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方案】本溪市推进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全文)

时间:2023-06-05 16:18:03 来源:网友投稿

推进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辽政发〔2014〕36号),切实推进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进一步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费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业方案】本溪市推进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全文),供大家参考。

【农业方案】本溪市推进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全文)



推进农产品现代流通

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辽政发〔201436号),切实推进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进一步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费用,提高流通效率,保证质量安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思路

深化流通体制改革,按照“政府引导、市场配置、企业运作、城乡统筹、体现公益、惠及民生”的原则,利用3年左右时间,通过建设大型综合性现代化农产品交易中心和大型专业性批发市场、农产品生产基地以及物流配送、电子商务、零售终端网络,进一步优化市场布局,强化产销衔接,推动业态创新,加快形成高效、通畅、安全、有序、立足全市、面向全省的现代农产品流通体系,保障农产品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切实解决农产品“卖难”、“买贵”和质量安全问题。

(二)发展目标

1.培育建设大型现代化农产品批发交易中心,打造上连农产品生产基地、下连零售终端的流通主导型产业链。力争到2017年,全市培育1-2家跨区域现代化农产品批发交易中心。

2.农产品批发市场探索建立农产品生产基地注册准入制度,广泛应用现代交易技术、方式,引入拍卖等现代交易模式,交易水平明显提升。力争到2017年,全市大中型批发市场实施电子结算率达到60%,摊商法人化比例达到70%

3.“批零对接”、“农超对接”、“农社对接”、“农消对接”等多种产销衔接模式得到有效推进。力争到2017年,城市大中型连锁零售企业农产品销售比重达到30%以上。

4.建成以农产品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为核心,仓储配送节点网络为支撑的农产品现代物流体系。力争到2017年,全市规模以上连锁超市农产品统一配送率达到80%;果蔬、肉类、水产品的冷链流通率分别达到30%40%50%

5.建立覆盖全部大型批发市场、大中型连锁超市、机械化定点屠宰厂和标准化菜市场,以及团体消费单位的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并逐步拓展到水果、水产品等其它农产品。力争到2017年,全市上市农产品实现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消费有保障的质量安全目标。

二、主要任务

(一)优化农产品市场布局

1.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布局。依据各县(区)区位优势和基础条件,按照优化整合存量、适度控制增量的原则,以推动现有农产品批发市场改造升级为重点,以培育建设跨区域、综合性大型现代化农产品批发交易中心为核心,促进各类批发市场协调发展,形成布局合理、主体多元、竞争有序的农产品批发市场架构。

1)建设跨区域、综合性大型现代化农产品交易中心。按照辐射全市及周边地区200万以上人口的标准,依托农产品重点产区和销区,建设集展示交易、综合集配、电子商务、冷链储运、分级包装、检验检测、信息发布、电子结算和信息系统等功能于一体的面向全地区、辐射周边城市的大型农产品交易中心,实现对全市流通的蔬菜、果品、肉类、水产品、禽蛋等品种一级批发交易总量30%以上的覆盖,并利用中心的核心配送功能,建设少环节、低成本的农产品流通新模式。

重点推进3个项目:一是本溪长江农产品物流交易中心项目。二是本溪县燕东农贸批发市场项目。三是桓仁县西关农副产品批发市场项目。

2)培育建设专业性大型现代化农产品批发市场。充分发挥我市产业和区位优势,以粮食、蔬菜、果品、畜产品、水产品等为重点,加快建设和改造大型专业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实现对全市流通的粮食、蔬菜、果品、肉类、水产品、禽蛋等单品种一级批发交易总量20%以上的覆盖,形成专业化的农产品流通网络。

重点推进2个专业市场项目:一是本溪商贸房地产有限公司肉食品交易市场项目。二是中国(桓仁)鲜林下参现货交易市场项目。

2.农产品零售网络布局。以丰富居民“菜篮子”、满足城乡居民消费需求为出发点和立足点,引导大中型标准化菜市场、社区菜店、连锁生鲜超市等零售网点合理布局,构建多种业态共同发展的农产品零售网络体系和15分钟买菜商圈,使城市百姓日常生活更加便利、实惠、放心。

重点发展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农产品连锁经营超市项目,包括本溪华联社区生鲜超市连锁;金凯达专业蔬菜、水果副食连锁店项目;辽宁振鑫超市商贸有限公司蔬菜、水果副食连锁店项目。

二是做好大中型综合超市“农超对接”。扩大大中型综合超市的生鲜食品经营面积;鼓励大型超市等综合连锁购物企业新建社区生鲜连锁便利店;引导现有超市调整内部布局,增加生鲜商品种类、数量。具体目标:一要推动华联生鲜食品配送中心建设,提升超市生鲜食品比重,形成50家生鲜食品配送能力,逐步向社会拓展生鲜食品配送业务,提升社会化配送水平。二要扩展金凯达连锁超市开展生鲜食品配送业务,3年发展100家生鲜食品超市进社区。三要进一步推动大商集团、华润万家等超市开展“农超对接”,扩大大型超市“农超对接”的范围和比重,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费用和农产品价格。

三是牛仁鲜奶吧连锁经营配送项目。计划在城区开办30家牛仁鲜奶吧,建立上连奶牛养殖场、下连终端用户的鲜奶吧,减少流通环节,提供优质、价廉的奶产品。

(二)建设一批与市场紧密联接的现代化、标准化、集约化、品牌化农产品生产基地

抓住国家和省深化农村改革、大力推进土地流转的契机,鼓励农户有序流转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推进土地集约化、规模化经营。

1.建设一批自建自营型农产品生产基地。引导和支持农产品批发交易中心和大型业户以自建自营农产品生产基地为发展模式,大力发展产销一体化经营,推动建设规模在1000亩以上,集生产经营、种苗繁育、生态农业综合开发等功能于一体的农产品生产基地,产品以直供方式直接配送零售终端。力争到2017年,全市建成10个典型示范作用突出的规模化自建自营型农产品生产基地。重点推进本溪县和桓仁县1000亩以上种粮、种菜大户的生产基地建设;推进两大渔业养殖基地建设;推进四大畜牧业基地建设。

2.培育一批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积极发展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推广“公司+基地+标准+市场”的发展模式,重点发展有机蔬菜、瓜果、粮油种植、生态安全畜禽养殖等现代生产模式,满足高端消费需求;支持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扩大规模经营,通过与批发市场、超市、社区菜市场等签订订单、合同、协议等,稳定供需关系,减少流通环节,维护价格平稳。生产基地按照标准进行生产,提供合格检验单,能够便捷地与农产品配送中心、零售终端等进行对接。重点推动我市38家、50种无公害、绿色、有机和全国地理标志保护农产品与配送中心和零售终端的对接。

(三)建设快捷高效、流转顺畅的农产品物流网络

1.改造升级和建设农产品物流园区。推动传统农产品批发市场转型升级,在农产品主产区建设农产品物流园,集聚物流、贸易等各类企业,重点发展冷链物流,加快农产品预冷、加工、储存、运输、配送等设施建设,采用先进节能、绿色环保的运输、仓储等技术,提供采购、分拣加工、分销贸易、信息服务、电子商务、融资担保等多种服务,形成大宗农产品仓储分拨网络。到2017年末,全市建成2个大型专业化、标准化、现代化的农产品仓储分拨中心。重点推进高台子本溪长江农产品配送中心、商贸房地产冷链物流配送中心建设。

2.加快建设覆盖城乡的农产品仓储配送网络。鼓励农产品龙头企业、大型连锁超市、第三方冷链物流企业整合资源,在城市周边建设一批肉类、水产品、果蔬等主要品种的农产品配送中心,建设冷藏冷冻库、监管和查验设施、全程监控和信息追溯系统,提供备货、分拣加工、包装、配载、送货等仓配一体化服务,形成高效便捷的仓储配送中心网络,为连锁生鲜超市、标准化菜市场、社区超市、便利店、县级区域和中心乡(镇)村“三农”服务站等末端零售网点提供统一配送、共同配送服务。到2017年末,全市建成2-3个大型专业化、标准化、现代化的农产品仓储配送中心。

重点建设商贸房地产冷链物流配送项目、华联农产品物流配送中心项目、金凯达生鲜物流配送中心项目、本溪美尊冷链物流配送项目、本溪万顺达新建冷链物流配送中心项目。

(四)建设全市农产品电商网

1.建设立足本溪、辐射全省乃至全国的大型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依托跨区域、综合性大型现代化农产品交易中心,构建生产、采收、检测、分拣、加工、存储、运输、销售全过程的大型涉农电子商务平台,为农产品运销商及生产基地、涉农企业、政府机构等提供信息、商务、品牌、在线软件及无线增值等一系列服务;鼓励传统市场发展电子商务,促进线上线下相融合。通过整合自建基地及其他各类型基地的蔬菜、水果、干货、水产海鲜等名优特产,发挥电子商务的无地域限制优势,向终端普通用户及企业团体规模化采购用户提供品牌产品服务。采取“O2O”模式,构筑覆盖全区域的零售终端,完善终端实体店的展示和销售功能。

重点推进本溪县、桓仁县“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建设。推进阿里巴巴特色馆、桓仁县土特产品电商平台、本溪县溪味道等项目,做大本溪老兵网上超市、天天快递电子商务平台、众邦生活惠电商平台、大商天狗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本溪县振鑫超市电子商务平台项目,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2.大力发展专业性农产品电子商务。支持建设具有产地支撑的专业性电子商务平台,发展农产品“从田间地头直达餐桌”流通新模式。支持一批电商企业与社区体验店网络相结合,开展对家庭和团体单位的农产品智能配送。支持县(区)加强农产品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发展县(区)服务驱动型、特色品牌营销型等多元化的农产品电子商务模式。

重点推动金凯达电商网络交易平台、本溪卖菜网电商交易平台、桓仁县冰酒、山野货、林蛙、淡水鱼、松花石、蔬菜和水果等土特产品电商交易平台、本溪县溪味道电子商务农产品交易平台项目。

(五)建设现代农产品流通质量安全保障体系

1.构建农产品流通标准体系。一是构建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为主体,以地方标准、企业标准为补充的全市农产品流通标准体系。二是开展农产品流通标准化试点工作。选取5-10家企业作为标准化试点单位,通过示范带动,推动全市农产品生产、加工、包装、保鲜和储运等标准的贯彻实施,实现农产品流通质量等级化、包装规格化、标识规范化、流通品牌化。三是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体系,完善农产品认证组织机构,鼓励企业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重点打造我市特色、绿色品牌农产品。

2.建立农产品流通诚信体系。一是建立农产品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平台,健全信用信息采集、使用、共享制度。对全市主要农产品市场的基础信息、资信信息、良好信息、警示信息等进行采集,并整理归集到本溪信用数据交换中心,方便查询和使用。二是开展“本溪市诚信示范农产品市场”评定。建立健全进货查验、质量承诺、安全管理、应急处置等内部质量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三是建立失信市场“黑名单”制度。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失信黑名单企业惩戒联动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辽政办发〔201237号)规定,建立违法失信市场“黑名单”制度,及时提示、警示其信用状况,通过失信曝光、分类监管和市场退出等手段加大对失信市场的惩戒力度;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要实行顶格处罚;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一是开展肉类、蔬菜流通追溯建设试点,积极创造条件,建立市级农产品流通追溯管理平台、流通节点追溯子系统、批发市场服务中心等。要将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纳入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加大推进力度,确保追溯体系顺利建成并正常运转。二是健全农产品检验检测制度。建立健全政府部门监督检测和农产品生产企业、流通企业自检相结合的农产品检验检测制度,加强全过程监管。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农产品监督抽检。鼓励和支持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点;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农贸市场加强检验检测设施建设。建立农产品经常性检测制度,完善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准入制度,严把市场准入关,对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依法进行无害化处理或监督销毁。

(六)创新流通模式

1.开展南菜北运,建立南菜北运通道,将电子商务信息化手段运用到农产品批发交易中,创新流通和交易方式。

2.开展连锁化、超市化、规模化经营,培育和扶持大型农产品经营企业开展农产品的连锁化、超市化、规模化经营,降低流通成本。

3.建立车载菜市场试点,配置统一标识的车辆,开展车载菜市场,直接进小区卖菜。

4.开展绿色放心食品商场、专柜试点,打造绿色食品品牌,保证市民吃上绿色放心农产品。

三、完善政策支持体系

(一)完善财政支持政策

市级财政安排的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一部分用于安排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同时,要积极向国家和省里争取扶持资金,对现代农产品流通体系项目给予支持。对符合国家和省服务业发展方向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物流配送中心、农产品冷链系统、农贸市场、社区菜市场等现代农产品流通体系项目,积极包装和申报,争取国家和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各县(区)财政也要积极筹措资金,重点扶持体系内的农产品市场网络、物流网络、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和农产品流通质量安全保障体系等建设,促进产销衔接。整合现有专项资金,支持体系内规模化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

(二)完善金融扶持政策

积极引导和规范民间资本广泛进入农产品流通领域,支持银行等金融机构参与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促进农产品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企业发展。建立和完善银政合作平台、银企对接机制,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涉农贷款投放力度,把农产品生产、加工和流通作为涉农金融服务工作重点,加强对农产品流通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

(三)完善土地供应政策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中统筹安排农产品流通用地规模、布局,优先保障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社区菜市场、便民生活服务网点和加工配送中心、冷链物流建设用地,对自建自营型农产品生产基地给予用地保障。支持利用工业企业废旧厂房、仓库和存量土地资源兴办农产品市场。可将闲置的公益性用地调整为农产品市场用地。城区农产品批发市场异地搬迁改造,政府收回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安排农产品批发市场用地。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以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与其他单位、个人共同兴办农产品市场。对于政府投资建设不以营利为目的、具有公益性质的农产品市场,可按作价出资(入股)方式办理用地手续,但禁止改变用途和性质。同时,要严格社区商业网点用途监管,不得随意改变必备商业网点的用途和性质,拆迁改建时应保证其基本服务功能健全。

(四)完善税费优惠政策

推动落实国家关于从事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蔬菜、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征增值税的规定;农产品批发市场及批发商,符合税法规定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享受相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于专门经营农产品的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使用的房产、土地,按规定享受税收支持政策。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免征小、微型企业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的规定,贯彻落实减免农产品流通企业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社区菜市场、直销菜店)和连锁生鲜超市的用水、用电、用气以及农产品冷链物流的冷库用电与工业同价。

(五)完善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

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对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超限、超载的严格执行不扣车、不卸载、不当场罚款的三不政策,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免收通行费。积极为鲜活农产品配送车辆进城提供便利的通行和停靠条件,对农产品配送车辆,由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城区道路交通条件提供通行和停靠便利,必要时应发放专用证件赋予特别通行权。要加快农村公路和田间运输通道建设,为农产品离乡进城解决好“最初一公里”问题。

(六)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结合我市实际,建立和完善符合现阶段发展要求的农产品价格和市场调控机制。建立维护全省市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长效机制,推进法制化营商环境建设。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工作难度大,涉及面广,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要切实将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作为重要民生工程加以推进。市政府成立本溪市推进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农业、服务业的副市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市服务业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市交通局、市农委、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政府金融办、市物价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供销联社、市国税局、市综合执法局和各县(区)政府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服务业委,具体负责全市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市农委、市供联销社同时作为办公室成员单位,市直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县(区)要制定各自的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组织好本地区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工作。市政府将与各县(区)签订工作责任状,确保工作有效落实。

(二)明确职责分工

1.市服务业委负责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规划布局,加强农产品流通设施建设,促进产销衔接,开展市场监测和预警分析,建立健全猪肉、蔬菜等重要农产品储备制度,完善应急投放网络体系,提高应急保供能力;负责推动肉菜追溯体系建设,指导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贯彻、执行农产品流通行业标准;会同财政部门运用市服务业专项资金,并争取省和国家专项资金对农产品流通项目给予支持。

2.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加强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

3.市财政局负责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各类扶持资金的筹措和监管等工作。

4.市国土资源局负责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关于促进流通业发展用地的相关政策,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流通业发展规划的衔接,优先保障农产品批发布场、农贸市场、社区菜市场和便民生活服务网点用地。

5.市城乡规划建设委负责将商业网点建设纳入城镇总体规划,与城镇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验收,制定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时,应与商业网点规划相互街接,落实新建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占社区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低于10%。

6.市交通局负责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加强公路养护管理,规范公路收费,为鲜活农产品提供运输便利。

7.市农委、市水务局和市畜牧局负责组织农产品基地建设和生产经营主体信息化建设,加强农产品市场监测预警,推进农产品质量认证,完善农产品包装规格化、标识规范化、产品品牌化,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做强做大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8.市地税局、市国税局负责落实好在一定期限内免征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等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积极推进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完善流通业税制。

9.市工商局负责加强市场监管,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对欺行霸市等行为进行查处。

10.市质监局负责贯彻执行落实省农产品流通地方标准,推动健全农产品流通标准体系。

11.市政府金融办负责协调金融机构加大涉农贷款投放力度。

12.市物价局负责加强价格监管,组织开展专项价费政策执行情况检查,严肃查处违反政策规定乱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对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等不正当价格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13.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健全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检验检测、监管等质量安全保障体系,保障上市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14.市供销联社负责落实好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利用独特优势,在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中发挥市场主体作用。

15.市、县(区)综合执法局按照各自的管辖区域,做好农产品市场周边市容环境的执法工作,依法取缔市场周边道路两侧无营业执照占道经营的违法行为,劝离(退)路进场、进市、进厅。

16.各县(区)政府负责本区域范围内的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的具体实施工作,确保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改造工程顺利完成。

(三)抓好试点推进

积极稳妥开展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试点。通过创新农产品流通投融资机制,探索政府股权投资等模式,实现政府持有“金股”或控股市场,使政府在市场搬迁、上市、变更属性等重要事项中具有一票否决权,国有股权收益用于返补公益性功能运营,着重公益性功能发挥作用的机制建设。引导鼓励国有企业、大型农产品流通股份制企业参与公益性农产品市场建设,并在体制机制、法规政策、规划建设、市场监管等方面先行先试,总结经验。

(四)加强监督检查

各县(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推进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提出具体落实办法和措施,并及时出台具有较大推动力和地方特色的政策措施。对于省、市政府已明确的重点项目,要加强统筹协调,各级政府切实负起主体职责,市直有关部门予以督促和指导推进。

(五)建立考评机制

市推进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每年度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工作计划,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同时,将建设计划分解落实到各县(区),作为考核各县(区)政府经济社会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并及时跟踪推进、定期考评,确保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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