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方案】龙凤区推进落实行政审批以外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工作实施方案(完整文档)

时间:2023-06-10 12:18:04 来源:网友投稿

龙凤区推进落实行政审批以外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工作实施方案为全面开展行政审批以外行政权力清理,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工作,按照市政府《推进落实行政审批以外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工作实施方案》(庆政办发〔2015〕17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监察方案】龙凤区推进落实行政审批以外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工作实施方案(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监察方案】龙凤区推进落实行政审批以外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工作实施方案(完整文档)



龙凤区推进落实行政审批以外

政府权力清单制度

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开展行政审批以外行政权力清理,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工作,按照市政府《推进落实行政审批以外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工作实施方案》(庆政办发〔201517号)要求,现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市总体部署要求,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以及政府层级、部门之间关系,开展行政审批以外行政权力清理,依法公开权力清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构建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依法保障的权力运行体系。

(二)基本原则

职权法定原则。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行政权力源于法授、于法有据。凡是没有法定依据的,坚决清理。

简政放权原则。坚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管理社会事务中的作用,加大向市场、社会和下级政府放权力度,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突出转变政府职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便民高效原则。凡是能够发挥基层政府贴近群众、就近管理优势的权力,本着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原则,进一步加大下放力度,优化权力运行流程,减少办事环节,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能,提供优质服务。

公开透明原则。行政审批以外行政权力清理要公开全部过程,公开清理结果,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接受监督。

二、对象范围

(一)政府工作部门。

(二)依法和实际承担行政权力的事业单位。

本方案列入权力清单的权力事项,是指行政审批以外由法定行政机关或组织实施的,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具体行政行为,包括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征用、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监督检查、年检、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税费减免及其他行政权力等类别。上述权力含审核转报。政府内部管理权力(包括部门自身管理、政府部门之间和层级之间的管理)、宏观管理权力(如政策制定、规划编制、标准制定等)不列入权力清单。

三、工作任务

(一)梳理现有权力。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原则标准全面梳理行政审批以外行政权力,确保摸清底数,做到不漏项、不留死角。对梳理出来的权力事项,要本着合法性与合理性相结合的原则,结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提出本部门、本单位权力事项清理意见。

(二)开展权力清理。各部门、各单位在梳理行政审批以外行政权力基础上,按照职权法定、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的要求,对现有权力事项研究提出取消、下放、暂停实施和保留等意见。

1.取消。没有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的,予以取消;虽有法定依据,但不符合全面深化改革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行政审批以外行政权力,依法提请修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后予以取消。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已明确取消的权力事项,我区对应取消。

2.下放。依法应予保留,但属于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下级政府管理更方便有效的经济社会管理事项,除法定应由上级政府主管部门行使外,按照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办事、提高管理服务效率、便于监管的原则,一般下放到下级政府相应主管部门或单位就近就便管理。对于前后关联的多个权力事项,条件成熟的要同步下放,不能同步下放的仍由现行使主体保留。

3.暂停实施。有法定依据,但不符合全面深化改革要求和我区实际,没有管理对象,多年不发生管理行为,一时又难以通过修改相关法律法规调整或取消的行政审批以外行政权力,经该行政权力设定机关同意后可以暂时停止实施。需要恢复实施的,须经设定机关同意后方可行使。

4.保留。法定依据充分有效,且符合我区实际,能够在优化公共服务、保障公共安全、促进公平正义、维护区场秩序、改善经济发展环境等方面发挥现实作用的行政审批以外行政权力,予以保留。保留事项中实际行使主体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使主体不一致的行政审批以外行政权力,依法将行使主体调整为法定主体。

(三)依法进行审核确认。各部门、各单位要与区法制办沟通,就梳理出的行政审批以外权力事项逐条逐项进行合法性审查。行政审批以外权力事项审查后,报区编委办审核汇总。审核结果,经区政府常务会议依照规定程序予以确认。

(四)公开权力清单。对于取消、下放、暂停实施的行政审批以外行政权力,包括调整主体的,要按照法定程序审核报批后对社会公开。对于保留的行政审批以外行政权力,以清单列举形式(除保密事项外)将每项权力的名称、编码、类型、依据、行使主体、监督方式等全面向社会公开。清单公布以后,要严格行使权力清单范围内的各项权力,具备网上实施条件的行政审批以外行政权力要逐步纳入区行政服务中心实施,接受监督。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各部门、各单位不得随意设定或扩大本部门、本单位的行政审批以外行政权力,做到清单之外无行政权力。

四、时间步骤

(一)部门梳理阶段(2015512日前)。各部门、各单位根据统一的梳理口径、标准自行组织,全面梳理。梳理过程要公开透明,广泛征求各界意见。各部门、各单位要对行政审批以外权力事项的依据、法定行使主体等信息认真审核,主要领导要严格把关,权力事项清理意见要通过召开部门会议、集体讨论方式确定。

(二)审核清理阶段(2015513日至520日)。各部门、各单位将通过审查的行政审批以外权力事项录入黑龙江省行政权力管理平台,同时上交行政权力事项基本信息梳理表(领导签字、盖公章)。区编委办对各部门、各单位报送的行政审批以外权力事项进行审核汇总,广泛征求意见。有分歧意见的报分管区领导确定审核意见,涉及法律法规规章的按照法定程序报批。

(三)审定及公开阶段(2015531日前)。审核确认意见报区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对各部门、各单位保留的行政审批以外行政权力,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权力清单,接受社会监督。按省、市工作要求,我区推进落实权力清单制度工作与市里同步进行,于5月底前完成。

五、工作要求

推进落实权力清单制度工作,要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部署,明确工作要求。权力实施部门主要负责人要精心组织,分管负责人要具体负责,切实承担起推进落实权力清单制度工作的主体责任,做到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确保工作如期保质完成。联系人:魏秀云,联系电话:6230028,邮箱:bwb6230028@163.com,密码:623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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