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方案】清新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协管员队伍组建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3-06-07 12:00:14 来源:网友投稿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协管员队伍组建工作实施方案为充实我区国土资源监管力量,严格落实“守土有责”属地管理制度,确保国土资源动态巡查落实到位,根据《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协管员队伍加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国土方案】清新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协管员队伍组建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国土方案】清新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协管员队伍组建工作实施方案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协管员

队伍组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充实我区国土资源监管力量,严格落实“守土有责”属地管理制度,确保国土资源动态巡查落实到位,根据《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协管员队伍加强乡镇(街道)执法监察工作的实施意见》(清府办函〔2016198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建目标

建立健全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协管员(以下简称协管员)队伍,妥善解决当前国土资源繁重监管任务与基层监管力量严重不足矛盾,强化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源头治理和前端处理;健全完善国土资源监管责任体系、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监管网络,全面提升国土资源监管水平;及时发现、制止和处理违法用地行为,有效遏制违法用地案件发生,扭转我区违法用地多的被动局面。

二、组建方式

(一)协管员队伍招聘按清新府办〔201537号文件有关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的方式进行。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统一标准、公开报名、严格考核、择优聘用、公开招聘。

(二)区人才智力市场是协管员的用人单位,负责协管员的招聘、劳动合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缴存住房公积金等管理。区财政局负责落实协管员的工资福利并划拨至区人才智力市场账号,同时落实协管员的招聘费用。市国土资源局清新分局是协管员的用工单位,负责协管员的调配、使用、管理、考核及工资的发放,同时,与各镇(场)一起负责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无违纪违法记录,热心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

(二)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招聘一定比例的本地退伍军人,学历条件可放宽到高中、技工学校和职业高级中学毕业。

(四)年龄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如下条件之一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土地管理专业技术资格、土地测绘专业技术资格、矿产管理专业技术资格、从事国土资源管理工作2年以上的本市户籍人员或在本市居住5年以上的外来常住人口。

四、配备数量

在保持各镇(场)现有国土资源管理人员数量的前提下,招聘配备29名协管员。具体数量如下:

(一)各镇配备3名协管员,共24名。

(二)笔架林场待改制后再配备。

(三)市国土资源局清新分局执法监察队配备5名。

五、组织管理

(一)健全完善日常管理制度。协管员按《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清远市清新区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清新府办〔201537号)要求规范管理。由市国土资源局清新分局作为用工单位负责人员统一调配、管理、考核,各镇(场)参与日常管理,确保人员用于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

(二)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协管员采用劳动合同制,首次聘用聘期不超过3年(试用期6个月)。

(三)实行考核上岗制度。市国土资源局清新分局制定协管员培训方案和计划,统一组织培训。培训结束后考试合格者方可持证上岗。

(四)实行定期培训制度。市国土资源局清新分局应将协管员教育培训列入当地国土资源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计划,保证协管员每年接受的在岗教育和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

(五)实行考核问责制度。市国土资源局清新分局要建立协管员考核问责制度,加强对协管员的管理。根据年度、季度卫片对照动态巡查工作情况,对国土资源协管员完成年度工作任务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对工作完成好的予以奖励,对工作不到位、失职渎职的予以追责,年度考核作为协管员续聘的重要依据。

(六)建立退出机制。协管员在岗期间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或者经考核评议不合格的,依照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合同到期用工单位不再续聘的,依法终止劳动合同。  

六、工资待遇

协管员招聘入职后,其工资待遇由市财政承担每人每年2.1万元,共计每年60.9万元。对比清新府办〔201537号文有关年薪标准,不足部分由区财政负担,列入区年度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大专学历者4万元、本科学历者4.5万元、硕士研究生学历者6万元。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150/月。从2017年起,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根据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财力状况,综合考虑物价水平变化情况适时制订调整方案,报区政府批准后执行。

协管员原则上不享受除工资外其他福利待遇,但允许各镇(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及岗位的特殊性适当发放其他补贴,并自行全额承担,不纳入区财政支付协管员的工资福利待遇范畴。其他补贴的额度应按不低于所在单位补贴其政府购买服务岗位类人员的补贴标准。

七、工作职责

(一)宣传国土资源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二)开展国土资源日常动态巡查工作,同时协助做好对基本农田、耕地的管理,积极劝阻并及时向市国土资源局清新分局报告各类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

(三)不得泄漏工作中接触到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

八、工作步骤

(一)准备部署阶段20161118日~2017119日。成立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协管员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制定协管员队伍组建工作实施方案,对协管员组建工作进行部署。

(二)公开招聘阶段2017120日~31日。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等环节公开招聘协管员。

(三)培训上岗阶段201732日~15日。组织协管员岗前教育培训,签订劳动合同,落实保障经费。

九、工作要求

(一)落实保障条件。各镇(场)要为协管员队伍配备必要的办公场所、办公设备、巡查装备、交通工具,不断改善协管员的工作条件,确保责任到位、人员到位、资金到位、装备到位。

(二)强化管理监督。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清新分局和各镇(场)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协作,做好协管员招聘工作,把好招聘协管员入口关,确保协管员队伍整体素质。市国土资源局清新分局要加强协管员队伍管理,有效整合全区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力量,充分发挥协管员在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中的作用,进一步提高监管水平。

(三)及时总结报告。市国土资源局清新分局要落实属地责任,及时总结协管员队伍的部署、招聘、培训、运作等工作情况,并向区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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