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方案】璧山区2015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

时间:2023-06-06 17:18:05 来源:网友投稿

2015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为切实抓好2015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确保全区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为人民群众平安返乡、顺利返程、欢度春节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特制定本方案。一、组织领导为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交通方案】璧山区2015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

【交通方案】璧山区2015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



2015年春运道路交通

安全工作方案


为切实抓好2015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确保全区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为人民群众平安返乡、顺利返程、欢度春节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区政府成立由分管交通安全的副区长任组长,区财政局、区公安局、区交委、区安监局、区教委、区城乡建委、区农委、区经济信息委、区商务局、区市政园林局、区监察局、区卫生计生委、区工商局、区质监局、区政府应急办、区气象局、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区运管所、区公路管理所、区路政执法大队、区农机监理站等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2015年春运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交安办(简称“春运办”),由区交安办主任任办公室主任,区安监局、区交委和区农委分管领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2015年春运交通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检查指导和组织实施。各镇街、区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成立相应的春运工作组织机构,制定本辖区、本行业春运交通安全工作方案,要确定责任领导和联络员,严格落实责任,明确任务要求,细化工作措施,全力保障2015年春运工作扎实开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努力实现2015年春运期间(201524日至35日)“三不两降”。即: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不发生大面积交通堵塞,不发生国省县道及场镇道路长时间、长距离交通拥堵,道路交通事故和死亡人数同比下降。

三、工作责任

(一)区级相关部门

区安监局:负责全区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监督、协调、指导工作,依法开展事故责任追究工作。

区公安局:负责道路交通路面执法,开展“两客一危”、校车及驾驶人交通事故、交通违法及记分情况的清理,排查全区范围内道路交通事故的多发点段,联合施工占道审批,依法处理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负责乡村道路交通执法,积极参与各镇街交安办组织的联合交通安全整治。

区交委:负责道路养护和道路安全设施的维护管理,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治理道路安全隐患。

区教委:负责教育系统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强化校车及驾驶人的资质管理,督促学校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和教育。

区气象局:负责制定春运道路交通安全气象灾害防范措施标准,加强春运期间天气监测和部门之间的信息传递,及时发布和通报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

区商务局:负责旅游企业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景区、旅游企业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各项制度和防范措施,排查管辖内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区市政园林局:负责联合施工占道审批,排查治理城市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区运管所:负责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监管。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两客一危”驾驶人资质及所有客货运和危化品运输车辆的安全例检管理,严格包车客运管理,杜绝无资质车辆参与包车客运。包车营运必须严格按照指定线路行驶,严格GPS管理,落实“84220”强制休息、接驳运输制度、凌晨25时的停车休息等相关规定,严格夜间运输管理,严格教育提示和严格运输企业内部的暗访检查,对违反规定的情形坚决从重处罚。严格单位自备车辆参与春运旅客运输的资质审核和管理。要提前分析研判,合理调配运力。

区农委:负责督促拖拉机所有人、驾驶人及运输业主落实交通安全各项制度和防范措施,联合公安部门对上路行为进行检查。

(二)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

全面组织实施并督导检查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队(站)履行职责,开展路检路查各项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深入排查整治隐患,提升安全保障水平

各单位要结合春运交通安全工作,制定大检查方案,在春运启动之前,全面排查整改一批交通安全隐患。

1.开展车辆及驾驶人隐患排查整治。一是区公安局牵头,开展大排查大清理。于131日前,集中开展“两客一危”、“两类重点车”的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全面清理客车、危化品运输车及驾驶人的交通事故、交通违法和记分情况,将排查情况及时抄告运管部门,通报运输企业,督促其按时接受处理。二是区运管所牵头,督促企业开展自查。在春运启动前,督促企业全面清理驾驶人资质,对不符合资质的驾驶人,严禁驾驶营运客车;全面检查机动车车况,对不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机动车、对存在“四非”行为(非法改装伪装、非法灌装危化品、非法运输以及不具备从业资格的人员非法驾驶、押运危化品运输车)的危化品运输车、对存在“四违”行为(违反夜间停运规定、违反接驳运输规定、严重交通违法、违反动态监管制度)的客运车辆,均禁止参与春运。责成所有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在春运之前将紧急切断装置全部安装到位。严格单位自备车辆参与春运的资质审核和管理,确保车辆安全性能和驾驶人资质符合标准。

2.开展道路隐患排查整治。131日前,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能职责对国省县乡村道路、城市道路、事故多发路段和施工路段隐患开展排查整治。一是国省县道隐患排查整治。区交委牵头,对通行客运车辆、校车以及车流量较大的国省县道临水临崖、急弯陡坡路段是否安装警示提示标志等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清理整治。二是乡村道路隐患排查整治。各镇街牵头,要对辖区内乡村道路,尤其是通行客运班车、校车的农村公路开展全面的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治理路侧防护装置、警示牌缺失、损毁等道路安全隐患。三是城市道路隐患排查整治。区市政园林局牵头,要对城市道路隐患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四是事故多发路段隐患排查整治。区公安局牵头,对辖区事故多发点段开展排查,督促所辖镇街或道路主管部门、业主及时治理,对不能立即完成整治的隐患要采取临时性安保措施,确保通行安全。五是施工路段隐患排查整治。区公安局、区交委、区市政园林局严格占道施工审批,督促建设、施工单位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措施,并安排专人值守。

3.开展重点单位企业隐患排查。一是开展学生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区教委要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各项规定,在放假前和开学后对辖区内校车及驾驶人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清理,组织学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确保学生安全回家,平安返校。区公安局要加强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管理,从严查处各类校车违法行为,维护校车良好通行秩序。二是开展运输企业、场站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区运管所要督促企业重点排查企业驾驶人管理、GPS监管、车辆例检、“三不进站,七不出站”等制度的落实情况,对违法违规的企业从严处罚,对安全不达标的禁止开展春运业务,严防“带病”车辆和驾驶员上路。

(二)加强路面管控,规范道路通行秩序

1.加强国省县道管控。24日起,区公安局要全面启动交通安全执法服务站(点)各项工作,科学调整路面勤务,强化国省县道巡逻管控,加大对长途客车、卧铺客车、旅游包车、校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面包车等重点车辆的检查力度,从严查处超员载客、超速、疲劳驾驶、准驾车型不符、不按规定系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区运管所要加大对非法营运、客运车跨线行驶、无资质驾驶人驾驶春运车辆等严重危害交通安全行为的查处力度。

2.强化农村道路管理。各镇街交安办牵头,组织公安派出所、交通安全协管员、村社负责人,分片区成立执法小分队,上路开展检查。23日前,各镇街主要领导至少带队检查1次,执法小分队至少检查2次;24日至春运结束,各镇街主要领导至少带队检查2次,执法小分队至少检查4次。重点查处农村地区面包车、区间客运车辆超员,货车、拖拉机非法载人,摩托车无牌无证、超员乘坐、不戴头盔,酒驾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全区交通安全劝导队(站)于24日起统一上岗执勤,劝导队每天不少于3人在岗,劝导站每天不少于2人在岗,要严格履行“看、查、劝、宣、纠、报、封”等工作职责,落实红白喜事“打招呼”制度,针对驾驶人可能出现超员、酒驾、疲劳驾驶等行为积极教育劝导;在赶集日、民俗活动、学生上放学、早晚出行等高峰时段,切实履行检查、劝导、举报、纠正的职责,把牢出村、出镇、出城的安全关;遇团雾、降雨、泥石流、道路塌方等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紧急情况,要及时报告区政府,并立即采取有效管控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3.持续开展“交安”行动。持续开展“交安”系列联合整治行动。区交安办要组织开展全区的“交安”联合执法行动,针对隐患排查整治,结合节前返乡、春节期间、节后返程三个阶段的不同交通事故和违法行为特点,围绕客车、货车、校车、摩托车、危化品运输车、面包车“六类重点车辆”和超员、超载、超速、疲劳驾驶、酒驾、毒驾、无牌无证、不系安全带、摩托车不戴头盔、拖拉机和三轮车非法载人等重点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集中整治具体时间为129日、30日,212日、13日,227日、28日和312日、13日。

(三)强化应急管理,有效应对突发事件

区安监局、区公安局、区交委、区农委等部门要加强与区气象局的沟通,及时掌握恶劣天气和道路通行信息,实时通报预警提示,制定相应处置预案。区气象局要对低温、雨雪、冰冻、雾霾等恶劣天气的提前预警,及时向社会公布。区市政园林局、区公安局、区交委、区卫生计生委等部门要完善应急联动机制,做好人员、物资充分准备,确保一旦出现恶劣天气导致路面通行能力降低或交通中断等突发情况,第一时间妥善处置。

(四)科学调配运力,保障群众出行顺畅

区交委牵头,区教委、区人力社保局配合,根据学校放假返校、务工人员回乡返程、群众赶集以及走亲访友的情况,科学研究调配运力,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出行。

(五)强化宣传服务,营造春运良好氛围

区委宣传部要以“情满旅途”为主题,通过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广泛开展2015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区公安局要利用流动警务车、执法服务窗口、检查站、微博、微信、互联网、短信等宣传载体,持续做好“两公布一提示”和交通引导,及时曝光一批主体责任不落实的企业、禁止从事春运的驾驶员及车辆名单。区商务局要加强景区道路的春运交通安全宣传。各镇街要利用农村广播、LED显示屏、村(居)电子气象显示屏、宣传标语、横幅、专栏、电瓶巡逻车等各种形式,以辖区客运场站、社区、乡镇集市、旅游景区等区域(场所)为重点,全方位开展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春运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动员部署,狠抓工作落实。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切身利益,社会各方高度关注,各镇街、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各司其职,全面进行动员部署,严格执行方案要求,扎实开展好本辖区、本行业、本部门的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确保全区道路交通形势总体平稳。

(二)强化督导检查,实行“四级督查”。全区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行“四级督查”工作制。一是区委督查室牵头,抽调区安监局、区交委、区农委、区公安局相关领导、人员成立区政府联合督查组,按照“四不两直”的要求对各单位春运工作进行督检;二是区交安办成立专项督查组,对各镇街开展专项督检;三是各镇街交安办成立督查小组,对各自交通安全劝导队(站)工作情况进行每日督检;四是各企业单位内部成立安全督查工作组,对单位内部车辆及驾驶人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和交通督检。区交安办在春运期间,要对单位车辆、职工私家车发生无证、酒驾、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或发生较大以上交通安全事故,在全区范围内予以曝光。

(三)强化信息报送,把握工作进度。各镇街、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将春运交通安全工作方案、部署情况131日前,报至区春运办。各镇街交安办,于每周五16时前,报送下两周辖区所有劝导队(站)值守人员勤务安排表(第一次报送时间为130日)至区春运办。各单位于每次“春运交安行动”结束后的第一个星期,填写《2015年春运工作情况统计表》,报至区春运办;于31116时前,报送2015年春运交通管理工作总结至区春运办。区春运办联络人:廖善富;联系电话:13883167891;传真:41401576;电子邮箱:37713463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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