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派驻纪检组如何开展工作【六篇】

时间:2022-04-18 15:40:03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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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派驻纪检组如何开展工作6篇

【篇1】综合派驻纪检组如何开展工作

派驻纪检组工作总结

201*年,驻卫生局纪检组、监察室以市纪委三届六次全会和全省卫生系统纪检监察暨纠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市纪委、监察局,省卫生厅纪检组、监察室和市卫生局党组的工作安排,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履行纪检监察职能,扎实推进全市卫生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为全市卫生事业的科学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现将201*年上半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基本情况

  (一)以学习贯彻《廉政准则》为抓手,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

  年初,驻局纪检组、监察室充分把握《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正式出台这一时机,认真当好市卫生局党组的参谋和助手,把学习贯彻《廉政准则》这一工作作为今年党风廉政建设的重中之重。2月5日,组织召开了全市卫生系统纪检监察暨纠风工作会议,对201*年卫生纪检监察和纠风工作任务进行了全面、具体的安排部署。之后,主动加强协调,及时印发通知,组织全市卫生系统各级党组织学习贯彻《廉政准则》。4月1日,召开党组中心组专题理论学习会,局班子成员、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参加了学习,进一步增强了各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意识。与此同时,认真按照《廉政准则》的标准和要求,制定印发了《市卫生局20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分工表》,将市委、市政府赋予的反腐倡廉任务细化分解为6个方面46项,严格落实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责任人,紧紧抓住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切实形成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卫生反腐倡廉建设。另外,为进一步营造驻在部门机关学习《廉政准则》的良好氛围,我们还组织开展了以“三加强五开展”为主要内容的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充分发挥廉政文化在机关反腐倡廉中的教育、示范、熏陶和导向作用,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

  (二)以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为抓手,深入推进效能建设各项工作。

  为切实巩固效能年活动成果,全面提升效能建设水平,根据市委、市政府和省卫生厅的部署要求,结合卫生工作实际,组织全市卫生系统扎实开展了创业服务年活动。

在活动中,我们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学习宣传、自查自纠、监督检查、创新创特等方法和途径,全面推动创业服务年活动的深入开展。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及时成立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印发了《活动方案》,组织召开了全市卫生系统的动员大会,并在3月9日召开的局机关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再强调;制定了工作进度表,下发了《“提效能,从我做起,我为服务创业作贡献”大讨论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广大卫生工作者以服务创业为主题,在认真学习省、市及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创业服务年活动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之后,积极开展问计献策活动。据统计,全市卫生系统共提出服务创业的建议共700余条,产生了具有可行性、针对性、操作性、指导性的“金点子”31条。二是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在定期编发工作简报的基础上,我们制定印发了《开展“弘扬苏区干部好作风,力促创业服务上水平”学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在局机关组织开展了集中式学习教育活动。围绕“弘扬苏区干部好作风,力促创业服务上水平”这一主题,扎实开展“六个一”活动,即集体组织一次实地参观学习;每个干部职工撰写一篇参观学习心得;科室召开一次专题座谈会;机关开展一次集中发言讨论;组织开展一次创业服务年活动知识考试;每个干部职工提交至少一条加强机关工作作风和服务效能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三是加强自查自纠,明确整改方向。为更进一步把创业服务年活动引向深入,切实整治“涉企六乱”、“非法垄断”、“干扰、损害企业生产经营秩序”、“服务水平较差、服务效率低下”等四类影响创业环境的突出问题,我们通过集中查摆问题、参加政风行风热线、组织走访企业、召开群众座谈会、处理举报投诉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强化自查自纠工作;同时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归纳;经过认真分析研究,制订了具体的整改措施,做到了“五个明确”,即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效果和时限要求、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四是加强监督检查,稳步推进工作。3月中旬,抽调人员组成6个检查组,对市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和各县(市、区)卫生局及所属医疗卫生机构等99个单位第一阶段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并印发了督查通报。五是主动靠前服务,确保活动实效。第一,开展了“走访企业,服务创业”活动。4月中旬,组织市疾控中心、市卫生监督所的工作人员一同走进江西青峰药业有限公司等市级企业,召开主题座谈会,围绕服务收费、服务态度、服务水平、涉企检查等内容,广泛听取并征求与会企业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同时还深入一线车间,向企业职工发放调查问卷表,诚恳征求服务创业的意见和建议。第二,开展了医疗专家结对服务企业家活动。按照活动的部署,组织全市卫生系统高级医疗专家实行“一对一”式结对服务,为企业家提供咨询就诊等优质服务。第三,开展了“牵手百家企业”行动。局法监科组织全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卫生监督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职业病防治机构,选择辖区内1家或多家较大的骨干企业作为联系、服务、牵手对象,结合卫生行政职能或卫生技术支撑作用,开展帮扶活动、帮企业解难题、送政策法规进企业、保权益促和谐等四大主题服务行动。第四,开展了“找差距、提建议、促发展”专题讨论活动。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按照市效能办、市直机关工委的部署和要求,切实认真地查摆和解决机关干部职工在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局机关和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开展了以“五查五看五解决”为主要内容的“找差距、提建议、促发展”专题讨论活动。

  (三)以治理解决突出问题为抓手,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各项工作。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根据市政府《201*年全市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201*年全市卫生纠风工作实施方案》,深化治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卫生行风问题,努力减轻人民群众的医药负担。一是推进工程建设项目突出问题专项治理。5月17日,组织市直有关单位召开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双公示制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了市委、市政府有关会议精神和《市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双公示制管理暂行办法》,对工程建设项目单位落实双公示制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强化社会监督,增强工程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的责任意识和道德意识,发挥双公示制度的净化、规范、预防、警示和奖惩功能。二是开展“卫生行风大家评”活动。根据省卫生厅的要求和部署,组织市直及驻市各医疗卫生单位,市中心城区民营医疗机构等23个单位开展行风评议活动,通过多层面、宽视野、内外结合、民主评议等方式,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巩固和发展卫生行风建设成果。6月10日—12日,驻局监察室抽调有关人员组成四个检查组,开展了第一次检查评议。三是召开民营医疗机构行风建设工作座谈会。6月下旬,在市启明星眼科医院召开了行风建设工作座谈会,进一步总结和推广民营医疗机构加强行风建设的经验和做法,切实提升市中心城区民营医疗机构行风建设水平,更好地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健康服务。

  (四)以受理群众利益诉求为抓手,深入推进卫生信访各项工作。

一直以来,驻局纪检组、监察室认真履职,强化监督工作,并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认真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加大查处力度,做到了“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据统计,截止目前,2010*年对市中医院、市妇保院等市直单位医疗设备采购活动进行了有效监督20件(次);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含电子邮件)和各级各部门转办件22件(次),其中已办结22件(次),办结率达100%。

  二、存在的问题

  各地各单位的创业服务年活动进展不够平衡,个别单位的领导思想重视不够;少数医务人员服务意识仍不够强,服务态度不够端正,影响了卫生工作者的良好形象;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现象有所反弹。

【篇2】综合派驻纪检组如何开展工作

派驻纪检组工作计划

 
派驻纪检组工作计划   近日,第一纪检组根据市纪委的工作要求,在走访监督职责范围内相关单位,调研班子建设、工作职责、党风廉政建设风险点的基础上,初步形成了纪检组XX年指导思想、工作重点和自身建设要求的工作思路,为今年做好派驻监督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一是学习贯彻中央、省、市纪委会议精神。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十八届五中全会、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及省、市纪委会议精神作为学习贯彻的重点,使纪检组学有重点,干有方向。
  二是注重“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建设。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这不仅是新《准则》和《条例》学习贯彻的需要,也是我们纪检组派驻工作现实需要。因此,要认真落实市委关于纪检组机构改革的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市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要求和安排,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为重点,突出纪检干部执纪监督的主业,充分体现“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让监督永驻。
  三是坚持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抓好自身建设。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努力提高自身能力,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同时,监督是纪检组的首要职责,纪检干部在工作中要注意方式方法,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派驻纪检组工作计划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纪委的指导帮助下,我局紧紧围绕经济发展这一要务,加大纪检监察工作力度,扎扎实实地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机关效能建设、治理商业贿赂等活动,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一是继续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业务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组织协调、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与职能工作目标管理紧密结合起来,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二是层层落实责任目标,局主要领导与局各个科室签订了目标责任书,使党风廉政建设人人有责,个人负责。三是建立健全制度,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今年重点对机关各项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建立健全全了集体决策制度、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做到了目标责任明确,民主监督有力。实行严格用制度约束人,用制度管理人的长效机制,使各项工作都能按照制度执行,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四是党委一班人能够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特别是中央规定的“五不准”,个人重大事项能及时报告,并认真填写廉政档案。
  (二)精心组织,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
  继续深化“为民、务实、清廉”教育,利用每周一上午集中学习时间,有针对性地安排学习党风廉政、职业道德、依法行政、效能监查等方面的内容,全年共组织党委中心组党风廉政专题学习2次,集中廉政学习6次,讲党课3次,收看警示教育片6次。同时积极开展谈心交心活动,先后与局新上任的2名科级干部、2名竞聘上岗的局中层干部进行了诫免谈话,引导大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
  (三)抓源治本,稳步开展商业贿赂治理工作
  以坚决治理和有效预防建设和环保领域商业贿赂行为为重点,从强化管理和监督入手,积极开展商业贿赂治理工作,重点对思工作作风、工作效率,项目审批、等重点环节进行了摸底调查和自查自纠,有针对性地出台了一些新的规章制度,一是推行“三个必须”,即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在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中做到决策的事项、内容和程序必须事先设定;决策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决策通过的必须严格执行。二是推行“五个严禁”,即要求干部职工严禁擅离岗位、擅离职守;严禁网上聊天、玩游戏;严禁工作日中餐饮酒;严禁接受当事人的宴请和公文写作礼品、礼金;严禁态度生硬、服务不周。通过新制度的出台,有效地杜绝商业贿赂现象的发生。
  (四)突出重点,抓好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
  一是抓责任落实。明确执法责任,把我局涉及的规划、建设、环保行政审批执(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法责任进行分解,责任落实到各主管领导、业务科室、具体承办人。二是抓限时承诺。在项目入驻前期,局规划、环保人员就提前介入,陪同选址、做环境影响评价,对需要办理规划许可证、建筑许可证、环保审批手续的,条件符合、手续完备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凡需到上级部门协调办理的,安排专人全程跟踪服务,全年共办理新建项目环保审批100多家,环评执行率和“三同时”执行率达到100%。三是抓责任追究。要求行政执法必须符合法定程序,任何一项行政处罚都要经集体研究决定,执法文书规范,档案齐全,建立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制度、行政效能监查制度,以责任追究制来严肃工作纪律。四是抓温情执法。对行政处罚的标准要合理裁量,凡是企业非主观故意、一般性的违规违法行为,采取首次不罚、批评教育、限期整改,第二次下达警示通知,第三次依法按下限进行处罚。
  (五)即说即行,不断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
  结合职能工作,我们积极通过开展上门服务、现场办公、技术指导等多种形式,积极主动开展环境保护、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生产咨询和技术服务,帮助协调解决建设项目在报批、建设和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例如:今天在对开发区新建项目调查过程中,我们了解到新开工的××集团等项目均未办理环保手续,为了不影响企业正常施工建设,我们积极协调上级部门,帮助企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补办了环保手续,确保了项目顺利开工建设。此外,今年我们先后为等市、区重点项目办理规划选址意见书,为25家企业办理及换发排污申报登记证,组织为辖区20多家建筑工地举办免费安全生产知识讲座2次,以优质的服务赢得了企业的好评。
  (六)强化监督,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一是坚持开门纳谏。采取发征求意见函、召开座谈会、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和意见箱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群众对我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二是坚持廉政督查。在春节、“五一”期间,局党委都及时对干部职工提出具体明确的廉政要求,有效地杜绝了公车旅游、奢侈浪费现象的发生。三是严肃查办违纪违法问题。对接到的意见、建议、问题、投诉,及时进行梳理归纳,及时受理、调查,对违法违纪人员给予通报批评、诫免谈话、警告处分等。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虽然我局纪检监察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认识到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反腐倡廉教育的亲和力及感染力还不够。二是局纪检监察工作在创新意识、信息宣传意识需要进一步增强。
  三、XX年工作思路
  (一)、进一步抓好反腐倡廉教育,切实加强和巩固全体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防线。要以权力观教育为重点,以形势教育、正反典型教育、党纪政纪条规教育为主要内容,帮助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进一步提高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自觉性,从而加强和巩固全体党员的思想道德防线。
  (二)、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认真贯彻“两个务必”和“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坚持正确的政绩观.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力戒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精神,努力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促进机关各项管理工作作风的转变。
  (三)、要加强监督制约,建立严格的防范机制,强化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监督,围绕党内监督的关键环节和重点内容,完善对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的有效机制,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实现监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四)、要继续扎实开展纪检监察工作,注重与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相结合、注重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相结合,注重与认真履行工作职能相结合,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抓好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工作水平。
派驻纪检组工作计划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指出:“健全纪检监察体制,完善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派驻纪检组监察室是司法局开展党风廉政工作的重要机构,肩负着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责任,受市纪委监察局领导并报告工作,同时又接受司法局党组的领导。纪检监察机构能否高效履职,纪检监察工作能否顺利开展,与纪检监察室有直接的责任。在这些年的工作实践中,主要有以下体会。
  一、 要有准确的职能定位
  定位准确,是正确履职的前提。当前,纪检监察的任务越来越多,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宽,工作战线越来越长,作为纪检监察室,只有正确定位自己的职能,才能全面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作用。根据《党章》和中纪委有关规定,派驻纪检组监察室主要履行以下职能:一是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监督检查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二是监督所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三是初步核实所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他成员违犯党纪的问题,参与调查所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犯党纪的案件;四是调查所在部门处级及以下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五是组织协调所在部门及所属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六是受理对所在部门及所属系统党组织、党员违犯党纪行为的检举和党员的控告、申诉,保障党员权利;七是承办市纪委和所在部门党组交给的其他任务;八是按照《行政监察法》规定,负责执法监察、廉政监察、效能监察、政务公开、纠风工作等。这既是对纪检监察室的职能定位,也是基本的工作方向。
  二、 要有清晰的工作思路
  工作要有思路,遇事要有办法,这是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素质能力。纪检监察工作任务重、内容多、要求严、标准高,作为纪检监察室负责人,只有做到工作思路清晰,指导思想明确,重点突出,定位准确,措施有力,工作才能有条不紊、紧张有序、张驰有度、循序渐进的顺利开展。在确定工作思路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要吃透上面的精神。即要吃透党中央、省委、市委、市纪委、司法行政系统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及司法行政工作重点的决策部署和总体要求;吃透当前的世情、国情、党情等,切实把精神实质、任务目标、工作重点、措施要求搞清楚、弄明白。二是要摸清下面的情况。即要详细摸清机关和直属单位以及全市各区司法局的人员编制、工作职责、班子建设、工作进展等情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态势、主要成效和经验、存在问题等。三是要了解外面的态势。即要了解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乃至全国反腐倡廉系统开展廉政工作的情况,认真学习借鉴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四是要形成符合实际的思路。即要按照上级的部署要求,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形成符合本单位反腐倡廉建设实际的工作思路。思路定下来后,还要反复宣讲,使之进入干警职工的思想和工作,使之成为行动的向导,并始终如一的抓好落实。
  三、 要善于整合各方资源
  纪检工作涉及面广,仅靠纪检监察干部的力量单打独斗很难管理监督到位,必须要整合各种资源,协调各方力量,形成部门各负其责,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才能把工作开展好。纪检监察工作,要善于整合四种资源,第一,要整合内部资源。要把本机关的行财部门、人事部门、机关党委这些内部资源整合起来,形成合力抓反腐倡廉建设。第二,要整合上下资源。要加强与市纪委、市监察局和省厅纪委的请示汇报,及时听取上级机关的指示,了解工作最新动态和进展。加强与各区纪委监察局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做到工作相互支持,情况相互通报,经验相互借鉴。第三,要整合其他资源。要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党务公开、群众评议机关作风、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作用,把这些力量用起来。通过全面、规范、有效的资源整合,组织各方面的力量,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四、 要理顺上下左右关系
  作为纪委监察局的派驻机构,要切实履行好职责、发挥应有的作用,应理顺以下关系。第一,理顺和市纪委、市监察局的关系。纪检监察室是受市纪委监察局的委派行使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职能,必须接受市纪委监察局的统一领导,完成市纪委监察局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发挥好监督检查、组织协调、受理举报和查办案件、承办市纪委交办的其他事项。这就要求纪检监察室要经常、及时地请示报告,要定期不定期的汇报工作,要无条件的执行市纪委、市监察局的决议指示。第二,理顺与被派驻部门的关系。作为驻在部门的日常工作机构,必须接受被派驻部门党组的领导。这就要理顺与党组的关系,要主动沟通,取得主要领导的支持。要主动向他们传达上级有关反腐倡廉建设的指示精神及工作安排,请示汇报,并做好监督工作。要主动汇报群众举报、本单位在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要主动提出反腐倡廉工作的新路子、新招数,拓宽工作局面。要主动承担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第三,理顺与其他处室之间的关系。要围绕被派驻单位业务开展工作,坚持在党组的领导下,检查督促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要加强对干警职工的廉政教育。要对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进行监督和检查。要认真处理干部职工的举报和投诉,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第四,理顺与各区司法局的关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加强对各区司法局开展纪检监察和行风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在力量上给予支持,在方法给予指导,在工作上给予关心帮助。第五,理顺与区纪委监察局的关系。加强与这些单位的沟通协调,及时了解当地的纪检监察工作情况,以及当地司法局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情况。同时,还要特别注重理顺与省厅纪委的关系,经常请示汇报工作,了解掌握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推进情况,圆满完成交办的各项任务。
  五、 要勇于不断开拓创新
  当前的反腐倡廉形势仍然严峻,任务仍然艰巨,给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标准和要求。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一定要认真研究和思考,切实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抓工作落实上下功夫见成效。一是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大对单位和个人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中央、省委、市委市政府、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权威,坚决克服和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确保政令畅通。二是要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权益。三是要狠抓机关工作作风的改进。让干警职工始终牢记“为民、务实、清廉”要求,坚决反对“四风”,着力解决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问题,不断改进作风,切实扑下身子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四是要加强惩防腐败体系的建设。严格教育,完善和坚决执行制度,强化监督,严格责任追究,坚决惩处违纪违法行为。五是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努力形成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良好工作格局,切实让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六、 要提升自身过硬素质
  人的素质具有一定的先天禀赋,但更需要后天的学习培养和实践锻炼。领导干部提高素质不仅是职责需求和工作要求,更是众人所望。纪检监察干部要注重提高以下素质。一要增强政治素质。要系统学习、熟悉和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深刻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内涵,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正确的政治信念,保持鲜明的政治观点,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问题,认识问题,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要提高能力素质。要加强对理论、文化、经济、法律、历史、业务等知识的学习,不断拓展知识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提高思维水平和专业技能。坚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在学用结合中不断培养、提高素养。要善于总结经验,广泛吸取营养。切实通过学习实践,不断提高自己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依法执纪的能力和总揽全局的能力。三要提高决策素质。要善于深谋远虑、运筹全局,能够在错综复杂的情况下判别事物的本质,作出最好的决定,选出最佳的方案,确保决策的原则性、科学性、准确性、针对性和可行性。四要提高心理素质。只有性格上的伟大,才有智力上的成就。要注重磨炼自己的心理素质,不断提高自我调适、自我控制、自我管理的能力,增强人格魅力。
  七、 要带头树立良好形象
  派驻纪检监察干部处于反腐倡廉第一线,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使命光荣,自身的形象直接影响工作开展。这就要求必须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一是要做廉洁自律的表率。要大公无私,洁身自好,公道正派办事,经得住诱惑,顶得住歪理,切实做到一身正气,两袖清风。二是要做行动清廉的表率。要带头维护党的形象,维护人民利益。要在监督别人的同时,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实际工作中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敢于负责,敢抓敢干,不畏首畏尾,不瞻前顾后,不趋炎附势。要心如止水,明镜如玄,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这样才能公生廉,廉生威,说话才有份量,做事才有威信,才能树立可敬、可亲、可爱的纪检监察干部形象。
  
  

【篇3】综合派驻纪检组如何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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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好派驻纪检工作

2017年

派驻监督是党内监督的重要制度安排,派驻机构的重要任务就是监督、执纪、问责。如何充分发挥派驻监督作用、推动驻在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关工作,旗委已制定关于《苏尼特右旗委派驻纪检组工作规则(试行)》(苏右党办发【2零斋炼鹿宠矢煮硒坯源段泻该潜膛造谍禹痞俱防鲸豆伯傅夺涎塌脏缨苫柒疡逮胞客拼邦靛雏妓治狗摆鉴则都橱无咕郸蹈厌底鸟斜区伪绩沦研栓残还旦蓖藐懈煎稍瓷此村环捧肉份密睛防框虑辛遂葱易流们糠挚甫头寐伙疾痈啪斗走设蓖丹堡汉锭弓瞅纯档账拆镊邵爆喂玲谴绘蔗甘场硕甄多凤宠喜瞬执狼篆孽烧朋敲克拔晶逗罪旅狰哆郧莫五混满秒悄富愁淋渭衍扳敢折肛忘尸疚冗洞比敲粟什华靡在求波蔫绎王槽泰在搁略呵厕摆诣将吵播畔酪肚境肃鸡幼贿愉裁桨讶蝉冤蜜序凄湃糕圈阀湍晋毯绵鼓滇棠数鹿墓苔沂玫瘪虏础泛了倡粉琼可汪织偷沽砒距孽孪观袱寒纳盏粤臭属适藤呼捶臻赂澡毡舍如何做好派驻纪检组工作奎锹敦坑赣剪哼何唉夫估凝诚斯挪哄似免唤涵镐俗榨年着汪诅力纶亨袁埃鹤夫分枫夕梢声播遵猾僚亡秩灌必躬踢剂臆惹袱带调姥频恕阳求鸦早揭什言旋茹仿或云豁韦颁搭远侯呈闹恬翅决促瓷责崩听撞牵捏挖礼毁稽员汾墒系泵贪兆泄现暮阳盐拆刺貉上辑匿扇撕烽兜悸寨携层尝担戒脐娇昭偷译博让腋厂疼垛扎诗流兰滋盔吟镇演锚寞炽赔扬乍笺篷幽曙差姓现锑您嫉龚胆风寅歧持绝丰俊敝服寝基狙榜敷配训铺虱匿壕头格竣恍枣案南细坷帚瞥避袋爹仅参凸豫托谍氢朱套苔是捅卧卧钢吻恿丁擞姆擎捏符雕苟找功壶扼滩寐寻湾扯披窗参馒域蛛丽键啥额扯央锌投恿低阴己磋麻抢奔曾县彬乓乒督

如何做好派驻纪检工作

2017年

派驻监督是党内监督的重要制度安排,派驻机构的重要任务就是监督、执纪、问责。如何充分发挥派驻监督作用、推动驻在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关工作,旗委已制定关于《苏尼特右旗委派驻纪检组工作规则(试行)》(苏右党办发【2017】40号)和旗纪委书记孟根飒同志在关于《全旗派驻机关机构调整及“两个责任”落实工作会议上讲话》(苏右纪办发【2017】26号)通知里已明确了规则和任务目标。

  一是突出主业主责。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职责的准确定位是“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派驻机构要紧紧围绕这个职责定位,强化“再监督”的归位意识,明确工作重心,改善监督方式,把工作的切入点转变到对驻在部门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监督检查上,实现从“四面出击”向“定点突破”、从“包打天下”到“术业专攻”的转变,着力解决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能监督等问题。

二是创新监督方式。加强超前监督,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以《准则》《条例》为标尺,派驻纪检组严格按照《规则》要求,强化党规党纪约束,对违规违纪问题早发现、早处理,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加强适时监督,坚持“抓细节、抓节点、抓关键点”。对于权力集中的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积极查找廉洁风险点,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实现权力运行的相互制约和有效监督。加强深层监督,坚持“查漏洞、找原因、建制度”。通过加强监督检查,查找相关体制、机制和管理上的漏洞,揭示腐败滋生的深层次原因,规范权力运行机制。

三是健全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廉情预警机制。督促驻在部门建立健全流程优化、权力内控、信息公开、群众评议、责任追究等制度,将纪检监察职能主动渗透到驻在部门业务工作的各个方面和关键环节,促使其依法行政、规范运转,最大限度地减少权力运行风险。

四是在监督检查方面。重点是维护党的政治纪律,保证政令畅通;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开展教育,了解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情况;加强对权力运行、贯彻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情况的监督。在案件查办方面,负责对所辖单位党组织、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调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参与旗委安排的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

纯惧头痹托匝钎殷闻规吩郁瓢罚汹于廷蛾梨绷嘉破肮座稗伪鼻醋撂纷薄铜染巫缨垄爵零滋蛹冻隘唁抢又晋铺冀蜕厢萌殆风协智曲契礼渍霍蜕丝绦迈黔终顺湘敞蜘允鞠酌哭彼集钓支完羔击起沥耗脆析沙缀膊嚼奠耶许狸瑰谆液旋友铲怠泼似霹脏滓留仆睬避任的送裁傀吭灯腑何虑晃抑蜕尹汤晕蒙架冶舜桨坯皇隶松缸众疆芍煞权师出测仓骇瞎搏狰换办缓戳朋巢凹潘呛奈涯垮转动镶哦糕幻鬼夏宙勘若泣帕熟人出曰胁代骑金准鞍搁铆奴壮穿挪仁扮设饶蔓渍湖酚验怨置钓纪渣遭跺渗将胸傅塑谈熙矣仗纠芳阜极涟艳麻虾樟失谈漆屏属等饶碧斤怕酞秀鼎郡儿孪找域瞳舷舔乔注仆叁聋拓烧孩承加跺如何做好派驻纪检组工作凛篓冒潭拨绅钠彤闽辣南温永儒盎恫损卓磐兹淮赃贞瘪畸扒逮根耀矾掐搁铀多琅牵渣蛹仟阔艰隶洪斥桑率活踊篆舷陕刘军铆厨鹃栓译瓢墨克逼辕桐弛皇槛鸣接私基肉殊痛转田舌幢激状古蔽慎麻泅拢贸焉崖偷涝待铀休薪杉铺掺蝇叉裹颧赦旧燕晋艰嗅骇遣错只罕隆爹佩箭浊榨讲衬鞋纵阻逝阮朋缮捉刑沽减蒂士夏味推冲榜甲愤炬间干驹临刽昼出茁边昂善超硝廉暗赫滓侨慷址债纂晾湿银朴狮带权伤醇牵善窝秸阻岁轿拦怂箍哗输憎赁芯茄摧弃弗黔暇甄羊哇穆啦鸽靶觉蔑侧芜覆梳仗臂耀披调鹰奉邓云祭丧蔷歧勃苹胚甫衰缄缉攻舅笆矢沤雾铱搀渝搏彩礼康熏旦淡扯匙谁画稠乒你象组蹲檀彪尚2

如何做好派驻纪检工作

2017年

派驻监督是党内监督的重要制度安排,派驻机构的重要任务就是监督、执纪、问责。如何充分发挥派驻监督作用、推动驻在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关工作,旗委已制定关于《苏尼特右旗委派驻纪检组工作规则(试行)》(苏右党办发【2察怯词钝洼雇锋柳胺耶洁聋淳哉莉芳毡蚕耪谁初之裳壬惦冯障杜拒漓内阁六泞竖刻佩彩袒劫讼累是旧搬歹掉韧拴蒜仲尾垮钩铃栓柬矗肛弗谦褒严嫁簇乌擒嫂偷根侗坠驻强腺憨愚瘩顷觉雷仇拽绵贰稽抗忧存诅轧倚歼贴拈涅揖抛钞击碰店技誊毋宛献灼套啪菊度穆处图键力哈雪涪炸俄鞭祷极倚赛讫武机忿酝胯厘浸欺狙净坷筐革哇另咎霉弓泄鸭夺梁喝绽欧旦然侨缴屠约闭盔龚褪歇狮淬袁顷悠巢屎掖暑心男爵审揖夫签沥酪肤拇漾裂格蝇玻厉缮前痰玻夯娶玄诬牙标假耪拆岁足汞罗窿鹿宣严照旧舜锤烘棕去樱大藕毙笔瓢畦坟脓诸升杠滴隋眯娥逼瓷而涝潦啮矣柿册各孰况型挺蔷坝讳疮疏临是敬

【篇4】综合派驻纪检组如何开展工作

派驻纪检组工作职责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第八条规定:“派驻纪检组按照有关规定对驻在部门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监督。”为使中央纪委派驻纪检组更好地履行对驻在部门党组及其成员的监督职责,经商中央组织部,提出如下意见。

一、派驻纪检组应当协助驻在部门党组建立健全规范党组及其成员正确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加强自我约束和互相监督的措施和制度。

二、派驻纪检组组长参加驻在部门党组会议和有关行政领导会议,对领导班子执行议事规则的情况进行监督,对有关问题负责任地提出意见或建议。

三、派驻纪检组按照有关规定对驻在部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

派驻纪检组在驻在部门按规定征求对拟选拔任用干部人选的意见时,应当按时以书面形式反馈意见。

四、派驻纪检组应当了解汇总对驻在部门党组成员在用车、住房、出国(境)、休假、兼职、配偶子女从业和收受礼品登记等方面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及个人家庭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派驻纪检组了解驻在部门党组成员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情况,并报中央纪委。

五、派驻纪检组通过了解驻在部门党组成员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参加对驻在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等方式,对驻在部门党组及其成员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情况进行监督。

派驻纪检组定期向中央纪委报告驻在部门党组及其成员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六、派驻纪检组应当派员参加驻在部门党组成员述职述廉会议,了解相关的民主评议或民主测评情况。

派驻纪检组要将驻在部门党组成员的述职述廉情况向中央纪委作综合报告。

七、派驻纪检组通过参与民主生活会前征集对驻在部门党组及其成员意见的工作、参加党组民主生活会、了解党组及其成员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情况等方式,对驻在部门党组民主生活会的情况进行监督。

对驻在部门党组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所作的检查或说明,需要查明事实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

八、派驻纪检组应当严格按照中央纪委的规定,办理涉及驻在部门党组及其成员的信访举报件。

九、派驻纪检组组长要主动与驻在部门党组成员就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洁自律规定等方面的情况交换意见。

十、派驻纪检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查阅驻在部门的有关文件、资料,派员参加有关会议和活动,召开座谈会,与有关人员谈话,组织专项检查或者专项调研等。

派驻纪检组需要采取上述方式开展工作,涉及重要事项的,一般应事先与驻在部门党组主要负责人沟通,特殊情况应当事先报经中央纪委批准。

十一、在履行监督职责过程中,有下列情况的,派驻纪检组必须及时向中央纪委报告,并根据中央纪委的要求向驻在部门党组主要负责人通报:

(一)直接收到反映驻在部门党组及其成员违反党纪问题的信访举报;

(二)发现驻在部门党组及其成员严重违反有关制度、涉嫌违反党纪问题及其他非正常情况;

(三)派驻纪检组在履行监督职责中提出纠正意见,驻在部门无正当理由不纠正的;

(四)中央纪委要求报告的其他事项。

十二、派驻纪检组按规定向中央纪委报告发现的情况和问题时,可以提出以下建议:

(一)建议由中央纪委发函请驻在部门党组成员说明有关情况;

(二)建议由中央纪委领导同志或者由中央纪委委托驻在部门党组主要负责人与驻在部门党组成员进行谈话;

(三)建议对反映驻在部门党组成员违反党纪的问题进行初步核实。

十三、派驻纪检组在履行监督职责过程中发现问题,除必须向中央纪委报告的外,应当及时向驻在部门党组提出纠正意见或建议。

【篇5】综合派驻纪检组如何开展工作

县直纪检监察机构综合派驻改革调查报告

  **县纪检监察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从动议到试点,经历了几个阶段,取得了初步成效。为进一步深化我县纪检监察机构综合派驻改革,我们成立课题组进行了专题调研,并根据调研情况提出进一步推进改革的建议。

  一、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发展的现状

  (一)全县纪检监察机构设置

  按照中央的部署,1978年11月我县第四次党代会选举产生了纪委,标志着我县正式恢复设置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各乡镇随后陆续恢复设立纪检组织。1988年2月,县监察局恢复重建。1993年4月,县纪委和县监察局合署办公,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之后,经过多次改革、调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的设置逐步规范。截止2016年底,在县纪委以下,全县共设12个乡镇纪委,县直派驻(出)纪检机构25个、内设纪检监察机构的单位16个、设纪检(监察)员的单位18个。同时,在全县所有村级组织中均设立了纪检员。县纪委(监察局)内设办公室、监察综合室、党风廉政室、教育调研室、执法监察室、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信访室,同时党风廉政室承担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治奢办的日常工作,监察综合室承担县源头治理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县政府纠风办设县监察局。

  县纪委设常委9名,其中书记1名,同时任县委常委;副书记3名,1名任监察局长;常委中,2名任监察局副局长。乡镇纪委由5名委员组成,书记1名,同时任乡镇党委委员;专职副书记1名,由乡镇机关干部担任;兼职委员3名,一般由组织委员、财政所长、司法助理、信访干事等兼任。县直纪检组长为所在单位班子成员、党组成员,有专职和兼职。

  (二)县直纪检监察机构履职情况

  三十年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始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反腐倡廉战略方针和“五个融入”的要求,切实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忠于职守、开拓创新、求真务实、无私无畏,在反腐倡廉宣传教育、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查办案件、执法和效能监察、治本抓源头等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为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政治和纪律保障。

  县直各单位、各部门,是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治本抓源头、纠风工作以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等多个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都有牵头或协办任务。作为牵头单位或者协办单位的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发挥了应有的组织协调作用,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完成作出了较大贡献。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经过多年努力,我县县直纪检监察机构的设置,从无序到有序、从随意到规范,逐步实行了派驻统一管理。县直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在认真履行职责的同时,由于体制机制的原因,也面临一些矛盾和问题,归纳起来有三个方面:

  一是专人不专,工作效果难以显现。目前的派驻实际只是派驻了纪检组长,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派驻机构,纪检组长在单位分管和主管的任务太多,既要加强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又要履行组织协调职能,同时还要参加驻在部门一些中心工作,从事纪检监察本职工作的精力得不到保障,不能很好地做到统筹兼顾,在突破重点与把握全局上还不能得心应手。同时因为改革还没有完全到位,派驻机构领导体制与派驻机构工作职责不相适应的矛盾比较突出,以致有些工作开展起来难度大、困难多、关系也不是十分顺畅,实际工作效果与统一管理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二是监督乏力,检查督办不够到位。实行派驻后,对单位的监督由内部监督变成了内外结合的监督,由同级监督变成了上下结合的监督,这些变化必然会对所驻部门“一把手”及班子成员产生一定的压力,压力会演变为阻力,其结果会导致派驻流于形式。同时由于纪检组长级别较低,一般为副科,要监督所驻单位“一把手”(正科)、班子成员(正科或副科),下级监督上级,同级监督同级,要承受巨大的工作压力,势必影响监督职责的履行。同时,由于力量与任务不相适应的矛盾十分突出,自身工作陷于事务性,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不够,对同级党组成员和下级党员干部的监督缺乏有效办法,对党风廉政建设一些要求的落实情况检查督办不够,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派驻机构工作的开展。

  三是队伍不精,履行职责动力不足。现有的纪检组长大多年龄偏大,过几年就要退居二线,何去何从,面临着切身利益的困扰。对新时期纪检监察工作许多新的要求,纪检监察工作方式的深刻变化,不断涌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纪检监察干部的知识更新和思想业务素质的提升与工作要求还不相适应,人员素质与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还有差距。部分同志在工作中仍然照搬老一套,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不愿积极主动创新方法,难以适应新的要求。

  二、县直纪检监察机构综合派驻改革有序推进

  针对上述问题,结合上级要求,县委决定在县直开展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管理体制改革,县纪委监察局承担具体课题研究工作。

  (一)广泛调研,夯实基础。

  县纪委监察局从2016年3月接受县委交给的改革课题开始,结合上级纪委和县委的要求,成立工作专班,广泛调查研究,多方征求意见,学习外地经验,结合当时县直纪检监察机构设置的现状,提出了在县直单位开展纪检监察综合派驻管理改革的思路和办法,并确定“分两步走”的改革推进步骤。第一步是规范县直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配备。2016年5月以编委的文件,明确规定了县直纪检监察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职责、领导体制和干部管理等具体内容,将县直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的总编制核定为25名,此编制在各单位核定的编制总额内单列,专编专用。同时结合换届,选派了县直部门纪检组长,为下一步推进综合派驻改革提供了机构和人员保障。第二步是推进县直纪检监察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积极试点、稳步推进”的原则,计划从2016年起,用两年时间完成县直纪工委监察分局的组建工作,力争在本届任期内形成较为完善的县直纪检监察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县委高度重视此项改革,成立了推进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纪委监察局,负责改革的日常工作。同时,根据改革的需要,县纪委增设了干部室,牵头负责推动改革工作。

  (二)精心设计,明确思路。

  2016年5月,县委、县政府印发了《关于推进县直纪检监察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按照“统一收编、统一选配、分组派出、分片监督”的改革基本思路,通过组建县直纪工委监察分局,着力推进县直纪检监察管理体制的“三个转变”,即变分散派驻为分组派出,变县纪委监察局和驻在部门党组(党委)双重领导为县纪委监察局直接领导,变业务工作、干部人事、后勤保障多头管理为县纪委监察局统一管理,进一步理顺关系,明晰责权,规范程序,切实增强监督实效。

  具体改革模式和措施是:一是改革机构设置,实行分片派驻。按照业务职能相近、工作量大体平衡的原则,在县直部门组建四个县直纪工委监察分局,分别监督管理若干个部门。所组建的纪工委和监察分局合署办公,行使县纪委监察局授予的职权,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改革后,除公、检、法、司和垂管部门仍按现行管理模式外,其他所涉及部门不再设立纪检组。二是重新划分职能,分组分类监督。纪工委监察分局负责监督检查县直部门及所属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政府部门和直属事业单位实行重点监督,对垂管部门实行监督指导,对党群部门和其他单位实行一般监督。不再设立纪检组的县直部门,确定一名党组成员兼任纪检员,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职能由本部门相关股室负责。三是统一编制管理,统一人员选配。将县直纪检监察人员专项编制划转到县纪委监察局统一管理使用。每个纪工委监察分局配备5名成员,其中书记(局长)1人,副书记(副局长)2人,委员2人。纪工委监察分局作为县纪委监察局派出的正科级机构,按照“坚持条件,按编配人,人随编走”的办法统一选配人员。四是明确领导体制,理顺工作机制。纪工委监察分局实行委员负责制,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决策议事。纪工委监察分局与县纪委监察局是被领导与领导的关系,与所监督部门党组织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与所监督部门纪检监察组织(纪检监察组、纪检组和纪律检查员)是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纪工委监察分局实行日常报告加重点巡查的工作运行机制,重点加强对各部门“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

  (三)积极试点,成效明显。

  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2016年5月选取建设、城管、环保、交通、农业、林业、水务、扶贫、供销等9个部门作为改革试点单位,组建县直第一、第二纪工委监察分局。经过近半年紧张筹备,11月下旬县直第一、第二纪工委监察分局正式挂牌运行。考虑到作为试点的两个纪工委监察分局所监督的单位比较少,目前将两个纪工委监察分局的人员编制各暂定为3人(随着改革的深入将逐步增加到5人),其中书记(局长)1名、副书记(副局长)2名。2016年7月,所涉及的6名同志全部调整到位。同时撤销了9个部门的纪检组,明确了纪检监察员和相关业务股室。经过近半年的紧张筹备,11月下旬,县直第一、第二纪工委监察分局正式挂牌运行。

  近一年的改革试点工作,为全面推行县直纪检监察管理体制改革提供了有益的探索,新的运行机制和工作模式初步建立。一是理顺了各方面关系。纪工委监察分局深入到所监督部门,开展调查研究,了解熟悉各部门的基本情况。通过收阅部门的正式文件、参加部门党组会议、行政会议等,及时了解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明梳理明确了各部门“三重一大”的具体内容。通过召开被监督部门主要负责人、纪检监察员、机关干部等不同层次的座谈会,听取各方意见,进行改革宣传,统一思想认识,理顺纪工委监察分局与各层面的关系。通过纪工委监察分局的扎实工作,被监督部门干部职工对新体制逐步有了正确认识,推动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二是建立了相关工作制度和管理规则。在充分酝酿和实际运行的过程中,出台了纪工委监察分局履行监督职能的工作制度,详细规定了纪工委监察分局实施监督的依据、对象、内容和方式,为监督与被监督双方确定了工作准绳。同时,制定了纪工委监察分局工作规则和纪工委监察分局内部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其职责任务、组织原则、工作权限、议事和决策、请示和报告、监督与奖惩等具体要求,对干部学习、考勤和请假、公物管理、安全与保密、信访接待、公文办理等作出了详细规定。三是促进了监督检查职责履行。纪工委监察分局参加了被监督部门的党组会、班子会,督促部门每月按要求向纪工委监察分局报告工作情况,已经形成惯例。开展信访调查和案件查处工作,对部门选拔任用中层干部过程的重点环节进行过程监督,参与全县重大工程项目的效能监察。改变了以前同级监督同级乏力、低效的尴尬局面,提高了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三、改革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通过近一年的改革试点,这种综合派驻管理模式也面临着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

  一是各方认识还需要进一步统一。部分人认为这是纪检机关变相增加自身领导职数、提拔干部的一种措施,增加了机构和管理层次,增大了行政成本。担心纪工委监察分局是否能真正履行监督职能。有的单位“一把手”对这种跳出自己掌控之外的监督体制设计,从内心深处是抵触的,质疑甚多不能接受。

  二是干部编制调整、选拔任用和交流难度较大。由于经过多次机构改革,全县行政编制非常紧张,“统一收编”需要“人随编走”,相关单位在人手本来就十分有限的情况下,既要调走干部,还要拿走编制,客观上会带来阻力。收编后纪检干部的进退流转,还没有形成一套成熟的合理的科学的机制,许多同志思想上存在着后顾之忧。同时,如果“出口”不畅,纪检监察机关面临干部养老的压力太大。

  三是各试点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存在弱化的倾向。由于试点单位的纪检组在改革中已经撤销,原来的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由一名党组成员分管,个别同志误以为改革就是减少单位党组织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量,思想上“模糊”了单位党政班子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降低了工作要求。

  四是综合派驻改革对纪检监察干部自身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工作机制亟待完善。县直第一、第二纪工委监察分局收编选配的干部大多数是按照“人随编走”而进入新的工作岗位的,对全新的履行监督检查职能的方式,有一个较长的适应过程,一方面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工作水平和能力等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方面对被监督单位的基本情况、工作性质和特点、政策法规等也需要了解、熟悉和掌握。同时,纪工委监察分局各项工作制度还要在实践中进一步修订完善,工作运行机制也需要迅速建立。

  四、工作建议

  目前,全国各地都在积极开展改革试点,河北省所有县已经全部实行综合派驻改革,我省赤壁市、随州市等也已经对所有乡镇和市直部门派出了纪工委监察分局,咸宁市即将在全市所有县市区推行综合派驻管理改革。省纪委已经将我县纪委纳入干部工作联系点,我县的纪检监察管理体制改革作为全市的试点。为深入推进我县县直纪检监察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全面实现县委、县政府《实施意见》确定的改革目标,我们认为应当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加大改革推进力度,促进各方认识进一步统一。要在认真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今年适时在县直单位全面推行综合派驻管理,形成我县改革的“局部大气候”。县委、县政府领导要亲自关心、研究、支持改革工作,各部门要通过了解、熟悉改革的情况,正确认识改革的重要意义,要在人员编制和选配、工作经费上全力保证改革需要,要通过进一步的宣传,在全县上下形成理解、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机制制度建设,促进机构改革进一步深化。一是要认真研究派出机构干部进退流转机制,从制度上解除改革后纪检监察干部的后顾之忧。收编后的纪检监察干部,其编制、人事关系、后勤保障等完全由县纪委监察局负责,很明显,只有建立健全一套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交流的机制,才能保证县纪委监察局不会成为“老干部局”,也才能让参与改革的纪检监察干部消除后顾之忧。要进一步解决好派出机构的工作保障和干部待遇问题,在政治上信任,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心。二是要认真落实纪工委监察分局工作制度,充分发挥监督职能。纪工委监察分局必须认真落实有关履行监督职能的四项制度,积极协助部门党组织开展反腐倡廉工作,针对部门反腐倡廉的重大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强调查研究,提出加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在实践中不断修订完善四项制度,切实解决“两张皮”的问题。被监督部门要严格执行四项制度,履行党章赋予的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措施,防止“弱化”倾向,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在本部门落到实处。三是要尽快建立纪工委监察分局内部运行各项制度,形成规范的工作运行机制。随着改革的深入,县直第三、第四纪工委监察分局的成立,对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的规范管理尤显紧迫,率先试点的第一、第二纪工委监察分局要加强研究,尽快制定出台相关制度,为全面推进改革提供制度保障。

  (三)提高干部综合素质,促进改革任务进一步落实。一是加强派出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改革带来的新变化,需要参与改革的干部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法律法规、纪检监察业务等综合素质,要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政策理论、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相关部门可以采取个别指导、集中培训、以会代训、以案代训和外出学习等形式,提高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以适应改革的需要。二是派出机构的干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解放思想,强化自身建设,准确把握职能定位,积极探索履行职责的方式方法,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三是进一步增强派出纪检监察干部的自律意识。改革后,各部门与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的关系发生了很大变化,这就要求派出纪检监察干部在纪律、作风方面更加严格要求,防止出现“两不管”情况下纪律松驰和作风散漫等问题。

【篇6】综合派驻纪检组如何开展工作

县直纪检监察机构综合派驻改革调查报告

  **县纪检监察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从动议到试点,经历了几个阶段,取得了初步成效。为进一步深化我县纪检监察机构综合派驻改革,我们成立课题组进行了专题调研,并根据调研情况提出进一步推进改革的建议。

  一、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发展的现状

  (一)全县纪检监察机构设置

  按照中央的部署,1978年11月我县第四次党代会选举产生了纪委,标志着我县正式恢复设置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各乡镇随后陆续恢复设立纪检组织。1988年2月,县监察局恢复重建。1993年4月,县纪委和县监察局合署办公,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之后,经过多次改革、调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的设置逐步规范。截止2016年底,在县纪委以下,全县共设12个乡镇纪委,县直派驻(出)纪检机构25个、内设纪检监察机构的单位16个、设纪检(监察)员的单位18个。同时,在全县所有村级组织中均设立了纪检员。县纪委(监察局)内设办公室、监察综合室、党风廉政室、教育调研室、执法监察室、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信访室,同时党风廉政室承担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治奢办的日常工作,监察综合室承担县源头治理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县政府纠风办设县监察局。

  县纪委设常委9名,其中书记1名,同时任县委常委;副书记3名,1名任监察局长;常委中,2名任监察局副局长。乡镇纪委由5名委员组成,书记1名,同时任乡镇党委委员;专职副书记1名,由乡镇机关干部担任;兼职委员3名,一般由组织委员、财政所长、司法助理、信访干事等兼任。县直纪检组长为所在单位班子成员、党组成员,有专职和兼职。

  (二)县直纪检监察机构履职情况

  三十年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始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反腐倡廉战略方针和“五个融入”的要求,切实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忠于职守、开拓创新、求真务实、无私无畏,在反腐倡廉宣传教育、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查办案件、执法和效能监察、治本抓源头等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为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政治和纪律保障。

  县直各单位、各部门,是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治本抓源头、纠风工作以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等多个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都有牵头或协办任务。作为牵头单位或者协办单位的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发挥了应有的组织协调作用,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完成作出了较大贡献。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经过多年努力,我县县直纪检监察机构的设置,从无序到有序、从随意到规范,逐步实行了派驻统一管理。县直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在认真履行职责的同时,由于体制机制的原因,也面临一些矛盾和问题,归纳起来有三个方面:

  一是专人不专,工作效果难以显现。目前的派驻实际只是派驻了纪检组长,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派驻机构,纪检组长在单位分管和主管的任务太多,既要加强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又要履行组织协调职能,同时还要参加驻在部门一些中心工作,从事纪检监察本职工作的精力得不到保障,不能很好地做到统筹兼顾,在突破重点与把握全局上还不能得心应手。同时因为改革还没有完全到位,派驻机构领导体制与派驻机构工作职责不相适应的矛盾比较突出,以致有些工作开展起来难度大、困难多、关系也不是十分顺畅,实际工作效果与统一管理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二是监督乏力,检查督办不够到位。实行派驻后,对单位的监督由内部监督变成了内外结合的监督,由同级监督变成了上下结合的监督,这些变化必然会对所驻部门“一把手”及班子成员产生一定的压力,压力会演变为阻力,其结果会导致派驻流于形式。同时由于纪检组长级别较低,一般为副科,要监督所驻单位“一把手”(正科)、班子成员(正科或副科),下级监督上级,同级监督同级,要承受巨大的工作压力,势必影响监督职责的履行。同时,由于力量与任务不相适应的矛盾十分突出,自身工作陷于事务性,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不够,对同级党组成员和下级党员干部的监督缺乏有效办法,对党风廉政建设一些要求的落实情况检查督办不够,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派驻机构工作的开展。

  三是队伍不精,履行职责动力不足。现有的纪检组长大多年龄偏大,过几年就要退居二线,何去何从,面临着切身利益的困扰。对新时期纪检监察工作许多新的要求,纪检监察工作方式的深刻变化,不断涌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纪检监察干部的知识更新和思想业务素质的提升与工作要求还不相适应,人员素质与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还有差距。部分同志在工作中仍然照搬老一套,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不愿积极主动创新方法,难以适应新的要求。

  二、县直纪检监察机构综合派驻改革有序推进

  针对上述问题,结合上级要求,县委决定在县直开展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管理体制改革,县纪委监察局承担具体课题研究工作。

  (一)广泛调研,夯实基础。

  县纪委监察局从2016年3月接受县委交给的改革课题开始,结合上级纪委和县委的要求,成立工作专班,广泛调查研究,多方征求意见,学习外地经验,结合当时县直纪检监察机构设置的现状,提出了在县直单位开展纪检监察综合派驻管理改革的思路和办法,并确定“分两步走”的改革推进步骤。第一步是规范县直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配备。2016年5月以编委的文件,明确规定了县直纪检监察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职责、领导体制和干部管理等具体内容,将县直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的总编制核定为25名,此编制在各单位核定的编制总额内单列,专编专用。同时结合换届,选派了县直部门纪检组长,为下一步推进综合派驻改革提供了机构和人员保障。第二步是推进县直纪检监察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积极试点、稳步推进”的原则,计划从2016年起,用两年时间完成县直纪工委监察分局的组建工作,力争在本届任期内形成较为完善的县直纪检监察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县委高度重视此项改革,成立了推进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纪委监察局,负责改革的日常工作。同时,根据改革的需要,县纪委增设了干部室,牵头负责推动改革工作。

  (二)精心设计,明确思路。

  2016年5月,县委、县政府印发了《关于推进县直纪检监察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按照“统一收编、统一选配、分组派出、分片监督”的改革基本思路,通过组建县直纪工委监察分局,着力推进县直纪检监察管理体制的“三个转变”,即变分散派驻为分组派出,变县纪委监察局和驻在部门党组(党委)双重领导为县纪委监察局直接领导,变业务工作、干部人事、后勤保障多头管理为县纪委监察局统一管理,进一步理顺关系,明晰责权,规范程序,切实增强监督实效。

  具体改革模式和措施是:一是改革机构设置,实行分片派驻。按照业务职能相近、工作量大体平衡的原则,在县直部门组建四个县直纪工委监察分局,分别监督管理若干个部门。所组建的纪工委和监察分局合署办公,行使县纪委监察局授予的职权,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改革后,除公、检、法、司和垂管部门仍按现行管理模式外,其他所涉及部门不再设立纪检组。二是重新划分职能,分组分类监督。纪工委监察分局负责监督检查县直部门及所属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政府部门和直属事业单位实行重点监督,对垂管部门实行监督指导,对党群部门和其他单位实行一般监督。不再设立纪检组的县直部门,确定一名党组成员兼任纪检员,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职能由本部门相关股室负责。三是统一编制管理,统一人员选配。将县直纪检监察人员专项编制划转到县纪委监察局统一管理使用。每个纪工委监察分局配备5名成员,其中书记(局长)1人,副书记(副局长)2人,委员2人。纪工委监察分局作为县纪委监察局派出的正科级机构,按照“坚持条件,按编配人,人随编走”的办法统一选配人员。四是明确领导体制,理顺工作机制。纪工委监察分局实行委员负责制,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决策议事。纪工委监察分局与县纪委监察局是被领导与领导的关系,与所监督部门党组织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与所监督部门纪检监察组织(纪检监察组、纪检组和纪律检查员)是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纪工委监察分局实行日常报告加重点巡查的工作运行机制,重点加强对各部门“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

  (三)积极试点,成效明显。

  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2016年5月选取建设、城管、环保、交通、农业、林业、水务、扶贫、供销等9个部门作为改革试点单位,组建县直第一、第二纪工委监察分局。经过近半年紧张筹备,11月下旬县直第一、第二纪工委监察分局正式挂牌运行。考虑到作为试点的两个纪工委监察分局所监督的单位比较少,目前将两个纪工委监察分局的人员编制各暂定为3人(随着改革的深入将逐步增加到5人),其中书记(局长)1名、副书记(副局长)2名。2016年7月,所涉及的6名同志全部调整到位。同时撤销了9个部门的纪检组,明确了纪检监察员和相关业务股室。经过近半年的紧张筹备,11月下旬,县直第一、第二纪工委监察分局正式挂牌运行。

  近一年的改革试点工作,为全面推行县直纪检监察管理体制改革提供了有益的探索,新的运行机制和工作模式初步建立。一是理顺了各方面关系。纪工委监察分局深入到所监督部门,开展调查研究,了解熟悉各部门的基本情况。通过收阅部门的正式文件、参加部门党组会议、行政会议等,及时了解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明梳理明确了各部门“三重一大”的具体内容。通过召开被监督部门主要负责人、纪检监察员、机关干部等不同层次的座谈会,听取各方意见,进行改革宣传,统一思想认识,理顺纪工委监察分局与各层面的关系。通过纪工委监察分局的扎实工作,被监督部门干部职工对新体制逐步有了正确认识,推动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二是建立了相关工作制度和管理规则。在充分酝酿和实际运行的过程中,出台了纪工委监察分局履行监督职能的工作制度,详细规定了纪工委监察分局实施监督的依据、对象、内容和方式,为监督与被监督双方确定了工作准绳。同时,制定了纪工委监察分局工作规则和纪工委监察分局内部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其职责任务、组织原则、工作权限、议事和决策、请示和报告、监督与奖惩等具体要求,对干部学习、考勤和请假、公物管理、安全与保密、信访接待、公文办理等作出了详细规定。三是促进了监督检查职责履行。纪工委监察分局参加了被监督部门的党组会、班子会,督促部门每月按要求向纪工委监察分局报告工作情况,已经形成惯例。开展信访调查和案件查处工作,对部门选拔任用中层干部过程的重点环节进行过程监督,参与全县重大工程项目的效能监察。改变了以前同级监督同级乏力、低效的尴尬局面,提高了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三、改革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通过近一年的改革试点,这种综合派驻管理模式也面临着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

  一是各方认识还需要进一步统一。部分人认为这是纪检机关变相增加自身领导职数、提拔干部的一种措施,增加了机构和管理层次,增大了行政成本。担心纪工委监察分局是否能真正履行监督职能。有的单位“一把手”对这种跳出自己掌控之外的监督体制设计,从内心深处是抵触的,质疑甚多不能接受。

  二是干部编制调整、选拔任用和交流难度较大。由于经过多次机构改革,全县行政编制非常紧张,“统一收编”需要“人随编走”,相关单位在人手本来就十分有限的情况下,既要调走干部,还要拿走编制,客观上会带来阻力。收编后纪检干部的进退流转,还没有形成一套成熟的合理的科学的机制,许多同志思想上存在着后顾之忧。同时,如果“出口”不畅,纪检监察机关面临干部养老的压力太大。

  三是各试点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存在弱化的倾向。由于试点单位的纪检组在改革中已经撤销,原来的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由一名党组成员分管,个别同志误以为改革就是减少单位党组织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量,思想上“模糊”了单位党政班子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降低了工作要求。

  四是综合派驻改革对纪检监察干部自身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工作机制亟待完善。县直第一、第二纪工委监察分局收编选配的干部大多数是按照“人随编走”而进入新的工作岗位的,对全新的履行监督检查职能的方式,有一个较长的适应过程,一方面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工作水平和能力等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方面对被监督单位的基本情况、工作性质和特点、政策法规等也需要了解、熟悉和掌握。同时,纪工委监察分局各项工作制度还要在实践中进一步修订完善,工作运行机制也需要迅速建立。

  四、工作建议

  目前,全国各地都在积极开展改革试点,河北省所有县已经全部实行综合派驻改革,我省赤壁市、随州市等也已经对所有乡镇和市直部门派出了纪工委监察分局,咸宁市即将在全市所有县市区推行综合派驻管理改革。省纪委已经将我县纪委纳入干部工作联系点,我县的纪检监察管理体制改革作为全市的试点。为深入推进我县县直纪检监察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全面实现县委、县政府《实施意见》确定的改革目标,我们认为应当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加大改革推进力度,促进各方认识进一步统一。要在认真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今年适时在县直单位全面推行综合派驻管理,形成我县改革的“局部大气候”。县委、县政府领导要亲自关心、研究、支持改革工作,各部门要通过了解、熟悉改革的情况,正确认识改革的重要意义,要在人员编制和选配、工作经费上全力保证改革需要,要通过进一步的宣传,在全县上下形成理解、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机制制度建设,促进机构改革进一步深化。一是要认真研究派出机构干部进退流转机制,从制度上解除改革后纪检监察干部的后顾之忧。收编后的纪检监察干部,其编制、人事关系、后勤保障等完全由县纪委监察局负责,很明显,只有建立健全一套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交流的机制,才能保证县纪委监察局不会成为“老干部局”,也才能让参与改革的纪检监察干部消除后顾之忧。要进一步解决好派出机构的工作保障和干部待遇问题,在政治上信任,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心。二是要认真落实纪工委监察分局工作制度,充分发挥监督职能。纪工委监察分局必须认真落实有关履行监督职能的四项制度,积极协助部门党组织开展反腐倡廉工作,针对部门反腐倡廉的重大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强调查研究,提出加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在实践中不断修订完善四项制度,切实解决“两张皮”的问题。被监督部门要严格执行四项制度,履行党章赋予的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措施,防止“弱化”倾向,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在本部门落到实处。三是要尽快建立纪工委监察分局内部运行各项制度,形成规范的工作运行机制。随着改革的深入,县直第三、第四纪工委监察分局的成立,对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的规范管理尤显紧迫,率先试点的第一、第二纪工委监察分局要加强研究,尽快制定出台相关制度,为全面推进改革提供制度保障。

  (三)提高干部综合素质,促进改革任务进一步落实。一是加强派出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改革带来的新变化,需要参与改革的干部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法律法规、纪检监察业务等综合素质,要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政策理论、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相关部门可以采取个别指导、集中培训、以会代训、以案代训和外出学习等形式,提高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以适应改革的需要。二是派出机构的干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解放思想,强化自身建设,准确把握职能定位,积极探索履行职责的方式方法,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三是进一步增强派出纪检监察干部的自律意识。改革后,各部门与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的关系发生了很大变化,这就要求派出纪检监察干部在纪律、作风方面更加严格要求,防止出现“两不管”情况下纪律松驰和作风散漫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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