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网通办服务群众典型事例【四篇】

时间:2022-04-18 14:10:03 来源:网友投稿

群众,汉语词汇,读音为qún zhòng,意思是指“人民大众”或“居民的大多数”,即与“人民”一词同义。同义词为民众、大众、大夥、大家、公共、团体、集体、全体,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一网通办服务群众典型事例4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一网通办服务群众典型事例4篇

一网通办服务群众典型事例篇1

贵阳市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等系列重要工作部署,加快推进我市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有关工作,构建一擎双翼的“数字政府”,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一网通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立足全省“一云一网一平台”建设要求,突出问题导向,以深入推进“不能说不行”为抓手,加快推进贵阳市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平台(以下简称“一网通办”平台)建设,构建全市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体系,打造“一张网、一朵云、一个号、一扇门、一支笔、一次成”的政务服务贵阳模式,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纵深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政务服务“标准化、数字化、自流程化、智能化、可视化”,全面改善和提升全市营商环境,推进政务服务改革创新取得新成效,大幅提高人民群众体验感、幸福感、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工作原则

结合实际,聚焦问题。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的难点、政务服务的堵点和痛点,严格遵循省“一云一网一平台”建设要求,结合贵阳市“六个一”政务服务创新思路,加快推进“一网通办”平台建设,推动从政府供给导向向群众需求导向转变,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不断满足人民群众需求。

多方联动,合力推进。充分调动贵阳市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以下简称各成员单位)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按照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的要求,加强与省直有关部门衔接,有效整合各方资源,促进纵横协同、上下联动,构建一体化联合推进机制。

数据融通,强化安全。推进政务数据“聚、通、用”,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互联互通。强化政务服务数据采集、传输、存储、使用、共享、开放等环节安全保障,明确各环节数据安全责任主体和具体要求,加强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全流程的数据安全管理,切实保障企业和群众信息安全。

创新服务,加强考核。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和区块链等技术,通过技术创新和流程再造,推进政务服务扁平化、便捷化、智能化,增强综合服务能力,大力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明确任务分工和责任,强化监督考核,确保各项工作落地实施。

(三)工作内容

按照省“一云一网一平台”建设架构,结合“一网通办”平台建设要求,梳理全市政务服务事项和高频事项清单,加快推进“一网通办”平台建设,推动“一网通办”平台与各自建审批业务系统及省政务服务平台的数据互联、共享、联通,建立健全“一网通办”规章制度和规范体系,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实现百项服务“掌上办理”和高频事项“一次办成”,大幅提升政府服务效能。

(四)工作目标

第一阶段:到2019年5月31日,“一网通办”平台主体开发完成并上线试运行,百项服务实现“掌上办理”,部分政务服务高频事项实现“一次办成”。

第二阶段:到2019年6月30日,“一网通办”平台全面建成,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面进驻“一网通办”平台,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70%。

第三阶段:到2019年底,除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另有规定外,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100%,100个政务服务高频事项实现“一次办成”。实现市级自建审批业务系统全部接入“一网通办”平台,企业和群众办理业务所需提供材料减少60%以上。

二、梳理并优化政务服务事项

(一)梳理服务事项目录

各成员单位按照机构改革工作推进要求及全省统一标准规范,结合各自“三定”规定,进一步梳理本单位政务服务事项,明确事项名称、事项类型,编制事项目录,及时报送市政务服务中心确定,报送市政府办公厅备案。(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各相关成员单位;完成时间:5月10日)

(二)优化服务事项流程

各成员单位根据本单位已梳理政务服务事项,按照“放管服”及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要求,结合本单位职能职责,进一步优化和再造服务事项办理流程。(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各相关成员单位;完成时间:5月20日)

(三)填报服务事项清单

各成员单位进一步加强对本单位政务服务事项信息标准化梳理,重点规范办事材料清单及业务流程清单,形成标准事项清单。5月31日前梳理完成市级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确认、公共服务等相关服务事项清单,并完成填报工作。6月30日前各区(市、县、开发区)政府(管委会)梳理完成本地区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确认、公共服务及其他事项,并完成填报工作。(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各相关成员单位)

三、加快推进“一网通办”平台建设

(一)开展平台深化设计

围绕“一网通办”平台在数博会上精彩亮相的要求,倒排工期,加快细化建设任务并对建设需求和内容进行确认,完成“一网通办”平台深化设计方案编制并组织业内专家进行论证,进一步明确平台技术架构和技术路径,细化建设内容,理清与省政务服务平台等第三方系统关系,为平台建设提供有效依据和指导。(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大数据集团;完成时间:5月10日)

(二)夯实网络和云平台支撑

进一步优化和完善电子政务外网,推进电子政务外网实现市县乡村四级全覆盖,推动相关成员单位自建审批业务系统从业务专网向电子政务外网迁移,为“一网通办”平台与各成员单位自建审批业务系统互联互通提供支撑。发挥“云上贵州”贵阳分平台的资源优势,为“一网通办”平台提供计算、存储等资源服务,保障“一网通办”平台高效运行。(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大数据集团)

(三)推进平台开发建设

根据“一网通办”平台深化设计方案,完成平台总体架构、功能设计及开发、测试等工作。基于“一云一网一平台”建设架构,按照集约共享的原则,充分运用贵州省“一云一网一平台”和“贵州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成果,依托全省统一的平台和政务服务库,实现微政务服务平台、大数据统计分析展示系统、智能咨询系统、政务服务标准化管理系统、一窗式服务系统、督办督查系统、“一号”管理系统、一窗式实体大厅管理系统、统一接口管理系统等主体功能,并上线试运行。(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大数据集团;完成时间:6月30日)

(四)打造统一服务平台

各成员单位需高度重视、合力推进“一网通办”平台建设各项工作,凡是“一网通办”平台能满足业务办理需求的,原自建业务系统一律取消。确因专业性强、业务复杂等暂不能取消的自建业务系统,需进行升级改造,接入“一网通办”平台,实现统一业务受理、统一电子印章、统一电子证照。原则上除有保密要求外,各成员单位不得再自行新建审批业务系统,确需新建审批业务系统的,需通过贵阳市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审批后进行建设。(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大数据集团;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各相关成员单位)

(五)加强平台培训优化

在“一网通办”平台上线试运行前,制定、发布“一网通办”平台操作手册,分批次对市、区两级成员单位一线工作人员开展针对性培训,确保“一网通办”平台正常运行和审批业务平稳过渡。项目建设单位要建立跟踪服务机制并及时处理使用过程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及时响应、持续优化“一网通办”平台功能,提升友好性和易用性。(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大数据集团;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各相关成员单位;完成时间:7月31日)

(六)完善安全保障体系

立足“一网通办”平台和数据安全需求,结合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要求,建立完善“一网通办”安全保障体系。市政务服务中心负责指导制定并完善系统运行、访问控制等安全保护策略和措施。市大数据局负责统筹平台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及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建设,形成以数据为核心的体系化数据安全制度体系。市公安局作为安全监管单位,统筹协调平台安全监督管理,开展安全等级保护、执法检查和应急处置等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各成员单位作为数据提供和使用方,负责制订面向终端的数据安全管理规范,明确终端层面的数据防泄漏管理要求,防范数据被窃取、篡改、泄露和非法使用。市大数据集团作为服务提供方,负责建立安全防护管理、应急处理和数据灾备等安全措施,完善数据安全审计制度。(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公安局、市大数据集团、领导小组各相关成员单位)

四、着力打通政务服务数据

(一)加强数据互联互通

优化完善全市电子证照库,督促相关成员单位按需开展证照电子化工作,实现电子证照“一次生成、多方复用、一库管理、互认共享”,从源头上减少证明材料的重复提交和重复录入。各成员单位须全面梳理政务信息资源,编制数据资源目录,并无条件提供数据共享接口及服务,通过省、市政府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现政务数据共享,避免数据和业务“两张皮”。(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大数据局、市大数据集团;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各相关成员单位;完成时间:6月30日)

(二)加快推进试点先行

按照“一网通办”平台建设具体工作要求,市直各部门应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沟通协调,加快研究制定具体系统对接实施方案。以市公安局和市市场监管局作为试点单位,牵头梳理本业务领域的相关政务服务事项,先行实现本单位上级垂管审批业务系统与“一网通办”平台的数据互联互通。(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领导小组各相关成员单位;完成时间:6月30日)

五、推进服务事项网上办理

(一)推进服务事项“网上可办”

各成员单位按照先易后难、先急后缓的原则,确保在6月30日前实现本单位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70%,2019年底前实现本单位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100%。(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各相关成员单位)

(二)推动百项服务“掌上办理”

建设“掌上办理”移动端,推动百项服务“掌上办理”,为群众提供多样性、多渠道、便利化服务,让政务服务触手可及。各相关成员单位协调本单位业务系统承建单位配合完成“掌上办理”相关开发、联调工作,涉及上级垂管业务系统服务事项的要提前与上级部门协调解决。(牵头单位:市大数据集团、市大数据局、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各相关成员单位;完成时间:5月31日)

六、推动高频事项“一网通办”

(一)梳理高频事项清单

由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会同并指导各成员单位梳理高频事项清单,并将确认后的高频事项清单报送领导小组批准。(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各相关成员单位;完成时间:5月10日)

(二)高频事项“一次办成”

各成员单位根据领导小组批准的高频事项清单,进一步优化高频事项办事流程,减少办事材料、精简办事环节,确保高频事项“一次办成”。(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各相关成员单位;完成时间:9月30日)

七、建立健全制度规范体系

(一)研究制定地方配套政策制度

按照《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意见〉的通知》(黔委厅字〔2018〕55号)等文件精神,制定出台加快推进“一网通办”平台运行的实施意见,以及推进电子证照库应用等政策措施。各成员单位根据“一网通办”平台运行情况和实现“一次办成”的时限要求,依法依规优化调整和清理废除制约“一网通办”工作推进的规章制度,确保“一网通办”工作顺利推进。(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各相关成员单位)

(二)制定“一网通办”平台规范体系

制定出台《“一网通办”平台数据接口规范》,围绕数据描述、数据资源目录、接口规范、数据质量、安全管理等方面,推进政务数据标准化工作。制定《“一网通办”平台运行管理规范》,从使用规范、管理规范、责任追究等方面,明确各方权责关系,强化“一网通办”平台运行管理。(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大数据集团;完成时间:7月31日)

八、强化组织领导与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贵阳市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部署全市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大数据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并设立综合协调组、事项梳理及流程优化组、平台建设组、资产成果管理组、政策法规及规范组、宣传引导组、督办督查组等7个专班工作组。根据工作需要,领导小组适时从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集中办公。(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各相关成员单位)

(二)明确责任分工

市大数据局、市政务服务中心负责统筹推进“一网通办”整体工作,协调各相关部门解决各环节中的关键问题,做好协调支撑工作,并对技术、标准规范等内容进行总体把控和指导;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负责事项流程的调研、梳理及确认工作;市大数据集团负责对平台建设工作进行整体把控,具体处理平台建设推进过程中系统打通、数据共享等相关事宜;各成员单位按实施方案及领导小组要求,主动做好“一网通办”平台建设相关工作。(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大数据集团;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各相关成员单位)

(三)制定具体工作方案

各成员单位根据本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要及时编制本单位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分解任务,制定时间表及路线图,完善相应的操作细则、办事指南和工作流程。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大数据局、市督办督查局要督促各成员单位按期完成各项目标任务,适时对各成员单位工作推进完成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工作有序推进。(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各相关成员单位)

(四)落实经费保障

各级财政部门要为“一网通办”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将“一网通办”工作经费列入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年度财政预算,加强资金投入和监管,保证专款专用。各成员单位要负责落实本单位相关自建审批业务系统改造费用,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切实保障“一网通办”工作顺利推进。(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区〔市、县、开发区〕政府〔管委会〕)

(五)加强监督考核

将“一网通办”工作列为各级政府重点督查事项和目标考核内容,以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为评价标准,建立“一网通办”工作考评机制,各级督办督查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建设“一网通办”工作推进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相关部门按规定时限要求完成目标任务,对工作推进不力、影响“一网通办”建设进程的,特别是未按时完成阶段性工作目标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按程序进行严肃问责。(责任单位:市督办督查局)

(六)做好宣传引导

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多种媒介及时宣传报道“一网通办”工作的重要意义、改革措施、经验做法与取得成效,加强舆论引导,做好公众咨询,广泛征集公众意见和建议,增进企业和群众对“一网通办”工作的了解和支持,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为顺利推进各项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大数据局)

一网通办服务群众典型事例篇2

全面推进“一网通办”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推进“一网通办”工作的精神和要求,提升群众和企业获得感、满意度,切实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提升运用贵州政务服务网上办事大厅、促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的能力和水平,最大程度利企便民,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础现状

随着国家和省市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以来,省政务中心开通了“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行政审批系统”,区级行政审批系统与省政务服务网实现了数据对接,权力事项加载和发布、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等重点工作,并将“互联网+政务服务”向乡村两级延伸,目前区本级34家部门,295项行政许可事项可通过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办理,“一网通办”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但对照国务院“一网通办”的新要求,实现真正意义上“一点登录、全程在线、全网漫游”的工作目标,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短板:一是与与贵州省网厅联通的部门数不多,大多数部门仍以部门自建审批平台和线下办理为主,审批链条不完整,还存在二次录入情况;二是信息共享困难,不同部门间、不同层级间数据无法共享;三是乡镇工作基础较差,网上直接服务群众的能力较弱,群众获得感不足。要进一步加快各类政务服务系统的互联互通,扩大“一网通办”事项比例,积极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拓展网上办事功能,畅通政务服务渠道,提升利用信息网络技术服务群众的能力,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还需要不断改革和推进。

二、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1. 服务平台应接尽接。所有涉及政务服务事项的部门网上办事系统(涉密类除外),应与与贵州省政务服务网厅前端整合,分批分阶段进行数据对接,实现统一入口、互联互通。

2. 办理事项应上必上。凡是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便民服务等各类政务服务事项应全部推送到贵州省政务服务网厅,实现网上办理。

3. 数据资源应迁尽迁。将系统整合与数据迁移相结合、与云服务相结合,最大化实现系统间的资源整合、信息共享。

(二)工作目标

2018年12月底前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50%;2019年底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70%;2020年底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90%,“零跑腿”事项占比不低于70%。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推进各类办事系统互联互通。各部门分阶段实现与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资源共享和数据联通。8月底前,完成工商、环保、不动产登记等5个部门系统与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联通;2018年12月底前实现50%以上的部门系统与贵州省网厅联通。2019年底前实现90%以上的部门系统与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联通,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行政审批系统成为唯一的网上受办理渠道。

(牵头部门:区发改局,配合部门:区直有关部门)

(二)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线下集中。各乡(镇、街道)要全力实施“站所集中”工程,即把“七站八所”服务事项集中到乡镇政务大厅办理,进一步完善服务功能,拓宽服务领域,确保所有审批事项及公共服务事项全部进驻服务大厅,真正实现“一扇门、一扇窗、一张网”。区直各部门要推动审批服务事项办理向统一政务平台集中。加快推进部门内部职能整合归并,完全实现“一个窗口”对外。

(牵头部门:区政务服务中心,配合部门:区直有关部门)

(三)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

切实提高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比例,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密等外,原则上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均应纳入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服务平台办理,并按照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相关标准规范组织实施。根据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有关要求,实现政务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和互联互通,实现政务服务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拓展网上办事广度和深度,延长网上办事链条,实现从网上咨询、网上申报到网上预审、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应上尽上、全程在线”。推动政务服务向“两微一端”等延伸拓展,为群众提供多样性、多渠道、便利化服务。8 月底前,区本级保留的295项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贵州政务服务网上办理;10月底前,从与群众密切相关的便民服务事项入手,梳理公布“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最多跑一次清单”,为“一网通办”夯实基础。

(牵头部门:区审编办、区政务服务中心,配合部门:区直各部门)

(四)进一步简化优化办事流程。对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便民服务等各类事项,从办理要件、办理时限、办理环节、审批条件、收费标准、审批依据等方面予以优化,进一步整合、压减和规范审批事项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等环节的办理流程,10月底前完成流程再造,实现政务服务效率再提速15%以上。

(牵头部门:区政务服务中心、区编办、区法制办,配合部门:区直各部门)

(五)切实推进信息资源共享。按照国务院《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能共享的要全部共享,着力打破“信息孤岛”。原则上,所有数据的应用、调取、存储要实现零障碍,为大数据分析和政府决策提供保障。发改系统的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统要接入到政务大厅部门窗口,与政务服务网互联互通,切实提升并联审批效率。

(牵头部门:区发改局,配合部门:区直有关部门)

(六)加快推进数据标准化。做好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核、梳理、勘误,推进网上办理。10月底前,全面完成各类服务事项的业务标准化建设。行政许可事项在现有标准化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子项拆分、进行规范。按照统一的业务手册编写办事指南、编写规范和编码规范,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水平。

(牵头部门:区政务服务中心,配合部门:区直各部门)

(七)加快推进贵州省网厅功能完善。开通涵盖公积金查询、生育登记、预约挂号等12个便民服务功能,投资项目审批、公司名称预先审核、建筑施工企业资格认证等26个审批服务功能,以及权责清单查询、办件公示、办事进度查询等专项服务功能,对外提供便民服务、审批服务、专项服务三大功能版块,打造路径更加醒目、板块设置更加科学、功能更加实用完善、服务内容更加丰富的网上“政务超市”。同时,加快统一身份认证、电子支付、一键物流等手段的运用,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一网通办”。

(牵头部门:区政务服务中心,配合部门:区直各部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成立“一网通办”改革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区委委常委、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主任任副组长,区编办(审改办)、区发改局、区工贸局、区财政局、区督查督办局、区政府法制办、区政务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统筹推进”一网通办”改革,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平台支撑、优化服务、审批改革等方面的关键问题和困难,督导乡镇和部门跟进相关工作,推动“一网通办”改革落地见效。

(二)压实工作责任。按照牵头负责、分块推进的原则,由区发改局总体负责各类办事系统与贵州省政务服务网的互联互通、网上并联审批相关事宜;区政府办牵头“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改革推进和标准化建设;区政务服务中心负责贵州省政务服务网上办理事项推进、服务优化等;区编办负责对行政审批事项动态调整及相关工作;区法制办负责对流程优化和标准化工作进行审核;区财政局负责保障相关资金落实。

(三)通力协作配合。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主动认领任务,积极配合牵头部门开展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和阻碍“一网通办”改革措施的落实。要进一步强化工作推动,乡镇和部门是工作落实的主体,主要负责同志要牵头抓总,确定专人专抓,对照工作方案要求,紧扣时间节点,压茬推进;要切实提高工作质量,坚持进度和质量并重,各有关部门既要抓好本部门具体任务的推进落实,也要做好乡镇对口业务的指导培训,及时研究解决系统内改革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按期实现预定目标。

(四)强化督查督办。区督查督办局要将“一网通办”改革工作列入重点事项督查清单,纳入乡镇和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加大督查力度,并按照协调推进领导小组的要求,与各牵头部门共同对乡镇和部门进行跟踪督查考核;要对工作进行抽查监察,凡发现不积极、不配合、不作为的单位和个人,按不作为、慢作为报区监察部门处理。同时,建立区政府主要领导约谈工作机制,对推进“一网通办”改革、部门进厅、事项授权等工作落实不力的部门,区政府主要领导将对部门“一把手”进行约谈,必要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主体追责。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在全国第34个教师节来临之际,经研究,决定举办三茅街道庆祝第34个教师节系列活动。

一、指导思想

通过组织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活动,彰显我街道教育改革发展成果,展现广大教职员工积极进取、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弘扬爱岗敬业、爱生如子、无私奉献的大爱精神,强化教师的社会责任意识, 体现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对教师的重视与关怀,努力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氛围,促进三茅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活动时间

2018年9月1日-10日。

三、活动安排

庆祝教师节系列活动,按照既隆重热烈又简朴务实的原则,主要做好下列几项工作:

(一) 开展“我的节日、我健康”体育竞赛。

1.乒乓球比赛。以学校为单位,组织乒乓球爱好者于9月8日上午在市奥体中心坤全俱乐部举办乒乓球比赛。

2.掼蛋比赛。9月9日上午8点,在市第二高级中学食堂举办教师掼蛋比赛。各校(园)在教职工中推选2-8组(每组2人)选手参加比赛,男女不限,年龄不限,要求明确校级领导领队并参加比赛。

3.游园及“捉鱼”大赛。在兴阳村生态旅游园区举行庆祝教师节游园暨“捉鱼”大赛。各校(园)组织全体教职工参加,于9月9日下午3点前在朝阳湖生态园集中。

以上三项活动要求各校(园)于9月2日前将人员名单报街道文教办。联系人:孔 俊,电话:。

(二) 开展“知师情、解师忧、送关怀”走访慰问活动。

9月10日上午,赴各校(园)开展教师节走访慰问活动,召开教师代表座谈会,在政治、思想和生活上关心教师,了解教师的生活状况,倾听一线教师的工作困惑和意见建议,帮助教师解决实际困难,送去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三)各校(园)开展相关庆祝活动。

节日期间,各校(园)要落实好教育部发布的《关于做好庆祝2018年教师节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围绕“弘扬高尚师德、潜心立德树人”这一主题,坚持正面导向,从展现先进典型和名优骨干教师的成长经历,从教感悟角度,加大对优秀教师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力度,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舆论氛围;组织全体教师观看《李保国》、《黄大年》、《爱的帕斯卡》、《守望一生》、《乡村女教师》等教师题材优秀影片,以及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开展的“寻找最美教师”节目(9月10日);要围绕主题,总体部署,统筹安排,使庆祝活动与学习教育相结合、学校与社会相结合。广泛参与、多方互动、层层展开,确保庆祝活动隆重、热烈、简朴,有时代感、广泛性和社会参与性,保证教师节主题活动取得预期效果。

四、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组织开展好第34个教师节活动是全街道当前的一件大事。各相关部门和各校(园)要充分认识做好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教师节庆祝活动作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作为宣传教育成就、优化教育发展环境、营造尊师重教社会风尚的重要途径,切实加强领导,组织好今年教师节的各项庆祝活动。

2.精心组织,力求活动实效。各相关部门和各校(园)要按照通知精神,精心组织各项庆祝活动。要突出庆祝活动的主题性、教育性、群众性、实效性,广泛发动、积极动员,引导广大教师参与到庆祝活动中来,让活动赢得教师普遍喜爱、赢得群众关注支持。并以此为契机,积极为教师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让广大教师感受到组织的温暖和社会的关爱。

3.严格要求,遵守活动纪律。要严格遵守“八项规定”,落实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师德师风建设要求,力求教师节庆祝活动隆重节俭、热烈务实;力戒形式主义,反对铺张浪费、奢靡之风;严禁以教师节名义乱发奖金、购物卡,严禁以开展活动的名义组织公款旅游、发放贵重纪念品等;严禁教师收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

4.注重宣传,及时认真总结。各相关部门和各校(园)要认真做好庆祝活动的宣传报道和经验总结工作,及时向街道文教办或者新闻媒体报送活动信息,让广大市民感受到三茅教育的新变化、新风尚,切实增强庆祝活动的影响力,促使尊师重教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1.老师,您好!

2.百年大计 教育为本

3.教育大计 教师为本 人民教师 无尚光荣

4.教育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重要基石

5.教育兴则国家兴 教育强则国家强

6.三寸粉笔 三尺讲台系国运;一颗丹心 一生秉烛铸民魂。

7.大力弘扬尊师重教优良传统 建成黄河沿岸区域中心城市

8.坚定实施科教兴市战略 始终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

9.关心关爱教师 奠基民族未来

10.国无德不兴 人无德不立

11.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为人民服务

12.发展具有中国特色 世界水平的现代教育

13.教师是“最伟大、最神圣的职业之一”

14.教育是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决定性意义的事业

15.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

一网通办服务群众典型事例篇3

济南市政府服务“一网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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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名称】《济南市人民政府公报》

【年(卷),期】2011(000)001

【摘要】<正>"济南政府网"(>

一网通办服务群众典型事例篇4

哈尔滨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最多跑一次”达90%以上

【期刊名称】计算机与网络

【年(卷),期】2019(045)004

【总页数】2

【文献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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