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行政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总结范本四篇

时间:2023-08-15 12:54:01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交通运输行政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总结范本四篇,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交通运输行政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总结范本四篇

2023年交通运输行政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总结4篇

第一篇: 2023年交通运输行政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有效解决殡葬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殡葬管理,着力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根据《全国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全省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和《XX市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决策部署,通过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合力整治违规乱建公墓、违规销售超标准墓穴、天价墓、活人墓,炒买炒卖墓穴或炒买炒卖骨灰格位等问题,强化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和丧葬用品市场监管,遏制公墓企业暴利行为,整肃殡葬服务市场秩序,严格落实监管执法责任,推动建立殡葬管理长效机制,促进殡葬行业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建立健全领导协调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强化目标考核,确保统一部署推进,多部门合力承担整治任务,共同落实整治责任。

积极稳妥,依法依规。区分不同情况,明确整治重点,讲究方式方法,做好风险评估,做到分类施策、依法依规、稳扎稳打,既要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也要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惩防并举,标本兼治。立足当前,围绕殡葬领域损害群众利益、影响行业形象的突出问题,通过开展排查摸底、全面整改、督促检查,加大打击惩处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效震慑;
着眼长远,以专项整治为契机,完善政策制度,强化行业自律,健全殡葬服务体系,保障和改善殡葬公共服务供给,尽快形成规范和加强殡葬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部门职责分工

区民政局负责牵头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督导检查,指导公墓、殡仪馆、殡仪服务站(中心)等机构做好自查排查等工作。区发展改革局负责对殡葬事业发展规划纲要、基本殡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情况的检查。区卫计局负责对医疗机构出具死亡证明和医疗机构内设太平间有关情况的排查,纠正和查处医疗机构内设太平间对外承包非法开展殡仪服务等行为。区民宗局负责排查并依法规范宗教活动场所建设骨灰存放设施等行为,并与各部门联合整治宗教活动场所擅自设立骨灰存放设施,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等行为。区公安分局负责对本部门出具的非正常死亡证明管理情况的管理,查处丧事活动中违反治安管理、交通管理等违法行为。区司法局负责加快推进殡葬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做好人民调解等工作。区国土分局负责对纳入规划的殡葬设施用地情况的排查, 纠正和查处违法占地建设公墓、建造坟墓行为。区规划分局、区住建局负责殡仪馆、公墓及其骨灰楼堂殡葬设施规划建设项目审批情况及开工竣工条件的检查。区林业局负责纠正和查处毁林建设公墓、建造坟墓行为。区海洋与渔业局负责查处海岛违法乱建坟墓和渔船违规海上运输遗体行为。区市场监管局负责依法查处殡葬行业限制竞争及垄断行为,配合查处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和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违法行为。区物价局依法查处殡葬领域乱收费、价格违法行为。区宣传部要配合业务主管部门加强殡葬工作政策解读及舆论引导,统一对外宣传口径,有针对性地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加强舆情监测,强化媒体责任,为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有关部门要加强殡葬服务管理风险隐患源头防控,必要时采取联合执法的方式,对突出问题予以清理和查处。

三、重点整治任务

(一)公墓建设运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未经批准擅自兴建设施(含骨灰塔陵园、地宫等)。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区规划分局、区国土分局、区林业局

具体任务:(1)区民政局负责调查摸底未经审批设立的经营性公墓、城镇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农村公益性墓地和骨灰堂等安葬(放)设施的数量、占比;
(2)民政、发改、住建、规划、国土、林业部门联合进行整治。

公墓未依法办理建设用地手续。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国土分局、区林业局

具体任务:(1)区国土分局在区民政局提供底数的基础上,会同民政局调查摸底未依法办理建设用地手续的经营性公墓、城镇公益性安葬(放)设施的数量、占比;
(2)区民政局、区国土分局、区林业局、联合进行整治。

未经批准擅自建设或修改公墓建设规模、扩大建设用地面积。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住建局、区规划分局、区国土分局、区林业局

具体任务:(1)区民政局、区住建局、区规划分局负责调查摸底未经批准擅自建设或修改建设规模的公墓数量、占比,并共同进行整治;
(2)区国土局、区林业局在区民政局提供底数的基础上,会同区民政局负责调查摸底未经批准擅自扩大建设用地面积的公墓数量、占比,区民政局、区国土分局、区林业局联合进行整治。

除依法向逝者健在配偶等特殊人群预售(租)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并确保自用外,向未出具死亡证明、火化证明或迁葬证明的人出售(租)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

具体任务:负责调查摸底向不符合规定的对象预售墓穴(格位)的经营性公墓数量及预售的墓穴(格位)数量。

建造、出售(租)超规定面积墓穴(墓位)。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

具体任务:(1)负责调查摸底经营性公墓占地1平方米、超过1平方米、小于1平方米的墓穴数量及分别占比;
(2)负责调查摸底农村公益性墓地建造家族墓地占地超过1平方米的墓穴情况,并进行整治。

违反价格管理规定,公益性公墓未按规定实行政府定价即擅自对外销售、按规定实行政府定价、指导价的墓穴(墓位)超标准收费,出售(租)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中实施价格欺诈、价格垄断等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区物价局、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

具体任务:物价局、民政局负责调查摸底,并联合进行整治。

农村公益性墓地违规出售(租)墓穴(墓位),从事营利活动。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

具体任务:负责调查摸底向村民以外的人员出售墓穴数量、占比,并进行整治。

宗教活动场所与商业资本合作,擅自设立骨灰存放设施,违规从事营利活动。

责任单位:区民宗局、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

具体任务:负责调查摸底未经审批的宗教活动场所骨灰存放设施的数量、容纳量、服务对象、收费情况,并联合进行整治。

(二)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及丧葬用品销售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提供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及销售丧葬用品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强制服务收费、只收费不服务行为(该行为主要指殡葬经营者在提供服务或商品中,违反公开、公平和诚信原则,采取欺诈、强迫等不正当手段,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民政局、物价局

具体任务:(1)区市场监管局、区民政局负责调查摸底办理证照、机构数量、人员数量、业务范围、群众投诉等情况;
(2)区物价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民政局负责整治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强制服务收费、只收费不服务行为。

违规经营、欺行霸市行为(该行为主要指以暴力、挟迫、欺诈等不正当手段,控制和垄断某一区域的某一项或多项殡葬服务或丧葬用品交易,欺压同行,强买强卖,排除或限制竞争等情形)。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卫计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

具体任务:负责对有违规经营、欺行霸市行为的单位、个人进行调查摸底,并联合进行整治。

全区范围所有殡仪馆、殡仪服务站(中心)、公墓、乡村公益性墓地、医疗机构太平间、宗教活动场所骨灰存放设施均纳入此次专项整治范围。

四、工作步骤和进度安排

(一)制定方案,动员部署(X年7月下旬)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直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要求,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制定本乡镇(街道)、本单位专项整治方案,明确相关要求、责任分工、方法步骤和工作措施,并组织开展动员部署工作,全面启动专项整治行动。整治方案、投诉举报电话要向社会公布。

(二)全面自查,扎实整改(X年7月下旬-8月底)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直各有关单位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组织相关部门对殡葬管理服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深入自查,摸清底数,建立整治台账,明确责任和时限,逐一抓好整改落实(自查和检查表见附件2)。8月底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直各有关单位要报送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情况阶段性报告。

(三)开展督查,调研评估(X年8月-9月上旬)

区民政局会同相关部门成立联合督查组,分别于8月上旬和9月上旬对全区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指导和督查评估,推进整改落实;
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反馈,推动解决;
对专项整治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进行总结推广。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直各有关单位要报请区委、区政府加强对本乡镇(街道)、本单位整改情况的考核,并根据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复核。

(四)总结报告,完善制度(9月底)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直各有关单位要对本乡镇(街道)、本单位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查遗补缺,着力完善制度措施,强化日常监管,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直各有关单位要注重巩固专项整治成果,把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应用于机制创新和日常服务管理之中,为修订完善殡葬管理法规政策提供实践依据。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直各有关单位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须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及相关资料于9月10日前报送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全区专项整治情况,于9月中旬向区委、区政府和市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直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建立由党委和政府领导或单位负责人挂帅的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或部门联席会议机制,全面做好组织实施工作。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密切协作,形成整治合力。要充分发挥村(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红白理事会、老年人协会等组织作用,依靠群众,摸清情况,加强自我管理,合力做好整治工作。

(二)综合施策,确保专项整治效果。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直各有关单位要针对殡葬管理特别是公墓管理方面历史遗留问题多、积累矛盾多、涉及面广的情况,善于调动多个部门、运用多种手段综合施策,突出重点、依法依规、积极稳妥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建立公墓从规划、审批、建设、运营到维护管理的全过程、常态化监管机制。积极发挥殡葬行业协会作用,围绕重点整治问题,推动会员单位带头做好自查整改,并制定团体标准和信息披露等制度,完善自律惩戒机制,形成依法依规监管与行业自律管理相结合的局面。

(三)深化整改,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直各有关单位要围绕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突出重点,标本兼治,持续抓好整改深化工作,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特别是乡镇(街道)民政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属地管理,落实监管责任,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殡葬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通报,并探索建立殡葬领域不良企业或单位黑名单制度,建立健全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要加强殡葬领域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加快完善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文件及规范标准,为殡葬管理提供法制保障。

(四)加强宣传,积极引导舆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直各有关单位要加强殡葬工作政策解读及舆论引导,主动、适时发声,统一对外宣传口径,有针对性地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大力宣传殡葬改革先进典型,曝光一批违法违规典型,用典型案例教育警示干部群众,引导树立厚养薄葬、节地生态、移风易俗的殡葬新风尚。加强舆情监测,强化媒体责任,为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媒体舆论的引导及气氛营造由宣传部门负责,社会舆论的营造由各有关部门及各乡镇负责。

区里成立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活动期间设举报投诉电话,并建立专项整治行动协商会议、联合执法、联合督查、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舆论监管、行风监督等七项工作机制,协调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推动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直各有关单位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本乡镇(街道)、本单位专项整治行动领导机构情况、行动实施方案、举报渠道等信息,于X年8月2日前报送区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活动期间每10天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第二篇: 2023年交通运输行政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交通运输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发布日期】2009.09.21

【实施日期】2009.09.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交通局,厅直各单位:

现将《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章)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一日

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9]27号),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规范我省交通运输系统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交易行为和领导干部从政行为,促进反腐倡廉建设,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开展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以下称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扩大内需、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中心任务,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公路水运工程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项目为重点,坚持统筹协调、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惩防并举,坚持集中治理与加强日常监管相结合,坚持自查自纠与督促检查相结合,着力解决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推进体制机制制度创新,建立规范的市场体系和行政监管机制,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交通运输事业的快速、科学、安全和协调发展。

二、专项治理工作的主要任务

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对交通运输系统2008年以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开展监督检查。进一步推进交通建设项目的决策和规划管理工作公开、透明,确保规划和项目审批依法实施;
进一步规范公路水运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促进招投标市场健康发展;
进一步落实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责任制,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确保交通行政行为和交通建设市场行为更加规范;
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制度改革,健全完善交通建设市场体系,确保工程建设项目安全、高效、廉洁运行。

三、专项治理工作的阶段性目标

交通建设市场交易活动公开、公平、公正和依法透明运行,信息共享的交通建设市场诚信体系初步建立,法律法规制度比较完善,相关改革不断深化,交通运输工程建设健康有序发展的长效机制基本形成,领导干部违法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的行为受到严肃查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腐败案件得到有效遏制。

四、专项治理工作要解决的突出问题

(一)工程项目不严格履行建设程序,初步设计未经审批或施工许可未经办理就开工建设。

(二)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周期不足,设计深度和优化不够,初步设计质量下降,导致变更频繁。

(三)招标人规避招标、虚假招标;
投标人出借资质、围标串标;
有的专家评标不公正。

(四)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商信用缺失,合同履约率低,中标后转包和违法分包。

(五)建设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客观规律,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盲目压缩工期,不能保证合理工期,造成质量和安全隐患。

(六)工程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监管薄弱,专业化管理人员缺乏,质量和安全管理粗放,有的工程试验检测数据科学性、真实性不够,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

(七)工程建设项目物资采购监管薄弱,资金

第三篇: 2023年交通运输行政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其它总结]乡镇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乡镇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为有序推进扶贫项目实施,规范扶贫资金管理,根据财农〔20XX〕xx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脱贫攻坚实际,在全乡范围内集中开展了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将近期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提升监督问责意识 花石乡于 7 月下旬及时召开了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会议,会议由党委书记王玉宝主持,会上对全乡扶贫相关责任单位,乡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村“两委”干部、扶贫专干以及扶贫工作队人员等集中学习传达了文件精神,通报了全县查处的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以案示警。会议安排乡纪委及乡财政所具体组织实施,对花石乡 20XX 年以来涉农扶贫资金进行自查自纠,分项目分年度按资金性质逐项进行全面清理,做到不重不漏,并要求要对突出问题进行梳理、逐一核实。会议还明确了乡纪委工作的重点,要求对涉及扶贫领域的问题线索一定要跟踪调查、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要严肃查处,对涉及违规违纪行为的干 部要坚决问责查处。乡纪委建立了纪委督查、扶贫办主抓、职能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并完善了相关规章制度,对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露头就打、快查块办、形成震慑作用。

二、统一思想认识,逐级开展摸底排查 我乡机关各部门、各村以及各相关单位根据实事求是、不遮不掩的原则,积极开展集中自查和整改并根据摸排结果及时自纠。

1、强化宣传,预防为主。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扶贫领域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打招呼、早提醒、早处理;
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强化违规违法行为的预防,加强制度建设,形成规范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规范程序,建立扶贫资金管理奖惩机制并严格执行。

2、精心部署,务求实效。为了确保 20XX 年以来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核查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制定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清理整治工作的内容、工作重点、实施步骤以及要求达到的工作目标和效果;
定期召开碰头会,进行详细安排和部署。

3、明确责任,各负其责。对 20XX 年以来在督查、检查、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排查、梳理、登记、汇总,并开通工作举报电话,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三、突出专项督查,畅通群众举报渠道 乡纪委通过现场走访群众、现场查看扶贫领域施工项目和群众面对面交谈等形式,对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检查,并就脱贫攻坚各项政策落实情况、项目建设情况,现场征求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对易地扶贫搬迁、扶贫小额信贷、特色产业种养、光伏发电等方面政策了解落实情况,并对精准识别贫困户情况进行了巡查。乡纪委安排专人值班,做到来信有人看、来访有人听、来电有人接、网络举报有人办,切实发挥信访举报的“千里眼”和“顺风耳”作用,广泛了解群众身边与扶贫相关的腐败、形式主义和落实政策不力等问题。

9 月上旬,经查我乡王家银户于 20XX 年 7 月享受产业奖补资金 3000 元,20XX 年 8 月重复享受产业奖补资金 1000 元,经乡农技站核查,收回王家银户产业奖补资金 1000 元,并于 20XX 年 8 月全部收回。

四、精准整治重点,严肃追究落实责任 我乡突出以精准监督助力精准扶贫,重点涉及三个方面问 题:落实扶贫政策不力,在工作中滥用职权、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
在扶贫工作中优亲厚友或谋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

9 月上旬,经乡政府自查自纠发现大湾村为民服务室建设使用资金 元属扶贫领域项目资金,9 月 6 日乡 政府将该资金还原至原资金渠道。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在以后工作中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重视对违规违法行为的预防,加强制度的建设和完善,形成规范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检查程序,建立扶贫资金管理奖惩机制并严格执行,同时建立健全扶贫资金监管长效机制,加大扶贫资金检查力度,确保扶贫资金用到实处。针对扶贫领域存在的违规违纪行为,严肃问责追究。

1、加强扶贫领域的执纪问责,注重思想教育。在实际扶贫工作中,我乡要求不能将扶贫工作理解成“上级要求”,加强主观能动,落实措施上要有个体针对性,不能只想做给上级看、围着媒体转,事事重声势、造影响,表面功夫为百姓做事,但对百姓最需要、最根本的事情没有任何帮助,必须要注重校正思想,强化“修为”,切忌 “过关”思想和“迎检”思维。

2、加强扶贫领域的监督执纪,盯住关键环节。我乡将推进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把党的领导落到实处,压紧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在扶贫措施有效落实,让帮扶责任落实到位,督促帮扶责任人、第一书记、村干部等帮扶力量将各项政策宣传落到实处,杜绝在政策落实过程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

3、加强扶贫领域的执纪问责,强化高压打击。一经发 现有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强占掠夺等问题,乡纪委将对违纪者严惩不贷,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落实责任、突出重点,精准发力、加强监督,从严执纪、强化问责,以零容忍的态度快查,严处扶贫领域不正之风,释放强烈信号,形成强力震慑。

4、加强扶贫领域的监督问责,完善监督机制。我乡着力完善推进机制,加强组织协调、分析调度,加强指导督促,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加强同级脱贫攻坚督查、信访、扶贫、财政、审计、教育、卫计等责任部门的工作联系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乡纪委将继续监督各相关单位和各村,坚决将各项问题整改到位,切实提高群众对扶贫工作的满意度。

  

第四篇: 2023年交通运输行政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2021年关于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报告

遵照省交通运输厅文件的通知精神,以及市交通运输局x月xx日会议的安排意见,为进一步深化全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快建设政治坚定、素质过硬、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廉洁高效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全面提升交通运输行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经研究并通过深入基层、线路及场站督查检查,结合发现和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我县交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法治思想,认真落实省市行业主管部门关于交通综合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意见,贯彻落实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市委“12341”和县委“党建统领、五转一新”的总体思路和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引导执法人员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政治忠诚,加强作风养成、提升素质形象,树牢为民宗旨、强化使命担当,切实落实“推进交通执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求,以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为动力,以维护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合法权益、清理不合理行政处罚规定和严禁乱罚款为着力点,以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引领,着力解决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中存在的宗旨不牢、作风不优、本领不强、担当不力、执法不廉、管理粗放等突出问题,实现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政治素质明显提升、纪律作风明显好转、服务意识明显提高、业务本领明显增强、执法权威和公信力明显加强、社会认可度和群众满意度明显上升。
二、成立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机构 组长:xxx(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副组长:xxx(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xxx(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xxx(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 成员:xxx(道路运政执法负责人) xxx(交通质监执法负责人) xxx(公路路政执法负责人)

xxx(城市客运执法负责人) xxx(地方海事执法负责人) xxx(县局办公室主任) xxx(局行政审批股股长) xxx(局综合运输股股长) xxx(局公路管理股股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担任,联络员负责此次专项行动工作的日常资料的收集、汇总、上报,以及综合协调等工作。
三、深入查摆交通执法的突出问题
深刻吸取前一段时期外省市发生的交通执法不严肃、不严格、不规范案例的教训,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制约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堵点,全面摸排、清理、纠正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中存在的各类顽瘴痼疾,坚持刀刃向内、刮骨疗毒,坚持纠错性、警示性、导向性,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群众最期盼的事情做起,切实维护交通运输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打一场正风肃纪、自我净化、自我革新的攻坚战。
(一)宗旨不牢的问题。重点整治执法为民根本宗旨树立不牢,群众观念淡薄,对待群众冷硬横推,随意剥夺当事人程序权利,放任非法经营长期存在,不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的问题;
乱罚款、滥收费、粗暴执法、不当执法的问题;
以执法者自居,讲方便管理多、讲方便群众少,扣罚训多、提供服务少,硬性管理多、疏导服务少的问题;
重现场执法、轻后续程序,超期扣车、逾期不结案的问题。通过现场督查、明察暗访、调查走访、会议研判和谈心谈话等形式,拧紧并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使交通执法在短时间内有一个明显的好转或提升。(牵头领导:局长xxx,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二)执法不廉的问题。重点整治违规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款指标,不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制度,趋利执法的问题;
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徇私枉法,隐匿、截留、挪用、私分罚没财物,索要红包、收受当事人财物的问题;
内外勾结,选择性执法,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收黑钱、放黑车,背离党纪国法,背离交通运输法规条例的行为,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牟取非法利益的问题。(牵头领导:局长xxx,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三)作风不优的问题。重点是从事道路运政和公路路政执法人员,因县里“三定”方案没有明确下来,人心不稳、干劲不足、等待观望的问题;
重点整治精神状态懈怠、自由散漫、纪律涣散,玩忽职守、尸位素餐;
接受任务讲条件、执行任务打折扣的问题;
纪律规矩意识淡漠,底线思维缺乏,特权思想严重,自律不严、公私不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盛行的问题;
执法风纪不严整、语言不文明,执法出勤不出力、在岗不在状态,不负责任,敷衍应付的问题。(牵头领导:副局长xxx、xxx,责任单位:运政和路政执法部门。)
(四)本领不强的问题。平时理论、文化、业务学习不够,深入基层不多、不深,思想认识不高,群众观念不强,实际工作能力不足的问题;
重点整治法治观念淡薄,执法不知法、不懂法、不守法的问题;
不注重学习积累,综合业务能力不高,新业态不会管、传统业态管不好的问题;
执法基本功不扎实,法律文书填写不规范,适用法律依据错误,执法程序不完整,办案质量不高的问题;
随意拦车、扣车,不亮明执法身份任性检查,滥用行政强制措施和证据登记保存措施的问题;
证据收集不充分,不查实案件事实就随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问题;
滥用自由裁量权,处罚畸轻畸重,同案不同罚的问题;
简单式执法、运动式执法、执法“一刀切”的问题。要强化理论法制和文化业务等知识的学习,并加强集中培训、集体学习、个人自学和基层实践锻炼,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工作素质。(责任领导:党组成员xxx,责任单位:局行政审批股。)
(五)担当不力的问题。缺乏工作责任心,出勤不出力,上岗不尽责的问题;
重点整治以罚代管、一罚了之,重处罚、轻教育,重罚款、轻纠错的问题;
发现问题不处理,受理投诉不及时、有案不立、立案不及时,办案不完整,随意取舍执法程序,随意简化案件内部审核流程的问题;
以改代罚,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办事拖沓,面对工作任务被动应付、面对矛盾问题相互推诿扯皮的问题;
检查不深入、走过程、怕担责,面对复杂问题存在畏难情绪问题。(牵头领导:副局长xxx,责任单位:局综合运输股。)
(六)管理粗放的问题。工作安排不全面、不细致,责任落实不明确、不到位,管理督查不深入、不认真的问题,重点整治对执法人员监管不严,疏于教育,疏于管理,监督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
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和执法行为规范不健全,制度执行打折扣的问题;
执法精细化程度不高,执法手段和方式落后,人为因素影响较大的问题;
综合执法改革推进不力,执法队伍组建不到位,执法主体责任不落实,执法监管出现盲区的问题。(牵头领导:党组成员xxx,责任单位:局行政审批股。)
四、全面铺开整治专项行动

(一)开展执法顽瘴痼疾清理整治工作。
1.全面摸排行政执法顽瘴痼疾。对照整治内容,对本单位执法领域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清理和整治。对照文书案卷,查找证据、程序、法律适用以及以罚代管等方面的问题;
对照投诉举报记录,查找是否存在发现问题不处理、不作为、不担当,徇私舞弊等问题;
对照执法记录,查找执法过程中是否存在粗暴执法、简单执法等问题。对查找出的问题,要逐项列出整治清单和清理重点,查找问题原因,制定解决措施。
2.坚决整治乱罚款、滥收费、任性检查等突出问题。对于发现的执法不规范等尚不构成行政处分的问题,分管领导采取约谈、通报批评、下发整改建议书等方式,责令单位和人员限期整改;
对于发现的涉嫌以权谋私、失职渎职、权钱交易、徇私枉法等问题线索,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处置。
3.全面整改存在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组织开展作风整顿,盯住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关键少数,对查出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制定具体的时间表、路线图,务实扎实整改。要坚持开门搞清理整治,畅通投诉渠道,及时回应社会诉求,诚恳接受社会监督。要坚持边查边治、举一反三,推动个性问题与共性问题、显性问题与深层次问题一起解决。
(二)组织开展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完善并规范执法组织机构。在局务会的统一安排下,由局办公室负责,主动与县编办联络,尽快落实“县交通运输行政综合执法队”的人员编制、岗位职责和工作职能,将拟组建的综合办公室(法制及案件管理股)、道路客运执法分队、道路与水路运政执法分队、公路路政执法分队、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分队的具体工作任务与目标一一落实到位,全面步入新的交通综合执法轨道。
2.建立和完善执法管理制度。以制度建设为着力点,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引导执法人员树立良好职业道德,增强职业认同感和荣誉感,强化纪律观念、规矩意识,筑牢防线、守住底线、不碰高压线,规范文明执法。
3.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结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公布实施“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清单。结合“路政宣传月”活动的开展,组织执法人员深入企业、站场、项目建设工地大调研、大走访,与企业、群众互访交流,帮助企业、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了解存在的问题,听取改进执法服务工作意见;
帮助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经营,降低法律风险。

4.开展执法体验周、基层执法站所开放日活动。邀请群众和媒体参与、观摩、体验执法工作,展示执法队伍良好精神风貌,提升执法公信力。“擦亮”执法服务窗口,设立便民服务站,发放便民服务卡,设立公示栏,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开展“路政宣传月”等普法专项活动,增强交通运输从业者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同与认可,优化执法环境,展示执法队伍良好精神风貌。
(三)开展讲政治、夯作风、强服务专题教育。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组织开展讲政治、夯作风、强服务专题教育,围绕县委“党建统领、五转一新”的工作思路,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提高政治能力,增强法治素养,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增强服务能力。
1.开展法治思想专项学习。利用学习强国、三晋先锋等平台,把学习法治思想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重点内容,采取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单位法治讲堂、法庭旁听、录制法治学习微视频、撰写法治征文等多种形式,系统学习宪法、民法典和同志《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等书籍,提升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开展工作、维护稳定、化解矛盾的能力和水平。
2.深入开展警示教育。组织执法人员观看警示廉洁教育视频,学习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通报、观看廉政教育警示片、阅读警示教育读本,以行政执法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纪案件为镜鉴,深入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以案明纪、以案说法、以案促改,强化执法人员廉洁、纪律、规矩意识,引导执法人员严守党纪国法,知敬畏、存戒惧、守住底线。
(四)组织开展执法隐患排查防控。
1.梳理摸排隐患点、矛盾点、纠纷点。深入到基层和群众中间,聚焦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重点领域突出问题、执法过程中容易引发的不稳定因素,聚焦一线执法人员在基层执法实践中面临的困惑和问题,加强风险隐患分析研判,制定预警、防范、化解处置措施,减少执法中的矛盾和冲突。
2.梳理制度建设方面的问题。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对于与法律法规和上级规定不一致的要坚决予以清理;
对于制度缺失和制度中存在的漏洞,要依法加以修订、完善和规范。
3.挖掘和分析主要问题、突出矛盾,提出完善相关法规政策制度的意见和建议。对于矛盾的特殊性、突出性和尖锐性问题,要深入地挖掘和分析,对不合理的行政处罚等条文,研究论证后提出清理意见,从源头上堵截乱罚款、滥收费漏洞,推动执法与业务融合,更加注重日常监管和源头治理,提升行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五)组织开展执法队伍轮训。
加强系统内执法队伍的轮训工作,聘请法律人士、行业专家讲课培训,采取法制讲座、集体学法、业务培训、剖析典型案例和参加法律学历教育等多种形式,分期、分批对执法人员进行全员轮训,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
(六)组织开展综合执法”三基”建设。
1.以制度建设为切入点,大力加强执法基础管理。健全综合行政执法巡查制度、执法文书管理制度、执法隐患排查整治制度、内业管理制度、执法考核讲评等基础管理制度,推动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2.坚持双管齐下,大力加强基层执法基本能力建设。首先积极组织开展岗位练兵、比武,提高一线执法人员实战能力。同时加快推进执法信息化、装备现代化,建立综合执法管理系统和指挥平台,为一线执法人员逐步配备执法记录仪、移动执法终端、执法记录采集工作站、执法应急救援交通工具、安全防护用具等执法装备,不断改进执法手段和方式,提高执法工作精细化、执法管理精准化水平。
五、安排好整治的时间与进度
专项整治行动从2021年5月份开始,至10月底基本结束。要把以下六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同步部署,压茬推进,有序有效推进专项整治行动。
(一)部署动员(5月中旬)。按照省厅的文件和市局的会议安排,5月中旬起全面部署动员整治行动,继续按照现阶段各单位运行的职责职能机制与模式,对照整治内容、行动安排,对本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推动专项整治行动扎实开展。
(二)自查自纠(5月中旬至6月底)。要把执法顽瘴痼疾清理整治作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工作推进,认真对照行政执法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实际,对所有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自查、逐一检查分析,摸清底数,建立台账,主动整改。要在6月中旬前完成本单位顽瘴痼疾自查工作,聚焦制度不合理、执法不规范、为民服务意识不强等突出问题,率先完成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顽瘴痼疾整治工作。
(三)深入整改(7月初至9月底)。要认真梳理总结行政执法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特别是对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方法。对属于制度不健全导致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列出时间表,通过健全制度、规范行为,逐步整改到位。同时,要建立健全严格规范文明执法长效机制,不断规范行政权力
运行。于2021年7月15日前将本单位执法顽瘴痼疾清理整治情况、整治的问题清单、整治好的典型案例上报县局。要统筹组织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活动、讲政治、夯作风、强服务专题教育、执法隐患排查防控和执法队伍轮训工作,要将隐患防控措施和完善法规政策制度的意见和建议于2021年8月10日前上报县局。
(四)总结提升(10月)。各单位要及时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的有效措施和经验,转化为制度成果,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努力把专项整治成效转化为做好执法工作的强大动力。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要加强统筹衔接,将相关教育培训、机制建设等长效工作纳入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中持续推进。
六、严格并严肃整治工作的各项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是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提升交通运输执法队伍素质形象的一项重要工作。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专项整治行动与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结合起来,与清理乱罚款滥收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队伍建设结合起来。牢固树立执法为民宗旨,切实增强开展专项教育整治行动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二)加强组织领导。运政、路政等执法主体,要按照局里的实施方案,成立相应的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行动方案并及时报县局,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的研究部署、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扎实推进落实。要认真落实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注重推动专项整治行动与日常执法工作互融互促,找准结合点和着力点,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局领导组及整治办要切实发挥统筹、协调、督促、推动作用,定期调度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印发专项整治行动简报,总结成效、推广经验、通报问题,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指导,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要总结经验做法,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并向县局报送行动开展情况。
(四)加强舆论宣传。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稳定的高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宣传,深入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重大工作部署,展示交通运输执法队伍正风肃纪的坚定决心,充分展现交通运输执法工作的新作为、新形象,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为全面建设创新、开放、绿色、文明、幸福的新而努力奋斗。

推荐访问:范本 突出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 交通运输行政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总结范本四篇 2023年交通运输行政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交通运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