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方案】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3-06-09 08:54:08 来源:网友投稿

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推动农村金融改革创新,加大金融对“三农”的支持力度,促进现代农业和普惠金融加快发展,稳步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银行方案】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银行方案】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

贷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农村金融改革创新,加大金融对三农的支持力度,促进现代农业和普惠金融加快发展,稳步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5号)精神和全省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依法有序。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要符合农村土地承包和农村集体经济管理、物权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二)坚持尊重农民意愿。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由农户等农业经营主体自愿申请,确保农民群众成为真正的知情者、参与者和受益者;流转土地的经营权抵押需经承包农户同意,抵押仅限于流转期内的收益。

(三)坚持稳妥推进。在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前提下,妥善处理好农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金融机构、政府之间的关系,慎重稳妥地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抵押、担保、转让等试点工作。

(四)坚持风险可控。坚守土地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的底线;完善试点地区确权登记颁证、流转平台搭建、风险补偿和抵押物处置机制等配套政策,防范、控制和化解风险,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平稳实施。

二、工作目标

充分运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成果,以农村金融产品创新为着力点,进一步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具体办理流程和抵押登记制度。创新推出以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为核心抵押物的涉农信贷产品,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管理机制。争取到2016年末,方正县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增量较上年增长20%,不附加其他担保条件的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余额占比达到85%;到2017年末,方正县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增量较上年增长30%,不附加其他担保条件的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余额占比由上年的85%提高到90%,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规模达到全县涉农贷款的40%。建立健全涵盖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抵押登记、评估流转、风险处置等环节的融资配套政策与服务体系。 

三、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321—3月31)。组织相关单位认真学习《国务院关于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5号)文件精神。成立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小组,研究制定试点实施方案,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及时报备试点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责,召开动员大会。

(二)推进阶段(41—12月31

1.完善配套设施建设。完善县、乡、村三级农村土地流转信息网络和县、乡、村三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建立健全土地流转信息和价格定期发布等制度,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息发布、政策咨询、合同签订等服务。

2.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贷款银行要严格按照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行管理、自我约束的原则实行市场化操作,切实防范市场风险、政策风险及操作风险。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结合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能属性,在贷款利率、期限、额度、担保、风险控制等方面加大创新支持力度,简化贷款管理流程,扎实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切实满足农业经营主体对金融服务的有效需求。鼓励金融机构在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剩余使用期限内发放中长期贷款,有效增加农业生产的中长期信贷投入。对额度较大的贷款,可以探索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政策性担保公司担保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公司保证等模式,满足土地规模化经营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需求。

3.建立贷款风险保障机制。健全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风险分担与补偿机制,结合辖区财政状况,探索建立贷款风险补偿资金,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发生风险的,按实际损失部分的一定比例对其进行风险补偿,在县政府风险补偿资金中列支。同时,为引导鼓励银行业加大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推进,探索建立专项奖励机制,每年由县财政按照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新增额的一定比例,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考核奖励;对试点期间发放的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提供一定比例的利息补贴。

鼓励保险公司创新农业保险产品,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引导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借款人积极参加农业保险。

4.探索抵押物处置方式。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建设,为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的抵押物处置、抵押权利的实现提供平台。当借款人未履行还款义务时,贷款银行对抵押的流转土地经营权及附着物,可采取以下四种方式处置:一是转让。依法通过方正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将抵押物放入流转市场,通过获取转让收益清偿贷款本息;二是变更。依法通过方正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将抵押物进入流转市场,通过变更方式,在不改变土地用途的情况下,变更土地经营人,由新的土地经营人履行还贷义务;三是变现。发生借贷双方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与抵押人依法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四是诉讼。当贷款金融机构与借款人、抵押人不能通过协商处置抵押的流转土地经营权时,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5.健全农村信用体系。进一步加大信息采集量,扩大农村信用体系使用范围。加快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建设,通过奖优罚劣的机制,提升农村信用环境,降低信贷风险。

(三)总结阶段(201711—2017年6月30

对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汇报,对好的做法、试点的成效及不足予以总结、上报。适时召开试点工作总结分析会,评估试点工作成效,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研究推动金融产品升级,确保试点工作金融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推动辖内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覆盖面显著扩大,业务量实现平稳较快增长,积极推动农民创富、金融企业增收和土地流转的良性发展。

四、组织机构

县政府成立方正县深化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及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长:杨爱国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林洪涛  县政府副县长

魏本玉  县政府副县长

        梁正山  人民银行方正县支行行长

  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马金明  得莫利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王    农业发展银行方正县支行行长

        王    哈尔滨银行方正支行行长

        王    县农经总站站长

        卢金伟  工商银行方正县支行行长

        刘海军  天门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刘景海  县农业局局长

        孙国辉  县人民法院院长

        李国宾  县财政局局长

        李浩然  农村信用合作社方正联合社理事长

        李佳荣  农业银行方正县支行行长

        杨新兵  县政府法制办主任

        张    县政府办主任

        张云海  宝兴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张祥凯  邮政储蓄银行方正县支行行长

        张超英  黑龙江银监局方正办事处主任

        赵晓东  大罗密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徐秀峰  德善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徐海军  龙江银行方正县支行行长

        高守星  方正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席大伟  建设银行方正县支行行长

        常光耀  人保财险公司方正支公司经理

        薛春林  会发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薛嫦娟  人民银行方正县支行副行长

        魏春雷  松南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行方正县支行,办公室主任由梁正山兼任。

人民银行方正县支行: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事务,牵头起草《试点实施方案》指导金融机构和金融组织完善贷款实施细则、深化抵押贷款业务;积极运用再贷款、再贴现、差别化存款准备金动态调整等货币政策工具,对顺利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取得明显成效的法人金融机构予以支持。积极协调相关单位填报统计数据,通过工作简报,及时反映试点过程中的特色亮点工作以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于每年11月底前向省级推进小组办公室报送试点工作总结。配合地方政府健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为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村企业等经济主体建立健全电子信用档案。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信用农户的贷款政策优惠力度,提高信用农户的贷款额度,简化贷款审批程序,以此不断激励农民增强信用意识,改善农村信用环境。

县政府办:根据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工作安排,负责相关部门之间的统筹协调,根据各成员单位配合资产处置办法,出台方正县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资产处置办法。

县财政局:制定财政支持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相关政策文件;统筹安排深化试点工作推进经费;落实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有关配套支持政策,包括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增量奖励和利息补贴,设立担保基金等。

县法院:研究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物处置方式,在发生涉及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债权诉讼时,稳妥处理金融纠纷,简化处置程序,依法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县农业局:牵头推动引进或建立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价值评估中介机构,做好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价值评估工作;指导和提供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的流转、交易以及政策咨询服务。

黑龙江银监局方正办事处:加强对金融机构的内控管理,防范信贷风险。

县农经总站:做好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确权、评估、登记、抵押土地二次流转等工作;制定《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登记管理办法》,规范抵押登记手续;加快农村土地规范流转工作的进度,对农村土地流转工作进行规范性管理,充分发挥三级土地流转平台的积极作用,确保农户间土地流转通过流转平台登记确认;每年根据土地区域和类别出台土地经营权参考价值。

乡镇:负责本辖区内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推进工作,规范土地流转行为。指导流转双方签订规范的土地流转合同;开展土地流转合同的登记和备案,对实施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的土地承包合同(包括流转合同)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审查,根据合同当事人请求开展土地流转合同的鉴证;协助金融机构和金融组织对借款人的经营情况、资金情况、信用情况进行初审;根据县农业局授权办理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他项权证登记及管理。

银行业各金融机构、金融组织:积极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结合本《试点实施方案》和相关贷款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制订完善具体实施细则,拟定推进方案,加大推进力度。

涉农保险机构:负责创新农业保险产品,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切实发挥农业风险保障作用。

五、本方案自发文之日起实施,由人民银行方正县支行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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