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办法】江西省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督查考评办法(完整文档)

时间:2023-06-15 09:36:05 来源:网友投稿

江西省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督查考评办法(试行)为巩固我省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成果,建立健全软件正版化工作长效机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88号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商办法】江西省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督查考评办法(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工商办法】江西省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督查考评办法(完整文档)



江西省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督查考评办法(试行)


为巩固我省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成果,建立健全软件正版化工作长效机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88号)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督查考评组织

督查考评工作由省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由省版权局牵头,会同省工商联、省工信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国资委、省工商局、省政府法制办、省商务厅、省知识产权局、江西银监局、江西证监局、江西保监局等省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督查考评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

二、督查考评对象

(一)省直机关单位;

(二)各设区市;

(三)各县(市、区)。

三、督查考评时间

每年6月开展督查;每年11月进行考评。

四、督查考评原则、方式和内容

督查考评工作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实地督查和书面考评相结合。

(一)对省直机关单位的督查考评。

1.实地督查。每年6月实地抽取20家省直机关单位,现场查阅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文件以及制度、档案建立情况,检查计算机所安装的操作系统、办公软件、杀毒软件是否取得合法授权。计算机总数在100台以上的单位,随机抽检10%的计算机软件安装使用情况;计算机总数少于100台的单位,随机抽检10台计算机软件安装使用情况。

2.书面考评。省直机关单位按照《江西省省直机关单位软件正版化工作年度考评表》(附件1)的要求,按时提交自查报告、评分表格及相关佐证材料。书面考评材料于每年1120日前报送省版权局。

(二)对设区市的督查考评。

1.实地督查。每年6月实地督查11个设区市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文件以及制度、档案建立情况。每个设区市实地抽检6个市直机关单位,现场查阅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文件以及制度、档案建立情况,检查计算机所安装的操作系统、办公软件、杀毒软件是否取得合法授权,现场抽检60台计算机软件安装使用情况。

2.书面考评。各设区市按照《江西省设区市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年度考评表》(附件2)的要求,按时提交自查报告、评分表格及相关佐证材料。书面考评材料于每年1120日前报送省版权局。

(三)对县(市、区)的督查考评。

各设区市依据本考评办法对所辖县(市、区)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情况进行督查考评。省直管试点县(市)由所在设区市代为考评。

五、考评结果及运用

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考评采用评分法,省直机关考评项目为14项,设区市考评项目为16项,考评结果分为A(90分以上)B级(80-89分)、C级(70-79分)、D级(69分以下)4个等级。省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评表对各单位进行考核评定,考评完成后由省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全省范围通报考评结果,对考评结果为C级的单位提出警示和整改要求;对考评结果为D级的单位及其第一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并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考评情况同时纳入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考核相关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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