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意见】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关于整合资金项目支持工业园区发展实施意见(全文完整)

时间:2023-06-06 08:00:09 来源:网友投稿

关于整合资金项目支持工业园区发展的实施意见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加快我区工业发展,现就整合各类资金、项目支持工业园区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整合范围凡是可用于工业园区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信意见】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关于整合资金项目支持工业园区发展实施意见(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工信意见】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关于整合资金项目支持工业园区发展实施意见(全文完整)



关于整合资金项目支持工业

园区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加快我区工业发展,现就整合各类资金、项目支持工业园区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整合范围

凡是可用于工业园区(含龙岩、水江、南平3个组团和大观、安坪、庆岩3个基地)的资金及项目均属整合范围。重点围绕基础设施和产业类项目建设的资金及项目,具体包括企业、国土、水利、社会事业、生态环保等专项和市区两级安排的切块资金(详见附件)。

如遇国家政策调整,相关资金及项目有调整、取消或新增的,由主管单位负责申报,经区经信委核实后及时予以调整。

二、整合原则

(一)资金安排依托项目进行。按照“项目跟着产业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所有整合资金均以项目形式予以安排。

(二)资金及项目管理渠道不变。按照“职能不变、分工不变、渠道不变、用途不变”的要求,各项整合资金及项目由申报主管单位负责监督管理。区经信委会同区发改委、区财政局负责对项目资金申报对接和落地情况进行跟踪、汇总和考核。

(三)项目包装申报由园区统筹。“一园三组团三基地”项目由工业园区管委会和生态农业园管委会区分别负责统筹包装申报。

(四)充分体现园区优先。各资金项目申报主管单位,要切实站在支持园区发展的角度,在相关规划编制和资金项目申报过程中,以不突破政策底线为前提,充分把握政策的灵活性,用足用好用活现有政策,优先支持工业园区。

三、整合步骤及具体要求

(一)加强项目策划包装。除大观食品加工园由生态农业园区管委会具体负责外,其余各组团(基地)由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统筹协调,按照各类资金项目申报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在各资金项目主管单位指导下,策划包装对接项目,每年11月底前编列次年度整合资金项目计划方案,经各资金项目主管单位认定后报区经信委、区发改委和区财政局备案(需按规划进行申报的,各资金项目主管单位要优先支持工业园区项目列入相关规划)。对于区级切块类资金,在资金预算方案出台后,各责任单位应牵头会同配合单位,提出支持工业园区的具体资金比例,并在资金安排使用方案中予以明确;市级切块类资金要按照上级文件规定,充分体现向工业园区倾斜的原则,提出资金安排使用方案并按程序报批。具体方案报区经信委、区发改委和区财政局备案。

(二)加强对接指导。工业园区管委会和生态农业园区管委会要主动与各资金项目主管单位(附件所列责任单位)加强对接,各资金项目主管单位要切实指导项目申报单位开展项目各项前期工作并编制完善申报材料,确保申报资料符合相关要求。各资金项目主管单位要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对接,争取上级部门在资金及项目安排上对南川予以倾斜。

(三)加强通报考核。工业园区管委会和生态农业园区管委会分别按季度统计工业园区(含3组团及安坪、庆岩基地)和食品工业园的整合项目资金落地情况,于次季度首月10日前报区经信委,区经信委负责汇总并会同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共同核实后,报区政府在全区范围内通报,并纳入全区工业发展目标任务考核内容。

四、本实施意见自20151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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