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是什么(全文完整)

时间:2023-06-09 16:27:02 来源:网友投稿

2019年3.15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是什么根据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特别是结合消费者对消费领域问题的反应,中国消费者协会决定将2019年主题确定为“新消费我做主”。“新消费我做主”年主题的涵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3.15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是什么(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3.15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是什么(全文完整)

2019年3.15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是什么

  根据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特别是结合消费者对消费领域问题的反应,中国消费者协会决定将2019年主题确定为“新消费 我做主”。

  “新消费我做主”年主题的涵义

  新消费是引领消费结构升级,促进经济模式转型的新动力,是改善民生、推动发展、完善机制的重要途径和必然选择。新消费需要新理念和新举措。2019年消费维权年主题——“新消费我做主”,是消费者对新消费的支持和肯定,也是消费者对消费环境日益向好的呼唤。其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的涵义:一是树立“消费者优先”理念,倾听消费者声音,重视消费者诉求,满足消费者需要,赢得消费者对新消费的满意和认可;二是弘扬“诚信、公平、法治”文化,创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营造让消费者能做主愿消费的良好环境;三是引导科学理性消费,践行绿色消费、品质生活,呼唤维权自觉,提倡依法维权,让消费者主动做新消费的支持者。

  “新消费我做主”年主题的依据

  第一,保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发挥消费对经济增长贡献的重要基础。党的xx届五中全会首次将“发挥消费对增长的基础作用”写入中央文件。根据统计,2019年前三季度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近60%,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越发明显。“十三五”发展规划提出,未来消费将发挥更重要的作用。随着消费重要性日渐突出,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是优化完善消费环境,保护消费热情、激发消费潜力、持续发挥消费对经济增长作用的基础保障。

  第二,树立“消费者优先”理念,是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促进供给侧改革的应有之义。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强调指出,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是更好满足居民消费需求、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内在要求。坚持消费引领,就必须坚持消费者优先。要以消费者需求为先导,以消费者满意为标准,以增进消费者福祉为目标,才能有效促进供给侧改革、创造适合消费者需求的新供给,发挥消费引领作用。

  第三,加强新消费领域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健全机制体制,是营造安全放心舒心消费环境的重要任务。当前消费环境距离党和政府提出的“实现消费者自由选择、自主消费、安全消费”要求还有相当差距,“诚信、公平、法治”依然是消费者最基本的期盼,特别是在服务消费、信息消费等新兴消费领域,法规和标准还相对滞后,更应强化监督,筑牢篱笆,让消费者能够主动维权、愿消费、敢消费。

  第四,倡导绿色消费,品质生活,是有序促进消费升级,培育发展消费需求的重要途径。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是未来消费升级的方向,也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倡导绿色消费,品质生活,既是消协组织的法定职责,也是培育消费新需求,推动创新消费供给,为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的重要途径。

  “新消费我做主”年主题的目标

  一是通过广泛宣传,倡导“消费者优先”理念,在全社会形成重视消费者、关注消费者、呵护消费者、适应消费者的意识。

  二是搭建沟通平台,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为各行业倾听消费者声音,了解消费者需求,创新消费供给提供有效途径;

  三是反映消费者呼声,主张消费者权益,全面履行法定职责,推动健全制度保障和机制创新,更加有力保护消费者权益。

  四是研究消费新热点、新趋势、新领域,引导服务消费、信息消费、绿色消费、时尚消费、品质消费、农村消费有序发展,为发挥消费引领作用做出贡献。

  五是创新消费纠纷调处渠道,丰富消费者投诉受理方式,促进消费者与经营者协商解决,为消费者主动维权、降低维权成本创造有利条件。

  【延伸阅读】

  2019年的315主题为“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

  “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年主题的涵义:

  一是面对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消协组织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凝聚消费维权合力,搭建维权共治新格局,努力开创消费维权新局面;二是按照“依法治国”理念,消协组织动员和推动社会各界,依法履行《消法》所规定的各项责任、义务,更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三是加强社会监督和教育引导,积极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让消费者愿意消费,无忧消费,畅享消费,为发挥消费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做出新贡献。

  中国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常宇介绍,2019年,中消协和全国消协组织将围绕“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这一年主题,广泛传播消费维权社会共治理念,及时发布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成果,传递消费维权正能量,保护和提振消费者信心;积极配合全国人大执法检查,总结和研究《消法》实施一年来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落实《消法》各项规定提供重要实践经验和理论参考;加强消费教育引导,针对新型、热点产品和服务,开展产品比较试验和消费体察、体验,为消费者选择放心、满意产品和服务提供参考;开展重点消费领域的社会监督,针对广大消费者密切关注的银行服务、快递服务、电信服务、网络购物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消费者满意度测评和市场监测活动,查找服务短板,反映消费者诉求,促进行业自律和消费环境进一步好转;进一步完善投诉咨询信息化建设,搭建全国消协投诉工作平台,畅通消协组织内部以及与社会有关方面受理、解决消费者投诉的渠道,为保障消费者无忧消费发挥重要作用。

  据悉,本次年主题征集活动自2019年11月通过向社会征集、向全国消协组织征求意见的方式,其中涉及“法治”、“网购”、“理性放心消费”位居征集意见前三位。征集活动受到消费者的热情参与,积极踊跃提出意见和建议。针对本次征集活动中积极参与的消费者,按照征集规则,王逸奇、焦海梅、鲁迁3人经评选获得一等奖,何玉春、丁宏山等10人获得二等奖,李浩然、石学理等30人获得三等奖。

  我国历年3 · 15消费者权益日主题

  1997年:讲诚信 反欺诈

  1998年:为了农村消费者

  1999年:安全健康消费

  2019年:明明白白消费

  2019年:绿色消费

  2019年:科学消费

  2019年: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2019年:诚信·维权

  2019年:健康·维权

  2019年:消费与环境

  2019年:消费和谐

  2019年:消费与责任

  2019年:消费与发展

  2019年:消费与服务

  2019年:为消费者提供公平的金融服务

  2019年:公正对待消费者

  2019年:新消法 新权益 新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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