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方案】西安市长安区2015年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3-06-02 17:18:02 来源:网友投稿

西安市长安区2015年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西考察调研时对生态文明建设提出的“山青、水净、坡绿”要求,进一步落实环境监管责任,加大环境保护和污染整治力度,根据市政府办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保方案】西安市长安区2015年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环保方案】西安市长安区2015年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西安市长安区2015年环境保护

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西考察调研时对生态文明建设提出的“山青、水净、坡绿”要求,进一步落实环境监管责任,加大环境保护和污染整治力度,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西安市2015年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市政办函〔201564)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工作要求,深入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活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特别是恶意排污行为,促进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推动全区环境质量状况持续好转,为广大群众营造天蓝、地绿、水清的美好家园。

二、检查内容与责任分工

()2014年环境检查中发现的环境问题进行“回头看”,督促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责任单位:环保长安分局)

()各类工业园区和所有排污企业

1.工业园区。主要检查工业园区规划环评办理情况和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申报、审批和备案工作情况;园区污水集中处理等环保基础配套设施建设规划及实施情况。(责任单位:环保长安分局;配合单位:各园区管委会,区经贸局,引镇街道办事处,郭杜街道办事处,魏寨街道办事处)

2.排污企业。重点排查化工、冶炼、酿造、淀粉、印染、医药、电镀、涉重金属、涉危险废物和污水处理厂等重点排污企业,以及矿山开发、采选企业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持证情况和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污染物排放、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管理、危险废物处置等情况。(责任单位:环保长安分局;配合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生态环境保护情况。重点排查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违法违规排污口、建设项目、水产养殖、旅游、垂钓以及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活动的情况;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违规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项目,原有排污项目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及秦岭生态保护区内违法开发和建设活动等情况。(责任单位:区水务局(水源地),区秦保办(秦岭北麓长安段生态保护区);配合单位:环保长安分局,区林业局)

()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情况。重点排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制度执行情况。(责任单位:环保长安分局;配合单位:各园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

()落后产能淘汰情况。“十五小”和“新五小”企业、不符合产业政策的生产工艺及落后产能淘汰取缔情况。(责任单位:区发改委(产业政策),区经贸局(落后产能淘汰);配合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制约环境监管执法“土政策”清理废除情况。重点排查日常环境监管执法、排污费征收、建设项目审批等方面与现行法律、法规、条例不相符的“土政策”,201555日前全面完成清理废除工作。(责任单位:区发改委,环保长安分局)

()国家、省级和实际督办以及媒体曝光环境问题的查处、整改落实情况。加大环境信访投诉问题的查处力度,及时化解纠纷矛盾,消除负面舆情。(责任单位:环保长安分局;配合单位:区信访局、各街道办事处)

三、时间安排

本次环境保护大检查自420日开始,至9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动员部署阶段(420-425)

区级相关单位、各园区管委会和各街办按照本《方案》安排,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各自切实可行的检查工作方案,分解落实任务和责任人,确保大检查工作有序推进。425日前各单位将大检查联络人员信息(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及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报环保长安分局。

() 自查自纠阶段(425日至625)

区级相关单位、各园区管委会和各街办全面细致开展自查,对存在的环境问题,按照“行政处罚到位、整改落实到位、责任追究到位”的原则予以整改,并于55日前报送“土政策”清理废除工作情况报告、625日前提交本辖区环保大检查工作自查报告。

()督查整改阶段(626-930)

1.626日至731日,由区治污减霾办对区级相关单位、各园区管委会和各街办的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并配合市级督查组做好在全区的环境保护检查工作。

2.81日至825日,各单位针对区治污减霾办督导检查时提出的问题进行逐项整改,并于825日前将整改情况报区治污减霾办。

3. 826日至930日,区治污减霾办对各单位整改情况进行回访检查,对全区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进行总结

四、工作要求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区级相关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和各街办要深刻认识开展大检查是解决当前突出环境问题的重要举措,教育引导工作人员进一步增强工作自觉性和主动性,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要根据任务确定人员、时限、内容及要求,夯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大检查行动启动后,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检查工作中的问题,确保大检查扎实有效开展。

()认真排查,全面整改。区级相关单位、各园区管委会和各街办要采取明查与暗查、昼查与夜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执法检查频次,对本全区内各类工业园区和排污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准确把握排污状况,建立并完善一企一档环境管理制度;要对检查中发现的环境问题认真梳理,逐一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落实,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严格执法,打击犯罪。环保长安分局要依据新修订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进一步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对恶意排污、偷排、非法排放有毒物质及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违法行为,要按照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罚;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加强调度,畅通信息。区级相关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和各街办要做好环保大检查工作的信息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于每月30日前报送本月《环境保护大检查月情况调度表》、《工业园区检查存在问题整改进展情况表》、《石油开发企业检查存在问题整改进展情况表》、《非煤矿山资源开发企业检查存在问题整改进展情况表》、《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存在问题整改进展情况表》(见附件1-5)。区治污减霾办要将信息报送工作情况纳入全区治污减霾年度单项考核;要每月编发一至两期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简报,对全区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做法和成效进行通报,并定期报送区级相关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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