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意见】朝阳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实施意见(全文)

时间:2023-06-13 17:27:02 来源:网友投稿

朝阳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实施意见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国营农场,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各园(景)区管委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制意见】朝阳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实施意见(全文),供大家参考。

【法制意见】朝阳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实施意见(全文)



朝阳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国营农场,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各园(景)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59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635号)和《朝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实施意见》(朝政发〔201630号),有效遏制非法集资高发扩散势头,加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力度,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良好的经济社会环境,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大防范预警、案件处置、宣传教育等工作力度,形成责任明确、上下联动、齐抓共管、配合有力的工作格局,逐步建立防范工作常态化、处置工作法治化的长效机制。

二、工作原则

以净化我县金融环境为重点,坚持“防打结合、打早打小,突出重点、依法打击,疏堵结合、标本兼治,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原则,切实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各项工作,有效遏制非法集资高发势头,依法、稳妥处置存量案件。结合我县“三级联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活动”工作,进一步完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明确各乡镇(街道、场)和有关单位工作责任,健全非法集资监测预警体系,构筑县、乡、村立体化防控、网格化管理格局,提高案件处置法治化程度,增强广大群众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维护我县经济社会秩序稳定。

三、加强领导,完善机制

(一)加强组织队伍建设。针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调整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强化工作领导,提升工作组织协调水平。明确专门机构,安排专门宣传员、线索搜集员等,建立反应灵活的工作组织网络,确保工作组织健全。

(二)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乡镇(街道、场)要健全本辖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负责本辖区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宣传教育、信息报送、处置善后和信访维稳等工作,配合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做好风险排查和案件处置等工作,切实防范并妥善处置本辖区因非法集资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维护全县稳定。

(三)明确部门监管职责。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将防控本行业领域非法集资作为日常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监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准入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对所管理行业进行全口径管理,确保全部行业领域非法集资监管防范不留空白。对有行业主管、监管部门的行业领域,由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负责本行业领域非法集资的防范、监测和预警工作,并协助做好案件善后处置工作。

(四)加强信息通报。各乡镇(街道、场)、县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朝阳县“三级联动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实施方案要求,抓紧建立县、乡、村工作网络,将信息搜集和日常宣传工作明确到具体机构(人员)。要及时分析本地区工作情况,准确统计案件信息,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处非办”)要认真做好信息汇总和整理,切实做好信息通报工作,做到渠道通畅、资源共享。

四、加强监测,防范风险

(一)建立健全监测预警体系。充分运用技术手段,加强对非法集资的监测预警,创新工作方法,加强风险研判,及时预警提示。建立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强化正面激励,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防范预警的积极性。

(二)强化金融机构风险防控。各金融机构要切实加强内部管理,确保员工不组织、不参与非法集资。要充分发挥金融机构宣传和防范非法集资风险一线作用,在营业场所醒目的固定位置长期张贴警示标识,积极对办理业务的群众普及防范非法金融知识。各银行机构要加强对分散转入、集中转出和集中转入、分散转出等非法集资特征账户的识别,重点关注老年人群集中汇款动向,及时上报涉嫌非法集资线索。

(三)加强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各乡镇(街道、场)结合“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组织有关部门采取实地检查、书面审查、重点调查、项目抽查和明察暗访等方式,针对投资理财、网络借贷等重点领域,围绕街头门店等重点区域,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及时准确全面掌握全县非法集资信息。

五、深入宣传,加强引导

(一)推进常态化宣传。在做好集中宣传的同时,立足乡、村,采取设立宣传栏(咨询台)、悬挂条幅、张贴公告、发放宣传单、播放宣传片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实现宣传教育全覆盖。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电信、公共交通设施等各类媒介载体,以法律政策解读、典型案例剖析、投资风险教育等方式,提高宣传教育的广泛性、针对性、有效性。要加强舆论正向引导,防止舆论炒作,澄清不实消息,教育公众不听信谣言,树立风险自担意识,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清理涉嫌非法集资广告。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依规加强对投资类广告的日常监测,对以投资理财、财富管理、民间借贷等名义发布涉及理财内容的广告资讯信息,以及涉及承诺保底、快速回报、无风险、高收益、银行合作等内容的广告资讯信息,及时介入认定查处。要加强相关法律政策知识培训,提高广告审查人员、行政监管人员对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的甄别认定能力。加大执法处罚力度,综合运用警示约谈、责令整改、经济处罚等手段,严肃追究违法广告主体责任,对发现的违法犯罪线索,依法进行查处,净化市场环境。

六、依法打击,妥善处置

(一)加大防控力度。要重点关注投资类企业、财富(资产)管理、第三方理财、网贷平台等风险集中领域,切实加强行业风险监控。对资金链已经断裂、风险充分暴露、主观诈骗恶意明显、社会影响恶劣的涉嫌非法集资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及时依法查处,有效震慑犯罪行为。要切实提高认识,采取有效措施遏制案件高发态势,多渠道化解存量风险,全力推进案件处置。

(二)维护社会稳定。各乡镇(街道、场)和有关部门要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等措施,依法合理制定涉案资产处置政策和方案,分类进行处置,防止矛盾激化,努力实现执法效果与经济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各乡镇(街道、场)、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切实做好信访答复和稳控工作,严格依法处置案件。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执法部门要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惩戒力度,切实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七、加强工作保障

在当前非法集资高发多发形势下,要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的人员、经费等保障工作。并纳入同级政府预算管理,同时对案件善后处置经费提供有力保障。

各乡镇(街道、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完善组织机构建设,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部门职责,采取切实有力措施,将工作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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