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总结】张北县安监局关于开展全县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时间:2023-06-16 16:18:01 来源:网友投稿

张北县安监局关于开展全县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按照省、市关于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在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下,专项整治工作已完成。现将工作情况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监总结】张北县安监局关于开展全县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总结,供大家参考。

【安监总结】张北县安监局关于开展全县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张北县安监局关于开展全县危险化

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总


按照省、市关于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在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下,专项整治工作已完成。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周密安排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是高风险的行业,县安监局领导对此高度重视。根据县政府和县安委会有关文件精神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成立了“县安监局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安委办主管局长任组长,各成员单位主管局长任副组长,成员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相关运输企业的领导组成。加强组织领导,细化任务措施,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并取得实效。

二、主要做法

(一)严格执行“三关一监督”。专项整治工作结合着年度审验工作同步进行,采取上门服务、现场查验、逐车办理的工作方式,符合一辆、签章一辆。落实责任制,按照谁审验、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贯彻执行。

(二)主动协调,稳步推进。在工作过程当中,县安监局协调交通运输、质量技术监督、运政管理、公安、工商、交通运输集团等单位对整治工作适时检查,检查全县辖区内的危货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措施等,帮助指导危货运输企业建立健全了各种台帐、档案,搞好痕迹管理和动态管理,消除安全隐患。

(三)开展资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危货运输从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驾驶员须持有危货运输从业资格证,押运员、装卸人员必须持有危货运输操作证,对不符合要求的从业人员一律不得从事危货运输和作业,不得参加年度审验。

为此,遵照交通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对全县危货从业人员(押运员)进行了岗前培训。经过培训,使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事故防范意识和技能、法制观念得到了增强,提高了从业人员素质,改善了运输服务质量。

(四)强化危货运输车辆的管理。专项整治以前,部分运输危货的车辆挂靠在普通货运公司运营,整治中我们要求全县所有危货运输车辆必须整合转入到资质达标、管理制度健全、资金雄厚、专业性较强的交通运输集团公司货运总站危货运输公司经营,否则将不通过年审,不能继续进行危货运输。通过整治,共有17辆危货车辆转入整合到危货公司。其中对3辆危货车辆进行了整改,查验后达到了要求,给予了补审;有2辆车达不到要求则转为普通货物运输。通过审验的危货运输车辆共计50辆,其中槽罐车47辆。全市危货运输车辆和罐车都按照此次整治要求张贴了标示车辆轮廓的反光带;安装了安全告示牌;喷涂“毒”“爆”警示字样;安装了GPS卫星定位系统;配装了导静电橡胶拖地带装置和切断总电源装置;安装了危险品标识,实行编号管理;槽罐车的罐体都经过质检部门检测并取得了合格证;车辆技术等级都达到了一级。从而提高了安全系数,减少了事故隐患,达到了“防患于未然”的目的,为加强危险品运输管理打下了基础。

三、 今后的工作和建议

道路运输市场是一个活跃的、动态变化频繁的市场,要求我们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认真落实安全监管部门的领导责任、运政部门的监管责任和经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我们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交通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在此次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建立起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认真落实交通部门“三关一监督”职责,把危货运输工作抓紧抓实抓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关于设置禁行标志的建议:此次专项整治要求在党政机关、学校、商业聚集区域设置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行标志,这些都属于城市范围,涉及城市建设的相关规定,我们建议由城市建设部门按其规定来设置禁行标志,同时由交通部门要求危货运输车辆及时装卸,不得进入上述区域行驶、停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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