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总结】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2011年总结及2012年初步安排【精选推荐】

时间:2023-05-21 19:54:06 来源:网友投稿

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2011年总结及2012年初步安排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人力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人社总结】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2011年总结及2012年初步安排【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人社总结】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2011年总结及2012年初步安排【精选推荐】


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2011年总结
及2012年初步安排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会议精神,坚持以“民生为本,人才优先,服务发展,促进和谐”为主线,围绕扩就业、健社保、强人才、促改革、保和谐,强化措施,扎实推进,全面超额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下达我局的各项目标任务,一些重点工作取得新进展和突破,各项工作全面协调发展。

一、2011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一)稳定和扩大就业工作成效明显全市城镇新增就业人员105796人,完成年计划的137%,比去年同期增长12%;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45412人,完成年计划的165%;帮助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17170人,完成年计划的156%,(其中帮助“零就业家庭”就业58户80人,连续6年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组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89051人,完成年计划的119%,其中人社部门组织60243人,完成年计划的153%;在全市推广志能激发技能关爱活动,2086名困难家庭子女入学参训;城镇登记失业率3.1%,为“十一五”以来的最低年份。

(二)就业扶持政策得到较好落实全市共筹集就业专项资金26862万元,使用28997万,其中落实五项补贴17536元,占资金使用的60%。累计安排小额贷款担保基金13321万元,累计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0931笔(今年新增5422笔)89552万(今年发放29920万元)元。共减免税费3445.42万元, 全市累计创业带动就业人数62828人。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安排援企稳岗资金6550万元,稳定就业岗位,涉及278家困难企业22万人次。

(三)社会保险体系不断完善强化社会扩面征缴工作,全市“五项社保险种”扩面新增24.57万人次,参保总人数达到352.5万人次,比上年末增加19.7万人次,完成年计划的104%。共征收社会保险费420759万元,完成省计划的121%,同比增长1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全面推进,宜都、远安等7个试点县市参保人数达112万多人,综合参保率95.31%(省目标80%以上),征收社保费1.43亿元,为30多万名60岁以上的城乡居民发放养老金1.45亿元,待遇发放率100%。及时出台“五七工、家属工”、“老工伤”人员参保办法等社保新政,1.2万名五七工、家属工,0.95万名老工伤人员纳入社会保险参保范围。认真做好被征地农民参保工作,累计7.3万名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大力推进社会保险市级统筹工作,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办法已于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四)人才队伍建设全面加强加强高层次人才建设,新增5名同志入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2人获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5人享受湖北省政府专项津贴,全市共有省管以上专家345人,位居全省前列。做好“三支一扶”工作,全市选派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84名。积极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培训,5.7万各类技术人员参加培训。开展 “一村一名大学生”的培养工作,培训“一村一名大学生”学员105人。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完成20个专业2201人的职称评审。扎实开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执业)资格考试,组织完成54个专业1.57万人次的考试报名和考务工作。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全市新增专业技术人才1.1万人,完成年计划的122%;新增高技能人才5307人,完成年计划的118%,其中新增技师(高级技师)2092人,完成年计划的209%;组织职业技能鉴定30778人,完成年计划154%。

(五)人事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加强公务员招录和管理,全市公开招录公务员244名,从研究生中公开选拔招聘150名副科级干部,组织公务员更新知识培训1.5万人。新增6家参公管理单位,全市政府系统参公管理单位295家。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基本完成,共批复岗位设置单位2149个,占应纳入设置范围事业单位的98%,完成岗位认定单位2066个,占岗位认定单位总量的94%,聘用岗位总量5.95万个。绩效工资制度改革扎实推进,军转干部安置平稳顺利,共接收安置军转干部61人,其中计划分配军转干部50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11人。

(六)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较好维护受理人事争议仲裁案件2396件,审理结案2334件,结案率97.4%,完成劳动合同鉴证5.1万份,全市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90%,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78%。年检用人单位6280家,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 843件,结案率98%。追发劳动者工资8000万元,清退违规收取劳动者押金8.5万元。

二、主要作法

(一)认真落实就业扶持政策,全力稳定和扩大就业

一是全面有效落实各项就业政策。全力推进新《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发放管理工作,积极筹集和规范使用就业资金,认真落实援企稳岗政策,切实做好新证发放和就业扶持政策落实的衔接工作,各项惠民政策得到较好落实。全市五项补贴(社保补贴、职业介绍补贴、岗位补贴、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支出占就业专项资金支出总额的60%。共减免税收1272万元。自援企稳岗政策实施以来,我市已累计使用失业保险基金为400家困难企业拨付两项补贴1.74亿元,惠及45万人次。

二是统筹推进重点人群就业。以组织开展好“春风行动”、“就业援助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大学生就业服务月”等公共就业服务系列活动为抓手,为各类重点人群提供常年性的精细化服务,使就业服务活动月月有重点,天天有专场,全年不断档,推进高校毕业生、农村富余劳动力、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就业。“春风行动”期间,全市多形式开展送岗位下乡、劳务信息对接、劳务协作等活动,共组织大型专场招聘活动77场,提供岗位2万余个,帮助1.1万名农村劳动者实现了就业;“就业援助月”活动期间,共帮扶1763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期间,共组织400家企业参与招聘活动,提供岗位21492个,达成就业意向8892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期间,共帮助3000余名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在11月份结束的全国就业与社会保障先进民营企业表彰大会上,我市被国家人社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工商联表彰为“民营企业招聘周组织工作突出城市”,全省仅武汉、宜昌获此殊荣;宜昌贝因美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和湖北枝江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分别被表彰为“全国吸纳就业突出企业”和“全国就业与社会保障先进民营企业”。

三是全力推进创业型城市创建。进一步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不断扩大贷款发放对象和贷款贴息范围,强化贷款后续跟踪服务。引入竞争机制,将贷款发放行由1家增加到2家,探索开展商户联保运行模式,破解贷款担保难题。积极推进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高校毕业生创生贷款和妇女创业贷款发放工作,提高小额担保贷款对创业的有效利用率。全市共组织创业培训5600人,当年新增小额担保贷款5422笔29920万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66%,同比增长26%。共建立创业(孵化)园总数12个,吸纳就业6178人。省级创业型城市验收准备就序,待省政府验收考核。

四是多措并举服务重点企业用工。针对我市“招工难”向多行业、全地域、全季节蔓延的形势,把服务重点企业用工作为今年就业工作重点来抓。持续开展大企业直通车服务活动,对全市11个行业138家重点企业开展用工需求调查,准确掌握重点企业用工需求状况。加强劳务协作,与恩施、十堰、重庆、荆州等地建立长期的人力资源协作关系。积极开展就业信息发布、“人才服务百企行”、校企对接活动,共举办“金领职场”、“2011年首届大型工业企业和优秀民营企业专场招聘会”、“三峡全通专场招聘”、“走进长江大学”等重点企业专场招聘会近百场,为武汉富士康、三峡全通、宜昌万达广场等重点企业输送各类人才1万余名。

五是全面深化志能激发关爱工程。市委市政府下发文件,将爱对象扩大到所有家庭困难的贫困生,向县市区下达任务,将活动在全市推广。人社部门将志能激发关爱工程作为创先争优活动重要载体,出台了38条具体措施,助推关爱工程。第七期“志、能”激发关爱培训班共开班52个,招收学员2086人。我市志能激发关爱工程得到了得到了省委书记李鸿忠、省委常委、组织部长候长安的充分肯定,批示“此事有推广意义。也是创先争优活动中的生动实践,请注意总结和宣传”。中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简报》、《半月谈》、《人民日报》专题介绍了宜昌“扶志为先”,用真情关爱困难家庭的经验和做法。

六是努力打造宜昌特色劳务品牌。以培训为龙头,因地制宜大力培养具有地方特色的劳务品牌,努力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由体力型向技能型、智能型的转变,提升农村劳动者市场就业的竞争层次。在9月份全国劳务品牌建设研讨会上,我市长阳“清江家政妹”,“长阳人缝纫”、“ 三峡电工”、“夷陵挖机”等特色知名劳务品牌在会上作交流。

(二)不断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各类群体社保问题得到较好解决

一是强力推进社保扩面征缴。实行扩面征缴任务层层下解、定期通报,确保全市平衡推进。严格执行职工“签名制”、单位“公示制”和媒体“公告制”,把好申报险种关、人数关和基数关,对9460家单位进行了登记证年审;对9318家单位进行了年度缴费基数核定;对按60%—65%申报缴费基数的4173家用人单位进行了公告。强化征缴手段,积极开展费源普查和社会保险重点行业监测工作,以未参保用人单位,未按时申报核定单位,按上年度社平工资60%—65%申报单位,中央省属在宜单位为重点,加大社保稽核和欠费清收力度,全面推进扩面征缴工作。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1.2万名五七工、家属工、0.95万名老工伤人员、57.2万名城镇居民纳入社会保险参保范围。

二是不断完善养老保险体系建设。严格按照“三个15天”的工作要求,积极做好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工作,全市共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8462人。大力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新增远安、五峰、夷陵区等5个试点县市区,使我市纳入国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县市区达到7个。我市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试点得到副省长张岱梨的高度评价,《湖北日报》等媒体对我市的做法进行了报道。认真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2.02万人享受待遇,月平均领取标准最高670元,最低288元。开展村干部情况摸底调查,全力推进村主职干部基本养老保险工作,0.7万名村干部参加养老保险。不断完善资格认证和养老金冒领查处工作机制,共查处79例冒领养老保险金行为,依法追回被冒领的养老金64.7万元。

三是积极推进医疗改革各项任务。认真落实医疗二次补助政策,为982名城镇职工及居民支付医疗二次补助资金 534万元,人均补助近6000元。及时调整城镇居民普通门诊待遇,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报销比例由40%提高至50%。印发调整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支付比例的通知,实行级差式提高住院报销比例,参保居民政策内住院报销比例达到70%。建立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正常调整机制,大额医疗保险费最高赔付限额由每人每年20万元调整为每人每年30万元,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封顶线”已达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倍以上,城区已达到14.35倍,远远超出了国家、省的有关规定。完善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诊疗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目录,新增46个诊疗项目和6种医用材料。完善工伤保险政策,完成1-4级工伤职工和工亡遗属调待工作,调待后,工伤人员待遇在2010年的基础上增长近7%,工亡供养亲属待遇增长近10%;出台《宜昌市医疗保险待遇违规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城区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申报管理的通知》,加强医疗监管,防范医疗违规行为。

四是认真落实社会保险待遇。全面落实养老保险各项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率和社会化发放率均为100%。全市共为21.39万名离退休人员发放离退休费28.76亿元。城区为7.3万名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养老保险待遇,人均月增加养老金166元。完成2011年新增退休人员养老金二次重算工作,人平增加养老金149元,补发养老金45万元,补发退休人员死亡丧抚金78万元。为城区市属未实行绩效工资改革的其他事业单位3903名参保退休人员增加过渡性津补贴1058万元,人均增加226元/月。完成国有、集体企业退休人员享受计划生育奖励政策落实工作,共发放3083人,发放金额948万元。认真做好医疗、工伤、生育待遇审核工作,及时拨付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待遇10.65亿元。建立失业保险金随物价上涨调整机制,为1.8万名失业人员发放物价补贴136万元。启动退休人员自主选择养老金发放银行工作,预计每年可为5000多名异地居住离退休人员免收取款手续费75万元,将极大地方便了异地居住的离退休人员。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人才工作全面推进

一是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紧紧围绕“人才强市”战略,完成“两规划一方案”修订完善工作,提出实施9项重大人才政策和 13大人才工程,推进我市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开展优秀专家评审工作,确定并考察了45名市级优秀专家。加强各类高级专家管理与推荐工作,推荐16名同志参加全省各类专家评审,落实高级专家平安养老金和博士后生活补贴2.6万元。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和载体建设,推荐29名同志为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人选,3家企业列入省自主创新“双百计划”,将获得专项经费资助200余万元,新增博士后创新岗位5个,五峰首批10个贫困地区奉献岗位获省批准,首批岗位资助资金13.6万元已落实到位。推进急需专业技术人才引进计划,开展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统计调研,确定急需引进专业技术人才387人。

二是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整合市直四所技工学校资源,顺利完成湖北三峡高级技工学校的筹备组建工作。开展装备制造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及使用调研活动,找准技工学校培训与企业需求结合点,推进所属技校校企合作,引导技校毕业生到本地企业就业,技校毕业生当年就业率达98.6%以上,在本地就业率达65%。坚持以质量建设为核心,多元化评价为手段,不断扩大职业技能鉴定领域和规模,全市共组织职业技能鉴定发证30778人,完成年计划的154%;新增技师、高级技师2092人,完成年计划的209%;10名技师、4名农村拨尖人才被省人民政府授予“湖北省首席技师”和“湖北省农村实用人才”。成功举办第二届技能状元大赛活动,大力营造尊重人才、崇尚技能、鼓励创造的社会氛围,全市1.8万名技能劳动者参加了竞赛活动,选拔出9名“技能状元”。

三是加强人才评价体系建设。充分发挥职称评审对专业技术人员的激励作用,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继续推行量化评审,积极开展非公有制专业技术人员评审和特殊行业专项评审工作,发挥水平能力测试在评审中的效用,提高评审质量,全面完成卫生、教育等20个专业2201人的职称评审。把考试安全作为人事考试工作的第一生命,严把考前报名关、考场纪律关、考试组织关,坚持人防和技防并重,纪检室全程监督试卷领取、分发、封存、递交进行全过程,确保考试安全。全年完成54个专业1.57万人次各类资格报名考试工作。组织实施职称外语、建造师、造价工程师等专业10444人考务工作。

四是积极推进人才开发工作。加强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坚持培训科目根据工作需要和学员需求确定,专业技术人员教育中开发了公共服务能力与素质教育、宏观形势与国情教育、社会保险法、办公素质与能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相关政策、专业技术人员维权常识等课程。今年以来,全市共组织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5.6万人。丰富培训形式,完善人事人才网络培训平台,采用卫星同步直播的方式授课,较好地解决了工学矛盾,我市公务员在线网络学习培训工作在全省作经验交流。

结合新农村建设,开展农村一线实用人才培训和“一村一名大学生”的培养工作,培训“一村一名大学生”学员105人,其中29人被提拨为村书记或主任,6人考上乡镇公务员。

五是加强人才交流服务工作。坚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首位,细化人事代理、就业指导、就业服务和就业见习等举措,深入开展就业岗位进校园活动,多渠道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全市选派“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84名。不断扩展“宜昌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一卡通”服务范围,为876名应届毕业生提供档案托管、户口挂靠、执业资格考试、职称归口申报等10项保姆式人事代理服务。继续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活动,全市共建立见习基地26家,吸纳高校毕业生上岗见习2900余人。举办大学生模拟招聘大赛,提高大学生求职竞职能力。组织参加百校千企合作活动,我市两家职业院校与江苏多家企业签订了合作意向。充分发挥市场和网络的人才配置功能,今年以来,共举办各类人才现场招聘会47场,提供就业岗位6.8万余个,吸引5.5万名各类人才进场求职择业,网上市场注册会员单位1006家,个人注册简历11万份,日均浏览量达到1.95万人次。

(四)规范公务员管理,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化

一是不断加强公务员队伍管理。优化公务员选拔录用机制,开展2011年公务员招考工作,完成244名公务员公开招录和海事系统360人转制考务工作。不断加强公务员能力建设,制定出台《市直行政机关公务员通用能力席位标准》,建立公务员“确责、履责、问责”的责任体系。推进参公管理工作,新增6家参公管理单位,我市政府系统参照管理的单位已达295家。配合市委组织部开展研究生公开招录机关事业单位科级干部工作,共公开选拔招聘150名副科级干部。

二是大力推进事业单位人事改革。严格审批条件,加强指导和督办力度,基本完成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共批复岗位设置单位2149个,占纳入设置范围事业单位的98%,完成岗位认定单位2066个,聘用岗位总量5.95万个。按照总量控制、注重质量、兼顾平衡原则,共申报推荐事业单位二级、三级岗位85人。认真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完成21个部门68个事业单位431个岗位的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完成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工作,考核为优秀等次的1448人。

三是认真做好军转干部安置工作。深入开展调研,严格审档手续,制定科学的安置计划,完善考试考核分配办法,顺利完成2011年度计划分配50名军转干部的安置工作。加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保障服务工作,落实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住房货币化补贴、独生子女费、医疗保险费、退役金和津贴等政策待遇。认真贯彻落实鄂办文[2011]44号和全省有关会议精神,退休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全部发放到位,人平月均增加补助110元;进一步完善困难企业军转干部救助办法,开展患有重大疾病等特殊困难的企业军转干部救助帮扶活动;坚持企业军转干部队伍稳定分析制度,全市企业军转干部总体保持稳定,未发生赴省进京非正常上访事件。

(五)加大维权维稳力度,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较好维护

一是加强企业用工管理。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主线,深入开展以督促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为主要内容的“春暖行动”,共检查重点企业 4660户,涉及用工14.9万人,督办企业签定劳动合同2.85万份,全市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大力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全市实行集体合同制度企业达6558户,覆盖职工32.5万人,集体合同签订率78%。启动劳动用工备案工作, 2326家企业、5万人办理了劳动用工备案。

二是扎实做好维权维稳工作。坚持以年审为基础,以日常巡查为依托,以集中执法、联合执法、媒体监督为手段的执法模式,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残疾人劳动保障权益保护专项检查,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专项检查,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规范用工专项检查等系列执法检查活动,共年检用人单位6280家,涉及劳动者55万人,补签劳动合同2.1万人,督促264家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督促327户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813万元,追发劳动者工资8000万元,清退违规收取劳动者押金8.5万元,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 843件,结案率98%。依法高效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受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  2396件,结案率97.4%。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充分发挥“政风行风热线”宣传政策、答疑解惑的作用,将“政风行风热线”作为社情民意晴雨表和风向标,定期分析、及时研究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全年共办理政风行风热线2743件,居市直各部门之首,群众满意率94%,在市直部门中位居前列。

三是切实加强工资分配指导。以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为目标,开展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和企业人工成本及在岗职工工资情况调查活动,发布2011年工资指导价位。开展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百日行动”,全市实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企业达5663户,覆盖职工31.5万人。稳妥开展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改革,出台《宜昌市市直公共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基本完成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基础性绩效工资改革工作。认真落实其它事业单位过渡性补贴政策,完成信访、纪检监察、检查院岗位补贴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调整工作。

(六)大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各项工作全面协调发展

一是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制定金保工程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实施方案,推进中心机房改造项目和维保项目的实施,完成全市省-市-县业务主干网从2M到10M的的升级,实现上联部省,下达县市,横向与市电子政务办、财政、地税、银行等关联部门连接,市本级覆盖到城区192个街道社区和480家医疗定点机构。开发大额医疗保险、医疗保险二次补偿、就失业登记证发放管理等系统,保证了各项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开通12333电话咨询服务系统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新网站,12333电话咨询服务系统成为全省首批上线运行地市。积极做好社会管理服务创新技术支持,实现业务系统与基层社区平台的全面对接。我市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系统建设纳入国家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建设项目,150万元中央补助资金已拨付到我市。加强对县市区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所有县市区在全省率先实现两大应用软件上线运行的目标。加快社会保障卡发行工作,全市共发行社会保障卡111万张,完成年计划的100%。

二是全方位推进基层服务平台建设。以国家社会管理服务创新试点为契机,全面加强基层服务平台建设,将社区网格管理员纳入公益性岗位管理范围,制定《社区网格管理员招录方案》,做好社区网络管理员的招录与培训工作,1161名社区网格管理员成为“社区管家”。积极推进人社服务进社区,将就业、社保2大类12条信息被纳入网格信息采集项目。充分利用人口基础信息系统,加强对采集信息比对分析,共交换数据60万个,通过数据比对,查处16起养老金冒领案件,追回冒领养老金6.7万元。全面推进“一对接,两跟进”,依托社区深入开展就业援助、社保缴费、查询、离退休人员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劳动保障监察、调解仲裁、维权等人社服务,顺利完成新形势下社会保障和公共就业服务向基层的延伸转型。

三是大力推进公共实训基地和三峡高级技工学校建设。市委市政府将公共实训基地和三峡高级技工学校建设纳入“职教城”整体规划,报请实训基地冠名为湖北(宜昌)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的请示得到省厅批复,建设方案与市场分析报告已进入第二轮修改。“职教城”已经奠基,征地拆迁、规划设计等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湖北三峡技师学院建设项目得到省厅的大力支持,相关手续正在抓紧申报之中。

(七)加强部门能力建设,树立部门良好形象

一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干部队伍能力建设,在全系统干部职工中开展社会保险法和公需科目的培训,不断更新干部职工的知识结构。完成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局系统岗位设置、工作人员交流和二级单位中层干部轮岗等工作,进一步促进工作的融合。扎实开展文明创建、纪念建党90周年、“万名干部进万村入万户”、扶贫帮困、灾区爱心包裹等活动,推进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和机关文化建设。

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以反腐倡廉建设“十个全覆盖”工作为重点,印发了《2011年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任务责任分解意见》等一系列文件。深入开展“第十二个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加强廉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廉政文章学习和科以上干部参观宜昌监狱听现身说法等活动。对照廉政准则开展自查活动,组织局系统副科级以上干部填写自查表。增强防控措施,印制防控手册,开展社保基金、就业资金检查调研活动,对社区网络化管理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称考试等重点环节进行全过程监控,确保公平公正。

三是加强部门法制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大力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切实抓好法制宣传考试、行政执法监督、规范性文件办理和局系统行政执法证换证等工作,开展行政执法检查、行政案卷评查、行政强制规定和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专项清理活动。加强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和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的办理工作,共承办人大政协提案54件,办结率、见面率、满意率均达100%;23件行政复议案件维持率和16件行政诉讼案件胜诉率均达到100%。

四是加强部门形象建设。以“亮出人社业绩、推出人社典型、唱响人社品牌、树立人社形象”为核心,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工作,整合宣传资源,形成外部以人社新网站、三峡日报专版、三峡电视台人社在线等媒体为主阵地,内部以人社信息、简报、专报、专栏等为补充的内外结合的宣传工作格局。局系统共在各级媒体刊用新闻稿件900余篇,在省厅信息用稿位居第一,市委和中国宜昌网用稿位居第二名。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最大限度地简化服务程序,优化服务流程,改善服务环境,改进服务方式,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人社部门满意率。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就业形势依然严峻一是在人力资源总体供大于求的形势下,结构性矛盾进一步加强,解决企业“用工难“已成为人社部门大企业直通车服务的主要内容。二是新生代人力资源诉求不断提高,人力资源市场求职的新成长失业青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所占比例不断增长,农民工技能不适和流动无序化等问题仍然存在,大龄失业人员等就业困难群体压力更大,群体性就业难问题更加突出。三是受欧债危机的影响,进入三季度以来,我市企业用人需求下降比较明显,个别企业甚至出现工资发放和社保缴费不及时的现象,国际经济形势的瞬息变化对就业的影响不容忽视。四是随着宜昌特大城市兴建和三峡移民安置后续规划的实施,就业专项资金压力进一步加大。以小额担保贷款为例,我市每年以2000万的幅度增加担保基金,但仍不能满足贷款发放需求。

(二)社会保险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一是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难度日益增大,社保扩面空间逐年缩减,特别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收支矛盾,灵活就业人员断保及缴费“15年现象”突出,给扩面征缴工作带来影响。目前,机关事业单位当期基金收支倒挂,基金积累快速减小,支付风险全面显现。二是《社保法》实施细则还未全面出台,配套政策有待进一步完善,社保信息系统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养老保险金冒领行为发现调查取证难,追缴处罚法律依据操作性不强。四是事业单位工伤认定与现行的企业工伤认定依据、范围、程序均不一致,工伤认定难度加大,极易引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人才队伍培养、评价、管理和使用机制体制有待进一步健全一是公务员培训结果使用缺乏具体的管理细则,培训的效果受到影响。二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法制化进程缓慢,没有具体的公需科目标准,不能满足学员多元化教育需求,高层次培训缺失。三是职业技能鉴定领域偏窄,在全国统考新职业的影响力和参与面较小,且发展不平衡,部分县市没有开展此项工作。

(四)人事制度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一是受比例限制,事业单位参公管理矛盾仍很突出;二是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于松散,缺乏具体的配套细则,行政成本较高,难以规范;三是事业单位岗位设置配套政策不完善,缺乏具体的操作办法。

(五)维权维稳工作任务十分艰巨一是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日益多样性和复杂性,双方当事人之间呈现较强的对立性和不可调和性,案件处理难度加大。二是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新老矛盾叠加,维稳压力增大。三是信访案件呈上升趋势,应对突发性集体上访事件任务繁重。

四、2012年工作初步安排

(一)基本思路

坚持以“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为工作主线,围绕扩就业、健社保、强人才、促改革、保和谐,积极推进创业就业,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加强高层次、创新型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全面实施“一主两副”重大战略决策,加快推进宜昌跨越式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环境。

(二)主要目标任务

---就业。全市城镇新增就业人员7.7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75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1万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949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

---社会保险。全市社保扩面新增18.26万人次,其中企业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新增扩面分别达到4.26万人、3.20万人、4.92万人、3.31万人、2.57万人。期末,全市参保人数达到365.5万人次,比2011年目标342万人相比增长6.9%,其中城镇基本养老保险91.5万人,失业保险47.1万人,基本医疗保险139.4万人,工伤保险49.6万人,生育保险37.9万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98%以上。

全市协助地税部门征收社保费386700万元,其中企业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费的征缴额分别达到228000万元、25300万元、17900万元、103000万元、8900万元、3600万元。

---培训与鉴定。开展在岗培训0.8万人,新增高技能人才0.3万人(其中新增技师和高级技师0.1万人),组织职业技能鉴定并发证2万人。组织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培训5.8万人(其中公务员培训5000人)。

---劳动关系协调。劳动保障监察案件投诉举报结案率达98%以上,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结案率95%以上,城镇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90%以上,集体合同签订率80%以上。行政复议维持率和行政诉讼胜诉率100%。

(三)工作重点及措施

1、坚持促进就业与稳定就业并重,实现就业工作的新发展

一是抓好就业政策的落实。加大就业专项资金的筹集使用力度,认真落实好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职业介绍补贴、职业培训补贴和新一轮税收优惠扶持政策。开展就业形势分析调研活动,重点研究解决就业政策与经济形势有效衔接和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良性互动等问题,更好地发挥就业政策的促进作用。二是抓好重点人群的就业。继续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就业见习等工作,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到本地企业就业,重点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开展用工信息进村入户活动,密集举办返乡农民工专场招聘会,帮助返乡农民工就近就地转移就业。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示范县创建工作,发展和壮大我市劳务品牌。组织开展第八批志能激发关爱活动,帮扶2000名困难家庭子女实现技能就业。推进公共就业服务精细化、常态化,组织开展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民营企业招聘周等公共就业服务系列活动。三是抓好企业用工服务。加大本地企业推介力度,强化区域人力资源合作,深入开展校企对接、百校进宜昌、人才服务百企行等活动,建立稳定的外省市人力资源基地。指导企业转变用工观念,充分发挥工资在人力资源流动的决定作用,吸引更多人才到宜昌大企业就业,缓解本地企业用工难现状。四是抓好创业型城市创建。认真做好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小额担保贷款发放、创业项目应用等工作,全年组织创业培训4000人,新增小额担保贷款1.8亿。继续加大对农家乐项目的争取和扶持力度,推进全市农家乐项目产业化发展,命名表彰一批市级创业型县市(区)。积极做好省级创业型城市验收准备和国家级创业型城市申报工作。五是抓好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以深化国家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为契机,不断健全基层工作制度,强化工作考核,不断推进人社服务向基层延伸。完成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一期建设,结合我市产业发展和企业用工需求,科学设置实训项目,实现实训成果与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有效对接。进一步加强失业动态监测数据的转化运用工作,为准确研判本地区就业与失业形势和宏观决策提供基础数据支持。

2、坚持完善制度与落实政策并重,实现社保工作的新突破

一是完善《社会保险法》相关配套政策,推进工伤、生育保险基金市级统筹工作。二是抓好社保扩面征缴工作,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三是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年底实现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做好新老制度的政策衔接工作,圆满完成成各项参保续保任务,确保居民养老金发放。四是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完善医疗保险政策,扩大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稳步缩小职工医保与居民的待遇差距,加强医疗保险服务管理,提高医疗保险保障水平。五是继续推进“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工作,确保待遇支付。六是推进医疗保险“一卡通”建设,实现社会保障卡全市通用。

3、坚持人才评价与服务并重,实现人才队伍建设的新局面

一是大力推进高层次人才建设。实施“1121”产业创新团队培育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工程,设立10个创新团队、培养10名创新队伍带头人和20名创新创业技术骨干、建设20个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示范基地。鼓励有条件的单位申报和创建博士后科研工作、博士后产业基地、博士后创业岗位,湖北省自主创新岗位和湖北省创新团队,广泛吸引各类高层次人才服务企业发展和经济建设。二是继续做好各类专家的推荐服务工作,认真落实专家津贴、学术休假等相关待遇,组织开展专业慰问活动,不断优化人才环境。三是实施“金蓝领”培养工程,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大力推进三峡技师学院和考试鉴定中心建设,落实高级工鉴定权限下发政策和高级技师、高技能人才休假待遇,开展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加强民办培训机构管理,推进技能人才多元化评价工作。

4、坚持维权与维稳并重,实现和谐劳动关系的新巩固

一是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深入开展劳动小企业劳动合同专项行动和集体合同签订“彩虹计划”,全市企业劳动合同鉴定率达到90%以上,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80以上,30%以上的用人单位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二是加强工资分配宏观指导。落实好最低工资标准,发布2012年工资指导价位,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三是加强维权执法。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严格投诉举报管理,规范简易办案程序,及时妥善处理各类投诉举报案件,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结案率达到98以上。组织开展各项专项检查活动,规范用工管理。全面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扫除监管盲点。全面推行拖欠农民工工资“一诉全查”和重大违法案件挂牌督办制度,加强对重点工程项目的监督检查,切实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四是加强维稳工作。推进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和能力建设,提高仲裁透明度,开展阳光仲裁,依法高效处理人事劳动争议案件,积极稳妥解决群众的信仿诉求。

5、坚持规范与创新并重,实现人事制度改革新进展

一是抓好公务员能力席位标准的实施,重点做好执行和完善能力席位标准工作,提高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二是完善事业单位管理制度,规范公开招聘、岗位设置、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管理、聘用管理等工作。三是继续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和公共卫生“两类单位”绩效工资工作,稳慎推进其它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不断深化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四是按照“考试考核、双向选择、积分选岗、保底分配”相结合的办法,抓好2012年军转干部安置工作。认真做好企业军转干部补贴待遇落实和政策解释、思想疏导工作,确保企业军转干部总体形势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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