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办法】北碚区工业企业二十强和重点成长型工业企业三十强评选奖励办法试行【完整版】

时间:2023-06-05 10:54:03 来源:网友投稿

工业企业二十强和重点成长型工业企业三十强评选奖励办法为加快推进高新技术及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支撑和带动作用,鼓励企业做大做强,按照《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工业和信息化持续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信办法】北碚区工业企业二十强和重点成长型工业企业三十强评选奖励办法试行【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工信办法】北碚区工业企业二十强和重点成长型工业企业三十强评选奖励办法试行【完整版】



工业企业二十强和重点成长

型工业企业三十强

评选奖励办法


为加快推进高新技术及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支撑和带动作用,鼓励企业做大做强,按照《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工业和信息化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北碚府发〔201462号),区政府决定每年对我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进行综合评价,在此基础上评选和命名“北碚区工业企业二十强”和“北碚区重点成长型工业企业三十强”。

一、评选范围及原则

(一)评选范围。在北碚行政辖区内注册的工业法人企业。存在母子关系的,以母公司合并口径参评,并仅限工业生产经营部分。

(二)评选原则。评选遵循自愿、公平、公正、公开、科学的原则,主要从生产规模、经济效益、生产规范、社会责任四个方面综合考核评选。

1.生产规模。“北碚区工业企业二十强”年主营业务收入须达到5亿元及以上,“北碚区重点成长型工业企业三十强”年主营业务收入须达到1亿元及以上,且当年产值应比上一年度增长10%以上。

2.经济效益。“北碚区工业企业二十强”年度纳税总额须超过500万元,“北碚区重点成长型工业企业三十强”年度纳税总额须超过200万元。

3.生产规范。参评企业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类),生产销售(经营)产品需在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并按照国家行业规定组织生产经营。

4.社会责任。倡导企业树立良好的社会信用。凡未依法为员工参加社会保险并存在欠缴社会保险费,人民银行信贷信用等级评价较低,有财政违法行为并当年受到有关部门处罚、存在较大信访稳定问题,发生较大安全事故、环保责任事故及重大质量事故等情况的企业,不参加评选。

二、考核指标体系

设置考核指标分和附加分两部分,按企业两项得分之和从高到低排名。

(一)考核指标

“北碚区工业企业二十强”主要考核企业总产值、全员劳动报酬、税收贡献、研发投入等方面,“北碚区重点成长型工业企业三十强”主要考核企业总产值及增速、税收贡献及增速等方面。

(二)附加分

凡当年获得市委、市政府表彰奖励的每一项加5分;获得国家级奖励的每一项加10分。同一奖项不重复加分,取其最高分。

三、考核评选程序

每年3月由区经信委负责牵头实施,由企业主动申报,以企业正式上报给统计部门的统计年报(当年企业纳税情况以税务部门提供的为依据)数据及提供的获奖依据(原件)作为考核和加分依据,分别征求区财政局、区统计局、区科委、区金融办、区人社局、区地税局、区国税局、区质监局、区环保局、区安监局等部门,以及企业所在园区、镇街意见后,分别提出“北碚区工业企业二十强”和“北碚区重点成长型工业企业三十强”建议名单,经公示后报区委、区政府审批并命名表彰奖励。

四、表彰奖励方式和对象

(一)奖励方式

被评为“北碚区工业企业二十强”和“北碚区重点成长型工业企业三十强”的企业按评分排位名次,分别计奖:

1.“北碚区工业企业二十强”第1-10名分别奖励10万元,第11-20名分别奖励5万元。

2.“北碚区重点成长型工业企业三十强”分别奖励1万元。

被评为北碚区工业企业二十强的,由区政府授予“北碚区工业企业二十强”称号,颁发荣誉牌匾;被评为北碚区重点成长型工业企业三十强的,由区政府授予“北碚区重点成长型工业企业三十强”称号,颁发荣誉牌匾。

(二)奖励对象

奖励对象为获评企业现职领导集体,其中企业的现职主要负责人,按不高于奖金总额40%的标准分配奖金。

五、奖金来源渠道

在区工业发展基金中支付。

六、配套措施

(一)对获评工业企业在生产要素等方面给予优先扶持。

(二)为鼓励企业公平竞争,每年评选一次。

(三)区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不定期抽查,对考核资料不实,采取弄虚作假手段骗取荣誉的企业,收回荣誉牌匾、证书和奖金。

七、本办法从20151月起执行

同时,《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碚工业企业十强考核评选办法(试行)的通知》(北碚府办发〔201172号)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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