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办事指南
新林镇便民服务中心服务项目办事指南
惠
民
帮
扶
窗
口
一、项目名称:家电下乡补贴发放
二、申请条件:购买的家电属于国家规定范畴的品牌、型号、规格
三、申报材料:
所购买商品的发票原件(复印件)、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复印件)、补贴类家电专用标识卡、购买人储蓄存折以及治理部门需要的其他材料。
彩电、冰箱(含冰柜)、手机、洗衣机、摩托车、小型货运长安、热水器(含太阳能、燃电、电力类),具体规格和型号已由商务部和财政部在媒体上公告,若有调整另行公告。补贴产品实行全国统一的最高限价。补贴标准为发票载明产品销售价格的13%。
四、办理程序:
申请人到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惠民帮扶窗口申请→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审核→符合补贴要求的,将补贴资金直截了当打入购买人的储蓄存折。不符合补贴要求的,应当即告知购买人。
五、承诺时限:即办
六、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服务项目办事指南
惠民
帮
扶
窗
口
一、项目名称:申请参加政策性农业保险
二、申请条件:
1、本辖区的农户或专业种养场;
2、投保人为“一折通”上的名字;
3、农户自愿并亲自到场签字认可。
三、申报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一折通。
2、猪只佩戴的耳标号码。
3、查勘人员发放的索赔申明请书及查勘记录,畜牧站出具的死亡证明,村委会证明。
四、办理程序:
1、农户向惠民帮扶窗口提出申请;
2、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对象提供的资料逐一审查,审查合格后上报。
五、承诺时限:3日内上报
六、收费标准及依据:能繁母猪12元/头,育肥猪5.4元/头,水稻6.25元/亩,玉米6.15元/亩,油菜3.85元/亩。川府函〔2009〕96号、川财金〔2009〕14号。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服务项目办事指南
民
政
窗
口
一、项目名称:优抚定补对象申报办理
二、申请条件:
1、带病回乡退伍军人。
2、参战退伍军人。
三、申报材料:
1、书面申请一式两份;
2、退伍军人登记表3份;
3、服役期间因病、因伤的《病历证明》或《病情诊断书》;
4、全身5寸红底彩照1张,半身2寸蓝底彩照4张;
5、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3张。
四、办理程序:
1、必须由本人持申报材料到便民服务中心民政窗口申请办理;
2、窗口核查资料后,出具《受理通知书》;
3、窗口将材料转报县民政局审批;
4、本人持《受理通知书》到便民服务中心窗口领证。
五、承诺时限:3日内上报
六、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服务项目办事指南
民
政
窗
口
一、项目名称:农村五保对象申报办理
二、申请条件:符合五保条件对象
三、申报材料:
1、书面申请,乡镇、村(居)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3、2寸半身免冠照片2张;
4、五保对象审批表,乡镇、村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5、村民委员会讨论记录,公示后群众无异议报乡镇人民政府。
四、办理程序:
1、必须由本人持申报材料到便民服务中心民政窗口申请办理;
2、窗口核查资料后,出具《受理通知书》;
3、窗口将材料转报县民政局审批。
五、承诺时限:3日内上报
六、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服务项目办事指南
民
政
窗
口
一、项目名称:农村低保(含城镇)申报办理
二、申请条件:符合享受对象
三、申报材料:
1、书面申请,镇、村(居)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个人收入调查证明材料,乡镇、村(居)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3、半身2寸蓝底彩照2张;
4、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四、办理程序:
1、必须由本人持申报材料到便民服务中心民政窗口申请办理;
2、窗口核查资料后,出具《受理通知书》;
3、窗口将材料转报县民政局审批。
五、承诺时限:3日内上报
六、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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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政
窗
口
一、项目名称:救灾救济款发放
二、申请条件:因天灾或人为不可抗拒显现的新的救灾救济对象
三、申报材料:
本人书面申请,乡镇、村(居)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四、办理程序:
1、必须由本人持申报材料到便民服务中心民政窗口申请办理;
2、调查了解核实;
3、公示;
4、报领导审批。
五、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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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政
窗
口
一、项目名称:农村贫困户重特大病医疗救助
二、申请条件:必须是五保户、低保户
三、申报材料:
1、书面申请,乡镇、村(居)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病历证明或《病情诊断书》;
3、入院、出院通知;
4、住院医药费结算收据(病人留存联原件)并加盖县新农合医疗治理中心公章;
5、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四、办理程序:
1、必须由本人持申报材料到便民服务中心民政窗口申请办理;
2、窗口核查资料后,出具《受理通知书》;
3、调查核实;
4、窗口将材料转报民政局审批。
五、承诺时限:3日内上报
六、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服务项目办事指南
计
生
窗
口
一、项目名称:办理《打算生育服务证》
二、申请条件:女方单位或户口在本辖区的人员
三、申报材料: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婚育情形证明;
4、夫妻双方二寸合影照一张。
四、办理程序:
1、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在怀孕三个月以内,带证明材料到女方所在乡镇计生办领
取《生育服务证登记表》;
2、男、女双方的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在《生育服务证登记表》上签署当事人的婚姻及生育情形,并加盖公章;
3、男方或女方所在乡镇计生办在《生育服务证登记表》上签字盖章;
4、符合条件的给予办理《生育服务证》。
五、承诺时限:即办
六、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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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
生
窗
口
一、项目名称: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二、申请条件:
1、持有《生育服务证》,只有一个未满18周岁的子女,已采取避孕措施,自愿不再生育。
2、再婚夫妻双方合计只有一个未满18周岁的子女,已采取避孕节育措施,自愿不再生育。
3、夫妻只有一个依法收养的未满18周岁的子女,已采取幸免节育措施,自愿不再生育。
三、申报材料:
1、本人书面申请;
2、夫妻双方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生育证明,并加盖公章;
3、夫妻双方二寸合影照2张。
四、办理程序:
1、到男方或女方户口(或单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申请填写《自愿只生一个子女的夫妻申请登记表》;
2、男女双方单位或村(居)委会在《自愿只生一个子女的夫妻申请登记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3、报女方所在乡镇计生办审核,符合条件的给予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五、承诺时限:即办
六、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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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
生
窗
口
一、项目名称:流淌人口婚育证明
二、申请条件:凡公民离开户籍所在地到异地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异地居住15天以上,女性年龄在18-49周岁,男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的流淌育龄人员,除专门情形外,均应办理《流淌人口婚育证明》。
三、申报材料:
1、《流淌人口婚育申请表》;
2、户口簿、身份证;
3、一寸照片2张。
四、办理程序:
1、到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申请,填写《流淌人口婚育申请表》;
2、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在《流淌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上签署意见;
3、报乡镇计生办审核,符合条件的给予办理《流淌人口婚育证明》。
五、承诺时限:即办
六、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服务项目办事指南
计
生
窗
口
农村人口在哪些情形下能够申请再生育?
1、第一个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再生育的;
2、独生子与独生女结婚的;
3、农村人口中男到独生女家结婚落户的;
4、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的;
5、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为二等甲级以上的伤残军人的;
6、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因公致残,相当于二等甲级以上的伤残军人的;
7、农村人口中几个亲兄弟只有一个有生育能力的;
8、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两代以上差不多上独生子女的;
9、盆周山区县和经设区的市批准的盆地内的山区乡的农村人口中,缺乏劳动力的独生女户;
10、盆周山区的边远高寒大山区的农村人口中的独生女户;
11、婚后患不育症,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
12、因丧偶再婚的,再婚前丧偶一方子女不超过两个,另一方无子女的;
13、因离婚再婚的,再婚前一方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的;
所称无子女,是指未生育、未收养和生育后或者收养后子女死亡的。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服务项目办事指南
广
电
窗
口
一、项目名称:有线电视安装、收视费收取
二、申请条件:辖区内住户
三、申报材料: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能说明详细住址的证件。
四、办理程序:交纳开户费用,工作人员在二个工作日内安装完毕。
五、承诺时限:2个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及依据:有线电视开户费450元/户;收视费10元/月。
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对我省有限电视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价费〔2003〕)80号)、营山县物价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有限电视收费标准的通知》(营物价〔2005〕66号)。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服务项目办事指南
劳
动
保
障
窗
口
一、项目名称:就业失业登记证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向户口所属乡镇提出申请并填写《四川省就业失业登记申请表》;
2、乡镇劳动保证所审核并盖章。
三、申报材料: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2、户口本原件、户口首页及本人户籍页复印件一份;
3、高中及高中以上学历持学历原件、复印件一份,专业技术人员持专业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
4、本人一寸照片3张;
5、《四川省就业失业登记证申请表》、《营山县城乡劳动者求职登记表》各一份。
四、办理程序:
1、必须由本人持申报材料到便民服务中心劳动保证窗口申请办理;
2、窗口审查资料后,出具《受理通知书》;
3、窗口将材料转交县就业局审批;
4、本人持《受理通知书》到便民服务中心窗口领证。
五、承诺时限:3日内上报
六、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服务项目办事指南
劳
动
保
障
窗
口
一、项目名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办理
二、申请条件:
1、具有本行政区域内农村户籍的人员,男:16-59周岁,女:16-54周岁。
2、男已满60周岁,女已满50周岁自愿参保一次性缴清养保费。
三、申报材料:
1、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
2、1寸免冠照片2张。
四、办理程序:
1、必须由本人持申报材料到便民服务中心劳动保证窗口申请办理;
2、窗口核查资料后,出具《受理通知书》;
3、窗口将材料转交县农保局审批。
五、承诺时限:3日内上报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服务项目办事指南
劳
动
保
障
窗
口
一、项目名称:申请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二、申报材料: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
4、其它优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三、办理程序:
1、居民参保以家庭为单位,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低保证》、1至2级重残证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到户籍所在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劳动保证服务窗口办理参保申请登记;
2、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劳动保证服务窗口审核认定,符合参保条件的填写《缴费单》;
3、缴费;
4、劳动保证服务窗口审查办理《城镇居民差不多医疗保险证》,并数据录入汇总;
5、报县医疗保险中心复审盖章;
6、参保家庭领证。
在校学生和在园幼儿由所在学校和托幼机构统一组织参保。
四、承诺时限:3日内上报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服务项目办事指南
劳
动
保
障
窗
口
一、项目名称:退休验证
二、法定依据:
《关于切实加强防范冒领养老金工作的通知》(川劳社办[2002]6号)
三、申请材料
1、身份证;
2、退休证或养老金领取资格证;
3、验证卡;
4、工资卡。
四、办理程序
1、退休人员本人,持身份证、退休证(或养老金领取资格证)、工资卡、验证卡到本人居住地乡镇劳动保证所或社区验证。
2、居住在县外的离退休人员,由本人持《异地领取差不多养老金资格认证表》、身份证、退休证、验证卡到居住地县级以上社保经办机构认证,认证签章后及时寄回到户口所在的乡镇劳动保证所登记,视同验证。
3、到期未验证的,从7月停发其养老金,待验证后连续享受并补发停发期间养老金。
五、承诺时限:即办
六、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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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
业
窗
口
一、项目名称:林木采伐许可
二、申报材料
1、申请人填写《农村居民零星采伐(集)林木申请》表;
2、林权证明文件;
3、伐区调查设计文件:成片采伐林木和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采伐林木的还应当提交伐区调查设计文件;
4.上年度有采伐任务的要提交上年度伐区作业质量和采伐更新验收合格证明;
5.占用征用林地需采伐林木的,提供《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三、办理程序
1、受理;2、审查;3.发证或转报上级部门
(1)农村居民采伐40株内零星林木,由镇审核发证;
(2)农村居民采伐40株以上的零星林木、成片林木的采伐审核转报县政务服务中心林业局窗口办理。
四、承诺时限:
(1)乡镇审批范畴内,即办;
(2)需上报县林业局的,3日内上报。
五、收费标准及依据:征收育林基金,售价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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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
业
窗
口
一、项目名称:林权登记
二、申请登记条件:
1、森林、林木、林地的权属无争议的;
2、面积及四至界限清晰、标志明显、与毗邻单位有认界协议;
3、面积、四至界限的登记与文件和图画资料同实地吻合;
4、有关图表完备,材料齐全。
三、申请登记的材料
1、林权登记申请表;
2、个人身份证、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法定代理人或者托付人的身份证明和载明托付事项和托付权限的托付书;
3、申请登记的森林、林木、林地权属证明文件;
4、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有关文件。
四、办理程序
1、受理;
2、现场及资料审查;
3、林权登记公告。经审查符合登记条件的林权登记申请,县林业局予以公告。公告期30天;
4、确认发证。经公告无异议的,县林业局加盖林业局公章,并报县政府确认盖章发证。
五、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公告期除外)
六、收费标准及依据:财综[2001]43号、计价格[2001]1998号、川价费[2002]19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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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
建
窗
口
一、项目名称:个人建房申请
二、申请条件:
1、在建房所在村有常住户口;
2、原住房系危房或明显不足所在村镇规定的每户标准住房面积;
3、建房所在村没有列入近期规划范畴。
三、申报材料:
1、书面建房申请;
2、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3、户口簿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4、申请人原有房屋《土地使用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四、办理程序:
1、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
2、所在村初步审核;
3、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户口薄复印件到便民服务中心村建窗口填报建房申请表;
4、村建窗口审核签章后提交县政务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局窗口获得建房用地批准书;
5、通过乡镇政府审核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6、村建窗口实地查看规划定点、打桩放线,施工建设;
7、竣工验收合格后办理《房屋产权证》。
五、承诺时限:3日内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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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
建
窗
口
一、项目名称:危房鉴定
二、申报材料
1、填写申请鉴定书;
2、房屋现状照片;
3、产权复印件及房屋产权档案证明;
4、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基层治理单位证明;
6、交纳鉴定费。
三、办理程序
1、申请人到村建窗口申请;
2、资料齐备出具《受理通知书》;
3、转报县政务服务中心规划和建设局窗口;
4、现场踏勘;
5、核准。
四、承诺时限:3日内上报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服务项目办事指南
国
土
窗
口
一、项目名称:《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代办
二、申请条件:
1、拥有国土资源局批复的建房用地批准书;
2、无一处以上宅基地。
三、申报材料:
1、书面办证申请;
2、建房用地审批表。
四、办理程序:
1、申请人书面办证申请;
2、乡镇国土所实地竣工验收、测绘;
3、申请人填报界址调查表、权属界址图、集体土地使用登记卡;
4、便民服务中心国土窗口上报县政务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局窗口获得《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
五、承诺时限:3日内上报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服务项目办事指南
国
土
窗
口
一、项目名称:农村宅基地申报
二、申请材料:
1、书面申请;
2、居民建住宅用地呈报表,按表填写,村签署意见报乡镇人民政府;
3、乡镇、村社现场规划定点,国土所绘制宗地图;
4、村委会、乡镇国土所在呈报表上签字盖章,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后签字盖章;
5、涉及林业、管线、路政建设部门的,用地人应当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准资料。
三、办理程序:
1、当事人向便民服务中心国土窗口递交住宅用地书面申请,并由乡镇国土所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勘测制图;
2、村委会、乡镇国土所在呈报表上签字盖章,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后签字盖章;
3、将审批表上报县政务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局窗口审查后报县人民政府;
4、县政府批准后通知交清税费,转发批文;
5、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验收。
四、承诺时限:3日内上报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服务项目办事指南
综
合
窗
口
一、项目名称:加盖党委、政府印章
二、所需材料:
1、村(社区)或单位出具相关证明并加盖公章;
2、办理人依照需要提供身份居民证、户口簿复印件。
三、办理程序:
1、办理人依照需要到所在村(社区)或单位证明出具相关证明;
2、本村(社区)初审通过后加盖印章,将相关材料一并交便民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
3、综合服务窗口经办人员复核后,交分管领导审核并签字;
4、办理人员在印章登记簿上签字确认。
四、承诺时限:即办
五、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服务项目办事指南
综
合
窗
口
一、项目名称:档案查阅
二、所需材料:
1.介绍信和工作证;
2.查阅人员的身份证或户口薄复印件。
三、办理程序:
1.查阅档案,应办理登记手续。
2.档案工作人员验证查档介绍信与工作证后,准其查阅相关非保密文件。
3.乡镇党务书记批准,准其查阅上级隐秘文件和各种会议形成的隐秘材料,党委会,各种重要会议记录等。
4.确保查阅人员按规定查阅档案。
5.档案室的文件、资料不外借;如需借出,经乡镇党委书记批准,并签字盖章。
四、承诺时限:即办
五、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服务项目办事指南
综
合
窗
口
一、项目名称:党组织关系接转
二、所需材料:
1、介绍信;
2、身份证或户口簿。
三、办理程序
(一)转入
1.党组织关系在本镇内的党员持所在党支部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到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办理;
2.党组织关系在本镇外的党员需先将党组织关系由转出地组织部门接转到县委组织部,然后持县委组织部开据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到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办理。
(二)转出
党员先将组织关系由所在支部转到乡镇党委,如转出地党组织在本乡镇内,由乡镇党委直截了当将关系转到相关村(社区)党组织;若转出地在本乡镇外,则乡镇党委先将组织关系转到县委组织部,党员持县委组织部开据的相关介绍信到相关部门办理接转手续。
四、承诺时限:即办
五、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篇二: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办事指南
龙头镇熊家山村计生办事指南
办理条件:
符合计生办理相关事务的本村居民
计划生育服务证
1.
独生子女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2.
流动人口婚育证
3.
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对象的申报审核和办理
办理事项4.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申报、审核、审核和发放
5.
计划生育基本免费技术服务项目的审批
6.
社会抚养费征收
7.
再生育照顾类审批
8.
儿童残疾和成人病残鉴定申请
《计划生育服务证》、夫妻双方婚育状况证明(一方户口属街道所需材料:
外的要计生办出具证明)、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双方户口簿等相关办理事项的具体材料。
收费标准
免费
办事人员准备资料→村委会进行初审→资料受理→镇业务经办部办事程序:
门承办→办理结果回馈给办事人员
《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陕西省计划生育处罚条例》办事依据:
以及省、市、区相关计生条例、文件规定
办事时限:
按照各事项办事时限规定
办事时限:
办理条件:
办理事项
所需材料:
收费标准
办事程序:
办事依据:
村委会相关材料、证明;医院与新农合提供的相关凭据等各项服务项目具体要求的相关材料
熊家山村民政办事指南
免费
办事人员准备资料→村委会进行初审→资料受理→镇业务经办部门承办→办理结果回馈给办事人员
符合民政窗口办理相关事务本乡居民
安装省市区相关城乡低保各项条例、五保条例,优抚对象、伤残军人各种办理相关规定,收养登记相关规定,和社团、民办非事业单位相关依据办理
城乡低保
医疗救助
农村五保供养
按照各事项办事时限规定
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审核
优抚对象申请定期抚恤金、定期补助
伤残军人证、残疾人证
收养登记
社团登记
9.
民办非事业单位登记
申身证退证请、份;伍;
熊家山村财政办事指南
办理条件:
符合财政窗口办理相关事务本乡居民
1、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
2、家电下乡补贴办理事项
3、粮食直补发放
4、办理退耕还林、良种补贴
申请、身份证;需要提供购买汽车、摩托车、家电相关材料、证明;所需材料:
村组相关粮食直补,退耕还林材料证明
收费标准
免费
办事人员准备资料→村委会进行初审→资料受理→镇业务经办部办事程序:
门承办→办理结果回馈给办事人员
按照省市区有关汽车、摩托车、家电下乡、粮食直补、退耕还林相办事依据:
关依据办理
办事时限:
即办
熊家山村建、国土办事指南
办理条件:
符合村建、国土窗口办理相关事务本乡居民
农村住宅占用耕地、农用地的选址意见书、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乡镇规划区内临时建设审批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乡村规划区类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项目)
办理事项
4镇规划区内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农村土地变更、登记
6农村住宅用地资料审批
所需材料:
申请、身份证;村委会相关证明材料,各项服务项目具体要求提供的材料。
收费标准
免费
办事程序:
办事人员准备资料→村委会进行初审→资料受理→镇业务经办部门承办→办理结果回馈给办事人员
办事依据:
安装村建、国土相关部门文件规定,以及省市区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办事时限:
即办
熊家山村劳动保障办事指南
办理条件:符合劳动保障窗口办理相关事务本乡居民
1、城镇失业人员失业证
2、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兑付业务办理事项
3、提供劳务信息、咨询及职业介绍4、劳动关系协调级争议处理
所需材料
申请、身份证;村委会相关证明材料,劳动保障各项服务项目具体
要求提供的材料。免费
收费标准
办事程序:
办事人员准备资料→村委会进行初审→资料受理→镇业务经办部门承办→办理结果回馈给办事人员
办事依据:
安装劳动保障相关部门文件规定,以及省市区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办事时限:
四项服务项目都在9日内办结
熊家山村综合服务窗口办事指南
办理条件:
各项综合服务项目
办理事项
1.
流动党员办证
2.
党员组织关系转接
3.
接受群众来信来访、投诉举报
4.
其他农村基层党务工作、行政管理、公共服务中群众需要办理
事项
5.
负责中心考勤和监管
6.
代办各类审批服务事项
7.
导办引领
8.
接受群众咨询、收集群众工作意见和建议
所需材料:
根据各项办理项目规定提供相关材料
收费标准
免费
办事人员准备资料→村委会进行初审→资料受理→镇业务经办部办事程序:
门承办→办理结果回馈给办事人员
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或引领到办事窗口,办事窗口按照各办事项目办事依据:
依据办理。
办事时限:
即办
篇三: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办事指南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办事指南
一、民政窗口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申报条件:凡本街道重病、重残人员及村民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1196元的可向街道办事处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救助
申报材料:户主申请
办事程序:户主提出书面申请→村委会初审并公示→街道办事处审核→县民政局审批→村委会公示
承诺时限:3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免费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申报条件:凡本街道城市居民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申请享受低保待遇。
申报材料:申请书;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收入证明;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办事程序:户主提出书面申请→村(居)委会初审并公示→街道办事处审核上报并公示→县民政局审批→村(居)委会公示
承诺时限:3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免费
困难救灾救济
办事依据:民政部关于《灾害应急救助工作流程》、《春荒、冬令灾民生活救助工作规程》
申报条件:因遭受洪涝等自然灾害造成基本生活难以保障的受灾户,重点是无自救能力的重灾户、特困户、五保户等
申报材料:个人申请、村委会审查证明
办事程序:个人提出申请→村委会审查→街道社事办审核→报县民政局审批
承诺时限:9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免费
老年证
办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____省保护老年人权益若干规定》
申报条件:本人户籍在本街道内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人
申报材料: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免冠红底一寸彩照一张
办事程序:持本人身份证明、一寸彩照一张→户口所在地填写表格
承诺时限:3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免费
农村“五保”
办事依据:《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____省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实施细则》
申报材料:本人申请
办事程序:符合五保条件人员申请→村委会评议同意并公告→街道办事处审核→县民政局审批→签订供养协议→发放五保供养证
承诺时限:4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免费
残疾人证
办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申报条件:经县人民医院鉴定,符合残疾人条件
申报材料:本人申请、免冠二寸彩照2张
办事程序:个人申请→填写申请表→村(居)委会审核→街道残联审核→县人民医院鉴定→县残联审批发证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免费
医疗救助
申报条件:低保、五保人员
申报材料:住院发票、参加新农合或城镇医疗保险报销凭据复印件、低保、五保证复印件
办事程序:填写申请表→村(居)委会审核→街道社事办审核→公示→县民政局审批
承诺时限:3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免费
二、计生窗口
计划生育服务证
申报条件:已婚无孩夫妇
办事依据:《____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申报材料:申请书;承诺书;孕情证明;男女双方户口簿原件、结婚证原件和双方一寸照片各一张
办理程序:女方本人到街道计生办办理。本人申请→村(居)委会初核→街道办事处审核→发放通知书→怀孕三个月时到计生办换取《生育服务证》
承诺时限:即办
收费标准:免费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办事依据:《____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申报条件:持有《生育服务证》,只有一个未满18周岁的子女,已采取避孕节育措施,自愿不再生育的;再婚夫妻双方合计只有一个未满18周岁的子女已采取避孕节育措施,自愿不再生育的;夫妻只有一个依法收养的未满18周岁的子女,已采取避孕节育措施,自愿不再生育的申报材料:申请表;户口薄;生育服务证;出生医学证明;落实节育措施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双方一寸照片各两张
办事程序:申请→村(居)委会初核→街道审核→符合条件的发证
承诺时限:即办
收费标准:免费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
办理范围:户籍在本街道的成年育龄妇女,离开我县行政区域,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
办事依据:《____省流动人口管理办法》
申报材料:申请表,身份证,户口簿,婚育情况证明,一寸照片一张
办事程序:持申报材料直接办理发证
承诺时限:即办
收费标准:免费
申报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
申报条件:符合省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文件确定的条件
申报材料:1、填写(确认)申请表;2、近期免冠照片一寸二张
办事程序:本人申请→村委会审核、评议及公示→街道办事处初审并张榜公布→县计生委复审确认→兑现奖励扶金
承诺时限:1次/年
收费标准:免费
三、劳动保障窗口
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
办理条件:就业失业员持相关证明材料,可申请办理
申报材料:失业证明、身份证、1寸照片1张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免费
灵活就业人员申请社保补贴
申报材料:申请书、就业登记证明
办理程序:申请→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初审→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复核→县政务服务中心审核→县财政局审核认定→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申请人领取。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免费
四、国土窗口
农村居民住宅用地审批
申请条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及年度规划,不得占用基本农田,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不超过规定标准面积的宅基地,出卖、出租的不得再申请。
申请材料:申请表(村社签署意见);耕地占补平衡依据;户籍证明;原宅基地证;城镇规划区规划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办理依据:《____省<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第52、53条
办事程序:提出申请→受理→审核及现场勘察→审核决定或书面告之不予许可理由
承诺时限:3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免费
村镇规划
申请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41条
法定依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41条
申请材料:申请表;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文件;项目规划总平面图;建设工程房屋建筑初步设计审查批复;设计施工图一套;土地权属的证明文件
办理程序:提出申请→受理→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免费
五、林业窗口
林业审批
申请条件:林权所有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申报材料:个人申请;林权证原件及复印件;村组证明
办理程序:个人申请→林业站结办(30株以内);乡林业站审核(30株以上)→送县林业局审批办理
承诺时限:材料具备后一个工作日内结办或转报县林业局
收费标准: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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