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品牌建设方案3篇

时间:2023-08-01 10:09:01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农产品品牌建设方案

  

  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实施方案

  品牌化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是建设农业强省的重要驱动力。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有利于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有利于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有利于实现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更好发挥品牌农业的引领作用,提升X农业产业效益和核心竞争力,助力精准脱贫、全面奔康,推动我省向农业强省跨越,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提出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积极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组织化生产为基础,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全面实施农产品品牌“孵化、提升、创新、整合、信息”工程,培育壮大“X”字号农产品品牌体系,提升农业核心竞争力,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农民增收奔康,实现X向农业强省、品牌大省跨越。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导向。主动适应市场和消费升级需求,有效开展农产品品牌创建、形象塑造和传播推广,提升全省农产品的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

  坚持质量至上。认真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坚持产管并重,全程全员全面提升质量,保障和维护品牌农产品“绿色健康、有机生态”的品牌公信力和质量安全。

  坚持企业主体。发挥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农产品品牌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通过标准化生产、规模化经营、规范化管理、文化挖掘和科技创新等手段,创建知名品牌,拓宽推广渠道,提升品牌价值。

  坚持政府引导。发挥政府在顶层设计、规划布局、政策支持、标准制定、评选认定、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引导作用,营造有利于培育和发展农产品品牌的良好环境。

  坚持协作共建。整合资源要素,充分发挥政府部门的推动作用、行业协会的组织协调作用、专家的指导作用、媒体的传播作用、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构建各方参与、共建共赢的农产品品牌建设机制。

  (三)主要目标。到X年,全省培育发展农产品省级区域公用品牌5个以上、市县级区域公用品牌100个以上、优质品牌农产品200个以上、“三品一标”产品5600个以上;积极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中国驰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X省著名商标、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国家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争创中国质量奖及提名奖、X质量奖及提名奖,创建国家级生态原产地保护示范区、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等;农产品品牌发展环境明显优化,质量基础有效改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品牌意识不断增强,农产品品牌体系不断壮大,知

  名度和影响力明显提升,市场消费信心大幅提振,“X”字号农产品唱响国内外市场。

  二、重点工作

  (四)提升农业标准化生产能力。按照“无标制标,缺标补标”原则,依据国际、国家和行业等标准要求,修改、完善、提升与品牌建设配套的农业产业基地标准、生产技术规程、产品质量标准等,形成一整套品牌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的全程质量控制标准体系。鼓励各类品牌创建主体开展合作,联合开发企业联盟标准。加大已制定标准的宣传贯彻、推广实施,大力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行标准化生产,加强农产品标准化基地建设,保障农产品优良品质与质量安全。引导和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良好农业规范(GAP)、“三品一标”产品质量认证和环境认证管理体系(ISO14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ISO2X)、食品安全体系规范(HACCP)等标准认证,创建一批国家级、省级有机农产品认证示范区和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加强出口备案种植、养殖场监管,大力实施出口食品农产品企业内外销“同线、同标、同质”(以下简称“三同”)工程,全面提高农产品标准化生产能力。(农业厅,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X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列首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五)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农业产地环境监测,统一对品牌农产品开展定期抽检,加强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检测,建立健全监测结果通报制度和质量诚信体系。加大农业投入品行政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查处违禁农药生产、销售、使用和非法添加等违法行

  为。强化省、市、县、乡四级质量追溯管理,搭建品牌农产品质量追溯管理平台,引导农产品品牌企业利用电子信息技术建立物联网质量追溯系统,实现生产记录可存储、产品流向可追踪、储运信息可查询。落实商品质量惩罚性赔偿制度,对违法企业、责任人依法实行市场禁入。(农业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X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六)实施品牌建设“五大工程”。把品牌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大力实施农产品品牌“孵化、提升、创新、整合、信息”工程,培育壮大农产品品牌体系。一是实施品牌孵化工程,新增一批新品牌。要做大增量,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结合当地资源禀赋和特色优势,开展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注册工作,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三同”产品、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选择具有一定规模、知名度和产业基础的企业发展企业自主品牌和产品品牌,新增一批在消费者中有质量信誉、有市场优势的拳头产品。二是实施品牌提升工程,做强一批老品牌。要做优存量,引导已有一定知名度的老品牌,积极争创中国驰名商标、中国质量奖等更高含金量的知名品牌,扶持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企业实施品牌国际化战略,加大X品牌农产品生产企业对外官方注册力度,充分发挥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和“三同”工程品牌的示范带动作用,扩大国内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促进老品牌做大做强。三是实施品牌创新工程,弘扬一批特色品牌。要强化传统工艺传承和保护,推动产地粗加工和精深加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延伸农

  产品产业链条,打造特色品牌聚集区(项目),促进农产品品牌消费,激活老字号、焕发新活力。四是实施品牌整合工程,打造一批旗舰品牌。要坚持发展本土品牌与引进品牌相结合,支持中小品牌抱团发展,通过融资、兼并、重组等方式,组建大品牌、大企业、大集团,持续做大做强X茶、X菜、X猪、X果、X药、X丝等具有X特色产业优势的省级区域公用品牌,依法开展商标注册、证明商标注册和版权登记,获得知识产权保护,打造旗舰品牌,构建产业集群,形成规模效应。五是实施品牌信息工程,培育一批电商品牌。要大力实施“互联网+”X农产品行动,瞄准电商大市场,抢占新生代消费市场,重点培育扶持一批专业化、本土化的省级农业电子商务平台,着力支持壮大一批有潜力、有亮点的省、市、县三级农业电商企业,支持在各大电商平台设立“X”字号农产品特色馆、精品店,打造一批X农产品电商品牌,促进线上线下互动融合发展。(农业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商务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供销社)

  (七)创新品牌宣传营销。围绕扩大X农产品社会影响力、公信度和市场竞争力,着力构建农业品牌宣传、展示、交流、交易平台。挖掘农产品品牌的历史文化内涵,大力发展创意农业,增加农产品文化含量,注重产品包装形象设计,规范产品包装标识,促进产品深度开发和增值。举办X国际茶业博览会、X泡菜博览会、中国·X(彭州)蔬菜博览会等“X”字号农业展会,参加“惠民购物全X行动”“X货全国行”“万企出国门”等市场拓展活动,向社会集中宣传推

  介优质品牌农产品,亮好“X”字名片。鼓励农产品品牌企业加强与商贸流通主渠道的对接,推动“X”字号农产品进市场、进商超、进餐企、进网络;支持企业到境内外重点城市开设品牌农产品专营店、设立品牌销售专区。构筑X品牌农产品宣传网络,支持“X”字农产品品牌在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X电视台、华西都市报等国内主流媒体开展专题宣传推介。(农业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商务厅、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扶贫移民局、省政府新闻办、X博览局、省供销社、X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八)做大做强品牌企业。鼓励农产品品牌企业加强科技创新,开展技术研发和技术改造,引进先进设备和技术,提高加工能力,为品牌发展提供持续动力。支持开展主要农产品生产、加工与综合利用关键技术的研究与示范,形成一批推动农业产业拓展和农产品价值提升的关键技术和特色产品。鼓励品牌企业兼并重组和品牌整合,引进国内外知名品牌企业通过股权投资等方式,参与兼并重组,组建大型企业集团,形成规模效应,构建集群发展格局。支持有基础、有条件、有意愿的农产品品牌企业上市融资,改善资本结构,做大做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农业厅、省金融工作局)

  (九)完善品牌服务体系。坚持主体多元化、服务专业化、运行市场化的方向,构建公益性服务与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与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产品品牌建设服务体系。强化人才支撑,建设门类齐全、结构合理、梯次发展的农产品品牌专业人才队伍,培养造就一批具有国际视野、品牌意识的企业家。鼓励发展一批农业品牌建

  设中介服务组织和服务平台,提供农业品牌设计、营销、咨询等专业服务。注重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在品牌整合、市场策划、行业自律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支持品牌主体之间开展生产、销售、信用等多形式、多内容、多层次合作,实现多主体联合发展。引进新兴业态和新型商业模式,促进品牌产业融合,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发挥农产品品牌专家的智库作用,对品牌建设给予指导,为品牌培育和发展工作“把脉”“会诊”及开展跟踪式服务,助推农产品品牌健康发展。(农业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教育厅、民政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

  (十)加强品牌保护监管。建立严谨公正评价体系,科学设置与量化考核我省农产品品牌的真正价值和真实竞争力。通过品牌评价,将认定的具有较大影响力和较强品牌价值的农产品品牌纳入X省知名产品品牌目录。完善品牌认证登记保护、产品防伪标识使用和证后监管,对认定的品牌农产品实行动态监管,构建能上能下、优胜劣汰的准入和退出机制。破除地方保护和行业壁垒,有效预防和制止各类垄断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加强商标管理,防止商标恶意抢注和侵权行为。建立产品质量、知识产权等领域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健全失信黑名单制度,提高失信成本,切实保护农产品品牌形象。(省工商局,农业厅、商务厅、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三、保障措施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州)人民政府要将农产品品牌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目标任务,加强督促考核,形成上下联动、多方配合的工作格局。各地要加强品牌发展工作的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突出地方资源特色、品质特色、功能特色、历史沿革和文化内涵,引导品牌发展合理布局,制定并实施农产品品牌建设规划,把品牌战略落到实处。省直有关部门(单位)要统一思想,各司其职,密切协作配合,共同推动农产品品牌建设。各级农业部门要强化管理服务和技术指导,加强农产品品牌经济研究,落实专门机构和人员从事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

  (十二)加大政策支持。各地要建立品牌发展的政策激励机制,大力支持品牌创建、品牌认证、质量提升、技术创新、品牌宣传推广等。依托实施现代农业发展工程、农业改革科技创新示范奖补等项目,支持原生地品种保护开发、农业品牌科技创新等品牌农业生产重点环节;支持优势区域公用品牌、重要产品品牌、重点企业品牌开展宣传推广、营销推介、电子商务;支持科研院校等智库开展农业品牌研究服务;支持政府购买农业品牌研发成果;支持开展农产品品牌培训。

  (十三)营造良好氛围。大力宣传农产品品牌建设的典型经验和扶持政策,推广普及农产品商标注册、“三品一标”、区域公用品牌等相关知识,提高全社会品牌意识。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关注“X”字号农产品品牌成长,讲好“X”字号农产品品牌故事,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篇二:农产品品牌建设方案

  

  XX区关于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和

  农产品品牌建设的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25年,力争新培育国家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1家、省级骨干农业龙头企业3家以上、市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6家以上、区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10家以上;培育国家合作

  社示范社3家以上、省级示范性专业合作社5家以上、市级

  示范性专业合作社5家以上;省级示范性家庭农场(专业大

  户)10家以上。

  二、主要措施

  (一)着力推进主体培育

  .壮大发展龙头企业。对当年评定为国家、省、市、区

  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分别给予奖励50万元、20万元、8万

  元、1万元(实行区级财政补差奖励,不重复计奖。为了政

  策的延续性,2020年评定的企业参照此标准执行。)

  .规范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当年评定为国家、省、市、区级示范性专业合作社分别给予奖励8万元、5万元、2万元、0.5万元。对当年评定为省级“平安农机”、“机器换

  人”示范合作社(基地)给予奖励1万元。(实行区级财政

  补差奖励,不重复计奖)

  .培育提升家庭农场(林场、渔场)。对当年评定为省、市、区级示范家庭农场(林场、渔场)分别给予奖励2万元、1万元、0.5万元(实行区级财政补差奖励,不重复计奖)。

  .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对首次获得绿色食品、有机农

  产品认证的,一次性给予奖励3万元。绿色食品认证且证书

  续展成功的给予奖励每年1万元;有机食品产品认证且证书

  续展的,给予奖励每年1万元,连续奖励三年。同年同一主

  体每多增一个认证产品再奖励1万元,最多不超过5万元。

  新通过食品生产许可(SC)认证、良好农业规范(GAP)认

  证及其许可变更延续换证的主体分别给予3万元和2万元补

  助(不与市、区级其他奖励办法重复计奖)。

  (二)着力推进品牌建设

  .鼓励开展农业品牌认定。对新通过国家商标总局注册

  的农产品商标,每只商标一次性奖励0?

  2万元。对新纳入全

  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的产品,每个产品一次性奖励1万元。

  对新获得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农业农

  村部地理标志登记农产品,每个一次性奖励10万元,一个

  产品获得多个称号的,可分别奖励(不与市、区级其他奖励

  办法重复计奖)。

  .支持参与“XX佳农”区域品牌建设。经申报,被认定

  为“XX佳农”背书农产品每个奖励0.1万元。被认定为“XX

  佳农”或海拔600米以上绿色有机农林产品示范基地每家奖

  励2万元。取得“XX佳农”“品”字认证产品(参照X政办

  发(2021)

  52号文件)每个奖励3万元,同年同一主体每多

  增一个认证的产品再奖励1万元,最多不超过5万元;已获

  “品”字认证且续展成功的主体每年再奖励1万元,给予连

  续三年的奖励。被认定为农产品旅游地商品主体和农产品旅

  游地商品的每个奖励0.5万元。被评为一、二、三、四、五

  星级旅游地商品购物网点分别一次性奖励1万元、2万元、3万元、5万元、10万元。(为了政策的延续性,2020年1月

  起未执行奖补的参照本条规定执行。)

  .鼓励参加各类展销和评比。对参加由各级政府、农业

  农村部门组团举办的农展(博)会、品牌推荐会、农商对接

  会等,按参加区域,省内、省外的分别给予0.2万元、0.5万元的补助。参加由省政府、部门以上发文组织的各种评比

  赛、擂台赛,参评产品获省级评比一、二、三等奖的,每个

  产品分别奖励1万元、0?8万元、0.5万元;荣获省十佳农

  产品称号的,每个产品分别奖励1万元;荣获省农产品金奖

  (同等荣誉)、银奖(同等荣誉)的,每个产品分别奖励1万元、0.5万元。

  三、组织保障

  立足“3+2+1”产业基础,遵循“五个动”工作要求(全

  区发动、政策驱动、龙头带动、考核促动、典型推动)和""五

  个一”工作制(一个专班、一个规划、一个政策、一个品牌、一个专家团),区农业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全面负责“3+2+1”

  产业高质量绿色发展的组织领导工作。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制

  定具体建设要求与验收办法,及时组织进行检查和技术指导;区财政局做好资金保障与监管工作;各乡镇(街道)做好宣

  传发动及属地管理;各有关单位按照“三服务”的要求,密

  切配合,共同抓好“3+2+1”产业发展工作。

  四、本实施方案自2021年4月28日起施行。

  试行一年。之前区政府出的相关政策,与本实施方案规

  定不一致的,以本实施方案为准。

篇三:农产品品牌建设方案

  

  农产品品牌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区农产品品牌建设,不断提升农产品产供销精细化、专业化水平,促进农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根据《X市农产品品牌建设实施方案》(X政字〔X〕86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区委区政府“高点定位、走在前列”总体要求,以市场为导向,以创新为动力,以提高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紧紧围绕我市“齐民要术?上乘农品”的主题,深入挖掘我区农产品的核心价值和文化内涵;以塑造X农产品整体品牌形象为引领,以培育区域企业品牌为主体,以构建品牌农产品营销体系为载体,建立我区农产品品牌建设推进机制,合力塑造“X产”农产品品牌。

  (二)基本原则

  以市场为导向,主动适应市场的多样化、个性化需求,进行有效的品牌定位、形象塑造和传播;以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不断提升品牌农产品质量,提升农产品品牌附加值和软实力;以企业为主体,通过商标注册、质量管理、品牌培育、文化挖掘和科技创新等手段,创建自主品牌,努力打造以品牌价值为核心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政府引导,协同共建,加强政策扶持,强化市场监管,创造有利于培育

  和发展品牌的社会环境,构建起“政府引导、部门联动、企业主体、专家指导、社会参与”的农产品品牌建设机制。

  (三)目标任务

  按照X市农产品品牌建设要求,建立起全区完善的农产品品牌培育、发展和保护体系,形成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品牌化营销的现代农业新格局。

  1、培育区域特色明显、市场知名度高、发展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的农产品品牌。按照“区域公用品牌+企业产品品牌”的母子品牌模式开展全区农产品品牌培育工作。X-X年重点培育“X生物”、“X”面粉、“X”粮油三个企业品牌,X-X年重点培育“X”蔬菜、“X”果蔬、“X”水蜜桃、“X”牌飘香猪肉、“X”葡萄、“X”果蔬和“X”禽蛋等企业品牌。

  鼓励申报X农产品知名品牌。按照品牌农产品评价标准,不断提升我区品牌农产品质量和知名度,完善生产、经营、推广体系建设,鼓励具有影响力的农产品品牌申报X农产品知名品牌。

  建立实体店与网店相结合的品牌农产品营销体系。实施“互联网+品牌农产品”行动,依X品牌农产品网上X,着力培养一批农业电商龙头。支持我区新型经营主体入驻X品牌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依托X品牌农产品O2O展销中心,作为宣传推介我区品牌农产品的窗口。

  二、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品牌农产品操作规程

  根据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生产需要,修改、完善、提升现有各类农业生产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等地方标准。开展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和标准化生产技术推广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制(修)订一系列可操作性强的农产品操作规程,涵盖粮食、林果、蔬菜等作物,形成一整套品牌农产品质量从土壤到餐桌的全过程质量控制标准指标体系。

  (二)完善品牌农产品质量认证

  加大“三品一标”的开发及认证工作力度,增加绿色、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数量,扩大无公害产地认定面积,到X年,“三品一标”产地认定面积占种植业食用农产品产地面积达到90%以上。所有品牌农产品必须通过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证。加强对“三品一标”农产品的检验检测,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

  (三)建设“互联网+品牌农产品”营销体系

  一是着力提升我区农产品品牌形象。以政府为主导,以各类国内外专业展会、互联网、电台、电视台、报刊、节庆活动为平台,在国内外广泛宣传推广,构筑宣传立体式网络;二是大力推动农业电子商务发展。积极推进我区农产品入驻集展示、销售、电商、品牌宣传于一体的X品牌农产品网上X,推进我区品牌农产品入驻《淘宝?特色中国X馆》。推广“基地+城区社区”直配模式、“批发市场+宅配”模式。鼓励品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开设网店,设立农产品体验店、自提点或提货柜,建立农场会员宅配、农产品众筹、社区支持农业等模式,拓宽品牌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休闲农业等农业电子商务发

  展路径。推广“互联网+标准化+检验检测+品牌认证”创新模式;三是加快推动品牌农产品走出去。以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营销体系建设为实现手段,充分利用国家实施“一带一路”战略的机遇,以全国农交会、专业推介会、农事节庆活动等形式为主,构建销售网络、建立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多渠道、深层次开展网络营销。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积极支持我区品牌农产品进驻在X、X、X、X等大中城区设立的X区知名农产品品牌展示展销中心或直营店以及在大型超区、社区设立的X区知名品牌农产品销售专柜、专区。

  (四)健全完善农产品品牌政策支持体系

  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鼓励社会力量和资金参与全区农产品品牌建设。一是加大对品牌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的政策支持,引导各类主体加强品种选育、基地建设、品牌培育,推广物联网、水肥一体化等适用技术,打造“名、优、特、稀、新”农产品品牌,引领开展标准化生产;二是鼓励各生产经营主体开展“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所有品牌农产品必须通过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证;三是加大公益性品牌形象宣传和品牌推介力度,开展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的形象塑造和宣传推介活动;四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对品牌建设成绩突出的品牌建设主体(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实行动态奖补政策,充分调动争创农产品品牌的积极性。支持引导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开发产品、培育品牌,积极争创“省长质量奖”“市长质量奖”。

  (五)夯实农产品品牌建设基础

  一是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建设。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执法三大体系,完善区、镇、村三级监管队伍,严厉查处违禁农药生产、销售、使用等违法行为。加快建立健全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所有知名品牌农产品和“三品一标”农产品实现生产记录可存储、产品流向可追踪、储运信息可查询;二是培育壮大品牌建设主体。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批发区场、行业协会等申请品牌认证、地理标志商标注册、X省著名商标和中国驰名商标认定,引进高新技术、新兴业态和新商业模式,促进产业融合、加快组织创新,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三是打造良好的农业生态环境。开展农药、化肥零增长行动计划,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绿色控害植保技术和农业废弃物利用技术,着力提升耕地质量,打赢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攻坚战。以秸秆高效利用、农村太阳能光伏利用等为重点,开展生态循环农业基地建设和高效生态发展模式探索,提升生态循环农业发展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区委宣传部及区发改、经信、科技、财政、农业、水利、林业、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畜牧、供销、地税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局,负责统筹、协调全区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

  (二)做好上下联动。按照“统筹规划、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全面推进”的原则,按照全市农产品品牌建设总体规划,结合我区农业

  产业优势和特色产品,做好规划,明确目标任务,形成特色鲜明、比较优势突出的品牌布局,做到上下联动,目标一致,行动统一。

  (三)开展系统培训。实施电子商务、品牌培育“村村普及行动”,组织我区农业部门的管理人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协会负责人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统一学习“农产品推广营销+互联网”“农产品美工设计+互联网”“农产品物流包装+互联网”等精准课程,3年内实现轮训一遍。强化品牌营销和推广,深入挖掘品牌农业人物典型,推动“农业家”升级再造。以人为媒,在丰满品牌农产品形象的同时,升华品牌农产品的精神气质与文化内涵。强化知名农产品品牌整体宣传,大力宣传品牌农产品和“互联网+农产品营销”的好经营、好做法、好典型,推动形成品牌生产和绿色消费理念,营造人人爱护品牌、关心品牌、享受品牌的社会氛围。

  (四)强化监管保护。加强“三品一标”认证管理,规范“三品一标”包装标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行为;对列入X知名农产品目录的品牌实行动态监管,严格执行准入和退出机制;加强农产品商标管理,防止商标恶意抢注和侵权行为。

  (五)完善服务体系。强化管理服务和技术指导,加强农产品品牌经济研究。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密切协作配合,共同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坚持服务专业化方向,加快构建公益性服务与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与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为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建农产品品牌提供更多领域和更有效

  的服务。注重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专业组织在品牌整合、行业自律、创建区域公用品牌等方面的作用。

推荐访问:农产品品牌建设方案 农产品 品牌建设 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