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方案】省社保局社会保险法知识竞赛活动实施方案【优秀范文】

时间:2023-05-27 16:09:01 来源:网友投稿

社会保险法知识竞赛活动实施方案《社会保险法》将于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为进一步提升全省社保经办机构依法经办的能力和素质,推动《社会保险法》的贯彻,根据部社保中心统一部署,决定举办《社会保险法》知识竞赛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社保方案】省社保局社会保险法知识竞赛活动实施方案【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社保方案】省社保局社会保险法知识竞赛活动实施方案【优秀范文】



社会保险法知识竞赛活动实施方案


《社会保险法》将于今年71日正式实施。为进一步提升全省社保经办机构依法经办的能力和素质,推动《社会保险法》的贯彻,根据部社保中心统一部署,决定举办《社会保险法》知识竞赛活动。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参加知识竞赛,激发全省社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自觉学习贯彻《社会保险法》的热情,正确领会法律精神和立法宗旨,准确掌握法律各项规定,提升依法经办的能力,更好地为广大参保人员服务,达到以竞赛促学习,以学习促贯彻的目的,扩大《社会保险法》的影响力,推动全省社保经办机构法制建设。

二、组织领导

㈠省局成立竞赛活动工作指导小组,由吴正斌局长任组长,副组长:赖延标副局长、郭绍涌副局长、廖凯副调研员。具体负责指导督促各参赛机构实施工作。指导小组下设竞赛活动指导办公室,由廖凯副调研员任主任,成员为省局吴维群及各设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人,具体负责各级社保经办机构竞赛活动的组织实施和汇总上报等工作。

㈡加强领导,明确分工。各设区市社保经办机构应高度重视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成立竞赛活动工作小组,由机构负责人任组长并指定专人负责,严密设计发卷、答卷等关键环节。

三、活动安排

㈠启动阶段。5月初,省局统一将《全国社会保险法知识竞赛试题》答卷以2倍设区市经办机构在岗人员数量寄发设区市经办机构(各设区市经办机构根据需要自行加印不足部分,应保证答题人数为经办机构在职人员数量的5倍以上),并由设区市经办机构负责组织本辖区内的参赛活动。

㈡实施阶段。自接到竞赛试卷至530日前,各经办机构积极组织参赛人员,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释义》为参考进行认真答卷。

㈢回收上报阶段。530日之前,各经办机构统一将答卷纸用特快专递邮寄到“福建省福州市杨桥东路128号‘福建省社会劳动保险局办公室’”收,并附上填写完整的《社会保险法知识竞赛活动情况汇总表》(附件)。

四、参赛对象

全省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在职人员均应参加,同时发动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参赛。

五、活动要求

各级社保经办机构要高度重视本次知识竞赛活动,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法律精髓,力求做到参赛面广、答题准确、上报及时,通过开展知识竞赛,推动经办机构和参保单位、参保人员一起学法、懂法、用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执法环境,推动《社会保险法》的深入贯彻实施。

六、其他事项

各设区市在组织系统职工参赛的同时,应广泛开展宣传工作,努力扩大竞赛活动的社会影响,将竞赛范围扩展延伸到社区、街道及参保单位、参保个人。

省局组委会将于6月底根据各设区市组织竞赛活动的情况,评选出优秀组织单位,并予以通报表彰。各设区市社保经办机构应指定专人负责竞赛活动及汇总上报工作,具体答题要求详见答题试卷中的参赛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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