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委员会成员补选工作方案6篇

时间:2023-07-15 11:09:01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村民委员会成员补选工作方案

  

  村民委员会成员补选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村民委员会成员补选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一、**县**镇**村第七届村民委员会职数5人(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1人,委员3人)。

  由于各种因素,现村委会主任缺额1人,需进行补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村实际,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本次补选主任1名。

  三、本次补选采用无候选人的直接选举方式(海选)。

  四、关于选举日(选民公布20天后方可进行选举)。

  初定201*年*月*日进行选举,各票箱统一在*月*日早上7时30分启用,*月*日12时结束投票。(以选举日前5天的通告为准)。

  五、关于“三票”人员和其他选举工作人员。

  总监票人:

  监票人:

  唱票人、计票和其他工作人员:村民小组长、镇派驻工作人员

  六、关于选民资格的确定。

  除法律法规已有规定外,结合本村实际,以下人员有参选资格,可在本村进行登记,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现任**村党支部书记:

  七、选民登记。

  村民委员会成员补选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1、由党支部委员和村委干部、以及村民小组长以村民小组为单位进行选民登记。(登记时间为2018年11月2日至11月5日,满18周岁的选民,即2000年11月28日前出生有选举资格的公民),登记选民以**村户籍人口进行登记。

  2、本次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从2018年11月6日起开始在村委员公开栏和村民小组公布。

  八、关于票箱的设立。

  本次选举,设中心投票箱1个和4个流动票箱。

  九、关于委托投票。

  需要委托投票的参选村民,在参选村民名单公布后六日内由本人或其近亲属提供相关证件和书面委托书前往村委会办理。每一人委托投票不得超过三张。这项工作由**等同志负责。

  十、关于选举的投票办法,此次选举采用一次投票的办法。

  十一、选举工作人员的误工补助每人***天。

篇二:村民委员会成员补选工作方案

  

  村委员会补选村主任选举办法

  第一条

  为确保**村民委员会补选主任工作正常进行,圆满成功,为保证村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规定,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投票办法。

  第二条

  选举**村第九次村民委员会由本村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

  第三条

  本次补选村民委员会主任一名。

  第四条

  主任实行差额选举,主任差额一名。

  第五条

  投票采取一次性投票方式。选民将选票一次性投入票箱。

  第六条

  选举前,村民选举委员会对候选人简历作为公开介绍。

  第七条

  参加投票的必须是本村有选举权的村民,到会参加投票的选民必须超过本村选民总数的一半以上,选举大会才有效。

  第八条

  监票、计票等选举工作人员,有村民选举委员会按有关规定推荐提名,选举大会通过。村民对推荐提名人有异议,村民选举委员会必须尊重选民意见,及时调整。

  第九条

  选举时,选民对候选人可投赞成票,也可投反对票,可以另选他人,也可以弃权。投赞成票的在选票对应

  职位的符号栏内划“〇”,不赞成的划“x”。

  填写选票必须用钢笔或碳素笔。选民自己不能自己填写的可请工作人员代笔填写,代写人必须尊重选民意愿。

  第十条

  选举大会会场设在村委会前面,设三个分会场,每一位选民接受委托不得超过3人,即最多只能投4张票(含本人1票)。

  第十一条

  选民必须按要求划票,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选票有效,多于应选人数的选票无效。部分可以辨认的有效,模糊部分无效。

  第十二条

  公开计票,当场填写选举结果报告单,发布选举公告,公布选举结果。

  第十三条

  候选人所得票数超过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始得当选。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果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

  当选人数少于应选人数时,不足的名额应当另行选举。另行选举应当实行差额选举,候选人应当从第一次选举未当选的人员中按得票多少产生。另行选举仍坚持参选选民过半数的原则,以得票多的当选,但得票数须超过参加投票选民的三分之一。

  另行选举可以当日进行,也可以在第一次选举日后3日内进行。另行选举后,当选人数仍少于应选人数的,不足的名额可以暂缺。若主任暂缺,由得票多的村民选举委员会临

  时主持村民委员会工作。

  第十四条

  本投票办法的未尽事宜,由村民委员会依法决定和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经村民代表会议决定,选举大会通过后生效执行。

篇三:村民委员会成员补选工作方案

  

  换届选举实施方案

  篇一: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2875字)

  根据省、市、区委、乡政府关于做好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有关规定和通知精神,我村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定于20XX年11月2日至12月10日前进行,为保证我村村民委员会换届工作提前按程序圆满完成,结合实际特制定如下具体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山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为依据,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进霍家事业转型

  跨越发展为目标,以坚持党的领导为根本,以民主公开、依法选举、选优配强、和谐换届为要求,确保霍家沟村村民委员会换届工作顺利圆满完成,为推进我村“三二二三”工程建设和霍家事业转型跨越发展提供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换届选举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原则。确保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在党的领导下顺利进行;

  2、坚持依法办事原则。严格执行法定的选举程序和条件,做到程序不减,步骤不少,照章办事,坚决杜绝选举中的违规违法现

  象,保证选举工作的法律效力;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选举原则。实事求是,反对弄虚作假,实行阳光操作,民主公开,确保公正;

  4、坚持精干高效原则。实行“两委成员交叉任职,支部书记、村委主任实行“一肩挑”,两委职数按7人配备。

  5、坚持广泛宣传和正确引导的原则。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全民参与,积极稳妥。

  三、方法步骤

  第九届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从20XX年11月2日至20XX年12月1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20XX年11月2日至11月5日)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学习宣传贯彻省、市、区乡动员会精神,深入学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选举办法》,增强责任感、紧迫感、领会精神实质,做好换届选举工作。

  2、导向明确,引导有力,采取标语、版面、广播等方式,宣传村委换届选举的有关法律法规,使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熟悉村委会选举的原则、方法、步骤,选委会成立推选程序,村委会候选人资格和条件、提名方式,确定正式候选人的办法及具体投票程序。严格选举纪律,形成声势,导向明确,引导有力。

  3、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村委会选举委员会。成立以党总支书记为主任的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委员会,及时召开由两委成员、全村党员、村民代表参加的村委换届动员会,全面安排部署换届选举工作。

  4、认真制定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本村实际,认真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并报乡政府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经乡换届领导组办公室审核后组织实施。

  5、做好选举工作的各项工作,在认真学习有关文件、规定和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严格按照程序、办法、要求认真操作,做到应知应会,熟练掌握、精心操作。

  (二)、选举阶段(20XX年11月2日至11月28日)

  这一段主要工作是:

  1、推选成立村民选举委员会。制定本村选举办法。(20XX年11月2日至11月5日)

  按照法律法规推选村委选举委员会,选举会产生后。认真制定本村实施方案,及时报乡换届选举领导组审批后实施。

  2、认真做好选民登记工作。

  按照《村委会组织法》、《选举办法》规定的选民资格条件,认真开展选民登记工作,做到不错登、不漏登、不重登,保证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民登记在11月5日前张榜公布。村民对选民名单有异议的,选民名单公布5日内向村选委会提出,村选委会在3日内做出决定,并将结果告之村民。选民年龄按本村选举日为截止时间11月28日。

  3、认真确定候选人资格和条件。

  按照《村委会组织法》、《选举办法》要求,村选委会根据村民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的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公益,并且具有一定的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年轻化,能够带动广大群众致富、协调能力强等要求,拟定村委会成员候选人或者竞选人条件、资格,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张榜公布,严把村委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入口关”。

  4、投票准备工作。

  ①按规定确定和公布选举日。②确定投票选举会场。③按《山西省选举委员会选举实用手册》规范的样式制作选票,并加盖选委会印章。选票采用村委会主任单设一张,副主任和委员票另设一张的形式,均实行差额选举。④村委会成员中有一名妇女成员。⑤对划票说明尽量符合本村实际,以易于选民理解操作,避免和降低废票率。⑥流动票箱仅限于老、弱、病、残等不能到场的投票选民。⑦精心布置会场,做到庄严,悬挂会标,粘贴标语,准备好剪刀、浆糊等工具。⑧准备秘密划票箱和投票箱。

  5、召开大会投票选举。(20XX年11月28日)

  大会选举严格程序,保障选民意愿,严格规范委托投票和委托填票的条件,一个选民受委托投票不得超过3人。使用流动票箱的对象和人数应由选委会确定公布。计票结束后,当场宣布结果。

  6、另行选举。

  村委会主任缺额或者村委会成员不足3人的应当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但所得票不得少于参选村民的三分之一,再次投票结果仍然缺额或者村委会成员仍然不足3人的可以暂缺。

  7、及时上报。

  8、资料归档,选举结束后,认真做好各种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选举结果产生后及时上报乡政府换届选举领导组。

  (三)总结阶段(20XX年11月29日至12月10日)

  1、移交工作。

  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在新一届村委会产生10日内完成移交工作。按照有关要求做好新老村委会班子交接工作。

  2、建立村级配套组织。

  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后,新的村民委员会班子要做好以下工作:①划分村民小组,由村民小组推选小组长。②推选村民代表。村民小组按10户至15户产生1名村民代表的数额推选村民代表。村民委员会张榜公布村民代表的数额和村民代表组成人员名单,报乡政府备案。③选举产生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村民理财小组。

  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经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代表中推选产生;村民理财小组由村民代表会议从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中推选产生。④设立村民委员会的下设组织。人民调解、治安保卫、文教卫生、计划生育等组织。

  3、完善制度。

  修订、健全和完善以村民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村务公开、民主评议村“两委”干部、民主理财小组、民主监督小组、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等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制度。同时,建立健全村民委员会下设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文教卫生、计划生育等委员会的各项制度,制定村民委员会任期目标、工作职责和其他各项制度。

  四、组织保障

  1、加强领导,确保换届选举工作有序进行。总支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换届选举工作责任制。村党组织书记为具体负责人,亲自组织协调指导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确保换届顺利进行。

  2、严肃纪律,确保换届选举法定程序步骤严格执地不变,完善防范监督措施,严查违法违规行为,保障选举工作的正常秩序。

  3、充分发挥党总支的领导核心作用。选举前做好宣传动员工作,选举中要把握正确的方向,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广大村民正确行使权利,自觉抵制各种违法行为;保障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依法开展工作。

  五、换届选举工作的有关要求

  村委会换届要和当前的经济工作、年度目标责任制、村级年度工作考核、明年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综治稳定、安全生产、生态文明、街巷硬化等重点工作紧密结合,做到两促进两不误。

  篇二:园林路北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4004字)

  根据大桥委【20XX】86号的文件精神,社区居民委员会将于20XX年10月至20XX年1月依法进行换届选举。为顺利完成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各项工作任务,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坚持运用法治方式,进一步提高居民委员会的整体素质;进一步优化居民委员会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进一步扩大民主,发挥和完善群众自治机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主要任务

  (一)换届选举范围

  凡在20XX年通过第八届换届选举工作产生的居民委员会以及因故在第八届中期补选的社区居民委员会统一进行换届选举。

  (二)优化队伍结构

  1、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以“三有三带”为标准,严把人选的“政治关”,选拔致富能手、大学生、优秀务工经商人员、返乡高校毕业生、复退军人、专业社工人才进入居民委员会班子。鼓励共青团、妇女组织负责人通过法定程序进入居民委员会班子,鼓励高校毕业生、复退军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党员干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参与社区居委会选举。多民族居住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中应当有人数较少民族的成员。

  2、优化班子文化结构。进一步提高居民委员会班子成员的文化程度,新任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新一届居民委员会成员文化程度原则上要比上一届有明显提高。

  3、优化班子年龄结构。加大年轻干部选拔力度,居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至少有1名35周岁以下的年轻干部,年轻干部进入居民委员会班子的比例要比上届有所提高。一般情况下,年龄超过50周岁且只有高中文化程度的,不再担任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职务。对特别优秀、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度高、身体状况良好的可适当

  放宽年龄和文化条件。提倡把年轻党员、女党员特别是共青团和妇女组织主要负责人提名为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

  4、优化班子专业知识结构。优先选拔国家考试取得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证书的社工人才充实到社区居民委员会班子中。

  (三)严格把握候选人条件

  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应当具备以下任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坚定的政治信念;

  (2)有文化、懂经营、善管理,勇于开拓创新,有较强的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能力;

  (3)工作认真负责,密切联系群众,有较强的协调能力和管理服务能力;

  (4)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办事公道,作风民主,热心为群众服务,有较高的群众威信;

  (5)年富力强,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同一居民委员会班子成员候选人之间不得有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推荐提名为社区居民委员会候

  选人:(1)工作能力差,完不成工作任务的;

  (2)工作态度恶劣,在居民中造成极坏影响的;

  (3)无故不上班、不请假,1年内累计达1个月的;

  (4)经常挑起事端,影响社区居委会内部团结的;

  (5)在社区考试中得分60分以下和群众满意率低于60%的。

  (四)严格控制职数。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由5-9人组成。

  (五)明确选举形式和选举时间。园林路北社区要完成社区居民直接选举,选举时间从20XX年10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

  三、严格按照方法步骤开展工作

  20XX年10月至12月底,全面完成居民委员会及其他群团组织的换届和工作交接。换届选举工作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20XX年10月15日-20XX年10月31日)

  1、成立组织机构。社区成立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对换届选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事先做好研究,特别是对居委会委员职数、候选人的标准、条件以及选举办法、选举程序等事项要事先研究,充分掌握。同时,全面开展调查研究,掌握社情选情以及社区干部和群众的思想动态,增强工作的预见性。结合本社区实际,制定换届选举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流程。并与20XX年10月22日前报镇党委审定后实施。

  2、加强宣传教育。社区要通过举办宣传栏、书写黑板报、刷写标语、印发宣传手册、编排文艺节目等形式,广泛宣传居民换届选举的重要意义、政策程序。居民委员会成员的标准条件和纪律要求等,营造良好的换届选举舆论氛围。同时,要认真组织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换届选举相关文件,广泛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教育,教育引导广大群众珍惜法律赋予的权利,增强民主法治意识,引导党员群众自觉抵制家族、宗族、宗教和黑恶势力对换届选举工作的干扰和操纵,旗帜鲜明地反对拉票贿选等各种破坏选举的行为,真正把党委政府放心、群众信任、真心为群众服务的优秀人才选进居民委员会班子。

  (二)选举阶段(20XX年11月1日-20XX年12月20日)

  1、依法推选居民选举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由5-9人组成;选举委员会设主任1名,由居民会议、居民代表会议或居民小组推选产生。要引导群众把政治素质好、威望较高的人员推选为选举委员会成员,提倡通过法定程序将居民党组织书记推选为选举委员会主任。选举委员会成员被提名为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应当退出选举委员会。选举委员会成员名单应当在本辖区及时公布,并报镇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对不依法履行职责的选举委员会成员,应当依法予以免职。

  2、制定工作方案。居民选举委员会按照镇上的实施方案,根据各个阶段的时间节点和任务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在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全面掌握居民委员会成员现状,社区干部和群众的思想动态和存在的问题,增强选举方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集思广益,针对选举流程中可能存在的矛盾和不稳定因素制定预防风险工作预案,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理顺群

  众情绪,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3、做好选民登记。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做好选民登记,确保不错登、不重登、不漏登。参与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的选民,原则上从本镇户籍登记人员中产生,对户籍不在本镇,但在本辖区居住一年以上的公民,本人申请在居住地社区参加选举的,经居民会议讨论同意,选举委员会确定,应当予以登记;对户籍在本镇,但不在本辖区居住的居民,本人申请在户籍所在地社区参加选举的,经选委会确认,应当予以登记。同一选民只能在一个居委会登记,不能重复登记。选民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20日前张榜公布。居民对登记参加选举的居民名单如有异议,应当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居民选举委员会申诉,居民选举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3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公布处理结果。

  4、依法确定候选人。提名社区居民委员会候选人应当召开居民代表会议或者居民小组会议,由登记参加选举的居民、居民小组或者户代表提名。主任、副主任候选人分别比应选名额多1名,委员候选人比应选名额多1-3名。根据提名候选人得票确定正式

  候选人。居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前5日张榜公布选举时间、地点和居民委员会正式候选人名单。

  5、组织居民委员会选举。居民委员会选举。直选的社区由选举委员会召开选举大会集中投票,选民投票过半数,选举有效。正式候选人获得参投选票过半数,选举人当选有效。选举过程包括报告换届选举工作筹备情况、介绍选举办法、组织写票、公开唱票计票、公开选举结果等程序。选举大会投票点设立秘密写票处和代写处,代写人不得违背委托人的意愿,确保居民在无干扰的情况下自主表达选举意愿。

  特别要严格控制委托投票,选民因外出不能参加投票选举而委托他人代为投票的,受委托人应当是除正式候选人以外的居民。居民委员会正式候选人及其亲属不得担任验证员、监票员、发(唱)票员、计票员、代书员。居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前对委托投票情况进行公告,未经公告的委托无效。

  6、依法推选居民代表、居民小组长、居务监督委员会。居民代表由居民会议、居民代表会议或者居民小组推选产生。居民代表由居民按30户-50户推选1人标准推选产生。居民代表具体名额由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讨论确定。居民小组长由居民会议或居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居民小组长和居民代表的任期与居民委员会的任期相同,可以连选连任。

  (三)选举后续阶段(20XX年12月21日-20XX年12月31日)

  1、做好工作交接。新一届居民委员会依法产生后,上一届居民委员会要在10日内完成工作交接。工作交接须在镇党委、镇政府的指导和监督下,由居民选举委员会主持,移交内容应当包括居民委员会公章、办公设施、财务账目、固定资产、档案资料以及其他应当移交的事项。对无故拖延移交的,由镇党委,镇政府责成限期移交;对拒不移交的,由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采取组织、纪律、行政手段予以解决,也可由新一届居民委员会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作出裁决。因拒不移交造成的损失的,要

  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2、加强居民配套组织建设。居民委员会成员选举结束后,居民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设立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等下属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成员可以兼任下属委员会主任。人口较少的居民委员会可以下设委员会,由居民委员会成员分工负责相关工作。

  3、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新一届居民委员会健全完善包括居民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居民会议制度、居民代表会议制度、居民“两委”议事规则以及“三议一表决”、财务管理、居务公开等制度,修订完善居民自治章程和居规民约,以保证居民委员会依法开展民主自治等工作。

  (四)验收总结阶段(20XX年1月1日-20XX年1月10日)

  换届选举结束后,镇党委、镇政府将组织检查验收。社区要先一步按一下六个方面进行全面自查:一查是否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开展换届选举工作;二查是否有违法违规和违纪行为;三查是否发挥了社区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四查是否建立了治保调解、居务监督委员会等配套组织;五查是否建立和完善了社区各项规章制度;六查是否按要求全面完成工作交接等。

  社区要对本次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将选举工作总结、有关选举情况统计表和居民委员会成员基本情况等材料的电子档案、纸质档案,于20XX年1月1日前报镇民政科和社区科。

  篇三:市财政局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2425字)

  市财政局党组织于20XX年10月换届至今任期届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市委有关文件

  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明确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

  开展党组织换届选举,要坚持以党的十七大和各级党代会精神为指导,以完善选举方式、扩大党内民主为重点,进一步规范推行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公推直选”和“无候选人直选”,切实保障和落实党员干部的民主权利,努力把那些思想素质好、群众基础好、工作能力强的党员干部选进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不断优化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结构,提高基层党组织管党水平,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积极作用,为促进本单位本部门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把握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的工作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开展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必须在市委的统一领导和局党委的具体领导下有组织地进行,注重发挥党的政治优势、思想优势和组织优势,在关键环节上充分体现党的领导。

  2、坚持按章办事。开展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的各项法纪规章,按照《宜都市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民主选举暂行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规范选举方式,规范选举程序,确保选举的各项工作有序操作、按章进行。

  3、坚持发扬民主。开展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必须切实尊重党员干部的主体地位,充分落实党员干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积极引导党员干部正确行使民主权利,真正选出组织满意和党员干部满意的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

  4、坚持选人标准。开展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必须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体现德才兼备、群众公认的基本要求,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从有利于事业发展的大局出发行使选举权。

  三、规范领导班子选举方式

  局党委及其管理的下属副科级以上(含副科级,下同)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实行“公推直选”,选举结束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其机关党组织及其管理的副科级以下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含副科级以上单位联合组建的党组织)实行“无候选人直选”,领导班子成员选举结果由局党委审批。

  四、明确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任职资格条件

  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须具备以下基本任职资格条件:

  1、坚持共产主义理想信念,自觉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思想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具有较强的大局意识、奉献精神和实际工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

  3、中共正式党员,身体健康,在干部职工中无不良反映;

  4、党组织关系在所在部门或所属单位。

  享受副科级待遇和副科级实职及以上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除应具备以上基本任职资格条件以外,还必须符合市委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相关政策规定。原任领导班子成员因年龄问题不能任满一届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继续参选新一届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凡新进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原则上应任满一届。

  五、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组织准备、宣传动员(20XX年3月7日至3月14日)

  1、制定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实施方案,并向市委组织部呈报《关于对党组织进行换届选举的请示》,提出选举方式、领导班子职数职位设置、任职资格条件和方法步骤。

  2、对单位党员进行普查登记,同时公布换届选举实施方案、本单位领导班子职位职数设置和任职资格条件、具有选举权的党员名单。

  3、党组织召开动员会议,对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第二阶段:分层选举、有序实施(20XX年3月15日至4月14日)

  1、党组织换届选举按党组织层级采取自上而下、交叉进行的方式逐一展开。

  2、实行“公推直选”的党组织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党员干部推荐—组织考察确定候选人—大会直选等程序依次组织进

  行。各职位推荐人选得票数实行高票低计,候选人原则上按党员、非党职工推荐综合得票数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确定,并向上级党委呈报《关于党组织领导班子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副科级以上领导班子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由市委组织部考察;大会直选时组织候选人发表竞职演说,并按职位由高到低实行分轮选举,选举结束后向上级党委呈报《关于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选举结果的报告》。

  3、实行“无候选人直选”的党组织直接组织大会选举,选举前应充分做好准备,可增加个人报名、竞职演说等环节,让党员从符合相关任职资格条件和有意愿为党员职工服务的群体对象中挑选。大会选举时,组织党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一次“海选”党组织所有班子成员。若某职位未选足名额,可进行第二轮选举;第二轮选举时,按“高票低计”的原则,对该职位及以上未当选人员的第一轮选举得票数进行累加,按累加得票数从高到低顺序和差额1人的要求确定候选人。选举结束后,向上级党委呈报《关于党组织换届选举情况的报告》。

  第三阶段:工作总结、规范建档(20XX年4月15日至4月24日)

  1、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基层党组织要及时组织做好换届选举总结工作,并向上级党委呈报《关于党组织换届选举情况的报告》。

  2、基层党组织对换届选举各项资料按类别分类建档,装订成册,以便备查。

  六、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在局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各党支部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履行管党职责,抓好所属党组织的换届选举工作。

  2、认真做好党员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换届选举工作的全过程,明确专人主抓。现任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要服从大局,主动报名竞选,在竞争中体现能力。对因年龄或身体等原因需要退出党组织领导班子的,要及时做好思想沟通工作。对其他无职党员,要通过政策公开、方案公开、程序公开等办法,消除党员疑惑,鼓励和支持无职党员追求个人进步,实践自身价值。

  3、认真做好宣传总结工作。及时发现基层党组织在换届选举工作中所采取的行之有效的新做法,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党组织所创造的新经验。要加强对外宣传,跟踪报道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动态,不断扩大换届选举工作的影响力。

  篇四:司法局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1379字)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现决定对我局党支部进行调整设置并开展换届选举,为保证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为依据,按照党管干部、依法选举和群众公认的原则,选出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作风正派,密切联系群众,真抓实干的党支部领导班子,激发全体党员参与民主政治建设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为实现我局各项工作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候选人条件

  1、党支部书记的条件:本单位有被选举权的中共正式党员,党龄3年以上,年龄原则上在52周岁以下,能带头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改革发展和开拓创新意,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思路清晰,驾驭全局工作能力强。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中层以上干部,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等次,身体健康。

  2、党支部委员的条件:本单位有被选举权的中共正式党员,年龄原则上在50周岁以下,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政治思想坚定,大局意识强,综合协调能力比较强。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等次,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布不能作为上述候选人: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部门立案侦查的;

  2、违反信访条例,带头或参与集体上访的;

  3、受党纪、政绩处分,仍在处分期限内的;

  4、曾有过被撤销党内职务或被开除公职处分的;

  5、患有严重疾病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

  6、其他原因不适合任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或委员的;

  7、其他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

  三、换届选举工作的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党支部换届工作从9月3日开始至9月26日结束。分为筹备、换届选举和总结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筹备阶段(9月3日-9月10日)

  1、成立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成立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指导我局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研究和解决换届选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根据我局实际情况,制定党支部换届选举方案,召开动员会议,广泛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换届选举有关的法律法规,使广大党员干部孰知换届选举的目的和意义,方法和操作规程。

  第二阶段:换届选举阶段(9月11日-9月22日)

  1、个人自荐。向党员群众公布党支部领导成员职数、任职资格、条件和推荐方式等有关事项。符合条件的党员可根据自己意愿,在召开党员和群众推荐大会前,将自荐表上交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党员参加党支部成员竞选的依据。

  2、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召开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民主推荐大会,公开符合党龄要求、具有被选举权的党员名单,并通报自荐

  人的基本情况,采用无记名投票进行初步人选推荐。按照要求,我局党支部书记候选人人选1名,党支部委员候选人人选2名。

  3、组织考察。党委考察组对我局支部书记和委员候选人考察人选进行考察,对党委考察后的批复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4、党内直选。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听取和审议上届委员会工作报告,宣读上级党委关于候选人的批复,通过选举办法,候选人发表竞职演讲,全体党员直接投票选举产生新一届委员会委员、书记。

  第三阶段:审批总结阶段(9月23日-9月26日)

  将选举结果报党委审批,对本次换届选举和公推直选工作中的好经验、做法和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党委和组织部。

篇四:村民委员会成员补选工作方案

  

  XXX村第十一届

  村民委员会补选主任公告

  补选字第

  2号

  因李建河同志辞去村委会主任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黑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四十四条相关规定,我村需对村委会主任职务进行补选。拟采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补选,村委会决定于2019年4月10日在XXX村委会(地点)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补选村委会主任。

  特此公告

  中共XXX县XXX镇XXX村支部委员会(公章)

  2019年4月2日

  XXX村第十一届

  村民委员会主任补选提名候选人公告

  公示

  补选字第

  4号

  我村第十一届村民委员会补选村主任提名确定候选人,采取以村民代表方法进行补选村主任一职。提名候选人时间定为2019年4月3日上午8:30至11点,过时不再接受提名。提名候选人地点在XXX村委会。

  我村第十一届村民委员会补选村主任提名候选人员如下:

  姓名,性别,学历,是否党员,身份证号,电话。

  2019年4月3日对以上我村第十一届村民委员会补选村主任提名候选人进行公示,上报政府进行政审。

  中共XXX县XXX镇XXX村支部委员会(公章)

  2019年4月2日

  XXX村第十一届

  村民委员会补选主任预选公告

  补选字第

  5号

  经村委会会议通过,对我村补选第十一届村委会主任一职进行预选,预选日期定于2019年4月3日早8点30分开始,望广大村民代表准时报票选举,参加预选人员名单如下(按姓氏笔画为序):

  特此公告

  中共XXX县XXX镇XXX村支部委员会(公章)

  2019年4月2日

  XXX村第十一届

  村民委员会补选村主任正式候选人名单

  公告

  补选字第

  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黑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规定,经本村选民提名,现将本届村民委员会补选村主任正式候选人名单公告如下:

  主任正式候选人:

  监票人:

  中共XXX县XXX镇XXX村支部委员会(公章)

  2019年4月2日

  XXX村第十一届

  村民委员会补选村主任选举结果公告

  补选字第

  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黑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规定,要本村村民代表参加补选的投票选举,下列同志当选为本村第十一届村民委员会主任:

  主

  任:

  总监票员:(签字)

  监

  票

  员:(签字)

  计

  票

  员:(签字)

  唱

  票

  员:(签字)

  特此公告

  中共XXX县XXX镇XXX村支部委员会(公章)

  2019年4月2日

  XXX村第十一届

  村民委员会主任补选提名候选人公告

  补选字第

  3号

  经研究决定,我村第十一届村民委员会补选村主任提名确定候选人,采取以村民代表方法进行补选村主任一职。提名候选人时间定为2019年4月3日上午8点30分至11点,过进不再接受提名,提名候选人地点在XXX村委会,请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互相转告,踊跃参加。

  中共XXX县XXX镇XXX村支部委员会(公章)

  2019年4月2日

  XXX镇XXX村

  补选第十一届村民委员会主任

  预选结果报告单

  XXX镇XXX村,共有村民代表35名,于2019年4月3日8点30分至11点召开选举大会,进行投票选举。参加投票选举的村民代表27名,共发出主任选票27张,收回选票27张(含弃权票0张)。本次预选应选主任候选人2名。

  候选人得票情况如下:(依得票多少为序)

  主任候选人姓名

  选举结果如下:

  总监票员:(签字)

  监

  票

  员:(签字)

  唱

  票

  员:(签字)

  得票数

  计

  票

  员:(签字)

  中共XXX县XXX镇XXX村支部委员会(公章)

  2019年4月3日

  XXX镇XXX村

  补选第十一届村民委员会主任

  选举结果报告单

  XXX镇XXX村,共有村民代表35名,于2019年4月3日8点30分至11点召开选举大会,进行投票选举。参加投票选举的村民代表28名,共发出主任选票28张,收回选票28张(含弃权票0张、废票0张)。本次选举应选主任1名。

  候选人得票情况如下:(依得票多少为序)

  主任候选人姓名

  选举结果如下:

  主

  任:

  票数

  总监票员:(签字)

  监

  票

  员:(签字)

  计

  票

  员:(签字)

  得票数

  唱

  票

  员:(签字)

  中共XXX县XXX镇XXX村支部委员会(公章)

  填报时间:2019年4月3日

篇五:村民委员会成员补选工作方案

  

  精编范文

  镇部分村补选村委会成员工作实施方案

  温馨提示:本文是笔者精心整理编制而成,有很强的的实用性和参考性,下载完成后可以直接编辑,并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修改套用。

  镇部分村补选村委会成员工作实施方案

  本文简介:

  镇部分村补选村委会成员工作实施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XX自治区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XX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补选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党的领导、发扬民主、依法办事相统一,按照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配齐村干部队伍,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

  镇部分村补选村委会成员工作实施方案

  本文内容:

  镇部分村补选村委会成员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XX自治区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XX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补选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党的领导、发扬民主、依法办事相统一,按照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配齐村干部队伍,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现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隆昌镇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基本原则

  精编范文

  (一)坚持党的领导。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选举工作全过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始终坚持村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不动摇,压实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强化党组织领导把关作用,牢牢掌握工作主导权,确保选举工作的正确方向。

  (二)突出政治标准。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选拔政治素质过硬、发展本领过硬、协调能力过硬、服务水平过硬、作风品行过硬的“五个过硬”

  人员进入村委会班子,选优配强村级组织带头人,进一步优化班子结构、提高成员素质、提升整体功能。

  (三)充分发扬民主。让各方面意愿和主张得到充分表达,更好集中民智、体现民意、反映民情。

  (四)严格依法办事。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坚持公平公正不动摇、履行程序不走样、遵循步骤不减少、执行法规不变通,严明选举纪律,严惩违纪违法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举环境。

  三、总体要求

  选举村、选举村工作队要高度重视此次补选选举工作,做到统一安排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督查指导,确保选举工作各项任务有序衔接、顺利圆满完成,争取选举一次性成功。

  (一)严格候选人资格条件。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要优先推选符合下列五方面条件的人员进入村委会班子:(1)政治素质过硬,严格执行选精编范文

  举纪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2)发展本领过硬,有见识、有头脑、有闯劲,能够适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需要,带领群众共创美好生活;(3)协调能力过硬,作风民主,善于做群众工作和处理复杂矛盾;(4)服务水平过硬,有较强的宗旨意识和奉献精神,对群众有感情,热心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5)作风品行过硬,为人正派、办事公道,严于律己、遵纪守法,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品行端正、自

  身形象好。

  对有下列十_届换届选举委员会,各村制定选举方案时根据本村实际自行选择,不另行选举主持选举的机构。

  2.制定本村选举方案。全镇统一制定村民委员会成员补选工作实施方案,并指导帮助需补选的村制定《村民委员会成员补选工作方案》,做到时间到天,任务到人。在6月1日前,将选举工作方案由两委班子+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报镇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机构备案。并张贴公示,听取群众意见。

  3.选民登记。选民登记以本届登记的选民为准,扣除死亡人员,选民人数不在新增,张贴告示公布。

  4.确定补选方式和投票形式。

  补选方式:所缺村委会成员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选举采取无候选人的选举方式,参选村民得票票数最多且过半数即可当选,如果一次性选举不能产生当选人,按照得票票数高低确定候选人,针对确定的候选人采取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两委班子+全体党员”的方式进行正式选举,获精编范文

  得赞成票多且过半数即可当选。采取哪种方式由本村自行确定,写在选举方案中,代表会议和两委班子会通过。

  村民选举委员会要及时公布选举日、投票方式、投票形式、投票时间和投票地点。

  选举地点设在村部,只设一个中心投票站。不设流动票箱,不设投票分点,不设委托票。

  5.确认选举结果。以得票多且过半数的当选。

  村民委员会没有妇女的,选举时必须选举妇女,否则无效。

  6.做好工作交接。新当选的村委会成员工作交接由村两委班子负责,驻村工作队进行监督,交接工作应当在选举后5日内完成。

  7.做好工作总结。选举工作结束后,各村要写好选举工作总结,镇政府备案一份,上报民政局一份。

  五、保障措施

  (一)压实领导责任。镇党委切实加强对涉及补选的村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包片领导负责组织实施,与各村签订责任状。镇民政办要做好部分村补选的指导工作。镇*要加强监督执纪,严明换届纪律。镇人大要依法加强对选举工作的监督。派出所要结合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防黑恶势力插手村选举工作,依法严厉打击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选举工作的违法犯罪活动。司法所、综治办等部门要依法及时处理选举中的有关问题。财政所要落实相关工作经费。农经站、团委、妇联等其他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

  精编范文

  (二)严明选举纪律。严肃选举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廉洁纪律。镇党委组织候选人和有意向参选人员开展谈心谈话、签定承诺书,加强警示,严明纪律,开通监督电话,设立监督信箱等,选派专人负责受理群众反映的事项。依法严厉打击家族、宗族、黑恶势力通过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干扰、妨害、破坏选举行为。坚持分级负责、有案必查、违纪必惩,对以不正当竞争手段参选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选资格;对已当选的,依法宣布当选无效;对情节严重的,作出组织处理;对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强化督查指导。坚持指导在先、一抓到底,确保每个步骤、每个环节都严格依法依规操作。镇党委挑选政治素质高、经验丰富、组织协调能力强、善于做群众工作的骨干人员组成工作组,向每个村派驻选举工作组,全程参与指导换届选举;并向每个重点、难点村派驻指导员,重点加强对选举程序、选举纪律、遗留问题化解等的督查指导。对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村,要派驻工作组驻村蹲点、集中攻坚,确保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镇部分村补选村委会成员工作实施方案

  本文关键词:补选,村委会,成员,工作实施方案

  镇部分村补选村委会成员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网络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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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村民委员会成员补选工作方案

  

  天津市民政局、中共天津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天津市村民委员会成员补选办法(试行)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天津市民政局,中共天津市委组织部

  【公布日期】2019.04.04?

  【字

  号】津民发〔2019〕16号

  【施行日期】2019.04.0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民政,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

  正文

  津民发〔2019〕16、号、天津市民政局、中共天津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天津市村民委员会成员补选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区民政局、区委组织部: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村民委员会成员补选工作,巩固基层政权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天津市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市民政局、市委组织部研究制定了《天津市村民委员会成员补选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天津市民政局

  中共天津市委组织部

  2019年4月4日

  天津市村民委员会成员补选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村民委员会成员出缺时补选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天津市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村民委员会成员因被判处刑罚、丧失行为能力、连续3个月以上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村民委员会工作或者因其连续2次民主评议不称职而职务自行终止,以及因辞职、罢免或者在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资格审查中违反法律法规、政策和村民选举委员会制定的限制性条件而当选无效等出缺情况。

  第三条

  村民委员会成员出缺应当及时进行补选。补选工作一般以村民会议形式进行补选。以村民代表会议形式补选的,需征求本村全部户代表意见,经三分之二以上户代表同意后,方可采取村民代表会议形式进行补选。村民委员会全体成员出缺时,应组织重新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满3人的,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可以不补选,需及时公示。

  第四条

  补选村民委员会成员工作由村党组织向乡镇党委提出申请,乡镇党委向区委组织部报告并向区民政局备案后实施,在村民委员会成员出缺后的3个月内进行补选。

  第五条

  补选村民委员会成员工作,一般需成立村民选举委员会并主持补选工作,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后也可由村党组织主持补选工作。

  第六条

  补选村民委员会成员应当制定补选方案,补选方案应当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经乡镇党委研究批准后实施,并在选举日20日前公示。补选村民委员会成员,由选民或者村民代表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法直接选举产生,以村民代表会议形式补选时,不得办理委托投票。

  第七条

  以村民会议形式补选村民委员会成员时,村民选举委员会(村党组织)应当对本届选民名单进行审核。对死亡、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应当从选民名单上除名。对新满18周岁的,户籍新迁入本村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被剥夺政治权利期满后恢复政治权利的村民,应当予以登记。其他程序按照《天津市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和《天津市关于采取选民报名方式选举村民委员会的办法(暂行)》(津民发〔2018〕16号)执行。

  第八条

  以村民代表会议形式补选村民委员会成员时,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

  委员会和村民代表组成,村民代表应当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五分之四以上。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参加投票的,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代表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

  第九条

  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采取选民报名方式产生,报名参加村民委员会成员补选的选民应当在选举日10日前,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村党组织)递交报名参选职务的申请材料,以及“换届纪律承诺书”等书面材料,表明参选意愿和参选职务。

  第十条

  严格按照本届村级组织换届资格审查条件,执行候选人资格审查制度。村党组织应当对报名参加村民委员会成员补选的选民进行资格初审,报乡镇党委进行组织考察和资格审查,并由乡镇党委按程序提交区有关部门进行资格联审,根据组织考察和资格审查情况,依法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

  第十一条

  乡镇党委应当及时对报名补选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候选人组织考察和资格审查,村民选举委员会(村党组织)将组织考察和资格审查结果在选举日7日前向村民公示。报名参选村民委员会的选民对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后2日内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村党组织)或乡镇党委申诉,村民选举委员会(村党组织)和乡镇党委应当自接到申诉之日起2日内给予答复。对依法确定为正式候选人的,村民选举委员会(村党组织)应当在选举日2日前以姓名笔画为序公布正式候选人名单。

  第十二条

  村民选举委员会(村党组织)应当在选举日前向选民介绍作为正式候选人的选民基本情况,也可以组织正式候选人进行选举演讲并接受村民的询问。

  第十三条

  候选人在选举现场实行回避制度,候选人应当在选举日先集中投票,再回避,不得在选举现场影响其他选举人自主投票和相关工作人员正常工作。

  第十四条

  补选村民委员会成员,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村党组织)向选民发

  放统一的选票,同一职务的候选人名单应当以姓名笔画为序排列。候选人姓名相同,选票上应当有区别标示。

  第十五条

  未经资格审查的选民通过另选他人方式在选举中达到法定票数的,选举现场只公布计票结果,待对其进行组织考察和资格审查后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村党组织)公布当选结果,不符合候选人资格条件的当选无效。

  第十六条

  对选举程序或者选举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选举结果公布后的30日内向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区民政部门提出书面意见,超过30日的不再受理。有关机关应当自接到意见之日起30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民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诉。

  第十七条

  补选工作完成后,一般按照原职责分工,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重新分工。其任职期限和本届村民委员会任职期限相同。

  第十八条

  补选结果应当及时报乡镇党委、区委组织部和民政局备案。

  第十九条

  街道办事处区域内的村民委员会成员补选工作应当参照本办法组织实施。

  居民委员会成员出缺时的补选工作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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