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方案】乐昌市农业局贯彻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精选推荐】

时间:2023-06-03 09:45:08 来源:网友投稿

乐昌市农业局贯彻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为强化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加大农民群众身边违规违纪违法问题查处力度,进一步规范我市农业系统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农业系统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业方案】乐昌市农业局贯彻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农业方案】乐昌市农业局贯彻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精选推荐】


乐昌市农业局贯彻强

农惠农资金使用突出问题专项

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强化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加大农民群众身边违规违纪违法问题查处力度,进一步规范我市农业系统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农业系统贯彻农业部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函〔2016734号)、《关于印发韶关市农业局贯彻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重要意义

近年来,国家制定实施了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有力促进了农业农村和城乡一体化发展。但是,随着资金量越来越大,政策覆盖面越来越广,一些农业部门在资金使用管理中还存在不规范、不到位的地方,甚至发生违纪违法或侵犯群众权益的问题,严重影响了资金效益和政策效果。

今年,农业部决定在全国农业系统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这是深入贯彻落实“三农”方针政策的重要举措,也是进一步强化农业系统队伍建设的有力措施。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目标是推进反腐倡廉向基层延伸,维护好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确保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各地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的工作部署上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抓好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各项强农惠农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二、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中纪委六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十三五”规划纲要确定的农业现代化取得明显进展和打赢脱贫攻坚战目标任务,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为出发点,以问题为导向,以问题多发易发地区、行业为重点,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依法依规分级分类进行整治,推进反腐倡廉向基层延伸,确保中央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到实处。

通过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推进全市农业系统规范管理使用强农惠农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坚决整治和查处涉及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的失职渎职和贪污腐败问题,形成风清气正的农村政策环境,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利益;研究建立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监督的有效方式,进一步明确各级农业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责任,加快形成责任清晰、分工明确的制度化、常态化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强农惠农政策体系,更好地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

三、检查范围和检查重点

围绕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出台的、以各级农业行政管理部门为主推进实施的强农惠农重大政策以及重大改革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

检查范围:纳入此次专项整治范围的一是财政补贴补助资金,包括:中央财政用于农机购置、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重大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等工作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并检查农业“三项补贴”政策改革推进情况;二是基本建设资金,包括: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种养业良种工程、现代农业示范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条件建设等专项资金以及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项目资金。

检查重点:一是个人或集体违法违纪问题。重点检查个人或集体是否存在利用资金、项目管理权,贪污、受贿,谋取私利问题;冒领、私分农民补贴资金和补偿款问题;项目申报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专项资金问题;截留、挪用专项资金问题;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等重点环节利益寻租问题;违规插手资金拨付、项目审批,与监管服务对象有不正当利益往来的问题。二是政策落实不规范、不到位问题。检查基层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在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履职尽责情况、监管责任分工落实情况,特别是县镇村三级在资金申报、分配、管理和使用方面存在的不规范、不到位问题。三是制度建设不匹配、不完善问题。重点评估政策设计和实施的科学性、实效性,推动进一步完善政策设计,优化资金结构和执行程序,健全监督管理机制,促进各项强农惠农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

四、工作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从20167月份开始,到2017年上半年为一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市农业局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和督导专项整治工作。农业系统党委书记、局党组书记、局长徐国秀任组长,农业系统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局长黄邦辉,副局长张增文、黄慧康、刘永明,党组成员黄连生、罗东及农机局局长邓传友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办公室张家洪、财务室吴贵英、肖玉兰、推广总站张金道、高标办骆灵刚、农机股张建平、科教股李红生、经管股余勋文、监管股陈享水、新农村建设股宁凯伦、种植业股罗贱良、土肥站罗群胜、检测站袁智、种子站古俊刚、综合执法股肖立群。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家洪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二)自查整改。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指导本地区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并对本区域内农业系统管理使用强农惠农资金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查阶段,要以2015年全国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问题为基础,进一步排查整理,聚焦重点,特别是对一些“老大难”问题,彻底找出问题根源,理清监管责任,下决心取得突破。突出问题整改,及时纠正和处理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和要求,完善整治工作。并于105日前将自查报告报送乐昌市农业局办公室,由办公室汇总上报韶关市局

(三)接受监督。在专项整治工作中,本单位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5502889、地址:大昌路52号农业局、邮箱:lc5502088@126.com,及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依法依规、分级分类处理。涉及政策落实、资金管理、制度建设问题的,由计划财务部门集中受理;涉及个人或集体以权谋私、收受贿赂或存在各种利益输送问题的,由各级纪委部门分级受理查处。

(四)督导检查。在自查基础上,积极配合市农业局派出的检查组,接受督导检查,部署推进专项整治工作以及自查整改效果。对2015年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五)整改落实。针对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根据上级部门提出问题清单和整改意见,按照要求,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并在局办公室下发整改意见10日内将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等情况报送市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受上级部门在下一阶段专项整治工作中重点核查整改结果。

(六)阶段总结。结合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形成阶段性总结报告,于2017420日前报送乐昌市农业局。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各级农业行政管理部门监管责任分工,切实解决监管中存在的任务不清、责任不明、执纪问责不到位的问题。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主体责任。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作,在本级领导小组的部署安排下,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迅速行动起来,组织实施好本地区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取得实效。及时收集整理本市专项整治工作动态,在阶段性整治工作期间,每月15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市农业局报送工作信息(样式自行确定,邮箱:cwysjk@163.com),以便每月20日前汇总报韶关市农业局,信息报送不及时、不认真将予以通报并开展重点督导。

(二)加强沟通,形成合力。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涉及面广、工作时效性强。主动向政府和有关部门汇报工作,交流信息,沟通情况,提出建议,争取支持,同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工作,保障专项整治行动顺利推进。

(三)坚持问题导向,严肃执纪问责。将专项整治工作与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结合起来,强化问题整改,将边查边改贯穿始终,不走过场、不留死角,确保各项强农惠农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要及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依法依规分级分类处理,做到举报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对一些侵害农民利益的典型案例要及时查处,并公开曝光;对落实政策不力、敷衍应付的,要进行约谈、批评和通报,严肃追责;对涉及违法犯罪的按照有关程序移交处理,绝不姑息。

(四)强化舆论监督,加强引导。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各级农业部门要采取多种途径和方式,广泛宣传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部署要求和进展情况,做好社会舆论引导,形成推动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和资金规范使用的良好氛围。同时,也要及时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发挥好警示教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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