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意见】关于红岗区摊区市场管理意见【精选推荐】

时间:2023-05-18 16:45:03 来源:网友投稿

关于全区摊区市场管理的意见各位领导:现将全区各城市建成区块的摊区市场设置管理现状及下步设想汇报如下:一、管理现状摊区市场主要是指露天全天开放摊区市场、早夜市、临时大集、便民街吧四种,是游商浮贩的主要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城管意见】关于红岗区摊区市场管理意见【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城管意见】关于红岗区摊区市场管理意见【精选推荐】



关于全区摊区市场管理的意见


各位领导:

现将全区各城市建成区块的摊区市场设置管理现状及下步设想汇报如下:

一、管理现状

摊区市场主要是指露天全天开放摊区市场、早夜市、临时大集、便民街吧四种,是游商浮贩的主要集聚地,是全区“四城联创”工作提档升级的老大难,体现着城市发展程度和建设管理水平,关系到广大市民的民生福祉。但目前看问题很多:

一是管理上不规范。一个是主办者身份不一,全区各城市建成区块都有大小不等的摊区,有的主办者是社区、有的是企业单位、还有社会自然人。另一方面是管理标准不明确,还存在标准难把握、管理混乱的问题。

二是建设上标准低。全区的市场普遍存在历史长、容量小、设施差等问题,特别是临时塑料棚室、铁皮板房、私接门斗等情况较为普遍,同时大小样式等也各不相同,对安全和市容市貌等影响很大。

三是设置上不合理。主要的体现就是乱,几乎所有的摊区市场都是计划外所生,也没有城市管理方面的手续,早期也不在城市的整体规划布局当中,同时游商浮贩还不断增多,逐渐成了管理上的难点,群众关注的焦点。

二、管理意见

摊区市场作为城市发展的重要元素,对居民生活必不可少,为避免越不规范,欠账越多,建议按照“中心区域严禁、一般区域严控、其他区域规范”的原则,采取强制取缔和疏导安置相结合的方式,尽量控制新的摊区市场,如果市民确实需要,可以考虑在不影响城市容貌和交通秩序的前提下,科学、合理地设置市场和疏导摊点。

(一)建设方式。一是要统一标准,建议由城管分局负责,组织规划、社区相关部门参与,统一设计样式、统一规划、统一规格。二是统一建设,建议由城投公司统一实施,以参与经营城市的方式自行投入,投入成本根据市场收益最高以五年为期限,由社区用摊区市场的收益进行偿还。三是适度建设,要结合区情,以简易为主,避免盲目建设,防止尾大不掉。同时要逐步推进,成熟一个,建设一个。

(二)管理方式。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社区是便民摊区市场的设置、管理和经营主体,全面负责摊区市场的经营类别、环境卫生、安全消防等日常管理。对目前全区所有的室外摊区市场,社区能收回要全部收回由社区统一管理。同时社区在管理市场过程中的所有收益,建议在区财政设立单独账户,全部用于摊区市场保洁和社区的城市管理工作。

(三)经营方式。可以采取竞争性约标等方式,引入社会资金或委托专业机构和个人经营。社区要建立业户和承办者准入(退出)机制,严格规定摊点的设置、撤销和相关变更等,对违反规定或达不到标准的业户或承办者要坚决予以清退,直至撤销摊区市场。

(四)具体流程。由社区(乡镇)选定地点,制定设置方案,向区城管分局提出设置申请,召集区公安、工商、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根据设置规划、群众需求、交通组织、场地状况、经营要求等条件审查设置可行性,达到设置标准后由区城管分局备案,并报相关部门办理相关许可手续。必要时可召开听证会,听取周边群众等利益相关人员意见。

三、管理职责

(一)城管分局是便民摊区市场设置的审批和监督考核的主体单位全区所有摊区市场的设置必须报经城管分局备案审批方可设置,坚决杜绝未批先办,对目前已经存在的要抓紧时间规范和审批。加强对便民摊区市场设置管理的指导、协调、考核等工作,对达不到标准的摊点市场要监督考核,督促整改,直至撤销取缔。

(二)社区是便民摊区市场申办设置和管理主体单位。在规范管理好现有摊区市场的前提下,除非真正是居民所需或“四城联创”需要,坚决避免为开市场而开市场,为收益而开市场。社区既要抓好现有市场的逐步规范、提档升级,更要考虑好如何管理现有游商浮贩在市场和家属区边缘、重要路口节点等区域形成的临时摊区。

(三)公安、工商、商务、卫生、市政公用等是行业管理主体,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摊区市场的日常监督检查,会同、指导和监督各社区做好城市便民摊点的管理工作。

汇报不当之处,请领导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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