提前离校或者延迟返校。确因特殊情况,需提前离校或者不能按时返校的,应当按规定办理续假手续。

  3.学生每学期累计请假时间不得超过当前学期三分之一时间,超过三分之一学期的必须办理休学手续。

  4.学生应当在批准的请假期限内按时返校,若请假期限届满后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返校的,应当办理续假手续;未办理续假手续或者续假手续未获得批准的,视为旷课,并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三)请假要求

  1.学生因病、因事要出校区以外市、县的,学生须告知家长请假事由并征得家长同意才能请假,同时,学生家长须主动联系辅导员,并向辅导员说明请假原因且同意学生请假的辅导员老师才能审批,学工办审批盖章并登记。

  2.因防疫规定需要在校外治疗或隔离的学生,按照防疫工作具体

  要求办理复课、销假手续。

  3.学生请假外出,必须遵守公共场所相关规定,遵纪守法,注意自身安全。

  4.所有请假学生,返到目的地后须向辅导员老师发短信或QQ消息报告自己已安全到目的地。

  三、销假办法

  1.学生因事假时间届满后,应及时向班级辅导员履行销假手续。由本人填写并提交《人文学院外出行程记录单》书面销假手续,返校后将纸质版的《人文学院外出行程记录单》报送给辅导员处备案。

  2.因病假治愈后返校的,应按照疫情期间返校流程办理,并由本人填写《人文学院外出行程记录单》书面销假手续,同时须向辅导员老师提供医院治愈材料,返校后将纸质版的《人文学院外出行程记录单》、治愈证明材料一并报送给辅导员处备案。

  3.所有学生经过辅导员老师审核通过后方能参加教学活动。

  四、请假管理

  1.学生请假申请条、请假证明等材料,辅导员应当记录和存档,同时学生所在班级班长、学习委员上课时应向任课教师报告学生请销假情况。

  2.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

  (1)未按照本办法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未获得批准自行离校或者擅自离校的;

  (2)请假时间届满,回校后未按规定办理销假手续的;

  (3)请假时间届满后不能按时返校,不办理续假手续或者续假手续未被批准的;

  (4)虚构请假事由或者请假证明材料造假的。

  五、本规定自20XX年3月28日起施行,由人文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疫情期间学生请假制度2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的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持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学校的正常秩序,根据国家和地方卫

  生防疫相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此实施办法。

  一、学生日常请假及审批程序

  所有学生坚持非必要不出校,特殊情况需离校的,须严格履行请销假程序。学生请假分为事假、病假、公假,请假审批程序如下:

  (一)请假1天以上至3天(含3天),学生通过i昭院APP提出请假申请→辅导员审批→团学办公室主任确认→学院备案。

  (二)请假3天以上至7天(含7天),学生通过i昭院APP提出请假申请→辅导员核实具体情况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团学办公室主任审批→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确认→学生工作处备案。

  (三)请假7天以上至14天(含14天),学生通过i昭院APP提出请假申请→辅导员核实具体情况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团学办公室主任复审→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签批→学院党政领导确认→学生工作处备案。

  (四)请假14天以上的,按照《昭通学院全日制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同时向学生处备案。

  (五)经同意准假后,学生出校门须向安保人员出示i昭院APP电子审批凭证。

  二、疫情期间请假及审批程序

  疫情期间学生请销假审批,要严格执行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坚持非必要不外出,除十分必要的特殊情况外,学生请假一律不批。

  (一)病假。学生通过i昭院APP提出请假申请,辅导员核实具体情况,根据日常请假权限办理。学生因出现发热、咳嗽、乏力、呼吸困难等疑似症状提出请假申请,辅导员须报学校医务室备案。

  (二)事假。学生通过i昭院APP提出请假申请,辅导员核实具体情况,根据日常请假权限严格审批。

  (三)夜间急病就医和其他突发事件。由24小时值班人员酌情处理,不通过i昭院APP请假审批。值班老师应根据事态情况联系辅导员、学院领导及学校相关职能部门领导。事后值班老师、辅导员第一时间向学院、学生处书面报备事件详情。

  (四)公假。按照《昭通学院组织学生外出安全管理办法》执行,不通过i昭院APP提出请假申请。

  三、学生销假和续假程序

  学生请假期满,必须履行销假或续假手续。

  (一)病假销假。学生销假时须提供请假期限内就医凭证,辅导员再次核实销假。发热、咳嗽、乏力、呼吸困难等疑似症状销假时,辅导员须向学校医务室再次报备,学校医务室做好病情跟踪。

  (二)学生销假须通过i昭院APP提出销假申请,辅导员及时确认学生返校情况,为学生办理销假,并依照批假权限,分别向学院团学办公室主任、分管学生工作领导和学院党政领导报告。

  (三)学生请假期满仍不能及时返校的,应在i昭院APP上办理续假手续,经批准后,方能生效。学生续假后,学院根据请假总天数,确定审批权限。

  四、学生返校

  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请假期满返校,根据学校疫情防控要求,须主动出示i昭院APP请假审批凭证、健康码、行程码,并配合保卫处测量体温。请假期间在疫情中高风险区有旅居史的,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返校。

  五、其他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履行学生日常管理第一职责,加强学生教育管理,严格学生请销假制度,实行“谁审批、谁负责”工作要求,因审批不严格造成严重影响的将按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2.辅导员要压实学生管理工作,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家校联系、请示报告、请销假追踪等工作,精准掌握学生去向,如有异常及时向学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报告。

  3.学生因病请假不能参加上课等教学活动的,除了要履行请假和出门手续外,还要填写《昭通学院学生因病缺课(缺勤)情况登记表》,在学院存档。

  4.疫情防控期间,学生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校或变更行程,无故超假,返校不销假,瞒报、谎报、迟报和漏报者,严格按照《昭

  通学院全日制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和《昭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管理办法》给予当事责任人相应纪律处分。造成疫情舆情等重大影响不良后果的,由学校疫情防控指导小组办公室移交上级疫情防控指导小组办公室处理。

  5.因疫情防控规定需要在校外治疗或隔离的学生,按照昭通市和学校防疫工作要求办理复课、销假手续。

  6.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疫情期间学生请假制度3为落实落细疫情防控要求,严把疫情“外防输入”关口,切实维护广大师生的健康安全,根据《西安翻译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西安翻译学院学生考勤管理规定》,结合当前新冠疫情防控形势和学校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

  疫情期间广大学生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自觉遵守学校封闭管理,严控个人每日行动轨迹,非必要情况下不得请假,尤其是要自觉严控外出行为。

  第二条

  若因客观原因必须请假者,应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第三条

  未履行请假手续或请假未批、续假未准者,均按旷课予以处理。具体处理规定详见《西安翻译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第三十三条。

  第四条

  学生因公、因病、因事请假须提前申请,不得事后补假,突发、紧急情况除外。突发、紧急情况下,学生请假手续可由辅导员代为办理。

  第五条

  辅导员是学生日常管理第一责任人,疫情期间学生请假必须严格审批,对学生请假申请给出明确处理意见,为逐级审批提供真实有效的参考。

  第六条

  所有学生请假必须由辅导进行初审,判断学生请假事由是否属实,并根据实际情况开出假条,再逐级审批,不得越级审批。

  第七条

  学生因公、因病、因事请假应提供以下材料:

  1.因公请假:申请者必须持活动组织方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均可)、往返行程计划,到辅导员处填写请假条后,按

  程序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2.因事请假:申请者需联系家长,由家长以电话、传真或信函等方式与辅导员确认无误后,辅导员按批假程序的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3.因病请假:因病需要在宿舍静养休息的,需提供校卫生所开具的病假证明;因病需要转诊或回家疗养的,需提供校卫生所开具的“转诊证明”或“休养治疗证明”。

  第八条

  请假程序:

  1.学生应提前向辅导员当面请假,辅导员同意后按要求认真填写假条。

  2.经审批签字后请假手续生效,请假学生要及时将请假条“考勤员持联”交班长处进行存档,以便每日考勤。

  3.需要外出学生应持请假条“学生持联”到二级学院办理“出门证”。

  4.请假期满后,学生应持请假条“学生持联”到辅导员处进行销假,销假学生以院为单位报备学生处。

  5.请假期满不能如期返校者,须提前通过网络或电话等形式向辅导员提出续假申请,返校后应及时补办续假、销假手续。

  第九条

  批假权限:

  1.一天之内的学生病事假,由辅导员批准。

  2.二至三天(含三天)的学生病事假,经辅导员初审同意后,提交二级学院学工办主任审批。

  3.三天以上,一周之内(含七天)的学生病事假,由辅导员初审,二级学院学工办主任复审,主管学生工作副院长批准。

  4.一周以上,两周之内(含14天)的学生病事假,由辅导员初审,二级学院学工办主任复审,由二级学院院长批准,报学生处备案。

  5.两周以上,一个月之内(不超过31天)的学生病事假,由辅导员初审,二级学院学工办主任复审,二级学院院长拟提出审批意见,由学生处审核后提交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批准。

  6.超过一个月的病事假,按照《西安翻译学院学生管理规定》中有关“休学”的规定办理休学。

  第十条

  委托办理:

  1.因不可抗力因素,学生无法办理请假手续的,可委托同学代为办理。被委托人应持委托双方身份证明以及由委托人出具的请假申请,到委托人所在班级辅导员处按本规定的程序办理请假手续。

  2.因健康状况(学生行动不便、患传染性疾病或严重心理问题及精神疾病的),学生无法返校办理请假手续的,可委托家长代为办理。家长应提前以电话、电传或信函等形式与申请者辅导员进行联系,由辅导员代为办理请假手续,不允许托人捎信请假。

  第十一条

  返校销假:

  1.请假一天,活动范围在西安市内且能当日返校者,返校后持请假条“学生持联”到辅导员处销假。销假时应提供本人当日活动轨迹清单;所乘交通工具方式和号牌;因病校外就诊者需提供指定医院就诊的病例、检查单据等相关材料。

  2.请假二至三天(含三天),活动范围在西安市内的按上一

  款规定返校销假。活动范围超出西安市区域的,学生返校销假时应提供本人请假期内每日“一日三检”记录;每日活动轨迹清单;每日外出所乘交通工具方式和号牌;因病校外就诊者需提供指定医院就诊的病例、检查单据等相关材料。

  3.请假三天以上一周之内(含七天),学生返校时应提供每日“一日三检”记录;每日活动轨迹清单;每日外出所乘交通工具方式和号牌;因病校外就诊者需提供指定医院就诊的病例、检查单据等相关材料;活动轨迹出省者还需提供返校前两天内核酸检测呈阴性的检验报告。

  4.请假一周以上者,均应在返校前通过“我在校园”平台提出返校申请,经学校批准后方可返校。返校申请应提供请假期间的每日健康打卡信息及活动轨迹;“返校健康承诺书”;返校计划;因病校外就诊者需提供指定医院就诊的病例、检查单据等相关材料;活动轨迹出省者还需提供返校前三天内核酸检测呈阴性的检验报告。返校后应严格遵守学校隔离观察制度,进行14天隔离观察,隔离期间所产生的费用由学生本人承担,隔离观察期满且健康状况良好的可返回班级销

  假上课。

  第十二条

  考试期间一般不予请假,对确因病、因事不能参加考试的,申请者应在办理请假手续的同时向学校教务部门进行备案,按照教务安排参加补考。

  第十三条

  毕业班学生办理就业实习长假手续,应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我校所有在籍在校学生,继续教育学生和留学生的请销假管理规定,可参照本规定制定。

  第十五条

  本规定仅适用疫情防控期间,若疫情结束,学生

  请销假的规定仍按《西安翻译学院学生考勤管理规定》具体规定执行。

  疫情期间学生请假制度4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及学校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学工作精神,进一步完善机制、细化措施、压实责任,确保疫情防控有力有度、复工复学有序有效,现就规范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中心员工外出请销假制度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外出请销假制度

  加强疫情期间员工外出管理与监督,是切实有效地降低人员流动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慎终如始地巩固疫情防控良好势头的必然要求。中心全体员工须牢固树立规矩意识,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严格执行外出请销假制度,因公或因私跨市(青岛校区员工赴青岛市外,东营校区员工赴东营市外)外出均须按规定请假,未经批准不得外出,不得擅离职守。

  二、外出请销假审批流程

  (一)请假

  因公或因私跨市外出,需至少提前24小时向中心请假。通过中心OA系统-审批流转,填写《教育发展中心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外出请假审批表》,经部门、分管领导审核,中心审批后,由办公室(党群工作部)汇总信息,报送学校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教职工管理工作组备案,备案完成后请假人员方可出行。

  (二)销假

  中心全体员工须严格按照《关于返青教职工落实疫情防控有关措

  施的通知》要求返回,返回后须及时向分管领导销假,并向办公室(党群工作部)报备。

  三、其他事项

  (一)实行“谁审批、谁负责”制度。因故提前或延期返回的,需要提前申请,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变更行程。

  (二)对擅离职守、无故超假、越权批假、返回不销假等瞒报、谎报、迟报和漏报者,均严格按照学校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相关人员纪律处分。

  疫情期间学生请假制度5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管理,切实维护正常校园秩序,积极应对疫情防控常态化,努力营造安全稳定的学习生活氛围,根据中央、省、市防疫要求和学校统一部署,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西华师范大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管理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西华师范大学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第三条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实行闭环式管理,严把校门关,学生非必要不出校。若确需请假外出的,应严格按程序履行请假审批手续。

  (一)外出在南充市市辖三区内,请假时间在1天以内且不在校外过夜住宿的,由班主任线上审批,学生通过人脸识别系统进出校园。

  (二)外出请假时间在1天(含)~3天(含),由班主任、学院分管领导书面审批。

  (三)外出请假时间在3天以上的,由班主任、学院分管领导、学生工作部或研究生工作部书面审批。

  (四)学生因参加实习、实训、顶岗实习等需要请假或经常性外出,以学校教务处和研究生院的规定为准。

  (五)学生请假离校,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中高风险地区所在乡镇/街道以及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不含直辖市)。

  (六)疫情防控期间学生书面请假手续审批表为《西华师范大学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请假审批表》(见附件1)。

  (七)学生请假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出校。各学院对学生请假情况进行管理,建立《学生外出请假登记台帐》(见附件2),做到请假记录可查,外出轨迹可溯。

  (八)请假离开南充市市辖三区的,相关事宜办理完毕后要再次返校,须提前联系班主任老师,查验学生“四川天府健康码”“大数据行程卡”“核酸检测报告”,均符合当前防疫规定和学校返校要求后报学院审批。学院同意后在《学生返校审批单》上签字盖章(见附件3),学院接待人员持审批单到门岗接学生进校(审批单交门岗处,并在登记本上完成登记),学院留存审批单存根联并在《学生返校审批登记台账》(见附件4)上作好记录。

  第四条如出现本办法中未提及的情况,由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报学校疫情防控办公室研究后执行。

篇三:疫情期间学生请假复课证明

  

  疫情防控学生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学校2022年开学疫情防控学生复课证明

  查验制度(附流程图)

  为了切实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和早治疗病人,杜绝传染病的迅速蔓延。我校要求进

  行传染病病愈返校复课医学证明查验制度。做到对教师和学

  生既严格常规的管理,又全面关爱,以保障教师和学生的身

  体健康,有效防止传染病疫情的发生:

  二、如在校学生出现发热等症状,要采取隔离措施,并

  及时到正规医院进行检查,班主任要及时进行跟踪了解学生

  就医情况,如发现疑似传染病的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

  病防治法》中有关要求暂时隔离,不得再回班上课,及时通

  知家长到医院进一步诊治。

  三、学生一经确诊传染病后,班主任与学生家长联系,班主任要及时告知学校,由学校及时上报并记录。

  四、有传染病患者的班级应按照传染病法相关规定,对

  传染病接触者进行相应的医学观察,并做好消毒预防措施。

  五、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时,必须由医院开具复课证明,学生持此复课证明到学校,由学校复检后,方可回班复课。

  政教处应将学生的诊断证明和复课证明归档,以备查验。

  __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__月__日

  青岛市疫情防控期间学校食堂工作指南

  为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决策部署,做好全市学校食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就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食堂春季开学前后防控工作要求如下。

  一、供餐前准备工作

  1.制定预案,全员培训。要认真分析^p研判开学疫情防控风险隐患,根据《指南》和防控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学校食堂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预案等,做到一校一案,无预案不开餐。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校外员工平安顺利返岗。同时制定师生错峰就餐预案。

  要对食堂管理、从业人员提前进行疾病防控知识宣传普及,开展体温监测、清洁消毒、应急处置等专题培训。疫情期间,教育并要求所有从业人员上下班途中正确佩戴医用口罩,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班车上下班。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务必全程佩戴口罩、手套,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物品。

  2.全面排查,条件保障。开学前要对所有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全面排查并建立健康台账,精准掌握每一名员工返工前14天的可疑接触经历、旅居经历和身体健康状况,特别关注假期是否曾前往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是否接触过疫情防控高危人员等。对排查的重点人员,要一人一策确定返工方案。

  要落实好疫情防控所需物资,提前储备好足以维持一定时间的疫情防控应急所需物资,包括医用口罩、75%酒精、消毒溶液、紫外线消毒灯、消毒洗手液、肥皂、胶皮手套、体温计、红外测温仪、喷雾器、应急药品等。食堂餐厅设置充足的洗手水龙头。设置临时应急隔离空间,配备相应生活、防护设施设备。

  3.清洁消毒,食材准备。应对食堂加工用设施设备、工具容器等,进行开学供餐使用前的全面检查清理。对食堂、食堂周边环境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洁消毒,消除细菌、病毒滋生环境,不留死角。餐厅每日公示消毒情况。同时,做好食材筹备工作。提前对食堂食品原材料的库存情况进行清点和清理,确保食品原材料安全、充足,可适当增加库存量。

  二、供餐后食堂防控管理

  (一)日常管理

  1.测温管理。严格实行实名晨检制度、测体温上岗制度。食堂员工每天上下午(每餐工作前)各检测体温一次,并建立档案。对体温超过37.3℃或出现乏力、咳嗽等症状,以及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及时督促到医院就诊,待查明原因并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对进入食堂餐厅的学生、教职员工等用餐人员,要求其佩戴口罩,按规定进行登记等。

  2.人员管理。加强管理和从业员工自我防控意识。以微信群、QQ工作群等形式及时向在外地的员工发布疫情防控信息、自我防护措施、疫情防控相关知识和上岗防控相关要求,使员工未返岗就掌握了疫情防控知识和返校途中的自我保护技能。

  3.健康管理。学校食堂应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返工前,要组织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员、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并建立健康档案。同时,在学校食堂显著位置进行统一公示。

  4.留样管理。每日每餐供应的每个品种必须做好留样保存和相关记录,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防止样品之间污染,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25g。

  (二)采购管理

  1.禁止制售野生动物及制品。严禁采购、存储、加工、烹饪、销售野生动物及其肉蛋类制品。

  2.严格食堂食材头管理。不得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包括亚硝酸钠、亚硝酸钾);不得使用来不明的家禽、家畜。严格食品采购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确保食材来清晰,供应商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动物产品检疫证等证件齐全。

  3.采购中交接货物管控。供应商送货人每天检测体温并向学校报备,供货商、学校采购员和接货员在采购、运输、验收工作中均需佩戴口罩,彼此之间保持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采购肉禽类生鲜食材应戴上一次性橡胶手套,避免手对该类食材的直接接触,查验食材和其他物品前后要洗手,做好个人防护。

  4.食材配送车辆管控。保持食材采购车辆和配送车辆干净卫生,专车专用,净菜、半成品等特殊食材需专用冷藏车配送,每次运输食品前应进行清洗消毒。

  5.抽样检测。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对易携带致病菌或易腐败变质的食材采取抽样送专业机构检测的措施。?(三)烹饪与销售

  1.烹饪管理。烹饪食品时,做到烧熟煮透,确保食品中心温度应达到70摄氏度以上。

  2.严禁生冷食品。学校食堂禁止制售即食生菜(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不得加工制作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

  3.生熟食品分开。严格做到生、熟食物相分离,防止食物的交叉污染。

  4.加强食品保护。售饭处应有防止飞沫(说话的唾液、咳嗽、打喷嚏所致)灰尘、蚊蝇等污染的设施,出售的食品不得无保护暴露。疫情期间应以供应套餐为主,暂停自助餐等开放式供餐模式,降低飞沫传播风险。

  5.公用餐具保护。公用餐具(使用前应严格消毒清洗保洁)、免费汤粥、免费调料应有防止飞沫、灰尘、蚊蝇等污染的措施。鼓励学生自备餐具,及时清洗消毒。建议使用一次性饭盒。

  6.销售管理。从业人员售饭时一律使用经消毒的专用工具并佩戴口罩和手套,销售中少用语言交流,与服务对象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饭菜统一由工作人员分发,禁止自行取用。

  7.工作服、口罩要求。强化二次更衣管理,售饭人员工作服应每天更换,集中洗涤并进行高温消毒。工作期间,从业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疫情期间不得佩戴PE材质敞开式透明口罩,口罩不得重复使用,定时更换。

  (四)后厨管理

  1.后厨全封闭管理。食堂后厨严格实行全封闭管理(完善门禁系统),非本食堂人员不得进入后厨,食堂管理部门相关人员因工作需进后厨时,要检测体温合格、戴口罩、穿工作衣帽,做好记录。

  2.个人物品管理。不得将私人物品带入后厨,手机进后厨应经消毒处理。

  3.功能间通风管理。后厨要定时开窗通风或使用中央空调新风系统全新风运行,保持空气流通,中央空调系统建议停止使用,确有必要开启须定期进行消毒处理。

  4.智能化监管。充分发挥电子监控智能管理系统对炊管人员规范操作防控疫情的监管作用,及时督导整改到位。?(五)餐厅管理

  1.餐厅通风管理。餐厅通风换气每天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要通过定时开窗或运行新风系统保持食堂就餐场所通风良好。

  2.洗手池、洗手液管理。学生和教职员工就餐前、就餐后要洗手消毒。在餐厅中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供水设施正常使用,引导师生餐前洗手并成为习惯。

  3.规范就餐程序。就餐人员须佩戴口罩取用餐具和到售饭窗口买饭(包括自选餐),坐下吃饭的最后一刻才摘口罩,避免面对面就餐和扎堆就餐,就餐中不交流、少说话,保持安全就餐距离,避免交叉感染。

  4.就餐方式。疫情期间不提倡集中用餐。

  一是适当延长供餐时间,采取分批、分时段等形式避峰、错时就餐,减少食堂就餐区域人员密度,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二是鼓励打包就餐。为减少师生在餐厅就餐人数,降低就餐场所中的人员密度,可增加套餐盒饭供应,打包带回单独用餐,防止并最大限度减少交叉污染。

  三是可分餐到班,学校可因地制宜,提倡分区域、分班级、班级内学生错时就餐。往班级送餐的从业人员应做好自身防护,需佩戴口罩、消毒手套,送餐至班级门口指定位置即可,不得进入班级。送餐后,需对工作服、工作帽,送餐用工具和车辆进行彻底消毒、清洁。

  四是餐厅就餐师生要隔座就餐,人与人之间要保持一定安全距离,避免扎堆就餐。

  5.个人分泌物处置。打喷嚏和咳嗽时应使用纸巾遮挡包裹,不随地吐痰,口鼻分泌物用纸巾包好(包括废弃的口罩)使用密封袋密封弃置于有盖垃圾桶内。

  6.餐厅清洁消毒。开餐前对餐厅进行清扫、清洁、消毒、通风,开餐中及时清理餐桌和地面废弃物并清洁餐桌,餐后做好汤粥、公用调料的收捡和清理打扫餐厅卫生,进行餐桌、椅和环境消毒,做好卫生用具的清洗消毒和定位保管。

  7.餐厨垃圾处理。餐厨垃圾定点存放,每日对存放场所进行清洁并彻底消毒,消除病毒感染。?(六)清洗消毒

  1.公用餐具洗消。公用餐具进行规范化全覆盖每餐次清洗消毒,按标准要求进行保洁,并经每餐次抽样检验,确保检测合格。

  2.餐用具热力消毒。热力消毒包括煮沸、蒸汽、红外线消毒。煮沸、蒸汽消毒保持

  100℃作用10分钟;红外线消毒一般控制温度

  120℃,作用15-20分钟;洗碗机消毒一般水温控制

  85℃,冲洗消毒40秒以上。或采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250mg/L-500mg/L)浸泡30分钟后,再用清水漂洗干净。餐具消毒后应注意保洁。

  3.餐用具化学方法消毒。必须用流水将消毒后餐用具进行冲洗,避免洗涤剂阴离子残留超标,并使用消毒柜等进一步消杀。

  4.食材洗消和保管。对食品原料和加工后的半成品进行严格的洗消和卫生保管。

  5.回收餐具的洗消。每餐次对后厨餐具用具进行清洗消毒,坚持高温消毒方式对病毒灭活。

  6.环境管理。对食堂内外环境和餐桌椅每天进行全面消毒,不留死角。

  7.餐用具保洁与存放。餐具进行消毒后,要自然滤干或烘干,不应使用抹布、餐巾擦干,应放置在无病毒区域和空间,具备条件的应存放在餐具消毒设施设备中。

  (七)贮存管理

  1.库房管理。疫情存续期间禁止提供即食生菜。库房做到通风换气、分区分架分类、离墙离地存放、防蝇防鼠防虫设施完好,并定期检查库存,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2.食品管理。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生产者名称以及联系方式等内容。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冷冻设备,应当贴有标识,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应当分柜存放。

  3.消毒液管理。实行专柜管理,并做好标识。严禁将消毒液与食品混放,尤其是75%酒精,存放时应避光热存放在阴凉通风处,避免高温发生爆炸,严禁使用无盖的容器盛放,且每次取用后必须立即将容器上盖封闭,贴好标签,避免挥发,严禁敞开放置。

  三、外购食品用餐管理

  (一)订餐资质。应选择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餐饮服务监督量化分级A级,具有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资质的餐饮服务单位订餐。

  (二)接餐验收。应设接餐专用间,配备消毒设施、食品留样设施、洗手设施以及工作服、工作帽、口罩、手套等。指定专人进行配送餐的交接查验,严格查验食品感官、温度和标签等,要确定送餐车辆车厢内及运输容器是否清洗消毒,并认真做好交接记录和查验记录。

  接餐专用间接餐前、接餐后,应做好消毒、通风等防控工作。

  (三)分时分餐。排好师生领餐的时间和顺序,减少领餐人员聚集。

  师范学院疫情防控期间教学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教学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教学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_____副组长:_____成

  员:____________(二)工作职责

  制定疫情防控期间教学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全体教师落实疫情防控期间教学任务;检查在线教学进展情况,确保在线教学工作正常运行。

  二、疫情防控期间教学组织方式

  根据学校《关于推迟2022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的通知》要求,在学校正式开学前使用在线教学平台开展在线教学,开学后采取线上和线下结合的教学方式。

  三、适用范围

  师范学院全体在籍学生(含20__级扩招录取学生)。

  四、时间安排及准备工作

  (一)时间安排

  为确保延期开学期间学校全体学生“停课不停学”,定于2月17日起全面开展全体学生的在线教学工作。

  (二)准备工作

  1.教学科根据本学期下达的授课任务、课表和实际情况安排具体教学工作及授课教师。学生科将在线教学工作安排通知到每一个学生。

  2.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调整本学期教学计划,教学科于2月8日前将本学期在线教学课表安排报送教务处,同时组织授课教师按课表填写在线教学教案并汇总。

  五、教学工作实施

  (一)人员及培训

  教学科安排专人对接智慧树、智慧职教和超星尔雅等平台,负责在线教学管理和教师使用平台培训。学生科负责学生使用平台培训,督促学生开展学习。

  参与过20__级扩招学生在线教学管理和授课的教师,可通过网络对本学期在线授课的教师进行培训和指导。

  (二)学生及授课教师数据上传

  1.因学籍管理系统和教务管理系统无法异地操作,根据课表及在线教学安排,教学科负责向相应的平台方发送或上传教师数据,学生科负责向相应的平台方发送或上传学生数据,注意数据不得包含用户的身份及家庭住址信息。

  2.教学科及时从平台方获取教师授课情况及学生学习进度数据,做好教学监督工作。

  (三)实施办法

  (1)各教研室按专业组织教师线上讨论,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在线教学平台和选用的免费课程。如以上平台无相关课程,也可选定平台由教师自行上传教学资料开展教学。为便于管理,避免给学生造成负担,同一专业应控制所选平台数量,同一课程应仅使用同一门在线课程或同一种教学形式。教学科汇总平台及课程情况后填写《在线教学情况统计表》(含扩招学生在线教学情况统计,见附件),于2月12日前将电子版发送教学科。

  (2)学生科负责疫情期间学生疫情防控知识学习、心理健康疏导等内容的组织学习,前者可指定官方网站或媒体资,以疫情防控中的典型事迹为素材,进一步培育学生家国情怀、科学精神、孝亲敬长、关爱他人、自律自强等思想品质,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后者安排辅导员负责,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组织心理健康教师在线对学生进行心理咨询辅导,引导学生主动进行心理调适,树立积极面对疫情的良好心态。

  (1)在线教学方式多样,教师可按课程性质自行决定,原则上鼓励教师通过平台授课或快手、抖音、QQ、钉钉等软件直播授课。如授课教师因在家无法使用电脑等特殊情况,除利用直播软件外,也可通过蓝墨云班课、学习通、班级微信或QQ群,上传文档、照片、视频、教案等各种多媒体资开展教学。

  (2)教学科利用在线平台或打卡签到软件在线考勤。授课教师完成每日在线教学后,要及时反馈课堂考勤情况。教学科应对每日教学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教师按进度完成教学,督促学生完成学习,同时做好相关记录存档,对不合格者进行通报。

  (3)授课教师应认真做好作业布置及批阅、在线答疑和课后辅导等相关工作。学生作业可在平台在线完成,也可以上传照片、视频和文档的方式完成,授课教师须做好教学进程相关资料的保存工作以备查。

  (4)对于无特殊情况长期缺课的学生,学生科应联系其家长确认情况并督促,拒不参与学习者待开学后按相关制度处理。对于确因特殊情况导致无法参与学习者,如伤、病或无网络等情况,可在开学后为其办理休学或集中线下补课。

  (5)教师参加在线教学相关工作按实际情况计入教学工作量,在考核、评优中予以统筹考虑,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1)对于因疫情不能按时返校学生的校内实训教学等教学环节,在学生返校后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补课。

  (2)学生科负责摸排学生身体健康情况,将延期开学和后续返校等安排及时通知到位,切实做好学生安全防护工作,并安排专人加强日常管理和预防教育

  正式开学后,除扩招学生外,按各课程在线教学进度转入校内面授课程教学,原线上资作为教学辅助。

  六、工作要求

  (一)教学科、学生科要建立并充分利用学生、辅导员、班主任、授课教师联动机制,在疫情防控期间及时开展必要的监督检查,及时跟踪离校学生每日学习情况,及时掌握学生学习进度。

  (二)各科室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学校疫情期间教学工作安排精神要求,周密部署、严格落实,抓好在线教学工作的每一个环节,确保每名学生“停课不停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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