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组织活动场所面积不少于7篇

时间:2023-07-31 18:45:02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村级组织活动场所面积不少于

  

  有关进一步规范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实施办法

  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社区)基层组织

  活动场所建设的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村(社区)基层组织活动场所(以下简称活动场所)的建设和管理,发挥活动场所建设的功能和作用,提升活动场所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共瑞金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社区)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瑞发…202211号)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规范活动场所建设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总体目标

  按照“因地制宜,科学规划;量力而行,规范建设;综合利用、方便群众”的原则,严把活动场所规划、建设和管理要求,全面推行活动场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通过采取新建、改扩建、维修改造、资产置换或市场购买等方式,逐步解决部分村(社区)无活动场所、活动场所危旧狭小等问题;通过整合资源、完善功能、合理布局、规范管理,努力把活动场所建设成为党员活动、决策议事、便民服务、教育培训、文体娱乐“五位一体”的村级综合便民服务中心。

  二、建设要求

  (一)科学选址。新建活动场所宜建在建制村的中心位置,按照“四靠近”原则科学选址,即靠近交通干线、靠近村民聚居地、靠近新农村建设点、靠近特色产业区。原则上,优先考虑在土坯房集中改造点或邻近土坯房改造点的区域内选址。

  (二)规范设计。新建活动场所必须采用市委组织部推介

  的设计图纸,或者委托有资质的规划设计部门设计施工图纸。所采用建筑设计方案在结构和风格上要与村庄规划相衔接、与周围环境相协调,且建筑结构必须为框架结构,一般为2-3层。

  (三)建设面积。新建活动场所主体建筑占地面积应不少于150平方米,并预留不少于300平方米的院落或广场。有条件的村(社区)可根据需要适当增加建筑面积、提高建设标准。

  (四)功能布局。新建活动场所应设置“一场一厅三栏八室”,即“活动广场,便民服务大厅,三务公开栏、宣传栏、公示栏,村书记办公室、村主任办公室、计生服务室、群团组织办公室、民兵连办公室、会议室、党员活动室、图书阅览室”。有条件的可设置党员志愿服务室、村情展览室、村民理事会办公室、合作社办公室、警务室等。现有活动场所应参照以上要求,及时调整、完善功能布局。

  (五)筹措资金。坚持“以村为主、多方筹资、不增债务”的原则,通过采取“财政投入、部门帮扶、乡(镇)配套、村级自筹、社会捐助”等途径,多渠道筹集活动场所建设资金。原则上,自筹资金应达到20万元方可申报新建活动场所。

  三、项目管理

  (一)申报审批。建立活动场所建设申报审批制度,今后需要新建或改扩建的活动场所,村(社区)基层组织必须将活动场所建设计划、规划设计方案和资金筹措等情况逐级上报,经市委组织部审批同意后开工建设。未经申报审批的,一律不得建设。

  (二)施工建设。项目审批同意后,所在乡(镇)要采取

  公开发包的形式,组织有从业资质、信誉好、经验丰富的建筑企业进行施工建设,并安排专人对施工项目进行日常管理,确保施工顺利进行,按时完成建设任务。各项目村(社区)要严格按施工设计图纸建设,不得擅自更改施工图纸,一经发现,责令停工整改,并取消项目补助资金。

  (三)竣工验收。工程竣工后,由项目村(社区)和乡(镇)提出书面验收申请,由市委组织部会同财政、规划建设等相关部门对工程项目进行实地验收。验收合格的,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由市委组织部按建设奖补方案落实补助资金。验收不合格的,取消奖补。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责任。建立和落实领导责任制,乡(镇)党委书记作为活动场所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督促落实,明确一名领导同志具体负责活动场所建设工作的指导、协调、督查、验收等工作,项目村(社区)党组

  织书记为具体责任人,负责项目建设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二)严格质量监管。要加强对建设资金使用和工程质量的监管,严格执行招投标规定、工程质量、项目审计和工程验收制度,强化监督检查,保证专款专用,确保工程质量。对截留挪用资金、偷工减料、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违规问题,严肃追究当事人、负责人和有关领导责任。

  (三)加强督促检查。建立健全督促检查工作机制,市委组织部将联合相关部门对活动场所建设情况不定期地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对活动场所建设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到位、工作不得力的,以及未按时按要求完成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

篇二:村级组织活动场所面积不少于

  

  进一步推进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立的实施方案

  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是村级组织开展各项工作和活动的主要阵地,是广泛联系群众、组织群众、效劳群众的重要窗口,是党员群众参与党务和村务活动的根底平台。按照中省安排部署,我市从20xx年到2xx年,先后开展了3次集中建立活动,通过整合工程资源联建、盘活闲置资产改建、县级牵头统建、部门包联帮建、发动企业个人捐建等措施,共新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1418个,并集中建成了一批集两委办公、党员活动、村民议事、文化娱乐、卫生保健等功能为一体的村级活动场所示范点。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全市仍有部分村级组织没有活动场所,或场所不能正常使用,制约和影响村级党组织活动及村上工作的开展。为了集中解决这一问题,实现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全覆盖目标,根据省上《关于进一步推进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立的意见》(陕组发[20xx]14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推进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立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总体目标要求

  1.目标任务。按照每个行政村都有固定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目标(纳入整体搬迁和新农村社区建立方案的村可以缓建),以各县(市、区)自建为主,规划新建一批、修缮改建一批、标准提高一批,全面完成建立任务。对无活动场所、无闲置集体资产可利用的村,重点安排,科学选址,优先投入,实施新建。对有闲置校舍或其他集体资产可利用的村,要通过划拨闲置校舍和集体空闲场所或多余房屋等方法,进展改建。对房屋严重陈旧、办公设施简陋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要坚持标准,适当补助,进展修缮改建。对根底设施条件较好,村级集体经济实力较强的村,要在现有的根底上,提高活动场所的综合功能。确保xx年底前全市每个行政村都有固定活动场所,条件较好的村实现达标准、上档次。

  2.工作要求。村级组织活动场所与村文化活动场所、村卫生室等统筹建立,每个新建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筑面积不低于xx0平方米,办公桌椅、资料柜、宣传栏、电视机、播放机等办公用品配备齐全,力争做到统一外观标识,实现“标识统一、质量优良、设施完备、功能齐全”的目标要求,使之真正成为当地农村的标志性建筑。

  3.资金。这次村级活动场所建立资金,以县(市、区)财政投入为主,市财政拿出一定资金奖补为辅。每个新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县级财政投资不得少于10万元;利用闲置校舍、国有和集体单位空闲或多余房屋等改建的,每个活动场所县级财政投资不得少于3万元。同时可通过部门对口帮扶、村企共建、社会捐助等形式多渠道筹措资金,建立资金不得以任何名义挪用、挤占。乡镇、村要通过盘活村级资产,鼓励群众投工投劳等方式,推进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立,但不能借贷形成新的村级债务。

  二、时间安排和实施步骤

  本次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立从5月份开始至xx年年底完毕。详细实施步骤为:

  1.制定方案(5月底前)。按照摸底排查情况,根据各村集体积累情况,结合实际逐村制定建立方案。各县(市、区)委要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每村明确一到两个联建或援建部门(单位),落实建立资金,确定开工日期及方案进度。建立方案和建立方案于5月31日前报市委组织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立方案汇总表》见附件1)。

  2.组织实施(6月1日至11月30日)。县(市、区)委组织部负责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立的总体规划、方案制定、工程报批、催促检查、整体协调工作。发改部门负责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立工程的工程审批、上报资金申请报告、投资方案分解下达,以及工程建立的监视管理工作。民政部门要把农村社区效劳中心建立与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立相结合,统筹安排。财政部门负责建立资金的筹措和管理,以及配套设施的政府采购。土地部门负责统筹新农村建立、移民搬迁等工作,落实建立用地。教育部门负责结合村级学校布局调整,协调闲置校舍的无偿转移交接。其他相关部门也要根据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全力支持、共同抓好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立工作。县(市、区)委组织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各个环节置于有效的监视之下。乡镇党委也要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负责制定每个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新建方案,指导村级组织开展选址、规划、备料、施工等有关事项,场所建立用地尽量考虑占用存量土地。

  3.检查考核(xx月1日至xx月31日)。工程建立完工后,先由县(市、区)组织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初步验收,形成验收报告,并向市委组织部报告,市委组织部组织相关部门进展检查验收。将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立纳入对县(市、区)目标责任考核,xx月份组织一次全市专项观摩,凡年内未完成年度建立方案的,该县(市、区)“基层组织建立”目标责任考核按“0”分计,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未到达全覆盖的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取消一切评优资格,不得提拔或重用。10月底前完成新建村级活动场所建立任务、经市委组织部检查验收合格的县(市、区),市级财政按照每个新建村级场所2万元的标准予以奖励,并在全市通报表彰。

  三、工作措施

  1.成立领导机构。成立渭南市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立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副书记雷超武任组长,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王爱民和市政府副市长吴蟒成任副组长,成员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市审计局、市国土资源局等单位负责同志组成。主要负责审定实施方案,研究解决相关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委组织部,办公室主任由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基层办主任宋俭生同志担任。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抓好工作落实。县(市、区)委书记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实现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全覆盖作为市委交办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实抓好。

  2.加强催促检查。建立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立情况月报制度,各县(市、区)每月5日前向市委组织部上报一次工程进度、资金使用和存在问题(《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立进展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市县组织部门要加强工作督导检查,表彰鼓励先进,批评催促后进,确保如期完成建立任务。对截留挪用资金、偷工减料等违法违规和重大建立质量问题,市县纪检监察部门要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3.严格验收审计。活动场所建成后,各县(市、区)委组织部要严格按照建立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要求和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立标准,组织相关部门进展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凡质量不合格的一律不验收,并责令限期改正。活动场所竣工验收并配备家具及办公设备后,各县(市、区)要在1个月内进展审计,市委组织部将组织人员对工程实施和验收审计情况进展抽查。

  4.健全管理制度。活动场所建成后,要认真抓好配套建立,建立健全,实行标准化管理,加强管理人员培训,搞好日常修缮维护,逐步实行村干部值班制。要坚持“一室多用”,使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成为集村级党组织、村委会、治保、计生、卫生、文化等功能为一体的党群活动中心,真正做到设施标准化、效劳细致化、资产明细化、使用合理化。

篇三:村级组织活动场所面积不少于

  

  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郑州市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管理办法。

  第二条

  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是村级组织和党员、干部、群众开展学习、工作、议事以及其他活动的综合阵地,是广泛联系群众、组织群众、服务群众的重要窗口,也是为村民提供文化、教育、娱乐等公益性服务的重要场所。

  第三条

  加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管理和使用,使其成为党员活动中心、村级组织议事中心、为民服务中心、农民培训中心和群众文化中心,为推动新农村建设发挥积极的作用。

  第二章

  功能设置

  第四条

  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要达到省市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的标准要求,充分体现一室多用、方便群众参与各类活动。

  第五条

  办公场所面积达到150平方米以上的村,内部设置须划分四个区域.包括村“两委"办公室、综合服务室(包括全程办事代理室、计生服务室等)、远程教育室(包括实用技术培训和党员电教室等)和综合活动室(包括党员活动室、会议室、民事纠纷调解室、老年活动室、文化娱乐室等);办公场所面积不到150平方米的村,要有基本的办公用具和必要的场所,在明确各自功能的基础上,根据本村实际,科学合理组合,切实发

  挥场所作用。

  有条件的村,可以增设相关办公室或活动室,可以建设包括戏台等文化体育设施的文化广场,可以开设便民店和各类代办点等。

  第六条

  如果是多室分开办公的,悬挂相应的办公室牌子.“治保调解室”、“档案管理室"、“值班室”、“便民服务室”可以单设,也可与办公室合用,但要悬挂相应牌子。“图书室”、“阅览室"可合二为一,但必须悬挂相应牌子。室内应配备图书资料。

  有条件的村,还可设“团支部办公室”、“妇联办公室”等。办公室牌子的制作材料、大小规格、字体颜色及悬挂方式在县(市)区范围内保持统一.

  第七条

  “会议室”、“党员活动室"、“党员电教室”可以单独设立,也可一室多用,但须悬挂相应牌子.第三章

  基础设施建设

  第八条

  按照“边配置、边完善、边利用、边维护”的原则,通过协调利用、捐赠、购买等方式添置各项配套设施,充分整合资源,切实做到“八有":即有标识、有党旗、有规章制度、有学习资料、有办公用具、有电教设备、有档案资料、有活动记录,促进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各项配套设施不断提档升级。

  第九条

  场所外围根据实际情况可砌围墙,也可直接与室

  外广场相连,形成开放式阵地。外围环境要干净、卫生、整洁,通向活动场所的道路必须硬化.院墙标语做到醒目、简练、规范。

  第十条

  庭院建设要结合实际,制定专门规划,种植花草树木,绿化美化院内环境。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也可以安装体育器材、修建篮球场等,总的要求是绿化、硬化到位,整洁、美观、大方。

  第十一条

  村级组织活动场所门口悬挂村“两委”的标牌:“中国共产党××乡(镇)××村支部(总支部)委员会",红字竖排,右边悬挂;“××乡(镇)××村村民委员会”,黑字竖排,左边悬挂。标牌的制作材料、大小规格、字体颜色及悬挂方式以县(市)区为单位统一规范.

  第十二条

  活动场所设置党务、村务和财务公开栏,同时设置信息公布栏。四栏要在活动场所醒目位置单独设置(一般应在场所门口),做到美观实用,方便群众了解国家方针政策、党务村务和有关科普信息。

  第十三条

  应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院内中心位置设置国旗杆。

  第四章

  版面建设

  第十四条

  政府职能部门、党群部门和其他有关单位,需将组织机构、工作职责等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挂牌、上墙的,应与县级以上组织部门沟通,统一协调。

  第十五条

  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内应张贴相关制度。其内容应包括有关农村党建“三级联创”内容(可摘选),党徽党旗、入党誓词、党员权利义务、组织工作职责,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村“两委”联系议事制度,村工作人员职责,远程教育、综治调解、计生服务等制度.

  第十六条

  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统一规范制度上墙的内容、样式.第五章

  阵地使用

  第十七条

  把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成党员活动中心。利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对党员进行政治、思想、文化等方面的教育培训,积极开展“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发展党员、党员经常性教育等党内活动,切实加强对农村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严格党的组织生活,不断提升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第十八条

  把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成村级组织议事中心。以依法治村和村民自治为目标,认真落实党务公开、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一事一议"等制度,村“两委"会议、村民代表会议、选举大会等各类会议都要设在活动场所内,定期组织党员群众到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参加民主议事会、民主决策会等活动,推进村务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第十九条

  把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成为民服务中心.实行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坐班制,建立值班制度,确保场所内24小时有人,实现村干部办公正规化。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县(市)区涉农部门和乡镇站所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设立业务点和为民办事代办处,为农民群众提供生产信息、建房审批、户籍管理、民政优抚、劳务输出、司法调解、计划生育、信用贷款、合作医疗等各种服务,延伸服务链条,方便群众办事。

  第二十条

  把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成农民培训中心.依托村级组织活动场所,从满足群众需求出发,充分利用电教设备,对群众进行科技培训和文化知识教育,发布致富信息,交流致富经验,提高致富本领,努力培养和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新型农民。

  第二十一条

  把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成群众文化中心。将学习活动室、图书室、棋牌室、健身室等文体活动场所经常向党员群众开放。充分发挥共青团、妇联、民兵等村级组织的作用,举办群众喜闻乐见的戏曲、歌咏、舞蹈、书画等艺术表演活动,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读书阅报、知识竞赛、体育健身等文体活动,不断丰富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促进乡风文明。

  第六章

  维护与管理

  第二十二条

  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确保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有权明晰。村上必须自觉接受有关上级部门和乡(镇)党

  委的监督,不得对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进行私自买卖、租赁、挪用。发现以上违规行为,要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

  确因整合资源、规划开发等原因需要对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及其资产进行处置时,必须召开村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表决并公示,乡(镇)党委研究形成意见上报县(市)区委组织部,经审查同意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四条

  村党组织书记是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对活动场所的管理使用、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以及活动场所的安全防范工作负全责。乡(镇)党委要把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管理纳入对村党组织书记工作的考核范畴.

  第二十五条

  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要明确专人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及时建立公物台帐,做到帐实相符,签定管理协议,损坏、丢失要照价赔偿.第二十六条

  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财产(包括各类设施、设备、物资、器材等)要管理严格,帐目清楚,保管完好,并进行公开。乡(镇)党委每半年要对活动场所管理使用情况集中检查一次,报县(市)区委组织部备案.

  第二十七条

  建立村级组织活动场所配套设施移交制度。在村级班子换届或其它原因调整设施和资产管理人员时,原管理负责人要及时向新调整的负责人移交办公场所、办公用具及其它配套设施。移交工作由包村的乡(镇)办领导具体负责

  监督实施.第二十八条

  建立健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各项工作和活动档案,有全面真实的记录(包括文字、图片等),及时归档、规范完整。

  第七章

  组织领导

  第二十九条

  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经常联系,特别是组织、发改和财政部门要建立定期沟通协调机制,对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管理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第三十条

  各县(市)区和乡镇要切实加强对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指导,每年年初要进行专题研究,并定期进行督查指导。

  第三十一条

  将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管理和使用纳入年度“三级联创"工作目标考核。

  第三十二条

  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管理和使用出现问题时,村级党组织要报告乡镇党委,遇到重大情况要及时上报县(市)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各县(市)区要参照本办法,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地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管理办法。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由市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领导

  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篇四:村级组织活动场所面积不少于

  

  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达标建设安排意见

  为加快推进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达标建设,按照市委组织部等6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达标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活动场所达标建设的目标任务

  从现在开始到2013年10月底前,各镇要采取规划新建一批、修缮改建一批、规范提高一批的办法,集中开展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达标建设工作。目标任务是:凡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筑面积低于90平方米的,要全面进行新建或改扩建,其中需新建的,建筑面积不得低于120平方米;改扩建的不得低于90平方米,力争达到120平方米,并统筹考虑党员活动室、会议室、图书室、村务党务公开栏和室外活动广场等配套建设,实现办公设备齐全、基础资料完整、配套设备齐备、功能布局规范、标牌制度规范等标准化要求。凡活动场所建筑面积达标的,要重点推进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实现活动场所功能完善、设施配套、环境优美、党员群众满意的综合性、多功能阵地目标。

  二、规范化活动场所的建设标准

  1、场所功能完善。场所建筑结构、面积符合规定要求,且具有室外活动广场;场所功能齐全,设施配套,格局明晰。具备“八室功能”,即村党组织村委会办公室、党员活动室、便民服务室、信访调解室、卫生服务室、图书室、广播室、档案室;场所主体建筑牢固,具备防漏、防潮、防震、防盗功能;场所建筑装饰美观实用,内外墙粉刷一新,地面平整光滑,小屋面、门窗、玻璃齐全,室内布局合理。

  2、场所环境美化。场所院落整洁、无杂物、杂草、垃圾,无乱堆、乱放现象;场所室外布局合理,地面硬化并绿化,通往场所的道路路面硬化,并定期清理。有完整围墙,且布置美观实用;场所室内整洁,地面卫生,门窗和桌椅无灰尘,无蛛网,无漏痕。

  3、配套设施齐备。场所标识规范、醒目,门口悬挂有村“两委”标牌,“八室”应分别有门牌,且统一规范;室内配齐办公桌椅、文件资料柜、办公用品,有电视机、电脑、广播及远程设备等办公设施,专人管理,经常性使用;党务村务公开栏、政策信息发布栏在场所醒目位置单独设置,各项制度健全、规范上墙,并及时更新;正常通水、通电,有党徽、旗杆,并升挂国旗;活动广场应绿化、亮化,并有文化、体育、健身器材等设施。

  4、管理制度健全。建立村干部轮流值班或坐班制度,并能够长期坚持、常态化;推行为民服务代理制度,免费为群众提供办证、政策信息咨询等代办服务;建立健全“四议两公开”、“三会一课”、村级重大事项决策、民主管理、民主评议村干部等基本规章制度,统一内容,悬挂上墙;建立健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管理使用和村干部考勤、请销假、档案、财务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根据工作及群众需要应当建立的制度健全规范。

  5、发挥作用充分。以场所为依托,定期召开村“两委”联席会议、村民代表大会和党员议事会,民主决策大事;充分利用场所,组织党

  员交流学习,开展行之有效的组织生活,强化党员教育、管理与服务;充分利用远教设备等资源,组织党员群众大力开展学习与培训。

  三、活动场所建设要求

  1、积极筹措建设资金。各镇要通过社会捐助、盘活村级资产,镇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结对共建、对口帮扶等措施,加大对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的资金投入,全力抓好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规范化达标建设。涉及到新建或改扩建任务的,不能以借贷的形式增加新的村级债务。县发改局、财政局、民政局等部门要重点加强对新建或改扩建项目的资金倾斜和项目整合,确保列入市级18个建设项目按要求建设到位。

  2、严把质量严格管理。各镇党委是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达标建设的第一责任单位,要全面抓好资金筹措、项目建设、室内外配套设施达标,以及安全使用等工作,确保把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成为“满意工程”、“廉政工程”、“精品工程”。同时,要按照产权属国有资产,使用权归村级组织的原则,加强对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监管,确保国有资产管好用好。

  3、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各镇要在10月底之前,按照规范化活动场所标准,全面完成新建或改扩建及规范化建设任务。期间,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等部门将组成督查组,进行不定期检查验收,发现工作不力的,将追究镇主要领导责任。

  四、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达标建设是今年省市加强农村基层组织

  建设的重要内容。为确保我县建设任务高质量完成,县上成立由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同志任组长,县发改局、教体局、民政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达标建设工作。县委组织部负责综合协调、制定督导检查方案、以及日常工作进度汇总等工作。县发改局负责协助项目建设单位做好项目申报、资金争取以及项目监督管理工作。县教体局负责协调废弃校舍的转移交接等工作。县民政局负责把农村社区服务中心项目与村级活动场所建设项目统筹安排。县财政局负责建设项目资金的筹措和管理。县国土资源局采取统筹新农村建设、移民搬迁等工作,落实好建设用地。

  各镇要把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达标建设工作列入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内容,成立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达标建设领导小组,下硬茬抓好所属各村活动场所达标建设的推进落实,确保我县达标建设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篇五:村级组织活动场所面积不少于

  

  余江县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标准化项目建设

  指

  导

  细

  则

  中共余江县委组织部

  二O一二年一月

  目

  录

  1、村级组织活动场所主体建筑指导细则…………………………12、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外观基本色彩指导细则……………………33、村级组织活动场所院落布置标准化指导细则…………………84、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办公室布置标准化指导细则………………95、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卫生间建设标准化指导细则……………

  106、村委会值班制度…………………………………………………117、“三会一课”制度………………………………………………138、民主生活会制度………………………………………………

  159、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610、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1811、发展党员工作制度……………………………………………1912、党员管理制度…………………………………………………2013、村党组织创建“五个好”班子………………………………2114、XX乡镇村级民事帮办点工作制度……………………………2215、村干部行为规范………………………………………………2316、三培两带两服务内容…………………………………………2417、入党誓词………………………………………………………2518、村级组织活动场所使用管理制度……………………………2619、党员电教播放收看制度………………………………………2820、党务公开制度…………………………………………………2921、办公室牌样式…………………………………………………3村级组织活动场所主体建筑指导细则

  一、建筑面积

  新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筑面积基本要求:每层至少100平方米以上。

  二、场所样式

  1、外形

  主体建筑:二层半,二层阳台一律安装不锈钢护栏(护栏高度不低于1.1米),屋面盖深红琉璃瓦;

  外墙颜色:主体白色,屋檐及窗口刷深红墙漆(参考派出所着色区域);

  院落:活动场所必须建有100平方米以上的院落,围墙要达到1.5米以上,墙顶有墙檐;外墙刷白,内墙建有党务、政务公开栏及宣传栏;(有条件的村可以建有一定面积的停车棚)

  2、功能设置及面积要求

  一层:

  值班室(接待室、图书室):20平方米左右

  党员会议室(荣誉室):50平方米以上(村党员数×1.2平方米/人计算)

  楼梯间(卫生间)

  二层:

  村支部书记办公室:20平方米左右

  村委会主任办公室:20平方米左右

  计生服务室:20平方米左右

  综治室(青妇兵活动室):20平方米左右

  楼梯间(卫生间)

  厨房建在大楼西侧的院落内,外形为一层琉璃瓦建筑,面积够用,大小与主体建筑配套。

  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外观基本色彩指导细则

  目

  录

  1范围........................................................................................................................................................12基本颜色.................................................................................................................................................13基本要素.................................................................................................................................................14应用举例.................................................................................................................................................2黄泥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标准化建设

  .....................................................................................................3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标准化建设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全县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筑外观形象的基本色彩和要素。

  本标准适用于全县范围内村级组织活动场所。

  2基本颜色

  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筑外观形象基本颜色为深红色和乳白色。

  3基本要素

  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筑外观形象基本要素为建筑外立面墙面。

  3.1门头

  在入口处进行模块化、标准化设计,主体形象是国旗。

  3.2檐口

  置放于建筑檐口或封檐板,或是墙头顶部,高度视建筑比例或现场特点而定。

  3.3窗户

  窗户的概念设计。

  深红色:PANTONE1817C(以色卡对比为准)

  3.4墙裙

  墙裙的概念设计。

  3.5墙面

  建筑外立面墙面为白色。

  4应用举例

  建筑外墙效果

  一层从左至右房间:会议室、值班室

  二层从左至右房间:书记办公室、主任办公室、综治办公室、计生办公室

  庭院绿化效果

  会议室效果

  宣传栏效果

  村级组织活动场所院落布置标准化指导细则

  一、大门整洁大方,门牌统一规整,字迹清晰;

  二、门牌统一用不锈钢材质,其中村党支部牌子为红色字,挂大门右侧;村委会牌子为黑色字,挂大门左边。字体:方正大标宋体。内容:中国共产党余江县xx乡(镇)

  XX村支部(总支)委员会(铜底红字)、余江县XX乡(镇)XX村村民委员会(铜底黑字)。牌子规格应根据大门的大小合理设计,做到协调、美观(参考标准2.4Mx0.3M);

  三、大楼围墙若为砖石结构,应粉刷、加檐,刷制与大楼相对应颜色(栅栏也应涂饰规定颜色);围墙内墙应设置村干部公示栏(村干部5寸彩照,注明姓名、职务、电话、分工)、党务公开栏、政务公开栏、财务公开栏(统一安放在右侧围墙内,从主体建筑一侧围墙开始按顺序摆放),公开栏统一用不锈钢橱窗制作,规格为2M×0.8M;

  四、院内进行适当绿化、净化、美化;

  五、主楼楼顶悬挂国旗,国旗大小适宜;

  六、办公室牌以邓埠镇式样为准,正面贴照片,姓名、职务、联系电话(附样式四种);

  七、抓好机关院落日常管理。要安排专人值班做到院落地面每日清扫,始终保洁,办公场所窗明墙净,无明显灰尘、蜘蛛网等尘垢;

  八、院落整体效果干净整洁、美观舒适、赏心悦目。

  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办公室布置标准化指导细则

  一、党员活动室

  党员会议室主席台有一张大主席台桌,背面要悬挂党旗(立体式效果),配有入党誓词;会议桌按直线排列,横竖成行;两边将党建工作制度牌、荣誉栏等。有电视机、影碟机存放柜和电教资料柜;

  可与“农民书屋”合设,图书柜摆放在会议室后面靠墙位置;

  二、值班室

  值班室按照简洁、大方、便于群众办事的原则布置,室门旁悬挂值班室、调解室,民事代办点等门牌,值班制度及安排。相关奖牌证书上架或上墙。要有统一的文件柜、信报柜。接待群众所备的坐椅、茶水。桌子上要有桌牌;备好记录簿;

  三、村党支部书记办公室

  门旁悬挂“书记办公室”,有文件柜、纸篓;办公桌左侧放置党旗,右侧放桌牌、烟灰缸;有一定数量的椅子。布置要简洁、大方、得体;

  四、村委会主任办公室

  门旁悬挂“主任办公室”,有文件柜、纸篓;办公桌左侧放置国旗(是党员的建议加置党旗),右侧放桌牌、烟灰缸;有一定数量的椅子;布置要简洁、大方、得体;

  五、计生服务室

  计生服务室应用屏风隔开,前半部分用于悬挂计生宣传牌、存放计生药品等;后半部分用于安放计生器械;

  六、综治室

  悬挂综治制度牌,其他科室一并设置;

  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卫生间建设标准化指导细则

  各村级组织根据大楼的实际,配建相应的卫生间,其内部配置为:

  一、每个卫生间建有蹲位(有条件的村级组织可分设男女卫生间),男卫生间可配小便池;

  二、卫生间应安装洗脸盆,配装墙镜,洗脸盆旁放置压式洗手液、抽纸;

  三、男卫生间小便池要放清洁球,安装便纸筒、放置便纸篓,确保每个卫生间无异味。

  四、卫生间要做到墙面、地面干净,无便渍。

  五、卫生间的设施要定期检查,如有损坏应及时更换,确保使用畅通。

  六、卫生间要有专人定期清扫,随时保持干净卫生。

  “三会一课”制度

  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会前要做好充分准备,会上要充分发挥民主。讨论决定问题,要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办事,决议形成后,每个党员都要坚决服从、认真执行;党小组会每两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主要是学习时事政治,进行思想、工作、学习情况汇报,交流认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小组会要讲究实效,真正解决问题;党课每季度一次。

  民主生活会制度

  党支部委员会成员除参加所在党小组民主生活会外,每半年还要如召开一次以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的党支部民主生活会,针对支委班子和个人思想、作风及工作上的问题,互相交换意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加强团结、促进工作。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原则上每三年进行一次,在上级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2、民主评议党员分学习教育、自我评议、党内外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处理五个阶段进行。

  3、民主评议党员必须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平等的原则,党员经过民主评议,最后根据党内外群众的评议意见,对照党员标准,由党支部作出评议结论。评议的档次一般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4、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内容:

  ①、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②、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③、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

  ④、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⑤、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5、对那些丧失了共产主义信念,革命意志衰退,不履行党员义务,长期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不起党员作用的人,应评为不合格党员。

  6、当年受处分的党员,应评为不合格党员。

  7、处置不合格党员要严格按照有关程序,认真贯彻“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管理”的方针。

  8、在民主评议党员时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有关材料除向上级党委呈报外,有关文书材料应及时存入本人档案,其他党员的有关材料一般不入本人档案,可按文书档案保存一段时间后销毁。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1、对外出时间较短(六个月以内)或外出时间较长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试行《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党员可以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在外出所在地或单位的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但不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党员外出流动前必须向所在党支部报告原因和外出的时间、地点及外出后与党组织联系的方式等。

  3、流动党员原所在单位党组织在党员外出后,应通过适当方式与党员继续保持联系,了解党员外出后的思想、工作情况,及时向外出党员通报党组织的重要情况。

  4、党组织每年至少应检查一次外出党员所持的《流动党员活动证》,使用满三年的,应及时换发新证。

  5、党组织不得拒绝接收流动党员的组织关系。党员流入单位在验证外来党员身份后,应及时将其编入党支部、党小组,并登记造册,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6、流动党员原则上都要回原单位参加民主评议,由所在单位党组织评定格次。

  7、预备党员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外出期间,如预备期满,应向原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转正申请,由原所在单位党组织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转正手续。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1、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制度

  (1)入党申请人必须向党组织提交书面申请。

  (2)入党申请人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后,党支部要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为培养联系人。

  (3)党支部每半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

  (4)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经支部大会)讨论同意,方可列为发展对象。

  (5)党支部要组织发展对象参加入党前的短期培训。

  (6)党组织对党员发展对象进行政审。

  2、预备党员的接收、审批制度

  (1)申请入党的人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

  (2)发展对象经党委同意后填写《入党志愿书》。

  (3)接收预备党员大会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要超过应到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方可列为预备党员。

  (4)党支部要及时将支部决议和其入党材料报党委审批。

  (5)党委审批前,要指派专人对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同申请人进行谈话。

  (6)党委对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在三个月内审批。

  3、预备党员考察转正制度

  (1)预备党员一年的预备期满后,党支部要按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

  (2)预备党员转正必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支委会审查,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并报上级党委审批。

  (3)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及时将其入党材料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党员管理制度

  1、党员管理的基本任务

  (1)引导党员严格履行义务,保障党员充分行使权利;

  (2)组织党员参加党的活动;

  (3)严格党员组织关系和党籍管理;

  (4)保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

  2、党员管理的内容

  (1)党员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

  (2)党员必须在党的一个组织上过组织生活,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同时参加党员领导单独召开的党内民主生活会。

  (3)党员必须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

  (4)每半个月安排一次党日活动,用以召开党的会议,研究党的工作和过组织生活。

  (5)党员必须按期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者,按自行脱党处理。

  3、党员管理的方式途径

  (1)坚持“三会一课”制度,严格党的组织生活;

  (2)坚持党员定期汇报制度;

  (3)坚持定期对党员进行考核、讲评和鉴定,发挥教育、管理、监督的综合效能;

  (4)实施党员目标管理,融教育、管理、监督、考核为一体;

  (5)开展创先争优和建功立业活动,调动党员的竞争意识,为发挥党员作用创造条件;

  (6)开展党员主题实践活动,增强党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7)注意党员的基本情况,加强党费的收缴和管理,做好党员的党籍管理和组织关系的接转工作。

  村党组织创建“五个好”班子

  领导班子好;

  党员干部队伍好;

  工作机制好;

  小康建设业绩好;

  农民群众反映好。

  民事村办制度

  首次接待责任制:首次接待受理的村干部必须负责给群众及时办理,不得借帮推脱拖诿。

  公开公示制:设立民事村办公示栏,定期公示民事村办受理及办理情况。

  登记备查制:每日值班的村干部必须对受理和办理以及发送情况做好登记,以备群众查询。

  督查跟踪制:村支部或村委会负责人对受理办理情况督促检查,确保服务质量。

  考核奖惩制:乡镇党委、政府对各村民事村办定期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村级目标考核,予以奖惩。

  村干部行为规范

  1、要坚定政治立场,不准阳奉阴违;

  2、要树立大局观念,不准拉帮结派;

  3、要强化民主意识,不准独断专行;

  4、要服从上级领导,不准软磨硬抗;

  5、要坚持廉洁自律,不准损公肥私;

  6、要注重为民办事,不准脱离群众;

  7、要恪守公道正派,不准关亲顾友;

  8、要维护村规民约,不准伤风败俗;

  9、要弘扬奉献精神,不准斤斤计较;

  10、要促进农村和谐,不准参与闹事。

  三培两带两服务

  1、三培:把致富能手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致富能手,把党员致富能手培养成村组后备干部。

  2、两带:党员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

  3、两服务: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服务农民生产经营、服务农民生活改善。

  入党誓词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村级组织活动场所使用管理制度

  一、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由县委组织部监督管理,乡(镇)村两级直接管理,村集体拥有使用权。

  二、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是村级组织开展办公议事、党员组织生活、教育培训、便民服务、文体娱乐等活动的综合阵地。严禁在活动场所进行赌博、迷信以及其他非法活动。

  三、凡有乡(镇)以上(含乡(镇))财政(含党费)和党政部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部分投入或全部投入建设或购买的活动场所或设施,其所有权归国家和村级组织共有。未经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国有资产)等有关部门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对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及其设备,进行侵占、转让、抵押、买卖、挪用、毁损等,出现上述情况的,要进行严肃处理,根据情节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情节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要依法办理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证,并由乡(镇)统一保管。

  五、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及所有设备应由专人管理,造册登记,并填写《财产登记表》,由村党组织、乡(镇)党委、县委组织部各持一份。新增财产要及时进行补充登记,并向县委组织部、乡(镇)党委备案。

  六、因村“两委”换届或其它原因调整管理人员时,原管理负责人要及时向新调整的负责人移交办公场所、办公用品及其它配套设施。移交工作由乡(镇)党委具体负责监督实施,防止财产流失、损坏。

  七、村级组织要做好活动场所设施设备的维修以及防火、防盗、防潮、防震等安全工作和日常保洁工作,并结合实际,适时对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配套设备进行更新或补充。

  八、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院内及周围新建各类建筑设施时,要报县委组织部审批。

  九、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建设、管理和使用要作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县、乡(镇)、村党建目标责任制考核。

  党员电教播放收看制度

  一、党员电教片的播放和收看,应在各级党委部门以及党员电教机构具体组织下,积极、稳妥地开展,有效地对党员进行教育。

  二、认真制定播放计划,要根据党员队伍素质和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需要,围绕党员教育的总体安排,每年就播放收看的内容、片源、时间等作出具体计划,保证党员每个季度看一次党员电教片。

  三、把好播放电教片的审批关,播放计划和选用的教材,要经过党委组织部门领导审定,每部片子播放前要进行检查,确保内容健康,技术要求达标,设备无故障。未经审查的电教片一律不准组织播放,严禁播放内容不健康的录像片。

  四、认真搞好组织播放和收看工作。播放前,要进行点名,保证党员收看人数落实;播放中,要适时做好辅导讲解;播放后,要布置讨论题目,组织座谈讨论,引导党员深化认识,提高觉悟,并做好信息收集反馈工作,逐级上报。

  五、基层播放点要建立收看电教片的“两薄一册”,即电教片登记薄、党员点名册、播放登记薄,确保播放收看工作落到实处。

  党务公开制度

  1、除涉及党的机密不宜公开或党员有较大异议暂缓公开外,党务一律向群众公开。

  2、党的组织设置和人员分公、党组织年度工作计划、工作目标为固定公开内容;党员缴纳党费、参与活动情况、党员民主评议结果等为定期公开内容;新党员发展公示、后备干部推荐情况、党员尽各项义务及缴纳税费情况等为随时公开内容。

  3、党组织书记为党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公开及时准确,同时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结合起来,及时解答群众的疑问和要求。

  4、要设立党务公开检举意见箱,及时了解群众反映和接受群众的检举。同时把党务公开是否规范、及时作为年度考核内容,确保党务公开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姓名

  职务

  职责

  电话

  手机

  注:1、本门牌样式为村班子成员办公室用4、字体为大黑

  2、底色为大红5、相片为5寸半身相

  3、规格为A3纸版面大小6、最下面一栏为本单位团体精神

  7、其他牌子以此牌为准

  所

  A岗

  B岗

  姓名

  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职务

  联系电话

  注:本门牌样式用于单个部门的办公室

  所

  办

  站

  联

  系

  电

  话

  注:本门牌为多个部门合用一间办公室样式

  支

  部

  会

  议

  室

篇六:村级组织活动场所面积不少于

  

  村级活动场所建设标准

  新建、改建或转化利用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地理位置好、交通好,便于开展工作。建筑面积原则上不低于90平方米,达到“三室”、“七有”的要求,即村党组织办公室、村委会办公室、党员活动室。有牌子、有党旗、有能容纳30人开会的办公桌椅、有村务公开栏、有制度、有远程教育设备、有档案资料。建筑结构为砖混结构或框架结构,建筑外墙要考虑防雨及防漏要求,内墙要刮仿瓷涂料;门窗应采用铝合金或塑钢门窗,重要部位应考虑防盗要求;室内要铺设地板砖,室外地板要硬化,操坪平整、清洁、美观;要通电通水,线路安装齐整。

篇七:村级组织活动场所面积不少于

  

  村级活动场所建设实施方案

  村级活动场所建设实施方案

  村级活动场所建设实施方案

  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是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广泛联系群众、组织群众、服务群众的重要窗口,是党员群众参与村务和党务活动的必备平台,也是为村民提供文化、教育、娱乐等公益服务的重要场所。为了切实解决我区一些村办公活动场所简陋特别是少数村无办公活动场所问题,改善村级基层组织办公活动条件,促进农村各项工作有效开展,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抓紧解决我区部分村级组织无活动场问题的意见》(桂组通字[]70号)文件精神和市委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解放思想、整合力量,以点带面、整体推进,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不断提高全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水平,使全区村级组织办公活动场所整体上达到“基本场所适用、基本设施完备、基本功能健全、基本制度规范”的标准和要求,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强化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必需的基础条件和阵地保证。

  二、工作原则

  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要全面贯彻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各项要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从长计议,统一规划,全面推进。经过一年努力,从根本上解决全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问题,实现村村有标准化活动场所的目标。具体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

  1、分类指导、整体推进的原则。注重分类指导,在着力解决好无办公场所问题的同时,选择经济条件和工作基础好的村,建设一批标准相对较高的村级活动场所,示范带动全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上台阶、上层次。

  2、统一规划、严格管理的原则。将村级活动阵地建设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统一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坚持建设标准,精心搞好设计,严格工程管理,把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成农村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3、以镇为主、分级实施的原则。村级活动场所建设以镇为主组织实施,各镇要根据区的总体规划和要求,制定具体方案,并指导无活动场所的村作好建设计划,层层负责,分级实施。

  4、立足当前、兼顾长远的原则。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以满足现阶段村级组织开展工作为原则,同时要着眼于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在较长的时间内能满足农村党员和群众政治、文化生活需要。

  三、工作任务

  根据我区村级活动场所建设的实际,按照“新建一批,维修扩建一批”的思路,年内,全区村级组织活动阵地建设的目标任务是:新建村34个,维修改建村16个;做好年内新建、维修改建的村级活动场所配套建设。

  四、工作实施

  1、调查摸底(8月21日—9月20日)。从区委组织部、区发改局和区财政局抽人组成调查工作组,各镇也要组织专门力量,抓紧对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现状进行详细的调查摸底。按无活动场所、需维修扩建和已达标三种情况分类,列出无活动场所和有活动场所但需维修扩建的村。同时,建立详细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资料档案,包括每一个村现有活动场所的调查信息表、简要说明等文字资料和照片。然后按照上级分配的任务指标,选定上报50个无活动场所或需要维修扩建的村。在此基础上,区委组织部协调区建设部门派出项目工程预算组,对每一个新

  建或需维修扩建的村活动场所进行工程预算,各镇党委、政府和镇建设办也要派出专门工作人员参与本镇村级活动场所的建设预算工作。区镇预算工作组要到现场实地查看,参照项目建设规定的标准,详细、准确地列出维修扩建的工程项及预算开支。上报的50个需要新建或维修扩建的村,每个村都要编制出具体的项目工程预算单,预算单由区镇预算工作组和村级组织负责人签字确认。最后由区建设部门列出全区需要新建或维修扩建村的总预算开支报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制定规划(9月21日—9月30日)。对于新建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区建设局等有关部门要会同各镇党委政府,根据区的统一规划做好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规划等工作,坚持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勤俭节约,量力而行的原则,根据各村的实际,合理确定建设标准,在坚持经济实用的前提下从长计议,适度超前。同时,区建设部门和区发改局要指导各镇制定出本镇的年度建设项目和建设计划,按照项目管理规定和程序,由各镇向区发改局报批实施项目。

  3、选择建址(10月1日—10月15日)。在需要新建、改建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场所的选址上,各镇要认真研究,严格把关,尽可能建在村民聚集地、村子的中心位置,便于党员、干部、群众活动。活动场所的建设用地由村级组织在原有集体建设用地范围内调剂解决。

  4、落实任务(10月16日—12月26日)。根据自治区党委、市委的要求,每个活动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90平方米。区委组织部和区建设部门要督促各镇采取积极措施,按照区下达的村级组织场所建设项目数量和村级活动场所统一规划图纸,做好群众的思想动员工作,投工投劳,加大建设力度,督促抓好任务落实。区民政部门要积极争取社会福利资金投入。同时采取对口支援、部门帮扶、社会捐助等多种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确保经费落实。新建、扩建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主体工程在11月30日前完成,维修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程要在11月20日前全部完成。

  5、配套建设(12月1日—12月20日)。活动场所建成、维修后,按照“七有”,即有牌子、有旗帜、有办公设施、有村务公开栏、有制度、有电化教育设备、有档案资料的标准,积极做好配套建设。区委组织部和区财政局按照桂组通字[]70号文件规定的《全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家具及办公用品配置项目表》要求,统一招标采购,每个村的开支标准控制在每村8000元之内,超出部分所需资金由各镇、村自理。各镇、村要结合构建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完善村终端接收站点设施,配置必需的设备设施,搞好日常修缮维护,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实行规范化管理。同时,依托村级组织办公活动场所,大力加强以村党组织任期目标管理、党员教育管理等为主要内容的党建工作制度和以村规民约、村务管理等为主要内容的基层民主管理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基层民主政治制度,严格照章办事,规范村级组织和干部工作行为。区委组织部负责指导各镇对村级组织制度版面进行统一设计、统一制作,确保村室“软件”的规范、整齐和美观。要充分发挥活动场所的综合效益,坚持“一室多用”,把活动场所建设为党组织、村委会和村级其它组织开展工作、服务群众的综合场所。

  6、检查验收(12月20日—12月31日)。由区委组织部、区发改局、建设局、财政局制定严格细致的验收方案,抽调专业技术人员组成检查验收组,对新建、维修扩建的村级活动场所的具体情况和质量情况逐一进行检查验收,并对每个村室进行拍照,建立图文并茂的村室建设资料档案。检查验收组把检查验收情况汇总后向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领导小组汇报并作为年终各镇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对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的领导和指导,明确责任,及时研究协调和解决工作中的有关事宜。各镇党委要高度重视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成立工作机构,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建立和落实领导责任制,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镇党委书记是这次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的第一责任人,镇长是直接责任人,要明确一名副职领导主抓此项工作,要切实履行好职责,投入足够精力,抓好此项工作。区把村级组织活动场所

  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工作目标,并作为重要内容进行考核,镇和项目实施村要签定目标管理责任书,凡村级组织场所建设达不到要求的,不得评定为“五个好”党组织。

  2、严格项目管理。要加强建设资金和工程监管,对建设资金必须统一管理使用,不得倒帐或挪做他用,保证专款专用;对建设工程要明确专人负责,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执行招标和项目审计、验收制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工程质量,把活动场所建设成为群众“满意工程”、“廉政工程”。对截留挪用资金、偷工减料、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等问题,要严肃追究当事人、负责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要严格资产管理,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使用权归村集体,村级组织要保证活动场所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侵占,不得擅自改变其使用性质。

  3、落实部门职责。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区委组织部牵头、区发改局、财政局、建设局各指定一名分管领导共同负责,研究协调和解决工作中的有关事宜。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切实负起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的组织协调职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实施计划,确定工作目标、任务分工和时限要求等,及时了解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注意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加强监督检查和具体指导。区发改局负责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项目(基建部分)的规划编制、项目审批、上报资金申请报告、投资计划分解下达、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区财政局负责建设投资的及时下拨和家具、办公用品的采购配置。民政、建设、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也要明确责任,对村级组织办公活动场所建设要给予政策倾斜,按领导小组研究意见,各项审批手续从简从快,各种规费实行“零收费”制度,做到积极支持,密切配合,确保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顺利进行。

  4、加强督促检查。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中,要建立健全督促检查工作机制,采取多种方式保证建设进度和质量。区委将抽调组织部、发改局、财政局、建设局等部门的专业人员组成督查组,加大督查力度,对各镇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的质量和进度进行经常性督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建立周报告制度,及时掌握建设进度。镇、村两级也要抽调人员对建设工程进行跟踪监督,确保工程质量。

  5、搞好舆论宣传引导。加强村级组织办公活动场所建设,基层党员群众十分关注。要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和途径,广泛开展舆论宣传。认真听取群众意见,理顺群众情绪,尊重群众合理要求,争取基层党员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发动群众自愿参与共建,形成农村基层组织办公活动场所建设的合力,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6、建立部门帮扶制度。区直各挂钩联谊部门要结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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