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方案】镇赉县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完整)

时间:2023-06-12 19:18:01 来源:网友投稿

镇赉县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吉林省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和《白城市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为有效落实禁烧措施,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有效改善我县大气环境质量,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实施秸秆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保方案】镇赉县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完整),供大家参考。

【环保方案】镇赉县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完整)



镇赉县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吉林省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和《白城市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为有效落实禁烧措施,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有效改善我县大气环境质量,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实施秸秆禁烧全年“零火点”,秸秆综合利用率(秸秆综合利用量占秸秆可收集资源总量比)达到50%以上。

二、主要措施

(一)明确主体责任。

各乡(镇)场是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对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负责本地秸秆禁烧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明确乡(镇)、村(屯)的具体任务,落实包保责任。各乡(镇)场同时负责辖区内禁烧工作的组织、宣传、督导工作。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负责全县秸秆禁烧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考核等工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调度协调各成员单位及各乡(镇)场工作开展情况,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督查,对各乡(镇)场秸秆禁烧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比,落实奖惩措施。

(二)签订责任状。

县政府与各乡(镇)场,各乡(镇)场与村(屯)要层层签订责任书。要严密组织,搞好宣传动员,营造秸秆禁烧舆论氛围;集中组织力量,加强现场监管;制定秸秆综合利用计划措施,有效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落实责任书目标要求,完成考核任务。并在秸秆禁烧工作结束后逐级报送工作总结。

(三)建立巡视督导机制。

各乡(镇)场、村(屯)加强巡视,成立巡查小组,将巡查工作落实到个人,落实到田间地头。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与县政府督查室统一组织开展巡视督查工作,到各地进行巡视督导,对各乡(镇)场秸秆禁烧工作组织开展情况、巡查情况、责任状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重点检查领导小组成立情况,秸秆禁烧工作部署情况,禁烧工作责任落实情况。巡查组将按照卫星监测秸秆焚烧火点分布情况进行巡查,并将结果予以通报。

(四)考核评比。

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将根据秸秆禁烧目标责任书要求,对各乡(镇)场秸秆禁烧工作进行考核。对秸秆禁烧工作措施落实不力,辖区内火点数集中,严重影响大气环境质量的乡(镇)场,进行通报批评。同时县政府将秸秆禁烧工作作为政府环保目标责任制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

三、成立组织

为有效落实禁烧措施,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改善我县大气环境质量,确保秸秆禁烧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环保局局长为副组长,县委宣传部、环保局、发改局、农业局、农机总站、畜牧局、公安局、林业局和各乡(镇)场相关领导为成员的镇赉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刘万鹤兼任,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四、部门职责

县委宣传部门:制定秸秆禁烧宣传工作方案,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曝光焚烧秸秆的违法行为,营造舆论氛围,增强群众的自觉意识。

县环保部门:负责全县秸秆禁烧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监督,做好焚烧秸秆火点的监测数据汇总分析及秸秆禁烧工作的情况通报。

县发改部门:研究制定秸秆综合利用相关政策及配套措施,进一步完善秸秆资源化利用扶持政策。加大对秸秆成型燃料及锅炉的政策扶持力度,加快推进秸秆成型燃料锅炉替代工作,为农户提供廉价的清洁能源。因地制宜发展秸秆热电联产项目。

县农业(农机)部门:积极推广保护性耕作技术,重点开展秸秆还田覆盖免耕播种和高留茬还田覆盖免耕播种等技术,大力推广秸秆快速腐熟还田、堆沤还田等,提高秸秆还田综合利用率,建议省主管部门加大农业(农机)补贴力度,调动群众秸秆综合利用积极性。

县畜牧部门:大力推进种植(养殖)业秸秆综合利用,积极推广秸秆青储、黄储技术、鼓励养殖场(户)和饲料企业利用秸秆生产优质饲料。

县公安部门:依照治安管理有关规定,对阻碍禁烧监管监督的不法行为,予以治安处罚;对秸秆造成大气污染事故,导致重大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等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县林业部门:开展森林防火区农事用火专项治理,签订防火区禁烧农田剩余物承诺书,落实禁烧区域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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