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总结】2015年市规划局工作总结(全文)

时间:2023-06-03 12:27:03 来源:网友投稿

2015年工作总结2015年,我局积极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中山新一轮创新发展、优化发展的工作思路,以市总规修编和“三规合一”等工作为抓手,正确处理创新发展与空间约束之间的现实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规划总结】2015年市规划局工作总结(全文),供大家参考。

【规划总结】2015年市规划局工作总结(全文)


2015工作总结


2015年,我局积极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中山新一轮创新发展、优化发展的工作思路,以市总规修编和“三规合一”等工作为抓手,正确处理创新发展与空间约束之间的现实矛盾,积极构建全域中山规划编制与实施管理新机制,将2015年定位为我市城乡规划系统的“项目落实年”、“制度建设年”和“效能监察年”,积极发挥城乡规划工作在空间统筹、资源保障和引导发展等方面的作用,有效保障我市转型升级与幸福和美中山建设。

一、以“三规合一”为重点,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规划统筹引领作用

(一)高标准完成“三规合一”成果编制。“三规合一”工作是我市创新发展、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我局作为牵头单位,强化沟通与协调,按照《政府工作报告》的任务要求,按时完成编制成果并通过专家评审。目前,已形成一套“1+7+1”资料(一个报告、7张核心图和一个数据库),划定了全市协调的生态控制线、城市增长边界、基本农田边界和产业区块等空间管控线。另外,以空间管理“一张图”成果数据为基础,初步构建了以“三规合一”的指挥决策、业务协同和规划编制三大应用模块为主的信息联动平台基础框架,为空间信息资源展示、两规冲突梳理、重点项目协同管理等方面提供了较全面的技术支持。

(二)按时按质完成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在去年《中山市城市总体规划》充实完善的基础上,我局多次召集各镇区开会协调和布置总规方案的修改完善工作,充分尊重各镇区的发展诉求,保障了总规成果的可操作性。结合住建部对总规上报的要求,315日将总规成果按时上报国务院,810日按照住建部要求重新补充材料报送。此外,我市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广东省人民政府共同推进城乡规划建设体系改革试点省建设合作协议》中被列为试点城市,我局积极抓住省部合作的契机,已启动总规2030编制的相关工作。

(三)低碳生态城市规划成果丰硕。我局坚持绿色低碳的发展理念,根据《中山市生态控制线划定工作方案》的总体要求和职责分工,全面开展了全市城市生态控制线划定工作,编制完成了《中山市城市生态控制线划定规划》。加快推进绿色低碳生态城市建设步伐,编制完成了《中山市中心城区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布局规划》、《中山市低碳生态城市指标体系研究》。在宜居城市的基础上推行低冲击开发模式,制定了《中山市低影响开发规划实施方案》及《中山市低影响开发设计导则》。建设岭南水乡,开展了《中山市市域蓝线规划》和《中山市中心城区水系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

(四)全面落实珠三角规划《纲要》。一是深化珠中江一体化发展要求。落实“珠中江阳经济圈”建设部署,做好四市2015年重点项目实施推进工作,深化珠中江阳的紧密合作。积极参与珠江三角洲全域规划相关工作,将翠亨新区规划定位为全域规划湾区新功能节点、环珠江口湾区转型升级功能集聚区。加快建设中山健康科技产业基地等国家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二是推进交通及跨区域重大基础设施规划。积极参与国家、省部分重大交通项目的规划协调,推进深中通道、深茂铁路、广中珠澳、南沙疏港铁路等重大交通设施的前期规划工作。组织开展《中山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修编工作,现已通过专家评审,与市发改局共同编制完成《中山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 三是加快珠三角城际轨道站场TOD综合开发规划。推进东升站、南头站、古镇站及南朗站等综合开发规划的审查上报以及协调工作,为各站场TOD综合开发顺利实施创造良好条件。

(五)民生服务事项提质成效显著。不断推进规划信息化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规划一张图数据体系建设、应用系统建设及规划电子报批系统建设。同时,继续加大局长接待日、规划开放日、微信公众号等与市民沟通互动平台建设。继续推广“社区规划师”工作机制,主动送“规划服务”上门,加强与基层组织和群众的沟通和互动,拓展规划公众参与的形式与内涵。开展网上规划公示项目建设,设计并实现了基于网络平台,以地图作为指引的规划批前、批后、控规等信息公示平台,完善了城市规划公示制度。

二、以改革创新为抓手,强力推进规划管理工作迈上规范高效新台阶

(一)切实做好空间规划的立项工作,提高项目编制质量与效率。优化顶层设计,以城市总体规划修编为龙头,加快各类规划编制进度。完成2015年空间规划项目第一批和第二批的审定和立项。同时,进一步探索完善空间规划项目的审批制度,对各单位空间规划报送时间、项目进度跟踪、资金使用情况、项目绩效要求及验收情况说明等方面进行规范管理,并对历年已经立项的空间规划项目进行跟踪,确保项目严格按照市政府要求及合同进度开展,提高了项目的编制质量及效率。

(二)切实完善控规修编程序,助推重点项目落地。强化控规编制管理,不断提高控规的科学性、权威性与可操作性。制定了中山市控规实施评估指引,指导各镇区有序开展控规评估和维护。开展了中心城区控规年度实施评估,系统梳理127个已编控规,针对控规编制中出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解决思路。结合城市社区行政管理范围,重新划分了控规编制区和控规单元,完善了用地编码系统。进一步梳理和优化控规修编的各个环节,明确了审批程序、审批时限和部门职责,提高了审批效率。

(三)切实健全信息标准化体系,服务智慧城市建设。推进数据标准化建设工作,在规划一张图数据标准体系的基础上,将基础地理数据标准、政务地图数据标准、地下管线数据标准落实到规划一张图应用系统和综合管线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中。按照“数字城市”的理念,开展了规划一张图应用系统设计工作,为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及规划管理工作提供实时、准确的技术支撑。推进中山市规划三维数字审批系统建设,已建成主要涵盖中山中心组团约300平方公里的数字三维精模数据。开展了中山市综合管线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实现了我市综合管线数据管理、查询统计、数据分析、数据更新维护及对外服务等功能。

(四)切实完善规划决策机制,推进规委会工作优质高效。为规范市规委上会流程,完善城乡规划决策议事机制,我局启动了市规委会章程及工作细则的修编工作,于11月提交市规委会201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同时,为加强对上会工作的指引,规范申请材料制作及申请表格的填写,我局组织制定了《中山市城乡规划委员会会议工作指引(试行)》,并制作了《中山市城乡规划委员会会议申请表》填写范例,切实提高了申请审核的工作效率。为进一步明确规委工作要求,我局组织召开了规委工作交流会议,召集各镇区负责规划编制的工作人员宣讲规委工作要求。

(五)切实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现服务效能显著提升。我局对照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六个有”的标准,克服场地不足等困难,分两批将局审批服务办工作人员全部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公。在此基础上,积极推行并联审批、规划“一条龙”服务,实现了在中心“一口受理、窗口运作、限时办结”的要求。同时,通过重组审批流程,减化审批内容,抓好项目台账建设,将以前四级审批、九个环节的审批流程简化为二级审批、五个环节,破解重点建设项目“落地难”问题。

三、以新型城镇化为目标,全面推动城乡空间布局不断优化提质

(一)积极推进新型专业镇规划建设。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新型专业镇的战略部署,根据我省关于2511新型城镇化”试点申报工作安排,组织申报了地级市综合试点、建制镇综合试点和公园体系项目专项试点三个内容。同时,全面对接《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和《广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探索符合我市实际的城镇化发展方向和路径,启动了中山市新型城镇化规划编制工作。

(二)切实推进城市设计和交通体系规划,提升城市品质。推进长江路沿线、高速公路出入口城市设计报审工作,为城市空间营造和环境品质提升提供依据。重点加强对城市综合体建筑造型、立面景观、交通组织等方面的审议,着力构建现代城市景观体系,提升城市整体形象。协调各相关单位、镇(区)开展落实《中山市综合交通规划》,并指导各镇区开展交通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同时,完成了《中山市环铁城区域慢行交通详细规划》、《中山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中山市主城区近期交通改善详细规划》等规划编制和审批工作,不断提升城市品质。

(三)切实优化基础设施规划,筑牢宜居城市基底。引导集约节约用地,提高土地使用效率,组织编制的《中山市中心城区地下空间规划》已获得市政府批复,同时编制完成了《中山市歧江公园北片区、兴中道片区、紫马岭片区地下空间综合利用规划》;积极应对极端气候灾害,完成《中山市中心城区排水防涝综合治理调研报告及风险评估》。加强地下管线工程管理,规范地下管线规划建设行为,牵头制定了《中山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积极跟踪全市重点电源项目规划问题的协调解决进展,统筹协调全市的雨污分流规划及修编。

(四)强化名城保护,营造岭南名城独特格调。在我局积极推动下,20154月,我市孙文西历史文化街区入选首批中国历史文化街区,也是广东省唯一入选的历史文化街区。9月,我局组织编制的《中山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获得省政府批准,正式具有法律效力,由此我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又增加了一把“尚方宝剑”。编制完成了《中山市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管理政策研究》,为相关保护政策的制定提供了依据。同时,牵头开展了“三旧”改造用地范围内历史文化遗产普查工作、《沙涌历史文化街区更新保护规划》以及中山宗祠的宣传及宗祠画册编制工作。完成了《香山余韵》的编辑工作。

(五)有效推进中山特色秀美村庄建设。积极协助镇区组织编制村庄规划,制定村庄规划的管理细则,指导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目前,《村庄管理规定》、《村庄规划编制指引》均已通过专家评审。编写了《中山市秀美村庄规划编制指引》,对秀美村庄规划的编制组织、工作程序、编制内容、审批与实施、规划成果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进一步规范了秀美村庄规划编制深度。同时,印发《关于推进秀美村庄建设做好规划设计的通知》,统筹安排2015年秀美村庄规划工作,并积极沟通、跟进、协助做好村庄整治工程项目的报批手续,确保秀美村庄试点建设的高效率、针对性和特色化。

四、以制度建设与监管监察为基石,切实营造依法行政大环境

(一)建章立制深化法制机关建设。全局上下按照局党组工作部署和任务分工,全面梳理规划编制、审批、监管等各个环节的规章制度,明确了制度建设“废、改、立”的工作计划。开展《中山市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修订工作,对2010版《标准》进行了较大幅度的创新、优化、调整与完善,进一步提高了城市规划编制和管理的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制定了《“一书两证”管理办法(试行)》与《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变更管理工作制度(试行)》,印发了《关于<中山市规划建设城市道路占用国有出让用地补偿办法(试行)>的补充通知》、《关于规范跨区域市政建设项目审批的通知》、《关于开展各镇区工业用地指标专项调整工作的通知》,为我市城乡规划管理工作更加规范、更加高效、更加便民提供了制度保障。此外,为加强部门间协作,我局与市国土局联合印发了《中山市建设用地容积率调整规范》、《关于规范改变土地用途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山市建设用地配套公建设施规划管理暂行办法》,并牵头组织拟写《中山市商品厂房开发经营管理办法(试行)》、《中山市既有住宅加建电梯管理办法》,统一了全市工作规范、协调了部门间工作步调。

(二)提升政务办理和基础保障水平。一是加强政务办理水平。进一步健全了案件办理的督办、通报和定期反馈制度,执行力进一步加强。完成涉密档案清查工作,保密设备和工作环境有了较大提升。二是健全信息公开工作程序。调整了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的OA办理流程,分类拟定了《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答复》范本,并做好答复后申请人的答疑和沟通工作,保障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三)强化廉政勤政体系建设高效行政机关。一是打造清正廉洁的工作队伍。根据中央、中纪委“从严治党”要求,围绕城市规划建设的中心任务,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细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党组领导班子集体、班子成员和各部门的责任。制定并下发了《中山市城乡规划局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山市城乡规划局纪检监察谈话制度》、《中山市城乡规划局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纪律规定》和《中山市城乡规划局信访约谈和信访函询工作制度》,建立了以教育、制度、监督为主要内容的新型工作机制,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抓实、抓严、抓到位,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协助市审计局就我市2014年的报建规划收费情况开展专项审计,针对省审计厅对我市2013年度财政决算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积极做好城建档案管理与利用工作,配合市审计局提供2014年中心城区工程规划报建档案,解决群众来访、政府信息公开等方面档案查阅问题;加强对重点工程档案管理与移交的指导,完善了工程档案管理。

(四)完善规划监督机制,保障规划严肃性与约束性。一是继续深入推进规划督察,强化规划实施。严格按照住建部和省城乡规划督察员工作要求,结合遥感督察图斑核查工作,强化规划督察与整改,同时认真落实督察建议书的工作内容,及时向督察员反馈汇报我局最新工作进展,加强制度建设与惩罚措施并举,杜绝违法审批。3月,协助住建部在我市召开了全国督察工作会议;5月,组织召开了全市城乡规划督察工作座谈会;11月,组织市城乡规划监察大队开展业务培训和岗位实习,并配合制定规划监察大队内部管理文件和规范性文件,指导规划监察大队开展规划监察检查工作。2015年,我局因图斑核查工作措施得力、成效显著,获得督察员及上级主管部门认可,在8月召开的全省规划建设遥感监测业务知识培训会上,我局被省住建厅评为遥感图斑核查处理工作先进单位。二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规范批后监管。进一步完善案卷评查机制,抽查了6个分局2014年的审批项目,对390宗报建档案进行了审查,进一步掌握了各分局的规划业务审批情况。同时,为加强批后管理,规范审批,杜绝违规审批的发生,制定了《中山市城乡规划局建设项目审批情况报送制度》和《中山市城乡规划局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制度》。为规范规划违法案件的办理,制定了《中山市规划违法案件办理指引》。为强化规划公示与批后监管,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制定了《中山市城乡规划局规划实施公示公告听证工作制度》,完善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公告牌设置制度。三是完善案件监管制度,提高责任意识。将《中山市城乡规划局2014年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上报市政府并对社会公示,以公开、透明的实际做法加强案件监控与督办。通过建立定期跟踪、督办、上报的工作制度,强化督办与落实。同时,还建立了案件定期通报制度,每月定期对各分局的超期审批案件进行通报,强化警示效果,进一步提高工作责任意识,全局行政审批效能有了明显提升,案件超期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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