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工作经费保障制度6篇

时间:2023-08-14 17:00:01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党建工作经费保障制度

  

  关于加强专职党群?作者队伍和经费保障制度建设的若?...关于加强专职党群?作者队伍和经费保障制度建设的若?思考2005年,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为了进?步加强社区专职党群?作者队伍建设,?向社会实?公开招聘,由此应运??了长宁区真正意义上的第?批社区专职党群?作者。三年来,区委对“两新”组织党建?作的重视与专职党群?作者付出的努?,使长宁的“两新”组织党建?作在?作覆盖?和有效性上有了很?的拓展和提?。在“两新”组织?益成为经济社会重要?撑的形势下,进?步加强专职党群?作者队伍建设,加强“两新”组织党建?作?撑保障体系建设,是贯彻落实党的?七?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不断提?“两新”领域党建?作有效性的基础性?程,为此我们最近对全区专职党群?作者队伍现状及有关经费情况作了?次调研。本?所讨论的专职党群?作者,是指在2005年市?级统?招聘的基础上,各街道(镇)相继招录的专门从事“两新”组织党建?作,由综合党委书记直接领导的党群?作者。?、队伍基本情况1、编制、性别、年龄、学历情况?前我区?个街镇共有专职党群?作者68名。表1专职党群?作者队伍的编制、性别、年龄、学历情况根据上表可以看出队伍的主要特点是:①?性的?数远多于男性,是男性的1.83倍;②年龄结构上呈现“两头?、中间?”状态,在30~45岁年龄段中仅有9?(13.2%);③?化程度较?(本科以上占50%);④聘??员占?部分(61.8%)。2、?作任务情况?前,我区?街镇共有“两新”组织20272家,组织关系属地的党组织数336个、党员数6493?。平均每个专职

  党群?作者?对的“两新”组织为298个,党员95名,党组织5个。各街道(镇)相互之间也存在?定的差别,具体情况如下表所?:表2专职党群?作者承担的?作任务情况此外,各街道(镇)的专职党群?作者还要承接来??会、商会、统战、妇联、计?、综治、宣传、社发、武装、共青团、劳动保障、市政、司法所、??部局、经委等16个条线的?作。并且,由于“两新”党组织?都没有专职党务?作者,因此?多数“两新”党组织都需要提供“保姆式”服务,?量的党建事务性?作都由专职党群?作者承担。3、薪酬情况事业编制的?均年收?是42264.8元;聘??员的?均年收?是22044.4元,其中最低的为北新泾街道,为16550元,?平均不?1400元(上述数据已包括各项津贴)。聘??员中有?部分属于再就业,但能从原单位获得收?的?数很少,且数额?常有限。42名聘??员中,有11名为退休返聘?员,其退休?资约在每?1500元左右;4?为“协保”?员(其中1?每?可得到原单位发的津贴400元);2?为下岗再就业?员,?前每?领取原单位津贴分别为182元和400元;4?为“买断?龄”的原国企职?。其余21?均为失业?员或新毕业的?学?,没有任何其他收?。4、流动情况2007和2008两年内,离职?员共有40名,每年都有占总数三成的?员(约20名左右)离职。其中,在2005年全市统?招录的39名专职党群?作者中,已有18?相继离职。新录??员46名,其中80%以上是应届或毕业1~2年的?学?。?、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1、队伍的规模、结构和素质同当今“两新”党建形势与?作要求尚有距离?前我区每个街镇平均配备专职党群?作者6.8名,从规模来看,与肩负的?作使命和承担的?作量不相匹配。据我们最近与静安区社?委的交流中发现,静安区?前在每个街道配备了14名专职党群?作者,同时为进?步加强新社会领域党的建设,最近??向社会招聘了32名专门从事新社会组织党建?作的党群?作者,?前静安区党群?作者与“两新”组织数之?约为1/100。从性别?来看,?前我区党群?作者?性与男性的?例不太协调(?性是男性的1.83倍)。从年龄来看,虽然平均年龄有所下降(平均年龄39.6岁,?2007年下降了4.8岁),但30~45岁这?既具有?定社会?作经验?有充沛精?的年龄段的专职党群?作者极度缺乏。从专业素养和业务能?来看,有过党务?作经历的专职党群?作者仅占总?数的27.9%,在30岁以下的?群中,基本都为刚出校门即踏上党务?作岗位的?员,有党务?作经验的?数?乎为零。

  2、薪酬?平与当今社会发展及承担的?作任务不相适应占专职党群?作者总数63.2%的聘??员?收?普遍在1500~1800元之间,同2005年统?招聘时1500元这?标准相??乎没有提升,与?前的消费?平、社会平均收?有较?差距。据上海市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07年上海市职?全年平均?资收?为34707元(新华社2008年3?26?电),?前专职党群?作者(主要是聘??员)的收??平只达到全市职?年平均?资?平的65%。据了解,?前静安区专职党群?作者的年薪为28800元左右(所有?薪酬相同),据介绍09年还将进?步提?,达到与?前事业编制?部相当的?平。另外,录?形式的不同也造成了“同?不同酬”现象。从?街镇整体来看,聘??员数是事业编制?数的2.3倍,蓄?池?数的5.25倍,部分街道8名专职党群?作者中竟有5种待遇标准,聘??员中收?最低的每?仅1000元,与街道事业编制的?员相?其差距在2倍以上。近2年中党群?作者离职的达40?,究其原因,薪酬低是主要因素。调研中发现,离职?员中?部分是向录?形式不变(仍为聘?),但薪酬更?的单位流动。?员的?量流动不仅造成了?作资源的浪费,也使“两新”党建?作的稳定性和有效性受到了很?的影响。3、地位和职业发展空间对专职党群?作者队伍的?才化发展形成阻?地位不?与职业前景狭?是当前制约专职党群?作者?才化发展的两?因素。就外部社会??,?前社会上对专职党群?作者的?份认同差异较?,有的甚?把党群?作者视为“协管员”,在公众的??中的形象不够鲜明,社会地位不?;从街镇内部来看,聘?的专职党群?作者都没有被吸纳为各街道的?会会员,6个街道的党群?作者不能参加街道的年终评优,都反映了党群?作者在街道中的地位的边缘化倾向。各种待遇上的差距不仅容易使?的?理产?落差,也影响了?作的积极性和有效性。从职业前景上看,专职党群?作者的晋升空间极?,职业前景不明。因此,?些?学?毕业?只是把专职党群?作者这份?作作为没有找到合适?作岗位前的过渡,?旦在这个岗位上提?了?作能?、丰富了?作经验,尤其当获得了更好的?作机会时,便会离开。所以,专职党群?作者队伍难以集聚?端?才。三、队伍建设的对策与建议1、统?管理,“待遇留?”。探索构建“??三”专职党群?作者队伍建设体系。“?”是指“?个统揽”,建议将全体专职党群?作者纳?到区委的?个部门进?统?管理。由于2009年各街道将开始实?公共预算,因此也为实?全区专职党群?作者的统?招聘、统?待遇和统?管理奠定了基础。“?”是指“两个标准”,?是制定科学的专职党群?作者配备标准,按照“两新”组织数,或党员数,或党组织数规定党群?作者的配?;?是提?待遇标准,适当上调薪酬标准,建议参照上海市上?年?均??资收?来确定党群?作者的?收?标准,如以上年全市平均?资为基数,上下浮动不超过5%,专职党群?作者?前的?收?应在2747.4~3036.6元之间,如实?这?标准则能拉近聘??员与事业编制待遇之间的差距,在?定程度上解决待遇不?引起的?系列问题。“三”是指“三个统?”,即在对全区所有党群?作者进?统?招聘的基础上,实现统?考核(标准)、统?薪酬标准、统?培训,在专职党群?作者的任?、?常的管理、学习的机会上实现更?程度的平等。2、提升素质,“事业聚?”。①制定专职党群?作者的职称制或等级制,以等次、星级评定等形式给予他们职业化发展的保障,赋予他们职业发展的空间,将晋级情况与经济待遇挂钩,让专职党群?作者感到业务上要提升,事业上有奔头,这样才能聚起更多?才。②加强对专职党群?作者业务能?和综合素质的培训,帮助他们学习社会?作知识,提??作技巧,学习党建理论,熟悉市情区情;提?与各??的沟通、协调能?,更有针对性地服务“两新”组织,更好地引领“两新”组织健康发展。③在录??员??要更加注重队伍结构的优化,在配备?员时注意从性别、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等??达到均衡,以保证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作效率的最优化。3、激励关怀,“环境引?”。形成多渠道的激励关怀机制,创造良好的?作环境与氛围。建?考核评价与激励保障相协调的机制,树?党群?作者是党的社会?作?才的理念,形成使党群?作者成为有较?门槛、较?待遇、较??作要求、较?社会地位的受?尊敬、使?向往职业的氛围。四、经费基本情况表3?街镇08年应拨“两新”党建经费情况

  备注:①表中“两新”组织数、组织关系?属于街镇的党组织数、党员数统计截?2008年10?。②08年应拨经费按照区财政局核拨?径计算,即?个单位86元,?个党员40元。在调研中我们了解到,近年来,10个街镇的“两新”党建经费在区委领导的重视下都呈上升趋势,但由于没有明确的?件规定专款专?,?部分街道党建实际经费与应拨经费存在差异,个别街道实际核拨经费与应拨经费的差额较?。虽然市委组织部明确街道实?“3+1”中?模式,即党员服务中?应与社区事务受理等三个中?处于同?地位,但?前事实是街道党员服务中?既没有?员编制也没有专项?作经费,因此各街道的“两新”党建经费和党群?作者实际上还包括了党员服务中?的经费和?员使?。五、对加强经费保障?撑的建议1.完善制度建设。由区委组织部和区财政局联合发?,对“两新”组织党建经费的核拨依据、具体?途(如对“两新”党组织书记每?的交通、通讯补贴标准,对“两新”基层党组织?作活动经费的拨付标准等)、管理办法等作出明确规定。这样既可避免党建经费被其它项?统筹,保证专款专?,?明确了经费?途,避免了?个部门对此项经费提出使?要求的现象发?。2、建议对“两新”组织交纳党费的返回作出制度规定,明确“两新”组织党费返回的?例。3、对党员服务中?的?员、经费作出明确安排,以有利于党员服务中?各项功能的拓展和提升。

篇二:党建工作经费保障制度

  

  --党建工作经费拨付制度

  一

  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管理基层党组织各项活动及日常工作经费的运转情况,促进基层党组织自主理财,确保党建工作经费的管理使用更具条理性、合理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基层党建工作经费主要是指由上级党组织拨款、各级政府财政拨付和其他政策支持来源的用于党组织开展工作的经费。

  第三条

  基层党建工作经费的管理、使用、审批、拨付、公示要坚持公开化和透明化的原则。

  二

  经费管理使用

  第四条

  基层党建工作经费必须用于基层党组织开展活动或日常办公经费,不得作为基本建设资金捆绑使用。

  第五条

  基层党建工作经费须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帐目资料的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六条

  基层党建工作经费管理须配有专门的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变动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七条

  上级党组织拨付的基层党建工作经费和街道(镇)党(工)委匹配的党建工作经费可以直接下拨到村、社区,村、社区按要求统筹使用。

  第八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经费。

  三

  经费管理审批

  第九条

  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经费的经办人办理经费使用业务事项时必须如实取得或填写原始凭证。所有外来原始凭证,必须是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正式专用发票。自制的原始凭证,必须由经办人详细说明业务事项的内容。

  第十条

  原始凭证的内容应填写完整、准确,应有出具单位印章和收款人签章。原始凭证金额填写错误的,管理人员必须要求凭证的开具单位重开,否则不得作为报销凭证;原始凭证文字书写错误的,经办人可要求凭证开具单位更正,并由开具单位在更正处盖章。经办人不得擅自更改凭证项目内容,否则将视为无效凭证。

  第十一条

  所有费用开支凭证一律填制“原始凭证汇总表”,按格式要求,认真填写,填写发生错误,应予重填,严禁涂改、刮擦。

  第十二条

  所有凭证必须有经手人签字或盖章。

  第十三条

  党建工作经费所有财务支出项目都必须履行审核审批手续。在完成相关的程序后,所有支出凭证,应由财务管理人员进行审核后报单位负责人审批。

  第十四条

  要严格经费的审批手续。经费管理人员对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并要求经办人更正;对不合理、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拒收,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四

  经费拨付

  第十五条

  为了规范党建工作经费银行账户的开立和使用,保证用款单位及时用款和预算的执行,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效率和效果,特建立经费拔付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

  依据有关规定,经区委批准或授权,须在商业银行或政策性银行开立专项资金账户。

  --

  第十七条

  资金账户的设立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党建经费的纳入预算管理的收支,以及上下级经费之间的收付活动。

  第十八条

  经费管理必须遵循财政集中收付和专款专用的原则。

  第十九条

  资金帐户由专人负责管理,管理员每月与开户银行及相关业务科室核对账务,对帐户银行资金余额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提出处置意见,确保帐户资金安全。

  五

  经费使用公示

  第二十条

  党建工作经费公示制度是各基层党组织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公布党建工作经费来源、经费使用及相关内容,便于党员监督的一项有效措施。

  第二十一条

  凡是上级党组织(自治区党委、市委、区委)及各基层党组织按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下拨的经费,均应实行公示制度。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经费项目、经费标准、经费用途、投诉电话等。特别是上级拨付的基层党建工作经费,须每半年在村、社区党务公开栏内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监督。

  第二十二条

  在村、社区设立的公示栏、公示牌或公示墙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规范。要尽可能独立置放,位置明显,字体端正,实用规范。遇有损坏或字迹不清的,村(居)要及时更换、维修或刷新。遇有情况变化时,村、社区党组织要及时更新公示的有关内容。

  第二十三条

  村、社区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公示的内容,事前必须经过街道(镇)党(工)委审核。所公示经费的内容,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经费项目、标准及范围等。

  第二十四条

  街道(镇)党(工)委要加强对党建工作经费公示制度的监督检查。对按规定应公示而未公示的经费,或公示内容与实际不相符的,要责令其限期更正。

  六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街道(镇)党(工)委以及村、社区党组织要根据本制度及上级党组织有关规定,制定本级党组织活动经费管理使用、监督公示等相关规章制度,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篇三:党建工作经费保障制度

  

  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北京市2016-2020年基层党建工作基础保障规划》和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北京市财政局印发的《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京组通〔2017〕66号)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东城区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机关党委、各党支部要按照“立足支部、服务基层、统筹安排、专款专用”的原则,使用党建活动经费,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统筹使用财政资金和党费,结合党建工作要求和工作实际,按年度编制计划,实行审批备案管理。

  二、党建活动经费主要用于:

  (一)开展党内学习教育。召开党内会议,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学习调研,培训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务工作者,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电教设备,进行党内宣传、摄制党员电教片;

  (二)组织开展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党员突击队、党员志愿服务等主题实践活动而产生的活动用品和工作用品等各类费用;

  (三)表彰奖励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四)党组织换届、流动党员管理、组织关系接转、党旗党徽配备、党建工作调查研究等产生的会议费用、印刷费用、服务费等各类费用;

  (五)走访、慰问、补助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

  (六)租赁和修缮、维护党组织活动场所,新建、购买活动设施。研发和维护党建工作信息化平台;

  (七)党建品牌的打造;

  (八)其他与党的建设直接相关的工作。

  三、使用党建活动经费组织开展各类党建活动,可支出以下项目:租车费、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费、住宿费、场地费、讲课费、资料费、门票费、讲解费和其他费用。

  (一)租车费是指开展党建活动需集体出行发生的租车费用。

  (二)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到常驻地以外开展党建活动发生的城市间交通支出。

  (三)伙食费是指开展党建活动期间发生的用餐费用。

  (四)住宿费是指开展党建活动期间发生的租住房间的费用。

  (五)场地费是指用于党建活动的会议室、活动场地租金。

  (六)讲课费是指请师资为党员授课所支付的费用。

  (七)资料费是指为党员学习教育集中购买和印制培训的资料费用。

  (八)门票费是指党员学习、参观活动集中购买的门票费用。

  (九)讲解费是指聘请专业人员为党员学习、参观进行讲解的费用。

  四、使用党建活动经费组织开展党建活动按支出项目,分别执行下列标准:

  (一)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参照东城区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有关规定、按标准执行;个人不得领取交通补助。

  (二)伙食费,参照东城区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有关规定,在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标准内据实报销,个人不得领取伙食补助。

  (三)讲课费,参照东城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培训费有关标准执行。

  (四)租车费,参照东城区政府采购车辆租赁有关规定、按标准执行。

  (五)场地费,每半天人均不得超过50元。

  (六)资料费、门票费、讲解费和其他有关费用经批准后据实报销。

  五、开展党建活动,要突出增强党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同时注重与中心工作结合。注重质量效果,防止形式主义。

  六、开展党建活动,要丰富载体,强化政治性、体现庄重感,让活动有“党味”,使党员从中得到锻炼、受到熏陶,增强对党组织的归属感,提升党组织凝聚力、影响力。

  七、开展党建活动,要因地制宜,充分利用本地条件;机关党委、各支部到常驻地以外开展党建活动原则上每2年不超过1次;要严格控制租用场地举办活动,确需租用的,要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场地。

  八、开展党建活动,要根据实际情况集体出行。集体出行确需租用车辆的,应当视人数多少租用大巴车或中巴车,不得租用轿车(5座及以下)。到常驻地以外开展党建活动,一般不得乘坐飞机。

  九、开展党建活动,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情神,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经费严禁用于以下用途:

  (一)借党建活动名义安排公款旅游;

  (二)到党中央、国务院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开展党建活动;

  (三)借党建活动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

  (四)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五)购置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固定资产以及开支

  与党建活动无关的其他费用;

  (六)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七)发放任何形式的个人补助;

  (八)转嫁和挪用党建活动费用。

  十、机关党委、各党支部编制年度党建活动计划预算,应当充分听取党员意见,并经基层党的委员会或支部委员会讨论。

  十一、各党支部使用党建活动经费,应当按年度编制党建活动计划预算(包括活动内容、形式、时间、地点、人数、所需经费及列支渠道等),报机关党委审核,机关党委要严格控制到常驻地以外开展的党建活动规模、时间和数量,严格按照“三重一大”规定要求,上报局党组审批。

  十二、根据党建工作需要,临时增加使用财政资金开展的党建活动,应当报局党组和财务部门批准。

  十三、各党支部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按党组织隶属关系,将年度党建活动计划分别报机关党委备案。

  十四、报销党建活动经费,需经机关党委审核后履行报销程序。财务部门应当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审核报销。

  十五、基层党组织书记是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指派专人负责经费的使用管理。建立完善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专项账页、账簿,健全使用审批和财务管理制度。

  十六、局党组、纪检部门应对党建活动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党建活动计划的编报是否符合规定;

  (二)临时增加党建活动是否报上一级党组织批准;

  (三)党建活动经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是否符合规定;

  (四)党建活动经费报销和支付是否符合规定;

  (五)是否存在奢侈浪费现象;

  (六)是否存在其他违反本办法的行为。

篇四:党建工作经费保障制度

  

  党建工作经费的使用管理制度8篇

  1.经费使用管理制度的目的为了保证党建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工作效率,加强经费的使用及管理,就需要建立健全的经费使用管理制度。这个制度可规范经费的使用范围及标准,避免经费的浪费和滥用,为党建工作提供有力的物质保障。

  2.经费使用管理制度的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涉及党建工作的各项经费的支出及管理。

  3.经费使用管理制度的基本规定

  (1)经费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经政策的规定;

  (2)经费使用应按照预算计划和科学评审结果严格执行;

  (3)经费的使用应公开透明,不得有私吞、侵占、挪用等行为;

  (4)经费的使用应做到精细管理,确保效益最大化;

  (5)经费的使用应定期进行审核和检查,确保各项支出符合规定。

  4.经费使用管理制度的预算编制

  (1)党建工作预算编制应根据工作计划、项目计划、经济环境等综合因素进行科学合理的估算;

  (2)预算编制应尽量考虑费用的规范化和经济性,并加强对历史经验的总结和借鉴;

  (3)预算编制应避免一次性大规模支出,如有必要,应进行分期实施。

  5.经费使用管理制度的财务报销

  (1)报销的发票必须真实、科学、合理;

  (2)报销时必须按照预算计划执行,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销;

  (3)报销时应按照预算编制的类别、项目、时限进行审核;

  (4)报销时必须符合有关的票据、会计核算、审计等要求。

  6.经费使用管理制度的监督

  (1)对于党建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应建立定期监督、检查和考核制度;

  (2)对于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应建立详细的档案和记录,以便日后的检查和审计;

  (3)对于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应定期公开审查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和问责。

  7.经费使用管理制度的风险管理

  (1)加强经费使用风险的预防,制定合理的风险应对措施;

  (2)建立应急预案,从技术、经济、管理等方面应对风险;

  (3)及时发现风险,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损失的产生。

  8.经费使用管理制度的查询与通告

  本制度应于发布之日起即时生效,并对全体党员进行详细通告。对于经费使用及管理变化的情况,应立即更新,以便查询和使用。对于此制度的解释权归本单位负责人所有。

篇五:党建工作经费保障制度

  

  党建经费保障制度

  1、按照转移支付的数额,保证每村每年10000元的村级活动经费,不得截留、挪用,足额支付。

  2、确保村干部工资报酬每半年发放一次,村干部工资每年有适当增长。

  3、支持村党支部开展工作,重点工作单项给予支持。

  4、乡党委每年维修两个村维修党员活动室,每村不少于1000元。

  5、乡党委每年支付村党支部党建专项经费不少于1000元。

  6、给予村党支部书记和党员培训经费不少于5000元。

  通

  知

  各村党支部:

  经乡党委研究决定于2012年6月20日上午9:30在乡政府召开“城台乡2012年支部书记专项述职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支部书记按乡党委关于村党支部书记抓党建专项述职工作要求写好述职报告,于6月18日交乡党委审核;

  2、会议参加人员:各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3、山城、坝口、城子、河东、拉甘驿、泉湾等6村支部书记会议述职、其他村支部书记书面述职。

  中共城台乡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四日

篇六:党建工作经费保障制度

  

  党建经费保障制度

  为了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切实增强党建经费的保障性及使用的规范性、有效性,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建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工作,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制订依据

  本制度根据?____市委____印发?____加强区域性大党建工作的若干意见?____通知?(沪委办?____?____号)关于“要建立和完善党建工作财力支撑机制,将基层党建经费纳入区县财政预算,逐步形成与地方财政同步增长机制”和?____市委____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等四个保持____员先进性长效机制文件的意见?____通知?(沪委办?____?____号)关于“各区县党委要把党员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的精神制订。

  二、基本原则

  1、服务基层、立足支部。党建经费要用于各基层党____的活动,特别是保障基层党支部能正常开展活动。

  2、统筹安排、适当倾斜。党建经费应根据基层党____和党员的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并适当向农村、社区、“两新”____和其他财力相对困难的基层党____倾斜。

  3、以财政拨款为主、党费留用为辅。基层党建经费应纳入财政预算,并与财政同步增长,财政拨款和党费一起为基层党建工作提供保障。

  4、专款专用、规范使用。党建经费必须用于党的基层____建设的各项工作,确保专款专用、规范使用,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挪用、占用。

  三、使用范围

  本规定所指党建经费是党建活动经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其具体使用范围包括:

  1、培训和教育管理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党员、党务干部等;

  2、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宣传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

  3、表彰和奖励先进的基层党____、优秀的____员和党务工作者;

  4、联系群众,走访慰问和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

  5、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

  6、召开党内会议,开展党的____生活、主题活动和专项活动;

  7、党建理论的研究、党建工作调研和学习考察;

  8、确保基层党____正常开展工作和活动;

  9、党员活动阵地建设和党____规范化建设等;

  10、其他与党建相关的活动。

  四、核算标准

  各基层党____党建经费原则上按照党员年人均____元标准核算。村、居民区、“两新”党____党建经费核算标准具体如下:

  (一)村、居民区党____

  党____建制的党员人数在____人(含)以下的按不少于____元/年标准;党员人数在____人(含)以上的按不少于____元/年标准外,每增加一名在册党员,相应增加____元/年的经费。

  (二)“两新”____党____

  按照每个党支部不低于____元/年,“两新”____党员缴纳的党费全额返还,用于开展党建工作;每个党支部负责人的工作补贴____元/月。

  五、工作要求

  1、党建经费由各单位的____部门统一管理,具体管理工作由____部门承担党员教育管理职能的内设机构承办,具体财务工作由____部门内设的财务机构或者同级党委的财务机构代办。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实行会计、出纳分设,并建立专用账簿。党建经费应当单独设立银行账户。

  2、党建经费使用要从实际出发,合理细化年初预算,并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实行专款专用,量入为出,确保合理有效使用。党建经费的使用和下拨,必须____讨论决定,并按照?会计法?和行政单位财务制度的要求,严格执行财经法规和经费审批程序。

  3、各单位____部门要加强对党建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于每年____月底之前以书面报告形式向区____报告党建经费使用和管理情况,并接受区____定期或不定期安排的检查,或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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