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方案】义县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攻坚战工作方案【范文精选】

时间:2023-06-07 19:45:09 来源:网友投稿

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攻坚战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减少煤矿事故总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促进义县煤矿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要求,县政府决定在我县开展遏制煤矿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监方案】义县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攻坚战工作方案【范文精选】,供大家参考。

【安监方案】义县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攻坚战工作方案【范文精选】



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

攻坚战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减少煤矿事故总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促进义县煤矿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要求,县政府决定在我县开展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攻坚战。

一、攻坚战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99号,以下简称《国办意见》)和《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8号,以下简称《七条规定》)。通过各方共同努力,使我县煤矿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全力争取到2015年末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二、攻坚战时间

20153--12

三、攻坚战任务

(一)落实政府煤矿安全监管责任和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一是督促产煤乡镇政府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乡(镇)政府实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个必须”,配齐专业监管人员及监督检查必备的装备。

二是县委、县政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完善责任体系建设。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通透掌握辖区内煤矿企业的真实情况,严格管理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各项监管责任,指导乡、镇的煤矿管理工作。安全监管部门定期向同级组织部门报送安全生产全覆盖情况。县纪检监察部门对于党政主要领导和有关人员因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规定不利,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要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绝不姑息。

三是督促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五个全覆盖”,即:明确企业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的安全生产职责;总经理担任企业安委会主任;所有企业领导负责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核部门报告,定期向社会公示;企业建立或明确专门的安全生产机构和人员。

四是抓好实际控制人(包括主要投资人、法定代表人或矿长)再教育再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安全生产法》、《国办意见》和《七条规定》、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工作会议精神和攻坚战方案等有关内容。电视、报纸等媒体加大对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的宣传力度。

(二)严格落实“五真”。即真查、真停、真盯、真改、真验。凡不符合《七条规定》任何一个条款或达不到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最低标准的煤矿一律停产;每个停产矿由县、乡(镇)指定一名副科级以上政府或相关部门干部负责监督并落实真正停产,不得明停暗开;煤矿自身或聘请技术服务机构对照《七条规定》和安全质量标准找差距、想出路,有资源、有资金的煤矿实施的升级改造,没有资源、没有资金的煤矿尽早退出,整顿期间严禁边改造边生产;对整改完成的煤矿,县、乡(镇)政府严格对照《七条规定》、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组织验收,并报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按程序恢复正常生产。

(三)普查治理水害、瓦斯等重大灾害。一是受水害威胁矿井要严格执行井下探放水规定,落实专业技术人员,专职队伍、采用专用设备的“三专”要求,要全面启动矿区水害普查治理,建成一个水害普查治理示范矿区,划定矿区内每一个煤矿禁采和警戒线。二是牢固树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理念,瓦斯超限必须停电、撤人、停产分析整改,瓦斯超限继续作业的要严肃追究矿长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持续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继续投资完善煤矿安全生产监控信息化平台,与县域内所属煤矿联网,监督煤矿正常使用安全监控、人员定位、通信等系统;培育技术服务中心,选调专业人员,组织开展技术服务。

(五)加快机械化升级改造。加快小煤矿机械化升级改造,在我县建设一个采煤、掘进机械化示范矿井,带动县域内有条件的矿井实施机械化改造;煤矿机械化改造提升的能力,通过能力核定办法予以确认;新建、改扩建的煤矿,不采用机械化开采的,一律不予核准。

(六)严格劳动用工管理。生产煤矿所有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生产煤矿必须有相关专业和实践经验的管理团队,煤矿管理人员、技术人员配备必须符合《意见》要求,对煤矿招工统一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统一考试、统一签定劳动合同和办理用工备案,统一参加社会保险,县域内建立并执行煤矿工人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七)严厉打击并彻底遏制无证非法采煤、超层越界开采行为。重点是证照不全、失效继续组织生产,未核准先建设、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以掘代采,小煤矿超层越界开采和图纸造假,图实不符,违规使用明令禁止的设备、工艺等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今后我县9万吨以下煤矿,只要出现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政府将决定予以关闭。

四、攻坚战机构及责任

(一)成立义县攻坚战领导小组,由县长苏贵宏任组长,办公室设在安监局(名单附后),组织制定并落实实施方案,做好各项落实工作的原始记录以备查,确保完成攻坚战任务。

(二)加强县、乡两级煤矿监管队伍建设,配齐配全专业监管人员和监管装备,以满足攻坚战工作要求,更好地做好煤矿安全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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