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村卫生室建设工作方案按照区委、区政府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为进一步细化、量化、提升村卫生室基础设施及服务能力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工作任务目标村卫生室建设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卫生方案】区卫生局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村卫生室建设工作方案【范文精选】,供大家参考。
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
村卫生室建设工作方案
按照区委、区政府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为进一步细化、量化、提升村卫生室基础设施及服务能力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目标
村卫生室建设达到河北省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要求。
二、具体工作任务
1、卫生室建设:村有一所标准化村集体卫生室,1500人以下村卫生室建筑面积不少于80平方米,6个工作间;1500—2000人的村卫生室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2000人以上的村卫生室建筑面积不少于120平方米。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乡村医生;服务人口在1000人以上的村卫生室,每增加500—1000人应增加1名乡村医生。
2、乡村医生应具备乡村医生或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法定执业资格,负责村卫生室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能够开展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做到小病不出村。
三、组织领导
为全面推进村卫生室各项工作开展,成立领导小组,组长由卫生局局长王志军担任,成员由各乡镇卫生院院长正职担任。同时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由卫生局局长王志军兼任,副组长由副局长孙录兴担任,成员由局相关科室及公共卫生专业机构工作人员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