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职管理制度及注意事项9篇

时间:2023-07-12 18:36:01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员工离职管理制度及注意事项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条

  离职审批程序

  (一)个人提出解除劳动关系

  1、个人离职须提前三十天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解除合同申请表》经部门直接主管及部门总监同意后,报人事行政部审批,核实原因事实,报总经理批准。

  2、《解除合同申请表》得到批准后,由员工上级主管直接负责本岗位工作交接,并积极配合其他部门进行相关事宜交接,交接过程中填写《工作交接清单》,由交接人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交接物品、文件、工作进展清单等。

  3、到人事部办理人事档案及社会保险关系的转接工作。

  (二)公司方提出解除劳动关系

  解除条件:

  1、个人绩效考核不佳的;

  2、因公司组织结构、经营业务调整、经营亏损等原因造成必须裁减人员的;

  3、根据《劳动合同》中相关条例要求达成解除合同条件的;

  4、因病或工伤的,超过国家规定的休养期,仍不能胜任公司安排岗位工作的;

  离职程序:

  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公司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公司对试用期内不合格员工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关系。

  1、部门经理填写《解除劳动合同申请表》,提出解除理由及意见,报部门总监审批后,送人事行政部,由人事行政部进行事实核实,报总经理批准。

  2、部门经理配合人事行政部进行员工工作交接,由员工填写《工作交接清单》,履行交接手续。

  3、员工离职必须按公司规定做好工作交接,归还公司物品、欠款等。员工不按公司规定离职,调离中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条

  员工离职后义务

  员工离职后,应履行《保密协议》中相关条款,保守公司机密,不利用原工作便利做有损于公司利益事项。如有违反,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将直接

  追究其责任,并依法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条

  其他事宜

  1.

  员工调离或辞职,应主动办理有关手续(档案、户口调离等)。人事行政专员负责配合离职员工办理工资、保险、人事关系转移等手续。

  2.

  公司按规定结清员工在公司的工资和其他费用,工资结算日以员工正式离开公司之日为准。

篇二:员工离职管理制度及注意事项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1、目的:

  建立规范、完整的离职管理制度,保证公司工作顺利开展和信息资料资产的安全。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离职手续的办理。

  3、职责:

  人事负责办理离职人员离职手续,公司其他各部门负责协助办理,最后由总经理审批公司员工的离职情况。

  4、离职程序

  4.1试用期员工辞职手续办理制度

  4.1.1试用期员工必须提前三天向部门领导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待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分别签署意见后报人事,领取《员工离职审批表》。辞职员工为管理岗位、客服职务、非销售岗及财务等重要岗位人员的,需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申请。

  4.1.2离职员工将《员工离职审批表》逐级报请,经部门经理、增值客服部经理、财务部、人事、总经理批准后,通知辞职员工部门负责人安排工作交接。

  4.1.3离职员工按《离职员工交接手续表》内容依次办理,人事负责通知总经办为其办理档案资料收回工作;通知财务部结清借款或罚单。以上内容交接完毕经交接双方和部门负责人、监交人各方签署意见后,交接工作方视为完成。

  4.1.4离职员工需本人办理离职申请,以呈批的形式逐级上报经总经理批示。

  4.1.5人事将总经理批示的呈批报送财务部,作为制定工资和发放工资的依据。人事将所有资料存档。

  4.2员工(销售部经理、增值客服部、人事部、财务部)离职手续办理制度:

  4.2.1员工离职需提前一个月向部门领导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待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人事,领取《员工离职审批表》。

  4.2.2由离职员工将辞职申请书、《员工离职审批表》等逐级报请,经部门经理、增值客服部经理、财务部、人事、总经理批准后,通知辞职员工部门负责人安排工作交接。

  4.2.3离职员工按《离职员工交接手续表》内容依次交接,人事负责通知其办理工作证、办公用品、档案资料、物品的收回工作;通知财务部结清借款或罚单。以上内容交接完毕经交接双方和部门负责人、监交人各方签署意见后,交接工作方视为完成。

  4.2.4人事统计其本月考勤,提出离职员工工资结算意见,报上级领导批示。

  4.2.5人事将总经理批示的呈批报送财务部和人事部,作为制定工资和发放工资的依据。人

  事将所有资料存档。

  4.3新进员工入职7天(含)公司不发放工资,入职一个月的销售人员离职需扣除培训费用只发放半个月工资。

  4.4离职管理

  4.4.1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离职、不辞而别或未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致使公司无法办理或迟延办理相关离职手续的,由员工本人承担责任。

  4.4.2员工在未发放奖金前离职的,自动失去各种奖金评定资格,离职后不再发放任何奖金。

  4.4.3离职谈话

  4.4.3.1员工申请辞职的,部门经理应与辞职人进行面谈,了解其辞职原因。

  4.4.3.2离职谈话清单,经员工和谈话人共同签字,存入公司员工档案。

  4.5.4有下列情况时,审批人有权不予以批准或推迟批准

  4.5.4.1员工辞职申请时有账务未清或阶段性工作开展未完成。

  4.5.4.2根据劳动需要,特殊时间段不办理离职手续。

  4.5.4.3员工辞职不能越级审批,必须严格遵循规定程序逐级审批至最高核决。未按程序逐级审批或擅自越级审批的,任何部门均有要不予以签批办理辞职手续。

  4.6复职

  4.6.1凡因违纪而被开除、公司要求终止劳动关系者,公司一律不予再次录用。

  4.6.2正常离职者在离职三个月后可向公司申请复职。

  5、附件:

  5.1《员工离职审批表》

  5.2《员工辞职面谈记录表》

  5.3《员工离职交接单》

  5.4《离职证明》

  离职办理注意事项

  一、人事:

  1、离职人员劳动合同回收【遗失扣300元】

  2、工牌回收【遗失扣10元】

  3、CRM系统【财务回收】

  4、签单合同【遗失扣300元】

  5、客户资料交接【交接给各部门经理】

  6、企业邮箱、QQ、微信将其移出群

  7、社保、公积金将其移出

  8、增值客服部、人事行政部员工离职需上交公司工作QQ给部门主管

  9、离职手续需本人办理签字其他人不可代替

篇三:员工离职管理制度及注意事项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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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在现实社会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员工离职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入职程序

  1、被聘用人员应按照公司员工入职程序进行入职;2、入职者按人事部要求的时间到人事部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3、填写《员工正式入职表》并交纳2张一寸免冠近照和一张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学历证书原件或其他相关证明;4、领取员工手册、工号牌、制服等入职、上岗所需物品;5、由人事带领入职员工到上岗部门报到。

  二、离职管理程序

  1、辞职:

  ①凡正式员工要求辞职者,经理级以下员工(含经理级)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离职申请,经批准后办理离职手续,未申请擅自离职者,按照《劳动合同》及《劳动法》相关规定应支付公司一定数额的"违约金;②未签劳动合同的员工没有申请擅自离职者,扣发当月奖金。有特殊情况没有提前申请离职的员工应附情况说明书加以说明,可按正常离职并办理离职手续后按实际出勤结算工资;③员工持《离职申请表》及《离职交接清单》至人事部及财务部等部门办理相关离职手续;④员工将办理完毕的《离职申请表》和《离职交接清单》报人事部核准并备存,同时结算工资;⑤审批权限:经理级以上员工(含经理级)填写《离职申请表》和《离职交接清单》报总经理和董事长签字批准,经理以下级员工填写

  《离职申请表》和《离职交接清单》报部门经理、人事部经理和总经理签字批准。

  2、辞退、劝退

  (1)公司认为该员工不再适宜在公司工作而被劝退或辞退者由部门填写《辞退/劝退通知书》并报人事部核批;(2)被辞退、劝退员工持《辞退/劝退通知书》到人事部办理离职手续,员工办理完毕《离职交接清单》后报人事部核准并备存;(3)人事部根据《辞退/劝退通知书》和《离职交接清单》结算工资和奖金;审批权限:经理以上级员工(含经理级)填写《辞退/劝退通知书》和《离职交接清单》报总经理和董事长签字批准,经理以下级员工填写《辞退/劝退通知书》和《离职交接清单》报部门经理、人事部经理和总经理签字批准。

  3、除名/开除

  因触犯法律或严重违反公司规定而受到处分者,由部门将其材料汇总送人事部,人事部负责人报总经理和董事长审批后由人事部通知其本人办理离职手续。离职手续的办理参照辞退/劝退人员离职程序。(如违反公司规定造成损失的可扣发奖金,严重者追究其相关责任)4、自动离职

  员工未经批准离职称为自动离职。按照《劳动合同》及《劳动法》相关规定应支付公司一定数额的违约金。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等情况,公司将保留依法追究补偿的权利。

  三、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办法

  1、各部门有临时性工作,需聘用临时人员时,需提前__天填写岗位需求申请表,经上级主管批准后,送人事部备案,人事部凭此表招聘。

  2、临时人员到岗时,须到人事部提交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并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存查。

  3、对经管财务、有价证劵、仓库、营销及会计等重要岗位不得聘用临时人员。

  4、临时人员在工作期间,如不能胜任工作或工作欺瞒,聘用部门应予终止聘用,终止聘用的临时人员应填写(离职通知书),经主管审核签署后,交人事部作为计发工资的依据。

  5、临时员工聘用期满,如工作尚未完成,必须继续聘用时,应依程序重新办理聘用手续,经人事部核准后方可聘用。

篇四:员工离职管理制度及注意事项

  

  一、本章适用于规范员工的离职相关事项。

  二、离职种类包括:辞退(含开除)、辞职、劳动合同期满不再续签。

  三、员工离职必须办理《员工离职审批表》和《离职或调动交接表》相关手续。

  四、公司对违反下列情形的员工,有辞退的权利:

  1、员工对所从事岗位的工作,虽无过失但不能胜任者;

  2、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工作者;

  3、员工在试用期内被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者;

  4、年终考核不合格,经考察试用仍不合格者;

  5、与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又私自受聘其它单位的;

  6、品行不端、行为不检,屡劝不改者;

  7、其它类似原因。

  五、公司对严重违反公司以下规定的员工,有开除的权力:

  同员工奖惩管理制度第十一条的规定

  六、公司员工如因个人原因无法继续为公司服务,有自愿辞职的权利。

  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规定,员工劳动合同期满,公司及员工均有不再续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的权利。

  八、员工离职手续的办理程序:

  (一)被公司辞退(开除)的员工,将丧失再次应聘公司的机会。员工被辞退后须在7日内持《员工离职审批表》和《离职或调动交接表》办理离职审批及工作交接

  手续,逾期不办理,公司视为其放弃工资结算,不再予以补办;(二)员工辞职应提前30天提交《员工离职审批表》报部门经理和主管副总审批,提出辞职的日期以其部门经理的签字日期为准,离岗日期为员工办理完移交手续的日期,工资发放到其办完手续日期;

  (三)员工未按规定提前办理辞职申请而擅自离职者,公司将不予其结算工资,并进一步追究其

  擅自离职而造成的经济责任。员工提出辞职获准后须在离岗日期前7天内持《离职或调动交接表》办理工作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公司视为其放弃工资结算,不再予以补办;

  (四)劳动合同期满不再续签的员工须在合同到期前7天内持《员工离职审批表》和《离职或调动交接表》办理离职审批及工作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公司视为其放弃工资结算,不再予以补办;

  (五)离职人员原则上应先申请报批《员工离职审批表》,获准离职后再申请报批《离职或调动交接表》。

  (六)《员工离职审批表》和《离职或调动交接表》由离职人员到综合办领取,并按表格要求填写报批;

  (七)综合办在员工按规定办理员工离职和交接手续后,将《员工离职审批表》和《离职或调动交接表》存档,及时修改员工电子档案,并办理员工人事档案、保险关

  系的转移手续。

  九、部门出现人员异动(如试工人员不辞而别),所在部门的主管人员应于一日内告知综合办。

篇五:员工离职管理制度及注意事项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规范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规范

  一、总则

  为规范员工离职管理程序,维护公司利益,提高离职员工的素质和形象,并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离职类型

  1.辞职:包括正常辞职和不正常辞职两种情况。

  2.解雇:包括公司解雇和个人解雇两种情况。

  3.自然流失:即因年龄、身体原因或其他客观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工作。

  三、离职程序

  1.员工离职申请

  离职员工应提前向直接主管或人事部门提交离职申请,并注明离职原因和离职日期。

  2.直接主管审批和确认

  直接主管应尽快审批离职申请,确认离职日期,并将结果通知人事部门。

  3.人事部门统计员工信息

  人事部门在确认离职员工后,负责统计员工信息,包括工作年限、工资等情况,并生成离职手续及离职证明。

  4.离职手续办理

  4.1离职员工应到人事部门办理离职手续,包括交接工作、归还公司资产、结清工资等。

  4.2人事部门应对离职员工进行综合了解,核对相关数据、资料,处理相关手续,并将离职结果记录在员工档案中。

  5.离职证明开具

  人事部门根据员工工作情况开具离职证明,包括离职日期、离职原因、个人工资情况等。

  6.离职后续关注

  公司可根据离职员工的情况,进行离职后续关怀,维护公司品牌形象,促进员工关系和维护工作秩序。

  四、离职补偿

  1.辞职

  员工按照公司规定的通知期提前向公司提出离职申请,公司应按规定支付相应工资和福利,不符合公司规定的通知期,公司有权利扣留相应工资和福利。

  2.解雇

  公司有权根据员工所犯错误和工作表现终止岗位聘任合同,但赔偿应符合国家法律和公司规定,因为员工解雇引起的争议和法律诉讼,由公司承担相关责任和赔偿。

  3.自然流失

  因年龄、身体原因或其他客观因素导致离职,公司应在离职员工的工资基础上,支付应得的离职补偿,具体标准按照国家劳动法规定。

  五、离职须知

  1.离职员工应注意个人形象和品德,不得损害公司的利益和形象。

  2.离职员工不得转移或者泄漏公司商业秘密和关键信息。

  3.离职员工应按照公司要求交接工作,归还公司资产。

  4.离职员工如涉及公司利益争议和法律纠纷,公司可采取法律手段进行维权。

  六、制度的监督与落实

  1.公司有关部门应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不得随意修改或违反。

  2.监督人员应对本制度执行结果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制定相应整改措施。

  3.本制度实施后,公司应加强员工宣传,并定期对员工进行离职管理规范化培训。

  七、附则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如出现状况,应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对本制度的相关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篇六:员工离职管理制度及注意事项

  

  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目的规范公司离职员工的多种结算活动和交接工作,以利于工作的延续性;保护员工和公司免于离职纠纷;与离职人员的面谈可提供管理方面的改进信息,帮助提高公司管理水平。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的离职工作。

  3

  关键词

  3.1辞职: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员工自动提出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3.2擅自离职:合同期内,员工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员工已递交辞职申请但未经批准就擅自离岗、或员工辞职申请虽获批准但未履行完毕离职手续就擅自离岗。

  3.3劳动合同到期:劳动合同期限已满,员工或公司一方提出不再续签合同。

  3.4辞退:员工因各种原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或因违反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由公司提出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3.5开除: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国家法律法规,由公司提出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4离职审批权限

  4.1总监级及其以上员工:收到员工离职申请的3个工作日内,由其直接上司签署意见并报送分管副总审核后,报送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总监在3个工作日内会签完毕后报送总经理审批,总经理在3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反馈人力资源部。

  4.2总监级以下员工:收到员工离职申请的3个工作日内,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或直接上司在2个工作日内签署意见,报送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总监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并提出意见,报送人力资源分管副总复核,人力资源分管副总在2个工作日内复核完毕后,报送总经理审批,总经理在3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反馈人力资源部。

  4.3

  会签人对手续办理的合规性和合理性负责,不具有决定权,但具有否决权。

  5

  离职申请

  5.1辞职

  5.1.1试用期内;员工提前7天向其直接上司提交《员工离职申请表》。

  5.1.2合同期内;员工提前30天向其直接上司提交《员工离职申请表》。

  5.2擅自离职

  由部门负责人在发现后当日,至财务部、行政部查清该员工是否存在拖欠财务等遗留问题,向人力资源部门书面递交员工离职情况报告,由人力资源部按开除处理。

  5.3劳动合同到期

  5.3.1员工提出不再续签:员工应提前30天将《离职申请表》报送人力资源部。

  5.3.2公司提出不再续签:部门负责人提前2个月填写《辞退员工申请表》,并提供具体的体现员工不胜任的,监察部提供员工具体的工作过失表现和处罚材料,报送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提前30天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形式通知员工本人。并办理相关手续。证据

  5.4辞退

  5.4.1试用期内:人力资源专员在试用期满前3天通知员工,员工收到通知后按按要求办理离职手续。

  5.4.2合同期内:部门负责人提前2个月将《辞退员工申请表》报送人力资源部,监察部在1个半月前将该员工的处罚资料和工作过失行为报送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提前30天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形式通知员工本人,员工收到通知书后按要求办理离职手续。

  5.5开除

  对于符合开除条件的员工,公司可随时进行开除,无需提前通知。由其直接上司其办理离职手续。公司有权向其追偿相应的补偿金。

  6

  离职面谈

  6.1面谈准备工作

  6.1.1在得到员工离职信息的第一时间内,与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及时进行沟通、确认。

  6.1.2员工信息收集整理:主要内容为与所属离职员工有关的个人信息,包括职位信息、心理状况信息、阅历与经验信息、家庭背景信息、生活

  状况信息;与员工有关的绩效和薪酬信息,包括所获得的荣誉和奖励信息、薪酬福利信息、绩效表现等内容;员工离职信息,包括离职原因、离职后的目标单位、目标岗位等。

  6.1.3准备面谈主题。

  6.2离职面谈注意事项

  6.2.1注意平衡维护企业、部门主管和员工三方的利益。

  6.2.2面谈场所和时间选择:场所一般选择轻松明亮的空间,面谈时间一般控制在20分钟?D?D40分钟。

  6.2.3不要过分安慰,不提员工表现。

  6.2.4不承诺做不到的事,不谈及他人。

  6.3面谈人的选择

  6.3.1总监级及其以上员工:由人力资源分管副总或总经理负责离职面谈。

  6.3.2主管级及其以上员工:由人力资源负责人负责离职面谈。

  6.3.3主管级认下员工:由人力资源专员负责离职面谈。

  6.4挽留原则

  6.4.1看该员工是否是公司的骨干力量。

  6.4.2看该员工现阶段的工作是否处于关键阶段,离开后是否会导致工作无法正常进行。

  6.4.3看该员工是否认同公司的文化。

  6.5面谈结束后,将员工面谈结果与部门负责人意见和离职员工信息对比,与同岗位在职员工交流,核实面谈信息的准确性。考整理分析面谈结果,提出分析观点和建议,报送人力资源分管副总,并进行归档管理。

  离职手续办理

  7.1离职办理程序:离职审批通过后,由人力资源专员安排离职员工进行离职手续办理。办理次序依次为离职员工所在部门?D?D行政部?D?D售前部(北京公司)?D?D人力资源部?D?D财务部

  7.2

  离职通知

  7.2.1人力资源部在收到人力资源分管副总或总经理审批意见的2个工作日内,由人力资源专员以邮件形式通知员工本人及各相关部门负责人,确定交接时间。

  7.2.2人力资源专员负责整个离职手续办理工作的监督工作,由人力资源部向离职员工发放《员工工作交接清单》,交接工作严格根据《员工工作交接清单》进行。

  7.3离职手续办理

  7.3.1用人部门

  A

  确认员工离职日期及薪资结算日期。

  B

  协助离职员工办理工作交接事宜。

  C资料交接:工作文件、客户资料、合同等,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

  D工作交接: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工作进度、代办事项、工作联系人等。

  7.3.2行政部

  A考勤卡或门禁权限的解除;电脑(笔记本)、名片及办公用品的回收。

  B

  本月考勤情况说明。

  C

  邮箱等账号的禁封,通讯录删除。

  D

  其它事项。

  7.3.3

  人力资源部

  A

  合同解除。

  B

  离职证明的出具。

  C

  五险一金终止日期及其减员。

  D确定档案、户口和福利关系的转出日期。

  E其它事项。

  7.3.4财务部

  A

  借款支票。

  B

  借款现金。

  C

  工资结算:包括应发工资、经济补偿金(发送)、赔偿金(扣除)及其发放时间和方式。

  7.3.5《员工工作交接清单》一式二份,由离职员工(移交人)、接收人和监交人三方分别签字确认后,移交人保留一份,另一份报送人力资源部备案。

  7.3.6移交人员:由用人部门负责人指定接收人。如暂时如合适的接收人,原则上由移交人的直接上司作为接收人。

  7.3.普通员工由其直属主管监交。

  7.3.主管级及其以上员工由其直接上司监交或由人力资源部指定人员监交。

  离职管理

  8.1员工离职时必须办妥离职手续,工资及相应补偿金等只有在办妥离职手续后才予以发放。否则员工本人将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必要时将要求其承担法律责任。

  8.2凡违纪辞退、除名的员工,公司不需要进行事先通知和作任何补偿。

  8.3在通知期内,如有关员工故意缺勤或未尽全力执行任务,或因不尽职责而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的,公司有权追究其经济责任。

  8.4移交人于离职6个月内,经发现有亏空、舞弊或业务上不法事情,应负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如监交人知情不报或故意疏失,须受连带处分。

  8.5正常工作任务需要跨期执行的(应收账款回收,客户追踪),由移交人协助接收人熟悉工作各种工作关系,交接后由接收人继续处理。如造成损失,由接收人全责承担。

  经济补偿

  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离职行为,由公司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10经济追偿

  凡员工在离职时具有以下行为之一者,公司有权对其进行经济追偿:

  10.1擅自离职者。

  10.2工作交接未清,给公司造成损失者。

  10.3违背国家法律与公司保密协议,泄露公司业务秘密情节者。

  10.4挪用公-款、收受贿赂者。

  10.5其它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声誉损失者。

  11离职薪资结算

  离职员工按照离职流程办妥离职手续,将《离职申请表》、《工作交接清单》交至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将《工作交接清单》和《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复印件报送财务部,财务部根据上面的资料进行离职员工的薪资结算,并于次月的发薪日发放。

  12离职后续工作

  12.1人力资源部

  12.1.1检查提交的离职手续是否完备。

  12.1.2向行政部提供离职人员名单。

  12.1.3调整公司员工花名册。

  12.1.4离职手续归档。

  12.2行政部

  12.2.1调整公司通讯录。

  12.2.2办公用品的归档或销毁。

  13制度修订

  13.1本制度将随着公司战略调整与运营发展不断调整;并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不断修订完善;

  13.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最终解释权归XXX公司人力资源部所有。

  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2015-04-2821:51|#2楼

  1.0目的为规范公司员工的离职管理,确保公司和离职员工的正当权益,特制订本制度。

  2.0范围

  公司所有员工,不论何种原因离职,均依照本制度办理。若有特例,须由总经理签字认可。

  3.0内容

  3.1离职类别与定义

  3.1.1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3.1.1.1辞职:是指在任职期间内,由员工提出提前终止劳动雇佣关系的行为。

  3.1.1.2辞退:是指在任职期间内,员工不合格或工作表现、学识、技能等不符合公司要求,或因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等,公司决定提前终止与员工劳动雇佣关系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可以辞退员工:

  A、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能力较差、表现不佳者。

  B、患有非本职工作引起的疾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经医疗部门证实身体不适,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C、工作能力明显不适应本职工作要求,又无法转任其它岗位者。

  D、参加岗位适应性培训后考核仍不合格且又无法转任其它岗位者。

  E、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变更劳动合同协议的。

  F、公司因生产经营状况确需裁减人员的。

  G、试用期满后工作态度差,工作缺乏责任心和主动性的,无法满足工作需求者。

  H、公司制度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1.1.3开除:是指在任职期间内,员工违反公司有关规定或做出有损于公司利益的行为,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公司根据有关规定随时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予以开除。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有权开除员工:

  A、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

  B、严重失职、营私舞弊、贪污腐化或有其它严重不良行为,对公司利益或声誉造成损害的。

  C、对公司有严重欺骗行为的。

  D、因触犯法律而被羁押拘留、劳教、逮捕、判刑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E、泄漏公司商业或技术秘密,使公司蒙受损失的。

  F、年度内被处以大过处罚达3次的。

  G、其它违反公司制度中有关开除类规定者。

  H、国家或地方政府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1.1.4自动离职:是指在合同期内,员工未经公司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行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将按员工自动离职处理,并暂时冻结其工资:

  A、连续旷工3个工作日或在1年内累计旷工达7个工作日,经劝诫无效者。

  B、未按正规手续申请离职而自行离开工作岗位者。

  C、已申请离职但未办妥离职交接手续而自行离开公司者。

  3.1.2合同期满(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3.1.2.1公司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是指合同期满,公司根据情况不再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并提前30天通知员工的行为。

  3.1.2.2员工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是指合同期满,员工不愿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并提前30天通知公司的行为。

  3.2辞职程序

  3.2.1辞职申请的提出

  员工申请辞职,须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提前30天通知公司(试用期须提前7天通知公司),经公司研究同意后,方可办理辞职手续。否则,每提前1天离职,均需在工资中扣除相应天数的基本工资作为违约金。

  3.2.2辞职申请的审批

  3.2.2.1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或直接上级就员工提出的辞职申请,需与员工进行积极的沟通,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努力挽留,并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

  3.2.2.2经沟通无效,由部门负责人或直接上级将员工辞职申请初步审批后,报行政部审核。

  3.2.2.3行政部有责任与辞职员工进行沟通,沟通无效后,由行政部签字同意离职。

  3.2.2.4《员工离职申请表》经最终批准后,由行政部保存,并告知该辞职员工的直属主管批准结果。由其直属主管根据批准结果安排工作交接事项,并安排该员工于离职日到行政部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3.3辞退程序

  3.3.1辞退申请的提出

  3.3.1.1公司辞退员工,原则上由其直属部门主管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非员工过失性辞退,应提前一个月通知被辞退员工。但必要时,须协商解除劳动关系。

  3.3.1.2在辞退员工时,其直属部门主管须与被辞退员工面谈,明确清晰地告知其被辞退原因,并负责解答其与被辞退有关问题,行政部可陪同提供必要的支持。

  3.3.2辞退申请的审批先由部门主管提出申请,再由部门经理签字、行政部签字、副总签字、总经理签字。

  3.4开除程序

  3.4.1开除申请的提出

  公司开除员工时,由其直属单位主管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通知被开除员工。

  3.4.2开除申请的审批先由部门主管提出申请,再由部门经理签字、行政部签字、副总签字、总经理签字。

  3.5自动离职程序

  3.5.1对于未经预告而自动离职的员工,所属单位须于当天及时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报行政部。

  3.5.2属于员工主动提出自动离职者,须由员工本人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经直属单位主管签署后,到行政部办妥离职手续后方可放行出厂。

  3.6合同期满(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3.6.1属于公司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时,行政部应在合同到期2个月前将合同到期需续签合同人员名单提交各部门负责人,各部门根据员工工作表现及公司发展需要,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人员名单,并在15天内反馈给行政部,由行政部安排合同续签事宜,或提前一个月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通知员工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相关离职手续按辞退程序办理。

  3.6.2属于员工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时,员工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通知公司不再续签劳动合同。否则,每提前1天离职,均需在工资中扣除相应天数的基本工资作为违约金。相关离职手续按辞职程序办理。

  3.7离职谈话

  3.7.1员工离职时,该部门负责人或直接上级需与离职人进行谈话。如有必要,可请其他人员协助。谈话完成下列内容:

  A、审查文件、资料的所有权,及核实管控情形;

  B、审查其了解公司秘密的程度;

  C、审查其掌管工作、进度和角色;

  D、阐明公司和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E、有权代表公司根据其工作的进展情况确定具体的离开公司日期。

  F、记录离职谈话清单,经员工和谈话负责人共同签字,并分别保存于公司和员工档案。

  3.7.2员工离职时,行政部应与离职人进行谈话,谈话完成下列内容:

  A、了解员工进职以来的工作业绩;

  B、解答员工可能有的问题;

  C、征求对公司的评价及建议。

  3.7.3工作期间内,离职员工不得拒尽接受公司所要求的会谈,否则将予以处分。

  3.8离职移交

  3.8.1工作交接:指将本人经办的各项工作、保管的各类工作性资料等移交至直接上级所指定的人员,并要求接交人在《员工离职申请表》交接部分签字确认,具体内容如下:

  3.8.1.1公司的各项内部文件;

  3.8.1.2经管工作详细说明;

  3.8.1.3《客户信息表》、《供销关系信息表》(含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其它相关信息)

  3.8.1.4培训资料原件;

  3.8.1.5公司的技术资料或职位所涉及保管的文件性资料(包括书闷笠倒芾砟档和电子文档两类);

  3.8.1.6项目工作情况说明,包括:

  A、项目计划书;

  B、项目实施进度说明;

  C、项目相关技术资料;

  D、其它项目相关情况详细说明。

  3.8.1.7目前工作的进展程度。

  3.8.1.8任职期间的工作记录资料。

  3.8.2事物移交:员工在公司就职期间所有领用物品的移交,并应交接双方签字确认。

  3.8.2.1所领用的办公用品交还行政部;

  3.8.2.2公司配置的通讯工具;

  3.8.2.3各类钥匙;

  3.8.2.4借阅的图书资料;

  3.8.2.5各类工具(如维修用品、移动存储、保管工具等)。

  3.8.3款项移交

  3.8.3.1将经手各类项目、业务、个人借款等款项事宜移交至财务。

  3.8.3.2经手办理的业务合同(协议)移交至总经理或行政部。

  3.8.4以上各项交接均应由交接人、接交人签字确认,并经行政部审核备案后方可认定为交接完成。

  3.8.5在离职手续办理中,出现部分文件或资料遗失时,采取以下措施:

  3.8.5.1出现文件遗失,相关部门有备案的,可以拷贝一份。

  3.8.5.2出现文件遗失,其它部门没有备案的,由移交人回忆文件内容,并将回忆的内容,报部门负责人审核,经审核通过,方可将遗失的文件交接。否则,因个人原因,造成的文件遗失无法追回的,后果由个人承担,视文件的重要性,由部门负责人联合公司高层确定应由移交人承担的经济补偿额度。

  3.8.5.3出现物品、图书遗失,依据物品、图书记录的价格,按本制度规定的赔偿标准赔偿。无记录价格的物品和图书,按市场现行价格最高价赔偿。

  3.8.6相关部门签字

  3.8.6.1相关部门负责人需要做好本部门与离职员工涉及的工作、物品、文件审核。

  3.8.6.2办理交接手续时,如遇相关部门负责人不在岗,可由相关部门人员打电话通知相关部门负责人,获得批准后,方可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指定代理人代签。

  3.8.6.3员工离职交接,涉及各部门相关交接手续,各部门负责人需本着对公司负责、对个人负责的原则,认真检查与审查离职员工与本部门涉及的工作事宜;如发现相关部门不负责任,敷衍了事,出现问题,公司将根据给公司造成的损失,要求相关部门负责人加倍赔偿。

  3.8.7离职人员必须亲自办理离职手续,并在双方确定的离职日期办理完交接手续。

  3.8.8离职员工若在未办理或未办完移交手续而擅自离开公司者,公司有权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法律责任。

  3.9离职结算

  3.9.1结算条件:当交接事项全部完成,并经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对离职人员进行相关结算。

  3.9.2结算部门:离职人员的工资、违约金等款项的结算由财务部和行政部共同进行。

  3.9.3结算项目

  3.9.3.1违约金:因开除、辞退、自动离职和违约性辞职产生的违约金,由行政部按照合同违约条款进行核算:

  A、《劳动合同》合同期未满违约金;

  B、其它违约金。

  3.9.3.2赔偿金

  A、物品损失赔偿金:1000元以下按物品购进原价赔偿;1000元以上按物品使用年限折旧后的余额赔偿。

  B、培训损失赔偿金:培训费×合同未满月数/合同期限月数,或依相关规定办理。

  3.9.3.3工资

  3.9.3.3.1属于辞退和开除类别的离职员工,在其办妥离职手续和完成工作交接,扣除欠款、行政罚款、水电费、或因员工员工过失造成的经济赔偿等后,即可结算支付其全部应得薪资。

  3.9.3.3.2属于辞职类别的离职员工,在其办妥离职手续和完成工作交接,扣除欠款、行政罚款、水电费、或因员工员工过失造成的经济赔偿等后,可结算支付其离职当月上月尚未结算的薪资,而离职当月薪资及其它项目金额,统一于离职后的第一个工资结算日结算支付。若不能亲自结算者,可在办理离职手续时,填写《工资结算委托书》委托公司在职员工代理结算。

  3.9.3.3.3未办妥离职手续和完成工作交接者,公司有权冻结其工资,直到办妥各项手续为止。

  3.9.3.3.4辞职违约金:员工若未按要求提前提出辞职申请,则扣以相应应出勤工作日的基本工资作为辞职违约金,其计算公式如下:

  辞职违约金=应提前提出辞职申请日历天数内的工作日数×日基本工资

  3.9.3.3.5若员工提前提出辞职申请后,继而提出要求提前办理离职手续,经部门(单位)主管与行政部批准后,对于提前日期内所包含的工作日可不扣相应的代通知金,其应扣辞职违约金计算公式如下:

  辞职违约金=(应提前提出辞职申请日历天数内的工作日数―允许提前离职天数内的工作日数)×日基本工资

  3.9.3.3.6若员工提前提出辞职申请后,部门主管根据客观情况,主动提出同意让该员工提前办理离职手续,报行政部批准后,即可不扣辞职违约金。

  3.9.3.3.7离职员工所应扣辞职违约金的基本工资天数,由行政部在《员工离职申请表》内明确标注,财务部据此天数在结算时扣除相应基本工资。

  3.9.3.4项目损失补偿金:项目开发人员违约性离职,其负责的开发任务未能完成和移交,应付公司项目损失补偿金。

  3.9.3.5公司应付员工的其他款项。

  3.9.3.6员工应付的公司借款、扣款。

  3.9.4如员工应付、扣费用大于支付给员工的费用,则应在收回全部费用后才给予办理相关手续。

  3.10其它事项

  3.10.1在被辞退与开除员工办理离职手续时,根据实际需要,行政部可派保安或其他人员全程监督办理

  3.10.2宿舍管-理-员在员工办妥住宿清退手续后,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相应内容,财务部方能结算工资,再通知大门值班保安检查行李放行。

  3.10.3离职人员离厂时间:原则上所有离职员工,必须在一个工作日内办妥全部离厂手续,并于当天离厂。特殊情况需继续在公司食宿者,须在办理手续时,向行政部提出,由行政部根据实际情况批准,但以一个晚上为限,且必须于次日13:00前离厂。特殊情况需延长食宿时间者,需报行政副总经理批准。

  3.11本制度自公司批准之日起实施,修改亦同。

篇七:员工离职管理制度及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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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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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员工本人试用期提出合同解除,应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员工离职申请表》告知用人部门,办妥相关手续后方可离职。

  三、辞职

  a.员工在合同期内辞职,应提前三十天向其直接上级提出,并提交《员工离职申请表》按程序审批后,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相关手续。

  b.员工合同期内提出辞职,公司应在一周内做出同意、不同意或暂缓待议的答复;做出同意辞职答复的应明确离职时间、交接要求等。

  c.辞职员工所在部门及人力资源部应主动了解员工辞职原因,做好辞职沟通工作,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应引导挽留,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沟通记录并已书面形式留存。《离职员工沟通记录》

  四、擅自离职

  a.擅自离职是指员工未递交辞职申请就擅自离岗、或员工已递交辞职申请但未经批准就擅自离岗、或员工辞职申请虽获批准但未履行完毕离职手续就擅自离岗。

  b.擅自离职按《员工奖惩管理制度》作除名处理并承担违约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有权提出赔偿要求。

  五、辞退

  a.员工因各种原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或符合《员工奖惩管理制度》中规定的辞退情况,以及《劳动民法典》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公司可作辞退处理。

  b.对员工作辞退处理由员工所在部门向人力资源部提交书面申请,审批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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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高层管理人员:直接上级审核,总经理审批。

  b.中层管理人员:直接上级审核、总经理审批;

  c.公司基层员工:部门负责人审核、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审核、总经理审批;

  d.临时用工人员(实习生):用人部门经理审批,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二、员工离职申请获准后,由人力资源部将《员工离职申请表》反馈给离职者本人,离职人员应在在双方约定时间内办妥离职手续《员工离职交接单》;员工被辞退,由人力资源部以书面形式通知其本人并公示,离职者应在人力资源部规定时间内办妥离职手续。

  三、离职移交规定

  a.离职者在离职申请获准后的一周内填报《员工离职交接单》交接清单内容由离职者本人编制,直接上级审核补充后签字确认。

  1.

  工作资料移交:原在职期间所产生或持有的所有文件资料(含电脑资料)、技术资料、项目资料、方案、计划、档案以及遗留工作事宜等;

  2.

  物品移交:公司配置的办公用品,从公司或其他部门借出或领用的物品(劳动工具、公司各种证件等);其他应归还公司的物品;

  3.

  财务移交:包括应收应付帐款清单,往来客户清单,税务发票情况,业务合同情况,公司领借款情况等;

  4.

  其他:除上述内容外的其他应移交事项。

  a.移交期限:离职申请获准后,离职者应在双方约定时间内办妥移交手续。

  b.接交规定:离职者办理移交时由直接上级指定接替人接收;无指定接收人时由直接上级接收,待人选确定后再转交;涉及财务类移交须有相关财务人员参与,并经财务经办人员和财务部负责人签字确认。

  四、员工离职手续由离职者本人亲自办理。

  五、离职者不按规定办理移交或毁损、删除电脑资料、藏匿、偷窃公司资料,按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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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奖惩管理制度处理。

  六、员工离职工资福利结算

  a.离职者各类移交手续办妥后,由人力资源部进行工资、保险清算。

  b.离职者领取工资、享受福利待遇的截止日为双方约定的移交手续结束日。

  c.离职者最后一个月工资按日计算,并于次月公司发薪日

  统一发薪日打入离职员工制定的银行卡中。

  d.社保计算:15日之前离职,当月结清,社保缴费从离职者最后一个月工资扣除;15日之后离职,次月结清,公司代缴部分由个人补偿。

  e.离职者根据劳动合同、协议书及法律法规规定,享受或承担补偿金、违约金。

篇八:员工离职管理制度及注意事项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人事管理制度,保证劳动合同的有效执行,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包括员工自动离开工作岗位,即辞职;也包括公司解除员工劳动合同的情况,即解聘。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正式员工及试用期员工。

  第二章

  辞职管理流程

  第一条

  辞职是指员工主动要求脱离现岗位,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人事调整活动。

  第二条

  正式员工辞职,需提前1个月向其直属领导提出辞职请求;试用期员工辞职,需提前三天向其直属领导提出辞职请求。并填写辞职申请表,送交其直属领导审批。

  第三条

  员工直属领导应与辞职员工积极沟通,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努力挽留,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以减少不必要的浪费。若挽留无效,则由当事人上级审批辞职请求,并送交人力行政部审批。

  第四条

  人力行政部审批后送交总经理签字。

  第五条

  员工辞职请求由总经理签字生效后。

  第六条

  当事人辞职申请通过后,其直属领导应指定工作接收人,预估最后工作日,制定员工离职期预告表。行政人事部以邮件形式发布1离职预告(包括:离职人员工作接收人,离职最后日期)给行政部、财务部主管、商务部主管、离职人员工作接收人。若有协办事宜,请相关部门人员及时回复邮件通知。

  第七条

  离职人员工作交接,交接顺利即可办理离职审批手续,填写工作移交清单:

  1、先由工作接收人签名确认工作交接完毕:

  (1)销售人员工作交接:1)已成交客户、意向客户交接以excel表格形式,必须包含:客户全称,性别,联系电话,联系邮箱,公司全称,公司详细地址,跟进详细情况。2)其他工作事项交接以文档的形式必须详细列明工作内容,注意事项。

  (2)

  非销售人员工作交接:必须详细列明工作内容,注意事项。

  2、财务部签名确认:

  (1)有无欠款与未清财务;

  (2)有无票据报销;

  3、商务部签名确认:

  (1)在外未收回合同;

  (2)如销售人员离职,要将离职人员名下客户转移到工作接收人名下。

  4、技术部确认:公司系统权限删除;

  5、人力行政部签名确认:

  (1)电脑、电话、办公用品(网管确认);

  (2)文件柜及有关钥匙;

  (3)办公桌椅、办公钥匙;

  (4)图书、有关资料;

  (5)员工卡;(2-5前台确认)

  (6)培训费用;

  (7)《员工手册》;

  (8)五险一金停缴;

  (9)工作邮箱、通讯录删除;

  (10)企业Q群除名。(6-10人力专员)

  所有人签名确认,交接完毕。

  第八条

  离职手续办理完毕,人力行政部与离职人员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以及员工离职证明(各一式两份,离职人员签名,人力行政部盖章,一份交由离职人员,一份随员工档案保存。)

  第九条

  人力行政部还需:

  (1)离职面谈;

  (2)五险一金停缴;

  (3)邮箱取消;

  (4)结算薪金;

  (5)档案调出。

  第十条

  注意事项:

  (1)正式员工辞职,需提前1个月向其直属领导提出辞职请求;试用期员工辞职,需提前三天向其直属领导提出辞职请求。经公司批准后按劳动合同有关规定处理;

  (2)

  员工辞职要严格执行劳动合同中的变更、解除、终止等有关条款;

  (3)

  员工不按以上程序办理辞职手续,并给公司带来重大经济损失者,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4)劳动法规定,如果是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即劳动者主动要求辞职,此种情况下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需支付经济补偿。

  第三章

  解聘管理流程

  第一条

  解聘是指公司主动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

  第二条

  劳动合同没有到期而由公司提出解聘的或合同到期但公司没有继续聘任的,由公司人力行政部提前三十天通知当事人,并说明解聘理由,并按劳动合同和公司相关规定办理有关事宜。

  第三条

  员工因以下几条原因:

  (1)患病或非工伤医疗期满后,不能胜任工作的;

  (2)因公司机构调整无合适工作安排的;

  (3)经培训或岗位调整后仍不能适应工作要求的;

  (4)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5)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人力行政部可提出解聘。

  第四条

  员工解聘审批表原则上由当事人直属领导填写,填写完成后4交由公司人力行政部审批。公司解聘员工须依据劳动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执行,用人部门须提供关于该员工不能胜任本岗位的信息。

  第五条

  人力行政部经面谈、调查认为有不当的解聘,可以退回原用人部门再议。公司人力行政部经核查情况属实后,将解聘审批表交由总经理审阅。

  第六条

  总经理签字同意解聘申请后,由人力行政部经理(或人力主管)与当事人进行面谈,并签订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一式两份,解聘员工签名,人力行政部盖章,一份交由员工本人,一份随员工档案存档。)

  第七条

  当事人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发出后,其直属领导应指定工作接收人,预估最后工作日,制定员工解聘期预告表。行政人事部以邮件形式发布解聘预告(包括:解聘人员工作接收人,解聘最后日期)给行政部、财务部主管、商务部主管、解聘人员工作接收人。若有协办事宜,请相关部门人员及时回复邮件通知。

  第八条离职人员工作交接,交接顺利即可办理离职审批手续,填写工作移交清单:

  1、先由工作接收人签名确认工作交接完毕:

  (1)销售人员工作交接:1)已成交客户、意向客户交接以excel表格形式,必须包含:客户全称,性别,联系电话,联系邮箱,公司全称,公司详细地址,跟进详细情况。2)其他工作事项交接以文档的形式必须详细列明工作内容,注意事项。

  (2)

  非销售人员工作交接:必须详细列明工作内容,注意事项。

  2、财务部签名确认:

  (1)有无欠款与未清财务;

  (2)有无票据报销;

  3、商务部签名确认:

  (1)在外未收回合同;

  (2)如销售人员离职,要将离职人员名下客户转移到工作接收人名下。

  4、技术部确认:公司系统权限删除;

  5、人力行政部签名确认:

  (1)电脑、电话、办公用品(网管确认);

  (2)文件柜及有关钥匙;

  (3)办公桌椅、办公钥匙;

  (4)图书、有关资料;

  (5)员工卡;(2-5前台确认)

  (6)培训费用;

  (7)《员工手册》;

  (8)五险一金停缴;

  (9)工作邮箱、通讯录删除;

  (10)企业Q群除名。(6-10人力专员)

  所有人签名确认,交接完毕。

  第九条

  离职手续办理完毕,人力行政部与解聘人员签订员工离职证明(一式两份,解聘人员签名,人力行政部盖章,一份交由员工本人,6一份随员工档案保存。)

  第十条

  人力行政部还需:

  (1)五险一金停缴;

  (2)邮箱取消;

  (3)结算薪金;

  (4)档案调出。

  第十一条

  员工解聘原则上以保密方式处理,视情节严重程度而定。

  第十二条

  注意事项:

  (1)

  补偿金。解聘无过失正式员工,员工享受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2)

  交接。被解聘员工应以工作为重,及时做好工作交接,并在指定日期内到人力行政部办理相关手续,如不按以上程序办理离职手续,并给公司带来重大经济损失者,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附:离职管理流程图

  第二章

  辞职流程

  员工部门人力行政部职能部门总经理辞职不予受理,员工回岗N提出辞职(正式员工提前一个月,试用期员工提前三天)领导与员工沟通Y人力行政审批离职申请部门经理级以上总经理签字生效无待办事宜签字确认指定工作接收人,预估最后离职日离职交接,填写工作交接清单人力行政发送邮件通知财务主管,商务主管,工作接收人财务

  商务有协办事宜销售人员(客户交接、其他工作交接),非销售详细列明交接内容桌椅、电话、电脑、钥匙是否完好,文具、文件回收财务:款项、报销确认;商务:合同确认、(销售)客户关系转移;技术部:系统删除人力行政与离职人员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以及离职证明(各一式两份)人力行政与离职员工面谈;五险一金停缴;邮箱取消;结算薪金;档案调出

  第三章

  解聘管理流程

  员工部门人力行政部职能部门总经理退回原部门再议N合同到期、或其他原因解聘填写解聘审批表人力行政调查、审批解聘原因Y部门经理级以上总经理签字生效指定工作接收人,预估最后离职日人力行政总监(或主管)与解聘员工面谈,并签订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人力行政发送邮件通知财务主管,商务主管,接收人无待办事宜签字确认财务

  商务离职交接,填写工作交接清单,相关部门领导签字确认有协办事宜人力行政与解聘人员签离职证明(一式两份)人力行政:五险一金停缴;邮箱取消;档案调出;结算薪金;解聘无过失正式员工,享受补偿金。

篇九:员工离职管理制度及注意事项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

  不附交接清单

  移交人

  日期

  接交人

  日期

  监交人

  日期

  以下填写事物移交手续

  □借用资料

  □文件资料

  □办公室钥匙

  □办公用品

  本部门

  部门负责人签字:

  交

  接

  人:

  日

  期:

  日

  期:

  人力资源部

  □解除劳动关系

  □保险手续

  □员工手册

  □档案调出

  经理签字:

  日期:

  □胸卡

  □工作

  □劳保用品

  □通讯设备

  行政部

  □宿舍退房及用品验收

  经理签字:

  日

  期:

  □欠款清理

  □财务清算

  □工资发放

  财务部

  经理:

  日

  期:

  人事副总

  签字:

  日

  期:

  我确认上述手续已全部完成,从此解除我与某某公司的劳动服务关系

  离职员工

  签字:

  日

  期:

  注:本单一式两份,离职员工与人力资源部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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