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耕地抛荒问题整改方案9篇

时间:2023-08-02 11:36:02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农村耕地抛荒问题整改方案

  

  撂荒地整治工作方案

  保障粮食安全事关国家安全和发展大局,是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首要任务。为进一步加强全xx耕地管理和保护,有效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加快推进农村撂荒耕地整治工作,提高耕地利用率,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现结合xx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落实粮食安全xx政同责,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坚决纠正和逐步解决农村承包耕地管理中出现弃耕撂荒等现象,保障耕地有人种,稳定农村生产经营,坚决守住粮食安全生命线,牢牢把住粮食安全主动权。

  二、工作目标

  2022年粮食种植面积稳定在38万亩以上,产量保持在10.3万吨以上,确保粮食种植面积不减少、产量不下降。2022年12月底前完成全面根治农户承包耕地撂荒工作,切实发挥耕地使用效率,坚决杜绝耕地“非农化”和“非粮化”现象,确保全xx粮食种植面积和产量。

  三、工作措施

  (一)摸清家底,建立台账。

  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健全xx委领导、xx负责、部门协同、群众参与、上

  下联动的责任机制,建立xx、乡、村三级联动的全覆盖耕地保护网格化监管体系。以乡镇为单位,逐村、逐户开展摸排登记,做到一户一查、摸清底数,确保不落一户、不漏一块,厘清撂荒面积、承包关系、位置、现状、撂荒原因、撂荒时间等情况,建立信息台账,开展动态监测管控,防增量、减存量。各乡镇负责对各村摸排情况进行审核,xx农业农村局负责对全xx摸排情况进行复核,加强跟踪调度,利用一块、销号一块,及时更新台账信息,做到账实相符。对利用撂荒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映、协调解决。

  (二)分类指导,科学推进复耕复种。

  各乡镇、村要主动作为,深入开展政策宣传、劝耕复耕,加强业务指导,引导群众应种尽种,宜种尽种。对撂荒地要结合实际分类施策,因地制宜选择复耕复种的农作物品种和技术模式。对有能力复耕的农户要做好农资调剂供应和生产服务。对有意愿但缺乏劳动力的农户要组织助耕服务队,一对一帮扶耕种。对没有意愿复耕的农户,按照“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鼓励引导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流转撂荒地复耕;新型经营主体不愿意流转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兜底统一组织复耕,同时鼓励引导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在撂荒地整治中开展“代耕代种”“统种统储”等全程式、菜单式托管服务。对撂荒时间短、复耕难度不大、相对集中连片的撂荒地立即组织复耕种植玉米、大豆等大春粮食作物;对撂荒时间长、复耕难度大、地块分散的撂荒地,实行一地一策,在今年秋冬种前完成复耕,种上小麦、油菜、豌豆、蚕豆等小春作物。

  (三)强化政策支持激励,引导规模化经营。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政策,依法确认农户土地承包权、经营权,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对弃耕撂荒一年以上的,暂停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待复耕复种后恢复补贴;对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的,根据《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的,发包方有权要求终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的规定,解除合同关系”。

  xx级财政统筹安排一定的撂荒地整治资金,按照300元/亩的标准,对积极参与整治耕地撂荒新型职业农民、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等主体进行一次性补助激励。

  四、时间安排

  (一)核查阶段(2022年5月29日前)

  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为基础,再次开展农户承包耕地撂荒普查。要借鉴精准脱贫方式,以村、组为单元,调动各村民小组力量,逐户核实,现场核查,以村为单元建立台账,定期更新,并层层复核上报,层层签字负责,不得瞒报、谎报、漏报。镇、村两级要落实责任人和联系人负责摸排整治相关工作。

  (二)全面整治阶段(2022年6月1日至12月底前)

  要抢抓当前春耕生产时机,按照“一村一案”“一地一策”原则,采取边摸排边整治的方式,切实制定整治方案,高效组织撂荒地整治工作。区分撂荒成因,合理运用自行复耕、助耕服务、流转经营、统一经营等多种方式推进复耕复种。撂荒时间短、复耕难度不大、相对集中连片撂荒地,要立即组织复耕,撂荒时间长、复耕难度大、零散分布撂荒地,要在今年年底前完成复耕复种,确保在2022年做到全面整治,不再出现新增耕地撂荒现象。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以xx长为组长,分管副xx长为副组长,xx委目标绩效办、xx农业农村局、xx自然资源局、xx林草局、各乡镇xx委xx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xx撂荒耕地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人民xx要建立乡镇“干部包村、村级干部包组”的撂荒地整治责任机制,乡镇xx委xx对辖区内的撂荒耕地复耕工作负主体责任,“一把手”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切实开展好耕地撂荒整治的组织领导、进度安排、任务落实、资源调配、面积核实、整治整改等工作。村支两委负责人和村民小组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负责实施具体的整治工作。

  (二)强化宣传引导。

  各乡镇、相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乡村广播、微信群、LED宣传专栏、标语横幅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宣传国家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让各村和广大农民群众珍惜土地、用好耕地,提高群众耕地保护意识。要加大对违法占用耕

  地、破坏耕地行为的打击力度,教育引导群众依法依规经营耕地、保护耕地,认真总结遏制耕地撂荒和引导撂荒耕地复耕复种的有效做法,营造统筹利用撂荒地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监督考核。

  xx撂荒耕地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加强撂荒耕地整治的督导检查和暗访。把撂荒地整治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对成效显著的乡镇,相关涉农项目资金上予以倾斜;对撂荒地整治进度慢、工作不力、责任不到位的相关责任人,予以约谈、诫勉、通报批评等;对弄虚作假、撂荒地趋势恶化的乡镇,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篇二:农村耕地抛荒问题整改方案

  

  撂荒地专项整治方案

  撂荒地专项整治方案(通用5篇)

  为保证事情或工作高起点、高质量、高水平开展,我们需要提前开始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是解决一个问题或者一项工程,一个课题的详细过程。那么优秀的方案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撂荒地专项整治方案(通用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撂荒地专项整治方案1一、工作目标

  千方百计保证粮食安全,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遏制新增耕地撂荒、鼓励撂荒地复耕复种,2022年整治区级下达目标160亩。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政策宣传。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严格土地用途管制,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采取召开会议、广播宣传、张贴标语、入户摸底等多种形式,积极做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宣传,稳妥推进防止耕地撂荒和耕地“非粮化”工作。教育引导农民爱惜土地、种好耕地,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主动性,切实增强农民爱惜耕地的自觉性。

  (二)加强基础建设。大力开展小型水利工程建设和修复,切实保障农业生产灌溉水系畅通,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升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对因灾损坏的耕地,及时组织修复,为农民复耕提供便利。推进农村机耕道建设,改善作业条件。提升现代农业物质装备水平,严格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推进农业机械化生产。

  (三)强化政策落实。发挥政策导向,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支持复耕复种撂荒地。进一步提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针对性和导向性,严格落实弃耕抛荒1年及以上的承包土地不得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让农户明白耕种承包地是法律义务,只有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才能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四)落实建档立卡。各村应切实抓好宣传发动、调查摸底、建档立卡等基础性工作,2022年整治撂荒地160亩均应建档立卡,无档无卡、没有撂荒地整治情况计划表、撂荒地整治每块地复耕验收表、撂荒地复耕情况建档立卡清单的复耕地块将无法通过验收。一是建档立卡,在开展撂荒地复耕工作时,以撂荒地块为单位进行建档立卡,在建立档案中应准确填写每块复耕撂荒地的名称、位置、面积、类型、撂荒原因、复耕方式、管护责任人等信息。二是开展验收,落实撂荒地整治后,要对每块地复耕验收,治理后的土地应优先保证粮食生产,确保种植效果和不再出现弃耕撂荒,加强对撂荒地复耕复种情况的跟踪调度,复耕复种一块、销账一块,强化照片收集,做好复耕前中后三张对比图片的收集。

  (五)强化技术指导。通过广播会、现场会等途径培训撂荒地复耕生产技术。把参与恢复撂荒地生产的农户作为技术培训的重点,推行“一地一策”、“一地一训”,切实提高农民生产技能。大力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通过办班讲学、基地领学、参观见学等多种培训形式,扶持培养一批乡土人才、农业职业经理人等,提高农业从业人员技术水平,为撂荒地复耕提供技术支撑。

  三、激励政策

  (一)充分利用种粮大户补贴。按照四川省种粮大户补贴政策,落实本地区补贴标准,对利用撂荒地复耕种植主要粮食作物的优先给予种粮大户补贴。

  (二)落实耕地轮作休耕补贴。鼓励扩种大豆和小麦,对利用撂荒地规范扩种大豆和小麦的,优先给予包括补实物、补现金、购买社会化服务等支持。

  (三)用好用活撂荒地专项整治资金。将2022年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专门用于撂荒地整治。

  四、工作要求

  (一)成立领导小组,确保整治取得实效。成立以镇党委书记、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人员为成员的农村撂荒地整治及复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经济

  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罗一夫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撂荒地整治及复耕工作组织领导和政策协调,审议整治及复耕工作政策和有关工作方案,协调解决整治及复耕工作推进中的问题,督促检查推动工作完成情况和整治措施的落实情况,确保完现各项目标任务。

  (二)确定目标任务,确保按进度推进复耕工作。全镇撂荒地复耕目标任务将细化分解到各村,组织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坚决杜绝公路沿线等重点区域有弃耕抛荒的现象。复耕复种后的撂荒地,优先用于粮食生产,特别是种植大豆。各村要将撂荒地复耕目标任务落实到季度,确保按进度推进复耕工作。各村每月25日前将撂荒地复耕情况汇总报送镇经发办,年底报送工作总体情况。

  (三)加强督促考核,严格落实复耕奖惩措施。镇纪委将不定期对撂荒地复耕工作开展督促检查,纳入年终镇对各村目标绩效考核。对于工作滞后或在上级检查、督查中出现严重问题的,视情况问责。

  撂荒地专项整治方案2一、指导思想

  xxx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守耕地红线,加大耕地保护执法力度,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

  (二)坚持村级主体。各村要切实担负起耕地保护的主体责任,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市文件精神,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落实村集体发包方职责,遏制耕地撂荒,稳定粮食生产。

  (三)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撂荒地落实到村、到户、到地头,明晰撂荒耕地的四至、面积、类型等信息。深入分析耕地撂荒原因,有针对性的制定“一户一策“一地一策”撂荒地复耕复种计划。

  (四)坚持有力有效。各村要在限定时间内,坚持边摸查边整治,确保撂荒地动态清零,逐步建立撂荒地动态监管长效机制。

  三、整治目标

  统筹利用撂荒地,在全镇开展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项目。鼓励企业、合作社及种养大户积极参与撂荒地整治工作,促进生产发展,确保粮食安全。力争到2022年10月初耕地撂荒现象得到有效整治,全镇27个村撂荒地全部清零。

  四、主要内容

  (一)巩固整治成果。各村要在巩固去年排查整治工作成果的基础上,结合春耕生产有利时机,重新对去年整治的撂荒耕地来一次回头看,确保去年整治的669亩全部耕种,巩固整治成果,同时对照“三调数据”进行核实排查,彻底把撂荒地底数摸清,并采取有力有效的整治落实措施,力争到10月初全面完成撂荒地整治任务。

  (二)进一步核实排摸。各村要在20xx年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村组作用,继续对照“三调”耕地未耕种数据,扎实开展撂荒地核实排查工作,逐图斑逐地块登记撂荒地的承包户及位置、面积、类型等信息,建立排摸台账,并对现场用能显示地点和经纬度的水印相机拍照存档,确保不落户,不漏地块,真正做到底子清、情况明、数据准。对摸排出的撂荒地,要因地制宜研究制定具体的整治方案,明确整治目标、内容、时限进度及责任,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治措施,列出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清单,加大对农户宣传力度,督促农户自种或亲友代种,推动撂荒地整治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三)分类指导综合整治。粮食生产功能区引导种植目标作物,高标准农田和永久基本农田重点保障小麦、玉米、马铃薯等省内重要粮食作物种植。一般耕地主要用于油料、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的种植,对弃耕撂荒连续2年以上的承包耕地,由村集体责令承包方及时复耕或引导流转复耕;对长期无力耕种或因举家外迁造成撂荒的农户,在充分尊重个人意愿、合理经济补偿的基础上,引导其自愿退出承包。对退出来的耕地,村集体进行统一经营管理,有效盘活撂荒地。将地力贫瘠、道路不通、基础条件较差的撂荒耕地申请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整流域整山系推进。

  五、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2022年3月20日前,对照三调”未耕种耕地图斑、永久基本农田图斑、确权承包地图斑、粮食功能区图斑建立详细台账。进一步排摸撂荒地底数,在边排摸边整治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当前农闲有利时机,对符合开春耕种条件的撂荒地进行翻耕,为全面复耕复种做好前期准备。

  第二阶段:2022年4月—9月底,开展春秋播作物种植及高标准农田建设,各村建立好整治台账,由村委会开展一次全面的耕地撂荒情况调查,以村民小组为单位逐一调查核实,摸清撂荒耕地的四至信息、面积、地块情况,分析耕地撂荒性质和原因并上报台账。整治一块,销号一块,确保高质量完成撂荒地整治,实现全镇撂荒地清零。

  第三阶段:2022年10月初,镇级初验撂荒地整治面积落实奖补,全面总结撂荒地整治经验,建立长效机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各村要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包片领导要亲自抓,亲自部署,把撂荒耕地整治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落实,确保荒耕地应耕尽耕,应种尽种。各村要加大整治工作的力度,整治活动实行每周上报制度,定期召开推进会议,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二)强化政策宣传,营造遏制撂荒氛围。各村要通过召开会议、广播宣、网络、张贴标语、微信群、入户摸底等多种宣传方式,宣传耕地保护法律法规特别是《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广大农民群众珍惜土地、用好耕地。

  (三)强化督促检查,严格兑现奖惩。镇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成立镇级督查组,采取定期检查与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各村督促撂荒地整治情况,掌握各村撂荒地整治进展情况,对重视不足、贯彻落实不力、敷衍应付、数据造假,虚假整治的村要进行全镇范围通报。

  (四)建立长效机制,严防问题反弹。积极探索土地承包权退出机制,对长期无力耕种或因举家外迁造成撂荒的农户,在充分尊重个人意愿和合理经济补偿基础上,鼓励自愿退出承包权,要结合整治工作形成撂荒耕地治理办法,建立健全土地承包长效管理机制,不断巩固整治成果,有效防止撂荒耕地问题反弹。

  撂荒地专项整治方案3近几年,内江市中区高度重视耕地保护,鼓励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流转耕地发展特色产业,实现规模化经营,防治耕地撂荒。今年,内江市中区在开展调研的基础上,编制印发了《20xx年市中区撂荒地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内市区农发〔20xx〕23号),鼓励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复耕,计划今年复耕面积达2000余亩。

  一、加强法律法规政策宣传。

  及时组织镇村社干部认真学习《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充分认识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的意义,切实把当前撂荒地整治作为一项打基础、管长远的重要工作来抓,形成镇村社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同时,要求村社干部采取村村响、线上交流群、打电话、入户等多种方式,向承包农户宣传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使其认识到防止耕地撂荒是应尽的义务,增强农民爱惜耕地的自觉性。

  二、创新撂荒地整治方式。

  针对已撂荒的承包户,要求镇村社采取有效的方式,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及惠农政策的宣传教育,指导签订《不撂荒承诺书》,让广大群众主动爱惜土地,积极主动恢复撂荒土地的耕种,切实履行承包土地法律赋予的主体责任。针对集中成片、耕种条件较好的撂荒地,镇村社积极引进或培育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合社等经营主体代行耕种,实现适度规模经营。针对经过反复宣传动员,承包户仍不愿意自行复耕且无经营主体经营的撂荒地,村集体统一将撂荒地实施代种复耕,以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

  三、落实强农惠农政策。

  严格落实国家出台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稻谷补贴、耕地轮作休耕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等惠农政策,对利用撂荒地开展复耕的,相关惠农补贴直接兑付给实际种植者,进一步提高种粮农户的积极性,让复耕农户种粮有账算、有钱赚。区财政对撂荒地进行复耕的集体经济组织或经营主体,均按照300元/亩的标准进行一次性补贴。同时,进一步完善政策性农业种植业保险政策,减轻农户因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对参与撂荒地整治且需要配套完善基础设施条件的,各级财政在安排相关涉农项目时给予优先倾斜。

  四、加强农业生产技术服务。

  充分利用基层农技服务队伍的力量,在撂荒地集中的区域,农技人员采取蹲点包村的方式,开展有针对性的技术指导服务,推广适合丘陵地区的小型农机具,采取免耕法、直播、统防统治等新的耕作制度和技术方法,提高耕作效率和生产能力。对一些农业生产技能弱的农户,开展“一对一”帮扶。

  撂荒地专项整治方案4为切实解决农村土地弃耕撂荒问题,着力发展粮食生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实现农业提质增效,农民增收,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xxx二、目标任务

  重点消除集中连片弃耕撂荒土地,在2022年10月底前镇域内全面消除撂荒田地,全面复耕复种,完成粮食播种面积,保障粮食安全,增加农民收入。

  三、重点工作

  全面排查清理撂荒地,建好排查台账和复耕复种台账,撂荒地复耕复种全部用于优质粮油生产。

  四、具体措施

  (一)新型经营主体流转。鼓励农村土地承包人将弃耕撂荒土地流转给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专合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由新型经营主体自主进行粮油生产、特色产业发展。新型经营主体与弃耕撂荒土地农户签订流转协议,约定流转方式、流转期限、国家惠农政策享受分配等事项。

  (二)村集体经营流转。本着“资源互补、产业联利、共谋发展”的原则,村集体依法流转弃耕撂荒土地后,以弃耕抛荒土地入股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大户、专合组织、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通过集中经营,规模发展粮油生产、特色产业,实现村集体、新型经营主体、农户三方共赢。

  (三)订单合作流转。村集体流转弃耕抛荒土地或组织农户大力发展订单农业,与农户、新型经营主体、企业签订种植合同。村集体本着市场法则,以订单生产为互利共赢基础,协商约定村集体、订单农户、订单企业的责、权、利,村集体通过提供生产组织和产品回收等服务实现集体经济收益。

  (四)社会化服务组织托管。鼓励农户自愿将弃耕抛荒土地委托给社会化服务组织托管或代耕代种,发展优质粮油产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与弃耕撂荒土地农户签订好托管或代耕代种协议,约定托管方式、托管期限、收益分配及代耕代种价格、支付方式等事项。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镇党政办、镇财政所、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撂荒土地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确保项目资金投入。按照“中央财政资金产油大县项目”、“耕地轮作休耕扩种油菜、大豆试点项目”“新型经营主体落实撂荒地耕种(50亩以上)和农机(大中型)购机补助”资金用途和要求,在完成该项工作后,自行组织验收填写验收表,申请拨付资金,报县农业农村局抽样复核达标后拨付资金。

  (三)确保农用物资的投入。确保全镇撂荒地的`复耕复种,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进行一定数量种子、肥料、农药、农膜等物资的免费提供,以提高种粮农民的积极性。

  (四)落实责任分工。镇人民政府将此项工作纳入各村的年度考核内容,督查建设进度、严格考核。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粮食生产的规划布局,抓好技术培训,病虫害防控,示范基地建设,监督弃耕撂荒土地流转合同、协议合法性,农机具购置补贴和配套等工作。国土资源管理所监督执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负责组织实施耕地保护制度和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指导各村实施弃耕撂荒土地的整理及复垦。各村负责辖区内弃耕撂荒土地的有序流转、发展粮油绿色生产整体工作及各村集体经济收入。各村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支部书记亲自抓,各村要建立台账,进行专题研究,拿出强有力的举措,紧扣时间节点,确保该项工作落实落地。镇纪委12月底前将对各村撂荒土地治理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督查结果将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撂荒地专项整治方案5一、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耕地撂荒整治,遏制耕地撂荒,稳定粮食种植面积和粮食产量,保障粮食安全,确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主要目标

  推进20xx年度5362.6亩未复垦复种撂荒耕地的整治工作,2022年内全面完成复垦复种。每年开展一次耕地撂荒排查,及时跟进整治,遏制增量。

  三、整治措施

  (一)加强宣传培训。利用传统和新媒体,宣传国家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广大农民群众珍惜土地、用好耕地。并充分结合村民会议及“三月”法制宣传月开展宣传培训,要求全县各村民小组每年1月至5月期间开展耕地撂荒整治政策宣传培训不少于1次,并形成宣传培训总结(包括文字材料及图片)报乡(镇)人民政府汇总,并以乡(镇)为单位汇总上报。

  (二)精准摸排耕地撂荒面积。各乡(镇)每年6月底前逐村、逐户开展摸排登记,摸清撂荒耕地承包人、撂荒面积、撂荒原因、流转和撂荒年限、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建立台账,开展动态监测管控,防增量、减存量,加强对撂荒地利用情况的跟踪调度,及时更新台账

  信息,实行台账销号管理。

  (三)限期复耕。对撂荒年限在2年及以上的承包耕地,要教育引导农户立即复耕,对经书面告知农户仍不复耕的,属于基本农田的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由原发包单位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基本农田。其它耕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管理复耕利用。同时,各村集体要把耕地撂荒整治纳入村规民约,进一步加强撂荒耕地的整治和管理。

  (四)落实惠农政策。进一步提高惠农政策的针对性和导向性。同时,对承包流转撂荒地的种粮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进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坚持“谁种粮、补贴谁”的原则,并在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内的相关机械设备给予优先补贴,鼓励支持发展生产全程机械化。

  (五)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加快培育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政策、资金、项目、技术、信息、服务等方面予以倾斜扶持,积极引导推广全程式、菜单式服务模式,为外出务工和无力耕种的农户提供全程托管服务。

  (六)推进土地流转。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流转等方式取得土地经营权,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确保耕地有效利用,保护和提升耕地地力。对长期外出务工、家中无劳动力的农户,鼓励按照依法、自愿的原则,采取“零租金”“低租金”代耕等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加强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严格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土地经营权受让方要依法合理利用土地,不得闲置撂荒。指导流转双方将防止耕地撂荒要求纳入流转合同内容,强化约束监督,对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第四十二条、第六十四条的相关规定,由原土地承包方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或由发包方依法终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

  (七)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对耕作和设施条件较差的撂荒坡地或细碎地块,具备条件的乡(镇)要积极申报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石漠化治理建设等项目范围,加大投入力度,配套完善灌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等基础设施,提升宜机作业水平。对因灾损毁的撂荒地,要尽快组织村民修复、恢复生产。对肥力差、地力等级低的可以结合实施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采取增施有机肥、推广秸秆还田等措施,尽快恢复撂荒地肥力,提升产出水平。

  (八)强化监督考核。各乡(镇)要充分认识解决耕地撂荒问题的紧迫性和艰巨性,把撂荒地复耕工作摆在“三农”工作的重要位置。加强统筹协调部署,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实行月报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及时收集、整理、汇总撂荒地复耕工作资料。同时,把耕地撂荒整治工作纳入对各乡(镇)粮食安全考核指标进行考核。

  四、整治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每年6月1日至30日)。各乡(镇)要深入各村寨、农户和田间地头,对土地弃耕撂荒土地的承包人、地块名称、面积、四至坐落、流转和撂荒年限等基本情况进行逐一登记造册。

  (二)集中整治阶段(每年7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各乡(镇)根据调查摸底情况,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认真进行梳理,对撂荒年限在2年及以上的承包耕地,要教育引导单位或者个人立即复耕,对经书面告知农户仍不复耕的,属于基本农田的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由原发包单位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基本农田。其它耕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管理复耕利用。并对该撂荒耕地的所有涉农补贴不予发放,认真贯彻落实“谁种粮、补贴谁”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

  (三)总结阶段(次年5月1日至15日)。各乡(镇)在农村耕地承包管理集中整治撂荒工作结束后,要做好本辖区内的档案收集、整理并妥善保存,做到有法可依、有据可查。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乡(镇)农村耕地承包管理集中整治撂荒工作进行检查

篇三:农村耕地抛荒问题整改方案

  

  进一步整治耕地抛荒实施方案(2020)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和“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的战略部署,切实保护好、利用好耕地资源,根据《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文件精神,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坚决制止耕地抛荒的通知》(榕政综〔2020〕71号)及《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福州市坚决制止耕地抛荒撂荒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榕农〔2020〕70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粮食生产紧迫感

  粮食安全事关生存,是保障国民经济健康运行的基础和重中之重。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务必要提高认识,坚持藏粮于地,强化技术支撑,推进制度创新,推动政策落实,充分调动起农民种粮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有效遏制耕地抛荒,在2020年底前全面实现水稻生产功能区复耕复种。

  二、明确目标任务,分阶段推动耕地抛荒治理

  自2020年4月17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全面开展我县耕地抛荒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全面摸清底数,实施登记造册

  开展时限:4月17日至4月30日

  具体要求:坚持属地原则,由各乡(镇)政府负总责,严格落实耕地抛荒整治要求,以耕地中已划定的水稻生产功能区为重点整治范围,在边查边治的基础上,全面发动乡(镇)村力量,抓紧摸清抛荒耕地的具体地点、已抛荒时间、面积、原因、性质等详细情况,以行政村为单位进行登记造册,建立管理台账(台账及汇总表格式见附件1、附件2),在2020年4月25日前完成摸排,并于4月30日前以乡镇为单位将清查结果报送县耕地抛荒领导小组办公室,县耕地抛荒领导小组将对摸排结果开展抽查。

  第二阶段: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施策

  开展时限:5月1日至12月31日

  具体要求:各乡镇要根据抛荒耕地的不同情况,按照“宜粮则粮、宜经则经、宜菜则菜”的原则精准施策,但严禁在已认定的水稻生产功能区新发展林果茶产业、挖塘养鱼等生产活动。要紧盯完成时限,尽快对水田翻耕种植水稻,对旱地翻耕种植旱粮,确保2020年6月底辖区内水稻生产功能区复种率达50%以上,并于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整治任务。

  第三阶段:强化检查验收,落实优惠政策

  开展时限:10月1日至12月31日

  具体要求:县耕地抛荒整治领导小组将在此期间组织督导组到各乡镇开展督导工作,查看相关落实情况,对抛荒耕地整治工作进行验收。由县财政局与农业农村局牵头,根据乡镇上报的材料和《关于促进粮食生产、防止抛荒的七条措施》,及时兑现奖补政策、下拨补助资金。各乡镇要及时汇总上报补种面积、发放奖补资金、落实管护责任,防止复耕耕地再次抛荒或产生新的抛荒耕地。

  三、强化工作举措,积极推动消除耕地抛荒现象

  (一)加大宣传力度。由县政府统一发布关于防止耕地抛荒的通告等政策文件。各乡镇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对保护耕地的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等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持续性的宣传,营造有利于复耕复种的工作环境和舆论氛围,推动工作顺利开展,增强广大农民爱惜耕地、管好耕地、用好耕地的自觉性,动员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力量,主动参与防止耕地抛荒。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鼓励代耕代种。研究出台《关于促进粮食生产、防止抛荒的七条措施》等优惠政策,鼓励农民加大耕种、禁止抛荒。对抛荒一年以上的,村集体依法依规追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并按每亩299元收缴违约金,收缴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违约金统一上交乡镇。连续抛荒二年的,经书面催告后,村集体依法依规收回经营权,并组织流转或代耕代种。抛荒撂荒连续三年以上的,经书面催告后,拒不复耕复种的,村集体逐级上报到县农业农村局,并由县农业农村部门纳入本级信用信息平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向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备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五保户、低保户等特殊群体承包经营耕地抛荒撂荒的,视具体情况分类施策,由乡镇组织村集体组建代耕专业队代为耕种,对代耕经营主体给予奖励。鼓励各乡镇根据实际情况出台政策,鼓励复耕抛荒耕地。各乡镇要充分发动辖区内拥有机械化耕作设备的种粮大户,组建农机社会化服务团队,为群众提供机械化代耕服务。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完善基础设施。一要提升耕地质量。各乡镇要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根据立地条件将拟建设区域周边零星抛荒耕地地块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统筹实施土地平整,减少田块细碎化程度并提升耕地质量等别。二要完善水利设施。对具备条件的旱地增加灌溉设施提质改造为水田,实施土壤改良和地力培肥,提高耕地质量等别,增加新增耕地(水田)数量。三要整修机耕道路。各乡镇要根据受益人口数量和群众出行、农业机械操作和转移、中小型农用机动车运输等实用情况,整修机耕道路。县交通运输局要加大对村道、机耕路修建政策及资金扶持倾斜,以便农业生产运输。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强化农资备供。各乡镇要组织镇村干部及农技人员指导农户备齐备足所需的种子、化肥、农膜、农药、农机等相关生产资料。组建县乡农技专家服务队,开展技术指导,引导农民多种地、种好地。县农业农村局、供销社要时刻关注农资市场动向,强化监管并确保农

  业生产所需物资不断供、不涨价、质量优、服务不断档。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供销社)

  (五)促进土地流转。要充分发挥县、乡镇土地流转服务平台作用,促进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集中流转,充分发挥农业规模化种植效应。

  (责任单位:县、乡镇农村产权流转服务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落实奖励政策,激发耕地抛荒整治内生动力

  (一)鼓励早稻扩大种植面积。由各乡镇统筹安排资金,对种植早稻的经营主体、农户,按照实际种植早稻面积给予一次性补助300元/亩;种植双季晚稻的,在早稻补助基础上,另给予一次性补助100元/亩;发展再生稻的,在早稻补助基础上,另给予一次性补助50元/亩。

  (二)鼓励中晚稻种植面积。对集中连片种植中稻、晚稻30亩以上的经营主体,按照实际种植面积给予一次性补助100元/亩。

  (三)鼓励流转土地种植水稻。对流转土地在2020年用于种植水稻面积50亩以上的经营主体,给予一次性流转租金补助300元/亩。

  (四)鼓励代耕代种抛荒地(含农村闲置地)用于种植粮食。给予代耕代种抛荒地种植水稻的村集体,按照实际面积一次性补助500元/亩;代耕代种其他粮食作物的,按照实际面积给予一次性补助200元/亩。给予退果树、茶叶、油茶、林木等经济作物,还耕种植水稻的村集体,按照实际面积一次性补助800元/亩;种植其他粮食作物,按照实际面积给予一次性补助500元/亩。给予开垦烂泥田或耕种机动车无法抵达,无宽度1米以上机耕路的边远耕地的种植水稻的村集体,按照实际面积一次性补助700元/亩;种植其他粮食作物的,按照实际面积给予一次性补助400元/亩。

  (五)鼓励工厂化育秧。给予单次水稻工厂化育秧规模超过5000盘的育秧经营主体,单盘育秧盘长×宽为50厘米×25厘米,每盘给予一次性补助2元。农业经营主体采购机械抛秧机具,一次性补助购机总金额的1/2。农户自行购买水稻育秧盘育秧的,单盘育秧盘长×宽为50厘米×25厘米,每盘给予一次性补助1元。

  (六)扶持农机社会化服务团队。农机社会化服务团队总农机具不少于15台(套)的,采购农机具中应包含微耕机、小型挖掘机、抽水机、抛秧机、收割机、机库等,购机总额及机库建设总费用不低于60万元,一次性补助企业20万元。

  (七)加大耕地基础设施建设。各乡镇修建生产路(宽度不小于2米),给予乡(镇)一次性补助每千米1万元;开沟修渠,强化农田灌溉设施,给予乡(镇)一次性补助每千米2万元;修复毁坏沟渠,清除淤泥、杂草,给予乡(镇)一次性补助每千米1万元。

  五、健全工作机制,实现耕地抛荒整治动态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耕地抛荒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4),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实行县级领导包乡镇(街道)、乡镇(街道)领导包村、村级干部包组的耕地抛荒撂荒整治责任制,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由县政府办、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统筹协调推进整治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对辖区内的抛荒耕地复耕工作负主体责任,乡(镇)长是第一责任人,负责抛荒耕地复耕的组织领导、进度安排、任务落地、资源调配、面积核实、整治整改等工作。村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负责落实具体整治工作。

  (二)全面推动落实。成立6个耕地抛荒整治工作督导组(详见附件5),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分赴20个涉农乡镇开展常态化全覆盖督导,对照工作台账,逐一排查,到田间地头及时督促整改发现的问题。各督导组于每周五上午向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督导工作情况。各乡镇实行动态监测、销号管理,每周定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三)实行绩效考评。将耕地抛荒工作纳入县绩效考核体系,组织开展考核工作;未实现年度目标的乡镇当年年度绩效考评结果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对考核优秀的乡镇给予全县通报表扬。

  (四)强化责任监管。县督导组要强化督导,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抛荒治理进度慢、工作不落实、责任不到位的相关责任人,予以约谈、诫勉、效能告诫等。10月1日起,村辖区内抛荒撂荒累计面积5亩以上的,给予村集体黄牌警告,并对乡(镇)包村干部和村主干给予问责。乡(镇)辖区内抛荒撂荒累计面积30亩以上的,给予乡(镇)红牌警告,并对乡(镇)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给予问责。对按期完成任务的村集体,乡(镇)将收缴的违约金全额划拔村集体作为工作经费。县耕地抛荒监督举报电话(略))。

  附件:1.永泰县耕地抛荒整治工作督导组成员名单

  2.关于制止耕地抛荒提高耕地效益的通告

  3.永泰县耕地抛荒整治台账(村摸底表)

  4.永泰县耕地抛荒基本情况统计表(乡镇汇总表)

  5.《关于促进粮食生产、防止抛荒的七条措施》补助资金申报指南

  永泰县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8日

  附件1永泰县耕地抛荒整治工作督导组成员名单

  一、第一、二督导组

  组长:汪文波

  县交通局四级主任科员(借用县政府办)

  组员:县政府督查室干部1人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干部1人

  林宜茂

  县农业农村局高级农艺师

  督导乡镇:塘前乡、葛岭镇、城峰镇、白云乡、丹云乡、清凉镇、岭路乡

  二、第三、四督导组

  组长:冯勇菲

  县委督查室主任

  组员:县委督查室干部1人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干部1人

  陈谊林

  县农业农村局农艺师

  督导乡镇:赤锡乡、梧桐镇、嵩口镇、洑口乡、长庆镇、盖洋乡

  三、第五、六督导组

  组长:张信炽

  县政府办公室党组副书记

  组员:县效能办干部1人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干部1人

  陈兆銮

  县农业农村局高级农艺师

  督导乡镇:同安镇、大洋镇、霞拔乡、东洋乡、富泉乡、红星乡、盘谷乡

  附件2关于坚决制止耕地抛荒撂荒的通告

  为制止耕地抛荒、提高耕地效益,稳定粮食种植面积和产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坚决制止耕地抛荒撂荒的通知》(榕政综〔2020〕7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将坚决制止耕地抛荒撂荒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闲置、荒芜耕地,不得擅自改变耕地使用性质。

  二、严格按照“种多少补多少,谁耕种谁受惠,不耕种不受惠”的原则,发给国家政策性补贴。耕地抛荒的农户,不得享受地力保护补贴等各项政策补贴。

  三、对抛荒一年以上的,村集体依法依规追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并按每亩299元收缴违约金,收缴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违约金统一上交乡镇。

  四、连续抛荒二年的,经书面催告后,村集体依法依规收回经营权,并组织流转或代耕代种。

  五、抛荒撂荒连续三年以上的,经书面催告后,拒不复耕复种的,将纳入本级信用信息平台不良信用记录。

  六、对劳动力转移到第二、三产业或其他原因致使耕作确有困难的农户,可以采取长期转租、季节性转租、耕地入股等耕地流转利用办法,签订托管协议,交给有条件的耕作者集中经营或村集体托管经营,杜绝弃耕抛荒现象。

  六、所有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宜粮则粮,宜经则经,宜菜则菜”的原则精准施策,但严禁在已认定的水稻生产功能区新发展林果茶产业、挖塘养鱼等乱占耕地的生产活动,确保耕地的充分合理使用,不断提高耕地效益。

  七、严厉打击破坏耕地违法行为。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耕地建设违规违法设施。

  八、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3永泰县耕地抛荒整治台账(村摸底表)

  填报单位(盖章):填报时间:单位:亩

  序号

  村

  水稻生产功能区耕地承包人姓名

  水稻生产功能区耕地所属村民小组

  水稻生产功能区耕地

  承包人

  联系方式

  水稻生产功能区耕地

  面积(亩)

  抛荒耕地

  详细所在地

  耕地已抛荒

  时间及具体面积(请在对应的时间框格填写抛荒耕地面积)

  抛荒原因

  (单项选择,请在对应的原因框格内画“√”)

  抛荒耕地类型

  (多项选择,请在对应的类型框格内画“√”)

  抛荒耕地拟种植作物品种(单项选择,请在对应的品种框格内画“√”)

  抛荒耕地复耕所需基础设施(多项选择,请在对应的需求框格内画“√”)

  是否同意集中流转抛荒耕地

  整改完成期限

  整改责任人

  合计

  抛荒耕地面积

  粮食播种面积

  蔬菜种植面积

  茶叶、水果、林木、油茶种植面积

  一年

  两年

  三年及以上

  效益低

  举家外迁

  缺劳力

  基础设施差

  立地条件差

  野生动物多

  烂泥田

  山垅田(边远地块)

  其他

  水稻

  甘薯等其他粮食作物

  蔬菜

  其他

  机耕路

  水利设施

  高标准农田建设

  耕地地力提升

  是,同意流转面积(亩)

  否,不同意流转面积(亩)

  6月底前

  9月底前

  12月底前

  乡(镇)

  村

  村合计

  填写说明:

  1.本次抛荒耕地摸底以耕地中已划定的水稻生产功能区为摸底范围。

  2.合计栏中,需要统计水稻生产功能区划定面积、各个抛荒情况总面积。

  主要领导(签字):分管领导(签字)经办人员(签字)

  附件5《关于促进粮食生产、防止抛荒的七条措施》补助资金申报指南

  一、实施时间

  分两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20年9月30日前):完成各项补助措施申报、公示工作。

  第二阶段(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兑现奖补政策、下拨补助资金。

  二、实施程序

  (一)各乡镇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负责指导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按要求申报奖补资金,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现场核验并公示无异议后,向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申请奖补资金,并附相关申报材料。

  (二)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根据乡镇的申请材料,审定申报项目的合规性,提出资金分配方案,报县政府审核通过后将资金发放到各乡镇,由乡镇在一个月内发放给村集体或农业经营主体。

  (三)具体实施方案中对申报程序另有规定的,按照具体实施方案执行。

  三、监督管理

  (一)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及县直相关部门负责实施过程监督与管理,确保各项工作按时完成。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存在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等违法规现象的,一经查实,不予安排扶持资金,已拔付资金由县财政局追回上缴,并根据情况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各乡镇要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照资金规定用途做到专款专用,并做好项目档案管理,确保随时可查、内容完整。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负责对各乡镇补助情况进行实地抽查,对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项目实施单位应主动接受,积极配合财政、审计以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査。

  (三)本措施自2020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暂定至2020年12月31日。国家、省、市另有规定的遵照执行。已享受国家、省、市补助的可以继续享受本措施补助。本措施第二至五条补助不能叠加,按“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具体解释工作。

  附件:5-1.早稻种植补助资金申报指南

  5-2.中晚稻种植补助资金申报指南

  5-3.流转土地种植水稻补助资金申报指南

  5-4.鼓励代耕代种抛荒地(含农村闲置地)补助资金申报指南

  5-5.水稻工厂化育秧补助资金申报指南

  5-6.扶持农机社会化服务团队补助资金申报指南

  5-7.耕地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申报指南

  5-8.承诺书

  附件5-1早稻种植补助资金申报指南

  一、申报对象

  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合作社等农业经营主体及种粮大户。

  二、申报条件

  在2020年4月30日前插秧的水稻。

  三、奖励标准

  由各乡镇统筹安排资金,对种植早稻的经营主体、农户,按照实际种植早稻面积给予一次性补助300元/亩;种植双季晚稻的,在早稻补助基础上,另给予一次性补助100元/亩;发展再生稻的,在早稻补助基础上,另给予一次性补助50元/亩。

  实际种植水稻面积是指实际种植水稻占地面积,包括田间生产必要的沟渠、田埂。

  己享受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项目、优质稻品种展示与示范项目补贴等省市级农业项目补助的,可叠加享受;己享受耕地地力保护大户补贴的可叠加享受。

  四、申报材料

  (一)各乡镇申报正式文件。

  (二)应提供装订成册的申报材料,申报材料若为复印件的,须加盖公(签)章。具体如下:

  1.早稻种植补助资金申请表。

  2.植农户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其他农业经营主体需提供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经乡镇、村核实的土地承包合同、土地租赁合同或拥有土地使用经营权证明材料。

  4.标明申报地块位置和范围(须明确标出水稻种植范围)的示意图,并由乡(镇)或村盖章确认。

  5.保证申报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规范性(附件6-8)。

  6.已正常生长的在田水稻照片若干张。

  7.验收意见(包括水稻种类、补助面积确认等)。

  8.所在村、乡(镇)两级的的公示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

  五、申报程序与时间

  按“属地原则”逐级申报,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按规定程序组织安排材料审核、实地抽查、补助公示等工作。

  早稻种植补助资金申请表

  申报单位:

  填报日期:2020年

  月

  日

  附件5-3流转土地补助资金申报指南

  一、申报对象

  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合作社等农业经营主体。

  二、申报条件

  (一)流转土地超过50亩;

  (二)流转土地用于种植水稻。

  三、奖补标准

  对流转土地在2020年,用于种植水稻面积50亩以上的经营主体,给予一次性流转租金补助300元/亩。经乡镇确认上报,县农业服务组核实后,由县财政下拨资金到乡镇,由乡镇发放补助资金。

  实际种植水稻面积是指实际种植水稻占地面积,包括田间生产必要的沟渠、田埂。

  己享受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项目、优质稻品种展示与示范项目补贴等省市级农业项目补助的,可叠加享受;己享受耕地地力保护大户补贴的可叠加享受。

  四、申报材料

  (一)各乡镇申报正式文件。

  (二)应提供装订成册的申报材料,申报材料若为复印件的,须加盖公(签)章。具体如下:

  1.流转土地补助资金申请表。

  2.农业经营主体需提供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经乡镇、村核实的土地承包合同、土地租赁合同或拥有土地使用经营权证明材料。

  4.标明申报地块位置和范围(须明确标出水稻种植范围)的示意图,并由乡(镇)或村盖章确认。

  5.保证申报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规范性(附件6-8)。

  6.已正常生长的在田水稻照片若干张。

  7.验收意见(包括水稻种类、补助面积确认等)。

  8.所在村、乡(镇)两级的公示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

  五、申报程序与时间

  按“属地原则”逐级申报,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按规定程序组织安排材料审核、实地抽查、补助公示等工作。

  流转土地补助资金申请表

  申报单位:

  填报日期:2020年

  月

  日

  村集体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种植所在地

  退果树、茶叶、油茶、林木等经济作物面积(亩)

  开垦烂泥田或耕种机动车无法抵达,无宽度1米以上机耕路的边远耕地面积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篇四:农村耕地抛荒问题整改方案

  

  耕地抛荒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工作总结和落实禁止抛荒耕地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汇报

  **镇耕地抛荒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各村、镇属各部门:

  为全面落实《关于切实提高耕地利用率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通知》(怀办发电〔2020〕27号)和怀粮发〔2020〕1号文件及通道县耕地抛荒专项整治会议精神,坚决遏制耕地抛荒现象,全力抓好粮食生产工作,从今年4月至6月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耕地抛荒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行动),最大限度提高耕地利用率,保持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稳定。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目标要求

  以xxxxxx关于粮食安全、全国春季农业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按照“上下联动、属地管理,全面清理、彻底整治,标本兼治、务求实效”的要求,摸清全镇耕地抛荒底数,落实复垦种植措施,建立健全耕地抛荒监管长效机制,做到“宜水稻则水稻、宜旱粮则旱粮、宜经作则经作”,切实提高土地利用率,确保2020年全镇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万亩以上,粮食产量保持万吨以上,为促进农业健康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营造良好环境。

  二、主要任务

  1.全面排查耕地抛荒情况。在全镇开展拉网式、台账式排查清理,实行网格化管理、责任到人,不留死角,摸清底数、掌握—1—

  实情。全面收集整理耕地抛荒相关档案信息,找出问题节点,追查问题根源。对排查清理发现的耕地抛荒现象,要逐一建立问题台账,为清理整治提供依据。

  2.坚决清理整治复耕。根据排查结果,对发现的耕地抛荒问题,区分类型,依法依规,确保6月底前整治到位。对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和2019年抛荒耕地要作为整治重点,坚决依法依规恢复农业生产。对交通较为方便或耕种条件较好的抛荒耕地,要积极引导承包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鼓励乡村两级采取代耕代种、集中流转、托管服务等形式开展生产。对不愿意委托代耕代种或流转,弃耕抛荒的,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委会要采取办法通知撂荒农户履行耕种义务,限期恢复耕种。对因污染产生或耕种条件较差的抛荒耕地,要区分情况,选择水稻、旱粮、经作等适宜的农作物种植,切实加以整改。对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

  3.严格执法治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乡村两级要积极组织抛荒耕地流转,确保限期恢复耕种。坚决遏制耕地违法违规利用,禁止通过抛荒将耕地变成宅基地,规范引导稻渔综合种养,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不得用于稻渔综合种养挖—2—

  沟(坑)、筑堤等补助。落实(湘政发〔2020〕6号)文件精神,全力遏制耕地抛荒,确保水稻生产功能区至少种上一季水稻,避免“非农化”、“非粮化”。对抛荒的耕地,暂停发放耕地地力补贴,待复耕后重新纳入补贴范围。各村要逐一排查抛荒耕地是否享受财政补助情况,建立工作台账,对其中涉嫌骗取涉农资金补助的,农业农村、财政等部门要坚决追回,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责任分工

  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明确责任主体,逐级压实责任,切实把粮食生产、耕地抛荒清理整治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取得实效。

  1、乡(镇)村落实。乡镇政府对属地的耕地抛荒专项整治行动具体负责,乡镇长是第一责任人,对本地稳定粮食生产,遏制耕地抛荒具体负责。负责落实本地区春季农业生产粮食种植计划面积,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做好进度安排、任务落地、资源调配、整治整改等工作。乡镇领导包村、村干部包组、驻村干部包大户。将耕地抛荒整治任务和粮食种植计划等责任逐级落实到村组。参照县里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专项整治行动,抓好目标确定、落实政策、组织动员、清查整治、督促进度、审核把关、情况每日上报等工作。

  村集体是耕地的发包方,是管护耕地的第一责任人,对辖区内管护耕地要做到底数清、责任明。对一年以上撂荒耕地的村民发放警示单,要求及时恢复耕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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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农户主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对劳动力转移到第二、三产业或其他原因致使耕作确有困难的农户,可以采取长期转租、季节性转租、耕地入股等耕地流转利用办法,签订托管协议,交给有条件的耕作者实行集中经营,也可以交由村集体,签订协议实行托管经营。所有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个人要切实按照相关法律要求管护好流转耕地,不断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和产出率,做到因地制宜,宜种粮食作物则种粮食作物,宜种经济作物则种经济作物,确保耕地的充分合理使用。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第十八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基本农田。承包经营基本农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2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基本农田。

  3.部门协同。镇农业农村、财政、自然资源、水利、统计、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加强专项整治行动指导和督促。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统筹整治耕地抛荒的日常工作,做好土地流转相关配套服务,加大生产主体培育扶持力度和农技、农机推广服务工作;自然资源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加大对供而未用地检查和处罚力度,完善耕地保护考评办法,并为受灾耕地复垦争取政策支持;财政所—4—

  要加大对耕地抛荒整治工作的资金支持力度;水利站要努力改善抛荒集中区域的水源条件;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督促受污染抛荒耕地的整改修复。各尽其责、共同负责,加强配合、联合行动,落实专项整治行动各项措施。

  四、工作步骤

  1.全面排查摸底。各村于5月中旬开展春季农业生产全面排查。主要调查了解粮食种植情况和耕地抛荒情况。一是乡镇调查研究,乡镇组织对种植大户发展粮食生产意向情况、普通农户粮食种植意愿情况、乡镇及村组对耕地进行流转工作措施情况(见附件4)等开展调查研究,形成专题报告,报县耕地抛荒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二是村级自查。各村要尽快组织力量,抓紧时间对耕地抛荒情况入村组现场核查,以行政村为单位登记造册,建立抛荒耕地台账,详细摸清抛荒耕地的农户(或经营主体)姓名、具体地点、面积、抛荒原因等情况(见附件2)。三是乡镇汇总。乡镇统计汇总各类耕地抛荒及复耕工作情况(见附件3),形成排查专题报告,于5月18日前经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县耕地抛荒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2.同步整治整改。坚持边查边改,按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督促各村,组织开展整治整改、问题查处和问责追责。根据整治整改情况,集中通报一批典型案例。乡镇要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督导检查,对重点村、组整治情况开展实地抽查核查,对发现弄虚作假、整治工作推进不力的,严肃问责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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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及时总结上报。一是6月10日前,根据开展专项整治、土地流转情况,产生的30亩以上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粮食专业合作社及粮食生产加工基地进行统计汇总上报(见附件5和6)。二是6月28日前,乡镇政府要在认真总结清理整治情况的基础上,形成专题报告,经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审核后,报县耕地抛荒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发展春季农业生产遏制耕地抛荒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艰巨性,严格属地管理,压实属地责任,乡镇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挂帅,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及时解决清理整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为耕地抛荒专项整治行动提供人力、资金和技术装备保障,切实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确保取得实效和农村稳定。

  2.强化宣传引导。各村要通过各种宣传途径,深入开展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农惠农政策宣传,做到政策宣传到村、到组、到户、到田间地头,提高广大群众耕地保护意识,在全社会形成节约耕地、保护耕地的共识。要动员广大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力量,主动参与制止耕地抛荒工作,加大对违法占用耕地、破坏耕地行为的打击力度,教育引导农民群众依法依规经营耕地、保护耕地。要积极宣传工作典型,及时曝光耕地抛荒整治的案例,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3.强化督查检查。镇党委政府将进一步加大耕地抛荒督查力—6—

  度,完善考核办法,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指导,对各村的耕地抛荒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督查结果在全镇范围内进行通报,作为兑现奖惩的重要依据。

  4.强化监管。以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构建耕地抛荒“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的常态化监管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防止耕地抛荒问题回潮反弹。签订耕地抛荒治理目标责任状,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利用信息化手段,采取建立微信工作群等灵活方式,实行网格化、精细化、动态化管理。实行台账销号制度,对落实种植计划的要及时销号。

  5.定期上报信息。实行专项整治行动信息周报制度。各村在加快专项整治工作推进的同时,要及时调度汇总清理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每周定期上报。对清理整治中发现的重大情况随时上报。

  耕地抛荒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当前,春耕生产已进入关键时节,为了防止出现耕地抛荒撂荒现象,区农业农村局进一步健全耕地抛荒约束机制,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土地利用率,稳定粮食播种面积。

  一是因地制宜,与高标准农田相结合。通过推动土地整村流转,结合招商引资工作,防止耕地出现抛荒现象。引进江西炎农生态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在高坑镇富田村、茶园村等地,签订蔬菜种植合同,流转1200亩耕地种植辣椒等蔬菜,目前项目已正式启动。

  二是加大宣传,做好舆论引导。为制止耕地抛荒、提高耕地—7—

  效益,稳定粮食种植面积和产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有关规定,结合安源区实际制定了安源区人民政府关于防止耕地抛荒的通告。充分宣传土地法律、法规和有关基本农田保护政策,让农民充分认识土地是财富之母。明确对连续二年抛荒的,村集体可与耕地承包经营户终止承包合同,依法收回耕地承包的经营权。通过广泛宣传政策,让抛荒治理政策家喻户晓,积极鼓励广大农民翻耕复垦,形成珍惜土地的强大舆论氛围。

  三是认真摸排,掌握抛荒面积。各村各组逐户摸底登记,全面掌握抛荒耕地的真实面积。根据摸底上报统计,安源区耕地抛荒面积1150亩。

  四是建立机制,创新工作方法。鼓励群众对自己承包的抛荒地进行耕种,扩种1050亩抗旱水稻以及100亩玉米,由巴迪辉等7户种粮户承包种植,组成三个技术指导小组进行下乡进行技术指导以及督导水稻种植落实情况,目前长势良好。村集体或村小组是耕地的发包方,是管护耕地的第一责任人。对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村集体或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

  落实禁止抛荒耕地专项治理工作的情况汇报为有效开发利用农村耕地资源,加快农村抛荒耕地资源利用与管理,促进特色农业发展,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强化宣传、周密部署、精—8—

  心组织、落实责任、严格督查,并采取以奖代补、主体流转等多项举措,扎实推进农村抛荒地专项整治工作。及时成立了领导小组,镇长为组长,人大副xx为副组长,农综站干部为工作人员的工作机构。

  一、统一思想,深化认识。为扎实推进农村抛荒地专项整治工作,我镇要求各村、镇直相关单位和部门大力宣传《土地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土地流转政策,以及制止土地抛荒的重要意义,切实増强全镇广大干部群众抓好抛荒耕地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农村抛荒耕地专项治理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和惠民工程来抓,与当前产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作为贫困户脱贫增收的一条有效途径,把抛荒耕地专项治理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安排专门人员具体负责,抓紧抓实。

  二、摸清家底,因地施策。为扎实推进农村抛荒地专项整治工作,我镇在第一轮摸底的基础上进一步组织工作人员,实行责任包村到组,将专项治理会议开到村开到组,引导动员群众,扩大群众知晓率,逐村逐户摸清抛荒耕地面积,做到不少一户不漏一块,真实反映我镇的耕地耕种实际情况,并根据摸底登记的抛荒地实情,制定抛荒地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三、抢抓农时,备耕春播。为扎实推进农村抛荒地专项整治工作,我镇充分利用春季农业生产有利时机,采取切实可行的有效措施,对现有的抛荒耕地及时翻耕及时种植。对于水利灌溉条—9—

  件较差的高山梯田,栽植茶叶或者种植多年生中药材;对于水利灌溉条件较好的旱地种植水稻、玉米等农作物。

  四、明确岗责,强化落实。为扎实推进农村抛荒地专项整治工作,严格按照“镇领导包片到村、村干部包到组”工作推进机制,明确联系村班子成员及村书x为第一责任人,并分片落实专业人员,深入指导农村抛荒耕地摸底调査和耕作种植工作,保证耕种质量,确保种后有收获,群众有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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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农村耕地抛荒问题整改方案

  

  乡镇农村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耕地是农业发展之基、农民安身之本,为认真落实上级部门决策部署,着力保护耕地地力,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提高农业生产率、土地产出率和资源利用率,贯彻“稳政策、稳面积、稳产量、禁止耕地抛荒”精神,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相关工作要求,充分挖掘保供潜力,结合我乡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XXX结合实际写XXX“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藏粮于地战略。摸清存量,坚决遏制增量,坚持科学谋划,分类指导,有序推进,坚决防止耕地“非粮化”,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确保粮食安全。

  二、重点工作

  (一)全面摸清各类耕地利用及搭荒地底数。一是开展全面排查。由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牵头,各村、站所(中心)配合,开展确权承包地、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高

  标准农田上栽植果树苗木、挖塘养鱼、围湖造景、非法取土造成耕作层破坏和撂荒情况的排查。二是建立信息台账。各村、驻景农场要做到一户一户查,一块一块查,标识每一块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耕地遭到破坏及撂荒地的承包户及位置、面积、类型等信息,确保不落一户、不漏一块。要正确识别撂荒地和退耕还林还草地,把撂荒地和退耕还林还草地的性质区别开来,不得将退耕还林还草地视为撂荒地。对撂荒地建档立卡、上图入库,建立电子信息台帐,做到可查询、可定位。三是强化动态管理。加强对撂荒地利用情况的跟踪调度,利用一块、销号一块,及时更新台账信息,做到账实相符。对利用撂荒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映、协调解决。

  (二)重点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措施改善撂荒地耕种条件。撂荒地大多基础设施条件较差,改善耕作条件,要把具备条件的撂荒地尽可能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加大投入力度,开展耕地“宜机化”改造,配套完善灌水、输配电、田间道路、农田防护等基础设施,增强生产的便利性。要紧盯驻景农场盐碱弃耕地,督促农场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排水退碱、地力培肥等措施,逐年逐步恢复撂荒地地力和产出水平。

  (三)大力发展社会化服务。积极支持村两委、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发挥作用,培育以农机合作社为主的农业社

  会化服务组织,统一开展农业生产托管,如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统种统储等全程式、菜单式服务,为外出务工和无力耕种农户提供

  全程托管服务,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促进小农户通过合作和联合实现耕地集中连片,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四)强化土地流转管理。完善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引导农户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将撂荒地流转给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强化土地流转管理,为防止承包地经营权流转后出现撂荒,指导流转双方将相关要求纳入流转合同内容。对连续撂荒2年以上的流转耕地,承包方在合理期限内不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的,发包方有权要求终止承包地经营权流转合同。

  (五)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监管。把坚持粮食生产功能区落实到地块,引导种植目标作物,全面我镇提高小麦和玉米生产规模。根据统一部署,及时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情况“回头看”,对粮食种植面积大但划定面积少的进行补划,对耕地性质发生改变、不符合划定标准的予以剔除并及时补划。明确不得擅自调整粮食生产功能区,不得违规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建设种植和养殖设施,不得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超标准建设农田林网,不得违规将粮食生产功能区纳入退耕还林还草范

  围,对粮食产量低而不稳,不具备耕作条件的,力争纳入退耕还林范围。

  (六)分类指导有序推进撂荒地利用。认真分析耕地撂荒实际,分类施策,制定统筹利用撂荒地的具体方案,因地制宜选择复耕复种的作物品种和技术模式。对灌区的撂荒地,做到应种尽种,优先用于粮食生产,扩大粮食播种面积。粮食生产功能区,健全完善管护机制,严禁撂荒,确保能种一季种一季、能种一年种一年。季节性的撂荒地,引导农民能种尽种,确需季节性“留白”的,应种植绿肥等养地作物,促进耕地质量提升。

  (七)加强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严格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土地用途管制,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宣传,积极稳妥推进防止耕地“非粮化”工作。重点抓好农村土地承包法宣传和贯彻落实。对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的承包耕地,由村集体责令承包方及时复耕,或引导流转复耕;对长期无力耕种或因举家外迁造成撂荒的农户,在充分尊重个人意愿和合理经济补偿基础上,引导其自愿退出承包权。对退出来的耕地,村集体进行统一经营管理,有效盘活撂荒地。把耕地撂荒与补助政策挂钩,对撂荒两年以上的停

  止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停止承包地经营者享受的各项奖励政策,待复耕复种后再重新纳入补贴范围。

  三、时间步骤

  (一)宣传摸底阶段(2021年4月1日至4月15日)。各村要立即行动,开展宣传动员和摸底调查工作。一是根据方案要求,明确工作任务,夯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二是各村迅速召开农村耕地撂荒整治工作会议,全面安排部署耕地撂荒整治工作,驻景农场办要及时督促组织各驻景农场负责人开展工作。三是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加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四是以村为单位,开展在确权承包地、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高标准农田上栽植果树、挖塘养鱼、围湖造景、非法取土造成耕作层破坏等耕地“非粮化”和撂荒情况的排查。要做到一户一户查,一块一块查,标识每一块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耕地遭到破坏及撂荒地的承包户及位置、面积、四至座落、类型等信息,确保不落一户、不漏一块,建立耕地“非粮化”和撂荒地信息台账。并以村、农场为单位将调查汇总情况于4月15日前上报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4月16日至5月底)。各村、农场要在边排查摸清底数的基础上,边组织因地制宜开

  展专项整治工作,撂荒地要优先种植粮食作物,抢抓农时复垦播种,做到应种尽种。粮食生产功能区要引导种植目标作物。高标准农田和永久基本农田要重点保障小麦、玉米、马铃薯等省内重要粮食作物面积。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油、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4月一5月每周星期六前将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及调度表上报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三)规范完善阶段(6月至11月)。耕地撂荒整治行动结束后,要做好本辖区内的档案收集、整理并妥善保存,做到有法可依、有据可查。及时总结耕地撂荒整治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建立撂荒地动态监测和管理长效机制,并于11月底前上报本村全年整改落实情况统一上报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办公室甄生哓苏。

篇六:农村耕地抛荒问题整改方案

  

  农村耕地抛荒撂荒整治方案与农村计划生育机制调查汇报汇编

  农村耕地抛荒撂荒整治方案

  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建设进程的加快,大量农村青壮年外出务工,部分农民在城镇定居并从事非农工作,各村均出现不同程度耕地抛荒撂荒现象,农业生产受到较大影响。为进一步抓好农业生产,提高农业生产效益,推动现代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确保农业增产增收增效,镇人民政府决定对农村耕地撂荒进行集中整治,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坚决纠正和逐步解决农村承包耕地管理中出现弃耕撂荒、毁损耕地等现象和问题,依法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稳定农村生产经营,促进“三农”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二、基本情况

  全镇农业人口2.9万人,耕地面积1.1万亩,人均耕地0.37亩。据不完全统计,全镇常年弃耕撂荒耕地面积将近1000多亩,占耕地总进行梳理,对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二年弃耕撂荒的,由各村下发复耕通知书限期复耕,限期未耕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并对该撂荒耕地的所有涉农补贴不予发放;违规改变耕地性质用于非农建设的,责令其限期整改,对该耕地所有涉农补贴不予发放;对弃耕但愿意流转出来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其土地承包合同依然有效,涉农补贴照常发放;对损毁耕地的农户,限期恢复原貌,恢复前停发涉农补贴,拒不恢复的,由村集体收回并恢复,涉农补贴归集体所有。

  (四)检查验收阶段(12月20日至12月30日)。镇整治工作组、各村委会在农村耕地承包管理集中整治撂荒工作结束后,要做好本辖区内的档案收集、整理并妥善保存,做到有法可依、有据可查。县里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农村耕地承包管理集中整治撂荒工作进行验收。对因工作不力造成耕地撂荒现象依然存在的,将在全镇进行通报批评,取消年终农业农村工作评先评优资格。对制止耕地撂荒工作作出显著成绩的各村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农村计划生育机制调查汇报

  按照省委《关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提出的总体要求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20**年10月下旬,携同省人口计生委办公室、发展规划处有关人员,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为主题,分别前往合肥市、滁州市实地调研,调研采取座谈交流方式,广泛听取基层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干部群众代表以及市、县计生部门负责同志意见,探讨在当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如何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全省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着力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和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村为主”工作机制。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准确把握“村为主”工作机制的实质

  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内涵是:一是坚持发展这个主题;二是全面发展;三是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科学发展观体现了对发展内涵的深刻理解和科学把握,对发展思路、发展模式的不断探索和创新,体现了以人为本的人文关怀执政理念。

  各地在推进“村为主”工作机制建设中,应本着有利于稳定低生育水平和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对计划生育的需求原则,牢固树立“四个贴近”的工作理念和方式方法:一要贴近群众去创新。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关注民生,注重民意,以群众需求为第一信号,以群众满意为最高标准,既不因为优化服务而放松管理,也不因加强管理而践踏民权,真正尊重民意、关注民生、维护民权,使“村为主”机较短的时间使生育水平下降到更替水平以下,有效地控制了人口的过快增长,实现了人口再生产类型由高出生、高死亡、低增长向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的转变,成功地探索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正确道路。

  回顾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的发展历程,我们既有辉煌的成就,也有沉痛的教训。在上世纪80—90年代,计划生育工作主要依靠强有力的行政措施推动,管理方式方法简单粗犷,工作水平较低,基础较薄弱。由此而产生的负面影响是:低管理水平所取得的低生育水平难以巩固,极易反弹;群众的对立抵触情绪较大,因工作方法过激或不当而引发的计划生育恶性案件连年不断发生,党群、干群关系紧张,付出了高昂的政治成本。推行和落实“村为主”工作机制就是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适应新形势、新任务需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转变。推行和落实“村为主”工作机制实现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推动了人口计生工作由“乡为主”向“村为主”转变、由突击抓向经常抓转变、由粗放式管理向精细化管理转变,使计划生育工作真正实现“重心下移、关口前移、战线外移”的“三移”目标,促进了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实行“村为主”要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1.坚持把强化组织领导放在首位。一是制定政策措施。党委、政府站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高度,着眼于长效机制建立、提高整体水平、解决突出问题,要制定科学的考评体系和操作规则,有效的政策措施,为推动和落实“村为主”工作机制创造条件。二是广泛宣传动员。结合实际,深入开展创建“村为主”示范乡村、优质服务先进县区、婚育新风进万家、关爱女孩行动、打击“两非”、“少生快富”工程、生育文化新村等各类宣传活动,形成浓厚的氛围。三是强化学习培训。注重抓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两委班子成员和计生专干的岗位培训,提高村级干部业务素质,教会他们工作方法,授之以技。四是跟踪监督问效。成立督查组,对“村为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实行跟踪督促落实。

  2.坚持把科学合理定责作为切入点。将县区、乡镇、村(居)三级责、权、利统一起来,科学合理定责,层层落实责任,以此作为推行“村为主”机制的重要抓手。一是实行分工负责制。明确村支书为村级计划生育第一责任人,对全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负总责;村两委成员负责抓好分工范围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对所包组到户负总责;村专干对全村计生日常业务工作负总责,形成村支书、村主任亲自抓,村专干具体抓,其他成员共同抓的局面。二是实行岗位责任制。全面推行乡镇、村居、组、党员干部“四位一体”岗位责任制。乡镇班子成员包片联村,乡镇干部包村,乡镇机关干部作为“村为主”工作队员下派到村,党员、村民组长以上干部联系到户,签订责任状,考核同奖同罚。三是实行包保责任制。明确乡镇包村干部、村干部、村专干、乡镇计生办和服务所人员分包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对象。包保时限从申请生育指标到产后落实避孕节育手术结束。四是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发生抢生、超生、偷生、四术不到位、孕情丢失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等情况的,进行逆向追查,追究包片、包保责任人的责任,同时追究村支部书记和包村镇干的责任。五是实行协作责任制。坚持分工不分家,统分结合。对于计划生育外出服务、应急服务、集中服务等,以村支部书记为核心,其他包村干部、村干部必须积极参与、配合、支持,形成村级计划生育工作的整体合力和声势。

  3.坚持把创新制度建设作为根本保证。建立和完善“村为主”机制,要始终坚持用科学的规则和制度建设来保障。一是创新政务公开制度,打造“诚实计生”。通过聘请政务公开监督员,设立政务公开网站、公开板、电话等方式,将应该公开的事项全面向群众和社会公开。二是创新救助扶助制度,打造“关爱计生”。通过利益导向优惠政策的落实,转变群众的生育观念,激励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三是创新特殊人群生育管理制度,打造“公平计生”。针对当地所谓名人富人、党员和党员干部等特殊人群超生问题,实行重点管理。四是创新基层工作制度,打造“规范计生”。建立乡村两级工作规范,县区坚持每月召开一次专题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乡镇每周调度一次村计划生育个案进展情况;乡镇计生办每周到村进行一次业务指导;村每月召开一次计划生育工作例会等。五是创新考核评估制度,打造“和谐计生”。完善党委、政府、人口计生部门和相关部门分线考核制度,加大对统计水分和弄虚作假行为的惩处力度,把基层的注意力引导到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上来,引导到求真务实上来。

  4.坚持把保障措施落实作为基础环节。落实“村为主”机制,必须在人力、物力、财力和手段上予以政府行为,加大保障力度。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切实提高人员素质。在村两委换届选举中,都按照思想好、作风正、懂业务、会管理、热爱计生事业、善于做群众工作的要求配齐配强村干部,尤其是注重选配好村支部书记、计生专干。配齐配强村组信息员,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计生工作网络,为落实“村为主”机制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二是强化财力保障,不断加大经费投入。要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将计划生育事业费纳入经常性预算,保证计生经费每年有一定的增幅,保证计划生育各项工作正常开展,保证计生法定奖励政策的兑现,保证计生专干工资的足额拨付。三是强化执法保障,规范依法行政行为。针对违法生育、独生子女奖励兑现、“两非”案件查处和社会抚养费征收等重点难点工作实行综合治理,成立主要领导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常设机构,三级联动,以村居为主,县区、乡镇配合,促进后进地区的转化。

  5.坚持把严格考评奖惩作为重要抓手。要加大奖励推进力度,严格兑现处罚措施,不断改革完善考核办法,切实将村干部工资与“村为主”工作结果挂钩,全方位调动镇、村干部抓计划生育工作的积极性。一是考核内容上,重点放在计划生育底数不清,超生、抢生、暗婚暗育,出生人口瞒报、漏报、错报、孕环检和四术不到位,奖扶政策不落实、政策宣传不到户、选择性终止妊娠、社会抚养费征收等工作上。二是考核方法上,由乡镇根据计生工作进展情况和实际需要,实行“月积分”管理。月初制定任务交办单,明确各村工作任务,做到一村一单。科学设置村级目标责任制考核指标,月中进行督查调度,月末进行考核评比,并根据考核打分,建立季度初评和年度总评办法。对每月积分前三名的村,通报表扬,给予奖励;对后三名的村,通报批评,实行责任追究。同时,对后进村,由县区计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实行包保、驻村帮扶、重点治理、限期整改。在此基础上,县区对乡镇实行“月分析、季调度”,建立“常数分析、均数监控、个案调度、整体推进”的监督考核机制。三是分类管理上,乡镇依据各村计划生育工作基础,按一、二、三类排序,实行动态管理,分类指导,并将年度考评成绩与村干部绩效报酬结合,与奖惩挂钩。四是责任处罚上,每季度分别设置责任金300-500元,从结婚、怀孕、手术落实、流动人口合同管理、计生宣传、统计管理以及计生制度落实等方面进行考评,每季度兑现一次,直至责任金扣完为止。

  三、关于深化“村为主”工作机制建设的思考和建议

  全国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指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难点在农村。推行“村为主”,目的就是要加强农村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推行“村为主”,基础建设是关键,制度建设是抓手。我省提出力争在20**年全省基本建立“村为主”工作机制,时间紧迫,任务繁重,各地要切实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会议精神,结合实际,深入推进“村为主”工作机制建设。

  1.充分认清推行“村为主”工作机制是大势所趋。村级是计划生育工作的最前沿阵地,夯实村级基础,实现村级规范化管理和服务,是稳定低生育水平的治本之策。各地要顺应发展变化的形势要求,顺应经济社会发展与和谐发展的需要,进一步转变思维,敢闯敢试,努力破解制约“村为主”工作机制推进的思想性和体制性障碍,建立符合规律性、富于创造性的“村为主”工作新机制。新形势下深化推进“村为主”工作机制,就是要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中心、以利益导向政策为导向、以降低统计误差、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为重点、以孕环检为龙头、以二女户结扎为突破口、严格把好结婚登记、生育指标发放、孕环监测、孕情跟踪服务、定点分娩、“四术”落实、超生处罚、责任追究、群众监督等经常性的工作。

  2.准确把握“村为主”工作机制的根本问题。影响推进“村为主”工作机制的因素有多方面,但要把握根本性问题。一要把握规律。要以党的十七大、中央《决定》、全国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遵循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以及“村为主”工作机制建设自身规律。二要把握核心。推行“村为主”工作机制的首要任务就是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要建立党政领导、部门指导、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整体推进工作机制,采取行政、经济、法律、教育等多种措施综合治理人口问题。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村为主”机制建设,工作基础、群众基础好的地方,要率先建立“村为主”机制;基础相对薄弱的地方,从实际出发,逐步建立“村为主”机制。通过推行“村为主”,使低生育水平真正稳得住,超生反弹真正控得住。三要把握根本。推行“村为主”工作机制的根本就是让人民群众满意。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突出依法维权、优质服务、群众参与、利益激励。四要把握全局。坚持把“村为主”机制建设作为一个与时俱进、不断完善的过程,增强自主运转功能,注重政策完善,健全各项制度,解决涉及根本性、长期性和全局性的问题。

  3.突出抓好“村为主”工作机制的关键环节。按照“建章立制、以制治村、民主管理、优质服务”的要求,围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计划生育目标管理、村务公开三个关键环节,协调推进,形成有机整体,发挥综合效益。一要强化政府行为。以党委、政府名义出台建立“村为主”工作机制文件,充分调动各级党委、政府的积极性。省政府提出建立“村为主”工作机制的基本框架和指导意见后,市级层面出台“村为主”工作机制的基本标准比较合适。要对“村为主”工作机制的基本内容做进一步细化、量化、具体化,统一各方认识,不断强化市、县两级党委、政府的责任感,调动相关资源,建立起党政领导、部门指导、各方配合、群众参与的工作联动机制。二要科学规划并有序实施。建立“村为主”工作机制过程中,可供借鉴的经验不多,必须根据各地经济、社会、人文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实际情况,对推进“村为主”工作机制作出有效、带有前瞻性的规划,呈现梯度推进、不断提升、健康发展的态势。三要改革目标管理考核评估。创新“村为主”工作机制的目的是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和考核评估办法,要紧密围绕“村为主”工作机制建设的要求来改进和完善。工作评价指标主要反映“村为主”运行机制、利益导向和社会保障机制等情况的各项指标。评估内容主要项目评估和单项工作评估,暂时无法设立合适项目的实行单项评估。通过考核评估办法和配套措施的实施,逐步解决就机制抓机制的问题,掌握创新“村为主”工作机制的主动权,引领工作跨越式发展。

篇七:农村耕地抛荒问题整改方案

  

  农村土地抛荒治理方案

  农村土地抛荒治理方案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高质量高水平开展,常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属于计划类文书的一种。方案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店铺为大家收集的农村土地抛荒治理方案,欢迎大家分享。

  农村土地抛荒治理方案1为进一步抓好农业生产,提高耕地产出能力,推动现代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稳定粮食面积和粮食产量,确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有效遏制耕地撂荒,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现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落实整治耕地撂荒的系列措施,在全县形成珍惜土地资源、保护耕地的浓厚氛围,建立解决耕地撂荒的长效机制。力争20xx年3月下旬前,全县所有撂荒耕地全面复耕。

  二、整治措施

  (一)开展宣传调查,摸清耕地撂荒底数各乡(镇)要充分认识解决耕地撂荒问题的紧迫性和艰巨性,把整治撂荒耕地摆在当前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位置。要通过召开会议、广播、印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农民群众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支农惠农政策、治理撂荒耕地的措施,教育引导农民爱惜土地、种好土地,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同时,要组织深入开展摸底调查,对弃耕撂荒耕地的承包人、撂荒原因、撂荒面积、流转和撂荒年限等基本情况进行逐一摸排,并登记造册。

  (二)落实法规政策,严格依法依规管地1.限期恢复撂荒地种植。各乡(镇)要组织干部深入田间,对辖区内耕地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排核实。对无力耕种的(包括弃农经商、长期外出务工等),由村委会(发包方)通知承包户限期复耕,如不能按期复耕的,交由村委会或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等进行委托管理,种植收益归托管方,农户可继续享受耕地力补贴。对弃耕抛荒超过两年(含两年)又不委托管理的,暂停发放该承包户的耕地力补贴,待复耕后才可重新纳入

  补贴范围。同时,允许以村规民约形式采取措施防止耕地撂荒。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使农户认识到恢复撂荒地耕种是应尽义务,努力做到应种尽种、宜种尽种,确保县域范围内不出现抛荒撂荒耕地。

  2.落实农业奖补政策。一是进一步规范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按程序逐户登记、核实面积,确保享受补贴耕地不撂荒。二是加大力度支持水稻生产,对早稻(含再生稻)集中育秧的经营主体、村集体等给予1000元/亩的育苗秧田补贴;

  对自行育秧的农户,经乡、村两级核实验收后,按实际种植面积进行育苗补贴,每亩大田补贴40元。按照“谁种植补贴谁”的原则,对种植“双季稻”(含再生稻)的农户及经营主体早、晚稻均进行稻谷补贴,同时再奖补50元/亩。对种植水稻20亩以上的农业经营主体、村集体和村股份合作社进行“产业振兴信贷通”贷款部分贴息。对种粮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购置补贴范围内的大型旋耕机、收割机、插秧机、机动植保机械(含植保无人机)、稻谷烘干机等用于粮食生产的相关机械设备的补贴,在农机国家补贴的基础上,县财政再给予20%的购机补贴。

  (三)完善基础设施,改善农业生产条件1.加强水利设施建设。加快大中型灌区、排灌泵站配套改造、病险水库和山塘除险加固、水源工程建设、农田防护工程建设、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加强基本农田的水坝、水陂、水沟等排灌设施建设,完善排灌配套设施。

  2.完善交通基础设施。针对撂荒面积较为集中的"偏远山区,加大资金投入,修建农村公路,改善交通条件,提高农业效益。

  (四)推进有序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1.发展适度规模经营。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流转等方式取得土地经营权,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确保耕地有效利用,保护和提升耕地地力和质量。也可采取耕地“托管”模式,引导农民委托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实行委托管理。

  2.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在政策、资金、项目、技术、信息、服务

  等方面予以倾斜扶持,加快培育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种植大户、家庭农场、能人能手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大招才引智力度,创优创业投资环境,筑好返乡创业平台,盘活撂荒土地资源,吸引更多的外出务工农民返乡创业。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整治撂荒耕地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水利局、交运局等单位及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由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要严格按照整治方案,按时高质量完成工作,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县农业农村局要牵头抓总责任,县财政局要落实好相关奖补政策,县水利局要加强水利设施建设,县交运局要完善交通基础设施,确保撂荒地快速复耕。

  (二)强化监督考核。严格考核,将开展耕地撂荒工作列入20xx年农业农村工作年度目标考核;

  强化监督,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XX;

  奖励先进,对在解决耕地撂荒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同时,县政府将适时组织开展督促检查,对解决耕地撂荒工作不力,耕地撂荒隐瞒不报,出现较大面积撂荒耕地的乡(镇),将约谈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并视情况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全面分析整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不断完善遏制抛荒撂荒耕地的长效机制,巩固本次整治成果,防止抛荒撂荒耕地问题反弹。

  农村土地抛荒治理方案2一、基本情况

  红江镇现有耕地面积16550亩,经过摸底排查,全镇撂荒地约1752亩(永益村566亩、马岩村412亩、顺江村616亩、红江社区74亩、红江村84亩),撂荒地占总耕地面积的10.59%。坝区几个村由于土地肥

  沃,耕作条件较好无撂荒地,撂荒地主要分布在红江社区、顺江村、永益村、马岩村。其中县道、村道旁及一台土、正沟田撂荒地共计347.58亩(其中顺江村115亩、永益村56.35亩、马岩村92.23亩、红江村84亩,撂荒田总计70.15亩,其余为撂荒地)。二台土、三台土撂荒1404.42亩。已整治出撂荒地172亩,整治并种上作物125亩。

  二、工作进展情况

  1.加强政策宣传,营造浓厚氛围。通过张贴标语、广播宣传、干部入户动员、村组群里发送国家关于撂荒地治理的相关政策,提高人民群众对支农惠农政策和撂荒地治理的知晓度,增强农民爱惜保护耕地的自觉性,形成“抛荒耕地就是浪费”的共识,切实做到“一分耕地不闲,一分闲田必种”,为根治撂荒地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2.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党委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撂荒地治理工作,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将治理撂荒地块责任落实到挂村领导、驻村干部、村组干部、田间地块,建立健全了镇统筹、村主体、户参与的工作机制。并根据各村(社区)实际,分别研究对策,确保取得实效。

  3.加强摸底排查,建立信息台账。严格要求各村到组到户到地块进行摸排登记,作好撂荒地地块名称、户主去向、具体面积、整治措施建议等信息的收集,并建好镇、村两级台账,做到排查一块、研究一块、治理一块、销号一块。

  4.细化工作措施,严控过程管理。一是针对不同情况,制定相应的治理方案。农户自愿复耕复种的,政府给予补贴;不愿复垦的,由村集体帮助复垦,交由农户耕种;农户无条件耕种的,引进业主耕种;无业主耕种的,由村集体组织代为耕种。目前已完成撂荒地整治160余亩,140亩已经种植了作物,其中种植黄精40亩、净作大豆50亩、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40亩。二是组织机械进行开荒。今年以来,全镇组织各种机械100余台次,同时动员远波农机专业合作社耗资10.8万元购买旋耕机一台,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播种机一台,服务于撂荒地治理工作。三是整合资源,提高治理成效。全镇将撂荒地治理和大豆复合种植有机结合起来,投资1.6万元购买春大豆800公斤,业主、农户自备1600公

  斤,种植春大豆600余亩,目前长势良好。后期复耕土地也尽量种植大豆和晚秋玉米,做到两件事一线牵,齐头推进两不误。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农村劳动力短缺。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农村部分劳动力非农转移,大多年轻劳动力外出,在家基本上是老弱病残人员,导致农村劳动力严重不足。二是部分撂荒地耕作条件较差。二台土、三台土占比高,大型机械无法进入,开垦成本高,种粮效益差。三是资金严重不足。大部分撂荒地多年未耕种,各种灌木乔木丛生,开垦一亩地约需1000元左右的机械费用,和目前的预算相去甚远,影响了根治撂荒地进度。

  四、下步工作打算

  1.加强宣传引导。利用传统和新兴媒体,采取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国家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广大农民群众珍惜土地、用好耕地,提高遏制耕地撂荒的自觉性。

  2.强化服务保障。对已有业主承包的撂荒地,镇村两级同时做好后续服务工作,调解好土地纠纷,处理好与农户的关系。不断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兑现撂荒地相关补贴以及惠民政策,结合实施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采取增施有机肥、推广秸秆还田等措施,尽快恢复撂荒地肥力,提升产出水平,有效减少撂荒地根治后再度撂荒的情况发生。

  3.建立长效机制。对撂荒地基本情况实行动态管理,逐村逐户摸清底数,建立信息台账,制定统筹利用撂荒地的具体方案。通过农户自种、引进业主、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是村干部主导管理等方式来加强根治撂荒地的后续工作,确保撂荒地开垦出来有人种,建立健全撂荒地治理长效机制。渐进式彻底根治撂荒地,首先治理镇村道路两侧、一台土的撂荒地,再逐步扩大到二三台土,治理一块,适时按季节种植一块,最终达到彻底根治的目标。

  农村土地抛荒治理方案3今年以来,景泰县把撂荒地整治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

  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举措来抓,多措并举,精准施策,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确保现有耕地应种尽种,为农民致富增收扩渠道,为乡村振兴添活力。

  撂荒地里孕育新希望

  初夏时节,景泰县草窝滩镇北面的兰飞农场里,绿油油的玉米苗在微风中轻轻摇摆着身姿。另一边,大型机械来回穿梭,深翻后的土地开出一垄一垄的“黄土花”。经验丰富的老农说,再经过浇水、覆土,土壤变得疏松后就能种油葵了。

  景泰属温带干旱大陆性气候,昼夜温差大,干旱少雨,干旱山区土地撂荒严重。部分偏远山区的村庄移民搬迁至灌区,原居住区域耕地多年无人耕种,也成了撂荒地。

  记者从景泰县农业农村局了解到,景泰县承包地确权面积104.74万亩。根据核查统计,实际撂荒地14.81万亩(包括盐碱地1.2万亩、降雨量在200毫米以下的旱地2.58万亩、坡度在25°以上的耕地0.27万亩),永久基本农田撂荒8.75万亩。

  撂荒地整治刻不容缓。景泰县出台《景泰县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景泰县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6个督导专班,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盯住抓、部门乡镇具体抓的工作格局,统筹推进撂荒地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一地一策”推进撂荒地整治

  在掌握撂荒地底子的基础上,景泰县认真分析撂荒原因,紧盯整片撂荒等重点区域,精准“把脉”,提出“复耕复种一批、集中流转一批、代耕代种一批、兜底托管一批、改善提升一批”,“一地一策”激活土地要素。

  一条山镇现有耕地64566亩,其中撂荒地2689亩,主要分布在兰化农场、兰炼农场、兰石农场、长风农场等33个驻景农场,土地盐碱化严重。

  针对驻景农场管理现状和农业发展实际,一条山镇建立了撂荒土地电子台账,绘制了耕地撂荒地分布图,通过多重手段“盘活”土地资源,让闲置多年的土地重焕“新生”。

  一条山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刘光英说:“我们对农场没发包出去的地,集中划片,流转给合作社或者是种植大户进行集中整治。对盐碱比较严重、排水还不够畅的地,由镇政府牵头,对土地进行深翻、晾晒,打磨之后种植石叶草等比较耐碱的作物,逐年逐步进行改善,有效推进撂荒地复耕复种。”

  长风农场负责人郝龙告诉记者,长风农场前几年因土地盐碱化严重,弃耕600余亩土地。排碱渠现在已修好,土地碱化有所好转,他们响应政府撂荒地整治政策,对内号召职工进行弃耕地复耕,已经种植了300余亩,剩余弃耕地对外流转给合作社和种植大户。

  据了解,截至目前,一条山镇已整治撂荒地1628.21亩,占撂荒地总数的61%。在主体复耕方面,已对接农场总公司三联景泰农牧公司,5月份开始试种石叶草。

  复耕复种正当时

  田家勤力作,蓑笠事春耕。景泰县各乡镇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整治撂荒地政策,利用春耕时机,充分利用乡村大喇叭和微信群,多层次全覆盖宣传《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让农民既明确土地经营权利,又明白保护耕地义务。

  同时,景泰县大力推行耕地保护补贴、产业扶贫、农业产业扶持等国家涉农惠农政策与耕地种植直接挂钩,做到“谁种补谁、多种多补、不种不补”,激发农户种地热情;对外出务工和无力耕种的农户,动员农户“谁的孩子谁抱”,将耕地交由亲友代耕代种,避免耕地撂荒;对无人耕种的撂荒地由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统一整治托管,整治后返还给农户或流转给经营主体。

  此外,景泰县把土地规模化、标准化经营作为撂荒土地复垦的有效手段,大力发展“旱变水”工程,兴建各类调蓄水库,将撂荒地整治与高标准农田建设有效结合,对积极参与撂荒地复垦、流转面积大的经营主体,在流转费用优惠、奖补资金申报、项目争取上给予支持。

  截至目前,景泰县通过整治改造、土地流转、村集体收回等措施,已整治撂荒地11.43万亩,整治率达到77.18%,复耕复种4.62万亩。

  农村土地抛荒治理方案4为有效解决农村土地撂荒问题,不断提高土地利用率,保障粮食安全,三江镇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多措并举,统筹谋划,对全镇撂荒地进行“拉网式”排查整治,为粮食种植打好基础,促进全镇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推动全镇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撂荒地摸排面积情况

  通过认真摸排,共计排摸出撂荒地680.76亩:其中1年以内189.56亩,1年至2年236.43亩,2年以上254.77亩。

  二、撂荒地形成主要原因

  外出打工或家中无劳力撂荒面积600.41亩;设施条件差撂荒面积71.5亩;灾害损毁或生态退化撂荒面积2.14亩;工商大户流转后撂荒面积0.71亩;其他原因撂荒面积6亩。

  三、此次整治采取的主要措施

  根据撂荒性质和原因,分类施策,统筹推进撂荒地整治。对复耕困难、缺乏劳动力、土地耕种条件差以及因土地产出效益低不愿耕种的农户,通过社会化服务,亲友代耕代种、土地流转等方式,盘活撂荒地资源,严格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耕地主要用于菜、瓜果等农产品生产,促进撂荒地统筹利用,有力推进撂荒地复耕复垦工作。

  四、截至今日整治的进展情况

  通过镇村组干部的努力,截至目前三江镇已完成撂荒地整治353亩,预计20xx年7月中旬能全面完成整治。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我镇将持续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复耕复垦的良好氛围,加强农技指导服务,发挥农技人员的优势,抓住目前种植秋大豆的有利时机,指导撂荒地尽快复耕复种,同时加强督导检查,并对耕地撂荒问题整改情况实行定期通报制度,压实主体责任,于7月中旬全部完成整改。

  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是农业比较效益低,影响了农民生产积极性。二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劳动力短缺。三是土地流转机制不健全,承包管理不力。

  七、有关建议

  一是加大新型农业主体类型的培育,提升耕种意愿。

  二是强化土地流转合法有序,走规范化道路。

  三是强化政策宣传力度,提高农民耕种补贴。

  农村土地抛荒治理方案5按照相关要求,罗江区对农户承包耕地撂荒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统计,认真分析原因,制定相应对策,于20xx年8月底完成撂荒耕地整治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我区共有统计上报撂荒耕地260.02亩,其中万安镇257.62亩,白马关镇2.4亩。

  截至8月底,万安镇、白马关镇组织农户和种植大户通过种植大豆、水稻、玉米等粮油作物完成复耕复种217.52亩,另有42.5亩用地已取得征地批文,共完成复耕复种260.02亩。

  二、工作措施

  (一)严格落实责任。成立了罗江区农户承包耕地撂荒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抓、干部包片、协同推进”的责任体系。把耕地保护、撂荒地治理作为当前的重大事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来抓,细化目标任务,具体落实到村(社区)、到农户,层层推动、抓紧抓实。

  (二)加大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级媒体、微信群、村村响、流动宣传车、村组会议等形式,加大《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撂荒地整治政策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教育引导农民履行承包责任,爱惜土地、管好土地、种好粮食。

  (三)强化考核激励。将农户承包耕地撂荒整治工作纳入各镇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考核,对完成任务、成效明显的镇,在涉农项目资金安排上优先支持;对存在弄虚作假、措施落实不力、监管不严的镇,不纳入年度涉农考核评优并严肃问责。

  三、下一步工作

  坚守“粮食安全”红线,坚持把农户承包耕地撂荒整治工作纳入日常工作,常抓不懈,进一步建立健全撂荒地整治工作和耕地“非粮化”、“非农化”整治工作体系,确保全区粮食扩面增产、稳定发展。

  农村土地抛荒治理方案6自今年x月xx日全国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以来,按照省市通知要求,我区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实施方案具体要求,积极统筹扎实开展摸底排查工作,持续强化对耕地撂荒情况的跟踪监测和督导检查,并就下一步全区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明确了工作方向和具体举措。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截止目前,全区共排查撂荒耕地面积xxx亩,占全区耕地总面积的x.x%,撂荒耕地涉及承包农户数xxx户。其中:撂荒x年以上x年以内的xxx亩,撂荒x年以上的xx亩。这些撂荒地均因位置偏远、土壤瘠薄、耕作条件差等原因撂荒,因地块面积小、布局分散、交通不便而撂荒的情况较为突出。

  一、工作开展情况

  1、提高认识、强化担当。按照省市具体精神要求,我们高点站位,充分提高对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提高粮食产量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坚决扛起确保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制止耕地“非农化”和防止耕地“非粮化”的底线标准,及时下发了《xx区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成立了以区农业农村局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撂荒地统筹利用工作专班。主动对接区级相关职能部门,形成工作合力积极推动撂荒地排查任务的落实。

  2、扎实排查、摸清底数。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各涉农镇(街)有关站办,发挥基层组织特别是村两委和村民小组作用,全力开展辖区内耕地撂荒情况的排查摸底工作。组织镇(街)有关人员入户进田,按照地块标识,标注承包户、位置(四至坐标、高程)、面积、类型等信息,逐一详细登记,确保村不漏户、户不漏地。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1、加强宣传引导。积极宣传营造耕地撂荒的良好氛围,使广大农民充分认识到保护耕地、消除撂荒、恢复耕种的重要性,增强群众珍惜耕地、种好耕地的自觉性。充分利用传统和新媒体,宣传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广大农民群众珍惜土地、用好耕地。

  2、分类有序恢复耕种。因地制宜,分类有序开展复耕生产。针对区域内分布零散、交通不便的撂荒地鼓励统筹利用,加快土地流转,引导农户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采取出租(转包)、入股等方式将撂荒地流转给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按照宜粮则粮、宜特则特,对能够复耕的撂荒地及时进行复耕抢种。针对地域偏远、土壤贫瘠、耕作条件较差的撂荒地实施物化补贴,发放绿肥种子,引导以种植豆类、薯类、柴胡中药材为主。

  3、加强农技指导服务。加强对撂荒地耕种的技术指导服务。发挥农技人员的优势,对每一个田块进行“把脉会诊”,组织农技人员采取蹲点包村等方式指导撂荒地尽快复耕复种。对农业生产特别是种养技能薄弱农户,组织开展“一对一”帮扶,让其尽快熟练运用技术,提升复耕生产能力。

  4、建立信息台账管理。我局结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应用平台建设,设立专人对撂荒地建立信息台帐、逐地块销号,做到四至地界可查询、可定位,进一步加强对撂荒地的适时动态管理工作。

  5、加强督导检查。撂荒地统筹利用工作专班持续对耕地撂荒复耕复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和督导检查,并对耕地撂荒问题整改情况实行定期通报制度。压实镇村主体责任,实施行政督导推动全区撂荒地及早完成复耕复种,全面推进耕地撂荒整治工作进度,确保我区耕地撂荒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为确保粮食安全、助力乡村振兴贡献力量。

篇八:农村耕地抛荒问题整改方案

  

  农村耕地抛荒撂荒整治方案3篇

  农村耕地抛荒撂荒整治方案第1篇

  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建设进程的加快,大量农村青壮年外出务工,部分农民在城镇定居并从事非农工作,各村均出现不同程度耕地抛荒撂荒现象,农业生产受到较大影响。为进一步抓好农业生产,提高农业生产效益,推动现代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确保农业增产增收增效,镇人民政府决定对农村耕地撂荒进行集中整治,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坚决纠正和逐步解决农村承包耕地管理中出现弃耕撂荒、毁损耕地等现象和问题,依法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稳定农村生产经营,促进"三农"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二、基本情况

  全镇农业人口2.9万人,耕地面积1.1万亩,人均耕地0.37亩。据不完全统计,全镇常年弃耕撂荒耕地面积将近1000多亩,占耕地总面积的10%,若加上改变用途和损毁耕地,面积更大、比例更高,对农业生产经营十分不利。

  三、工作目标

  加强农村耕地承包管理,规范耕地承包流转,提高耕地利用率,全镇范围内抛荒撂荒现象得到根本好转。

  四、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农村耕地撂荒集中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镇农村耕地撂荒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1日至8月30日)。主要任务:一是召开全镇农村耕地撂荒整治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农村耕地撂荒整治工作;二是镇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方案,明确责任;三是发放《致全镇农民朋友的公开信》,充分利1用各种宣传载体,加大对农村耕地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特别是对长期外出务工的农民工,要想法设法将政策送达到其本人。各村于8月30日前将宣传启动阶段的工作开展情况报镇农村耕地撂荒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调查摸底阶段(9月1日至9月10日)。各村要深入各农户和田间地头,对土地弃耕撂荒土地的承包人、地块名称、面积、四至座落、流转或撂荒年限等基本情况进行逐一登记造册,并于9月10日前将撂荒摸清的情况汇报材料及整治工作方案报镇农村耕地撂荒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集中整治阶段(9月11日至12月20日)。镇整治工作组、各村(居)委会根据调查摸底情况,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认真进行梳理,对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二年弃耕撂荒的,由各村下发复耕通知书限期复耕,限期未耕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并对该撂荒耕地的所有涉农补贴不予发放;违规改变耕地性质用于非农建设的,责令其限期整改,对该耕地所有涉农补贴不予发放;对弃耕但愿意流转出来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其土地承包合同依然有效,涉农补贴照常发放;对损毁耕地的农户,限期恢复原貌,恢复前停发涉农补贴,拒不恢复的,由村集体收回并恢复,涉农补贴归集体所有。

  (四)检查验收阶段(12月20日至12月30日)。镇整治工作组、各村委会在农村耕地承包管理集中整治撂荒工作结束后,要做好本辖区内的档案收集、整理并妥善保存,做到有法可依、有据可查。县里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农村耕地承包管理集中整治撂荒工作进行验收。对因工作不力造成耕地撂荒现象依然存在的,将在全镇进行通报批评,取消年终农业农村工作评先评优资格。对制止耕地撂荒工作作出显著成绩的各村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农村耕地抛荒撂荒整治方案第2篇

  6月1日,湘乡市委书记彭瑞林督查耕地抛荒撂荒整治工作时指出,主体责任必须抓落实,分块责任必须抓落实,督查督办必须抓落实,责任追究必须抓落实,坚决抓实抛荒撂荒整治工作。

  当天,彭瑞林先后来到栗山镇洪芙村、九峰村,山枣镇莲花桥村,实地查看耕地抛荒撂荒整治工作情况,了解抛荒撂荒原因、治理方案以及治理中存在的实际困难。

  彭瑞林指出,必须理清工作思路,以改革的思想、切实的手段,建立治荒长效机制,通过加大奖补、服务力度等方式,把培育种粮大户作为遏制耕地抛荒、发展粮食生产的重要举措来抓,切实解决耕地抛荒问题。

  调研结束后,在山枣镇召开座谈会。彭瑞林强调,主体责任必须抓落实。各乡镇党委书记要带头督办,选派有经验、懂农业的分管同志抓粮食生产,层层压实责任,高标准、严要求抓好耕地抛荒撂荒治理工作。分块责任必须抓落实。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要根据抛荒地实情,因地制宜,分块包干。督查督办必须抓落实。要加强调度,详细摸排抛荒情况,实事求是进行摸底登记。责任追究必须抓落实。要实行干部责任追究制,确保责任落实到人、整改落实到位,坚决抓实耕地抛荒撂荒整治工作,确保不出现抛荒水田。

  市委常委、市委办主任陈星辉,副市长赵造时参加督查。

  农村耕地抛荒撂荒整治方案第3篇

  近日,记者在连江县东湖镇东塘村一处抛荒地复垦现场看到,挖掘机来回穿梭挖泥修坎。没多久,原本光秃秃的抛荒地,变成一畦畦镜面般的水田。

  民以食为天,食以地为本。今年春耕生产中,福州市多措并举,全力推进耕地抛荒整治,力促复垦复种,打出治理耕地抛荒的"组合拳",让昔日"望天收"的土地重披绿装。截至目前,全市各相关县(市)区水稻生产功能区抛荒撂荒复耕率均已超过50%,提前完成阶段整治目标任务。

  政策激励服务先行

  农民复耕积极主动

  前天,连江县东湖镇东湖村的种田大户卢建华早早来到复耕的水田。和往常不同,他既没开拖拉机,也没用插秧机,而是拉来一头耕田的水牛。

  "这里原来种的是莲藕,抛荒了五六年,地里的淤泥太深,机器容易陷进去,还是请老牛来"帮忙’。"说话间,卢建华熟练地将牛赶进水田。

  卢建华之前就种了300多亩稻田,今年耕地抛荒整治工作开始后,他在种好自家稻田的同时,还把村里130多亩荒田流转过来,帮助缺少劳力的农户耕种。

  "这次市、县两级政府分别给出每亩400元、500元的补助,镇、村还帮忙做好配套服务,我们种粮的积极性更高了。"卢建华说,由于之前的藕塘淤泥多,村里不仅帮忙清淤、挖沟,还重修了田埂、清除了杂草,让他既省了费用,又省

  了功夫,可以全身心投入种粮生产。

  眼下,卢建华复耕的130多亩荒田已基本耕好,预计月底前全部插上秧苗。

  为了帮助村里做好复耕复种,东湖村村主任郑后赛一直奔走在一线。"要想整治好抛荒撂荒,首先要站在农民的角度考虑,宣传好各项优惠政策,帮助农民解决实际困难,发挥种粮大户的带动作用,提高农民的种粮积极性。"郑后赛对记者说。

  因地制宜灵活流转

  农民复种增产增收

  当天,在东塘村抛荒整治现场,数台大型农用机械设备忙个不停,有的对大棚进行拆除,有的对耕田进行翻耕。"这些地抛荒多年,土地板结,需要采取一系列"盘活’措施,才适宜种植。"现场农技人员说。

  前些年,东塘村大部分青壮年外出打工,村里缺乏劳动力,不少耕地都承包给一家外来企业种植大棚蔬菜。几年前,这家企业放弃经营,农田因此荒废。

  抛荒撂荒整治开始后,村里鼓励村民进行多种形式的复种生产。"我们一边摸底,一边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农民自种、代种,或者流转给种植大户。根据摸底情况,将零星分散的土地根据功能进行整合划分,水田种植水稻,旱地则种植大豆、红薯等粮食作物。"东塘村村主任吴传云说。

  经过科学整合和规划,东塘村120多亩荒地现在全部"有主",村民每亩获得的收益比之前增加近三成。

  积极整治抛荒撂荒

  稻田又现勃勃生机

  手中有粮,心中不慌。年初以来,连江县全面加强耕地抛荒撂荒整治,及早动员部署,出台多项惠农政策,有效推动全县粮食生产和制止耕地抛荒撂荒。

  "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既要重视种粮大户,也要兼顾一般农户,还要保证粮食收购价和对加工企业的适当补助,做到系统性、综合性全盘考虑。"连江县相关负责人表示。截至6月18日,全县水稻生产功能区抛荒撂荒复耕率达79.2%、复种率达50.3%。

  防止耕地抛荒撂荒是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基本要求,对保障粮食安全、推动农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4月以来,福州市相继出台《坚决制

  止耕地抛荒撂荒工作实施细则》《关于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八条措施》等政策,从整治范围、工作目标、整治措施、奖惩机制、督导落实、鼓励办法等方面着手,坚决制止耕地抛荒撂荒。

  通过整治,一批昔日"望天收"的抛荒地,如今重现生机,田间地头随处可见农人劳作的身影。截至6月19日,全市已完成水稻生产功能区抛荒撂荒复耕面积13439.92亩,复耕率64.37%,复种面积8347.89亩,其中水稻和甘薯等粮食作物面积7141.07亩,占已复种面积的85.54%。

篇九:农村耕地抛荒问题整改方案

  

  关于城市基层党建开展情况工作汇报、关于农村撂荒地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2篇

  关于农村撂荒地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供借鉴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以及农业农村部《关于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的指导意见》,有效遏制耕地撂荒,充分挖掘保供潜力,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开展农村撂荒地专项治理工作,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以全面实施乡村振兴为抓手,以构建新发展格局、落实新发展理念、树立新粮食安全观为目标,以坚守耕地红线、稳定播种面积、实施藏粮于地、提升产能为重点,利用现代农业技术手段,充分发挥乡、村两级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参与治理主力军作用,鼓励耕地经营权人积极参与撂荒地治理,建立撂荒地动态监测平台和治理长效机制,全面精准排查摸清底数、分类施策减少存量、强化监督遏制增量,统筹推进撂荒地治理,促进农业生产健康发展,确保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二、目标任务

  建立县、乡、村三级齐抓共管治理体系,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在撂荒地治理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因地制宜、因村施策,依法、有序、统筹推进撂荒地治理工作。20xx年底前,充分利用现代农业普查手段

  完成撂荒地精准摸底清查、信息台账建立和实施方案制定等工作;2022年8月底前,基本完成11个乡镇186个村的撂荒地治理任务。将撂荒地治理纳入乡村振兴战略持续推动落实,建立和完善与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耕地资源保护利用相适应的长效机制。

  三、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依规。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强化耕地保护意识,坚守耕地红线,加大耕地保护执法力度,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

  2、坚持乡村主体。切实履行耕地保护监管职责,以乡镇、村为责任主体,把解决耕地撂荒问题作为“三农”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因地施策,认真履职,积极作为,切实解决耕地撂荒问题。

  3、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调研分析集体土地违规使用、耕地撂荒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有针对性的制定撂荒地恢复耕种、集体土地合法流转、农村承包地依法经营等措施、办法,分类指导,逐项解决。

  4、坚持民主决策。积极发挥村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作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尊重群众意愿,保护村集体权益,积极有效开展专项整治。

  四、实施步骤

  (一)成立机构(20xx年11月底前)。各乡镇要结合实际,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结合本乡镇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细化措施、夯实责任,全面进行动员部署,通过宣传车、村广播、报刊、村级微信群、培训等方式,大力宣传中央及省、市、县有关耕地地力保护政策,充

  分调动群众自主复耕复种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精准摸排(20xx年12月底前)。

  1、建立平台。利用现代农业科技手段,支持采取政府服务,聘请第三方服务或自行组织技术队伍的方式对乡镇、村撂荒面积较大区域进行重点摸排,结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应用平台,对撂荒地建档上图,建立撂荒地信息台账,明确农户、位置、面积和类型等信息,做到可查询、可定位,为撂荒地统计提供准确基础数据。

  2、干部包抓。结合“田长制”工作,按照县级干部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撂荒地户的责任体系,深入农户、田间地头,逐户对撂荒地进行“地毯式”“拉网式”摸排登记,理清撂荒面积、承包关系、位置、耕种现状等情况,为复耕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3、理清权属。对已经确认经营权属归集体的撂荒地,则由集体纳入乡村振兴战略统筹规划治理;对于已经确认经营权属归承包户或其他第三方的,则由承包户个人或第三方依法实施治理;对经营权未确认但一直由个人经营的撂荒地,原则上完成土地权属确认后由经营权持有人进行治理;地权无归属且又无人经营的撂荒地,原则上由村集体规划治理。

  (三)分类施策(2022年6月底前)。根据各乡镇、村撂荒地不

  同情况进行分类治理。1、以户施策。对摸排出的撂荒地,以村为单位,进行分析研判,实行“一户一策”“一地一策”,探索“农户自愿、亲友代管、生产托管等多种复耕新模式,鼓励有劳动能力的小农户自行复耕,对整户外出、无劳力、土地耕种条件差以及因土地产出效益低不愿耕种的农户,采取将土地全流转、生产全托管交由新型经营主体或农业企业经营等方式,快速推进撂荒地复耕复种。2、主体引领。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农业企业的引领作用,大力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工作,采取农业生产托管的方式,进一步解放劳动力,发展生产力,发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项目。3、集体经营。鼓励将承包户手中弃耕的土地经营权和移民搬迁撂荒地经营权反流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进行统筹安排合理利用,支持开展产业化、规模化耕种经营。4、依法治理。各乡镇、村对无力耕种(包括弃农经商、长期外出务工等),而造成长期撂荒的耕地,由村委会(发包方)通知承包户限期复耕,如不能按期复耕的,交由村委会或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等进行委托管理,种植收益归托管方,农户可继续享受耕地力补贴。对弃耕抛荒超过两年(含两年)又不接受委托管理的,由村委会(发包方)通知承包方限期复耕,限期未复耕的,村委会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按照相关法律程序收回发包的耕地,并停止所有涉农补贴的发放,待复耕后重新纳入补贴范围。

  (四)督查巡查(2022年7月底前)。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等相关单位要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乡镇撂荒耕地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

  (五)考核验收(2022年8月底前)。整治工作结束后,成立专门的考核验收组,从整治成效、工作台账和建立健全农村耕地管理工作机制等方面,对各乡镇进行综合考核验收,形成专项工作汇报,报送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整治工作成效突出的乡镇给予奖励;对整治工作不力,整治不彻底,整治土地没有复耕到位的,将倒查责任,严肃追责。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全县撂荒地整治工作,定期调度整治工作,联合开展督导检查,指导督促落实整治任务,并对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县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强化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认识到位、领导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

  (二)压实部门责任。县农业农村局要把统筹利用撂荒地情况纳入粮食安全目标责任考核。自然资源局要依托技术资源和基础资料,与农业农村局共同做好研判排查、土地性质甄别及检查验收等工作。县财政、水务、林业、文旅、畜牧、乡村振兴等部门要抓好农村撂荒地治理资金落实、技术支持和统筹协调等工作;各乡镇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实行乡镇领导包村、村干部包户制度,建立调度、通报、考核等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作用,采取有力措施,及时对撂荒地进行复耕复种。

  (三)政府引导扶持。落实好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提前启动收

  购、增设网点,避免农民卖粮难。健全补贴机制,完善玉米、杂粮生产者补贴,让农民种粮有账算、有钱赚。完善农业保险政策,扩大粮食作物保险覆盖范围,降低农民生产经营风险。对返乡留乡农民工利用撂荒地发展粮食规模经营和特色种养的给予政策支持。

  (四)加快设施建设。改善丘陵地、细碎地耕作条件,具备条件的撂荒地可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加大投入力度,配套完善灌排水、输配电、田间道路、农田防护等基础设施,提升宜机作业水平。提升耕地地力,大力实施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采取增施有机肥、推广秸秆还田等措施,尽快恢复撂荒地肥力,提升产出水平。配套农机装备,加快适合丘陵山区农机装备投入,落实农机产品购置补贴政策,降低劳动强度和生产成本。

  (五)规范土地流转。完善农村土地流转服务机制,健全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和产权交易市场,鼓励农户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采取出租(转包)、入股等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对当年新流转耕地的农户、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进行流转合同备案时,探索缴纳土地流转风险防控金的办法,确保流转土地不撂荒。加强土地流转管理,强化约束监督,对承包户流转耕地满一年未栽种导致撂荒的,由集体经济组织送达限期复耕通知书,承包户在通知后一年内未复耕的,可提前解除流转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户自行承担。

  (六)提升服务水平。大力发展社会化服务组织,提升村两委、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在农户耕、种、防、收等生产环节上的服务水平,培育以种植、农机为主的农业社会

  化服务组织,统一开展农业生产托管,如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统种统储等全程式、菜单式服务,为外出务工和无力耕种农户提供全程托管服务。促进小农户通过合作和联合实现耕地集中连片,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可供参考

  关于城市基层党建开展情况工作汇报供借鉴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县民政局关于社区基层治理等方面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职责

  根据《中共XX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XX县城市基层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试行)》的通知》(望组通〔20xx〕20号)文件要求,县民政局主要职责有:“指导城市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抓好居委会规范化建设,制定社区准入制度和减负增效清单;抓好易地扶贫搬迁新市民社区化公共服务有关工作”等方面。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城市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情况

  在XX县第十一届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和业务指导下,我局担当作为,积极做好第十一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的指导工作。一是与县委组织部组成多个调研组,于20xx年7月至8月,深入我县8个社区开展了2次调研工作,重点了解社情民意、人选储备、工作部署等方面的内容。二是指导各街道做好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的宣传工作,向各街道各社区发放换届选举宣传资料、指导手册等。三是于20xx年11月1日,组织各街道召开了关于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培训会议。四是指导各街道依法做好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中各个环节的工作,在每个环节都下发了工作提示,并积极指导各街道解决好每个环节中出现的问题。

  截止目前,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已依法完成“成立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制定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办法、推选居民组长和居民代表、选民登记及名册公告、制定并印发参选证”等环节的工作,正在开展推荐提名候选人初步人选资格联审工作。

  (二)居委会规范化建设情况

  一是规范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机构设置。对在居委会设立的工作机构和加挂的各种牌子进行规范清理,指导社区居委会做好居务监督委员会、综治维稳信访工作站、服务中心、警务室、计生服务站及相关职能部门需加挂的其他标识牌的规范设置工作。

  二是推进社区机构规范化建设。截止目前,在全县8个城市社区中,除城北社区、河东社区未实行规范化建设外,其他6个城市社区综合服务站面积不低于每百户30平方米,并配有标准的服务台及必备的办公设施,基本满足开展社区党建、社区服务、社区就业、社区文化、社区治安防控等工作需要;同时,设立有民政、人社、计生、文化、综治等服务窗口,确保有效开展矛盾化解、养老托育、助残、安全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务工作;并在合适位置设置了党建宣传栏、居务公开栏等设施,以便开展社区居务公开工作。

  三是加强社区人才队伍建设。目前,各社区居委会班子配备齐全,建有综合服务站的社区至少有一名专职(兼职)人员负责综合服务站的日常管理工作,同时配备网格员、公益性岗位人员等负责社区服务工作。

  四是建立健全社区居民自治制度。指导社区建立居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禁毒禁赌协会等居民自治制度,引导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提高,充分发挥居民自治组织在乡村治理和社区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五是提高社区服务质量。建立完善社区综合服务站日常管理制度,在社区综合服务站设置服务指南及办事流程图,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切实提高服务群众的质量和能力。

  (三)社区基层社会治理情况

  在切实履行XX县城乡社区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职能,统筹指导全县社区基层社会治理工作。

  一是制定完善社区准入制度。制定完善了《XX县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依法履行职责事项》《XX县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协助政府工作事项》“两清单”,明确社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职责,规范行政行为,确保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职责清晰、权责一致,切实保障基层群众自治权利。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能力作用,全面清理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承担的不合理负担,不断提升城市社区治理能力水平。

  二是制定完善社区减负增效清单。制定了《XX县社区公共服务指导目录》《XX县社区代办政务指导目录》“两目录”,从服务项目、法律依据、服务内容和政策规定、责任部门方面作了明确的规定。其

  中,《XX县社区公共服务指导目录》有39项事务,《XX县社区代办政务服务指导目录》有22项代办政务服务,涉及有卫生健康服务、社会服务、就业和社会保险服务、农业生产服务、公共安全服务,文化、体育、教育服务,人居环境服务六大类的内容。

  三是建立健全社区准入退出监管制度。明确社区居委会“两项清单”中的工作职责,对有关部门未纳入“两项清单”内容,又确实需要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协助办理的事项,建立一套完整的准入退出监管制度,严格按照申请、核准、退出、监督管理的程序办理,经审批同意后方可进入。

  (四)易地扶贫搬迁新市民社区公共服务有关工作情况

  一是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抓好易地扶贫搬迁新市民的后续保障工作,确保符合保障条件的新市民应保尽保,应救尽救。截止20xx年11月,全县易地扶贫搬迁新市民中,在册享受安置地城低保的共有1760户6090人,其中脱贫户5370人(脱贫不稳定户280人),边缘易致贫户94人;享受新市民特困供养政策的有64人;享受孤困儿童生活救助的共有孤儿21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5人;实施临时救助的共有89户377人;享受新市民高龄津贴的共有143人;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的共有97户196人。

  二是推进新市民普惠殡葬服务建设。重新修订完善《XX县惠民殡葬保障(暂行)实施办法》,将易地扶贫搬迁新市民纳入殡葬普惠减免(补助)范畴,对辖区内符合条件的新市民,减免其遗体接运费、集中治丧点灵堂租用费、遗体冷藏费等。

  三是积极引进外地社会组织进入新市民社区开展社会工作,同时培育本地社工组织。20xx年,引进了贵阳市云岩区合一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在蟠桃园社区建设社工作站,社工站内配有项目负责人1名,项目社工2名,志愿者5人,以20xx第二届善行贵州公益项目大赛活动资金为支持,运用优势视角和增能赋权等理论对蟠桃园社区的老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和低保贫困户开展服务,促进新市民社区的和谐发展。截止20xx年11月,该社工站通过发动社区居民加入社会组织,在街道备案成立的社区社会组织共有12个,已初步构建社区与外部的互助体系,完成了社区社会组织特定人群服务23项,参与社区社会决策3个案例,开展活动200余次,受益人数已达到3000多人。20xx年10月,我县正在筹备建立本土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即“XX县意佳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做好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各个环节的指导工作,确保各街道依法完成社区居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指导社区做好“两目录”“两清单”准入工作,确保社区真正实现减负增效。

  (三)进一步提高易地扶贫搬迁新市民社区公共服务力度,切实解决社区居民“急难愁盼”事项。

  可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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