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干部选拔任用考察方案(精选范文6篇)

时间:2022-04-13 19:20:02 来源:网友投稿

一般指国家机关、军队、人民团体中的公职人员、担任一定的领导工作或管理工作的人员。即“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的骨干,是人民的公仆”,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干部选拔任用考察方案6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干部选拔任用考察方案6篇

干部选拔任用考察方案篇1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建立科学规范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及管理制度,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省委组织部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和我单位职位空缺情况,拟针对现有的空缺职位进行干部任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选拔任用中层管理人员的原则

1、选拔任用中层管理人员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作为根本标准的原则。

2、 党管干部的原则。

3、 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4、 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5、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6、 民主集中制原则。
7、 按程序办事的原则。

二、空缺职位

本次选拔 级干部 名。具体职位: 。

三、任职条件

1、具备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政治理论水平,并能与工作相结合,分析和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2、能够自觉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落实上级主管单位的决定。

3、对杂志社忠诚、品行端正、廉洁奉公,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和履行职责的工作经验和能力,具备胜任管理工作优秀的道德品质。

4、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与工作相关的专业知识,具备能够高质量完成本职工作的能力,身体健康。

四、选拔程序

制订工作方案,上报经信委人事处同意。公布推荐职位、任职条件、推荐范围和有关要求,召开推荐会,进行民主推荐。根据推荐结果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经集体研究后确定考察人选,组织考察组进行考察。

1、民主推荐

民主推荐采取会议无记名投票推荐,和自荐两种方式。

民主推荐参加人员范围:参加推荐会的人员为杂志社内在编在岗正常工作的人员,所推荐的对象为符合任职条件的干部。实际到会人数一般不少于应参加人数的80%。

2、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民主推荐结果,由社长办公会议提出人选建议,经社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3、组织考察

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条件和选任岗位实际要求,对确定的考察对象由社考察组进行全面严格的考察其德、能、勤、绩、廉。

对新提拔干部的考察要按照个别谈话、征求意见等方式深入进行了解情况,并征求所在科室部门负责人及有关职工的意见。

4、讨论决定、任职

选拔任用干部,由社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到会,并保证与会成员有足够的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与会成员对任免事项,应当发表同意、不同意或者缓议等明确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等方式进行表决。对意见分歧较大或有重大问题不清楚的,应当暂缓表决。

5、上报批复

经讨论决定选拔任用的干部,应将考察结果报告和《干部任免表》一同报省经信委人事处研究、批复。批复同意后杂志社正式下文聘任。

五、公示

上报批复前在杂志社内对拟任的中层管理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方式:

1、在杂志社公开栏上发布公告。

2、公示主要内容:拟任人选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政治面貌、学历、聘任职务。公示期为七天。对公示对象反映的问题,由考察组会同有关科室进行查实。

六、考察组成员

考察组由分管社领导、办公室负责人及人事干部组成。

七、工作纪律

1、保守工作秘密,推荐结果和谈话内容不得向外泄露;

2、始终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

3、不准在干部选拔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者任人唯亲、封官许愿、营私舞弊。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日

干部选拔任用考察方案篇2

干部选拔任用考察工作程序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精神,为规范控股公司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考察工作,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工作程序。

一、考察工作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实施前,将本工作程序与控股公司领导沟通。

二、民主推荐

1、由拟选拔干部所在控股公司与人力资源部,根据空缺岗位的实际,拟定岗位任职条件和要求并公开。

2、在全体职工会议或职工代表会议上民主推荐候选人。

3、推荐结果相对集中的人为候选干部,即为被考察对象。

若控股公司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提出候选干部的,可不进行民主推荐。

三、任前考察

1、由考察组主持,在全体职工会议或职工代表会议上进行民主测评(测评表附后)。

2、征求意见:采用个别谈话方式广泛听取干部职工对被考察对象的意见。谈话对象为:拟任职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被考察对象所在部门职工和本单位其他部门职工。

谈话内容:综合了解被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的实际表现,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工作表现和突出业绩,工作能力和突出才能,是否符合任职要求,以及不足等情况。

3、考察组与拟任职单位的主要领导交换意见。

四、考察结果确定

考察组归纳大多数干部职工的意见后,对考察对象作出综合评价,并提出干部选拔任用建议意见,报办公会研究确定。

干部选拔任用考察方案篇3

×××中学

中层干部选拔聘用方案

为建设一支德才兼备、奋发有为、群众认可、结构合理的中层干部队伍,根据《××县中小学幼儿园中层干部选拔聘用管理办法》(教工委〔2015〕5号)文件精神,经校党总支研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中层干部选拔应遵循的原则

选拔任用中层管理人员,必须按照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并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以下原则:

(一)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坚持选用政治立场正确坚定,忠于党的教育事业,师德表现优异,教学成绩突出,群众认可的后备人才;要拓宽视野,任人唯贤。

(二)民主集中、注重实绩的原则。把考察中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的情况和平时的工作表现作为选拔聘用的重要依据,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全面考察工作实绩,用公开选拔、差额竞聘、择优选用的方法选拔实干、出众的人才。

(三)优化结构、合理配置的原则。从班子建设的整体需要出发,充分考虑班子成员的年龄、学历、性别、政治面貌等因素,将业绩突出、群众认可的一线年轻教师充实到中层干部中来。

(四)相对稳定、合理交流的原则。在保持中层干部相对稳定和充分考虑工作连续性的同时,积极贯彻干部交流政策。

二、中层干部任职的基本条件

(一)政治素质: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良好,具有较高的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水平;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改革创新精神,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熟悉并能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团结协作,作风民主。

(二)资历条件:懂业务,所教学科教学成绩突出,群众公认;具有3年及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近三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学历条件: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40岁以下。

三、中层干部职数

设中层管理机构5个,分别为办公室、教务处、政教处、教科室和后勤处,各配备1~2名中层干部。其他科室由学校直接发文聘任。

学校基层党组织和群众团体按有关章程和规定设立。

四、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程序

(一)申报拟聘职位。按照原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制定的《关于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干部任免有关规定,学校根据单位工作需要和班子职数配备标准,向县教育局提交关于拟聘相关职位中层干部的申请。

(二)制定并公布实施方案。根据拟聘职位申请经教育局核准同意后,结合本校实际制定竞聘方案,实施方案内容包括指导原则、推荐职位、推荐条件、推荐范围、方法程序、时间安排、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等。实施方案由学校领导班子(或党总支、支部)讨论制定并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县教育局人力资源股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实施方案确定后,在校内公布。

(三)民主推荐。由学校领导班子(或党总支)组织。采取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两种方式进行。参加民主推荐人数一般应达到全体教职工(在编在职)总数的三分之二。

(四)考察。综合民主推荐结果和现实表现,由学校领导班子(或党总支)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组由学校领导、廉勤委等组成。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等方法进行。在考察中,要特别注重考察候选人的师德表现与工作实绩。考察时要与教职工、社区人员等代表座谈,座谈人数不得少于本校教职工人数的60%,谈话对象由考察组随机抽人。谈话时,同意率应不低于谈话人数的80%,否则被考察人不得提拔聘用。民主测评的对像是全体教职工,参加的测评的人不能少于应参评的三分之二,对测评对象的满意率不能低于80%。

考察结束后,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五)讨论研究。根据考察情况,学校领导班子或党总支集体讨论研究确定拟任人选。

(六)公示。对拟任人选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5个工作日。

(七)教育局审批。学校在经公示无异议后,将拟聘意见以书面形式报县教育局,经研究后发文聘任。

五、中层干部的管理

(一)实行中层干部聘用任期制。中层干部的聘用任期为3年。聘用期满后,重新参与中层干部选拔。

(二)实行中层干部年度目标考核。考核工作由学校负责实施,考核采取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平时考核通过工作检查、阶段工作总结等形式进行,学校应做好记载;定期考核每年一次,考核内容、程序和结果评定参照当年学校目标责任书的相关内容执行。在群众考核中,满意率低于70%的中层干部,应予以调整。

(三)建立中层干部奖惩制。对在学校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的中层干部,学校应采取多种形式予以表扬奖励,优先提拔任用;对管理水平差、不履行职责、考核满意率低的,应予调整;对擅离职守、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或因管理不善,给学校造成重大事故,或因个人原因给学校和教职工利益造成损害的,视其情况,给予相应的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教职工代表大会有权向学校党政班子书面提出对免职中层干部进行调整的建议。

(五)中层干部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应严格按照《广元市中小学常规管理五十条》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教学任务、履行听课评课等职责。

(六)学校要加强对中层干部的培养、教育和管理,注重对女干部、非中共党员干部的选拔聘用。要做好后备干部梯队建设,有针对性地培养一批年轻后备干部,使他们在实践中得到锻炼和提高。

(七)中层干部的奖惩、辞职、离岗和申诉控告等,执行国家和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六、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中层干部选拔聘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党总支书记、校长

副组长: 党总支副书记

成 员: 副校长、党总支委员

副校长、党总支委员

副校长、党总支委员

办公室主任、党总支委员

总务处主任、党总支委员

廉勤委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

学校中层干部选拔聘用工作流程

合同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管理机构、职责、合同的授权委托、洽谈、承办、会签、订阅、履行和变更、终止及争议处理和合同管理的处罚、奖励;

本标准适用于龙腾公司项目建设期间的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厂内各类合同的管理,厂内所属各具法人资格的部门,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3 定义、符号、缩略语

4 职责

4.1 总经理:龙腾公司经营管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对厂内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以法人代表名义或授权委托他人签订各类合法合同,并对电厂负责。

4.2 工程部:是发电厂建设施工安装等工程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签订管理基建、安装、人工技术的工程合同。

4.3 经营部:是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设备、材料、物资的订购合同。

4.5 合同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4.5.1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办法并逐步完善规范;

4.5.2 参与合同的洽谈、起草、审查、签约、变更、解除以及合同的签证、公证、调解、诉讼等活动,全程跟踪和检查合同的履行质量;

4.5.3 审查、登记合同对方单位代表资格及单位资质,包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技术装备、信誉、越区域经营许可等证件及履约能力(必要时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

4.5.4 保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合同专用章,并按编号归口使用;

4.5.5 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对合同文本资料进行编号统计管理;

4.5.6 组织对法规、制度的学习和贯彻执行,定期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工作;

4.5.7 在总经理领导下,做好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

4.6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及材料、燃料供应部兼职合同管理员履行以下职责:

4.6.1 在主任领导下,做好本部门负责的各项合同的管理工作,负责保管“法人授权委托书”;

4.6.2 签订合同时,检查对方的有关证件,对合同文本内容依照法规进行检查,检查合同标的数量、金额、日期、地点、质量要求、安全责任、违约责任是否明确,并提出补充及修改意见。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提出解决方案;

4.6.3 对专业对口的合同统一编号、登记、建立台帐,分类整理归档。对合同承办部门提供相关法规咨询和日常协作服务工作;

4.6.4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负责收集整理各类合同,建立合同统计台帐,并负责

干部选拔任用考察方案篇4

干部选拔任用考察工作程序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精神,为规公司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考察工作,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工作程序。 

一、考察工作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实施前,将本工作程序与公司领导沟通。 

2、民主推荐 

1、由拟选拔干部所在公司与人力资源部,根据空缺岗位的实际,拟定岗位任职条件和要求并公开。

 2、在全体职工会议或职工代表会议上民主推荐候选人。

 3、推荐结果相对集中的人为候选干部,即为被考察对象。 若控股公司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提出候选干部的,可不进行民主推荐。

三、 任前考察 

1、由考察组主持,在全体职工会议或职工代表会议上进行民主测评。 

2、征求意见:采用个别谈话方式广泛听取干部职工对被考察对象的意见。谈话对象为:拟任职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被考察对象所在部门职工和本单位其他部门职工。谈话内容:综合了解被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的实际表现,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工作表现和突出业绩,工作能力和突出才能,是否符合任职要求以及不足等情况。

3、考察组与拟任职单位的主要领导交换意见。 

四、考察结果确定 

考察组归纳大多数干部职工的意见后,对考察对象作出综合评价,并提出干部选拔任用建议意见,报办公会研究确定。

附:测评表

干 部 考 核 民 主 测 评 表

(试用期转正)

20 年 月 日

注:1.民主测评表不够填写可另附页;

2.民主测评表由人力资源部考核组回收、统计汇总。

干 部 考 核 民 主 测 评 表

(续聘任职)

20 年 月 日

注:1.民主测评表不够填写可另附页;

2.民主测评表由人力资源部考核组回收、统计汇总。

干 部 考 核 民 主 测 评 表

(提拔聘用)

20 年 月 日

注:1.民主测评表不够填写可另附页;

2.民主测评表由人力资源部考核组回收、统计汇总。


干 部 考 察 民 主 测 评 统 计 表

单位:

统计人(签名): 年 月 日

干部选拔任用考察方案篇5

干部选拔任用方案

篇一:干部选拔任用方案

为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下简称《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选拔任用条例》),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进展观为指导,以《公务员法》和《选拔任用条例》为依据,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安监事业和谐进展的总体目标,以培养人才、提高素养、激发活力、推动工作、开创机关建设新局面为重点,坚持尊重个人意愿与组织安排相结合、民主推举与组织考察相结合、群众公认与注重实绩相结合,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着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形象好的干部队伍,为我省安监事业进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拟配备干部职位

正处级领导职务4名:宣传教育处处长1名、监督治理三处处长1名、纪检监察室主任1名、监察专员1名。

副处级领导职务4名:监督治理二处副处长2名、应急救援办公室副主任1名、人事处副处长1名。

处级非领导职务6名:调研员3名、副调研员3名。

三、竞争上岗和推举选拔人员的差不多条件和任职资格

(一)被推举的人员须具备《选拔任用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差不多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等政治理论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咨询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2.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决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差不多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爱岗敬业,在安全监管事业中困难创业,做出实绩。

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4.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5.正确行使人民给予的权力,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困难朴素,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同意党和群众的批判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以及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6.坚持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顾大局识大体,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与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起工作。

(二)任职资格

1.躯体健康,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2.正处级领导干部,要求副处(含非领导职务)任职满两年以上;副处级领导干部,要求主任科员任职满三年以上;调研员,要求副处级(含非领导职务)任职满四年以上;副调研员,要求主任科员任职满四年以上。干部任职截至时刻20XX年8月31日。

3.在近三年年度考核中被评为称职等次以上。

4.选任正处级领导干部的年龄为55周岁以下(即19XX年8月31日以后出生);选任副处级领导干部的年龄为50周岁以下(即19XX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5.专门优秀,符合《云南省党政领导干部破格越级擢升任用方法(试行)》规定的年轻干部能够破格擢升。

四、选拔的程序和方法

此次处级领导职务选拔除监察专员外采取竞争上岗、民主推举和组织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处级非领导职务选拔采取民主推举、组织考察的方法进行。

第一步,8月11日上午,召开动员会,公布职位。

第二步,8月12至14日,处级领导职务竞岗报名。凡符合任职条件,自愿参加处级领导职务竞争上岗的人员,在此期限内到人事处领取《省安监局选拔任用干部报名表》报名,每人只可报1个职位。

第三步,8月15日,召开全局职工大会,组织处级领导职务竞岗演讲和处级非领导职务会议投票推举。

1.参加竞争上岗人员就本人情况、竞岗理由和工作思路等情况进行演讲,时刻不超过20分钟。

2.对竞争上岗人员进行民主推举。

3.对非领导职务符合条件人选进行民主推举。

第四步,8月16日至18日,个不谈话推举。谈话范围:副处以上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和部分职工代表。

第五步,8月19日至21日,干部考察组综合竞岗演讲情况和民主推举情况后,提出处级领导职务和处级非领导职务干部拟考察对象,报局党组研究确定后公布考察预告。

第六步,8月22日至8月29日,干部考察组组织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提出使用建议。

第七步,9月初,局党组对干部考察组提出的拟任职建议,进行集体讨论作出任免决定。

第八步,对拟任职人员进行公示。在公示期内,干部考察组受理群众的举报和反映,对反映的咨询题,由干部考察组进行调查核实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咨询题的群众反馈调查核实结果,由局党组作出是否任用的决定。

第九步,任职。处级领导职务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试用期计入任职时刻;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享受试用前职级待遇。非领导职务不实行任职试用期。

五、组织领导

干部选拔工作在局党组的领导下进行,成立干部考察组,组长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汤忠明同志担任,成员由胡利平、何云霞、牛坤华、杨耀东等同志组成。


篇二:干部选拔任用方案

为了全面推进学院教育教学治理上水平,进一步加强学院的干部队伍建设,逐步实现科级干部的合理配置和岗位交流,依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临发〔20XX〕12号、临发[20XX]29号文件的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进展观为指导,全力推进学院干部队伍治理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逐步形成人才脱颖而出、干部能上能下,梯队结构合理,队伍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充分调动宽阔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努力建设一支能够适应高职教育教学进展需要的高素养干部队伍。

二、差不多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岗位设置及职数

依照《关于临汾职业技术学院机构编制的通知》(临编发[20XX]31号)、《关于临汾职业技术学院设置内部科室的批复》(临编办发[20XX]127号)以及市委组织部《关于同意调整配备干部的批复》(临组复字[20XX]17号),全院共设置科级岗位95个,其中:正科级岗位31个,副科级岗位64个。

1、学院党政职能机构、教学辅助机构副职和直属二级机构正职18个,为正科级领导职务;内设机构正职25个,为副科级领导职务。

2、教学业务机构副职13个,为正科级;专业教研室主任和办公室主任共39个,为副科级。实行聘任制,聘期三年。

四、任职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政治理论水平,具有坚决的政治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差不多路线和方针、政策,在教学、科研、治理等工作中勇于改革,实绩突出。

2、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与本部门的实际结合起来,制造性的地开展工作。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部门治理的实践工作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4、依法办事,廉洁奉公,团结同志,以身作则,能自觉同意党和群众的批判与监督。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作风民主,顾全大局。

5、一般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担任教学业务机构正科级领导职务的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取得中级以上任职资格。

6、近三年的年度考核中连续为称职以上等次。

7、没有违反打算生育政策;没有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10、躯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任职资格

1、年龄要求:正科级干部一般在50周岁以下(19XX年1月1日后出生)。其中,担任教学业务机构领导职务的可放宽到52周岁(19XX年1月1日后出生)。

副科级干部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XX年1月1日后出生)。其中,由一般干部提任副科级领导职务的应在35周岁以下(19XX年1月1日后出生);担任教学业务机构领导职务的可放宽到45周岁(19XX年1月1日后出生)。

2、资历要求:提任正科级职务的,应当任副科级职务两年以上;提任副科级职务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应具有3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生应具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3、优秀学科带头人(副教授以上任职资格)和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的年龄要求按有关规定适当放宽。

4、专门优秀的年轻干部或者工作特别需要的,能够破格擢升。越级擢升的,应当报市委组织部审批。

六、组织领导

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院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学院成立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秦国杰

副组长:王福成

成 员:郭运德 武丙云 周锦明 高运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和日常事务。

办公室主任:周锦明(兼)

办公室副主任:高运昌(兼)、马温才

市委组织部将派工作人员全程参与监督指导。

七、工作程序

1、公开岗位,全院动员。

召开全院干部大会,公布设立的岗位,宣布实施方案,进行全院动员,充分调动符合条件的干部积极报名。

2、个人报名,资格审查。

全院在编(含下属两所医院)符合条件的干部均可自愿报名,由本人如实填写《科级干部选拔任用报名表》。

资格初审合格,经院党委集体研究后,名单在全院予以公示。

3、民主推举,确定对象。

分批次召开民主推举大会,提供符合任职条件的干部名册。参加大会推举的范围为:正科级干部推举大会由学院副科级以上干部及下属单位班子成员参加;副科级干部推举大会由全院全体干部及下属单位班子成员参加。

民主推举按职位等额设置,对不同职务层次人员推举票分不统计,综合分析。

民主推举的结果将作为组织推举参考的重要依据之一,在民主推举的基础上,党委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4、组织考察,注重实绩。

按正、副科级岗位职数设置,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者,岗位空缺,不再替补。考察组由学院组织人事、党办、纪检监察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考察方案另定),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5、集体研究,提名报批。

按照有关规定,院党委集体研究提出科级干部拟任岗位意见,报市委组织部履行职数审批手续,并在全院范围内进行任前公示。公示结果不阻碍任职的,按有关规定,履行任职手续。

八、组织纪律

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纪律和监督的各项规定。擢升对象要自觉遵守干部选拔工作的有关规定,不准弄虚作假,不准搞非组织活动,不准请客拉票,对违反有关规定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选任资格。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不准弄虚作假,封官许愿,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对违反纪律的有关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九、其他

1、合校前原任正科级职务的人员,没有选拔任用到科级领导职位的,原则上保留原工资待遇,不再担任原领导职务。

2、新任干部必须按照党委规定的时刻到任,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3、本实施方案在院党委统一领导下,由领导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仅适用于本次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4、未尽事宜,由院党委集体研究做出决定。


篇三:干部选拔任用方案

为推进市局机关中层领导干部队伍建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金华市市直机关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法》等有关规定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选拔任用的原则

选拔任用干部应当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办事原则。

二、选拔任用职位、对象和任期

职位:这次选拔任用的科级职位共31个,其中正科职位15个(见附表),副科职位16个。条件暂不具备的,有的职位能够少配或不配,正职职位能够配副职主持工作。

对象:选拔任用对象为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市局机关现任中层副职,分局班子副科职领导,市局机关在编在职民警和分局中层干部。

任期:新擢升任用干部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转为正式任职,不再重新公布任命文件,任职时刻从确定试用之日算起。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三、选拔任用的条件

选拔任用科级领导干部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差不多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决,组织纪律严明,作风正派,求真务实,廉洁奉公,躯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和胜任领导工作必需的能力。

2、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近二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提任正科级领导职务的,任副科实职时刻需满2年以上;提任副科级领导职务的,应具有三年以上工龄和科员以上非领导职务,其中任科员级职务的需满3年。

3、提任正科级领导职务的,男50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提任副科级领导职务的,男47周岁以下、女42周岁以下。

4、在政工、纪检、机关党委岗位任职的须是中共正式党员;

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正在立案审查期间的人员不得擢升任用。

年龄、任职时刻、工作年限均计算到20XX年8月31日。

四、选拔任用的程序

市局机关科级职位选拔任用干部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自荐报名。在市局主页上公布《实施方案》,符合条件人员自荐报名,填写《市局机关选拔科级领导自荐报名表》,在报名职位栏内填写具体职位或正科(副科)职位。在规定时刻内,由本人将自荐表投入指定的投票箱内。因公出差等缘故在外的,由所在单位要紧领导征得本人意愿后代其填报。政治部和纪委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名单在网上进行公示,同时公布民警日记。

(二)推举测评。对近期可擢升正科职、副科职人员进行民主推举,分会议推举、谈话推举和部门推举。

1、会议推举。召开民主推举会,公布推举职数、任职条件、推举范围,提供自荐人员名单,提出有关要求,按职位数1:3比例组织海推。依照海推结果,由市局党委确定是否进行第二轮比推。第二轮比推按职位数1:1.5确定推举人员名单,实行等额比推。参加民主推举的人员:市局党委班子成员,市局机关中层领导,分局党委班子成员,市局机关调研员、副局(处)级干部、副调研员,市局机关民主议事委员会成员,离退休老干部代表和市局、分局推举的民警代表(民警代表:30人以下的民警代表2名、30人[含]以上的民警代表3名、100人[含]以上的民警代表4名、200人[含]以上的民警代表5名、300人[含]以上民警代表6名、400人[含]以上民警代表7名。交警支队直属一、二、三大队和支队其他部门分不作为单独单位选派民警代表。老干部代表3名)。

2、谈话推举。参加个不谈话推举的人员为市局机关中层正职领导和分局正职领导。谈话推举按职位数等额推举。

3、部门推举。组织正科级领导职位空缺部门的民警对提供的推举人员名单按1:1比例进行推举。参加部门推举的人员为各空缺部门全体在职民警(交警支队为参加会议推举的人员、股级领导和考试中心全体民警)。

4、民主测评。市局党委依照会议推举和谈话推举情况确定正、副职民主测评对象。民主测评分综合测评、部门测评二项信任度测评。参加综合测评人员与民主推举的人员相同,参加部门测评的人员市局机关为被确定测评对象所在部门的民警,分局为中层以上干部。二项测评信任度(优秀票+称职票)合计须达到60%以上(含本数)。

既是报名参加选拔的人员,又参加推举和测评,推举和测评结果均按基数减去同意推举票数、优秀票数各一票。

(三)决定任免。依照民主推举、民主测评情况和岗位任职要求确定考察对象,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会议投票推举和谈话推举得票均未超过三分之一以上及二项测评信任度达不到60%以上(含本数)的,不列为考察对象。市局党委依照考察对象的综合素养、职位匹配性、岗位要求和部门班子结构状况等,统盘考虑,集体研究决定任用名单,并按规定进行公示、谈话教育,办理任免手续。

五、工作要求

空缺科级职位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市局党委领导下,由政治部组织实施。相关部门要紧密配合,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中组部《关于在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集中调整中加强监督认真治理拉票行为的通知》,严禁跑官要官,严禁搞各种形式的拉票等非组织行为,一旦发觉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市局机关各部门和各分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做好一人一事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日常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六、本方案由市局政治部负责解释。未尽重大事项由市局党委研究决定。

七、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篇四:干部选拔任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园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工作能力、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确保园区各项工作的顺利进展。依照《龙游县县级机关部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细则》和有关规定,结合园区实际情况,经园区党工委研究决定,进行民主推举中层干部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进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建设一支符合四化要求、政治过硬、业务精通、充满活力的中层干部队伍,为实现构建和谐、高效园区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民主推举中层干部必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办事原则。

二、推举岗位职数

本次民主推举中层正职三名、中层副职五名。

三、资格条件

民主推举人选应思想政治素养好,工作能力强,成绩突出,作风正派,群众公认,清正廉洁,适合拟任职位需求。同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躯体健康,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XX年6月1日后出生);

2、近三年无违规、违纪及责任事故发生,且年终考核称职或合格者;

3、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或初级职称3年以上、或中级职称以上;

4、中层副职岗位原则上由二年(含)以上工龄并人事关系在园区的工作人员民主推举产生;

5、中层正职岗位原则上由中层副职且任职一年(含)以上工作经历的人员民主推举产生。

四、方法步骤

1、民主推举。召开全体职工大会。参加民主投票推举的范围为:园区全体工作人员。

2、组织考察。由民主推举中层干部领导小组结合民主推举票数高低,对推举人选的德、能、勤、绩、廉各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并拟定中层人选后,在职工中进行考察谈话。

3、讨论决定。园区党工委依照民主推举、考察情况及科室岗位设置需要,讨论决定拟任用的具体职务。

4、任前公示。对拟擢升任用的中层干部,在园区内实行为期七天的公示。

5、备案审批。对拟任用的中层干部,按有关规定向组织人事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6、任职。公示结束后,办理任职手续,对新擢升的干部进行组织谈话,实行为期一年的试用期。

五、组织领导

加强领导,实行领导责任制,周密安排,程序上要科学、严密,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深入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严肃干部人事工作纪律,扎实稳妥的开展民主推举工作。


篇五:干部选拔任用方案

为了进一步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更好地拓展选拔任用干部的渠道,经市农委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对苏州市农委农业处副处长、农机处副处长等岗位进行公开竞争上岗。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本次竞争上岗的干部选拔工作,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坚持以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为贤的干部路线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干部标准,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充分发扬民主,着眼于锻炼和培养干部,增强干部队伍活力,充分调动宽阔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制造性。

二、程序

1.公布方案。向市农委机关和委属事业单位全体干部公布《市农委部分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方案》。

2.报名与资格审查。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岗位资格条件对报名的同志进行资格审查。

3.召开竞争上岗演讲大会。通过资格审查的同志进行公开演讲(演讲时刻在8分钟以内)。演讲顺序以姓氏笔划为序。演讲稿交组织人事处备案。

4.民主测评。公开演讲后,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分二部分组成,分不为领导专家考评,由委领导和市相关部门专家7-11人组成考评组,分值占60%;群众考评,由委机关全体中层、委属事业单位要紧负责人和部分一般干部代表组成,分值占40%。

5.确定考察人选。由委纪委、监察室监督,依照民主测评结果,报委党政联席会议确定考察人选,公布考察预告。

6.组织考察。由组织人事和纪检监察人员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工作实绩。

7.任前公示。依照民主测评和考察情况,经委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确定任用人选,进行任前公示。

8、试用任职。公示无异议的,党委正式发文,并按照我委原规定的中层干部治理意见,进入为期一年的试用任职期。

9、任职转正。试用期满,经群众评议和组织考察合格的,正式转正任职,实际任职期限从试用任职起计算。

三、竞争上岗职位及资格条件

职位:

1.市农委农业处 副处长1名;

2.市农委农机处 副处长1名。

资格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决,思想素养好,坚持党的差不多路线,作风正派,事业心强,廉洁守法,群众威信较高。

2.组织领导能力和治理能力较强,熟悉相关业务,工作经验较丰富,工作实绩突出。

3.委机关公务职员作5年以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或委属事业单位任副科职满2周年,年龄不超过45周岁干部;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履行岗位工作的躯体条件。

四、报名时刻

20XX年8月30日至9月7日下午三点到组织人事处报名。

联系人:刘峰

干部选拔任用考察方案篇6

科级领导及后备干部选拔任用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

专业化的方针,建立科学规范的科级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工作

制度,培养造就一支素质优良、数量充足、门类齐全、结构

合理,能够担当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重任的年轻

优秀的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队伍,加强校中层领导班子建

设,保证党校教育事业后继有人,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

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和

校中层领导班子建设的实际需要,为了公平、公开、公正地

选拔科级领导班子后备干部,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加大我校

科级干部和科级后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力度。在 2010 年的

机构改革、中层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取得成绩的基础上,

进一步加大选人用人的工作力度。为了搞好这次科级领导班

子后备干部选拔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要求

这次选拔科级领导班子及后备干部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政治条件:

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党政领导

干部相应的基本条件,即: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

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2)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

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

开放,献身现代化事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做出

实绩。

(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地区、本部门的

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

效,反对形式主义。

(4)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

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5)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依法办事,清正廉洁,

1

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

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

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

私利的不正之风。

(6)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

局观念,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

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二)后备干部应当具备以下资格:

(1)正职后备干部,一般应是同级副职;

(2)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3)有一定的基层领导工作的经历或领导潜能;

(4)身体健康。

(三)选拔后备干部,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党管干部的原则;

(2)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3)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4)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5)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6)注重发展潜力、重视培养提高的原则;

(7)备用结合、动态管理的原则;

(8)统一调配使用的原则。

(四)年龄条件

凡 50 周岁以下(含 50 周岁)符合以上条件的干部均可

报名。

同等条件下,年轻干部、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连续三

年考核为优秀或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党员”的优先录用。

(五)工龄条件:具备二年以上(含二年)工作经历。

二、任职资格的确认

(一)理论及相关知识考试(占总分 30%)

应参加考试人员为:未担任正副科级实职职务的报考对

象。

考试学习书目:《邓小平文选》、“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

章》、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

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2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暂行条例》、

《中共中央关于面向二十一世纪加强和改进党校工作的决

定》、《法学概论》、《行政管理学》和时事政治。

考试题型为选择题(40 分)、判断题(20 分)、案例题

(15 分)和论述题(25 分)。

考试方式:开卷。

(二)进行民主推荐(占 40%):

(1)实行竞职演讲,每人发言五分钟。

(2)民主测评:全体教职工根据报考者平时的德、能、

勤、绩各方面表现及竞职演讲水平和工作思路进行无记名投

票,当场唱票、计票,一票一分,投票总分乘以 40%为该项

得分。

(三)领导考评(占 30%)

为避免考试分、群众测评、领导打分互相影响,考试分

数先保密。三项成绩当场宣布。

(四)组织考察:

(1)组织考察组,制定考察工作方案;

(2)发布干部考察预告;

(3)同考察对象面谈,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深入

地了解情况;

(4)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研究提出领导班子调整的

初步方案,向党委汇报并提出任用建议方案。

三、拟调整充实的岗位及后备干部队伍的管理:

(一)监察室主任(或副主任)1 名;团委书记、副书

记各 1 名;人事处副处长 1 名;办公室副主任 1 名;财务科

科长、副科长各 1 名;妇委会副主任 1 名;经济管理教研部

副主任 1 名;马列主义教研部主任、副主任各 1 名;法学教

研部副主任 1 名;行政管理教研部主任、副主任各 1 名;现

代科技教研部主任、副主任各 1 名;电教中心主任、副主任

各 1 名,校(院)报编辑室主任、副主任各 1 名。

(二)正科级领导干部的任命,在现有符合资格和条件

的副科级人员中,根据民主测评推荐的情况,由组织考核任

命。

(三)副科级领导干部的任命,在后备干部中根据考试

3


成绩和民主推荐的情况,由组织考核任命。

四、未进入这次调整范围的后备干部,进入后备干部队

伍库,今后调整充实科级领导干部,一律从后备干部队伍仓

库中产生,未进入后备干部队伍库的,一律不得提拔使用。

五、后备干部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调整出后备干部

名单:

(1)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党风廉政等方面出现问题;

(2)工作实绩不突出,发展潜力不大;

(3)工作失职,造成较大损失或不良影响;

(4)群众意见较大、威信不高;

(5)由于健康原因,不能担负繁重工作任务;

(6)年龄偏大;

(7)因其他原因,不适宜作为后备干部。

六、报名时间:年 月 日

七、考试时间:年 月 日

 

 

      

2010 年 11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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