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学习教育培训工作规划情况【4篇】

时间:2022-04-15 17:45:03 来源:网友投稿

学习,是指通过阅读、听讲、思考、研究、实践等途径获得知识和技能的过程。学习分为狭义与广义两种:狭义:通过阅读、听讲、研究、观察、理解、探索、实验、实践等手段获得知识或技能的过程,是一种使个体可以得到持续变化(知识和技能,方法与过程,情感与价值,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党员学习教育培训工作规划情况4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党员学习教育培训工作规划情况4篇

【篇一】党员学习教育培训工作规划情况

近日,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党内法规,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2019—202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规划明确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引导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努力建设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的党员队伍。

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将有计划、分层次、高质量开展。从2019年起用五年时间把全体党员普遍轮训一遍,最终实现三个“更加”,更加扎实深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更加显著教育培训效果、更加健全新时代党员教育培训体系。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培训要始终坚持三个“就是”,就是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就是要建立健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长效机制、就是要引导党员自觉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

党员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必须聚焦基本任务、围绕中心工作、体现不同领域和群体特点。尤其对基层党组织书记这个特殊的群体,要重点开展党的创新理论、党建工作实务、群众工作、基层治理等教育培训,努力建设一支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

在党员培训方式方法上,通过集中培训、集体学习、个人自学和组织生活、实践锻炼有机结合来完善组织形式。通过灵活运用讲授式、研讨式、模拟式、互动式、观摩式、体验式等教学方法,探索“课堂+基地”实训模式,增强教育培训的吸引力感染力。居民区党组织可以开展典型教育,引导党员学习重大先进典型和身边榜样,运用反面教材加强警示教育。组织党员就近就到红色基地学习、重温入党誓词、过“政治生日”。对于居民区内的年轻党员,要用好“共产党员”教育平台、“学习强国”等学习平台,做好年轻党员的教育培训,让年轻党员提高党性认识,在社区内增强服务意识、主人翁意识。居民区党支部书记要端正学习态度,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在党员中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篇二】党员学习教育培训工作规划情况

2009-201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是党的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程,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重要战略任务。为了切实做好这项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要求,适应建设学习型政党的需要,以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党章为重点,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大规模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全方位提高党员队伍素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二)基本要求
  1.坚持把增强党性作为第一任务,将理想信念教育与能力建设贯穿始终。坚持不懈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广大党员,引导党员联系实际、学以致用,把增强党性与提高能力统一起来,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始终保持和发展共产党人的先进性。
  2.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把握党员需求,按需施教,分类施教,在服务中加强教育培训,在教育培训中体现服务,激发党员参加教育培训的主动性、积极性,使广大党员愿意学、学得懂、用得上、用得好。
  3.坚持统筹协调,做到经常性教育与集中培训并重。面向全体党员,突出重点,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抓好经常性教育和集中培训,把党员享有接受教育培训的权利与履行学习的义务落到实处。
  4.坚持改革创新,探索建立大规模教育培训党员工作新机制。创新培训理念,完善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整合培训资源,拓宽培训渠道,促使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向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从2009年起,用5年时间,在切实加强经常性教育的基础上,对未纳入各级党委干部教育培训范围的广大基层党员普遍进行培训。通过教育培训,使广大党员的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党性观念进一步增强、优良作风进一步养成、工作能力进一步提高、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发挥,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二)主要任务
  在认真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贯彻落实2006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有关精神的基础上,根据不同类型、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党员的实际需求,科学拟定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党员教育培训。
  党员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始终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放在首位,对广大党员进行党章和党的基本理论、党的基本知识、党的历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任务教育,法律法规和党风党纪教育,业务知识和技术技能培训。
  广大农村、城市社区党员和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党员的教育培训分别由其所在地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和学校党组织负责组织实施,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员的教育培训由其上一级党组织负责组织实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时间一般不少于16学时,其中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及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一般不少于24学时。
  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以及金融机构党员的教育培训,由其所在单位党组织负责组织实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时间一般不少于24学时,其中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一般不少于40学时。
  其他各类基层党员的教育培训,均按党组织隶属关系由其上一级党组织负责组织实施。
  纳入各级党委干部教育培训范围的党员领导干部,除认真执行干部教育培训的有关要求外,要带头参加所在单位的党员教育培训。
  三、重点工程
  ——农村党组织书记培训工程。着眼于建设一支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农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切实抓好农村党组织书记的培训。通过省级示范培训、市级重点培训、县级普遍培训,将农村党组织书记组织到县级及以上党校和有关培训机构进行集中培训,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时间一般不少于40学时。对新任的农村党组织书记及时进行任职培训。
  ——新党员培训工程。着眼于增强党员意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从思想上入党,切实抓好新党员的教育培训。通过集中学习、党课教育、座谈研讨、主题活动等方式,使每名新党员在入党后一年内至少参加一次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24学时,按党组织隶属关系由其上一级党组织负责组织实施。
  ——大学生“村官”党员培训工程。着眼于培养善于做群众工作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带头人,切实抓好大学生“村官”党员的培训。采取在县级及以上党校集中培训、到先进村实践培训、请优秀乡村干部传授经验等多种方式,组织大学生“村官”党员在上岗前培训一次,签约期内每年至少培训一次,时间一般均不少于40学时。
  ——党员创业就业技能培训工程。着眼于提高党员带头奔小康、带领群众奔小康的本领,切实加强党员的创业就业技能培训。将党员创业就业技能培训纳入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绿色证书培训工程、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成人继续教育和再就业培训工程等。各级党委组织部门与农业、科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密切配合,重点抓好农村党员的实用技术培训和流动党员特别是农民工党员、下岗失业职工党员、退伍转业军人党员的创业就业技能培训,努力使他们掌握1门以上技术技能,切实提高创业就业本领。
  四、工作措施
  (一)创新方式方法,激发党员参加教育培训的内在动力
  坚持和完善长期以来行之有效的党员教育培训方式方法。
  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积极探索更加务实管用、灵活多样的党员教育培训方法和途径。
  积极组织党员参加党内集中教育活动。坚持以正面教育、自我教育为主的方针,解放思想、联系实际,解决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党员普遍受教育、群众长期得实惠。
  建立健全党员集中轮训制度。加强党员培训需求调研,有针对性地制定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分期分批开展党员集中轮训。普遍推行农村党员春训、冬训的培训方式。推广菜单式选学等模式,采取专题辅导、案例分析、交流研讨、知识竞赛、现身说法等方式,增强党员教育培训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完善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组织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和基层党委负责同志定期为党员、入党积极分子讲党课,围绕党员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深入浅出地作出解答,使党员思想上受到启发、理论上得到武装。
  广泛开设党员“流动课堂”。组织党校教师、讲师团成员、先进典型代表、专家学者、科技人员等,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流动办学、送教上门,力求做到哪里有党员,哪里就有教育课堂。“流动课堂”要紧贴党员实际,从党员最想学到的知识、最想掌握的技术技能教起,帮助党员提高认识、丰富知识、增强能力。
  开展主题党日教育培训活动。结合党员实际和工作需要,确定特色鲜明的党日主题,组织党员开展学习培训或实践活动。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主题党日教育培训活动。
  (二)开发整合资源,构建富有活力的党员教育培训新格局
  开发整合党员教育培训阵地资源。完善功能,强化服务,把村(社区)级组织活动场所、党员服务中心(站、点)和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站点建设成为农村、街道社区党员教育培训的主阵地。突出党的创新理论培训这一办学特色,充分发挥各级党校在党员教育培训中的重要作用。依托高等学校、职业技术院校和科研院所、社会培训机构、科技示范基地等,开展党员业务技能培训。充分利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警示教育基地、廉政教育示范基地等,对党员进行党的历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党的纪律等的教育培训。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县(市)要结合实际建立党员教育培训示范基地。积极推进军民共建、警民共建党员教育培训基地建设。
  优化整合党员教育培训师资资源。按照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专兼结合的要求,优化整合党员教育培训师资队伍。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县(市)都要建立开放式党员教育培训师资库,选聘党校干校和大中专院校教师、领导干部、先进模范人物、科技人员、技术骨干、乡土人才、致富能手等担任专兼职教师。鼓励建立党员教育培训志愿者讲师队伍。完善遴选制度,探索实行师资联聘、动态管理机制,逐步实现优质师资资源共享。
  加强党员教育培训教材建设。中央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写党的基本知识简明读本、党史简明读本。地方各级党委可编写制作符合实际、各具特色、少而精的党员教育培训辅导材料。基层党组织可根据党员多样化、个性化的学习需要,为党员推荐学习书目,提供学习材料。充分发挥图书、报刊在党员教育培训中的作用,倡导创建农村、社区“党员书屋”。
  (三)积极运用现代信息传播手段,努力提高党员教育培训的现代化水平
  继续加强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和党员电化教育。到2010年底,实现全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乡村网络基本覆盖。积极推进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进党政机关,入街道社区、企业和高等学校。坚持重在使用,努力拓展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和党员电化教育服务的领域、对象、内容、手段、功能,不断提高教育培训的质量和效果。
  充分利用电视、互联网等大众传媒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在中央电视台和地方电视台开办党员教育栏目。整合党员教育培训网络资源,建立全国党员教育培训网。本单位建有网站的,党组织要在网站上设立党员教育栏目。倡导建立网上党校,探索运用在线学习、“红色”短信、手机报等手段开展党员教育培训。
  积极开发党员教育培训信息资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县(市)要建立数量充足、内容丰富、使用方便的党员教育培训信息资源库,加强对电教片、远程教育课件等现代教学资源的开发和应用,满足党员教育培训的需要。
  五、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将其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要健全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党员教育培训联系会议制度,在党委统一领导下,由组织部门牵头,纪检机关、宣传部门、党校等为成员单位,负责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安排部署和督促检查。联系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研究解决党员教育培训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各级党委组织部门、纪检机关、宣传部门和党校要健全党员教育培训职能机构,保证足够的人员编制,充实必要的工作力量。基层党委可从实际出发,配备专兼职组织员,负责党员教育培训的组织管理工作。
  妥善解决党员教育培训经费。各级党委(党组)留存的党费主要用于党员教育培训。各级财政在安排培训经费预算时要统筹安排党员教育培训经费。国有企业要从按规定提取的职工教育经费中足额安排党员教育培训经费。事业单位要按规定渠道合理安排党员教育培训经费。各级安排的党员教育培训经费要向农村、街道社区和其他有困难的基层党组织倾斜。中央组织部代中央管理的党费要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特别是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支持力度。
  加强对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督促检查。建立党员教育培训登记制度,承担党员教育培训任务的单位要建立学员管理制度和学籍档案制度,将党员参加培训的情况及时向其所在党组织反馈。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督促检查,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推动工作。
  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本规划,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和年度工作计划。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由解放军总政治部根据本规划的精神制定实施意见。

【篇三】党员学习教育培训工作规划情况

法院教育培训工作规划

各位读友大家好!你有你的木棉,我有我的文章,为了你的木棉,应读我的文章!若为比翼双飞鸟,定是人间有情人!若读此篇优秀文,必成天上比翼鸟!

为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按照“以人为本、按需施教、全员培训、确保质量、全面发展、注重创新、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的法院教育培训工作原则,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职业化的法官队伍,适应“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的需要,特制定2014年市法院教育培训规划,具体如下: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法院工作实际,健全教育培训工作体制,多层次、多渠道地开展教育培训工作,力求逐步实现教育培训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以此全面提高法院队伍整体业务水平,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职业化的法官队伍,促进审判事业和“创建公信型法院”主题活动全面发展。二、总体目标大力开展以法官任职、续职、晋级培训为主要内容的法官教育培训工作,不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完善、创新教育培训机制,细化教育培训办法,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育培训的质量和效力,加强法官司法能力和职业道德的建设,牢固树立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树立法院权威和公信力,创建人民满意司法。三、基本任务(一)岗位培训1、领导干部任职资格培训。新任基层法院院长选送到国家法官学院接受任职资格培训;新任基层法院副院长选送到省法官学院接受任职资格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一个月。2、新招录人员培训。组织两级法院新录用的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警察到省法官学院接受上岗前的初任培训,集中培训时间为15天。市中级法院对各基层法院的人民陪审员进行培训,时间为5天,学员100人。3、高级法官晋级培训。按照国家法官学院和省法官学院《中国法官培训网管理办法》的要求,成立工作站,协助省法院完成晋升高级法官网络培训和现场考试工作。2014年培训学员1期。4、续职培训。2014年度内计划举办续职培训班3期,其中民商事续职培训2期,学员100人,开班时间2014年7月、8月;办公室、政工人员续职培训1期,学员40人,开班时间2014年5月。5、各类专项培训。中院将加强与市委党校合作,进一步巩固和发挥中院法治基地、市委党校特色和优势,充分利用市委党校师资力量和法院法官的理论和实践经验,加强思想政治理论学习和法学理论研究。要通过双方互通信息,教师资源共享,扩大法院兼职教师对外讲座范围,正面树立法院法学知识的权威性;要充分利用市委党校教师资源丰富,专业性强,教学理念独到,教学设备先进的特点,进一步提升法院法官教育培训的效果,为培养法院专家型、复合型人才提供良好的平台。6、开展各类学习竞赛活动。近年来,中院多次组织全市法院大型竞赛活动,激发了干警的学习热情,鼓舞了干警的士气,提高了干警业务水平。2014年,中院继续推行以赛促学机制,组织开展不同岗位、不同主题的竞赛活动,把学习、竞赛、工作有机的结合起来。通过竞赛,浓厚教育培训氛围,检验队伍执法水平,调动干警学习积极性,激励干警不断进取,积极创优。(二)高层次人才培养贯彻人才强院战略,重视高层次人才在队伍建设中的标杆作用和引领作用,有计划地选派一批具有培养前途的优秀法官进行高层次的专门培训。2014年内争取选派到国家法官学院培训X人左右,参加最高院组织的各类专业短期培训X人左右。根据审判工作需要,定期选送一些法官到市金融、证券、对外贸易、知识产权管理等机构进行短期培训,增强与审判有关的专业知识的更新与补充。(三)学历教育2014年制定优惠政策,继续鼓励符合条件的法官及干警,特别是年龄在45岁以下、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的干部,本着学用一致的原则,报考法学硕士研究生,进一步提升法官队伍的学历层次。对取得法学硕士研究生学位学历的,工作业绩突出的,经中院政治处审核,纳入全市法院专业人才库,作为重点考核对象。(四)新法律法规培训结合2013、2014年新颁布法律、法规及最高院出台的相关司法解释,与中院各业务庭室沟通确定2014年年度内对下指导的专项培训时间及内容等,统一下发《调训通知》,及时组织对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培训,提升法官司法能力。根据审判工作需要,2014年度内适时邀请国内法学专家授课,以此更新法官的法律知识,拓展法官视野,提高法官的业务水平。组织有关人员参加省法官学院举办的新法律法规培训班2期,市中级法院将在2014年内适时举办新法律法规专题讲座X次,邀请法律专家授课,不断更新法官的法律知识,提高法官的业务水平。同时,制定培训班调训及请销假制度,按时评定成绩、按时评选优秀学员,做到一期培训一通报,形成长期有效的制约机制,保证教育培训有长期、系统、完整、连贯的安排,切实增强教育培训效果。(五)网络知识更新考试不断完善网络考试系统,继续坚持年度全市法院网络知识更新考试制度,提高广大干警学习的自觉性,达到以考促学的目的。知识更新考试采取分专业、干啥考啥的方式,将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最高法院新司法解释纳入试题,不出复习题,只出复习范围,以此检验干警的平时自学情况和真实水平。(六)创办“法官大讲堂”2014年继续创办“法官大讲堂”,将开展“中院业务庭长、基层法院主管战线副院长讲座”、“2013年全市法院办案标兵及调解能手经验报告”两次法官大讲堂讲座及评比活动。中院业务庭长、基层院主管战线副院长讲座,要求选择自己庭室(战线)办理的一至二个典型案例进行分析,争取以点代面或以案例形式深入剖析新颁布法律的适用问题,提高对新颁布法律的理解与运用能力。继续实行培训、考核、使用三位一体的激励机制,对中级法院参讲并被评为优秀的授课人,在法职晋升时优先考虑,并在法职人员动态管理标准化考评中加分;对基层法院参讲并被评为优秀的授课人,中级法院党组将建议基层法院党组在法职提升和中院遴选法官时优先考虑,并及时向当地党委通报有关情况。两级法院被评为优秀的授课人将被收入全市法院专业人才库中,为法院储备后续人才,并充实到法官学院兼职教师队伍中,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七)加强教育培训网络信息化建设为了适应教育培训的现代化要求,充分发挥局域网高效、快捷的优点,减少工学矛盾,增强教育培训效果,扩大教育培训的受益面,2014年教育培训坚持向网络化、分散式、自主型培训方式转变,加大对“累积学分式”培训系统的管理与维护力度,增加视频课件的数量,提高视频讲座人的层次,实施课件观看率季度通报制度。同时,将中院核定“精品百案”的裁判文书及相关扫描卷宗,挂在局域网上,作为全市法官审理案件的借鉴与参考。利用现有的网络知识更新考试系统,将2013年司法考试的模拟题及仿真题注入网络考试题库,全市法院干警随时可以上网答题,检测自己的司考水平,增强法律知识功底。每年网上授课达到12-15课时,每课时积2分,经测试后,系统自动生成课时积分,全年达到22分,视为个人培训合格。合格人数必须占各基层法院、中院各部门实有人数的95%,达不到的实行一票否决,视为年度教育培训标准化管理考核不达标。同时要充分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在网络上定期组织案例评析、庭长在线答疑、司法考试考前辅导等远程教育培训,逐步在全市法院系统内建成远程教育培训体系,实现教育培训资源共享。四、保障措施(一)加强领导大规模培训干部,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必然要求,是实施人才兴院战略的重要举措。全市两级法院领导要高度重视教育培训工作,把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政工部门要自觉抓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担负起提高法官队伍素质、培养法官优秀人才的职责,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切实做好2014年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和实施。(二)政策引导要将各类干部教育培训情况纳入干部本人学习档案,坚持教育培训与使用相结合,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继续实施《进修学历鼓励办法》,对在职干部参加法律硕士学位教育,取得相应的学历或学位证书或参加全国统一司法考试,取得合格证书的,建议院党组给予适当的奖励。(三)完善机制要继续完善分级管理体制和有效运行机制,细化各类培训管理办法。健全完善《教材、教案、兼职教师审核准入制度》、《网络积累学分制自学方案》、《知识更新考试制度》等教育培训制度,保证教育培训工作的协调发展。(四)提高质量积极创造条件办好中院与市委党校联办的法治教育培训基地和“法官大讲堂”,充分利用市委党校师资力量和法院法官的理论和实践经验,加强思想政治理论学习和法学理论研究,不断提高办学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提升法官的业务能力与职业道德。(五)保证经费要按照最高院和省法院培训规划的要求,每年教育培训专项经费不低于同期法院业务经费的3%,确保培训经费单独列支,实行专款专用,为干警创造良好的学习条件和学习环境,保障教育培训工作的正常开展。(六)强化检查全市两级法院要加强对教育培训工作的检查,督促全体干警杜绝形式主义与消极松懈状态,确保教育培训工作落实到位,使教育培训各项工作扎实、高效开展,达到2014年教育培训规划的要求。法院教育培训工作规划责任编辑:杨雪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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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党员学习教育培训工作规划情况

党员学习教育五年工作规划

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是党的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程,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重要战略任务。为了切实做好这项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要求,适应建设学习型政党的需要,以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党章为重点,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大规模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全方位提高党员队伍素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二)基本要求
.坚持把增强党性作为第一任务,将理想信念教育与能力建设贯穿始终。坚持不懈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广大党员,引导党员联系实际、学以致用,把增强党性与提高能力统一起来,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始终保持和发展共产党人的先进性。
.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把握党员需求,按需施教,分类施教,在服务中加强教育培训,在教育培训中体现服务,激发党员参加教育培训的主动性、积极性,使广大党员愿意学、学得懂、用得上、用得好。
.坚持统筹协调,做到经常性教育与集中培训并重。面向全体党员,突出重点,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抓好经常性教育和集中培训,把党员享有接受教育培训的权利与履行学习的义务落到实处。
.坚持改革创新,探索建立大规模教育培训党员工作新机制。创新培训理念,完善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整合培训资源,拓宽培训渠道,促使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向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从年起,用年时间,在切实加强经常性教育的基础上,对未纳入各级党委干部教育培训范围的广大基层党员普遍进行培训。通过教育培训,使广大党员的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党性观念进一步增强、优良作风进一步养成、工作能力进一步提高、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发挥,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二)主要任务
在认真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贯彻落实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有关精神的基础上,根据不同类型、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党员的实际需求,科学拟定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党员教育培训。
党员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始终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放在首位,对广大党员进行党章和党的基本理论、党的基本知识、党的历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任务教育,法律法规和党风党纪教育,业务知识和技术技能培训。
广大农村、城市社区党员和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党员的教育培训分别由其所在地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和学校党组织负责组织实施,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员的教育培训由其上一级党组织负责组织实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时间一般不少于学时,其中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及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一般不少于学时。
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以及金融机构党员的教育培训,由其所在单位党组织负责组织实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时间一般不少于学时,其中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一般不少于学时。
其他各类基层党员的教育培训,均按党组织隶属关系由其上一级党组织负责组织实施。
纳入各级党委干部教育培训范围的党员领导干部,除认真执行干部教育培训的有关要求外,要带头参加所在单位的党员教育培训。
三、重点工程
—— 农村党组织书记培训工程。着眼于建设一支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农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切实抓好农村党组织书记的培训。通过省级示范培训、市级重点培训、县级普遍培训,将农村党组织书记组织到县级及以上党校和有关培训机构进行集中培训,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时间一般不少于学时。对新任的农村党组织书记及时进行任职培训。
——新党员培训工程。着眼于增强党员意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从思想上入党,切实抓好新党员的教育培训。通过集中学习、党课教育、座谈研讨、主题活动等方式,使每名新党员在入党后一年内至少参加一次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学时,按党组织隶属关系由其上一级党组织负责组织实施。
——大学生“村官”党员培训工程。着眼于培养善于做群众工作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带头人,切实抓好大学生“村官”党员的培训。采取在县级及以上党校集中培训、到先进村实践培训、请优秀乡村干部传授经验等多种方式,组织大学生“村官”党员在上岗前培训一次,签约期内每年至少培训一次,时间一般均不少于学时。
——党员创业就业技能培训工程。着眼于提高党员带头奔小康、带领群众奔小康的本领,切实加强党员的创业就业技能培训。将党员创业就业技能培训纳入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绿色证书培训工程、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成人继续教育和再就业培训工程等。各级党委组织部门与农业、科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密切配合,重点抓好农村党员的实用技术培训和流动党员特别是农民工党员、下岗失业职工党员、退伍转业军人党员的创业就业技能培训,努力使他们掌握门以上技术技能,切实提高创业就业本领。
四、工作措施
(一)创新方式方法,激发党员参加教育培训的内在动力
坚持和完善长期以来行之有效的党员教育培训方式方法。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积极探索更加务实管用、灵活多样的党员教育培训方法和途径。
积极组织党员参加党内集中教育活动。坚持以正面教育、自我教育为主的方针,解放思想、联系实际,解决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党员普遍受教育、群众长期得实惠。
建立健全党员集中轮训制度。加强党员培训需求调研,有针对性地制定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分期分批开展党员集中轮训。普遍推行农村党员春训、冬训的培训方式。推广菜单式选学等模式,采取专题辅导、案例分析、交流研讨、知识竞赛、现身说法等方式,增强党员教育培训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完善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组织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和基层党委负责同志定期为党员、入党积极分子讲党课,围绕党员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深入浅出地作出解答,使党员思想上受到启发、理论上得到武装。
广泛开设党员“流动课堂”。组织党校教师、讲师团成员、先进典型代表、专家学者、科技人员等,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流动办学、送教上门,力求做到哪里有党员,哪里就有教育课堂。“流动课堂”要紧贴党员实际,从党员最想学到的知识、最想掌握的技术技能教起,帮助党员提高认识、丰富知识、增强能力。
开展主题党日教育培训活动。结合党员实际和工作需要,确定特色鲜明的党日主题,组织党员开展学习培训或实践活动。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主题党日教育培训活动。
(二)开发整合资源,构建富有活力的党员教育培训新格局
开发整合党员教育培训阵地资源。完善功能,强化服务,把村(社区)级组织活动场所、党员服务中心(站、点)和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站点建设成为农村、街道社区党员教育培训的主阵地。突出党的创新理论培训这一办学特色,充分发挥各级党校在党员教育培训中的重要作用。依托高等学校、职业技术院校和科研院所、社会培训机构、科技示范基地等,开展党员业务技能培训。充分利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警示教育基地、廉政教育示范基地等,对党员进行党的历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党的纪律等的教育培训。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县(市)要结合实际建立党员教育培训示范基地。积极推进军民共建、警民共建党员教育培训基地建设。
优化整合党员教育培训师资资源。按照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专兼结合的要求,优化整合党员教育培训师资队伍。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县(市)都要建立开放式党员教育培训师资库,选聘党校干校和大中专院校教师、领导干部、先进模范人物、科技人员、技术骨干、乡土人才、致富能手等担任专兼职教师。鼓励建立党员教育培训志愿者讲师队伍。完善遴选制度,探索实行师资联聘、动态管理机制,逐步实现优质师资资源共享。
加强党员教育培训教材建设。中央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写党的基本知识简明读本、党史简明读本。地方各级党委可编写制作符合实际、各具特色、少而精的党员教育培训辅导材料。基层党组织可根据党员多样化、个性化的学习需要,为党员推荐学习书目,提供学习材料。充分发挥图书、报刊在党员教育培训中的作用,倡导创建农村、社区“党员书屋”。
(三)积极运用现代信息传播手段,努力提高党员教育培训的现代化水平
继续加强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和党员电化教育。到年底,实现全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乡村网络基本覆盖。积极推进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进党政机关,入街道社区、企业和高等学校。坚持重在使用,努力拓展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和党员电化教育服务的领域、对象、内容、手段、功能,不断提高教育培训的质量和效果。
充分利用电视、互联网等大众传媒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在中央电视台和地方电视台开办党员教育栏目。整合党员教育培训网络资源,建立全国党员教育培训网。本单位建有网站的,党组织要在网站上设立党员教育栏目。倡导建立网上党校,探索运用在线学习、“红色”短信、手机报等手段开展党员教育培训。
积极开发党员教育培训信息资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县(市)要建立数量充足、内容丰富、使用方便的党员教育培训信息资源库,加强对电教片、远程教育课件等现代教学资源的开发和应用,满足党员教育培训的需要。
五、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将其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要健全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党员教育培训联系会议制度,在党委统一领导下,由组织部门牵头,纪检机关、宣传部门、党校等为成员单位,负责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安排部署和督促检查。联系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研究解决党员教育培训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各级党委组织部门、纪检机关、宣传部门和党校要健全党员教育培训职能机构,保证足够的人员编制,充实必要的工作力量。基层党委可从实际出发,配备专兼职组织员,负责党员教育培训的组织管理工作。
妥善解决党员教育培训经费。各级党委(党组)留存的党费主要用于党员教育培训。各级财政在安排培训经费预算时要统筹安排党员教育培训经费。国有企业要从按规定提取的职工教育经费中足额安排党员教育培训经费。事业单位要按规定渠道合理安排党员教育培训经费。各级安排的党员教育培训经费要向农村、街道社区和其他有困难的基层党组织倾斜。中央组织部代中央管理的党费要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特别是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支持力度。
加强对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督促检查。建立党员教育培训登记制度,承担党员教育培训任务的单位要建立学员管理制度和学籍档案制度,将党员参加培训的情况及时向其所在党组织反馈。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督促检查,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推动工作。
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本规划,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和年度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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