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清单(通用3篇)

时间:2022-04-21 13:05:03 来源:网友投稿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清单3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清单3篇

第一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清单

实用知识

一、怎样鉴别奶类食品

奶类及其制品是老弱妇孺和病人比较理想的食品,但是极易腐败变质。鉴别奶及奶制品的卫生质量,可按以下方法进行。

鲜奶:正常感官性状呈白色或稍带黄色的均匀混悬液体,无凝块、无杂质,有微甜和鲜奶独特的芳香气味。如果发现奶的颜色变灰、变黄或红色,有酸味,出现凝块或沉淀时,说明奶已经变坏了,不能饮用。

奶粉:正常感官性状应为淡黄色、粉状,颗粒较小并均匀一致,无结快和异味。选购奶粉时,应检查包装是否严密,因为不严密时,奶粉容易潮解。另外要注意保质期,过期奶粉,其卫生质量没有保证。

酸牛奶:正常的酸牛奶,其颜色与鲜奶一样,凝块流密、结实、均匀,有清香纯正的乳酸气味,无气泡。当奶的色、味发生改变,凝块溶化,有大量乳清析出时,说明奶已经变质,应废弃,不能饮用。

甜炼乳及淡炼乳:正常的甜炼乳和淡炼乳为均匀的淡黄色,味香甜,倒出时,乳液呈线状或带状流下。如果发现有凝块、霉斑、脂肪上浮和异味,说明其卫生质量不良,不能食用。

2、新鲜猪肉巧鉴别

鉴别肉的新鲜与否需要“望、闻、问、切”:

外观鉴别——新鲜猪肉表面有一层微干的外膜,呈淡红色,有光泽,切断面稍湿,不粘手,肉汁透明;次鲜猪肉表面呈暗灰色,无光泽,切断面色泽稍逊于新鲜猪肉,有粘性,肉汁混浊;变质猪肉表面外膜极度干爆或粘手,呈灰色或淡绿色,很粘,肉汁严重混浊。带皮的肉上有蓝色的检疫印花。

气味鉴别——新鲜猪肉气味正常,次鲜猪肉表面能嗅到轻微氨味、酸味或酸霉味,但在肉的深层没有这些气味,而变质猪肉无论是表面还是深层均有腐臭气味。

弹性鉴别——新鲜猪肉用手指压凹陷后会立即复原,肉面无粘液感,变质猪肉用手指压后凹陷不能复原,有时手指还能把肉刺穿,手摸有明显粘液感。

3、怎样鉴别地沟油

一看:看透明度,纯净的植物油呈透明状,在生产过程中由于混入了碱脂、蜡质、杂质等物,透明度会下降;看色泽,纯净的油为无色,在生产过程中由于油料中的色素溶于油中,油才会带色;看沉淀物,其主要成分是杂质。

二闻:每种油都有各自独特的气味。可以在手掌上滴一两滴油,双手合拢摩擦,发热时仔细闻其气味。有异味的油,说明质量有问题,有臭味的很可能就是地沟油;若有矿物油的气味更不能买。

三尝:用筷子取一滴油,仔细品尝其味道。口感带酸味的油是不合格产品,有焦苦味的油已发生酸败,有异味的油可能是地沟油。

四听:取油层底部的油一两滴,涂在易燃的纸片上,点燃并听其响声。燃烧正常无响声的是合格产品;燃烧不正常且发出“吱吱”声音的,水分超标,是不合格产品;燃烧时发出“劈啪”爆炸声,表明油的含水量严重超标,而且有可能是掺假产品,绝对不能购买。

五问:问商家的进货渠道,必要时索取进货发票或查看当地食品卫生监督部门抽样检测报告。

四、如何判别伪劣食品?

伪劣食品犹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但人们在日常购物时却难以识别。《伪劣食品防范“七字法”》,以通俗易懂易记的方式引导消费者强化食品安全自我防范,以期使伪劣食品因缺乏市场而退出市场。防范“七字法”:即防“艳、白、反、长、散、低、小”。

一防“艳”。对颜色过分艳丽的食品要提防,如目前上市的草莓象蜡果一样又大又红又亮、咸菜梗亮黄诱人、瓶装的蕨菜鲜绿不褪色等,要留个心眼,是不是在添加色素上有问题?

二防“白”。凡是食品呈不正常不自然的白色,十有八九会有漂白剂、增白剂、面粉处理剂等化学品的危害。

三防“长”。尽量少吃保质期过长的食品,3℃贮藏的包装熟肉禽类产品采用巴氏杀菌的,保质期一般为7—30天。

四防“反”。就是防反自然生长的食物,如果食用过多可能对身体产生影响。

五防“小”。要提防小作坊式加工企业的产品,这类企业的食品平均抽样合格率最低,触目惊心的食品安全事件往往在这些企业出现。

六防“低”。“低”是指在价格上明显低于一般价格水平的食品,价格太低的食品大多有“猫腻”。

七防“散”。散就是散装食品,有些集贸市场销售的散装豆制品、散装熟食、酱菜等可能来自地下加工厂。

一、食品安全常识

1、购买食物时,注意食品包装有无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是否过保质期,食品原料、营养成分是否标明,有无QS标识,不能购买三无产品。

2、打开食品包装,检查食品是否具有它应有的感官性状。不能食用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若蛋白质类食品发粘,渍脂类食品有嚎味,碳水化合物有发酵的气味或饮料有异常沉淀物等等均不能食用。

3、不到无证摊贩处购买盒饭或食物,减少食物中毒的隐患。

4、注意个人卫生,饭前便后洗手,自己的餐具洗净消毒,不用不洁容器盛装食品,不在食堂乱扔垃圾防止蚊蝇孳生。

5、少吃油炸、油煎食品

二、八种常见的饮食卫生误区如下:

1 、好热闹喜聚餐:每当节假日,人们大多喜欢三三两两到餐馆“撮一顿”,或是亲朋好友在家聚餐,又热闹又便于交流感情。这样做不利于健康,不符合饮食卫生,特别是当前这一非常时期,最好实行分餐制。分餐的做法是对别人和自己生命健康的负责和尊重。

2 、用白纸包食物:有些人喜欢用白纸包食品,因为白纸看上去好像干干净净的。可事实上,白纸在生产过程中,会加用许多漂白剂及带有腐蚀作用的化工原料,纸浆虽然经过冲洗过滤,仍含有不少化学成分,会污染食物。至于用报纸来包食品,则更不可取,因为印刷报纸时,会用许多油墨或其他有毒物质,对人体危害极大。

3 、用酒消毒碗筷:一些人常用白酒来擦拭碗筷,以为这样可以达到消毒的目的。殊不知,医学上用于消毒的酒精度数为 75°,而一般白酒的酒精含量多在 56°以下,并且白酒毕竟不同于医用酒精。所以,用白酒擦拭碗筷,根本达不到消毒的目的。

4 、抹布清洗不及时:实验显示,在家里使用一周后的全新抹布,滋生的细菌数会让你大吃一惊;如果在餐馆或大排档,情况会更差。因此,在用抹布擦饭桌之前,应当先充分清洗。抹布每隔三四天应该用开水煮沸消毒一下,以避免因抹布使用不当而给健康带来危害。

5 、用卫生纸擦拭餐具:化验证明,许多卫生纸(尤其是非正规厂家生产的卫生纸)消毒状况并不好,这些卫生纸因消毒不彻底而含有大量细菌;即使消毒较好,卫生纸也会在摆放的过程中被污染。因此,用普通的卫生纸擦拭碗筷或水果,不但不能将食物擦拭干净,反而会在擦拭的过程中,给食品带来更多的污染机会。

6 、用毛巾擦干餐具或水果:人们往往认为自来水是生水、不卫生,因此在用自来水冲洗过餐具或水果之后,常常再用毛巾擦干。这样做看似卫生细心,实则反之。须知,干毛巾上常常会存活着许多病菌。目前,我国城市自来水大都经过严格的消毒处理,所以说用洗洁剂和自来水彻底冲洗过的食品基本上是洁净的,可以放心食用,无须再用干毛巾擦拭。

7 、将变质食物煮沸后再吃:有些家庭主妇比较节俭,有时将轻微变质的食物经高温煮过后再吃,以为这样就可以彻底消灭细菌。医学实验证明,细菌在进入人体之前分泌的毒素,是非常耐高温的,不易被破坏分解。因此,这种用加热方法处理剩余食物的方法是不可取的。

8 、把水果烂掉的部分剜掉再吃:有些人吃水果时,习惯把水果烂掉的部分削了再吃,以为这样就比较卫生了。然而,微生物学专家认为:即使把水果上面已烂掉的部分削去,剩余的部分也已通过果汁传入了细菌的代谢物,甚至还有微生物开始繁殖,其中的霉菌可导致人体细胞突变而致癌。因此,水果只要是已经烂了一部分,就不宜吃,还是扔掉为好。

创建

创建的意义

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其基本要求是一座城市的食品安全公共环境要达到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标准,在全国食品安全管理与建设中起到引领和示范作用,但其深层次内涵却是改善民生的重大举措、创新监管的有效载体、建立长效机制的重要平台,对城市的综合发展具有深远而长久的意义。

什么是创建

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是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于2014年部署开展的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行动工作方案要求,根据《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管理办法》和《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经过初评、推荐、第三方机构综合评议确定的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为督促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和“四个最严”,鼓励地方政府发挥首创精神,探索食品安全治理制度方法,示范带动全国食品安全治理水平提升,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于2014年部署开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行动,第一批选取了河北省、山东省、湖北省、陕西省作为试点省份,探索开展创建工作。2017年4月1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示首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综合评议结果。经第三方机构综合评估,石家庄、张家口、唐山、济南、青岛、烟台、潍坊、威海、武汉、襄阳、宜昌、西安、宝鸡、杨凌示范区、韩城共计15市(区)被推选为首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2017年6月28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为以上城市授予 “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称号。

重庆创建时间

2016年5月,国务院食安办正式确定重庆市委第三批试点创建城市。在经审议通过的《重庆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实施方案》中,明确重庆从2016年10月至2018年9月,全域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奉节县创建重庆市食品安全示范县实施方案(节选):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总体要求,围绕我市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和我县“长江经济带上的绿色生态强县和区域性功能中心”目标,以保障公众饮食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为导向,以全域创建奉节县食品安全示范县为抓手,形成“上下统一、责任明晰,运行高效、保障有力,全程监管、科学合理”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良性互动、理性制衡、有序参与、有力监督”的社会共治格局,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全域创建;示范引领,重点突破;标本兼治,注重长效;全民参与,推进共治;科学评价,群众满意。

三、创建目标

到2018年5月前,把我县建设成为“产得安全、管得到位、吃得放心、产业良性发展”的“重庆市食品安全示范县”。 同时,迎接国家考评验收,实现全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总体目标。

(一)食品安全状况持续良好。全县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持续稳定在较高水平。创建期间不得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国家、市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显示本地区生产的食品安全状况良好。

(二)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到位。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立食品安全监管财政保障机制,保障监管所需的人、财、物投入。监管执法实现全覆盖,食品安全问题得到有效治理,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和有力打击。食品行业依法诚信经营,产业健康发展。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三)食品安全公众满意指数显著提升。公众对食品安全工作认可度高,对食品安全现状总体满意度达到70%。

创建在行动

自3月2日,奉节县召开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动员大会以来,兴隆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坚持政府主导,凝聚部门合力,围绕创建目标,健全组织机构,落实工作责任,强化监管措施,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有力推动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一、政府主导、部门合力,高位推动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兴隆镇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严格落实政府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成立了由政府“一把手”组成的领导小组,形成了以领导小组为统帅,各部门相互支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兴隆镇先后召开创建工作动员会和创建工作专题会,明确了创建目标,细化了具体的创建责任,提出了可行的工作措施。

    二、抓实抓细,创建统领,与食品安全日常工作高度契合。紧紧围绕创建标准,把监管工作做细做实,以创建工作统领整个食品安全工作。一是将各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与创建工作高度契合、有效融合,从而提升兴隆镇整体食品安全工作水平;二是按照创建细则将任务分解到各科室,各村,落实到具体责任人,确保创建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三、创新思路,抓重抓急,解决百姓最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结合兴隆实际,今明两年,将乳制品、食用油、保健食品、鲜肉和肉制品、酒类等作为重点治理品种,将兽药农药残留超标、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制售“地沟油”等作为重点打击行为,将农贸市场、学校食堂等作为重点整治场所,以彻底解决与人民群众最密切,最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为突破口,真正使老百姓在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中得到实惠。

    四、树立典型,示范引领,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细胞创建。为做好示范引领达到以点带面、全面提升的目的,兴隆镇在去年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商超的基础上,继续开展示范学校、示范户、示范街等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以示范带动,并积极探索有效的食品安全监管模式,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日常化、长效化。

    五、广泛宣传,凝聚共识,营造共治共建的社会格局。

我镇以食品安全宣传周、“12331”主题日、食品安全宣传“五进”等活动为载体,通过微信、路旗、墙体、展板和电子屏、各类新闻媒体等形式和途径,面向全社会广泛开展宣传培训,发布食品安全信息,展示专项整治成果,宣传创建工作对提升全市食品安全水平的重要意义,同时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自觉的履行法律义务。通过宣传能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知晓度、参与度、支持度,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从而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

第二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清单

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1.原料选购

采购人员必须根据生产的需要和采购计划单要求,按产地、品种、数量(批量)进行采购,未经厂长同意的,一录不准外购。

2.原料验收

2.1采购人员必须提前一天通知质检员原料的到货品种、时间、来货单位等,知会质检员到场检验。特殊情况(如晚上、深夜到货的),应在一个工作日内通知质检员抽样检验,确保未经检验不得投入生产。

2.2要加强食品运输途中的管理,确保防护和减少途中的损耗。

2.3仓库保管员凭检验报告单进行验收,凡外购原料,质量、数量、重量、包装等不符合要求的,仓管员有权拒绝进仓,并报告主管领导处理。

2.4原料进厂检验按照《产品检验管理制度》和《购进原料检验操作规程》执行。

2.5进厂的原料质量和安全卫生应符合其质量和卫生标准要求,经检验判定为不合格的由采购员负责向供货单位提出异议或退货。


生产过程控制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严格控制食品加工生产过程,保证食品安全的生产,保证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凡本公司与生产相关的环节应遵守本制度。 

三、内容 

1、原辅料必须有产品检验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2、食品必须符合安全、卫生的原则,对关键工序的监控必须有记录。 

3、原料、成品应分别存放;容器、运输工具应及时分别消毒。 

4、不合格产品及落地产品应设固定点分别处理。 

5、生产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一次体检,经过必要的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人员进车间必须保持个人卫生,不携带任何与生产无关的物品,穿着清洁的工作服、帽、鞋,班前班后必须进行卫生清洁工作及消毒工作。 

6、食品包装材料必须符合卫生标准,存放间应清洁卫生、干燥通风、不得污染。 

7、仓库应符合仓储要求,库内保持清洁,定期消毒、有防霉、防鼠、防虫设施,库内产品要堆放整齐,批次清楚,要求离地离墙保管。成品库内的产品要按产品品种、规格、生产日期,分垛堆放。 

8、设有检验部门,具备相应检验设备,对原料、成品及生产过程进行检验。 

9、对加工过程使用的器具,与生产接触的容器不得直接与地面接触;不同工序,不同用途的器具,要加以区别,以免混用。 

10、严格执行生产车间、加工设备及工器具的清洁、消毒工作。 

11、车间专门设置消毒剂、洗涤剂,由专人负责保管、发放、领用并登记生产过程。


出厂检验管理记录制度 

1、目的及适用范围 

为了保证公司产品的质量安全性,保证出厂产品质量,如实记录出厂产品的质量安全状况,依据《中华人民食品安全法》和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对最终产品的检验。 

2、职责 

化验室负责最终产品的检验,相关部门负责协助质检员进行最终产品的检验 。

3、工作程序 

(1)最终产品的检验是全面考核产品质量是否满足客户的重要手段,必须严格按产品标准检验要求进行检验。 

(2)化验室检验人员须具备相应检验能力,经国家职业技能鉴定部门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 

3.2化验室对公司出厂的每批产品进行出厂质量检验,出厂检验项目与所执行标准规定的相关检验项目一致;有关质量安全指标委托第三方检验中心每年进行不低于两次的质量检验。 

3.3每一次检验出厂产品质量检验,质检员都应做好检验记录,记录及时、完整、清晰,并能准确的反映最终产品实际质量状况。化验室保存好检验记录,保存期限不低于两年。出厂检验记录应该包括以下内容: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批号、检验员等。 

3.4化验完成后及时报出检验结果。如产品判定为合格,物控部仓管方可办理产品出入库手续,如判定不合格,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规定进行处理。 

4、产品出厂记录 

4.1仓管员按照《成品库管理制度》对成品进行外观质量和数量的验收,对产品的状态(合格、不合格)进行标识。 

4.2仓管员严格按照销售部开具的提货单上的品种、数量进行发货。 

4.3仓管员按规定在产品出库记录上记录购货者名称、品种、数量、生产日期等内容。

4.4成品库应保证产品出库记录的及时、完整、清晰,并认真保管,记录保存期限不低于两年。

食品生产安全自查管理制度

一、目的 

定期对公司的食品生产安全状况进行自我检查评价,及时发现危害食品安全的不符合情况并立即采取整改措施,保证食品的质量以及食品的安全,特制定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保证落实质量安全企业主体责任。

二、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对质量安全有关的管理层及各职能部门和有关人员;食品生产安全自查范围包括现场检查、管理制度和质量记录。 

三、职责 

1、质量负责人: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工作的协调、管理工作,批准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和自查报告。负责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文件的编制、修改、更新。向公司管理层报告食品安全自查结果。 

2、自查组长:提出自查小组名单,全面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实施活动,食品安全自查审核方案和食品安全自查报告。负责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组建食品安全自查小组,每年度对公司的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检查评价一次,并向经理提交自查报告。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计划实施自查,起草自查报告。对不合格项目的整改、实施效果进行确认。 

3、自查小组成员: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计划及时实施自查,提交自查报告。

4、受检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协助自查,负责本部门不合格项目的整改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四、实施程序要求

1、食品安全自查的策划 

1.1 自查频次:每年不少于1次且时间间隔不超过12个月。质量负责人每年初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在每个年度内所进行的安全自查,并覆盖所有的相关部门。 

1.2当有下列情况时,需追加食品安全自查。

a)发生了严重产品质量问题或外界有重大投诉; 

b)组织的内部机构、生产工艺、质量方针和目标等有重大改变。 

1.3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的准则、范围、频次和方法由质管部提出,质量负责人批准实施。 

2食品安全自查的准备 

2.1由自查组长提出食品安全自查实施计划,质量负责人批准,经批准生效的食品安全自查实施计划表中的自查组长和自查小组成员即被指定为该次食品安全自查的自查组长和自查小组成员。

2.3自查小组成员不检查自己的工作。 

2.4质管部负责向自查小组成员提供自查时所需的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受检部门负责提供其他支持性文件和相关标准。 

2.5自查小组成员按所检查的范围和受检部门的特点,编制有可操作性的食品安全自查查表,供检查时使用。 

3食品安全自查的实施

3.1召开一次简短的首次会议,组长介绍自查的目的、范围、准则、方式、计划和自查人员分工及日程安排,澄清自查计划中不明确的问题,确定末次会议的时间、地点。 

3.2在受检部门人员陪同下,由自查组长主持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员采用现场观察、查阅资料、提问等方法进行抽样调查。 

3.3寻找客观证据,在自查表中记录质量管理体系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的事实。若发现不符合要求时,将不符合事实与受检部门交换意见。 

3.4自查结束,自查小组成员互相交流分析,确定不符合事实。在编写“食品安全自查不符合项报告”时,须事实描述清楚,证据确凿。 

3.5帮助受检核部门制定并评价纠正措施。 

3.6对自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确定不合格项,取得受检部门签字认可。 

3.7召开末次会议,由自查组长报告自查情况和自查结果。就食品安全提出检查结论,并对如何提高食品安全提出建议。 

3.8提交自查报告。

4纠正措施 

1)根据审核员填写的《食品安全自查不符合项报告》,受检部门除进行确认外,还要分析不符合产生的原因,由问题的责任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纠正措施,并规定完成纠正措施的期限。

2)纠正措施须在规定的日期内实施完成,如不能按期完成,责任部门必须向质量负责人说明情况,请求延期。 

3)受检部门在预定期限内完成纠正措施的实施后,通知质保部确认完成情况,并报质量负责人认可。 

4)对期限较长的纠正措施,可在下一次食品安全自查时由自查小组确认。 

5)食品安全自查结果提交管理评审。 

6)食品安全自查的记录由办公室负责保存。  

五、食品生产安全自查检查规程要求 

(一)现场检查规程 

             

1、原辅料(包括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进货查验落实情况,检查项目:原辅料存放;专库管理;标签标识;索证索票;制度具备情况;现场记录。

1.1原辅料存放 

1.1.1原辅料存放是否离地10cm以上,离墙20cm以上。外包装是否完整,并应有防止虫害侵入的装置。

1.1.2仓库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1.1.3原辅料仓库内是否有过期原辅料,过期原辅料清理及记录是否符合要求。 

1.1.4生产过程中用到的危险化学品,存放是否符合要求。

1.1.5原辅料仓库内是否有毒有害物质和非生产用其他物品,专库专用,防止交叉污染。 

1.2专库管理 

1.2.1食品添加剂是否专库或专柜保存,并有专人管理。 

1.2.2内包装材料是否有专库或专门区域存放。 

1.3标签标识 

1.3.1原辅料(除农副产品)标签是否有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和(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及其他需要标示的内容。 

1.3.2原辅料标签与索证索票一致,重点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1.4索证索票 

1.4.1企业直接采购国外内生产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是否索取原辅料生产商有效的许可证复印件(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取得许可的)和与购进批次产品相适应的合格证或批检报告。

1.4.2企业直接从流通经营单位采购原辅料的, 是否留存保留具有流通经营单位信息的每笔购物的凭证。 

1.4.3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企业是否依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自行检验或委托检验,并保存检验记录。 

1.5制度具备情况:企业是否具备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生产过程控制管理制度、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管理制度等基本制度,并认真执行。 

1.6现场记录 

1.6.1企业是否有仓库温湿度记录(对于有贮存条件要求的原辅料)、原辅料进货查验记录、原辅料进出库记录。

1.6.2进货查验记录中是否包含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产品许可证证号或票据号及其他合格证明文件编号等内容,是否保留相关证件、票据及文件。 

1.6.3企业生产加工食品所使用的食品原辅料的品种是否与进货查验记录内容一致。 

1.6.4.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有记录。 

(二)生产过程控制 

  

   1、厂区环境清洁卫生状况 

1.1厂区内垃圾是否密闭存放,是否散发出异味, 是否有各种杂物堆放。

1.2厂区设置的防蝇、防鼠设施是否正常运行。 

1.3企业的生活区和生产区是否分离。 

1.4查看是否有清洁记录,是否按卫生制度执行。 

2、更衣室 

2.1更衣室进口和出口设置是否变化,内部是否设储衣柜或衣架、鞋箱(架),个人衣、鞋与工作服、靴是否分开放置。 

2.2更衣室内空气是否进行杀菌消毒。

2.3更衣室内是否有完好的非手动式洗手设施、干手器,并配备了洗手液和消毒液。消毒液是否有配置记录,消毒液的配置和更换要按照使用说明和制度要求。 

3、生产加工场所清洁卫生状况 

3.1车间及仓库设置的防蝇、防鼠设施是否正常运行。

3.2物料是否离地离墙堆放。  

3.3生产车间内垃圾是否密闭存放。  

3.4各车间墙面及地面有无污垢、霉变、积水,是否记录清洁卫生情况。

4、生产加工设施、设备清洁卫生状况 

4.1生产加工设施、设备表面是否清洁,无积垢。 

4.2企业是否记录生产加工设施、设备的清洁卫生情况。

5、企业必备生产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和清洗消毒

5.1查阅设施、设备维护保养记录。  

5.2查阅清洗消毒记录。 

6、产品投料记录 

6.1企业是否能提供产品投料记录,投料项是否有违法添加。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符合要求。  

6.2投料记录是否包含投料数量、品名、生产日期或批号、用于生产产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批号等内容。  

7、生产加工过程中关键控制点的控制记录,是否与制度中制定的一致,否是按要求记录。  

8、生产中人流、物流交叉污染情况。 

9、原料、半成品、成品交叉污染情况

9.1原料是否经脱包或采用其他清洁外包处理后进入生产车间。 

9.2半成品存贮是否有防护措施,标识信息是否清晰 

9.3原料、半成品及成品是否存放于专门区域,是否存在交叉污染。  

9.4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是否保持清洁,并符合食品卫生要求。 

10、设备、设施运行情况 

10.1温湿度控制设备是否正常开启。 

10.2清洗消毒设施是否正常开启。 

10.3空气净化装置是否正常开启,压力是否符合规定。 

10.4其他生产必备设施是否发生变化,查阅许可资料,进行现场比对,检查生产必备设备、设施有无增减。  

11、现场人员卫生防护情况 

11.1查看至少2人现场清洗消毒动作是否按规定执行。 从事食品生产的人员,进入生产场所前应当洗净双手;工作服应定期清洗消毒。采用挂钩放置工作服的应在更衣室恰当位置安装紫外线灯进行消毒。 

11.2是否穿戴工作衣帽及佩戴口罩,头发不得露于帽外。 

11.3是否佩戴首饰。 

11.4现场人员持健康证、培训等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三)出厂检验现场检查 

1、检验室设施、设备、化学试剂情况 

1.1检验室场地等基本设施是否保持洁净。

1.2检验室中的必备化学试剂是否在有效期内。

1.3天平等计量器具的放置是否符合要求。  

1.4检验室中的出厂检验必备化验设备、试剂要配备齐全、有效;计量器材应经过检定(压力表为半年一次,其他设备一般一年一次)。

1.5检验室中的出厂检验设备、辅助设备是否正常使用。

2、应具备相应能力的检验员并获得相应的食品检验职业资格证书。 

3、出厂销售成品是否进行出厂检验 

3.1出厂检验项目与食品安全标准及产品许可审查细则规定的项目是否保持一致,出厂检验项目是否齐全。 

3.2出厂销售的产品是否具有检验报告、原始数据记录。

3.3出厂检验报告是否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检验合格证号等信息。 

3.4出厂检验记录是否保存至少2年 。

4、自行出厂检验企业实验室是否具有测量比对 

4.1出厂检验应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能力比对检验。 

4.2是否建立并保存比对记录。  

5、委托出厂检验情况 

5.1企业是否和有资质的检验机构签订委托检验合同。合同书中应载明:检验项目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5.2委托出厂检验报告是否与企业生产产品批次一致。

6、产品留样情况 

6.1产品留样样品是否有记录。 

6.2是否具有留样样品存放区域。  

7、成品库成品存放是否符合要求

7.1成品存放是否离地10cm以上,离墙20cm以上;仓库内要将合格品、待检品、不合格品分别堆放,有标识。 

7.2仓库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7.3有贮存条件要求的成品是否按照规定贮存条件存储,并配备温湿度计等设施,冷库温度是否达到要求。 

7.4成品仓库内是否有过期成品,过期成品清理及记录是否符合要求。  

(四)食品标识标注规定: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贮存条件、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营养成分表,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 

(五)食品销售台账是否包括产品名称、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检验合格证号、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出货日期、地点。   

(六)不安全食品召回情况  

1.不安全食品召回的,是否保存在专门区域。 

2.企业出现不安全食品的,是否有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和记录。 

3. 企业出现不安全食品的,是否有不安全食品销毁记录。

六、相关表单 

1、《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安全情况自查表》

2、《食品安全自查报告》

附件1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安全情况自查表

企业名称: 自查日期: 年 月 日

自查

项目

序号

自查情况

不符合

项目说明

企业

资质

变化

1.1

工商营业执照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1.2

食品生产许可证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1.3

实际生产方式和范围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1.4

条件裱画后报告情况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采购

进货

检查

落实

2.1

采购食品原料索证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2.2

采购食品添加剂索证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2.3

采购食品相关产品索证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2.4

实际使用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品种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2.5

存放、使用回收食品情况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生产

过程

控制

情况

3.1

厂区内环境卫生状况自查记录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3.2

生产加工场所清洁卫生状况、企业自查记录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3.3

生产加工设备清洁卫生状况、企业自查记录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3.4

企业必备生产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和清洗消毒记录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3.5

生产加工过程中关键控制点的控制记录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3.6

生产中人流、物流交叉污染情况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生产

过程

控制

情况

3.7

原料、半成品、成品交叉污染情况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3.8

设备、设施运行情况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3.9

现场人员卫生防护情况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食品

出厂

检查

落实

情况

4.1

用于检验的设备情况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4.2

检验的辅助设备及化学试剂情况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4.3

检验员应具备相应能力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4.4

出厂检验项目情况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4.5

出厂检验的原始数据记录和检验报告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4.6

产品留样记录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4.7

自行进行出厂检验企业实验室测量比对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4.8

委托出厂检验情况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不合

格品

管理

情况

5.1

采购不合格食品原来的处理记录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5.2

采购不合格食品添加剂的处理记录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5.3

采购不合格食品相关产品的处理记录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5.4

生产不合格产品的处理记录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食品

标识

标注

符合

情况

6.1

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6.2

成分或者配料表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6.3

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食品

标识

标注

符合

情况

6.4

保质期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6.5

产品标准代号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6.6

贮存条件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6.7

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6.8

生产许可证编号及QS标志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6.9

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食品

销售

台帐

记录

情况

7.1

产品名称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7.2

数量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7.3

生产日期/生产批号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7.4

检验合格证号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7.5

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7.6

销售日期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7.7

出货日期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7.8

地点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标注

执行

8.1

企业标准备案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8.2

收录执行最新标准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不安全

食品

召回

9.1

产品名称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9.2

批次及数量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9.3

不安全项目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9.4

产生的原因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9.5

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情况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9.6

召回产品处理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9.7

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9.8

向当地政府和监管部门报告召回处理情况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从业

人员

10.1

企业对直接接触食品人员健康管理的相关记录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10.2

企业对从业人员的食品质量安全知识培训记录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对消

费者

投诉

登记

及处理

11.1

投诉者姓名及联系方式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11.2

食品名称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11.3

数量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11.4

生产日期/生产批号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11.5

投诉质量问题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11.6

企业采取的处理措施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11.7

处理结果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企业处置食品安全事故的情况

12.1

企业制定的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12.2

企业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12.3

企业处置的食品安全事故处置记录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自查结论

整改措施

自查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自查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章)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健康档案制度

1.目的

防止直接接触食品的员工对食品造成污染。

2.适用范围

生产科(车间)员工的健康及个人卫生状况的控制。

3.职责

办公室负责对员工的健康及卫生状况进行监控。

4.程序

4.1员工健康

4.1.1由办公室对每个员工建立一份健康档

4.1.2生产车间的加工个人、管理人员每年一次由办公室部组织体检,并出具健康证明。新入厂员工必须取得健康证后才能上岗。

4.1.3经有关部门检查,发现有或可能有疾病、传染病、外伤(如切伤、烫伤)、开放性溃疡及其他任何可能对食品、食品接触面或包装材料造成污染的员工,都要立即调离生产岗位,直到恢复健康或符合条件为止。

4.1.4对新入厂的员工进行培训,要特别强调在以后的生产过程中如果生病或受伤、或是传染病(肠道疾病、肝炎疾病等)者有接触,都必须立即通知生产主管人员。

4.1.5所有管理人员都有监督了解个人身体健康状况的责任,在观察到或被告知有可能污染生产工序的个人生病或受伤的情况下,生产主管人员可以要求其离开生产线,并记录在《每日卫生检查记录》中。

4.2个人卫生状况

4.2.1由办公室按照培训计划对员工进行个人卫生和食品安全的教育培训,新进厂员工要集中进行系统的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培训和考试效果要记录。

4.2.2工作时应穿戴整洁的工作帽、鞋,袖口要扣严,勿使内衣外露,工作帽要将头发完全罩住,防止头发等夹杂物落入食品中拆包和封口工序要戴口罩。

4.2.3与食品接触的从业人员要勤理发、洗澡,不得蓄留指甲、涂指甲油及佩戴饰物等。

4.2.4工作人员手部应经常保持清洁,并于进入加工厂前、上卫生间后手部受污染时,须即清洁洗手。

4.2.5工作人员的个人衣物及物品应放置在更衣室,不得带入工作间。

4.2.6工作期间严禁大声喧哗、吸烟及饮食等行为。

4.2.7上厕所时,要换帽换鞋,遵守卫生间使用制度。


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

为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维护广大消费者利益,根据《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和《食品召回管理规定》,结合我公司具体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应当制定严重质量问题食品召回办法。

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的食品有严重质量问题并已出厂销售的,应予以召回。 

三、严重质量问题是指企业生产的食品: 

㈠强制性标准规定的微生物、重金属、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有毒有害物质等重点指标严重超标; 

㈡丧失食品使用用途; 

㈢存在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危害人身健康安全的质量问题。

四、企业发现其生产的食品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问题的,应当积极采取措施,主动召回已出厂销售的有问题食品。 

五、企业主动召回质量安全问题严重的食品,应当制定召回计划,并以书面形式向当地质监部门报告。 

六、发现其源头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食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应当及时提出召回建议,企业不召回的责令其召回,拒不执行的,上报县政府,由县政府公告召回。 

七、企业召回不安全食品时,应当通过发布社会公告或其他方式告知消费者,没有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可不予公告。 

八、企业召回不安全食品时,应按有关规定对消费者作适当的补偿,对召回的食品作必要的技术处理或予以销毁,同时报告质监部门。 


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制度

一、目的

当突然发生严重影响食品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及时做出准备和响应,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二、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在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的整个过程中突发的食品安全事故做出准备和响应。 

三、职责

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总体负责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准备和响应;各职能部门及生产车间负责应急准备和响应的具体实施。 

四、监测、预警及报告 

1、公司应加强对食品质量安全信息的收集,加强对原辅材料的检测分析,加强对生产设备的维护管理,加强对生产过程的监测,加强对员工的食品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

2、公司应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3、当突发事件已经危害或潜在危害消费者身体健康、生命安全时,公司应当立即向当地相关行政部门报告。公司或者个人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4、在后续的事故处置过程中应及时将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向当地相关行政部门报告。 

5、必要时,对消费者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并对可能产生的危害加以解释、说明。

五、全面落实应急处置措施 

1、当有信息显示本厂突然发生导致或者有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紧急情况时,应立即报告厂长。厂长应立即召开应急小组会议,会议首先应组织调查突发事件的真实性、严重性。 

2、当确定突发事件导致或者有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时,应当按照本厂《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立即予以处置,防止事故扩大。 

六、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应认真填写《食品安全事故处理记录》,并归档保存。您好,欢迎您阅读我的文章,本WORD文档可编辑修改,也可以直接打印。阅读过后,希望您提出保贵的意见或建议。阅读和学习是一种非常好的习惯,坚持下去,让我们共同进步。

第三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清单

7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清单


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1.原料选购

采购人员必须根据生产的需要和采购计划单要求,按产地、品种、数量(批量)进行采购,未经厂长同意的,一录不准外购。

2.原料验收

2.1采购人员必须提前一天通知质检员原料的到货品种、时间、来货单位等,知会质检员到场检验。特殊情况(如晚上、深夜到货的),应在一个工作日内通知质检员抽样检验,确保未经检验不得投入生产。

2.2要加强食品运输途中的管理,确保防护和减少途中的损耗。

2.3仓库保管员凭检验报告单进行验收,凡外购原料,质量、数量、重量、包装等不符合要求的,仓管员有权拒绝进仓,并报告主管领导处理。

2.4原料进厂检验按照《产品检验管理制度》和《购进原料检验操作规程》执行。

2.5进厂的原料质量和安全卫生应符合其质量和卫生标准要求,经检验判定为不合格的由采购员负责向供货单位提出异议或退货。


生产过程控制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严格控制食品加工生产过程 ,保证食品安全的生产,保证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凡本公司与生产相关的环节应遵守本制度。 

三、内容 

1、原辅料必须有产品检验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2、食品必须符合安全、卫生的原则,对关键工序的监控必须有记录。 

3、原料、成品应分别存放;容器、运输工具应及时分别消毒。 

4、不合格产品及落地产品应设固定点分别处理。 

5、生产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一次体检,经过必要的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人员进车间必须保持个人 卫生,不携带任何与生产无关的物品,穿着清洁的工作服、帽、鞋,班前班后必须进行卫生清洁工作及消毒工作。 

6、食品包装材料必须符合卫生标准,存放间应清洁卫生、干燥通风、不得污染。 

7、仓库应符合仓储要求,库内保持清洁,定期消毒、有防霉、防鼠、防虫设施,库内产品要堆放整齐,批次清楚,要求离地离墙保管。成品库内的产品要按产品品种、规格、生产日期,分垛堆放。 

8、设有检验部门,具备相应检验设备,对原料、成品及生产过程进行检验。 

推荐访问:食品安全 管理制度 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