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用车管理规定9篇

时间:2023-07-16 10:00:02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企业用车管理规定

  

  企业车辆管理规定(通用19篇)

  企业车辆管理规定(通用19篇)

  企业车辆管理规定

  篇1一、目的为确保公司的人身、财产安全、出入厂人员、车辆物品等管理有序。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进出厂人员、车辆及物品。

  三、职责

  1、所有人员及车辆按本制度执行。

  2、门卫值班人员按本制度监督检查和管理。

  四、工作内容

  1、人员出入管理

  员工上班时间因公外出办事,必须写明事由,返回后在门卫处核签返回时间,如不能返回时写明理由,方可离开。

  2、就餐时间含在工作时间内的非管理人员除上下班时间出入外,严禁出入大门,确因有事,门卫人员必须和部门领导取得联系,方可出入,门卫严格监督检查,如无证明,不允许出入大门。

  3、员工醉酒者一律禁止入厂。

  五、车辆出入管理

  1、送货车辆凭送货单等凭证进入厂内,需要时过磅称量,然后听从门卫或保管员指挥在指定位置等待卸货,非本公司货物进厂时在门卫处登记以便离开时方便清点,确认。

  2、拉运糠醛的车辆一律凭装车单在指定位置放停,所装重量不得大于车辆行驶证规定的运输重量。

  3、外来人员或车辆出厂,经检查无携带物资,即可放行,但应进行登记。如有物资携带出厂,应办理物资出门证,否则门卫不予放行。

  4、上班前与下班后,非加班工作人员不得在厂内逗留。

  5、倒班生产工人可按倒班规定时间提前30分钟入厂,交班后30分钟内离

  厂。

  6、非工作时间入厂要经车间主任同意,否则门卫不予放行。

  7、非工作原因找人不得入厂,由门卫电话通知。(包括本厂人员)。外来办事人员或车辆入厂是要经相关部门或人员同意,并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否则不予放行。

  8、任何部门人员,车辆出入工厂必须无条件接受门卫的检查与指挥,否则公司将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

  企业车辆管理规定

  篇2为了确保公司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司利益,规范人员、车辆、公司货物出入。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人员管理

  1.本公司员工按规定时间上、下班并打卡。按《考勤打卡管理规定》执行。新厂与老厂在不同区域上班的员工,须按规定在本区域打卡,不得异地打卡,保安要加强监督。

  2.未到下班时间,员工不得提前下班。如有需要外出的,保安凭《出门证》放行。

  3.上班期间需要外出办事的,须持有车间主任或生产制造部开的《出门证》,保安凭《出门证》放行,并记录出门和返回的时间。

  4.外来人员无故不得进入公司(厂)。如因工作、业务等需要的来访者,须填写《来客登记簿》并填写《来客接待申请单》,申请单要注明接待人的姓名,当来访者离开时,由接待人签注姓名,回单交回门卫处。

  5.对携带物品进出的人员,保安要例行检查,员工应积极配合。

  6.严禁公司员工带未成年人子女进入生产区域。

  7.公司行政、办公人员进出生产厂区的不用出门证,但保安要做进出记录登记,有携带物品进出的,凭《出门证》或《出库单》第二条:车辆出入管理

  8.各类机动车辆进入公司(厂)区内,应注意安全第一,车速应控制在10公里/小时内。如因超速而发生意外的,由驾驶人承担全部责任。

  9.公司各种车辆包括私车在新厂或老厂之间往来办事的,凭内部通行证进出,但要按规定区域位置停放。出厂时,如保安有要求,应主动配合检查。

  10.外来车辆须按规定填写《车辆进出登记表》,离开时加注离厂时间。

  11.外来车辆空车离厂时,保安必须检查。

  12.公司员工的摩托车、电瓶车、自行车等,统一停放停车棚内,一律不得进入生产区。

  13.各种车辆装货出厂的,保安门卫凭仓库的《出库单》或制造中心开出的《出门证》,才准许放行,否则一律不得放行。

  14.本公司货车出门的,保安要登记车辆出厂时的公里数,去向目的地,车辆返厂时记录总里程,(一车一本登记簿记录)每月汇总。

  15.政府机关、财税、银行、工商等相关部门车辆进出公司,无须填写《登记簿》。在进入公司的同时,保安应通知有关部门,做好接待工作。

  第三条:物品出入管理

  16.外来物品进入公司(厂),客户携带工具或物品进入公司(厂)的,由客户在《登记簿》上注明所带物品,当客户离开时,保安门卫要核对后才放行。

  17.需外出维修的公司物品、设备,由设备动力科填写维修联系单,并经生产制造中心副总鉴字,门卫凭单子放行。

  18.委托外加工、委托外检测的成品,半成品,各车间需外发的原材料,门卫凭《出门证》放行。

  19.设备外借,《出门证》须经生产副总签字审批确认,门卫要作详细登记后才许放行。

  20.产成品出厂:门卫凭仓库的《出库单》,经核对无误后放行。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与前制度有不一致的,按新制度执行。

  银宇控股集团办公室

  20xx年5月31日

  企业车辆管理规定

  篇31.目的为了加强公司车辆出入和停放管理,维护畅通有序的良好秩序,规范、健全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2.员工车辆

  员工的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要放入指定车棚,应自行管理好、锁好、排放好。

  员工的汽车一律不准进厂,按秩序停在公司大门外的车位上,自行管理好、锁好、排放好。

  3.公司的货车、班车、公务车辆

  进入公司时,应将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不得随意停靠。

  公务车辆出厂,需凭《派车单》放行,由公司综合办安排。

  4.外来车辆

  任何外单位车辆未经允许一律禁止进入厂区,停靠在公司大门外的车位上。

  送货、拉货、废旧物资车辆,严格登记,凭主管经理签字的出门证出厂。

  外来检查、参观车辆登记后可以进入厂区,停放在指定位置。

  拉垃圾的车辆可以进入厂区。

  邯郸汉光办公自动化耗材有限公司

  20xx年10月18日

  企业车辆管理规定

  篇4为加强车辆出入和停放管理,维护畅通有序的良好秩序,创设安全、文明、和谐的办公环境,确保公司各项活动的高效、协调运转,特制订如下规定:

  一、车辆出入管理

  1、车辆进入公司减速慢行(车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礼让三先,不抢道占道,不鸣喇叭,不随意停车下客、等客。

  2、外来车辆需进入公司,请提前与门卫处联系,以便掌握情况及时放行。

  3、办公用具等货物进出公司必须符合管理规定,并经门卫处同意,开具物资进出通知单,方可放行。

  5、公司车辆不得将与工作无关的人员、推销人员带入工作区,严禁车辆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二、车辆停放管理

  1、公司内所有路段严禁停放各种车辆,各种车辆应按指定的位置停放。自

  觉接受门卫人员的指挥,在规定区域或指定车位居中有序停放,保持车头朝向一致。

  2、篮球场内数字1-6位置为公司车辆专用停车位原则上只供内部停放车辆,具体的车位分配由所属部门自己掌握和协调,其它部门和人员的车辆不得占位停放。

  4、来公司装卸货物过秤车辆、货物不得堵塞通道,必须保持通道畅通。

  5、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车内不存放贵重物品,停车后及时关锁门窗。停车时避免与其它车辆发生碰擦,如有碰擦,应主动与车主或现场门卫人员联系,妥善处理。

  三、违章处理

  车辆进入公司后,驾驶人员应自觉遵守公司的管理规定,文明行驶,文明停车。对不遵守停车、行驶管理规定、不配合工作、不服从指挥的,采取以下处理措施:

  1、公司内部车辆不按规定停放和行驶的,综合部有权对该车辆行使处罚并张贴上罚款单,一次10元人民币。2、安全保卫人员将对厂区内不按规定停放和行驶的车辆进行查处,对违规车辆进行拍照,并设立专门栏目予以公布曝光。

  企业车辆管理规定

  篇5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维护公司内部交通、工作秩序,保障公司生产区、生活区交通安全,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公司员工、外来施工人员与外包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以及公、私财产安全和其它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工业企业场内运输安全规程》及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工厂区交通安全管理由公司办保卫组负责,有权检查车辆牌证、速度、驾驶人员证件,对违反厂区交通安全规定的人员、车辆进行查处,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处理厂区交通事故。

  第四条

  交通委员会负责公司内部车辆的管理,建立车辆管理档案,按照技术规范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检测。

  第五条

  生产经营综合管理部负责内部运输车辆驾驶人员的培训,建立内部运输车辆驾驶人员资格档案。

  第六条

  各分厂、部门负责各自公用车辆及外来车辆的厂内运输安全管理,并加强对本单位的私用车辆驾驶员在公司区的交通安全教育,预防发生交通事故。

  第七条

  公司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毁损交通标志、交通标线。

  第八条

  驾驶机动车辆必须证照齐全,禁止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或把机动车辆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

  第九条

  公司区域内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及时向公司办保卫报告,公司办保卫负责交通事故处理或按有关规定上报公安交警部门,进行事故处理。

  第十条

  公司各分厂、部门外出办事用车,由公司办公室统一派遣,须到本县以外的必须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第二章

  生产区交通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

  凡须在公司生产区域内经常出入的机动车辆,除特种车辆外,必须到公司办保卫组办理相关出入手续,并取得通行证后,方可出入生产区

  第十二条

  进入生产区的机动车辆,必须自觉接受门卫登记,并经值班人员交代注意事项后方可进入,出门时应自觉接受门卫值班人员的检查。

  第十三条

  厂区内行驶机动车辆,必须按照管理部门指定的线路和速度(出入厂门5公里/小时,主支干线20公里/小时,弯道、特殊路段5公里/小时、仓库线20公里/小时,装有硫酸、苯、煤焦油、燃料油、甲醇及其它危险品的槽车5~10公里/小时)进行安全行驶,严禁违章行驶;消防车、救护车执行任务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速度限制。

  第十四条

  机动车辆进出门、经过厂区高温高压路段或过磅,须按先后顺序行驶,禁止强行超车或插队,以免影响正常的交通秩序。等候过磅车辆必须按顺序排队,禁止插队扰乱排队秩序。

  第十五条

  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半挂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4米,载运集装箱的车辆不得超过米;其他载货的机动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

  米,长度不得超出车身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米;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轻便摩托车不准载人。

  第十六条

  特殊情况下载物超宽、超高、超长必须有明显标志,过狭窄地带、栈桥、框架、高空管架下时,应与进入该公司生产管理部门联系专人指挥,检查仔细、缓行、严禁强行通过。

  第十七条

  严禁在道路上堆放物资,特殊情况应经主管部门同意并设立明显标志;履带车在水泥道上行驶,必须铺设软垫;通过电缆沟、排水沟、管架下的道口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方能行驶。

  第十八条

  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辆进入生产区应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并悬挂警示标志。

  第十九条

  装载散装、粉状和易滴漏的物品,不能散落、飞扬或滴漏车外,必须封盖严密,否则禁止上路行驶。

  第二十条

  出入生产区的机动车辆因特殊情况需要通过禁止通行的路段时,必须经公司办批准同意,方可通行;厂区内施工安装单位因施工安装设备需要改变道路交通线路或封闭道路的,必须事先到公司办办理有关手续,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设置警告牌、红色信号灯、围栏等),方可进行施工和设备安装。

  第二十一条

  进入公司内的机动车辆应当在规定的地点停放,禁止乱停乱放,防止影响消防通道。

  第二十二条

  外来联系业务的机动车辆,须在门卫进行登记,得到同意后方可进入,并按指定路线行驶,从原路返回出厂。

  第二十三条

  与生产和工作无关的机动车辆,禁止驶入生产区。

  第二十四条

  禁止出租车、电三轮、人畜车进行生产区,因工作临时需要进入的,须经公司办同意,方可进入。

  第二十五条

  生产区内夜间禁止停放机动车辆,需停放的,必须以公司办同意,并按指定地点停放。

  第二十六条

  厂区内拉运原材料、产品、物资出厂,必须凭有效出门条方能出厂,废旧物资出门须持生产部门出具的出门条可放行。

  第二十七条

  拉运货物的机动车辆从物流门出入,禁止从人流门出入;因情况特殊需从人流门进出的,须经公司办同意方可通行,货车严禁人货混载。

  第二十八条

  进入生产区的机动车辆,禁止偷运、托运物资出厂。

  第二十九条

  两轮摩托车车况必须良好,证照齐全,禁止超速行驶,按规定统一停放;驾驶人和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统一乘载,不得超载(限乘1人),驾驶人和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第三十条

  自行车和助力车(电动自行车)必须附件齐全,车况良好,禁止骑飞车、骑车载人及违章行驶。

  第三十一条

  无阻火器的机动车辆禁止进入禁火区。

  第三十二条

  行人必须遵守交通安全规定和警示,走人行道或靠路边右侧行走,禁止横排行走、穿越绿化带。行人或机动车辆通过交叉路口,必须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第三章

  宿舍区交通安全管理

  第三十三条

  进入生活区的机动车辆必须按照规定的速度(限速20公里/小时)行驶和地点停放。禁止机动车辆在生活区占道停放,影响消防通道:

  1、凡住宿区职工拥有的私家车、公用车、走亲访友的车辆公司停车场未建之前,所有车辆应靠边依次停放,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2、所有进入宿舍区的车辆,必须严格遵守限速规定。

  3、严禁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辆进行宿舍区。

  4、禁止三轮摩托车、货车、农用三轮货车驶入宿舍区。如有特殊情况者,包括施工方临时性使用车辆须公司安全保卫部同意方可进入。

  第三十四条

  在公司办公大楼停放机动车辆,须听从管理人员和有关部门指挥,按规定停放,禁止机动车辆从绿化带间的人行道路通行。

  第三十五条

  学龄前儿童以及不能辩论或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疾病患者、智力障碍者在公司宿舍区道路上通行,必须由其监护人对其进行带领。

  第四章

  考核

  第三十六条

  违反交通管理规定,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给予50元~200元处罚:

  1、在公司区域内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或把机动车辆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情节轻微的;

  2、未按指定线路在生产区行驶的;3、在公司区域内驾驶机动车辆超速超载行驶的;4、在禁止停放车辆的地点停放车辆或车辆乱停乱放阻塞消防通道的;5、不服从交通管理人员指挥和管理的;6、出入生产区机动车辆,按规定须办理通行证、准字牌而不通行证、准字牌的;7、不接受门卫值班人员检查的;8、违反以上办法规定中的禁止性条款的。

  第三十七条

  违反以下规定的,除对个人给予从重处罚外,对施工单位人员违反的单位或私营业主给予考核,从治安保证金中扣除部门或全部金额;对公司员工违反该规定,考核该员工所在单位每项200元,单位正职100元、副职80元:

  1、驾驶机动车辆偷运公司物资出厂的;2、不听从指挥和管理,驾驶机动车辆故意冲撞门卫值班人员或闯岗的;3、机动车辆不接受检查,故意刁难、辱骂或出手殴打值班人员的。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对违反本制度行为的个人和单位的处罚或考核,由公司办公室执行。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第三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企业车辆管理规定

  篇61.目的为了加强公司车辆出入和停放管理,维护畅通有序的良好秩序,规范、健全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2.员工车辆

  员工的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要放入指定车棚,应自行管理好、锁好、排放好。

  员工的汽车一律不准进厂,按秩序停在公司大门外的车位上,自行管理好、锁好、排放好。

  3.公司的货车、班车、公务车辆

  进入公司时,应将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不得随意停靠。

  公务车辆出厂,需凭《派车单》放行,由公司综合办安排。

  4.外来车辆

  任何外单位车辆未经允许一律禁止进入厂区,停靠在公司大门外的车位上。

  送货、拉货、废旧物资车辆,严格登记,凭主管经理签字的出门证出厂。

  外来检查、参观车辆登记后可以进入厂区,停放在指定位置。

  拉垃圾的车辆可以进入厂区。

  企业车辆管理规定

  篇为维护停车场内交通及停秩序,确保小汽车、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整齐停放,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小区内业主或租户的小汽车、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需要在业主委员会统一登记,缴纳停车费和充电费,并按指定车位有序停放,不得停放在消防通道上。

  第二条、停车场为不定时值守,需锁好自己的车辆,避免车辆遗失。

  第三条、停车场内禁止停放携带易燃、易爆等违禁物品的车辆,保安有权检查并拒绝该类车辆进入小区。

  第四条、洗车需在保安处登记,并缴纳费用。

  第五条、电动车充电装置功率较小,只能用于电瓶车充电,不得用作其他电源,如有损坏,加倍赔偿。

  第六条、停车场由卫生人员每月打扫打扫一次。车主应爱护环境,保持清洁,不得乱丢杂物。

  第七条、收费标准,见附表1。

  第八条、本规定自20xx年4月1日起执行。

  *小区业主委员会

  二〇xx年三月三十日

  企业车辆管理规定

  篇一、机动车停放管理办法:

  为有效管理与维护小区机动车停放之人员、车辆秩序,维护停车使用权力,特订立本办法,供小区住户、工作人员及访客等共同遵守,并作为小区车辆安全管理的依据。

  二、停车场使用范围:

  1.小区设有地面停车场及地下停车场供住户购买或租用停车位者使用;2.访客收费临时停车;3.装修工程车辆指定停放;4.小区住户机动车指定停放;

  三、管理规定:

  1.小区内所有机动车停车位仅供车辆停放,停车场出租人、管理者不负责保管,所收取的费用均为场地占用费和场地物业管理费用;2.如停车区域遇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使用人相关损失的,停车场出租人、管理者将不承担任何责任;3.小区机动车停放规划4种专用停车区如下:

  a.地面、地下住户承购之专用停车区;b.地面、地下住户承租之专用停车区;c.访客收费临时停车区;d.装修工程车辆专用停车区;4.小区住户需停放车辆,应先到管理处办理车辆停放登记,管理处按不同情况区别对待,在住户(使用人)按规定缴清租位费和管理费后申领《停车证》,管理处注册登记后赋予车位编号并指定停放车位;5.车辆进入小区必须自觉接受管理人员的安全检查并将《停车证》放在车内显眼的位置;6.车辆进入小区及地下停车场要遵守交通规则减速慢行,并遵照管理人员的指挥或遵循交通标志线行进;7.除规定区域内小区内禁止随意停放机动车,禁止车辆停放于通道旁或人行道;8.访客车辆则停放于收费临时停车区;

  9.车辆停放以一车一位为限,如一家拥有两部(或以上)车辆要轮流停放,住户必须在管理处登记,获准后方可允许,若违规同时停放两辆车将依罚则处理;10.为避免停车位遭他人占用、误停增加管理困难,各停车位地面(或指定位置)漆上用户车号,如车号变更,请住户立即通知管理处并办理相关手续;11.车辆应停放于所属车位或指定车位,为维护住户专用车位权益,如有违规被占用,经查获或举报,管理处将依据相关规定约定对违规停车车辆进行处罚;12.车位所有权人不得私自变更车位之原状及用途,如设置固定或非固定物,装设栅栏、铁链等,亦不得放置任何危险或脏乱物品,以维护停车场地的通畅、安全及卫生;13.各业主、住户应无条件配合管理处建立车籍管理资料;14.住户报废车辆不可随意弃置于停车场内,应通知管理处协助处理,否则视同违规使用停车场,该物件视同废弃物处理,不得异议,为此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该住户承担;15.车位所有权人(或产权拥有人)如将车位转让或出租(限小区住户)时,应亲自到管理处办理变更手续,承购(租)户须凭相关权证、租赁或购买合同,原磁卡须换新卡,以便纳入正常管理;16.停车场内禁止冲洗车辆,准许擦拭方式清洁车辆,以避免地面积水确保场地干净;17.停车场停放的车辆若发生故障,如需检修,车主应先通知管理处,检修人员或检修车辆进入小区,车主应全程陪同至完成修复,场地恢复原状后方能离开;18.凡违反或侵害本规定事项者,由管理处视情节斟酌处理,若情况紧急或事态严重时,需进行排除障碍将暂时限制车辆进出;19.车辆内请勿放置贵重物品,停车场仅为停车管理,不负保管及遗失赔偿责任;20.小区车辆专用磁卡及专用《停车证》,禁止转借他人或用于不同车辆,如遗失或损坏,请立即向管理处办理撤销,重新申请,如有谎报遗失或延误挂失至不明车辆进入,将扣留车辆报警查办,并追究原持卡(证)人;

  四、安全规定:

  1.小区地下停车场规定停车最大速限每小时25公里,车辆进入停车场时,请注意各入口的限高规定,尤其在出入口、匝道、转弯、斜坡及停车区内等,请减速慢行;2.停车场内行驶车辆一律开启近光灯,保持行车距离,确保安全;3.车辆停妥后,在离开前,请再检查停放是否适当,并确认车窗已关妥,以防物品失窃;4.停车设施损坏或机械操作不良,请立即通知管理员处理;5.车辆内请勿放置贵重物品,如有遗失,恕不负责;6.请勿在停车场内抽烟,车内垃圾及烟蒂丢弃在垃圾桶内,不得随地抛弃,以保证环境整洁,烟蒂、火柴等应确认已完全熄灭,方能丢弃在指定处,以免造成灾害;7.严禁装载危险物品的车辆进入小区及停车场;8.停车区域严禁喧哗、乱(急)按喇叭及猛踩油门造成噪音;9.停车场内车辆请勿长时间慢速暖车及急速加油门,以免污染空气,产生噪音,影响健康;10.停车场内一律禁止储存汽油、保养用油或其它挥发性易燃油料如松香水、香蕉水、去渍油等,以防火灾;11.车内不得放置危险物(如易燃物、爆炸物等),管理人员如发现可疑车辆时,车主应主动开启车门及行李箱接受检查,否则立即将车辆驶离小区,以防灾害;12.车辆在停车场内抛锚时,应先将车移离车道,以免妨碍交通,并立刻通知管理处协助处理;13.停车时,请车头朝向车道,以求整齐,同时可避免倒车时,因视线不佳发生事故;14.为维护地下停车场的安全,十二周岁以下儿童不得单独进入,如为驾驶人之眷属,请妥善照顾,以免发生危险;15.在停车场内实施车辆清洁保养或货物装卸,请将所遗留的垃圾或杂物清理干净,以保持整洁;16.车辆如有漏油或易引起安全问题的情况,住户发现后应尽快通知管理处

  协助处理;17.严禁三轮车、自行车进入地下停车场,以维护人、车的安全;18.货车驶近停车场入口时,应该注意限高、限重标志,若疏忽因而毁损停车场配线管路或其它设施,车主应负责赔偿,货车进入卸货区装卸后尽快离开,业主应全程监督要求保持场内清洁及安全,如需较久停留,请通知管理处;19.车场内各项设施如消防、通风及紧急设备,若非保管操作人员或情况危急,禁止随意触动,以免发生危险;

  五、小区内货物装卸停车管理准则:

  1.装卸货物采用短时间装卸原则,以避免占用车道,超过三十分钟则强制驱离;2.装卸货物车辆进入小区应注意各类交通标志,因装卸货物造成他车或公共设施损毁的应负责全部赔偿责任;3.货物不可久置卸货区,应尽快完成装卸并清理四周环境,由管理人员检查无破坏及污染的驶离现场;4.凡运出大型或重要物品时需凭管理处出门单方可放行,管理人员为安全需要可对车内货物及行李实施检查;5.邮件配送、紧急救护车辆及住户搬入或搬出时可专案向管理处申请;

  六、机动车停放管理细则:

  1.承购地面专用停车位、长期租用车位的住户(管理处保留调整车位位置的权利)应到管理处办理车辆登记,申领《停车证》;2.管理人员有权禁止无《停车证》车辆驶入该停车位停留;3.《停车证》为一车专用,不得转借给他人使用,如有违反,车场管理员有权收回《停车证》;4.住户遗失《停车证》,应及时到管理处登记备案,并重新申领并支付办证费,《停车证》每年更新一次;

  七、罚则

  1.进入小区的车辆,请共同遵守本管理规定,违规者受罚,车辆凭《停车证》(贴于挡风玻璃左下角明显处)进出大门;2.凡有下列违规情况,经劝说无效者,将作相应处罚;

  a.未按规定对位停车;b.一位停二车、一车占二位;c.超出停车线外,随意停车,影响出入;d.未停放在指定车位内;e.未张贴停车证(或临时停车证);f.车道上并排或逆向停车;g.停车场入口或通道停车;h.告示禁止停车区停车;i.紧急出口车道;

  凡违规的车辆,管理处依据情况,劝说后仍违规者处罚金人民币200元。罚金纳入管理费基金统筹运用,重大违规事项,则报请主管部门执行拖吊,所发生的费用由该业主负责。

  j.若违反本管理规定的车辆,因而肇事造成损害,肇事者将依法赔偿一切损失,另涉及刑法部分则交司法机关处理;

  八、附则:

  本管理规定未尽事宜另行修订补充。

  企业车辆管理规定

  篇91.目的为了使公司公车管理各项工作有章可循,确保公车的合理和有效使用,加强用车安全及用车成本,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公车驾驶者及用车过程的管理。

  3.车辆管理

  公车的使用必须坚持:“安全、节约、规范”的原则。公司公务车由综合部统一管理、统一调度,公车使用部门需建立公车使用台帐,明确记载公车使用事由、使用时间、使用人及批准人备查。

  车辆的购置与管理

  公司综合部负责车辆的购置工作。

  公司综合部负责相关车籍资料、证件和保险资料的保管,以及办理证照审验等工作。

  车辆的调度

  公司综合部负责公车的统一调度。

  公务车的使用用于接送公司重要客人、财务部门到银行取送数额较大金额、办理有关紧急公务等事项;不提供私人用车,如遇特殊的紧急情况,须公司总经理(常务副总)同意,经综合部安排用车,同时自行承担车辆通行费、油耗和意外损失责任。

  项目用车需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用车。

  车辆的使用

  用车部门及使用人需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

  综合部根据《车辆使用申请单》的审批情况,统筹安排车辆使用。

  紧急情况下,可先安排用车,但事后相关用车人须补办上述手续。

  车辆使用人在用车后,须填写当日出车记录,在《车辆使用申请单》上按实填写“起点表数”、“止点表数”等数据,以便相关部门建立台帐及审核。车辆使用后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场地,不得擅自将车子开回家或私用,若由于工作等原因当天无法返回,除要在《车辆使用申请单》上注明外,在用车前需提前报公司领导同意。

  4.驾驶者管理

  驾驶者资格

  申请驾驶车辆者必须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正式驾驶证,凭证驾车,否则发生其他一切交通意外情况及相关法律责任均由其本人承担,一概与公司无关。

  驾驶者要求及纪律

  驾驶者要遵守国家有关驾驶员、车辆各项管理法规,遵守公司制定的用车管理规定。

  驾驶者要自觉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坚持安全学习,坚持“安全第一”的思想,谨慎驾驶。行驶时要系好安全带,严禁驾驶手机聊天,严禁酒后驾驶、开英雄车。

  驾驶者接送宾客时,不得搭乘其他不相干人员,应注重维护自身形象,不得参与不良活动和有损公司形象的活动。

  驾驶者不得将公司公车外借和私自调换。公车不用时,应规范停放在规定的地点。

  驾驶者应妥善保管好公车上的随车工具、附件、证件等。如发生随车工具、附件、证件丢失、被盗、损坏,当事人应负责按规定赔偿。

  驾驶者做好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保持车内外清洁卫生。

  在车辆发生故障时,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在指定地方维修,没有批准的车辆维修费用不予报销。

  5.其他情况

  各类交通违章罚款规定。闯红灯、违禁令、逆向行驶、穿拖鞋、酒后驾车、超速20%以上等不良行为造成的罚款公司一律不准报销。公车使用管理部门将建。立公车使用详细台帐,根据记录的车辆日使用情况,查找出违规时的当事人,按照“谁违规、谁买单”的原则,相应的罚款在当事人的工资中扣除。

  6.附件

  《车辆使用申请单》

  企业车辆管理规定

  篇1为确保出入小区的车辆行驶安全和停放有序,同时避免车辆的乱停乱放,造成堵塞,影响消防通道,给全体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埋下隐患,根据国家相关交通管理办法结合本小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车辆管理

  1、所有小区进入车辆,一律遵守相关交通法规基本小区车辆管理办理;2、进入小区的所有车辆(包括摩托车、自行车)一律按车辆指定的位置停放,严禁在小区的车库、大门口、消防通道、单元门口、人行便道、绿化地带等地方停放;3、对不按规定停放的车辆,物业服务公司有权进行警告、经济处罚;4、小区内车辆禁止鸣喇叭,禁止开远光灯,小区限制速度5公里/小时;5、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车辆进入小区;6、严禁在小区内学车、试驾、超速行驶;

  7、出租车、教练车原则上不准驶入本小区,个别接送老弱病残人员和业主随车运货品的出租车,登记后可以驶入,但下客后或卸货后必须马上离开,不得长时间停留.

  企业车辆管理规定

  篇11为了严格镇政府机关车辆管理,使车辆管理正规化、规范化,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镇政府车辆管理规定如下:

  一、车辆管理的原则、范围

  1、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及上级公车管理的有关规定,本着“加强管理、堵塞漏洞、厉行节约、保障正常工作开展”的原则,实施本制度。

  2、车辆管理的范围:凡属镇政府机关、计生站、企业站所属的车辆,均纳入本制度管理的范围。

  二、车辆的管理和调度

  1、公车使用实行“统一调控、领导签批、用车登记、专职司机出车”的管理制度。

  2、车辆使用的范围是公务用车,其它私人事务一律不得使用公务用车。

  3、镇机关所有车辆由镇党政办公室统一调度,如因工作需要安排用车的,必须上报党政办公室,经领导签批后由专职司机凭签批意见出车。

  4、镇机关所有车辆,在晚上和公休日必须停放在镇政府院子内指定地点,任何人不得私自使用。

  5、因工作需要夜晚及公休日用车的,需事先向镇主要领导请示,经同意后由党政办公室进行登记后方可用车。

  二、车辆的使用

  1、车辆由指定专职司机负责开车,其它人员一律不准私自驾驶。

  2、公务车不得借给非本单位人员使用。如将车辆私自借给他人或不用专职司机私自出车,由此造成的后果的,不论所办的事为公事或私事,均由违反规定的个人负责。

  3、车辆驾驶员必须具备车辆驾驶资格,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超速超载、酒后开车、疲劳驾驶和违反操作程序驾驶,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驾驶者

  负责。

  4、驾驶员在出车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刹车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

  5、驾驶员不得擅自将公务车开回家,或作其它私用。

  6、任意放置车辆导致违犯交规、损毁、失窃,由驾驶员赔偿损失,并予以处分。

  7、为私人目的借用公车的,应先向镇党政办公室申请,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经镇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

  8、公车私用时若受到违规处罚或发生事故、损毁、失窃的,在扣除理赔额后全部由借用者负担。

  三、车辆的保养

  1、驾驶员要时刻注意车辆保养,车辆的维修养护由专职司机负责,有问题及时维修,不开带病车;2、车辆需要维修的,由驾驶员事先向主要领导提出申请,待主要领导同意后,到镇政府指定地点进行修理,否则修护费一律不予报销。可自行修理者,可凭购买材料零件费用凭证报销。

  3、车辆在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或更换零件的,可视实际情况需要进行修理,但无迫切需要或修理费超过XX元时,应与车管专人联系请求批示。

  4、如由于驾驶员使用不当或车管专人疏于保养,而致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所需之修护费,应依情节轻重,由镇政府与驾驶员或车管专人负担。

  四、违规与事故处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1)无照驾驶。

  (2)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2、因违反交通规则而受到的处罚,由驾驶人负担。

  3、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即与交警部门及镇党政办公室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自行

  处理后向党政办公室报告。

  4、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驾驶人与镇政府共同负担。

  5、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由驾驶人与镇政府各负担一半。

  五、费用报销

  1、严格控制车辆用油管理和维修费用,车辆用油及维修费凭正式发票或有效凭证实报实销。

  2、私车公用凭实证报销。

  企业车辆管理规定

  篇12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荣幸中标成为X小区物业服务企业。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汽车已成为每个家庭的必要交通工具,汽车消费时代已来临。为了您和家人今入住本小区后,能体验到高生活品质及小区业主间的安定和谐,本小区的停车位一定要最大限度的合理利用。随着车辆的增加,我物业公司根据小区的规划设计,结合我公司多年的物业服务经验,为本小区制定了安全、合理、规范的车辆管理制度。在您购房初期我公司有义务将小区所配套的车位使用情况告知各位业主:

  一、根据设计成果本小区采用人车分流设计,在规划设计中地下车位为1:1。小区交付入住后车辆一律不允许停放在小区内地面上或广场上。建议首期业主先买先得,后期无停车位的业主可选择商业付费停车位。

  二、对于小区业主已购车位的只收取30元/月车位服务费,并发放蓝牙感应卡(一车一卡制),方便业主进出地下车库。对于未购买车位业主需将车辆停放在车库的,可通过物业公司联系空余车位承租使用,预计每个车位租金500---600元/月。对于访客和送货车辆采取计时收费。商业配套车位,对所有进出车辆采取计时收费管理。

  三、对于非机动车辆停放,一律停放在小区建造的非机动车

  位上或储藏间内,根据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缴纳非机动车辆物业服务费。小区为电瓶车专设刷卡充电站,严禁将电瓶车通过电梯托运至楼层。

  通过我们竭诚服务和各位业主的大力支持与配合,我们有信心将X小区打造宣城最宜居和最和谐社区。

  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20xx年5月3日

  企业车辆管理规定

  篇13为维护小区交通秩序,保障车辆、行人安全,确保居民正常的生活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一、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护小区的道路、公用设施,不乱停放车辆,外来车辆未经允许不得驶入。

  二、内部车辆出入小区要出示出入证,外部车辆(含机动车、家用车、板车、小货车)不得随意出入小区,特殊情况需进入,司机应配合门岗填写临时出入证。

  三、严禁在小区主干道、消防通道(门岗至办公楼、办公楼至明志小学西门)停放车辆。

  四、车辆进入小区,司机必须减速慢行,机动车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摩托车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禁止鸣喇叭,注意往来车辆及行人安全,严禁超车。

  五、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及各种腐蚀性等物品的车辆进入小区。

  六、出租车不得驶入小区,遇有乘载老、弱、病、残及携带过重物品,视情况放行,但必须及时离开。

  七、车辆载货驶防离小区,必须有相应证明,属贵重物品,大件物品或搬家物品,必须由住户到值班室办理手续,方可放行。

  八、除执行任务的车辆(消防车、警车、救护车)外,其他车辆一律按本制度执行。

  企业车辆管理规定

  篇141、本小区的车辆出入一律出示停车卡,车主在更换车辆原卡有效,但必须从新登记并核对正确;2、业主装修拉运材料、搬家、运送货物的车辆,经登记核实后,由物业人员指定车辆停放地点,装卸后立即离开;

  3、公、检、法、消防、急救、城管、供电、通讯等特种车辆进入小区,执行公务或办理业务时,出入相关证件,方可驶入;4、参加婚庆的车队进入小区必须先向物业告知,由物业服务统一安排进入小区和停放地点,除特殊情况外,葬礼车辆不得进入小区;5、小区内出车位以外的地方一律不准停放车辆,临时停车不得超过20分钟;6、车辆停放期间,车主必须关窗锁门,车内不得存放现金等贵重物品;7、货车、农用车必须停放在指定位置,2吨以上车辆不准进入小区;8、外来服务人员的摩托车、自行车必须停放在物业管理人员指定的位置,不得随意停放。

  企业车辆管理规定

  篇15为创建平安校园,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确保学校正常秩序,根据教育部和公安部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对校园内各种车辆的管理作出以下规定(20xx年3月31日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一、总则

  所有车辆进入校园内,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听从指挥、服从管理。

  二、机动车的管理

  校园道路以行人为主,机动车应主动避让行人和非机动车。

  (一)车辆出入

  1.无牌无证的机动车严禁入校。

  2.机动车(含摩托车)按指定的大门进出。特殊情况须经学校批准,方可出入。

  3.本校机动车辆进出校门,尽量避开上学、课间、放学高峰时间。

  4.凡来学校参加各种会议或活动的外单位车辆,由主管科室提前一天告知安全办,安全办通知门卫放行,并按指定地点停放。

  5.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特种车辆进出校门时,门卫应主动疏导通道,以确保通行。

  6.其它各种机动车辆进出校门时,应主动接受门卫的查询,经被访问者同意后登记放行,按指定的停车场停放。

  7.车辆载物出门时,必须接受检查,得到确认后放行。

  8.原则上不是校园施工车辆,一律不准进入校园。

  (二)车辆行驶

  1.各种机动车进入校园后,禁止鸣笛,减速慢行,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不得超车。

  2.严禁在校园内无证驾车、练车和试刹车。

  3.基建、扩建、改建、装修、维修等工程用车须经校长同意后方可进出校园,且在工程区域内和指定路线上行驶。

  4.各种机动车辆不得在禁行区域内行驶。

  (三)车辆停放

  1.车辆应按指定地点或区域停放。(1)本校教职工车辆上下班时间严禁进入校园停放。(2)外来车辆停放地点为:南操场。

  2.车辆停放时,须停放整齐,并拉刹、关电路、锁门窗以确保安全。

  3.外来车辆停放过夜须经批准,一律停放在南操场。

  三、非机动车的管理

  1.进出校门的非机动车必须证照齐全,手续完备。

  2.进入校门时,须下车推行,校园内禁止骑车。

  3.载物出门时经校警检查后放行。

  4.所有非机动车应在划定的停车区域有序停放并上锁,严禁乱停乱放。

  四、管理办法

  1.进出校园的车辆,应自觉服从管理,凡违反有关规定或在校园内造成交通事故的,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按交通法规有关条款处罚。本校教职工在校园内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的,除按交通法规有关条款处罚外,学校将给予行政处分。

  2.机动车有下列违规情况之一的,送交相关部门处理。

  (1)无证、无照机动车擅自入校的;(2)未经门卫人员同意擅自入校的;(3)酒后驾驶机动车的;(4)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的。

  3.机动车有下列违规情况之一的,给予批评教育。

  (1)不按规定位置停放的;(2)在校园内练车、鸣笛、试刹车的;(3)在校园内超速行驶及超车的;(4)在禁行区域内行驶、停放的;3.非机动车无证照的一律扣留,上交相关部门处理。

  五、附则

  1.本规定自20xx年3月1日起执行,如与相关规章制度相冲突,按本规定执行;2.本规定解释权归校委会。

  教职工(车主)签字:

  企业车辆管理规定

  篇161目的规范机动车辆出入安全管理,杜绝安全事故发生,保证安全生产。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出入厂区的机动车辆。

  3职责及权限

  综合管理部门卫负责机动车辆出入管理和登记,有权拒绝不执行规定的车辆出入厂区。

  市场营销部负责与运输车辆签订《安全责任书》,并负责向运输车辆传达公司规定和进行安全教育。

  生产管理部负责本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有权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罚。

  4正文

  进入化工装卸区“十不准”

  未经批准,任何车辆不准进入装卸区;

  安全防火设施不齐全的车辆不准进入装卸区;

  手机、香烟、打火机(火柴)等火种不准带入装卸区;

  穿易产生静电服装或带钉鞋的人员不准进入装卸区;

  未经批准,与生产作业无关人员不准进去装卸区;

  不准在装卸禁火区内使用电器、音响设施或修理机动车辆;

  无《动火安全作业证》不准在装卸区内动火作业;

  未经批准,不准在装卸区内施工作业;

  不准用汽油、溶剂油等易燃溶剂擦拭设备、工具、衣物及地面等;

  不准损坏、圈占或挪用安全消防设施。

  所有机动车辆必须有公司相关人员带领,并在门卫处进行登记,经门卫检查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准进入厂区。

  进入厂区(包括装卸区)的人员和车辆必须遵守公司“十大禁令”和“进入化工装卸区十不准”规定,对不遵守规定、不听劝阻、强行进入者,门卫人员要采取果断措施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

  运输车辆依此排队登记,服从门卫管理和指引,严禁堵塞大门道路。

  进入装卸区或装置区的机动车辆必须带阻火器,危险品车辆需自备灭火器,驾驶员应持危险品准运证、运输证等相关证件,登记后按指定路线行驶。

  车辆装卸作业时,驾驶员必须在车旁监督。

  拖拉机、摩托车、电瓶车等不得进入装卸区和装置区。

  车辆出门时,门卫人员要按照出库单查验货物,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确属私人物品或特殊情况,驾驶员应主动说明,由门卫负责验看。

  凡车辆违规进出厂区,每车次罚驾驶员和门卫各100元;车辆在厂区内违反规定的,每次罚驾驶员200元;因违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驾驶员或车主赔偿全部损失,公司带车人员负连带责任。

  5相关文件

  无。

  6相关记录

  无。

  7其它

  本制度由生产管理部起草,并由生产管理部负责解释。

  企业车辆管理规定

  篇1为规范厂区停车秩序,保障厂区交通顺畅,办公环境秩序井然,确保员工车

  辆安全,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1、进入厂区的机动和非机动车辆必须按照指定停车区域停放;2、严禁车内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进入厂区;3、任何车辆严禁占用、堵塞厂区内,办公楼前的主干道;4、机动车在厂区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km,严禁鸣号;5、严禁在厂区内试刹车,学习驾驶车辆的行为,造成损害的责任自负;6、机动车必须停放在划定的车位界限内,并且不占用相邻车位;7、机动车停放时注意观察前后左右的车辆安全,锁好车门,贵重物品带离;8、因个人原因在停放车辆时对公物造成损坏或对他人造成伤害的,必须承担赔偿责任;9、摩托车、电瓶车、自行车必须整齐停放在西侧停车棚,不得乱停乱放;10、11、任何车辆的车主不得随意丢弃车内垃圾、杂物;门卫有权劝阻、制止乱停乱放行为,并上报办公室对不按上述规定执行的当事人进行处罚;12、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车辆当事人,每次罚款100元。由办公室下发罚单,当事人签字后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山东思源水业工程有限公司

  办公室

  企业车辆管理规定

  篇1为了维护小区交通秩序,保障车辆、行人安全,制定本制度;1、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护小区的道路、公用设施,不乱停放车辆,外来车辆未经允许不得驶入。

  2、小区内车辆行驶停放要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安全,在规定位置停放。

  3、非业主车辆不得在小区内停放过夜,若临时滞留必须停放在指定位置。

  4、非机动车辆必须按规定的位置停放,严禁在消防通道及楼宇内等随意停放。

  5、凡不遵守小区内车辆停放规定及管理人员的指挥,发生一切事故,后果自负。

  6、本小区车辆出入小区要出示出入证,外部车辆出入小区时,由值班人员履行登记手续,并服从本小区管理人员指挥。

  7、车辆进入小区,司机必须减速慢行,禁止鸣喇叭,注意往来车辆及行人安全。

  8、停放好车辆后,必须锁好车门,调好防盗系统警备状态,车内贵重物品必须随身带走。

  9、进入本小区车辆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及各种腐蚀性物品在本小区停留。

  10、不准在本小区任何场地试车、修车、练车。

  11、不准碾压绿化带,不准损坏路牌和各类标识,不准损坏路面及小区内一切设施。

  12、不准在人行道上、车行道、消防通道停放车辆(非机动车必须服从管理人员指定的停放位置)。

  13、出租车接送小区住户,上下客后必须马上驶离,不得在小区内招揽客人。出租车司机属来访客人,必须正常办理探访手续。

  14、车辆带货驶离小区,必须有相应的证明,属贵重、大件物品或搬家物品,必须由住户登记签字放可放行。

  15、除执行任务的车辆(消防车、警车、救护车)外,其它车辆一律按本制度执行。

  16、本小区车位首先满足在本小区长期居住的业主停放车辆,非本小区业主的车辆,不管与其小区业主任何关系不予提供车位。

  17、本小区车位在满足本小区业主停放的情况下,有多余车辆可以安排临时车辆停放,停放费按本物业规定收取。

  企业车辆管理规定

  篇1为创建安全校园,营造良好的教育、工作、生活环境,确保学校正常秩序,根据教育部和公安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对校园内各种车辆的管理作出以下规定(20xx年2月22日校行政会议讨论通过)。

  一

  总

  则

  所有车辆进入校园内,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听从指挥、服从管理。

  二、机动车的管理

  校园道路以行人为主,机动车应主动避让行人和非机动车。

  一

  车辆出入

  1.无牌无证的机动车严禁入校。

  2.机动车(含摩托车)按指定的大门进出。特殊情况须经学校批准,方可出入。

  3.本校机动车辆进出校门,且尽量避开上学、课间、放学高峰时间。

  4.凡来我校参加各种会议或活动的外单位车辆,由主办科室提前一天告知安全处,安全处通知门卫放行,并按指定地点停放。

  5.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特种车辆进出校门时,门卫应主动疏导通道,以确保通行。

  6.其它各种机动车辆进出校门时,应主动接受门卫的查询,经被访问者同意后登记放行,按指定的停车场停放。

  7.车辆载物出门时,必须接受检查,得到确认后放行。

  二

  车辆行驶

  1.各种机动车进入校园后,禁止鸣笛,减速慢行,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不得超车。

  2.严禁在校园内无证驾车、练车和试刹车。

  3.基建、扩建、改建、装修、维修等工程用车须经校长同意后方可进出校园,且在工程区域内和指定路线上行驶。

  4.各种机动车辆不得在禁行区域内行驶。

  三

  车辆停放

  1.车辆应按指定地点或区域停放。(1)本校教职工车辆停放地点或区域为:树带内的停车位上面。(2)外来车辆停放地点为:西操场。

  2.车辆停放原则:)按车位有序停放,不固定车位。

  3.车辆停放时,须停放整齐,并拉刹、关电路、锁门窗以确保安全。

  4.距离校门5米内、道路两侧、禁止停放。

  5.本校车辆停放过夜须按指定位置有序停放;外来车辆停放过夜须经批准,一律停放在门卫东侧。

  三

  非机动车的管理

  1.进出校门的非机动车必须证照齐全,手续完备。

  2.进入校门时,须下车推行,校园内禁止骑车。

  3.载物出门时经校警检查后放行。

  4.所有非机动车应在划定的停车区域有序停放并上锁,严禁乱停乱放。

  5.校园内除经批准的车辆外(货运),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在校园内骑行。

  四

  管理办法

  1.进出校园的车辆,应自觉服从管理,凡违反有关规定或在校园内造成交通事故的,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按交通法规有关条款处罚。本校教职工在校园内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的,除按交通法规有关条款处罚外,学校将给予行政处分。

  2.机动车有下列违规情况之一的,送交相关部门处理。

  (1).无证、无照机动车擅自入校的;(2).未经门卫人员同意擅自入校的;(3).酒后驾驶机动车的;(4).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的。

  3.机动车有下列违规情况之一的,给予批评教育。

  (1).不按规定位置停放的;(2).在校园内练车、鸣笛、试刹车的;(3).在校园内超速行驶及超车的;(4).在禁行区域内行驶、停放的;3.非机动车无证照的一律扣留,上交相关部门处理。

  五

  附

  则

  1.本规定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如与前规章制度相冲突,按本规定执行;2.本规定解释权归校长室。

篇二:企业用车管理规定

  

  公司用车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公司工作效率,确保用车安全,进一步加强对车辆使用及驾驶员的管理,特制定以下车辆使用规定。

  一、严禁无驾驶证人员驾驶公司车辆外出。

  二、严格遵守公司车辆管理制度,因公外出前应填写出车登记表并需经部门经理以上管理人员批准,由行政部监督执行。

  三、公司车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使用,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使用人承担。

  四、驾驶员用车前须对车辆进行基本检查,如水箱、油量、电瓶、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损坏或功能丧失等现象,应立即上报登记或进行修理;若发现缺少燃油,则可向行政部经理申请加油,油费凭单据报销。

  五、驾驶员用车前须对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并要保证证件齐全上路,接受交警检查。

  六、科学合理使用公司车辆,在使用车辆的过程中,发现故障提示或故障已经发生,使用者应立即停车检查或者打施救电话抢修,不得野蛮使用,造成二次损坏。

  七、驾驶员在车辆行车途中必须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紧跟、争道、赛车等),不准疲劳驾车、不准酒后驾车。

  八、因公事用车在外出或回归过程中尽量选择宽敞、便捷的道路(特殊情况除外),不得利用用车机会办私事。

  九、外出用车填写《出车登记表》时要规范,包括出车日期、出车人、出车事由、出车时间、归队时间等,以便公司随时掌握车辆使用状态。

  十、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准在严禁停车、弯角斜坡高危地段或者影响下次用车时不好移车的地段停车,司机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或车内财务被盗。

  十一、非特殊情况,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公车私用(公司高管因工作外时间有可能临时发生业务性质的应酬,可不受此条款限制)。

  十二、违规与事故处理:

  1、xx公司工作人员违反以上任意一条经查证属实均作出扣5分的处罚。

  2、由于下列情况,造成违反交通法律法规或事故及其它的经济损失及责任的由驾驶员承担。

  (1)无有效证驾驶或证照不全。

  (2)酒后驾驶。

  (3)未经许可使用车辆

  (4)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5)不按车辆操作规范使用或者恶意野蛮操作造成车辆损坏的。

  (6)无视交通法律法规行驶引起的违章或交通事故。

  (7)事故后逃逸的。

  2、由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车辆事故由公司酌情研究处理。

  3、不管任何原因造成交通事故,都要第一时间报告到公司行政部门或者直接负责人处。

  十三、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篇三:企业用车管理规定

  

  公司用车管理规定(通用3篇)

  公司用车管理规定

  篇1第一章:总则

  1、为了统一管理公司的所有车辆,有效使用各种车辆,确保行车安全,提高办事效率,减少经费支出,特制订本制度。

  2、本制度所说公司车辆是指公司的专车、及公务用车辆。专车系指公司为部分特定人员或部门特配车辆。公务车系指除上述专车以外的所有车辆。所有车辆由行政部统一负责管理。

  第二章:车辆使用程序

  公司车辆必须为公司业务服务,各部门公务用车,需按车辆使用程序。

  1、提前申请:用车部门(人)估计用车时间超过二小时的,应提前半天提出申请,估计用车时间超过半天的,应提前一天提出申请,如遇紧急用车等特殊情况除外。

  2、公务用车均须事先填写《公务用车申请单》,具体说明“用车事由、出车时间、地点、估计用车时间,以及出车前后公里数”等内容。

  3、审批程序:用车人填写“公务用车申请单”报部门领导批准后,由行政人事部按申请时间的先后统一调配车辆,临时用车的,由行政人事部根据车辆的空闲等具体情况,另行安排。

  4、行政部将《车辆调派单》交与司机,司机根据《车辆调派单》予以出车。遇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可临时派车,事后一天内由使用人补办手续。

  5、公司所有车辆原则上必须由公司专职司机(含专车使用人)驾驶,公司其它持有驾照人员驾驶公司车辆公出或私用必须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三章:车辆使用范围

  1、公司员工(三人以上)在本地或短途外出办事、联系业务、接送。

  2、接待业务贵宾、外事活动以及需接待的其他重要客人。

  3、紧急文件交换及领取、递送机密件。

  4、其他紧急公务用车。

  第四章:专职司机要求

  1、车辆驾驶人员熟悉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2、驾驶人员于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的检查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等现象,应立即报告,隐瞒不报而由此引发的后果由驾驶人员负责。

  3、驾驶员不得擅自将公用车开回家,或做私用,违者受罚,经公司特别批准的除外。

  4、车辆应停放于指定位置、停车场或者适当的合法位置。任意放置车辆造成违犯交规、损毁、失窃,由驾驶人员赔偿损失,并予以处分。

  5、驾驶人员应爱护车辆,定时清洗车辆,保持车内内饰清洁。

  第五章:车辆管理

  维修保养,费用预算、核准、车辆年检及证照管理、投保、续保

  与出险索赔由公司行政部管理,专职司机负责具体实施。

  1、公务车辆一律用公司统一办理的加油卡加油,现金加油产生的票据公司不予报销。若有紧急情况需临时现金加油,应事先报公司行政人事部同意。

  2、公司所有车辆原则上必须由公司专职司机驾驶,公司其它持有驾照人员驾驶公司车辆公出或私用必须经批准后方可使用;专职司机应每周定期对公司车辆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行车安全。

  3、车辆行驶证,由公司专职司机负责保管,车辆钥匙每次使用完后交由行政部保管。

  4、保险单由行政部统一保管,按车建立资料、费用档案,一旦出现车辆保险索赔事件,应在第一时间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并保存好索赔资料。事故处理完毕后,办理索赔手续。

  5、公司所有车辆的维修保养需在正规4S店进行,若有紧急情况需临时维修,应事先报公司行政人事部同意。

  第六章:消费报销

  车辆维修保养、过境/过路费、高速费、过桥费及停车费等票据发票统一根据公司的财务报销制度报销。

  公司用车管理规定

  篇2一.目的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司管理,减少用车费用和降低公司成本,本着安全、节约、有序、高效的原则,更好地为公司服务,提高工作效率,特拟定此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所指车辆均指公司的业务办公用车。

  三.权责单位

  1.公司车辆由办公室调度,主管人员管理。出差及业务用车应向主管人员登记申请,填写用车申请表,领取钥匙,出襄樊市需由总经理批准。

  2.公司业务办公用车的证照保管,车辆年审、车辆保险及养路费支出等事项统一由主管人员负责管理。

  四.用车管理

  1.员工外出办事,三公里以内,应首先选择公交车为主要交通工具(经理以上人员及财务部支取大额现金用车除外)。其他符合条件的用车,一律登记、记录、申请。

  2.主管人员依重要性顺序派车,不按规定办理申请者,不得派车。如公司车辆一时调配不开,到主管人员登记申请批准后方可打车外出。在发票上要注明始点和终点及所办事宜否则不予报销。

  3.员工因私借用公车,需经办公室同意,并经总经理签署派车单后,主管人员方可派发车钥匙。交还公车前必须保持车辆整洁、外观无损伤、车况正常,并按行驶里程计收油费。

  4.节假日或业余时间车辆的使用应呈请主管人员负责人核准后方可调派。

  五.车辆维修保养管理

  1.车辆实行节假日及夜间归位管理,下班后必须按公司指定的存车地点存放,任何车辆不准随意更换存车地点,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提

  前通报主管人员并请示主管领导批准。

  2.车辆日作任务结束后和节假日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并将车门锁妥。

  3.公司一般公务用车应指定特约修理厂维修,否则维护费不准报销。如情况特殊,经主管同意可据实报销。可自行修复的,报销购买材料零件费用。

  4.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更换零件时,可视实际需要进行修理,但无迫切需要或修理费超过200元时,应事先征得主管批准。

  5.如因驾驶员使用不当或车管专人疏于保养,致使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其所需要修护费,应依情节轻重,由公司或责任人予以负担。

  6.在无照驾驶、非公驾驶外出、未经许可车辆驾驶员将车借予他人使用,违反交通规则、发生事故或造成车辆损坏等情况,由车辆驾驶员及其直接责任人承担一切后果。

  7.私闯红灯、乱停车、驾驶未佩带安全带、驾驶时车速超规定等驾驶车辆违反交通规则行为,其罚款和费用由驾驶人员自行负担。其余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确定责任。

  8.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向附近公安机关报案,并立即与主管联络处理。突发性其它类临时事故或故障,也应遵守“先报告再处理”原则。

  9.发生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时,按实际损失,责任者应赔偿。a.一般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者):按经济损失的50%处罚;b.严重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5000元者):按经济损失的40%处罚;c.重大事故(经济损失在5000~10000元以上者):按经济损失的20%处罚;d.特大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者):按经济损失的10%处罚。

  10.因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其损失在扣除保险金额后,按3.13条执行。

  11.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按3.13条执行。

  12.公司领导自行出车,出现责任事故,按本制度规定处理。

  13.公司驾驶员要认真做好对公司领导和各部门的驾驶服务。

  14.凭“车辆使用申请审批表”出车,未经主管批准,不得用公车办私事。

  15.工作积极主动,服从分配,同事之间搞好团结互助,有事提前请假,不得无故缺勤。

  16.公司职工不得用公车学习汽车驾驶,否则,一切后果及损失由车辆保管者负责。

  17.驾驶人应严守交通规则,交通违章按第十一条处理。

  18.对用车者服务

  a.不论用车者是否是本公司职工,司机都应热情接待,礼貌服务,安全驾驶,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b.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c.司机应在乘车人(特别是公司客人和干部)上下车时,主动打招呼,开关车门;d.当乘车人上车后,司机应向其确认目的地;e.当乘车人下车办事时,司机一般不得离车;f.乘车人带大件物品时,司机应予以帮助。

  19.离车注意

  a.司机因故需离开车辆时,必须锁死车门;b.车中放有贵重物品或文件资料,司机必须在离开时,应将其放与后行李箱后加锁。

  20.出发前后工作

  a.清洁车内外卫生,确保整车干净整洁;b.行车前要坚持勤检查,做到机油、汽油、刹车油、冷却水备齐;轮胎气压、制动转向、喇叭、灯光完好;确保车辆处于安全、可靠的良好状态;c.司机应根据目的地选择最佳的行车路线;d.随车运送物品时,收车后需向管理责任者报告。

  21.个人形象a.司机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保持服装的整洁卫生;b.注意头发、手足的清洁;c.注意个人言行;d.在驾驶过程中,努力保持正确的姿势。

  22.因公外出晚间23时以后返回公司的车辆及员工,可根据情况凭票报销一趟返回住所出租车费。

  23.司机与公司领导或客户同行时,应保守机密,不得随意向他人泄露任何相关信息及内容。24.属公司所有的其它各种车辆(包括货车、叉车、拖拉机等)参照本管理制度的有关条款执行。

  25.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26.本制度经人事主管人员起草,经总经理核定、批准后发布施行,人事主管人员对其负有解释权。

  第四章

  行车纪律及驾驭员管理

  1.公司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

  2.司机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3.司机应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经常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和车外的清洁)。

  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机油及其他机件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5.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主管人员负责人,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6.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司机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

  7.司机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8.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9.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紧跟、争道、赛车等)。

  10.司机因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第11条

  公司员工乘车时在车内不准吸烟。公司外的客人在车内吸烟时,可婉转告知本公司陪同人,但不能直接制止。

  11.司机对乘车人要热情、礼貌,说话应文明。车内客人谈话时,除非客人主动搭话,不准随便插嘴。

  12.上班时间内司机未被派出车的,应随时在公司等候出车。有要事确需离开公司时,要告知主管人员负责人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出车外出回来,应立即到主管人员报到。

  13.司机对主管人员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有公事应随叫随到。

  14.司机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主管人员负责人,并说明原因。

  15.不论什么时间,司机身上必须带传呼机或手机。对公司领导或主管人员负责人的传呼,应尽快复机。

  16.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规定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

  17.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车辆学开车。

  18.司机应对各级领导在车内的谈话保密。

  19.主管人员负责人每月负责对司机进行考核,对于工作勤奋、遵守制度、表现突出的,可视具体情况给予表扬、记功、晋级等奖励;对工作怠慢、违反制度、发生事故者,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记过、降级直至除名处理。

  20.违规与事故处理

  :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并予以警告,罚款或开除处理。

  (1)无照驾驶。

  (2)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3)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

  (4)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的事故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立即通知公司主管人员。如属小事故,可进行处理后向主管人员报告。

  (5)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司机与公司共同负担。

  (6)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由司机与公司共同负担。

  第五章

  附则

  1.主管人员将定期抽查车辆的停放情况,如发现车未按指定地点停放或无出车安排时车辆不在场,按照规定对司机做出处理。

  2.私事用车时,其停车费、公路桥梁收费一概由使用者自负,对于因私事使用车辆造成事故所发生的各项费用,除了保险公司的理赔外,其实际费用与理赔之差额,由使用者承担,且其他责任由使用者自负;3.用车审核流程:

  (1).因公司业务使用车辆时,提前填写《用车申请单》,经上级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交主管人员统一调配车辆。

  (2).节假日或上班时间外车辆的使用,应书面或电话呈请总经理核准后,始准调派,但第二天必须补交《用车申请单》,并由总经理在“行车记录表”的“备注”栏签字。

  4.出车

  (1).司机应爱护公司车辆,每天清洁车辆和出车前保养,检查车辆油料、有效证件、水位等使用情况,保证车辆随时处于良好状态及行车安全。

  (2).主管人员根据车辆的使用情况及用车的合理性安排出车,同意出车后,主管人员应在用车人填写的《用车单》上签字,并将《用车单》交出车的司机。

  (3).司机接到《用车单》后,随用车人出车。

  (4).每次出车前,应认真详细地填写《行车记录表》,核对内容,应将驾驶人员,用车功能,实际出车时间和起始公里等内容准确填写,并得到用车人的确认,填写时字迹不得潦草,更不得弄脏、丢失。

  (5).车辆行驶途中应特别注意安全行驶及遵守交通规则,因违章造成的各种罚款,由当时的驾驶人员负全部的责任。

  (6).因车辆停放、保管不妥导致车辆被盗、毁损而造成的损失,由当时的驾驶人员承担所有责任。

  (7).车辆须保持干净整洁,每次使用车后,要主动打扫清洁车辆,保持公司良好的形象。车辆驶回后,应停放在固定停车场,并将车门锁妥,填好《行车记录表》。

  (8).出车回来,所有驾驶该车的人员均要如实填写《行车记录表》,并交回主管人员主管或者主管人员主管授权的其他人员.主管人员主管负责对《行车记录表》各项内容予以审查,并于每周将此表汇总上交公司统一的档案库。如《行车记录表》资料不全、不实,公司将对相关人员予以处罚。

  5.车辆维修及保养

  (1).公司车辆统一由主管人员保管,出车途中由司机负责保管。

  (2).车辆的保养、检修、年检和养路费、保险费的缴纳及其办理相应手续,保险事故的索赔由主管人员负责,并由司机协助办理。

  (3).车辆如未按时办理年检、缴费[税]、保险等其他相关手续,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罚款,由主管人员负责。

  (4).车辆的附带资料如保险单、年检资料等,除行驶证、附加费、养路费、保险卡由各使用人随车携带外,统一由公司统一档案库保管,不得遗失。

  (5).车辆损坏,须填好《车辆维修申请单》,说明损坏原因和损坏程度,经主管人员同意,方能到定点专业修理厂进行维修,如需大修时请示副总经理同意方可进行。

  如果属人为损坏,由导致损坏的人员承担相关费用.(6).车辆去修理厂维修前,司机应提出应修处和所换零部件并事先谈好价格。维修时,要求该车的司机必须在场,看着自己车子的修理,发现问题及时向修理厂提出。换零部件时,零部件自己购买。

  6.对司机要求和考核制度

  (1).司机必须服从安排调配。积极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及《道路交通安全法》。要有较高的责任感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及严格的纪律性。

  (2).司机不得多填或少填《用车单》中的起始公里数和返回公里数,允许的误差不超过1Km,如发现多填或少填的里程数超过1Km,则按

  多填少填的公里数,每公里罚款20元处以罚款

  (3).车辆造成交通事故后,经交警防判决不是我方司机的主要责任时,扣发当月工资的20%,如事故的主要责任在我方司机时,由司机承担所有的责任;(4).司机在出车途车中,不得用车办私事等,一旦发现上述情况,将严肃处理。

  (5).司机要不断提高服务质量,熟悉行车路线,保证公司正常业务用车并降低车辆的费用。

  (6).司机要注意休息,没有特殊工作上的需要,不易睡觉太晚,要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4.5.7节约用油,降低消耗。司机要控制空调的使用,规定冬季用车时不开空调,天气不十分炎热和长时间等人办事时,司机不准在车上开空调,因此公司按照每部车不同情况限量用油,控制修理费用,并实行节约奖励、浪费罚款的规定。

  公司用车管理规定

  篇3为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公务用车行为,确保安全行车,现将《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公布如下:

  一、管理及使用原则

  1、局机关车辆,实行局办公室集中统一管理。办公室要严格派车制度,并确定一名车管人员。任何个人不得直接与驾驶员调度车辆,不经同意擅自用车的,一切责任自负。

  2、局机关车辆,原则上保证局领导公务用车。局领导公务用车应由办公室统一调度,在用车紧张的情况下,办公室应按照接待上级或参加省市局会议优先、急事急办优先等原则,统筹安排好车辆。发生重大突发事件需要现场处置的用车应予以重点保证。

  3、公务用车实行《派车单》制度。局领导公务用车应提前通知办公室车管人员安排车辆,填写《派车单》。特殊情况来不及开《派车单》的,事后可补办手续,但用车人应事先电话告知车管人员。

  二、用车范围及派车方法

  1、局领导公务用车,由局办公室车管人员统一安排。

  2、节假日期间值班需用车的,由带班局领导直接调用车辆。

  3、各股室有急事或领取物品需派车的,办公室应征询其他股室意见,尽量一次多办事。

  4、申请用车单位需填写《派车单》,由办公室审核后报局长签批,局长同意后交驾驶员到财务股领取油票。

  三、驾驶员工作职责

  1、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提高驾驶技术,加强职业道德学习,服从安排,听从指挥,坚守岗位,做到随叫随到。

  2、凭《派车单》出车。严禁酒后驾车,禁止把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执行任务外出车辆要停放在安全位置,保障车辆安全。

  3、爱护车辆,坚持平时勤保养,勤检查;出车前一定要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和故障及时排除,确保行车安全;随时保持车辆内外清洁和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四、安全责任

  1、驾驶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被罚款,单位不予报销。造成责任事故的,视情节轻重与责任大小,对驾驶员进行批评教育、行政处分乃至停止驾驶工作等处理。

  2、不严格执行派车制度、为个人或他人私自出车和开车办私事的,驾驶员承担由此造成事故的一切费用。

  五、其他规定

  1、驾驶员凭《派车单》按月报销,领取出差补助。驾驶员出差单由办公室车管人员审核,报局领导签字后,再按财务规定程序审批报销。

  2、车辆维修保养、购置配件按照市局规定办理;对超额维修保养与购置配件的,由驾驶员提出申请,由办公室提交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3、驾驶员负责办理车辆保养、保险、年检等手续。

  各工商所、直属单位参照本规定执行。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篇四:企业用车管理规定

  

  一、总

  则

  (一)目的:为了加强公司车辆管理,确保车辆的有效运作,更好地为公司各部门服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专职驾驶员及因公务使用车辆的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驾驶执照的员工。

  二、驾驶员管理

  1.公司行政部建立驾驶员档案,凡本公司的驾驶员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驾驶执照。凡遗失车辆各种证件(含驾驶证照、行驶证照),致使公司车辆不能正常营运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2.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驾驶员必须具备高度的事业心、敬业精神、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热情为公司服务的精神。

  3.驾驶员出车在外必须随时与公司保持联系,第一时间回复公司的任何联系,并随时注意自身通讯设备的正常使用。遇特殊情况

  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行政部人员,并说明原因。如果由于驾驶员疏忽大意造成长时间与公司失去联系者,所发生的一系列事件由驾驶员承担。

  4.驾驶员未经批准,不得私自用车,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车辆学开车。

  5.驾驶员要服从公司合理的工作安排,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如有特殊情况不适合驾驶车辆的,必须提前向行政部作出说明。

  6.驾驶员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超速、抢行、猛拐、争道、开斗气车等)、不准疲劳开车,不准酒后驾车。由此发生事故及损坏车辆者,由驾驶员承担赔偿事故损失。

  7.因驾驶员违章行车,造成交通事故或处罚的,由驾驶员本人负全责;如在行车中,乘车人要求驾驶员违章的,驾驶员应坚决阻止,否则责任将由驾驶员和乘车人共同承担。

  8.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做好车辆日常例保工作,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做好发动机维护和保养,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9.对忽视安全规定、工作怠慢、违反制度、发生事故的驾驶员,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罚款直至除名处理。

  三、驾驶员工作职责

  1.负责所指配车辆的安全驾驶。

  2.负责车辆出车前、收车后的车况检查。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3.负责车辆的清洁和内务。应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

  4.驾驶员上班不出车时间,必须在公司待命等候,临时有事须离开,必须报行政部批准后方可离岗。

  5.驾驶员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能检修的,应立即报告行政部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四、车辆管理

  1.公司行政部将根据车辆申请单进行车辆调配安排,驾驶员根据车辆使用申请单上要求进行出车,各部门负责所属车辆使用过程的日常管理。

  2.任何员工申请用车都必须填写《派车单》,并填写清楚申请部门、日期、申请人、用车事由、出车路程、用车时间等事项,报行政部审批,行政部每日对此单进行整理存档。

  3.公司所有车辆仅限于因公外出使用,严禁管理人员公车私用或未经批准私自用车。严禁工作人员利用职权要求驾驶员出私车,带私货,一经发现,初次违规处以警告,对不听劝阻屡教屡犯者予以惩罚。

  4.驾驶员有权拒绝管理人员非因公出车的工作安排。

  5.行政部对每台车辆建立车辆档案,记录车辆的主要数据和资料,包括:车辆型号、购买时间、保养记录、维修记录、出现故障、原因以及车辆像片与各种证件复印件等。

  6.凡发现车辆证件(行驶证、养路费、保险证明等)被盗或遗失的,须把遗失过程书面报告部门主管,并由遗失人办理有关手续,补办费用由本人支付。

  7.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赔偿,由行政部办理理赔手续。免赔部分根据事故责任由驾驶员或公司支付;未经批准私自用车,如发生交通事故或罚款,由该驾驶员负责维修并赔偿损失。

  8.驾驶员每天工作后,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停放,违反停放规定导致车辆损坏的费用由驾驶员支付。

  五、车辆的维修与保养

  1.车辆出现故障必须及时书面报行政部,行政主管批准后方可进厂修理,未经批准擅自修理的费用,由该驾驶员本人自付。

  2.维修车辆提倡勤俭节约,鼓励自我检修和保养,车辆确需修理的,由驾驶员填写维修项目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后方可进厂修理。

  3.出车前检查:

  驾驶员出车前,应事先对用车进行检查,确认车况良好方可出车,检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A.检查燃料、润滑油、冷却液、电池水是否足够,制动器、离合器、总油泵是否符合要求;B.检查轮胎气压是否正常,轮胎螺丝是否坚固;C.检查手、脚制动是否良好,各连接管道是否漏油;D.检查方向盘、转向器及挡直拉杆连接是否紧固、有效;E.检查喇叭、灯光、雨刷是否正常,电瓶接线是否牢固清洁;F.检查随车工具是否正常;G.检查车辆声音是否正常。

  4.收车后的检查:

  驾驶员出车返回公司后,应对用车例行检查后方可交车,收车后的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A.检查轮胎气压是否正常,轮胎螺丝有无松动;B.检查车的冷却水、燃料、玻璃清洗液和电池水;C.检查灯及雨刷是否关闭,关好车门、车窗并锁上保险锁。

  5.车辆的清洗:

  A.驾驶员应经常整理车辆内部的杂物,保持车内及尾箱整

  B.驾驶员应首先本人注意清理车辆清洁;C.如需由洗车场清洗时,应经行政部同意,方可进行清洗。

  六、车辆费用的管理

  1.公司车辆油料及维修费以凭证实报实销,由经办驾驶员填写报销申请单后,由行政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由财务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后报销。

  2.驾驶员出车产生的各项费用以凭证报销。由经办驾驶员填写报销申请单,张贴好各项发生费用发票(注明费用项目)后,由行政部负责人签字确认,由财务部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后报销。

  七、驾驶员出车的规定

  1.服务要热情友好、使用礼貌用语、保持精神饱满。

  2.必须提前五分钟发动着车或到达所需地点。

  八、违规与事故处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造成损失的,驾驶员应承担全部责任。

  A.无照驾驶(包括不按准驾车型驾驶的)。

  B.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2.由于驾驶员本人原因造成的交通违章罚款不给予报销。

  3.公司车辆如在公务途中发生事故,应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急救伤患人员,并即与行政部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自行处理后向行政部报告。

  4.责任事故划分及赔偿:因出公务发生的驾驶员责任事故赔偿超出保险理赔的部分由驾驶员和公司各承担50%;因违反规定办私事发生的驾驶员责任事故赔偿超出保险理赔的部分由驾驶员和私事当事人各承担50%。

  公司汽车使用管理规定

  篇2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使公司车辆管理统一化、制度化,合理有效的调配和使用各种车辆,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并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车辆是指本公司购置的所有公务车辆;以下所指的驾驶人须是持有合法的驾驶证的人员。

  第三条

  公司行政部为公司车辆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公司车辆的购置、调配、保养、维修、年审、保险等项目的管理。

  第二章

  车辆的使用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因公需要用车的,应事前向行政部申请派车并填写《派车申请单》,注明派车事由、用车时间、乘车人数、出车地点等信息,经车队负责人签字批准后(部分车辆须由董事长签字批准),依据业务的重要性顺序派车,不按规定申请者,车队负责人有权拒绝派车。

  第五条

  车辆出车期间需临时改变计划或增加派车任务的,亦须电话报请车队负责人同意,并在回公司交车时补签《派车申请单》,交行政部存档。

  第六条

  车队负责人根据各部门工作的轻重缓急、请派先后顺序,统筹安排,合理调配车辆使用,应遵循先远后近,先外地后市内的原则。

  第七条

  车辆驾驶人员按行政部安排领取车辆钥匙及派车单,按时出车并如实填写出车时间、地点和行驶里程,做好车辆使用记录。

  第八条

  驾驶人员在出车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隐瞒不报而由此引发的后果由当期驾驶人员负责。

  第九条

  每辆车须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上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每次出车信息由驾驶人员填写,乘车人签字确认;行政部不定期检查,如发现里程表和行驶记录不符的,按超出的公里数扣罚当事驾驶人耗油款。

  第十条

  车辆使用人在办理公务事宜时,应严格按照派车单中所规定的时间及时返回公司,如遇交通阻塞或意外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提前致电行政部说明原因,获得批准后方可延时返回公司。

  第十一条

  车辆使用人不得向驾驶人员提出违反公司车辆管理规定的要求,否则驾驶人员有权拒绝;

  第十二条

  原则上公司车辆是只能用于公司业务工作的,未经董事长批准不得擅自私用,经董事长特批后方可做为他用。

  第十三条

  凡公司员工及其直系家属需借用公司车辆私人使用时,须由员工本人提出申请,并在《派车申请单》上注明“私用”,车队负责人签字并报董事长批准后方可予以安排出车,并在车辆使用完毕后根据实际耗油量向使用人收取所耗费的燃油费用。

  第十四条

  因私人事物借用公车时,如发生意外事故,导致违规、损毁、失窃等,在扣除保险理赔金额后全部损失由使用人个人承担。

  第十五条

  任何人不得将公司车辆交由无驾照人员驾驶,由此给公司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相关责任由经手借出车辆责任人及无证驾驶人承担,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情节严重的将对当事人予以辞退处理。

  第三章

  车辆的停放

  第十六条

  公司所有车辆钥匙由行政部统一保存、管理,公务车辆在交车时,应将钥匙和行驶证交至行政部;车辆驾驶人员接公司安排,次日执行出车任务并早于公司人员上班时间的,可提前一天领取钥匙和行驶证。

  第十七条

  未出车时,车辆应停放于指定停车场内,并将车门车窗锁妥;任意放置车辆导致违反交通规则或车辆损毁、失窃的,由驾驶人员赔偿损失,并予以处分。

  第十八条

  无论任何时间段,出车返回后,必须将车辆停放在公司指定停车场,未经董事长同意,公司任何人员不得擅自将公司车辆开回家存放或开出停车场私用。

  第四章

  费用管理

  第十九条

  公司行政部负责对公务车辆的管理费用进行监督、控制,财务部辅助配合监控。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及私人使用公司车辆需按正常程序进行审批,所产生的过路费、停车费由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私人全额承担,并按相应车辆油耗比例及行驶公里数承担燃油费及车辆磨损费。

  第二十条

  燃油费用管理:

  (一)公司所有车辆统一办理油卡加油,一车一卡,公司车辆油卡不得外借,加油回执按月交财务部,财务部须每月对公司所有车辆的行驶公里数及用油量进行核查。

  (二)车辆办理加油卡后,驾驶人员须在出车前到行政部登记领取加

  油卡加油,如遇到特殊情况或长途行车需现金加油的,应上报车队负责人及行政部批准,并开具正规发票回公司报销。

  (三)驾驶人员领取加油卡外出丢失的,应自行承担再次办卡的费用;卡内资金因丢失被盗用的,驾驶人员应按上一次加油完毕所打印单据的卡内所剩余额进行全额赔偿。

  第二十一条

  维修保养费用管理:

  (一)各类车辆按照各车的技术保养程序例行保养,新购车辆按说明书规定的要求进行保养。

  (二)公司车辆的一般性保养工作,由驾驶人员视车辆情况报车队负责人统筹安排。

  (三)车辆修理应事先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经车队负责人审核,报董事长批准后,方可送修。

  (四)车辆须在指定厂家维修,维修时司机应在现场监督,以保证维修质量、缩短维修时间;如出现增修项目,应及时汇报,维修后按维修申请审核无误后方可在价格单上签字确认,若发现弄虚作假,严加处罚。

  (五)车辆损坏的零部件可自行修复的,由车队负责人统一采购并予以换修,以降低修车费用。

  (六)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而急需修复和更换零件的,在不影响安全行车前提下,应将车辆驶回公司检验后送修;无法行驶时应先向董事长请示,根据实际情况送修,未经请示的修理费用,公司不予报销。

  (七)如因驾驶人员操作不当出现故障者,其维修费用视情节轻重,决定驾驶人负担比例。

  第二十二条

  其他费用管理:

  (一)车辆行驶每年所需缴纳的通行税费、年检费、维修费同车队负责人审核后,按公司报销制度执行报销。

  (二)车辆出省外出公干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油费、路桥费、停车费等),必须先经车队负责人连同《用车申请单》、《车辆行驶记录表》进行审核后,按公司报销制度执行报销;费用与实际情况不符、无法做出合理有效说明的费用,均由驾驶人员自行承担,公司不予报销。

  (三)在出车中由于驾驶人员管理不当所造成停车卡、行驶证丢失或车内物品丢失的,一切损失费用均由驾驶人员自行承担。

  第五章

  事故处理

  第二十三条

  一旦出现意外事故时,驾驶人员应迅速做出应急处理,并向行政部报告。

  第二十四条

  凡因违章、特别是无照驾驶及酒后驾车被公安机关处理的,一切费用由驾驶人员自行负担,不准报销;因路边违章停放而造成车身损坏,有关修理等费用由驾驶人员自行负责。

  第二十五条

  车辆如在公务中遇不可抗拒的车祸发生,除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外,并须即刻与公司联络,行政部协助处理,并即刻通知保险公司办理赔偿手续。

  第二十六条

  因公务用车发生事故后由交通部门认定责任,扣除保险理赔后的其他费用,由驾驶人员和公司共同承担,承担比例如下:

  (一)我方车辆负全责时,驾驶人员承担60%的费用;(二)我方车辆负主要责任时,驾驶人员承担40%的费用;(三)双方车辆负同等责任时,驾驶人员承担20%的费用;(四)我方车辆负次要责任时,驾驶人员承担10%的费用。

  (五)我方车辆无责任时,驾驶人员无须承担任何费用。

  第二十七条

  凡发生意外事故的,除经济处罚外还要以公司的净损失(扣除保险理赔外)金额进行行政处罚,具体如下:

  (一)一次事故净损失大于30000元时,视为重大事故,驾驶人员停职停薪或调离岗位;

  (二)一次事故净损失5000—30000元时,视为大事故,对驾驶人员罚款100元并在公司大会上作出检讨;(三)一次事故净损失在5000元以下时,为小事故,驾驶人员在公司大会上检讨。

  (四)发生连续两次及以上大事故,或连续三次及以上小事故,将视为重大事故作出处理。

  第六章

  驾驶人员守则

  第二十八条

  所有车辆驾驶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熟悉各项交通法规,服从交通民警的指挥和检查,谦虚谨慎,文明驾车,确保行车安全。

  第二十九条

  驾驶人员必须具有驾照并随身携带,出车时一定要保证证件齐全;严禁将车辆交无证人员驾驶。

  第三十条

  驾驶人员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爬头、紧跟、争道、赛车等);驾驶人员平日应注意休息,不准疲劳驾驶,严禁酒后驾车。

  第三十一条

  驾驶人员必须随时掌握车辆完好状况,对各部件的磨损程度要准确掌握并及时汇报,对油、电路、刹车、转向、传动

  等关键部位要及时检查;如有异常应及时更换零部件、加注机油等,保证车辆的正常

  运行。

  第三十二条

  驾驶人员应爱护车辆,保证机件、外观良好,使用后应将车辆清洗干净。

  第三十三条

  车内严禁吸烟,如有乘客需吸烟的,驾驶员应予以劝阻;第三十四条

  所有驾驶人员应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按正常上下班时间待命出车,若临时有事离开必须向办公室主任请假,不能出勤时也应提前填写《请假申请单》,按程序办理;若驾驶人员不听从安排、耽误公事,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处理。

  第三十五条

  驾驶人员及副驾驶位置上人员在高速上行车时应系好安全带。

  第三十六条

  驾驶人员应爱岗敬业、端正驾驶作风、遵循职业道德:

  (一)做到礼貌用语,不得私自散布谣言、打听消息、攻击他人长短、宣泄私愤。

  (二)不得打探领导行程安排或泄露行程,不得散布车上人员交谈的内容。

  (三)对所接待客户提出的问题,涉及到公司业务核心机密或公司领导私人信息的,应予以回避。

  第三十七条

  未经乘车人员同意,驾驶人员不得擅自打开音响和空调系统;空调使用应在当天气温值于28度以上或10度以下方可开启。

  第三十八条

  夜间、大风、雨雾冰雪天气情况下出车的,驾驶人员应检查好车辆各部分机件和油、水、电路等车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在车况不佳的情况下出车;途中应严格控制车速,密切注意信号变更及交警管制措施。

  第三十九条

  驾驶人员执行外派任务时临时发生身体不适的,应将车辆平稳停在安全区域内,并立即通知行政部,妥善安排后续工作后,立即就近诊疗。

  第四十条

  驾驶员执行出省外派任务时,单程距离超过100公里的,应在途中合理进行短暂休息,并检查车况;单程距离超过200公里的,应每间隔1小时进行合理休息并检查车况,严禁持续疲劳驾车。

  第七章

  相关奖惩

  第四十一条

  公司为所有专职司机设立安全无事故奖:

  (一)安全无事故需满足三个条件:没有出现保险理赔;公司没有出资赔付;即便出险,但事故无责任。

  (二)安全行车无事故连续累计满一年的,奖励1200元;第二年连续全年无事故的,奖金再加200元;以此类推,连续累计无事故则每年加200元。

  (三)期间若专职司机驾车出现意外事故,则累计全部归零,重新开始计算。

  第四十二条

  公司驾驶人有以下情况者,一经核实,公司将给予处罚:

  (一)未经批准出车者,处罚100元。

  (二)未经批准将车交由他人驾驶者,处罚100元。

  (三)酒后驾车但未发生事故者,处罚200元。

  (四)未经批准将车停放规定点之外者,处罚50元。

  第四十三条

  驾驶人出车过程中所造成的违章行为受到交警部门处罚的,公司将按以下比例对驾驶人进行处罚:

  (一)因公务用车的情况下:

  1、闯红灯违章行为的,驾驶人承担交警罚款的80%,其余部分由公司承担;2、违停、超速、违规变道、闯单行线等违章行为的,驾驶人承担交警罚款的50%,其余部分由公司承担;3、驾驶人首次到外地城市发生除闯红灯以外的违章行为的,可以免于处罚;(二)因私人事务或外单位人员用车的情况下:

  1、闯红灯违章行为的,驾驶人承担交警罚款的80%,其余部分由用车人承担;2、违停、超速、违规变道、闯单行线等违章行为的,驾驶人承担交警罚款的50%,其余部分由用车人承担;3、驾驶人首次到外地城市发生除闯红为以外的违章行为的,可以免于处罚,所有罚款费用由用车人承担。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四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对于公司以外人员用车的,尽可能的将本制度提前告知对方。

  第四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第四十六条

  本制度自20xx年7月1日起执行。

篇五:企业用车管理规定

  

  企业用车管理规定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各部门的所有车辆。

  二、车辆使用管理

  1、职责

  1.1行政经理负责办公室车辆派遣及使用,并对各部门用车进行审批、协调、安排,保证办公室车辆的有效使用。

  1.2运营车辆由车辆管理人员负责车辆调度及管理,旨在最大限度的配置车辆使用,最有效的管理车辆。

  2、公务车辆使用管理

  ____公务车辆使用管理

  公务用车除财务外原则上是各部门经理,因公使用公车的须填写《公务车辆使用申请表》,必须由总经理批准,行政部备案。

  ____公务车辆使用安排

  2.2.2行政部对审批通过的用车申请,填制《车辆派遣表》,将每次外出的时间、地点、公里数记入并有申请外出人签字认可。

  ____公务车辆驾驶人员在收到《车辆派遣表》时,应提前检查车辆状况及油量情况,按照派遣表上的时间按时出车,并填写好派遣表的相关数据。

  ____公务车辆申请人员在办理公司事宜时,应严格按照派遣表中所规定的时间返回公司,如果在派遣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及时返回公司,应提前向行政部说明原因,获得批准后方可延时返回公司。

  ____公务车辆驾驶人员办完事后应及时返回公司,如遇交通阻塞或意外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公司的,应提前向行政部说明原因,获得批准。

  ____公务车辆驾驶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将填好的派遣表及时上交行政部审核,审核无误后存档。

  公司公务车驾驶人不得擅自将车开回家。办完公事必须将车辆停放在规定的地点。不得因私使用车辆。

  2.3运营车辆使用管理

  ____公司配送部、备件库、售后部均配有营运货车,且车辆数量较多,应设专人管理,旨在保证车辆安全运营的同时,最大化的配置车辆运营。

  2.3.2各部门车辆出车、送货应由车辆管理人员统一调度,公司任何人员不得私自调度车辆,更不能因私使用公司车辆。

  2.3.3车辆管理人员应根据公司总体的运营要求,对车辆的出车及保养进行合理安排,驾驶员应服从车辆管理人员的安排,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告知管理人员。

  ____公司车辆驾驶人员须有驾驶证件,并且要熟知交通相关法规和上海市路况、路名。

  ____公司车辆不得对外出租和出借。

  ____公司所有车辆钥匙应有车辆管理人员统一保存、管理,出车时连同《车辆出车安排表》一起交给需要出车的驾驶人员,驾驶人员应在《车辆出车安排表》上签字,表示钥匙已收到。

  ____公司所有驾驶人员每天下班前须将公司车辆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地方后,将车辆钥匙交由管理人员保管。如遇特殊情况车辆当天不能返回公司的,须经部门经理批准。

  2.3.8车辆管理人员根据公司运营需要,及时安排车辆出车,对需要出车的车辆应填制《车辆出车安排表》。

  2.3.9驾驶人员在接到《车辆出车安排表》时,在规定的时间应到达指定的地点,完成配送任务后应及时返回,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及时返回公司的,应及时向管理人员说明情况,获得批准后方可。

  2.3.10车辆管理人员应对出车车辆进行登记,填制《车辆送货登记表》,当车辆返回时,应及时填写返回公里数,并由驾驶员确认签字。对出车异常的车辆应询问其原因,情况严重的应上报公司。

  2.3.11驾驶人员在车辆送货过程中的停车,要遵守交通法规,在允许停车的区域停放车辆,防止因此罚款。

  2.3.12部门间车辆调用应经部门经理批准,并报车辆管理人员备案。

  三、车辆用油管理

  1、职责

  1.1行政部经理负责对公务车辆的用油进行监督、控制,财务部辅助配合监控管理。

  1.2运营部门由车辆管理人员负责对车辆用油进行监督、控制,财务部辅助配合监控管理。

  1.3各部门应加强车辆用油管理,节约用油开支,使车辆均能在经济耗油的情况下有效的运营。

  2、车辆油卡管理

  ____公司所有车车辆统一油卡加油,实行一车一卡制度。

  ____公司所有车辆禁止现金加油,驾驶人员应随时携带油卡,不得以任何理由用现金加油,如遇特殊情况需现金加油,须经部门经理、财务经理批准,并报车辆管理人员备案。

  2.3车辆加油卡办理后,管理人员应按车牌号与油卡号码进行备案登记,每月进行核对。油卡一经备案,不允许变更,如遇到特殊情况,比如油卡坏了,不能正常加油时,应报车辆管理人员,及时修理或使用备用油卡加油。

  2.4禁止车辆间互换油卡,禁止使用其它车辆的油卡加油,如遇特殊情况,应经车辆管理人员同意。

  2.5车辆管理人员应根据车辆需要办理备用油卡,在车辆所配油卡金额不足时备用,车辆在使用备用油卡时应做好备用卡使用记录,便于月底数据统计。

  2.6驾驶员在使用油卡加油时,应保留好每次加油的小票,小票要保持连续性,月底按顺序粘贴在《车辆用油统计表》上。

  2.7驾驶员在油卡充值前,应统一根据车辆管理人员的口令,在某一统一的时间点记录本月车辆用油的实际数据,其中:

  a.月初余额为油卡在上次充值前的余额。

  b.本月充值为油卡上次充值的金额。

  c.月末余额为油卡最后一次加油后的金额。

  d.本月用油____月初余额+本月充值-月末余额+备用卡加油金额+现金加油

  f.起始公里数为上次记录数据时的车辆公里数。

  l.中止公里数为本次记录数据时的车辆公里数。

  j.中止公里时油箱所剩油量为本次记录数据时油箱的油量金额化。

  2.8一车一卡,一车一表,管理人员在申请充值时应将每辆车的《车辆用油统计表》上报财务审核。

  2.9车辆在使用备用卡加油时,应收集好小票,并在小票背面注明加油车辆车牌号,交给车辆管理人员,车辆管理人员对每张备用卡须填《备用卡加油统计表》,连同《车辆用油统计表》一齐上报财务审核。

  2.10特别注意事项:《车辆用油统计表》中的现金加油与备用卡加油应详细记录日期与备用卡号。

  3、充值申请流程

  3.1车辆管理人员应实时了解车辆油卡的用油情况,在油卡金额接近____元时,及时申请油卡充值。

  3.2车辆管理人员在申请充值时,须做好《车辆用油统计表》工作,并保证将《车辆用油统计表》及时上报财务,财务在对油卡充值审核时要对上次充值的用油情况进行审核。

  3.3车辆油卡充值申请审核通过后,财务部将以支票或本票转交车辆管理人员,车辆管理人员应提供正确的公司名称,并指定专人领取,及时充值

  3.4车辆油卡充值要求开具增值税票,车辆管理人员应在收到支票或本票后一周内将充值增值税票带回公司财务部。

  3.5车辆管理人员给油卡充值后,应将各车辆充值明细连同增值税票一齐带回公司财务部。

  四、车辆维修、保养管理

  1、职责

  ____对维修服务公司需有行政和部门经理及车辆管理人员共同考评和选择,使用哪家维修厂原则上使用4S店的维修。车辆管理人员对维修项目进行审核。

  ____车辆管理人员负责对维修质量进行验证,并保存相关的评定、维修质量、维修记录等资料。

  1.3驾驶人员负责定期检查车辆状况,并处理简单的车辆故障。

  1.4驾驶员负责及时发现、检查故障;并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确认保养维修合格;保留更换部件交公司验审;对维修质量进行及时反馈。

  2、工作流程

  ____日常检查、保养、维护

  2.1.1驾驶员须做好车辆出、收车检查,保持车辆内、外清洁。

  2.1.2行驶中注意车辆是否有异常声响。

  2.1.3经常检查各润滑点,发现缺油或油变质应立即补充或更换。

  2.1.4驾驶员每月底进行检查保养。

  2.1.5每月由驾驶人员对电瓶外表进行清洁,经常检查电瓶使用情况,保持电瓶周围干燥清洁和有效工作能力。

  2.1.6每月由驾驶人员检查车辆消防设施。

  ____车辆管理人员对车辆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车辆造成机械事故及影响运输任务。

  ____车辆日常补胎及小零件更换必须在正规的4S店进行,取得正规发票,不允许抵票报销。

  2.2定期保养

  2.2.1驾驶人员要严格按照车辆保养相关规定定时对车辆进行保养。车辆公里与保养项目标准见《保养标准表》。

  2.2.2保养维修必须在指定的维修厂进行,驾驶员不得自行选择修理厂。

  2.2.3驾驶员根据车辆运行里程数填写运行记录,经车辆管理人员核实后,由部门经理安排车辆保养时间。

  2.2.4驾驶员须办理完审批手续后方可对车辆进行保养、修理,不允许先斩后奏。

  2.2.5定期保养操作流程:

  驾驶员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部门经理检查--审批(需要财务经理及部经理审批须审批)--凭审批后的《车辆维修申请单》(项目、金额)通过报帐中心借款--对审批后的项目进维修--维修过程中如需增加维修项目,由部门经理确认维修-

  -对维修车辆进行检查--索取发票及维修清单--会计人员对维修项目进行审核--通过报帐中心冲销借款。

  2.3.1在行驶过程中发现故障,驾驶员应及时检查,查明原因并判断故障严重程度和对行驶安全的影响程度,主动设法排除故障。

  2.3.2如驾驶员无法排除故障,须估算费用并征得部门经理同意就近寻找修理厂处理,对故障严重程度及发生故障的原因应及时汇报,请示处理方案。

  2.3.3发生修理后必须将更换的部件交回公司验审。车辆管理人员对车辆突发修理原因进行鉴定、审核。

  2.3.4突发修理的操作流程:口头向领导进行维修申请--获批准后进行维修(不能到指定处修理时,选择就近的修理厂)--补填《车辆维修申请单》--对维修质量进行反馈和记录--车辆管理人员鉴定、审核--部门经理签字--走报帐中心报销。

  2.4保养、维修后的车辆须经车辆管理人员及驾驶员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运输。

  3、特别事项

  ____公司应指定有资质的专门车辆保养、修理点,便于修理、维修,可指定两至三个点。

  ____公司为避免修理点配件价格过高,应根据修理点单独指定汽车配件供应点。

  ____公司应根据修理点提供的保养及维修清单去指定的配件供应点购买所需配件,杜绝在同一个点既买配件又做维修。

  ____车辆保养、维理不允许驾驶员用现金交易,驾驶员应在指定维修点修理后,由公司隔月统一支付。

  3.5新车在____公里时都有一次免费保养,各新车驾驶员注意利用。

  五、车辆罚款及理赔管理

  1、车辆罚款管理

  1.1客运车载货罚款

  1.1.1此类罚款为公司计划内罚款,驾驶员应在送货过程中有意识的避免此类罚款的发生。当发生时,驾驶员态度应良好,争取少罚款或不罚款。

  1.1.2驾驶员应妥善保管开具的罚款单,经部门经理审核后,可用其它发票冲抵报销。

  1.2车辆停车罚款

  1.2.1驾驶员应熟知交通停车相关规定,将车辆停放在允许停车的地方。

  1.2.2该类罚款公司不允许发生,如有发生,应详细了解罚款原因,属于驾驶员出于个人利益而发生的乱停车罚款,公司不予报销。该类罚款在报销时应特别注意审核。

  2、车辆事故理赔管理

  2.1车辆事故理赔是基于车辆保险的意外保证,驾驶人员应在提高自身驾驶技能的同时,认真遵守交通法规,鉴于公司车辆之多,理赔业务之多,特制定此办法。

  2.2车辆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及时联系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进行事故鉴定,出具鉴定报告。

  2.3驾驶员应及时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点将车辆尽早修好,不要耽误正常工作,修理费先由驾驶员垫支或凭保险公司的事故受理单向公司借款支付。

  2.4保险公司在受理交通事故后,会将一联写有理赔号码的受理单交于驾驶员,尔后保险公司系统会将该起事故的理赔号码发送至驾驶人员所留的手机上,驾驶人员应妥善保管。

  2.5驾驶人员应将正确无误的公司名称及银行帐号告知保险公司,在保险公司受理事故后应跟踪保险公司及时将理赔款汇之公司帐号。

  2.6当公司已确定收到该笔理赔金额时,驾驶人员应凭载有理赔号的受理单或理赔号来财务部领款或办理冲账手续。

  2.7财务部应根据所报理赔号与银行到账凭证载明的号码与车牌号对应,确定相符后方可支付或冲账,否则不予办理。

  企业用车管理规定(二)

  当劳动者遭受到不平等待遇或是发现事业单位的不法行为时,可以提出申诉,企业内申诉管道的建立,将可减少劳资双方无谓的纷扰,当前劳资之间发生的摩擦,大都起因于劳资双方在理念与作法上沟通的不良。企业主必须要有所体认,对于劳动者的不满应提供给劳动者一个申诉的管道。

  1.员工申诉部门之设立

  为解决劳资间因沟通不良导致的争议,企业有必要设立一个专责部门或是沟通的管道来加以处理。亦即企业应当设立「员工申诉」的部门。这个部门,可以是一个常设性的机构,也可以是一个有别于一般正常作业的管道设计。殊不论这个部门的设立模式为何,它必须是一个经常性存在的部门,而且最终的处理单位必须是企业的最高决策单位。至于申诉部门的人员组成,为避免球员兼裁判与劳资双方各说各话之憾,企业内各申诉管辖层级的组成,宜加进公正的(2)关于资方依公司有关规定,对员工之命令、禁止、许可、免除、认可、受理、通知、确认等各方面之意思表示;(3)关于资方所提出之各项发展计划、生产计划、营销计划、业务计划等之构想与行动;(4)关于资方依有关之内部规定,所为之期待、劝告、诱导等非强制性之事实行为;(5)关于资方对劳方所为之奖励、惩罚等之行为;(6)关于上述五项之形成方式与过程

  3.员工申诉结果的救济

  对于员工申诉的结果,如果被认定是无理由者,资方或由申诉最高管辖单位应该以书面详载理由,回复申诉人;但如果被认定有理由者,资方便应该有具体的响应。如系因资方违法导致员工损害的,资方便应对员工进行损害赔偿。因此,企业在设计员工申诉管道或制度时。除了应对申诉部门的____与权限

  做妥善的规划外,对于申诉之后员工的救济也应特别地注意,这将可以减少员工、工会与资方三者间无谓的争执与猜疑。

  员工申诉制度与申诉管道功能的展现,虽然全视企业主的是否认同,但即使是企业主对于申诉管道有所肯定,但是如果企业主对申诉部门的运作状况,没有进一步的监督时,那么申诉部门仍然是一个虚设的单位。

  企业用车管理规定(三)

  6.对人力资源部门的申诉可以直接上交给公司分管人力资源部门的高层领导,但必须附有详细符合事实的证明材料

  ⑶不满意所在单位或部门给予的纪律处罚或奖励。

  ⑷对企业的管理政策、干部作风、工作方法等有批评意见。

  ⑸认为现有的工资制度、劳保福利待遇不合理。

  ⑹对住宿、就餐、工作时间等个人生活条件不满意。

  2.逐级申诉程序

  ⑴员工首先向本部门主管投诉,主管在接到投诉,三日内予以明确答复。

  ⑵如三日内未接到部门主管答复或答复不明确可向上一级领导投诉,上一级领导于接到投诉五日内予以明确答复。

  ⑶如五日内仍未接到上一级领导的答复或答复仍不明确,可向本单位监察委员投诉,监察委员于接到投诉起七日内予以明确答复。

  ⑷如七日内仍未接到监察委员的答复或答复不满意,可直接向本单位总经理投诉。

  ⑸员工投诉一般应按照上述程序逐级进行,特殊情况下或本单位没有设置相应岗位,也可越级进行,但必须申明理由后方可予以受理。

  3.总经理直接交流

  ⑴各单位在适当区域(如员工食堂)内设总经理亲启箱,该箱由各单位监察委员,总办或指定专人管理,每周开启一次。

  ⑵员工可将投诉内容以书面形式投入总经理亲启箱内。

  ⑶总经理亲启箱的管理者,每周将收到的投诉材料整理分类后报总经理。

  ⑷总经理将于接到投诉信一周内予以明确答复。

  ⑸各单位安排固定时间进行员工和总经理的直接对话。具体时间安排由各单位自行设定。

  4.员工投诉的有关规定

  ⑴员工投诉,对话的各种问题、意见的内容必须详实、可靠、中肯、明确。

  ⑵员工投诉,必须使用真实姓名,否则视为无效投诉。

  ⑶员工投诉内容不可臆断、猜测,更不可恶意中伤。

  ⑷收阅来信或接待投诉,要耐心倾听,认真调查,一视同仁。

  ⑸分析处理问题,要求实事求是,合情合理,不得假公济私。

  ⑹保护投诉人的正当民主权利,对投诉内容予以保密,不得随意外漏。

篇六:企业用车管理规定

  

  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第一条

  公司车辆必须为公司业务服务,赂部门公务用车,由部门领导先向办公室(车队)报告,说明用车事由、地点、时间、办公室(车队)根据需要统筹安排派车。

  第二条

  职员因公务需要经车队安排可以派车。

  第三条

  下班后或节假日需用车的,必须事先报送用车计划给办公室(车队),否则按私事用车处理。

  第四条

  公司领导出差外地时,其车辆归车队统一保管(使用)。

  第五条

  外单位借车,需经办公室同意,总经理批准后由车队长安排。

  第六条

  凡有配有摩托车的员工外出办事,原则上不,再派车。

  第七条

  车辆驾驶专人专车,专车专管。

  第八条

  车辆在下班后或节假日应按指定的地点停放,并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

  第九条

  车辆如需送厂修理,须事前报主管领导批准。

  第十条

  司机必须凭主管部门的派车通知出车,否则按私事用车处理。

  第十一条

  使用车辆应办的各项手续由司机本人负责办理。否则,由此所引起的罚款、处理、损失等由本人负责。

  第十二条

  公司对需要经常外出联系业务的员工,经批准可配备摩托车作为业务用车。

  第十三条

  配备摩托车的员工,不得将摩托车转借给亲友及其他人使用。

  第十四条

  配备摩托车的员工必须爱护和保养好车辆,不得损坏。

  第十五条

  摩托车应办的各项手续由领用人负责办理。否则,由此所引起的罚款、处理、损失等由领用人自己负责。

篇七:企业用车管理规定

  

  企业用车管理制度

  为了一致管理企业的全部车辆,有效使用各样车辆,保证行车安全,提升做事效率,减少经费支出,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合用于企业全部车辆。

  第一条合用范围

  本制度合用于由企业管理的全部车辆。

  第二条职责

  1、综合办负责办公室车辆差遣及使用,并对各部门用车进行审批、协调、安排、保证办公室车辆的有效使用;

  2、驾驶员负责企业车辆的安全驾驶、洁净、保护和养护,提出合理的行车路线建议。

  第三条用车范围

  1、企业职工出门公差,包含:上下班通勤车、业务洽商、开会、学习、保护设备、采买物件等;

  2、接送企业客户和企业重要访客;

  3、其余紧迫和特别用车,应向分管副总和综合办车辆管理申请

  第四条派车原则

  1、优先保证重要任务用车和紧迫用车;

  2、优先保障高层领导出门用车;

  3、周边地区出门做事可共同用车的尽量拼车。

  第五条车辆使用管理

  1、派车流程

  (1)综合办一致管理车辆外派,用车部门或个人填写《派车申请单》经分管副

  总或部门主管署名赞同后报综合办申请。(上下班通勤车除外)

  (2)综合办依据用车当日车辆的使用状况,合理指派驾驶员。

  (3)驾驶员依据用车人的《派单申请单》履行出车任务,并在《车辆行驶登记表》记录出车数据,包含(行车日期、时间、去向、事由、搭车人等)每

  个月5日前汇总上报上月《派单申请表》

  (4)驾驶员达成出车任务后,应及时通知综合办,返回企业待命;特别状况,未能准时返回的,应及时向综合办说明原由,并在派车单相应栏目做好记录。

  (5)需要周末用车的,应提早两天向综合办申请,以便安排驾驶员。

  2、车辆停放

  (1)企业车辆一律停放在企业指定泊车场,禁止擅自用车;

  (2)出门履行任务时,应选择正规经营有专人看守的停放地址,不得在禁止泊车地方乱停。

  3、用油管理

  (1)企业全部车辆一致使用加油卡加油,随车携带油卡,推行一车一卡制度,如遇特别状况需要现金加油,需加油站开具加油发票以便报销;

  (2)驾驶员负责对各自车辆用油状况进行统计、复核;

  (3)车辆加油卡办理后,综合办应按车牌号与油卡号码进行存案登记,按月进

  行查对,如油卡改正,应及时改正相应的存案登记信息;

  (4)驾驶员应及时认识车辆油卡的用油状况,做好每次加油记录,在油卡金额低于200元时,及时向综合办申请油卡充值;

  第六条车辆养护与维修管理

  1、车辆养护

  (1)车辆的平时养护和保护工作由驾驶员负责,出车前、收车时应检查车辆各

  仪表指数、各零件能否运行正常,注意车辆轮胎气压、磨损状况,保持车容整齐,行驶中注意车辆能否有异响,按期检查车辆电瓶、消防设备;

  (2)如发现车辆有异响或故障状况,禁止出车,及时报告综合办安排人员维修,保证行车安全;

  (3)车辆原则上每行驶5000公里,应安排一次例行养护(包含发动机三清、四轮养护、地盘检修等保护)详细养护要求视车辆种类、行驶状况而定。

  2、车辆养护和维修审批程序

  (1)驾驶员依据车辆行驶里程和行驶状况,申请进行车辆养护、维修,填写《车辆

  养护维修申请单》,企业车辆推行定点签单维修,养护、维修的时间应尽量安

  排在周末;

  (2)驾驶员需保存好养护、维修清单,每个月5日前汇总上报。

  第七条车辆违章及事故的管理

  1、车辆违章办理

  (1)驾驶员应熟知所在地交通管理有关规定,安全驾驶、恪守交规,防止车辆

  罚款状况出现;

  (2)凡因驾驶员个人原由造成的违章罚款,有关责任和罚金由其个人担当;

  (3)因公事或其余特别状况造成车辆违章罚款,驾驶员应提交《车辆违章特别状况说明》经用车人署名并报企业领导审批后交由综合办,有关责任和罚金可酌情由企业担当。

  2、事故办理

  (1)发惹祸故或刮蹭时,驾驶员应第一时间联系保险企业,并及时向企业综

  合办报告,将状况上报企业领导

  (2)驾驶员应及时到保险企业办理理赔有关事宜,综合办负责监察理赔进展,并及时确立理赔到账状况。

  (3)因发生状况而产生的修车花费,保险企业不予担当的部分,由责任人自

  行负责,企业不予报销并视情节对责任人予以有关处分。

  (4)车辆应按期检查车辆违章记录,予以登记存案,并及时知会责任人办理,车辆事故也应记录在案。

  第八条车辆档案管理及规费的缴纳

  1、车辆档案管理

  (1)车辆档案由综合办负责保存,车辆档案包含购车所产生的全部单据凭据及单车技术资料和车辆保险、年检等有关资料,如单据原件已入账,应保存复印件存档;

  (2)车辆使用状况应成立《车辆使用状况登记册》,详尽记录车辆使用状况并附车辆平时使用、养护、维修单据,使车辆的使用状况了如指掌。

  2、规费的缴纳

  (1)驾驶员负责办理车辆年检,负责督促车辆保险的时间;

  (2)驾驶员负责及时办理车辆保险的缴纳。

  第九条车辆花费报销程序

  1、企业全部车辆的花费开销,均以每台车为单位,独自办理报账手续;

  2、报账经办人一定是指派的该车驾驶员,特别状况由非本车驾驶员发生的花费也应转交本车驾驶员一致报销;

  3、因公出门做事,且非紧迫任务,没法派车,出门前到综合办填写《出门交通花费补贴申请单》;

  3、车辆花费报销程序:驾驶员填写单据→综合办署名→财务部审查→领导批改→财务部报销。

  第十条驾驶员行为规范

  1、严格恪守交通安全法例、安全驾车;

  2、注意个人卫生、仪容、仪表齐整,态度热忱、工作仔细,听从调动;

  3、保持车辆洁净,车内各零件正常,保证高效达成出车任务;

  4、严格依据派车单履行出车任务,不得擅自改正出车时间及路线或办理私事;

  5、上报时期,驾驶员禁止喝酒,禁止酒后开车,任何状况不得擅自将车辆交给别人驾驶;

  6、不得将领导或同事在车上的讲话内容外传,严守企业机密。

  附件:

  《派车申请单》

  《车辆行驶登记表》

  《车辆加油登记表》

  《加油卡充值申请表》

  《车辆养护维修申请表》

  《车辆违章特别状况说明表》

  《车辆管理档案》

  《交通花费报销单》

  派车申请单

  车牌号:年代日

  申请人部门地址

  司机出车公里数返回公里数

  出车事由随行人员

  部门主管署名:综合办署名:

  年代日年代日

  企业车辆行驶登记表

  日期时间用车部门用车人驾驶员车牌号行车路线事由备注

  车辆加油登记表

  车牌号日期加油金额(元)加油(元/L)加油总量(L)加油后里程数(公里)加油人员加油地址备注

  加油卡充值申请表

  车辆号码申请人

  充值金额充值卡号

  开端里程充值后里程

  申请金额¥综合办署名

  总经理署名财务经理署名

  时间:

  车辆养护维修申请单

  申请部门车牌号申请日期

  迄今行车里程申请事项□养护□维修□其余

  问题描绘

  维修项目

  估算金额

  申请人署名

  总经理署名

  共计金额

  综合办署名

  财务主管署名

  车辆违章记录表

  车牌号违章时间违章地址违章行为违章人处分状况办理状况备注

  车辆管理档案

  表一

  建档时间

  车牌号码

  车辆全部人

  车辆种类

  使用性质

  购车价钱

  购车时间

  车辆辨别代号

  (万元)

  品牌型号

  整备质量

  发动机排量

  核载人数

  油箱容量

  车体颜色

  总质量

  变速箱形式

  发动机号码

  养护周期

  注册登记日期

  发证日期

  年检时间

  表二

  驾驶人员改正状况登记表

  姓名驾驶种类驾驶该车开始时间驾驶该车结束时间开端里程数结束里程数总里程数备注

  表三

  车辆保险状况登记表

  保险时间保险种类保险花费保险单号保险企业备注

  表四

  车辆年检状况登记表

  年检时间送检人本车应检日期年检有效期年检花费备注

  表五

  车辆养护状况登记表

  养护时间养护人养护里程数养护项目养护服务单位养护花费下次养护里程数备注

  表六

  车辆维修状况登记表

  维修时间送修人维修原由维修项目维修单位维修花费维修里程备注

  交通花费报销单

  姓名

  部门

  日期

  起讫地址

  填写日期

  事由交通工具金额

  年代日起点终点

篇八:企业用车管理规定

  

  公司用车管理制度

  1、申请用车人员(以下简称“用车人”)指申请驾驶公司车辆完成工作内容的人员,包括公司司机及公司内非司机人员。申请用车人员必须依法具有驾驶资格,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资格及相关证件等均在国家规定的有效期内。因用车人故意隐满关于驾驶资格、证件等情况的,造成任何事故,由用车人个人承担全部责任,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全额赔偿。

  2、每次出车前,用车人应检查所用车辆的外观等情况是否处于完好状态,如发现损坏或者异常情况,应立即告知车辆主管部门,由车辆主管部门进行登记或者另行安排车辆,否则,按用车人造成损坏处理。

  3、用车人应当严格按照申请登记的时间、用途等使用车辆,严格禁止公车私用。用车人非因工作原因使用车辆产生的一切费用、以及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用车人个人承担。

  4、车辆的过路费、过桥费、停车费等因工作发生的费用,用车人在用车完毕后凭《用车申请单》及发票在财务部门报销。

  5、用车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交通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行车安全。用车人如有违反法律、交通法规(如红灯,违章停车等),造成罚款的,公司不子报销,由违规用车人个人承担责任,并准时交纳罚款。如有违章而不按时交纳罚款,一经发现除按照罚款金额全额赔偿公司外,公司仍有权按照有关规章制度予以处理。

  6、发生交通事故后,用车入应立即向公司主管部门报告,并第一时间向交警部门报案,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因用车人不及时报告、报警等造成事故责任难以认定或者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用车人承担赔偿责任。

  7、因用车人违反法律、交通法规及本公司相关规章制度造成交通事故车辆损坏或其它用车人原因导致车辆损坏的,用车人应当向公

  司予以赔偿。

  8、未经批准撞自用车,不论用于何种用途,造成的一切损伤损害后果,由用车人自行承担。

  9、其他随车人员途中要求用车人让其自行驾车后,如发生违章、交通事故及其他损伤损害事故的,由该随车人员与申请用车人连带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连带赔偿。

  10、用车人在用车前及用车期间严禁饮酒,用车人违反前述规定饮酒或者随车人员纵容其饮酒的,对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由用年人及随车自行承担,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连带賠偿。

  11、用车人利用公司车辆违法犯罪或者自杀自残的,所有后果由其自行承担,因此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子全额赔偿。

  12、用车人应当严格按照申请的时间用车并返还,在返回公司后应将车辆停放至公司指定地点并及时作好交接及归还登记。

  13、公司规章制度关于用车人应当遵守的其它规定。

篇九:企业用车管理规定

  

  公司用车管理制度

  一、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本公司车辆的保管及有效运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车辆系指公司的行政办公用车.

  第三条

  本公司的办公用车由行政部管理.

  第四条

  车辆由专职司机驾驶,专职司机应每周实行定期车辆检查及保养,确保行车安全.

  第五条

  车辆的有关证件及保险资料统一由行政部保管,按车建立资料、费用档案.

  第六条

  车辆发生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并立即进行修理.

  第七条

  用车部门在用车前须填写“派车单”,经部门经理签字后交行政

  部负责人审批调派.行政部负责人依重要性顺序派车,不按规定办理申请者,不得派车.

  第八条

  车辆行前须进行安全检查,车辆行车途中应安全行驶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若有违规罚款,由驾驶员负担.

  第九条

  公司用车应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并在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上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使用后应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等.

  第十条

  公司用车应设置车辆使用表,由公司会计于每次加油及修养时记录,以了解车辆受控状况.每月初连同行驶记录表一并转行政部稽核.

  第十一条

  节假日或业余时间车辆的使用应呈请行政部负责人核准后方可调派.

  第十二条

  车辆日作任务结束后和节假日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并将车

  门锁妥.

  二、司机管理规定

  第一条

  公司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第二条

  司机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第三条

  司机应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经常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和车外的清洁.

  第四条

  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机油及其他机件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第五条

  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行政部负责人,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第六条

  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司机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

  第七条

  司机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第八条

  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第九条

  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紧跟、争道、赛车等.

  第十条

  司机因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第十一条

  公司员工乘车时在车内不准吸烟.公司外的客人在车内吸烟时,可婉转告知本公司陪同人,但不能直接制止.

  第十二条

  司机对乘车人要热情、礼貌,说话应文明.车内客人谈话时,除非客人主动搭话,不准随便插嘴.

  第十三条

  上班时间内司机未被派出车的,应随时在公司等候出车.有要事确需离开公司时,要告知行政部负责人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出车外出回来,应立即到行政部报到.

  第十四条

  司机对行政部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有公事应随叫随到.

  第十五条

  司机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行政部负责人,并说明原因.

  第十六条

  不论什么时间,司机身上必须带传呼机或手机.对公司领导或行政部负责人的传呼,应尽快复机.

  第十七条

  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规定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

  第十八条

  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车辆学开车.

  第十九条

  司机应对各级领导在车内的谈话保密.

  第二十条

  行政部负责人每月负责对司机进行考核,对于工作勤奋、遵守制度、表现突出的,可视具体情况给予表扬、记功、晋级等奖励;对工作怠慢、违反制度、发生事故者,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记过、降级直至除名处理.

  第二十一条

  违规与事故处理

  一.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并予以

  记过或免职处分.

  1无照驾驶.

  2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二.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

  三.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的事故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立即通知公司行政部.如属小事故,可进行处理后向行政部报告.

  四.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司机与公司共同负担.

  五.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由司机与公司共同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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