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共同缔造在基层市域治理现代化作用调研报告(通用4篇)

时间:2023-08-16 13:27:01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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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共同缔造在基层市域治理现代化作用调研报告(通用4篇)

关于共同缔造在基层市域治理现代化的作用的调研报告4篇

关于共同缔造在基层市域治理现代化的作用的调研报告篇1

关于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现代化建设专题调研的报告

为深入贯彻市、区关于依法治理的总体部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工作落地落实,根据推进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2018]-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将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专题调研报告如下:

1、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是一项庞大、复杂、长期的工程,因此目前还存在着学多不容忽视的问题短板,需要我们进一步完善。主要问题如下:一是宣传和发展不够平衡。主要变现是发达地区比偏远地区做的更好,省市区比镇村社做的更好,根本原因是经费投入和人员素质有差别,导致小地方、偏远地方相对滞后,解决的发力点是上级部门可以根据地方经济发展情况、人口情况等综合考虑,因地制宜的统筹规划经费分配,用于提高人员素质,保障硬件需求,更好的促进此项工作的开展;
二是领导重视程度各不相同。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是一项时间长、见效慢的工作,因此,一些基层领导干部认为该工作是“软任务”,甚至认为只是司法行政部门的职能职责,与己无关,根本原因是部分基层领导干部的思想觉悟不高,认识还没到位,解决的发力点是大力增强基层领导干部对此项工作的思想认识,切实增强领导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二、基层治理工作可以和平时的党委会、职工大会、村社代表大会等会议结合,在会议上学习贯彻相关的文件会议精神,提升基层干部的思想意识;
基层干部可在街头集中宣传、大走访等活动中,向群众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做到干部重视,群众参与的格局。

三、村(社区)党组织是村(社区)的政治领导核心,党支部书记是党支部工作的总负责人,全面主持党支部的工作,抓好党支部的,监督村委会的各项工作,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执行村党员大会的决定、决议。村(居)委会依照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全面负责办理有关村民利益的各种事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村(居)民享有在村民自治中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罢免村委会成员的权利、在村级经济和社会事务中的自治权、享有对村级事务监督权以及法律法律规赋予的其他权力;
村民有自觉接受、科技政策、、教育的义务、村民有守法经营、依法纳税的义务、

、村民有服从村委会及建设规划、计划生育、治安管理等综合管理的义务、村民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定的其它义务。

四、参与村(社区)治理的组织有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监督委会、村民调解委员、三人矛盾调解小组。

五、一是了解摸清村级现有的社会组织的概况、功能分工、遇到的困难等情况,组织镇、村相关职能部门提供对口业务培训和法律法规宣传,提升给类组织的业务技能和法治意识,提升其参与村(社区)治理的能力;
二是镇、村协调召集各类组织到有条件的兄弟单位的同类型组织进行观摩学习,借鉴其优秀的经验;
三是不定期召开村民和各类组织的学习交流大会,增强组织与村民的沟通交流,以此促进村(社区)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提升群众的法治意识,为村(社区)治理奠定法治基础。

六、急需解决的最基础最紧迫而突出的问题是人员缺少、经费保障问题,建立基层治理体系需要一个过程,上级应建立一个完善的实施计划,循序渐进的推进此项工作,应将宣传与治理结合,用宣传营造氛围,把基层治理推向纵深。

七、一是加强法制宣传,提升群众法治观念,从根本上

推动群众自治法治德治意识;
二是强化政府依法治镇意识,提升基层干部的思想认识;
三是加强群众的监督,促进阳光政务,实现共建共治共享。

8、一是本单位本部门全部政务接受群众监督;
二是定期向社会公布本部门本单位的法治工作、业务工作;
三是加强督查,层层落实责任。

9、谋划的具体工作:继续推进完善法律七进和法治大当家活动,进一步深化依法治镇、依法行政工作。设计的重大活动:结合3月宣传月及其他时期,进行法治宣传、禁毒宣传、扫黑除恶、打击赌博等集中宣传活动。目前做了的工作:制定了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制定了依法治镇年度工作计划,完成了3月宣传月的集中宣传活动。下一步要继续加大法治宣传力度,通过村村通广播、张拉横幅等方式继续扩大宣传面,进一步营造法治氛围,促进基层治理体系工作的深入开展。

10、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二是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增强群众法治观念;
三是加大财政投入,增加人员编制。

关于共同缔造在基层市域治理现代化的作用的调研报告篇2

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调研

郡县治则天下安。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建设是执政党的永恒主题,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建设的重要基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重视抓基层、打基础,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放松”。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做出《关于全面深化法治浙江建设的决定》,指出要“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日前,按照省委党校学习的安排,我们二组学员以XX市、XX市为样本,对两地基层法治建设工作进行了调研,并结合理论学习,对社会治理法治化问题进行了研究和思考。

一、XX市、XX市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实践与问题

3月27日至30日,调研组分别实地走访了XX市双塔街道乌木山社区、新塘边镇勤俭村、清湖镇清泉村和XX市上垟乡青瓷小镇、竹垟乡盖竹村、龙镇双渡洋村、住溪村,与两市政法系统部门负责人进行了座谈交流。XX、XX同属浙西南山区,地缘毗连,社情相似。多年来,两市党委政府积极响应平安浙江建设的战略部署,结合地方实际,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持续深入推进法治建设,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一路走来,调研组学员们感受着浙西南农村面貌日新月异的变化,看到群众生活幸福安定,生活环境和社会环境逐步改善,大家感到由衷地欣慰。特别是接触到了一批充满激情、责任和理想的基层乡村干部,更是看到了浙江农村美好的未来。根据调研情况梳理,我们看到两市在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工作中有一些好做法、好做法值得总结推广。

(一)普法宣传强基础。两市十分重视普法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站、微博、图书室、宣传栏、法制学校等阵地,及时、广泛、深入传播法律知识。我们所到每个村居,都有专门的普法宣传栏。普法宣传工作突出了四个重点。一是围绕“重点工作”普法。如编印“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四边三化”法治宣传手册,制作专题公益广告,以普法形式助推重点工作,将普法工作融入百姓生活。二是抓住“重点对象”普法。针对国家公务员、青少年、妇女、村(社区)居民、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等重点对象的不同需求,组建一批专业“普法讲师团”,分类实施法治宣传教育。三是突出“重点内容”普法。抓住各重要时间节点、专题活动等契机,突出专业普法效果;
坚持以创建促普法,做好全市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四是完善“重点领域”普法。两市将市级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作为普法责任主体列入责任清单,涉及交通、环保、医疗、文化、教育、旅游、税收、公共安全等30多个重点领域,与民生息息相关的众多的法律法规作为常态化普法任务内容,把各部门(行业)的主管对象、执法对象、服务对象以及社会公众等作为普法对象,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

关于共同缔造在基层市域治理现代化的作用的调研报告篇3

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调研报告范文

基层治理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基石。当前,基层治理正经历由单向管理向多元化、参与式治理的创新转变,构建与我县相适应的治理体系,确保基层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针对基层治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从政策层面加以解决、从业务层面加以指导、从经费层面加以保障的务实举措,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在创新中突围、在共治中拓展、在法治下前行。

(一)完善协商制度机制,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创新。

规范议事范围及参与主体。凡涉及村(居)务、财务的重要事项,都要提交村(居)民代表会议进行商议和表决。参会人员由村(居)民代表、村(居)“两委”成员、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各村(居)民小组组长组成,普通村(居)民可 __到会旁听。涉及外来人员的议题外来人员代表列席会议,确保村(居)民代表会议的广泛性和代表性。

(二)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确保协商决议公开。

实施阳光村(居)务工程,凡协商决策需要村(居)委会落实的事项,均通过村(居)务公开栏第一时间公开,并及时反馈落实情况。随时收集村(居)民意见,解答村(居)民疑问,对村(居)民的不同意见作出解释。设定每次村(居)民代表会议的第一项议题为反馈上一次会议决策的落实情况,确保协商决策落实到位。

(三)重视基层社会自治,发挥群众参与的基础作用。

加强和改进农村(居)建设,规范和提升村(居)民自治水平,夯实基层民主制度建设,使之更好地适应和服务于社会治理创新的发展趋势和要求。健全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增强基层社会自治功能,扩大群众参与范围和途径,丰富自治内容和形式,努力实现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实现政府治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

(一)是建立基层治理工作责任制。通过构建科学合

理、权责明确的评估体系,引导基层组织尤其是“一把手”像抓经济发展、抓安全生产一样重视基层治理。同时,借助问责条例辅以严格的问责办法,用有力的刚性约束让基层组织从思想深处和日常工作中把基层治理摆在突出的重要位置。

(二)解决粗放式、碎片化管理的问题。随着基层公共事务的不断增多和日趋复杂,尤其是群众公共服务需求的不断增长,基层治理迫切需要协同治理。但是,从现实情况看,碎片化管理、部门各自为战的情形非常明显,而且基层治理千头万绪、纷繁复杂、牵涉面广。很多基层干部为此付出了大量时间和精力,但也存在“眉毛胡子一把抓”的情况。事实证明,这种粗放式管理不仅浪费人财物,而且抓不住治理重点,还容易忽视治理盲点。

(三)解决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的问题。在党领导的社会主义中国,党是一切工作的领导核心。基层治理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引领作用。但是,当前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战斗力凝聚力不强是突出问题。

(一)明确基层社会三治主体。以基层社会党组织、基层政府、城乡社区企业、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和城乡社区成员,五个三治为主体,坚持党领导基层社会治理的一切工作,发挥基层社会政府治理的主导作用,统筹发挥社会力量的协同作用,进一步注重发挥城乡社区成员的自治功能,发挥其主人翁的作用,做到相互平衡、相互支撑、相互制约,以实现共同发展的共治目标。

(二)明确基层社会自治目标。发挥人民主人翁精神,依法自己管理自己,自己约束自己,制定必要的乡规民约,建立自我管理的议事机制,自己参与并处理自己的事务;
坚持自我服务。通过创新机制和平台,发动群众服务群众,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机制,社会组织参与社区自我服务模式,切实做到社区“事事有人管”;
坚持自我教育。通过基层协商,可采用开放空间等工作模式,找到合法合情合理解决问题的方案,这种自我教育的过程其实也是社区成员的自我成长的过程;
坚持自我监督。创新监督形式,调动城乡社区成员参与监督社区事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以群众自我监督促进社区和谐,推动基层社区自治的良性互动。

(三)推动基层社会法治建设。目前有的基层干部及执法人员在化解基层 __、协调基层社区各个利益关系主体、分配经济和社区资源时,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问题,甚至还出现权大于法、言大于法、徇私枉法、粗暴行政等违法行为。针对这些问题,应该发挥基层社会法治机制的保障作用,包括坚持全民守法,坚持法治精神,坚持法治保障,维护法律尊严和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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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共同缔造在基层市域治理现代化的作用的调研报告篇4

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调研报告
为推进我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晋城、法治晋城,按照政协晋城市委员会2021年度协商计划安排,2021年11月—12月,由市政协副主席崔守安带队,社会法制委员会组织部分市政协常委、委员组成专题调研组,深入各县(市、区及市直有关单位,对我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进行了调查研究。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进展情况
去年12月3日,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会议召开,部署启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会后,我市对标一流,迅速行动,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中央、省委关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第一期试点城市的决策部署,立足我市连续八年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名列全省第一,三获全国综治比较高奖“长安杯”的优势,提出创建试点城市目标。有关部门结合我市实际,积极申报,完成了各项前期准备工作。今年5月试点工作全面启动。在市委坚强领导下,我市以“三零”单位创建为抓手,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为目标,紧盯治理难题,聚焦基层基础,突出晋城特色,整合资源力量,完善政策措施,强化督导考核,形成了党建联片共建、矛盾联调共治、信息联通共享、部门联手共创、城乡联动共赢的互联共建态势,试点工作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全省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暨“雪亮工程”建设工作推进会在我市召开,充分体现了省委对晋城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的支持和肯定。从进展情况看: 一是制定了明确细化的目标体系。坚持市委统一领导,出台了三个指导性文件:《中共晋城市委、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施意
见》;《中共晋城市委平安晋城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2021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指引任务分解表》;。各县(市、区及市直有关单位结合实际,仔细对照各项目标任务,逐条细化工作措施,印发了工作方案,建立了目标评价体系。目前,市县两级已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纳入“十四五”规划、全市平安建设考评和市委目标责任考评体系,与各级表彰奖励、干部提拔使用、晋升晋级、文明单位创建挂钩,以考核倒逼责任落实、工作落地。今年5月20日我市召开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动员部署大会。市委书记张志川作动员讲话,要求“三年任务两年基本完成”,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贡献“晋城经验”、提供“晋城样板”。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统战部部长、市政协党组副书记、市委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石云峰就推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作安排部署。9月11日我市组织召开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观摩交流会和工作推进会,要求各级党委政府抓好任务落实,完成工作进度。成立了市委党校骨干教师组成的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研究课题组,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纳入了党校教育。同时,还召开3次建言献策座谈会、7场“法学沙龙”。专家学者及相关人士就试点中的目标完成情况和存在问题深入研讨、开展交流,提出工作建议。当前,全市目标导向明确,试点工作稳步推进。
二是形成了有效运转的责任链条。按照市委关于试点城市创建和文明城市创建“双轮驱动、双创并重”的要求,我市把试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形成了市级统筹协调、县级组织实施、乡镇(街道强基固本的市域社会治理链条。根据工作需要,我市成立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组,在市委平安建设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明确了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试点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和党
建引领工作推进小组、法治工作推进小组、德治工作推进小组、自治工作推进小组、智能化工作推进小组。各县(市、区按照市委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目前市、县“一办五组”工作专班都已按年度重点建设项目要求,发挥牵头作用,加快组织实施。为推动各项任务落细、落小、落实,建立了试点工作联络员报告制度和督办制度。同时注重宣传推动,在主流新闻媒体和“一网两微三号”晋城政法新媒体宣传群组开设市域社会治理专栏,反映工作进展,总结特色经验,创造良好氛围。
三是推出了具有特色的典型经验。在自治方面,城区洞头村、陵川县小召村、沁水县下沃泉村等,依托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村民监事会等形式,广泛开展村民议事、民情恳谈等基层民主协商活动。在法治方面,积极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沁水县龙港镇派出所、城区白水街派出所、阳城县凤城镇派出所、高平市城南派出所争先进、创亮点,做到了“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陵川县县城老干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发挥离退休干部专业知识和经验优势,32年服务平安陵川建设,受到中组部表彰。沁水县组建了以县矛盾调解中心为龙头、区域调委会为依托,乡、村两级调委会为前沿,有关调解室为补充的人民调解网络,“司法确认”和“调援对接”机制调动了调解纠纷的主动性积极性。泽州县川底法庭建立和事佬工作室,开展诉前调解,打造“川底模式”。在德治方面,阳城县演礼乡献义村重视道德教化作用,坚持以德治村,坚守和谐之道。城区黄城社区挖掘中华优秀传统道德文化精髓,打造陈廷敬文化品牌,为社区治理提供精神动力。在智能化建设方面,创新开发晋城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智能化工作平台。“雪亮工程”走在全省前列,已接入7720路一类监控视频、4000路二、三类监控视频,联通了视联网,具备
省、市、县、乡视频会议功能。市大数据局与阿里巴巴合作开发的智慧政务、智慧停车等16个集成建设项目,获2019—2021年度数字政府建设卓越实践奖。高平市以数字政府建设为支撑,打造出县域社会治理“高平新样本”。城区实行全科网格管理,划分网格682个,为每个网格落实了每年6000元的绩效补贴,提高了网格员的职业认同感和幸福感,有效提升了社会治理的精细化水平。在心治方面,泽州县实施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示范工程,加强心理疏导和危机干预工作,实现一般人员不脱节、重点人员不失控两个确保,社会心理健康水平整体提高,社会治安案件连年下降。
二、我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面临的问题和困难
我市在试点工作中激发了活力,取得明显进展,但在实践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 1.党建引领有待加强。有的党组织党建理念和工作方式陈旧,不适应从管理到治理的转变,创新意识不强;有的弱化、虚化、边缘化,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有的工作机制不适应治理需要,街道社区和农村统筹协调能力弱,共治共建未形成常态;有的工作行政化、停滞化、务虚化倾向严重,创建积极性不高,内生动力不强。
2.治理主体参与不够。政府职能部门民主决策不够到位,依法行政仍有差距,提供的公共产品不适应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行业监管存在失位缺位现象,齐抓共管矛盾风险机制未形成常态;群团组织维护公共利益、救助困难群众、预防违规违规违规违法犯罪的制度化渠道仍需进一步拓宽,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全市1100多个社会组织整体上发育不健全,城乡基层生活服务类、公益慈善类、专业调处类、治安维稳类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协同作
用不够明显;青年参与缺乏支持。基层社会治理制度滞后于青年日益增长的参与热情,还没有为青年参与社会治理开辟足够的空间,对青年参与社会治理支持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增强。相关部门对青年公益社会组织政策扶持力度不大,在经费保障、业务培训、孵化支持、联系对接等方面缺少有效举措;互联网时代群众工作机制不完善,尚未建成平行、互动、多样的群众参与网络平台,网络问政刚刚起步。如何有效引导各界人士发挥自身优势参与社会治理,也成为当前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
3.多元解纷尚未形成。思想认识存在偏差。社会普遍关心、支持、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氛围不浓,参与化解矛盾纠纷的志愿者占人口比重较低,“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信访不信法”的社会心态依然存在;政策法规不够完善。各部门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的定位和职责散见于各级各类文件中,纠纷解决的工作机制、程序设置及资源配置等具体规定多是基于各县(市、区实践经验的总结,对于多元纠纷化解途径、化解流程、法律效力的确认、组织保障等缺乏具体的法律依据;调解工作发展不均衡。司法调解发展迅速且相对规范,行政调解较为被动且实效不强,人民调解专业化程度有待提升,社会组织调解尚在探索起步中。特别需要引起重视的是,人民调解员绝大多数都是兼职的,整体年龄偏大,政策法律素质不高,工资待遇低,人员流失现象明显。调解经费保障落实难,有预算无经费的情况普遍存在;人案矛盾非常突出。全市法院员额法官人均结案173件,阳城法院人均结案276件,反映出诉前调解还有很大空间。潜在矛盾风险还很突出。我市房地产领域的违规预售和延迟交房风险、金融领域的非法集资风险处在集中爆发期,受疫情影响部分中小企业经营困难,信访积案化解困难等等。这些都需要我们站在更高层面完善多元解纷机制,提前布局解决问题。

4.信息共享还有差距。多年来,相关部门都建有平台,但基础数据信息共享共用难、相互流转难,存在“信息孤岛”“数据壁垒”“各自为政”现象,缺乏统一规划、联动协作,信息平台作用难以充分发挥。如市法院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探索开展诉调对接和繁简分流工作。市检察院依托“12309”检察服务平台提供“一站式”服务。市公安系统正在推广建立“立体化信息化治理防控平台、智慧大脑、晋治安app、掌上派出所”为主的信息化大数据平台。司法系统建有统一的指挥平台。市大数据局也建立了“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但这些平台未执行统一标准,数据资源共享体系不完善,社会治理有关数据跨部门、跨区域共同维护和利用存在困难。在网格化管理中,许多诉求和问题上报到街道或县级指挥中心后,因为事权问题无法立马处置,而指挥中心又无法联动相关职能部门,导致事件流转不畅通、群众不满意。
5.保障机制仍需完善。在调研中,通过对社会治理组织体系、社会治理能力建设、社会治理配套设施、社会治理保障举措指标的分析,反映最为强烈的是社会治理保障举措,最需要的是资金和人才。政府购买服务对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开展公共服务的支持,远远不能到位。市县两级财政紧张,费随事转的经费投入机制未有效建立,用于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的资金有限。市级财政2019年安排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经费82.8万元,2021年安排专项经费85万元,要完成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行动计划所列项目还有很大困难。从对社区的支持力度看,城区财政每年列专项经费,而其他县相对较差。在社会资金投入方面,由于相关支持政策不完善,目前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和农村服务严重不足。基层自身“造血”功能更是低下。人才制约较为突出。我市注册志愿服务组织2000余个,志愿者35万余人,我市也为所有在职党员颁发了《在职党员进社区报到证》。但这两支
队伍主要是在创文中组建的,如何以常态方式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需要从组织和制度上进一步完善。社区和农村骨干人才队伍选、育、管、用“成长链”不健全,特别是党组织书记人难选、人难留问题突出。普遍面临工作人员不足,很难抽出专人开展工作,加之薪酬待遇、职业发展所限,社会工作者青黄不接。

三、推进我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的意见建议
为推进我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探索具有晋城特色、时代特征的市域社会治理新模式,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市域社会治理共同体,提出以下意见建议。
(一坚持党的统一领导,探索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新路子。一要抢抓机遇、乘势而上,锚定目标、先行先试。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试点建设为牵引,以防范化解市域重大风险为着力点,以增强市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落脚点,坚持统一性与创造性相结合、试点目标与阶段性目标相统一、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相衔接,解放思想,大胆探索,使市域社会治理更好体现试点要求和晋城特色;二要按照市委党建“四句话”要求,发挥党组织的引领作用,厚植市域社会治理优势。打破思想观念、行政级别、行业分割籓篱,统筹兼顾不同部门、不同行业、不同群体之间的利益关系,把区域治理、部门治理、行业治理、基层治理、单位治理有机结合起来,形成治理合力;三要以良好政治生态优化市域社会治理环境。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零”单位创建等重点工作,不断促进政治生态、社会生态山清水秀;四要创新党建模式,增强市域社会治理活力。在党建引领方面,推进三级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包括县级党群服务中心、街道社区商圈
楼宇党群服务中心、党群服务驿站,构建“15分钟党建服务圈”,打通最后“一公里”,把党群服务中心打造成基层党建引领社会治理的主阵地。在街道社区,推行街道“大工委”、社区“大党委”和兼职委员制。开展“街道吹哨、部门报到”和“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参与社会治理活动。在乡镇农村,推进“村村联建、村企联建、产业联建、城乡联建”大党建格局,构建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村级治理体系。
(二完善体制机制建设,构建市域社会治理共同体。一要健全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领导机制,完善政府社会治理考核问责机制。以人为本,解决好群众最关切的公共安全、权益保障、公平正义和发展短板等问题,集中做好基础性、普惠性民生工作,不断提高公共服务能力,为民谋划、为民办事、为民解忧,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二要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牢牢抓住基层基础这一本源,把更多资源、服务、管理下沉到基层,明确乡镇推动社会治理具体任务,最大限度将各类社会矛盾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广泛开展行业依法治理,加强全过程监管,健全社会矛盾排查预警机制,重点对道路交通、劳动争议、婚姻家庭、土地、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旅游、医疗等纠纷多发领域进行排查,立马发现不稳定风险隐患;三要完善公众参与机制。推动民主协商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实现“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完善党建带群建制度机制,推动群团组织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广泛动员组织群众投身市域社会治理实践。发挥基层社会组织的独特作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建立健全激励补偿机制,鼓励社会组织积极依法参与社会治理。支持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发展,让社会组织的微治理释放出大能量。还要发挥青年日益增长的参与
积极性,为他们充分参与社会治理开辟足够空间。发挥律师在协调解决社会矛盾、保护群众合法权益等方面的作用。发挥新媒体网络人士在传达公共意见和利益诉求、传播正能量等方面的作用;四要坚持晋城的事大家想、大家说、大家干,开展美好社区、美好乡村示范创建活动。立马总结、广泛宣传基层社会治理的做法和经验,以示范创建带动社会治理现代化,以先行先试带动各地普遍创新,形成争创一流的良好氛围。开展电视问政和网络问政。加大群众意见在社会治理绩效考评中的权重,让人民群众成为市域社会治理的最终评判者。
(三建设多元解纷平台,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一要充分认识多元解纷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基础性作用。广泛宣传多元解纷的典型案例和特点优势,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非诉讼方式调解的便捷、高效和低成本,提高群众认可度;二要完善政策规定,进一步明确党委政府、司法机关、基层组织及社会组织、行业协会等纠纷化解主体的职责任务。对多元解纷的资源配置、途径渠道、程序设置、法律效力的确认、组织保障,以及多元主体参与调解的渠道、不同调解类型的衔接配合等作出总体设计。探索引入市场化运营模式,将调解、仲裁、公证等多元解纷服务纳入政府采购目录,加大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力度。重视引入“两代表一委员”、心理专家、社区工作者、社会志愿者等力量参与解纷工作;三要建立统一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推动地区、部门之间技术兼容、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探索提供线上咨询、评估、调解、仲裁、诉讼等专业服务。当前应以各县(市、区为主体,推动综治中心、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信访接待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融合,建设集受理接待、协同指挥、分流转办、调处化解、司法确认、跟踪督办为一体的“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一个窗口”受理群众提出的各类纠纷化解诉求。采取常驻、轮驻、随叫随驻相结合的方式,
安排或引导政法部门、行政部门、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法律咨询、心理服务、仲裁、鉴定、公证、评估、保险等调解主体和社会力量入驻中心。建立受理窗口与入驻部门协调对接机制,对有非诉讼方式调解意愿和可能的矛盾纠纷,依据纠纷性质分流至不同调解组织和主体予以化解。对调解成功的矛盾纠纷,立马出具调解协议书,如有必要可引导当事人依法申请司法确认,提高调解协议履约率。对调解不成或不适合调解的矛盾,导入仲裁或诉讼程序,构建闭环化解流程,做到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
(四注重科技创新支撑,助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快速推进。一要有效运用以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把智能化建设上升为重要的治理方式,为市域社会治理提供新的工具;二要积极推进市域信息基础设施联通、网络畅通、平台贯通、数据融通。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增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的科学性、风险防控的精准性和公共服务的便捷性。依托全市统一的“一云”“一网”“一中心”整合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和便民服务资源,突出在线政务服务、智能便民服务、智能决策指挥、智能政务办公等重点应用,加快建设全市统一的门户网站、移动app,推动实现“网上办”“掌中办”,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大数据应用获得感和幸福感。巩固“雪亮工程”领先优势,加强指挥机制、综合平台和基层网络建设,统一调配市县两级软硬件资源,实现数据共享;三要发挥我市大数据优势,加快智慧城市建设。在风险防控前置化、矛盾预警智能化、专业服务精细化上出成果。运用政务数据资源和社会数据资源,广泛汇聚社情、警情、案情发掘和完善新的指标和评价体系,提高网络安全态势感知、事件分析、追踪溯源能力,提升市域社会治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

(五加强资金人才保障,确保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任务落实落地。一要以“财政支撑社会挖潜”强化社区、农村治理资金保障。按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工作的要求,将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社区工作者基本报酬、人民调解经费、社会服务设施和信息化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通过资金补助、购买服务、公益创投等方式,支持更多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开展公共服务。统筹使用各级各部门投入基层开展社会治理的资金。积极发展根植社区、农村的社会企业,补充资金来源;二要以注册志愿者和进社区报到的在职党员为依托,组织开展各种社会治理志愿活动。同时发挥新社会组织人员、流动人口、新媒体从业人员等参与社会治理;三要加强基层社会治理队伍建设。培育基层党组织带头人,加强对城乡社区工作者和网格管理员队伍的教育培训、规范管理、职业保障、表彰奖励,有效激发工作积极性;四要坚持统筹推进,重点攻坚。将创建工作与当前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在相互促进、相互推动中破难题、开新局、创特色,全力推进我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为在新赛道上开创新时代美丽晋城高质量转型发展新局面创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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