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规划】肃州区土地管理“十三五”规划【优秀范文】

时间:2023-06-01 18:09:04 来源:网友投稿

肃州区土地管理“十三五”规划“十三五”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促进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由以增加耕地数量为主向提高耕地质量、优化用地结构布局、改善生态环境、提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国土规划】肃州区土地管理“十三五”规划【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国土规划】肃州区土地管理“十三五”规划【优秀范文】



肃州区土地管理“十三五”规划


“十三五”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促进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由以增加耕地数量为主向提高耕地质量、优化用地结构布局、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农民收入并重等转变的重要时期。根据中央和省、市有关土地管理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肃州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治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等,制定本规划。

一、“十二五”土地管理工作回顾

“十二五”期间,肃州区不断加大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持续开展土地整治和重点项目用地审批,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坚持把保护资源摆在整体工作的重要位置来抓,把用地审批作为保障发展的中心环节来抓,把项目建设作为改善区域环境、提高农民收入的有效手段来抓,在正确处理好保护资源与保障发展的同时,强化管理与服务的有机结合,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十二五”期间,肃州区被国土资源部授于第二届“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区” 荣誉称号,被国土资源部、农业部确定为全国“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示范县”。

(一)土地节约集约程度不断提高。紧紧围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总体目标,以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区创建活动为载体,坚持“保护与开发并重、开源与节流并举”的原则,围绕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这一主线,健全制度机制,创新思路方法,强化监管措施,着力推动项目向园区集中,农民向集镇集中,耕地向规模经营集中,实现了项目建设强势推进,重点产业集聚布局,土地资源节约利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良好格局。“十二五”期间,先后利用戈壁石滩规划建设了酒泉工业园区和东洞滩光伏发电示范园、下河清高载能循环经济产业园、清水农产品加工循环产业园等,既促进了企业集中布局、产业集中发展、土地集约利用,又提高了土地开发利用价值,大幅减少了企业基础设施及附属设施用地,有效提高了土地利用和产业发展的集约化水平。同时,立足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坚持用工业化的理念推进农业现代化,突出地域特色,打破区域界限,整合项目资金,围绕设施蔬菜、规模养殖、高效制种等特色增收产业,集中布局建设泉湖万亩核心示范园等“十大重点产业园区”和西洞、总寨、银达等3个非耕地农业产业园和总寨、东洞2个高标准养殖产业园,建成戈壁日光温室1万余亩,饲养总量达到了30万头只,成为全国最大的非耕地日光温室有机生态无土栽培种植示范基地和高标准设施养殖基地,不仅创新了现代农业发展模式,拓展了农业发展用地空间,还节约了宝贵的耕地资源,有力地推动了现代农业发展。

(二)土地整治建设成效显著。按照科学发展观和“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为改造中低产田、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农村生产生活水平和农民收入,不断加大土地整治项目的实施。“十二五”期间,共承担实施土地整治项目21个,总投资11508万元,整治改良土地9.87万亩,新增耕地1.13万亩。其中,争取国家项目6个,总投资4832万元;争取省级项目2个,总投资1100万元;争取市级项目13个,总投资5576万元。2012年,肃州区被国土资源部、财政部确定为全国高标准基本农田整理示范区之一,为今后争取和实施土地整治项目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保障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坚持把用地保障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手段。“十二五”期间,先后完成兰新铁路第二双线、西气东输二线、三线、酒泉垃圾处理厂、肃航高等级公路等重点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确保了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同时,积极为招商引资和重点项目落地服务,“十二五”期间,共审批供应各类土地1.44万亩,实现农村土地收益9300万元。

(四)耕地保护成效明显。通过大力实施土地整治项目、完善执法监察手段、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管控、开展耕地占补平衡等,不断加大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力度。“十二五”期间,实现了耕地51268公顷、基本农田47115公顷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的目标,全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逐步走向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结合“4.22”地球日、“6.25”土地日等活动,大力开展国土资源法规宣传,使辖区内群众保护资源的意识进一步提高,依法使用土地的意识进一步增强。

(五)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土地管理工作,将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指标纳入乡镇目标管理责任书进行考核,有力增强了国土资源影响力。尤其是2015年,区政府与各乡镇签订了专项目标管理责任书,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成立肃州区村镇规划及项目设计方案评审委员会和肃州区土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土地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并对个别违法用地较多的乡镇进行了约谈,不断加大对国土资源工作的支持力度。

“十二五”期间,肃州区土地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还有一定的差距:

一是个别项目落地难的问题依然存在。由于受城市控制性规划508平方公里的限制,市、区两级规划部门存在职责交叉的问题,加之部分片区没有城乡规划和村镇规划,导致肃州区部分工业项目和商服用地,因受城市规划限制而无法审批,影响了项目落地。

二是执法监察力度还待进一步加强。五年来,肃州区结合实际,不断出台和完善土地执法监察体系,但是,由于肃州区面积大、执法人员少,加之个别乡镇履行职责不到位,违法违规用地高发的势头没有从根本上得到遏制,未批先建、改变土地用途等违法违规行为仍有不断扩大的趋势。

三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其它规划存在衔接问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规划、乡镇(村)建设规划、林地规划的编制不在同一基期,多规合一没有落到实处,各规划之间存在不协调和不相衔接之处。

二、“十三五”土地管理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构建保障和促进转型发展、科学发展新机制为主线,以增强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和维护权益、保障民生为目标,深入贯彻《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按照“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绿色发展”的总体思路,以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为重点,坚持保护资源的基本国策,充分发挥土地对肃州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作用;按照“有序有偿、供需平衡、结构优化、集约高效”的要求,最大限度地发挥资源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为“五个肃州”建设提供强有力的资源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新常态下资源可持续发展。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及构建生态环境屏障的要求,加大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力度,以提高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资源保障能力为中心,在资源供应约束条件下,不断优化国土资源空间布局,通过节约集约用地,支持和保障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2.切实保护耕地。按照“保障发展与保护耕地”相统一的要求,加强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和管理,划定永久基本农田,推进耕地保护由单纯数量保护向数量、质量和生态全面管护转变。认真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大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建设,适度开发宜农土地后备资源,保持肃州区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3.“开源”与“节流”并举。全面落实“严控增量、盘活存量、管住总量、集约高效”的要求,一手抓“节流”,节约用地,盘活存量,充分利用闲置土地和低效利用的土地,一手抓“开源”,多渠道多途径拓展耕地和建设用地来源。

4.宏观调控与市场配置相结合。一方面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充分发挥规划的管控作用,合理调整用地结构、布局和规模,严格控制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的占用。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建立能够反映土地资源紧缺程度的价格机制。

5.严格管理与优化土地利用结构相结合。一方面依法依规管理土地,控制不合理的用地需求,严肃查处乱占滥用土地的行为。另一方面从城乡统筹、区域协调的要求出发,优化城乡及区域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重点保障中心城区、重点城镇、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需求,兼顾产业园区(集聚区)及支柱产业的用地需求。根据各产业的供地政策合理规划未利用地,实现风光电产业的优化布局,促进城镇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健康发展。

(三)发展目标

“十三五”期间,土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制约得到有效缓解,以市场为主导的土地资源配置体系进一步完善,参与宏观调控的能力进一步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程度进一步提高,耕地面积稳中有增,质量明显提高,基本农田保护及项目建设力度显著加大。土地产权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不动产登记工作稳步推进,执法监察力度不断加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和布局进一步优化。土地综合整治、地质灾害防治、环境治理项目取得突破性进展,国土资源管理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提供强有力的用地支撑。

1.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指标。“十三五”期间,肃州区耕地保护指标为52168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47115公顷。

2.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严格控制城乡用地规模,进一步优化城乡用地结构。至规划期末,城乡用地规模控制在16295公顷以内。

3.土地市场管理目标。进一步完善统一、竞争、开放、有序的土地市场,严格实施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完善土地使用权交易规则,加大市场监管力度,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建立和完善土地价格体系及其更新制度,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出让率达到 100%。“十三五”期间, 通过挖潜改造,大力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全区土地出让预期收入达10亿元。

4.土地整治目标。“十三五”期间,按照每年不低于2万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的目标,土地整治项目重点向沿山片区和基础设施薄弱地区倾斜,申报实施国家和省、市级投资土地综治整治项目20个,建设规模7069.74公顷,投资规模1.089亿元。

5.地籍管理目标。加快构建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基础平台,以实现地籍管理信息化、规范化和公开化为目标,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土地产权管理制度。2017年,全面完成肃州区农村土地登记发证工作。至规划期末,提供全面、优质、便民的土地登记可查询服务,地籍管理现代化水平显著提高。

6.地质灾害防治目标。在全面调查评价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地采取监测预警与工程治理相结合的防治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十三五”期间,投资6402万元,在肃州区境内完成3个地质灾害防治综合治理工程建设。

7.环境治理目标。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统筹规划、集中连片”的原则,促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规划期内,在肃州区沿山片区实施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1个,建设规模2500公顷,投资规模7500万元。

8.执法监察目标。强化批后监管和事前监管,严肃查处非法占地,非法采矿,破坏浪费国土资源的违法案件,坚决纠正一些单位、个人无视法律的行为,争取全区违法案件查处率、结案率均达到100%

三、“十三五”土地管理的重点任务

“十三五”期间,针对城镇化发展加快、土地供需矛盾突出、耕地保护压力增大、项目用地需求增加的实际,主动服务全区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大局,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确定的各项重点任务和民生工程,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推进肃州区国土资源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严格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为主要目标,综合运用管控性保护、建设性保护和执法监察手段,进一步强化国土资源保护能力。

1.进一步提高耕地质量,推进土地规模经营,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集镇规划统一安排村镇建设用地,引导农村居民点向中心村集中。促进农村土地承包流转,推进耕地规模经营。按照农用地分等定级结果,加大中低产田改造,改善现有耕地生产条件,提高耕地集约利用水平和利用效益,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合理引导农业结构调整,确保农业结构调整不破坏土地耕作层。禁止在大规模连片农田保护区周围布局可能造成污染的厂矿。

2.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规模,防止耕地面积无序减少。严格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指标,至规划期末,全区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1091公顷以内。按照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规模,防止耕地面积无序减少。非农建设遵守不占或少占耕地的原则,建设项目选址必须把是否占用耕地作为评选方案的重要因素,确需占用耕地的尽量占用等级较低的耕地,多利用荒地、荒滩等未利用地。严格土地执法,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坚决杜绝未批先占、少批多占或违法占用耕地的行为。

3.加强土地整理复垦,落实耕地占补平衡任务。加强中心城区近郊、边远、零散及闲置的农村居民点整治,废弃园地、林地整理和工矿、砖厂等废弃地复垦,落实全区1091公顷的耕地占补平衡任务。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必须按照“先补后占”的原则补充数量、质量相当的耕地。根据各乡镇耕地后备资源条件,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加大耕地补充力度。

4.科学合理划定和调整基本农田,确保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按照“大稳定、小调整”,“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总体稳定”和因地制宜的原则,依据肃州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第二次土地调查、农用地分等定级等成果,科学调整基本农田。将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低等别、质量较差、不宜农作以及生态脆弱地区水土流失严重、零星破碎、区位偏僻、不易管理的基本农田调出,将大面积、集中连片、高质量等级一般农田优先补划为基本农田,保证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

5.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区建设,提升基本农田地力等级。认真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严格按照基本农田保护区管制规则对区内基本农田进行管制,严厉查处改变区内基本农田用途、破坏、污染、闲置、荒芜基本农田的行为。加大对基本保护区建设的支持力度,土地整理复垦资金优先投入基本农田保护区。大力推广配方施肥、保护性耕作、地力培肥、退化耕地修复等技术,改造和配套水利灌排设施,提升基本农田地力等级。建立基本农田经济补偿机制,对农民和农村集体管护、利用基本农田给予补贴和奖励,提高保护基本农田的积极性。

6.加强基本农田占用审查制度,严格控制建设占用基本农田。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信息系统和公开查询系统,对划定的基本农田设立统一保护标志,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加强对涉及占用基本农田的建设用地的审查,除单独选址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外,严禁城镇、村庄、工矿及其他非农建设占用基本农田。经国务院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必须对基本农田规划调整和补划方案进行充分论证和听证。

(二)建设用地调控

为优化全区建设用地布局,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保护脆弱的生态环境,按照建设用地指标,统筹存量与增量建设用地利用,根据差异化的土地利用政策,在与城市、工业区、建制镇、集镇、新农村和生态环境等相关规划的边界做好协调、衔接的基础上,合理安排全区建设用地布局,对全区建设用地空间进行管制。

1.实行差别化的供地政策。坚持区别对待、分类管理,提高供地政策的针对性和灵活性。合理安排用地规模、结构和布局,加强土地利用规划和计划调控。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大力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加快土地利用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土地供应向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危房改造、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基础设施建设等倾斜,保障重点项目建设。禁止向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项目供地。

2.拓展建设用地新空间。着力通过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保障工业化、城镇化发展必要用地。推进城乡闲置、低效土地盘活再利用,增强现有土地对城乡建设和经济发展的保障能力。鼓励各项建设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开发利用低丘缓坡地。积极引导城乡建设向地上、地下空间发展,促进土地立体集约利用。

3.强化土地利用规划和年度计划管控。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乡建设、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生态建设、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划的协调衔接,统筹保障各业各类用地合理需求。实施区域、城乡、产业用地计划差别化、精细化管理,发挥计划的导向和调控作用。

4.加强土地资源调查评价监测。开展农用地等级动态监测,实施多目标后备土地资源调查评价,深化城乡建设用地调查评价与监测。按照国家统一要求开展土地变更调查,全面查清年度各类土地利用变化情况,重点掌握新增建设用地、耕地及基本农田等动态变化情况,深入分析土地利用规律,拓展应用领域,为进一步严格土地管理提供支持。

(三)土地市场管理

1.严格实施土地有偿使用制度

1)加快建设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依托现有土地有形市场,实现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进场交易。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价格形成机制,构建城乡一体的土地等级和地价体系。

2)强化市场配置作用。各类有偿使用的土地供应要充分贯彻市场配置原则,要运用土地租金和价格杠杆,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除军事、保障性住房和涉及国家安全和公共秩序的特殊用地可以以划拨方式供应外,国家机关办公和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产业)、城市基础设施及各类社会事业用地中的经营性用地,实行有偿使用。工业用地在法定最高年期内实行缩短出让年期等方式出让土地。

2.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

根据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指标体系要求,力争实现建设用地面积年均增长水平控制在5.1%以内,到2020年建设用地面积不超过24136公顷,单位GDP建设用地占用面积降到56公顷/亿元。

1)加强规划管控,优化建设用地空间布局。一是对建设用地实行总量控制,严控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报批,确保到2020年建设用地面积不超过24136公顷;二是科学确定建设用地的规模、布局和结构,引导工业向开发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农村住宅向中心村、中心镇集聚,产业向功能区集中,耕地向适度规模经营集中;三是鼓励线性基础设施并线规划和建设,集约布局、节约用地。园区建设用地应因地制宜地采取组团式、串联式布局,规划区内,重点发展果园小坝沟工业园区、挖潜整合总寨工业园区、新建东洞滩新能源产业园区;四是强化用地标准控制,国土资源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细化工程建设项目用地指标、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和容积率等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标准。建设项目用地审查、供应和使用环节,要符合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标准和供地政策。

2)开源节流并举,全面提升建设用地利用效率。一是全面清理处置闲置低效土地。对闲置低效用地围绕开发利用这一目标,按照“以用为先、集约高效”的原则,分类处置盘活闲置空闲土地。通过闲置低效用地的处置消化,一方面可以缓解建设项目对土地需求的压力,另一方面可以提高单位建设用地产生的GDP水平。二是突出对存量土地的盘活利用。从农用地整治和建设用地整治两方面着手,通过对农用地整治、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和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工矿废弃地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工作,达到逐年减少建设用地新增规模的目标。

3)建立完善制度,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建立节地奖惩机制,通过将土地集约节约利用纳入政府考核等方式推动节地自觉性,对粗放、浪费土地的乡镇、单位和个人给予曝光,限制其用地或收回用地,对闲置土地征缴土地闲置费。强化项目建设用地管理制度,凡在肃州区境内投资兴建的工业项目建筑容积率必须达到0.6以上,否则不予审批,工业项目在园区投资强度要达到200万元/亩。实行项目开工建设保证金制度,建设项目在征地报批前,投资单位或投资人要按政府征地成本的50%预缴建设保证金,确保征收批回的土地当年出让、当年开工、2年内投产。

3.通过挖潜改造,大力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

按照村镇整体发展规划,加强集镇和中心村(集中居住区)建设,通过村落整治,改善农村整体居住环境,优化各项公益设施布局,引导农民集中居住。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科学规划、整村推进、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思路,充分尊重农民建房意愿,逐步推进农村居住小区建设。根据现有农村居民点类型,即新建型、整治改造型、逐步搬迁型,提出分类整治管理措施。规划期内不再单独新批农村居民点用地,需新建农村居民点的,向中心村集中。引导边远零星分散、交通不便的农村居民点逐步向中心村迁移。加快城郊农村居民点整治改造速度,建立集中居住小区。

以切实维护农民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城乡统筹发展为导向,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严禁盲目大拆大建、侵害农民权益。规划期内,城郊乡镇或国道沿线乡镇选择一个村开展中心村建设试点,以后各乡镇每年新增1-2个中心村建设点,规划期末全区完成中心村建设工作,并逐步实施村落整治。通过村落整治,全区户均宅基地面积力争有所降低,由2008年的1.3/户逐步下降到2020年的1.2/户。

(四)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整治

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国土搭台、部门联动、群众自主参与的工作机制,统筹规划、聚合资金、整体推进。以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为重点,大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整治。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对散乱、废弃、闲置、低效利用的农村建设用地进行整治。加强农村土地整治中的权属管理,维护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严格土地整治新增耕地质量的评定和验收,经整治的耕地要划定为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十三五”期间,重点实施以下土地整治项目:

1.肃州区果园乡丁家闸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位于果园乡丁家闸村,建设规模709.83公顷,总投资1000万元。

2.肃州区上坝镇营尔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位于上坝镇营尔村,建设规模630公顷,总投资1000万元。

3.肃州区三墩镇夹边沟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位于三墩镇夹边沟村,建设规模286.3公顷,总投资589万元。

4.肃州区东洞乡棉花滩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位于东洞乡棉花滩村,建设规模234.68公顷,总投资381万元。

5.肃州区银达镇南坝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位于银达镇南坝村,建设规模280.5公顷,总投资400万元。

6.肃州区银达镇怀茂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位于银达镇怀茂村,建设规模506.7公顷,总投资700万元。

7.肃州区总寨镇清泉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位于总寨镇清泉村,建设规模327.1公顷,总投资490万元。

8.肃州区上坝镇上坝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位于上坝镇上坝村,建设规模285.6公顷,总投资400万元。

9.肃州区金佛寺镇上三截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位于金佛寺镇上三截村,建设规模346.5公顷,总投资600万元。

10.肃州区丰乐乡二坝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位于丰乐乡二坝村,建设规模354.09公顷,总投资600万元。

11.肃州区泉湖乡头墩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位于泉湖乡头墩村,建设规模206.7公顷,总投资300万元。

12.肃州区银达镇谭家堡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位于银达镇谭家堡村,建设规模336.7公顷,总投资490万元。

13.肃州区银达镇蒲上沟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位于银达镇蒲上沟村,建设规模328.4公顷,总投资490万元。

14.肃州区总寨镇双闸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位于总寨镇双闸村,建设规模320.9公顷,总投资450万元。

15.肃州区总寨镇店闸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位于总寨镇店闸村,建设规模275.84公顷,总投资400万元。

16.肃州区上坝镇上红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位于上坝镇上红村,建设规模289.4公顷,总投资400万元。

17.肃州区上坝镇光辉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位于上坝镇光辉村,建设规模354.54公顷,总投资500万元。

18.肃州区东洞乡东洞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位于东洞乡东洞村,建设规模213.6公顷,总投资350万元。

19.肃州区清水镇盐池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位于清水镇盐池村,建设规模380.6公顷,总投资650万元。

20.肃州区清水镇上寨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位于清水镇上寨村,建设规模401.76公顷,总投资700万元。

(五)加快推进地籍信息化建设

1.积极推进以土地为基础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按照国土资源部统一部署,以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为基础,建立地籍管理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开展土地房屋统一登记试点,为推进以土地为基础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和建设城乡统一土地市场建设奠定产权基础。

2.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两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规范已有登记成果,加强信息化建设,建设土地登记信息动态监管查询系统,逐步实现土地登记资料网上实时更新,动态管理,大幅度提高地籍工作的社会化服务程度。强化证书应用,实行凭证管地用地制度,充分发挥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成果在社会经济发展和国土资源管理中的基础作用。

(六)加快推进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

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在重点防治区域,对危险性大、危害严重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综合治理。按照“量力而行、轻重缓急”的原则,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财政资金,对重大地质灾害点开展工程治理。“十三五”期间,重点实施以下地质灾害防治项目:

1.肃州区金佛寺镇地质灾害综合防治项目。总投资3850万元,重点整治金佛寺镇腰坝河泥石流、罗泉沟沙河泥石流、观山河泥石流、克拉玛沙沟泥石流、破山沟泥石流、丰乐河不稳定斜坡和大仰沟不稳定斜坡等7个地质灾害隐患点。

2.肃州区清水镇地质灾害综合防治项目。总投资2300万元,重点整治清水镇榆林坝河泥石流、黄草坝河泥石流、乱山子石河泥石流、西熊子沟泥石流和白山河泥石流等5个地质灾害隐患点。

3.金佛寺镇地质灾害防治监测预警系统示范点建设项目。位于金佛寺镇红山河,总投资252万元。

(七)加快推进沿山片区环境治理项目

综合分析全区水土资源、经济基础和现有项目效益情况,通过沿山片区环境治理项目实施,在改善耕地质量的同时,积极保障异地搬迁和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移民安置用地需求,促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十三五”期间,在肃州区沿山片区实施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1个,总投资7500万元,建设规模2500公顷。

(八)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

健全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机制。发挥执法监察巡查、12336国土资源违法举报电话、综合信息监管平台、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等监督检查手段和方式的作用。完善零报告制度和定期报告制度,切实改进专项报告制度,严格落实责任追究。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制止、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改进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方式和方法,切实提高卫片执法检查的效率和效果,增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震慑力。加强执法监察能力建设,着力提高执法监察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逐步改善基层执法监察队伍的工作条件和物质装备。同时,进一步完善基层国土资源管理体制,对已经设立的城郊、上坝、银达、三墩、清水、金佛寺等6个基层国土资源中心所继续保留,具体负责所在乡镇的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对未设立中心所的乡镇,按照“一乡(镇)一站”的标准建立国土资源管理站,不断加强基层执法力度。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国土资源评价考核体系。推动将国土资源保护和节约利用重要指标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和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

(二)构建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明确乡镇政府耕地保护的共同责任,落实责任体系,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耕地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全社会保护耕地的共同责任意识,建立健全社会共管体系。

(三)建立土地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建立纵向责任机制,明确并落实地方政府监管的主体责任。与有关部门建立横向联动遏制机制,发挥各部门的监管作用,最大限度防范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与公安、法院、检察院、监察局等部门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形成执法合力,提高执法效果。

(四)建立规划管理责任制。坚持明晰责任主体的原则,将主要目标和任务责任分解细化。建立责任制和督办制度,加强实施考核,把完成情况作为干部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

(五)建立规划协调机制。完善规划体系,加强纵向、横向以及内部协调。科学制定年度计划,对纲要目标和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和具体落实。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年度计划的安排,协调解决计划执行的问题,督促计划的落实,确保规划目标任务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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