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系统政治生态调研【3篇】

时间:2022-04-19 13:20:03 来源:网友投稿

纪检监察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和政府的监察部门行使的两种职能,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纪检监察系统政治生态调研3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纪检监察系统政治生态调研3篇

纪检监察系统政治生态调研篇1

企业纪检监察工作调研报告

  电信企业纪检监察工作调研报告

  作为传统的老牌国企,中国电信在新形势下如何拒腐防变,保持强大的生机与活力,从而实现其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不断做大做强,跻身世界一流电信企业的历史使命?本文试就此问题进行了相关调研。

  当前电信企业反腐倡廉工作面临的问题

  在当前,电信企业反腐倡廉工作面临的问题,大致可归纳为如下几个方面:

  一、不容回避的“大企业病”

  被誉为“全球第一ceo”的杰克〃韦尔奇先生曾经十分鲜明地指出:机构臃肿、官僚主义、执行不畅、效率拖沓等“大企业病”,是大型、特大型企业集团的“通病”,即使如通用电气这样的世界级优秀企业也不能避免。勿庸讳言,中国电信集团也存在这方面的问题,而这些问题的存在,势必也影响到反腐倡廉这项战略性工作的执行效率和实际效果。

  企业中的腐败现象日益严重。我国拥有庞大的国有企业群,由于国有企业管理体制存在着深刻弊端,发生在国有企业中的贪污腐败事件近年来呈上生趋势,并且已构成了当前腐败现象的多发区和高发区。近年来,企业中发生的领导利用职权贪污受贿、挥霍浪费、挪用公款等现象日益突出,部分国有企业陷入亏损的原因之一,就是某些企业领导和其他经营管理人员对国有资产实施猖狂掠夺和恣意浪费而造成的。

  二、中国电信具有自身特色的问题

  中国电信在反腐倡廉这项工作上,除去共通性问题外,还有着具有自身特色

  的问题,可从三个方面考察:

  首先,中国电信是国有企业。“国有国有,大家都有”,反正谁都有企业的一份子,企业不归哪个老板私人所有,因而员工觉得“我去监督谁呢”?——即“反谁的腐败”。

  其次,中国电信近三五年来在各级公司推行薪酬制度和岗位聘用制度改革,岗位等级和薪酬等级直接关系到员工个人价值实现,甚至是全家人的幸福生活。这种现实形势决定了员工在更多的时候即使面对腐败现象,也只好听之任之——即“不敢反腐败”。

  第三,中国电信企业内部各项工作都是“只对上负责,不对下负责”,各项事权的分配也是“向上集中”。这就使员工即使敢于反腐败,也缺乏必要的监督权限和制约利器,而且现实情况中的其他反腐渠道也是非常有限且效率低下——即“不能反腐败”。

  三、电信企业现有的反腐治理架构及其主要缺陷

  中国电信现有的反腐治理架构可描述如下:从集团公司到省公司,再到市公司,这三级公司均设有纪检监察部门,一般都设有相应的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县公司只配备兼职纪检监察人员,而无专职纪检监察部门;各级公司重大事宜一般由总经理办公会决策,纪检监察干部一般不参与总经理办公会;公司各项预算费用的使用情况向职工代表大会作总体性报告;各级公司总经理一般均兼任党委书记;各级公司总经理一般都是国家干部,同时受到地方纪委和上级公司纪委的监督。

  由此可知,中国电信现有的反腐治理架构存在如下明显缺陷:一是纪检监

  察不独立,缺乏足够权能;二是纪检监察机构对重大决策参与不够,缺乏事先预防性监督;三是党政不分家,权力过分集中,缺乏足够制约;四是职代会等企业民主管理机构监督不到位;五是地方纪委的监督,因不了解企业相应资讯,往往流于形式,效能低下。

  提升电信企业反腐倡廉工作效能的途径和方法

  针对上述问题,对于提升电信企业反腐倡廉工作效能,我们提出如下解决途径和方法:

  一、全面落实《公司法》相关规定,创新工作机制

  如前文所述,要使员工“监督谁、敢监督、能监督”,必须强化企业员工主人翁意识,创新工作机制,具体可采取如下措施:

  1、树立“责权利相结合”意识,明确重点监督对象

  在企业内部大力开展岗位责任识别与重申活动,宣扬“责权利相结合”意识,按照“干部权限越大,腐败机会越多,发案危险越高,事后危害越大”的基本理念,将涉及人、财、物事宜的关键岗位人员纳入全体员工视野,列为重点监督对象。

  2、全面落实《公司法》相关规定,尝试建立企业职工监督委员会、开展重大事项质询活动。

  《公司法》第十八条规定:“公司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公司研究决定改制以及经营方面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类似这样的条款在《公司法》中不止一处,

  在此仅举一例。由此可见,员工监督企业管理层是一项法定权利。

  实践中,职代会的监督作用并未能充分发挥,一般还处于“举举手、画画圈、鼓鼓掌、喝喝酒”的状态。中国电信可尝试在企业内部建立“职工监督委员会”,成员由生产一线的职工为主体组成。改革职代会预算执行报告形式,对重大支出由职工监督委员会进行专项质询。通过对重大经费使用情况的质询活动,让各层级公司的全体员工更加清楚企业运营情况,更好地形成“大家都来监督”的良好氛围。

  3、关键岗位管理人员的选拔任用实行“公推公选”

  如前所述,员工不敢监督的原因更多地是由现实形势决定的。员工个人荣辱很大程度上系于领导个人好恶,因而一般对腐败现象都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或是“有心无力,徒叹奈何”。要解决这个问题,必须要进一步优化各级公司涉及人、财、物关键岗位管理人员的选拔任用机制。

  实践中,要切实改革计划体制下的“由少数人来选,在少数人中选”的过时作法,实行公推公选,让各级各层管理人员的选拔聘用从“小会议室”走向“大演讲台”,让企业员工参与评判与决定。江苏省的党政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创造了数项“全国第一”,可谓开风气之先。政界的作法对中国电信这样的传统国企当有很强的借鉴意义。通过进一步扩大管理层选拔任用的透明度,进一步扩大企业职工的有序参与,进一步健全任前公示,群众评议等程序,进一步强化岗位责、权、利平衡,必将能进一步提升企业管理层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激励他们率领广大电信员工披荆斩棘,攻艰克难,实现企业的蒸蒸日上。

  二、纪检监察实行统一垂直领导,并实行定期巡视制度

纪检监察系统政治生态调研篇2

国企纪检监察工作调研报告

  党的十九大以来,开启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征程,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是企业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和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国企改革步入深水区和攻坚期,迫切需要营造一个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这无疑对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国企纪检监察工作,从严治企,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值得深入思考和探讨。

  一、国资国企系统纪检监察机构运行情况

  xx区国资国企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现由区纪委派驻国资委纪检组承担,主要负责督促国资国企系统领导班子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检查企业领导决策是否正确;督促正确地制定和有效地组织实施企业生产经营;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等工作。纪检组现有工作人员5名,负责xx区88家国有企业(包括全资、参股、控股)、12个党组织的纪检监察工作,重点负责xx区国资系统一级直属企业共10家,其次对运行的直属企业的子公司进行不定期监督监察(重点是对设立党支部的二级企业,及业务量较多、涉及承担政府项目的企业),截止2019年底,国有企业总资产xx亿元,区国资委及国有企业总人数xx人,党员共计xx人,监察对象共计xx7人,其中领导干部xx人,环节干部211人。另外,xx区自来水总公司总资产xx亿元,总人数xx人,党员xx人,监察对象xx人,其中领导干部xx人,环节干部xx人。自来水总公司目前由xx区水务局监管。

  二、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国有企业对派驻纪检组落实“三转”的思想认识不够、理解不透。部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对派驻纪检组工作认识不到位,只重视生产经营,片面强调企业发展的各项数据,认为纪检监察监督能力太强会打击企业经营管理者的积极性,影响企业的发展,从而对国企纪检监察工作不太热心,导致监督作用难以有效发挥。绝大部分国企内部监督机制不健全,未设置专门的纪检工作人员,各党支部的纪检委员大部分为兼职纪检委员,不能充分发挥其应有的监督作用,只从事支部委员的其他业务工作,拿出时间做纪检工作的基本没有。部分企业工作上以其他党政工作为主,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多为应付检查,实际主动开展的工作很少。大部分企业纪检工作没有建立相关的考核机制,监督检查工作停留在书面、档案资料等方面,甚至以宣传教育工作为主,监督检查工作为辅,丧失了其最根本的功能作用。

  (二)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相关制度不够完善,纪检组保障缺失影响派驻工作的独立性。一是目前针对国企纪检监察的专项管理制度建设还不够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全面性,使派驻纪检组职能发挥缺乏理论依据和制度保障,部分制度只是针对某一项问题漏洞,没能具体化系统化等诸多问题,使得纪检监察工作流于形式和表面,实际操作性不强,监督机制不能适应现代化的企业发展模式,缺乏现实指导意义。二是目前派驻纪检组的后勤保障主要依附于所驻在部门,有“寄人篱下”之感。派驻机构人员办公设施、办公用品等几乎所有环节都需要驻在部门安排,造成“嘴软、手短”的尴尬情况,使得纪检组监督执纪问责的底气不足,独立性差,权威性缺乏。

  (三)工作方式难创新,监督检查方式单一。一是对国企的纪检监督方式缺乏必要的专业支持,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对财务、审计等方面专业性不够,查处国企中腐败案件能力不强,另外监督大多为发生举报或者出现问题后的监察,基本为事后监督,时效性滞后,致使纪检监察效能疲软,不能有效防范企业在运行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监督作用发挥不到位。二是内部监督检查流于形式,往往是按要求完成了监督检查工作,但实际发现问题少,甚至为“零问题”,对如何充分发挥内部监督检查的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研究的少,没有真正使内部监督形成威慑作用。三是纪检组监督的单位较多,各单位工作、会议、活动千头万绪,尤其各企业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比较多,有的会议有时扎堆召开,同一天安排好几个会议,纪检组往往是分身乏术、顾此失彼,很难做到全覆盖的要求。

  (四)纪检队伍自身建设有待加强,力量不足严重影响派驻工作时效性。一是国资委纪检组人员少,且成员的知识结构、综合能力还不适应履行综合监督职责的需要,致使工作质量不高,研究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不强。二是纪检组人员时常被抽调参与纪委其他中心工作或专项工作,出现与岗位本职工作经常或长时间脱钩的情况。另外,纪检组还需抓好监督责任清单中相关条款的落实工作,信息工作、案件查办等工作考核“一样都不能少”。力量配备单薄与所担负的任务繁重难相适应,造成“小马拉大车”问题。

  三、对策建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完善纪检监察制度建设。加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思想认识,树立起红线意识,“一把手”要带领班子成员加强对纪检监察相关文件精神的学习,提升国有企业纪检工作的地位。上级纪委要与时俱进,建立完善符合工作实际的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相关制度,将纪检监察工作开展到企业运营的各个环节当中去。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必须结合企业经营管理的特点,从源头抓起,健全企业在融资、投资、招投标、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等经营管理全过程各环节中的相关管理制度,扎紧制度的笼子,堵塞漏洞,遏制国有资本的流失和其他腐败现象的发生。纪检组要定期不定期地督促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同时,要建立完备的监督检查工作流程,明确检查对象和检查内容,量化检查点,既为纪检监察人员严格执纪监督提供判断依据,也为被监督单位开展工作提出指导,有效促进纪检监察工作开展,形成上下联动。

  (二)加强监督监察,实现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全覆盖。强化派驻纪检组对国企重点岗位、重要人员和重大事项常抓常管,对其他领域和人员也要发挥监督职能,纳入监管范围,监督到位。要瞄准腐败现象发生的新趋势和新表现,做好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要注重日常监督,改进工作作风;突出监督重点,开展全流程、全方位的监督检查;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实现由“全面出击”转向“专项检查”的定点突破;拓宽监督渠道,把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结合起来,努力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另外,要充分发挥企业内部监督作用,发挥整体监督力量。目前,国有企业的监督职能机构包括监事会、纪检、监察、审计、工会等,这些机构虽然工作性质不同,但各自都有对企业监督管理的责任。所以,必须要整合多方监督力量,实现多元化组合,实现监督范围的全覆盖。

  (三)加强学习教育,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督查干部队伍。要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关键是要着力选优配齐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加强教育管理,提升业务素质,注重德才兼备,培养出一批有才有德有能力的纪检骨干队伍,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同时,要关心纪检监察干部的成长,鼓励他们敢于担当、大胆作为,让他们在忠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的实践中快速成长进步。

  (四)完善纪检监察机构设置,打造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独立性和权威性。结合xx区实际情况,一是建议在资产存量大,业务量多、人员相对多的国有企业实行单独派驻,保证决策、实施等全过程的监督检查。二是国资委党委是党组性质的党委,党委书记、委员采用任命制,类似办事处党工委,建议在国资委党委下面成立纪工委。

祝语:祝语 :在我们的身边出生卑微、家境贫寒、遭遇不好的人比比皆是,但是他们却可以活的潇洒自由、幸福美满,而你怎么不能呢?这就是我们该思考的,应该清楚:“抱怨没有用,一切靠自己”。因为在这个世界上我们唯一能依靠的只有自己,为什么?因为你靠别人,别人不可能永远帮助或者侍奉你,有一天他们会离开你;因为你靠父母,父母不可能永远把你当孩子或不让你长大,有一天他们也会离开你;因为你靠亲戚朋友,亲戚朋友不会时时刻刻都能帮助你,有一天他们也会爱莫能助。

纪检监察系统政治生态调研篇3

调研报告:提高政治站位淬炼纪检监察铁军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提出“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十六字要求,为推进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指明了方向。

近日,市纪委监委全面把握队伍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深入查找问题和差距,进一步强化措施,努力锻造一支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铁军。

当前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的差距和不足

思想认识与政治机关的属性要求存在差距。从履职情况看,有的干部局限于常规性监督工作,在加强政治生态研判、把握“树木”与“森林”关系上不够精准。有的单纯就业务谈业务,不善于从政治上观察、思考、分析、把握问题;有的处理问题表面化,缺乏理性思考,在由点及面净化和修复政治生态上发挥作用不够。

能力水平与强化专责监督的要求存在差距。面对新形势新任务,部分干部存在“本领恐慌”,不能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尤其是运用第一种形态的有效性还需加强,部分转隶干部对“四种形态”的理解运用还需学习实践;有的履行监督职责方式单一,凭经验办事,精准发现、精准查处、精准施治的能力还需提升,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的能力还有差距;有的斗争精神不强,一些市属国企、高校纪委问题线索“零处置”“零立案”;乡镇纪委人才结构普遍需要优化,善于理论思维的综合人才、擅长攻坚克难的办案人才以及精通心理测试、电子取证的专业人才较为紧缺。

干部管理机制与提升战斗力的要求存在差距。部分干部反映,纪检监察干部自外而内交流的多,自内而外交流任职的相对较少;干部交流多为“体内循环”,有的进了纪检监察系统,一干就是十几年,积极性不高。

基层力量配备与全面履职的要求存在差距。与新形势新要求相比,基层纪检组织力量配备仍然不适应。一些市属国企、高校纪委监督对象众多、层级复杂,人员编制与监督对象数量不匹配;一些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纪委书记,由党委副书记或行政副职兼任,难有足够精力履行监督职责;有的区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力量发散,专业化不强,查办案件缺乏经验,工作质量不高;部分乡镇(街道)纪检干部兼职多、专职少,忙于事务较多,能力素质难以适应。

新形势下推进干部队伍建设的思考

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指引,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落实“两个维护”,牢牢把握纪委监委的第一属性是政治属性,把讲政治作为根本要求、首要素质,贯穿于纪委监委履职的全过程。要从讲政治的高度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尽责,严格依照党的原则、纪律、规矩和法定权限、规则、程序办事,把握权力边界和政策界限,用好纪律和法律“两把尺子”。

大力推进本领建设。有针对性开展培训,对转隶干部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培训,加强查办违纪案件培训;对原纪检干部加强法律法规培训,尤其是职务犯罪法律法规培训,既注重实体法培训,又注重程序法培训。坚持多渠道锻炼培养,健全上挂下派、专案抽调、互派互学制度。推进执纪监察人才库建设,建立日常监督、审查调查等业务人才库。

统筹推进干部交流选用。加强区县纪委监委班子建设,配齐配强区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探索建立后备人选库。强化干部交流,推动把纪检监察干部纳入全市干部“大池子”统筹使用,推进任职时间较长的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交流,建立国企、高校纪委书记交流任职机制。健全提名考察制度,严格执行市纪委与市委组织部“四个提名考察办法”。 提高纪检监察系统准入门槛,严把选人用人关,选拔任用法律、会计、审计等对监督执纪问责有优势的专业人员。

严密内控机制。强化集体决策机制,对应当集体决定的事项,特别是问题线索分办、审查调查措施适用等,要强化集体把关。加强请示报告工作,完善下级纪检监察机构向上级纪检监察机构定期报告工作、及时报告问题线索和重大事项等制度。探索审查调查责任制,逐步建立无罪判决职务犯罪案件反向检视和错案责任追究相关制度。强化内部监督,织密权力运行风险防控网,对违纪违法“零容忍”,坚决防止“灯下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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