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队房产清理最新消息4篇

时间:2023-07-28 16:09:01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部队房产清理最新消息

  

  重磅!军?住房保障新变化!转业这么多年,?直和?单位有联系。最近和?单位的?个战友?块吃饭,谈到如今的部队待遇,?家说来说去,最终都落在两个字上:房?。其实,?论是当下的政策,还是最近有消息称,军?住房保障有了新变化,新的住房?积标准有?幅提?:师级?部160平??(?校级),团级?部140平??(上校和中校),营以下军官110平??(少校以下)。对?原来?的标准,军官住房?积标准有40到50平??的增加,幅度达到近30%左右。不过,据消息灵通??说,这?的住房?积是指的建筑?积,?以前的标准执?的是套内?积。与市场接轨,是今后军?住房保障的趋势,说到底,“家”是军?维系服役期间的最有?屏障,?“房?”?是“家”的现实体现。军?住房保障,最公平公开公正的政策,货币化安置不?吗?住房问题,能不能照顾?下年轻的?部和军??如何增强部队凝聚?吸引?,有些基本利益问题是不能不考虑的,不然就会发?导向偏差。有?说当年住集体宿舍、两个?买张床不也照样过??、??命吗?只能说时代不同了,现在哪怕军???愿意,丈母娘那关也过不去,观念?定要与时俱进。最需要房?的是副营以下的初级军官和初、中级军?,有的刚结婚,?没多少积蓄,还回不了家,但却享受不到政策性住房。团职以上?多已经有了房?,却能够享受到政策,甚??政策性住房做改善房,这样如何能留住年轻?部的?。不是说团以上的?不应该分,?是政策是否能照顾?下年轻的?部和军??“有些?坐拥城市繁华,还想这想那,?野啥都没有就没?关?。应该直接货币化,到什么级别给多少钱。凭什么北京上海就应该有房?,其他偏远的就啥都没,导向就有问题。”这段话,?家怎么说?尤其政策对异地?部和技术?部保障很差,不仅公寓要收回家属也没有补贴,只有那1000分居费完全没任何?处……根本原因还是技术?部管理按条例没有个明确规定,条令说由各军兵种??规定,所以造成了很多?政策。公寓房也要回收叫留营住宿,造成当地?部对异地欺压越来越严重,当地?部经常说反正你回不了家休不了假就该多?事情多值班,造成?上浇油,所以公寓房,其实对异地?部对技术?部更加重要,代表着有个个?的空间。?机关制定规则的给??的福利越来越多,机关新分下来没结婚的单??部都可以周末轮休离开驻地还有公寓,节假?也可以正常休息,还可以享受调休补假。?异地技术?部还不如机关异地未婚新?部。住房公积?能使?才是最终解决办法,?边是?个??千块的商业贷款,?边是每个??千块的公积?空账。?些?城市的政府单位,在团购商品房,每个新?区留了??套。以重庆某?区为例,按成本价6000多元?平卖给公务员,但是房?对外商品价是20000元?平。房?问题上,我们能做的空间很?,关键是怎样的思维。中央出台了集体?地流转问题,军队也有很多集体?地,像这样的事情,顶层能不能跟地?对对表,?如公务员职级并?,按正常思维应该主动对接,结果呢?不能总是?说?话,跟着地?后?打补丁。军?,是公民,也是党员,还是战?,公务员砍福利,军?跟着砍,约束地?党员的条条框框,军?党员严于地?,讲公民应有权益了,?说你是特殊群体。等转业安置了,?说你?份定位不准,应该职业化。赶紧明确?份地位才是真的。真能把住房问题解决好,没有?不想?,我们受到组织这么多年的培养,接受这么多年的教育,穿了这么多年的迷彩,我们的青春和精神世界与这?光荣?伟?的队伍休戚相关,没有??我们更爱她,可以说是?灵的家,但是现实中还有家属,还有家庭,真是左右两难。当然,也有?觉得只求公积?能够正常使?,再不济兑现也?,放在那?的空头?票,什么时候可以随?资到卡?

  对于?多数?住房公积?国家最有效果的办法就是?步到位,?是和地?接轨按??取。?是直接?资和住房补贴直接随?资?起发放补贴每?房贷还款。另外既然已经有?定?额的公积?贷款政策,与其接轨地?困难重重,不如将平时的公积?住房补贴统?归纳为住房补贴单列发放。这样既显得尊崇,?皆?欢喜彼此?便。很多“新西兰”艰苦地区家属,就?个愿望,公积?能提现,不是挂空账,?个?还贷款太累了,眼看着他们公积?提不出来,也不能还贷款,最搞笑的公积?想?还得?套房,很多?都快40了,孩?都上?学了,部队不解决房?,他们总得想办法??买吧,买了之后说你不是?套房,部队公积?不给?,眼看着公积?那点钱每天在贬值,50平想换个70平都换不起。最合理的还是统?的货币化,对边远艰苦地?最公平,在北京分?套经适房,卖掉回?家就是?豪了,在偏远地?分?套经适房,卖掉回?家还是没钱。这样谁还愿意去艰苦的地??住房货币化补贴怎么保证相对公平呢?如果说?资中已经有其他类型补贴调节公平差异(艰苦边远、作战部队等等),那是否可以按当地?均租房标准来补贴,然后不论级别完全不提供任何形式的住房(提供则按市场价租住),恐怕动既得利益者蛋糕不容易钱能解决的问题为什么搞得那么复杂?货币化安置不?吗?到处搞统建房,有些?有房住,积极性不?,?建好了以后,有论资排辈,挖门??关系,各种摆不上桌?的事。分了房的嫌?位置不好,没分到的怨?冲天。?盾还少吗?到现在这个问题没有解决,不想想深层次的原因吗?

篇二:部队房产清理最新消息

  

  2022部队空余房产处置方案

  2022部队空余房产处置方案

  2022年是改革开放四十周年,是我国实施军队全面改革、实行新形态军队建设的重要时期。为了做好军队空余房产的处置工作,经过多方协商,经深入研究,牵头部门制定了《2022部队空余房产处置方案》。

  《2022部队空余房产处置方案》以促进军队全面改革、实行新形态军队建设为目标,将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空余住宅处置;另一部分是教育场所兴建,优先把空余住宅改造成公共服务设施,包括医疗服务设施、教育服务设施、科技服务设施、体育文化服务设施、金融服务设施等。

  与此同时,《2022部队空余房产处置方案》还提出,牵头部门将建立专门的空余房产管理部门,将对空余房产的开发、出租、交易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此外,为促进新形态军队的建设,牵头部门将支持军队空余房产的技术改造,加大投入,推广单位全员参与的空余房产管理模式。

  最后,《2022部队空余房产处置方案》还设定了处置办法,空余房产一旦出租或者出售,对方须向牵头部门缴纳杂费、物件费等费用,以及办理完成后签订相关用房协议等,以便维护国家和军队的合法权益。

  总之,《2022部队空余房产处置方案》旨在有效地管理和处置空余房产,促进军队的持续发展和改革,确保实施新形态军队建设的高效稳定。

篇三:部队房产清理最新消息

  

  一军队清房办工作人员到嘴的肉谁也不想吐出来

  为了对抗“清房”,余某则准备了饼干、方便面和几大包蜡烛……如此坚持一月有余。最终,在居委会威胁将停发社保金,以及辖区派出所的介入下,余某才将房子腾退了出来。“清房”之所以棘手,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复杂的关系,违规占房者要么是“关系户”,后台很硬,不好碰;要么则蛮横无理,惹不起;当然,也有部分经济和生活困难户,工作人员又不忍心“赶”。以往部队“清房”的指导思想是,和谐与稳定压倒一切,倘若违规占房者置之不理,工作人员就无计可施,鲜有强制“清房”的行动。“这真是得罪人的苦差事。”张清印说,当初,很多干部宁可选择下基层部队“蹲点”,也不愿去刚刚组建的“清房办”。对抗激烈之时,工作人员家门上的春联会被人喷墨水,或者门前被莫名其妙地扔上一袋黑色垃圾,甚至有“钉子户”干脆带着铺盖卷,横躺在工作人员的家门口。驻守东南沿海一线部队的团长周韬第一次上门做说服工作,眼角就遭对方“破相”,用大墨镜遮了半个月。周韬调查发现,该部出现的违规占房者大多是“军二代”,也就是离退休或转业干部的子女、亲属:该部队工程师黄某已去世多年,其宿舍却被女儿转租出去,“难怪附近航空公司上班的空姐总是出现在家属院内”。很多部队老干部在其退休或逝世后,住房由其子女继承,或居住,或转租,甚至出售。二手房市场上或

  租房网站上,不乏“军产房代售”、“军产房代出租”之类的广告。“清房办”工作人员要求黄姓女子退房时,却被告知“没有房子住,拒绝腾退部队宿舍”。通过查证地方政府房管部门的档案,该女子原来在当地还有两套商品房。随后的强制“清房”过程中,怒不可遏的黄姓女子把周韬的脸抓破了。“清房”干部苦不堪言,而不少违规占房者也满腹牢骚,认为自己才是“受害者”。“从潜艇部队,到雷达站,我把人生最好的二十年都留在了部队,最后连个落脚的地方都没有。”家住青岛某部队的老蔡因强烈抵制“清房”,而得绰号“老赖”。老蔡的妻子向南方周末记者诉苦:1999年,老蔡转业“不逢时”,正赶上地方政府的房改,停止福利分房,青岛的房价却一天天高涨,自然买不起商品房,一家三口只能赖在六十多平方米的部队宿舍楼里,几乎年年都要忍受“清房”之苦。今年6月底的一天,老蔡的妻子接到邻居电话:“快回家看看吧,撬你家的门了。”匆匆赶回部队家属院,铁制防盗门已被撬开,家电家具等整齐地摆放在大院的操场上,大衣柜上还贴有一张纸条,写着老蔡的名字。“我走南闯北的时候,你在哪里?”“党性?我干了一辈子的革命。你跟我讲党性?你敢不敢和我讲功劳?”“清房”工作中不乏这样的对白。“树活一张皮,人活一张脸。”张清印说,这些只是极端的个案,多数违规占房者最终还是接受部队的“清房”决定。凡是积极主动退房者,部队也会施以“援手”:免费派出人员、车辆协助搬家:大热天,战

  士们爬上爬下把空调、太阳能热水器等拆卸、安装好,再帮助老人调整好电视信号系统。对于经济特别困难的退房者,部队还会适当发放一笔安家费。资料图:解放军某部队住宅楼。

  “清房”影响着战斗力?这几乎是全军普遍的难题:部队宿舍被违规占用,而符合分房条件的官兵却难以申请到住房,只能自己买房或在外租房居住。“能否给两年时间腾退?”“对不起,这是上面的规定,必须在8月底清退完成,望首长配合。”《解放军报》2014年5月18日的报道说,浙江省军区一名原副部长,现已转业到地方环保厅任职,却被发现除在省军区占有一套老式住宅外,原来任职的湖州部队也有一套住房。相较于过去,这场“清剿战”,作战范围稍有扩大,不再局限于以往离退休和转业干部。“现役级别较高的干部,比如军以上干部,往往由于工作调动的原因,他们会有多套房产,超面积的情况也比较严重。”原解放军报文化部主任陈先义介绍,例如一名高级军官从广州调到上海,迫于颜面,广州部队不敢收回其房产,这导致“多地有房”现象尤为严重。2014年5月,四总部的通知对领导干部“多地占房”等违规现象,有着特别的“关照”:军职以上干部装修期超过一年半、师职以下干部装修期超过一年原住房仍未腾退者,必须坚决予以清退。对于领导干部群体而言,以往护身的“尚方宝剑”,这次难以抵挡高悬头顶的反腐之剑——主动“说清楚”、“交明白账”,辅以督导整改。正是因为事关军中前途,“清房”一声令下,绝大多数领导干部主动上报,退还违规占有的部队房产。地处保定市中心黄金地段的100号院,是北京军区保定军分区有名的家属院。2006年,在老营区内部,部队以高标准修建了100号院。当时,在职机关领导干部和退休老干部,包括地方一些领导都各自分得一套房,剩余房子还以略低于市场的价格对外出售。军分区司令员江永亮、政治部主任李大忠各自分得一套165平方米的房子后,他们又花钱购买了一套小户型。“清房”令下达后,二人住进军分区招待所,主动退掉军分区分配的大房子,以及自己花钱购买的小户型,各自还搭进去近10万元装修费。“不舒服归不舒服,违规的事情当领导的必须先带头改正!”《解放军报》5月29日援引江永亮的话说。“清房”之后,几家欢喜几家愁。春节过后,广州军区空军某基地营区的公示栏内,张贴着刚清理出的两套住房的分配情况,两名机关干部兴高采烈地领到了宿舍钥匙。这几乎是全军普遍的难题:部队宿舍被违规占用,而符合分房条件的官兵却难以申请到住房,只能自己买房或在外租房居住。最近几个月,陆俊杰都会到西三环某部队大院的公示栏旁走上一圈,留心是否“榜上有名”。1999年参军到北京,虽然调整为副营半年有余,已符合部队分房条件。但是,看到该部队后勤部门的待分房名单上,陆俊杰突然意识到,“看来是没戏了”。这份待分房名单上,按照职务、军衔、军龄以及婚姻等实际指标排队打分,从高到底依

  次排列着几十号待分房人员名单,不乏“有家有口”的团级干部,也只能在外租房,而部队的家属楼却被很多陌生人居住着。“房子问题严重影响了部队的建设,影响了军心士气。”张清印说,部队中不少年轻人主动选择转业。陆俊杰也曾两次打报告申请转业。他毕业于武汉大学卫星遥感专业,属部队成功引入的地方大学生,当年,一度被《解放军报》等多家媒体以典型广为宣传,岂能允许“典型”离队?繁华的北京西三环地带,对于陆俊杰来说,房子不仅是栖居之处:同女友已相处多年,女友家人要求要想结婚必须在京有房,为防止女儿偷偷结婚,准丈母娘硬是把户口本锁在家里的铁柜子里。陆俊杰来自农村、每月不足五千的工资,购买商品房并不现实。后来,准丈母娘做出妥协,部队有住房也可结婚。“房子已成为年轻军人扎根部队的一个重要部分。”副团级女干部刘蓉对南方周末记者说。2012年冬天,从位于北京北部昌平区的某场站调到总部机关后,大院住房紧张,刘蓉一家只能居住在原单位分配的宿舍内。“每天上下班急行军。”刘蓉描述说,清晨六点一刻,叫醒孩子起床,一起坐上开往大院的通勤车。八点前,把孩子送到大院内部的幼儿园,再匆匆骑上自行车赶往办公室……下午五点半,再赶到幼儿园接孩子,坐上回场站的通勤车。其间,难免遇上北京晚高峰的大堵车,最通畅的纪录是晚上八点回到家。“妈妈,我真的很累。”一次,四岁的儿子坐在班车上说完这句话,就睡着了。

  刘蓉说,倘若年底再分不到住房,将考虑主动申请转业。资料图:解放军海防团哨所实现“别墅”化。法院“不宜受理”?多起部队“清房”纠纷中,最高人民法院几乎都坚持“不宜受理”的原则。现实生活中,“清房”现场对抗激烈,被“清房”者并不甘心,他们往往先是向部队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到北京上访控诉遭遇强搬,亦或通过新闻媒体和互联网控诉“清房”。当事双方都有意寻求法院帮助,部队“清房”也曾诉诸法律途径。1991年1月31日,就“解放军59122部队诉林学华等五人军产腾房案”,最高人民法院对天津市高院的复函称,“因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腾迁、对换住房等而发生的纠纷,属于军队离退休干部转由地方安置管理工作中的遗留问题,由军队和地方政府通过行政手段解决为妥……即此类纠纷人民法院不宜受理。”此后涉及多起部队“清房”纠纷中,最高人民法院几乎都坚持“不宜受理”的原则。不过,其间也有地方法院介入部队“清房”的特殊案例。《中国国防报》2001年10月的一篇报道说,驻军某部迁至辽宁省朝阳市后,由于军产公寓住房情况比较复杂,致使腾迁工作一拖再拖。协商未果的情况下,部队一纸诉状将违规占房者告到法院。辽宁省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法院受理后,还专门组成涉军案件合议庭审理该案。最近的地方法院受理部队“清房”案则涉及兰州军区。2006年8月,《解放军报》对案情进行了较为详尽的报道:部分原机关干部和机关复转干部在地方单位已分配或购

  买住房,却长期占用部队的住房,这使得省军区机关符合分房条件的八十多名现职干部无房可住。无奈之下,“清房”小组对91家“钉子户”分三批提起诉讼,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判决,依法强制执行清退所占房产。两起诉讼之后,地方法院受理部队“清房”案,就成为绝响。解放军一名法律问题专家向南方周末记者介绍说,地方法院拒绝受理的理由是,“争议的房产为军队房产”,而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房地产管理条例》,军产房纠纷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范围。“清房”纠纷中主要涉及部队复转人员,一旦重返社会,该类人员已不具备军队主体特性。因此,按照中国法律的规定,地方主体与军队主体间的纠纷须由地方法院审理,而不是军事法院审理——军事法院只能审理军队主体之间的纠纷。2014年5月30日,四总部的联合通知就规定,逾期拒不腾退的,按同地段商品房市场租金最高价格计收房租,由财务部门从本人工资中直接扣除;暂停各种服务保障,中止福利发放;对拒不腾退住房的遗孀和子女,向当事人所在单位通报情况,必要时采取行政或法律手段予以清退。

  “吃到嘴里的肉,谁也不想吐出来”运动式“清房”治标不治本,根本症结在于军队住房的产权不明晰,“公有的财产,人人都想占有”。现实却很紧急。解放军规模庞大,每年几乎都会有几十亿的军费投向经济适用房、公寓房等营房升级改造工程。房子越建越多,符合分房条件的官兵却发现,分到房子的希

  望愈加渺茫。“清房已经搞了几十年,拖拖拉拉。”在原解放军报文化部主任陈先义记忆里,自上世纪八十年代就开始“清房”,大多是“雷声大、雨点小”,鞭子高高地举起,却轻轻地落下。这轮“清房”,更像是一场有计划有力度的“闪击战”。“最初觉得熬一熬就过去了,没想到这次动真格了。”家住青岛某部队家属院的老蔡说,“清房令”落实到基层部队,“你不退房,清房干部就是守在你家不走”。2013年10月初,被军内简称为“两项普查工作”的全军基本建设项目和房地产资源普查工作召开。紧接着,中央军委直接领衔“清房”,军委副主席范长龙在全军“两项普查工作”会议上要求,“要切实摸清底数”。据南方周末记者不完全统计,十八大以来,军队至少新成立5个专项工作小组。其中,2013年6月20日,全军基本建设项目和房地产资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颇为引人注目,组长为中央军委委员、总后勤部部长赵克石。这轮“清房”战自2006年开始酝酿,当时计划是“三步走”:2009年之前,“清房”对象是大区和军职的高级干部;2011年,针对的是全军师职干部,这部分属于军队中层干部。2012年至今,“清房”以离退休干部和转业人员为主。“领导不‘清房’,谁敢找他麻烦?如此上行下效,让普通干部、群众退房就难以服众。”一名“清房”干部说。出人意料的是,涉及前途,现役的师职军官执行最为迅速;离退休干部和转业军官数量大,问题复杂,“清房”工作自始至终都是老大难;而大区和军职的干部

  位高权重,只能仰仗其高风亮节,自觉主动退房。“要发动群众建立举报中心,公开化,不能怕得罪人。”陈先义认为,“清房”应该走公开透明的群众路线。从王守业到谷俊山等军中“硕鼠”,都曾在基建营房部门长期任职,军产的处理缺乏足够的内外监督,军产运营也成为腐败滋生的高发领域。中央重拳反腐“打老虎”,客观上也推进了军队的“清房”工作。部队“清房”向来不乏政策法令支撑,更不乏强力手腕。1990年,中央军委就颁发施行《中国人民解放军房地产管理条例》,军队房产管理正规化、法制化迈出第一步。2005年,对于军队空余房地产租赁管理又做了相关补充。南方周末记者初步统计,24年间,至少11部涉及军队房产的法规、政策出台。“侵占部队房产就像一个大‘毒瘤’,每年的‘清房’行动清理出来的房产,很快就被新的转业、离退休人群侵占的房产抵消掉。”张清印说,运动式“清房”治标不治本,根本症结在于军队住房的产权不明晰,“公有的财产,人人都想占有,而吃到嘴里的肉,谁也不想吐出来。”当前,部队正逐步推行“经济适用房”、“房改房”、“两限房”等住房优惠政策,满足一定条件后,居住者即可获得产权。“但我们知道,这是一场更难打的战役。”陆俊杰说。(应受访者要求,张清印、陆俊杰为化名)资料图:解放军新营房外观。资料图:解放军研究营区建设规划。资料图:解放军现代化营房。

  资料图:现代化的部队营房。资料图:营连宿舍排列整齐。

  资料图:解放军驻藏边防部队修建的第四代新式营房。

篇四:部队房产清理最新消息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军转干部及有关人员军地两处住房清理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温州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5.08.29?

  【字

  号】温政办[2005]149号

  【施行日期】2005.08.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

  正文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军转干部及有关人员军地两处住房清理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温政办〔2005〕14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温州市军转干部及有关人员军地两处住房清理工作的实施细则》已经市人民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二○○五年八月二十九日

  温州市军转干部及有关人员军地两处住房清理工作的实施细则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军转干部及有关人员军地两处住房清理工作的通知》(浙委办〔2003〕36号)、省军区《关于开展军转干部及内部人员两处占房清理工作的通知》及《关于温州市军转干部及有关人员军地两处住房清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温委办〔2005〕30号)精神,制定我市军转干部及有关人员军地两处住房清理工作的实施细则如下:

  一、核查对象。

  在地方已按优惠政策取得住房(包括购买的公有住房、承租公房、集资联建

  房、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批地建房等)(以下简称“地方优惠住房”)或已享受地方购房补贴,原以本人名义取得部队住房且现仍居(租)住的军转干部,转业、复员退伍士官及有关人员。

  二、核查标准。

  (一)部队转业干部按到地方后的现职级与原在部队的职级中高的职级确定住房标准。一般干部(连、排级)70平方米,科级干部(营级)80平方米,县(处)级干部(团级)100平方米,地(市)级干部(师级)120平方米。部队专业技术干部,转业、退伍后可按原技术职称享受,按以上控制标准执行。

  (二)夫妻双方有职位或职称的,可以按照高的一方享受住房面积标准(在职的须在聘任岗位上的)。

  (三)夫妻双方都已分配了“地方优惠住房”或享受住房补贴的,面积合并计算。

  三、有关情形的处理。

  (一)“地方优惠住房”面积未达标的,退出军队住房后,由地方所在单位按《关于地方和军队房改政策衔接中有关问题的通知》(浙房改办〔2002〕19号)、《关于印发温州市区住房货币化分配实施办法的通知》(温政发〔2000〕44号)给予住房补贴补差。如符合《温州市区机关干部职工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实施办法》(温房改〔2003〕9号)、《温州市区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实施办法》(温房改〔2003〕10号)、《关于温州市区机关干部职工购买调剂住房的通知》(温房改〔2004〕47号)规定的,向地方所在单位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旧房调剂。

  (二)“地方优惠住房”面积已达标的,必须退出租住的军队住房,如军队住房是以集资的形式取得的,须将取得的军队住房退还军队,个人支付军队的购房款和集资款由军队按规定予以退还。军队将集资房出售的,按现行市场价对该军队住

  房进行评估,优先由军转干部购买。

  (三)在地方没有享受优惠住房,现住军队公寓的,由本人现所在单位优先帮助解决住房,暂时解决不了需借住部队现住房的,由承租人所在单位与部队签订租房协议。

  (四)2000年以后转业的军队干部和有关人员已在部队领取住房补贴的,如果部队住房补贴低于现地方住房补贴,可按温政发〔2000〕44号文规定给予补差。

  (五)将军队住房转给父母、子女、夫妇离异一方及其他人员使用,或出租的、空关的,必须将住房退还给军队,拒不清退的,按军队住房管理有关规定依法强制收回。

  (六)在地方已批准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并已与部队签订退房协议的,在经济适用住房未交付使用,且在地方无其他住房的,可租住原军队住房,并按退房协议缴纳租金。经济适用住房已交付使用,根据协议约定时间必须在清退限定时间内无条件退出原部队住房,否则市房改办将不予出具办理经济房权属证明单。

  (七)“地方优惠住房”已交易转让,不论在地方有无其他住房的,必须退出军队住房。

  (八)军转干部及有关人员退出军队住房后,军队住房管理单位对住房装修费不予补偿,水、电、煤气开户、增容和有线电视、宽带网开户等费用按标准予以补偿。

  四、“地方优惠住房”的享受面积认定,以该住房产权证为准,尚未取得产权证的,由所在单位和房管、房改部门出具有效证明。

  五、清理程序和步骤。

  清理工作由温州市军转干部军地两处住房清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各部队和军转干部及有关人员现工作单位配合。操作程序为:调查摸底、审核校对、签订租

  退房协议、清退执行。具体步骤为:

  (一)制定方案(2月20日至7月31日),成立温州市军转干部军地两处住房清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军转干部及有关人员军地两处占房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制定《温州市军转干部及有关人员军地两处住房清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和细则。

  (二)审核校对(8月1日至8月31日),各有关部队和军转干部所在单位将军转干部及有关人员军地两处住房情况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与军转干部及有关人员进行校对。

  (三)签订租退房协议(9月1日至9月30日),经校对,由各部队与军转干部及有关人员签订租退房协议,退出军队住房。

  (四)清退执行(10月1日至10月31日),应退出部队住房拒不退出的,由各部队配合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及该承租人所在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强制收回。

  六、本实施细则由温州市军转干部军地两处住房清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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