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方案】2015年马山县住房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3-06-08 13:00:08 来源:网友投稿

县住房保障工作实施方案为确保完成2015年我县住房保障各项目标任务,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设,根据《南宁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南宁市住房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住建方案】2015年马山县住房保障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住建方案】2015年马山县住房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县住房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为确保完成2015年我县住房保障各项目标任务,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设,根据《南宁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南宁市住房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保障办〔201527号),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强化我县住房保障责任,紧紧围绕年度责任目标,努力解决用地、资金筹措、运营管理难题;加快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危旧房改住房改造工作,认真抓好保障房公平分配、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退出机制、共有产权试点机制建立工作;积极探索以购代建、长期租赁及配建筹集保障性住房房源的新模式,全面推进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设,使广大住房困难群体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二、工作目标

(一)保障性住房覆盖率

2015年底,保障性住房覆盖率达到或超过20%

(二)开工任务

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共3652套,其中:公共租赁住房380套,实施城市棚户区改造和危旧房改住房改造3272户。

(三)基本建成任务

2015年我县完成基本建成任务352套,包括乡镇中小学公共租赁住房、乡镇卫生院公共租赁住房、乡镇政府干部周转房。

(四)分配入住任务570

2015年我县完成分配入住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任务570套,主要在县民族中学东北面的廉租住房小区、马山中学和县妇幼保健院旧址的公共租赁住房、乡镇中小学和乡镇卫生院公共租赁住房。

(五)配套设施建设

继续开展对县民族中学东北面的廉租住房小区、县妇幼保健院旧址公共租赁住房的小区道路、排水、通电等配套设施建设。

(六)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政府大院)的危旧房改造

统一纳入我县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管理,确保按时间节点内要求基本建成及分配入住。

三、任务分解及实施主体

各责任单位承担的目标任务,明确工作时间节点、分工、要求、责任单位、责任人、落实项目用地及资金。

对我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实施主体作如下划分:

(一)乡镇中小学公共租赁住房、苏博工业园区公共租赁住房,由住房保障部门负责组织建设。

(二)乡镇卫生院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由卫计部门负责组织建设。

(三)乡镇政府干部周转房,由民政部门负责组织建设。

(四)危旧房改住房改造(县政府大院),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

(五)棚户区改造,由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棚户区改造规划编制工作,申请棚户区改造上级补助资金;各有关单位、项目业主负责本单位项目棚户区及危旧房改造。

(六)限价商品住房,由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开发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四、管理机制

(一)发改部门负责受理保障性住房项目的立项申请、批复。

(二)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部门负责保障性住房项目总平或单体设计方案审查,针对方案中拟建保障性住房的套数、户型面积、户型比例、户型功能及商业配套面积等方面内容进行审核,并予以受理该总平或单体设计方案的报审。

(三)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从立项阶段开始至项目的竣工验收阶段,各有关职能部门应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相关报建手续”的事项,在办理审批手续时提供“绿色通道”服务。

(四)统筹推进的保障性住房项目,在项目完成立项后,应将其纳入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库,凡纳入项目库的项目应按保障性住房项目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及按有关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五、进度要求

主要的工作节点时间安排如下:4月底前,计划新开工项目完成前期手续;9月底前,新开工建设目标实现100%,基本建成目标完成80%;12月底前,基本建成目标、分配入住目标完成100%

每月底前,将资格审核数据信息、项目信息、建设进度信息等按要求录入完善相应的信息应用系统。

六、工作要求

(一)为确保今年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的完成,承担2015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负责组织实施的各部门、项目业主要及时将任务落实到地块、落实到项目、落实到人。国土、财政、发改等部门负责落实今年保障性住房的供地计划、用地指标以及建设资金(含中央和自治区补助资金)。发改部门要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约束性指标进行管理,认真抓好项目立项和申报国家、自治区补助资金工作。财政部门要尽快筹措建设资金,确保建设资金及时落实到位,同时要主动与税务、银行等部门沟通协调,研究解决税费减免支持等问题。国土部门要单列建设用地,并在规定时间内落实到地块。征地拆迁部门要加大征地拆迀力度,尽快按规定落实建设用地。

(二)及时落实项目用地及资金。在落实建设用地方面,除按惯例确保保障房用地指标应保尽保外,要加大力度,确保项目落地,特别是教师周转房和卫生院周转房的用地由于历史原因,存在办证难问题,教育部门、卫计部门要尽早启动,确保项目用地手续齐全;在落实资金方面,除确保地方配套资金和申请中央、自治区补助资金外,要继续加大利用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进一步缓解财政压力。同时,要加强保障住房建设资金监管,促进保障住房建设资金安全、合理、节约的使用。

(三)加快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力争在年内出台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两房并轨”后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整合当前“两房”的受理、审核、分配程序,实行新的公共租赁住房受理、审核、分配程序。财政部门也要在“两房并轨”后,相应调整项目的资金筹集、拨付等方面的政策。

(四)抓好项目的质量和安全。要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DBJ/T45-001-2012),优化保障性住房规划、设计,提升居民居住品质。严格落实质量责任,加强工程招投标监管,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评标、定标、虚假招标和分包、转包行为,杜绝不符合资质等级的企业承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把好设计与施工图审查关、建筑材料关、施工管理关、建设监理关和竣工验收关,防治质量通病,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全面落实建筑节能标准,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的日常监管,确保监管到位。

(五)加快推进基础配套设施建设。为确保项目建成后能及早分配入住,做好保障房项目周边市政配套设施的建设计划,财政部门要落实好建设资金,特别是针对目前已具备分配条件的保障房项目,要加快配套市政道路的建设,对涉及征地问题的,可采取保护性施工,确保保障性住房项目竣工时具备入住条件,避免出现保障性住房空置现象。

(六)抓好保障房分配运营管理工作。健全“三审两公示” 审核管理制度,严把保障资格审核关,坚持保障全程阳光操作。要按照明确对象、平等参与、程序公开的原则,严格分配标准,严格工作程序,确保分配结果公正公平。要建立健全科学管理机制,建立保障性住房诚信档案,建立合理有序的准入和退出机制,不断提高保障性住房的利用率,提高政策受益面。确保年内完成分配入住任务。要积极创新,探索“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模式,完善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服务制度。针对不同类型的保障性住房小区,采取相应的物业管理模式。销售型的保障性住房小区通过市场运作引入专业物业服务;租赁型的保障性住房小区以政府为主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政府督查室釆取专题跟踪督办、下发督办通知书等方式进行督促检查并定期进行情况通报。

(七)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监督力度。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审计和稽查工作力度,对保障性安居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改造资金的筹集和安排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进行验收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釆取每季定期通报制度,并对完成情况进行综合排名。对工作进度缓慢、责任落实不到位、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责任单位及负责人要向政府作出报告。造成重大不良后果和影响的,根据有关规定对负责人进行约谈和问责。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工作开展中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的办事效率、办事程序、服务水平等进行效能监察、执法监察、廉政监察。 

推荐访问:马山县 住房 保障 【住建方案】2015年马山县住房保障工作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