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基层派出所的建议2篇

时间:2023-08-01 11:27:01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对基层派出所的建议

  

  浅谈基层派出所应如何加强规范执法

  第一篇:浅谈基层派出所应如何加强规范执法

  浅谈基层派出所应如何加强规范执法

  基层公安规范执法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的关键。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的经济体制的完善、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人民群众对法制观念不断增强,对公安民警的执法水平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因此,基层派出所执法是否规范,直接影响人民群众对公安队伍整体形象的满意度。在当前社会经济转型,刑事案件高发,各种社会矛盾凸显的大环境下,抓好基层派出所执法规范化建设尤为重要。

  近年来,随着公安部的各项要求、各种文件,公安队伍的精神面貌发生了可惜的变化,思想道德水平和执法工作有了明显提高,但从个别的基层来看,有些民警队伍素质特别是执法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主要表现为:一些民警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不高,存在不严格履行执法程序、执法随意性的问题;少数民警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意识不强,个别人甚至出现办关系案、人情案的问题,任命群众对此很不满意;一些民警在警务技能、体能和心里素质等方面,与实战需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执法工作基础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等。这些问题如果不加以认真解决,?让人民满意?的目标就难以实现。

  一、端正执法思想,转变执法观念

  规范执法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面对社会形势对公安工

  作提出的新要求,公安机关如何提高规范化执法水平,不断满足人们群众的新需求,回应人们群众的新期待?我们应在全体民警中牢固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和?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时时处处坚持以人为本,人性化执法。要彻底改变过去存在的不正确执法思想和执法主体。要摆正自己的位置,认真解决好?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时刻把?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执法工作的立足点和出发点。同时要始终坚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工作的追求,全面体现在公安执法活动的全过程。?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涉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我们党坚持‘立党

  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如果一个社会失去了公平,正义得不到彰显,就必然引发大量社会矛盾,社会就无法维护长期稳定?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不仅体现在物质生活方面,而且体现在权益保障方面。如果执法不公,同事不同罚,甚至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社会就会失去最起码的公平公正。公安机关是执法机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党和人民对我们执法工作最基本的要求,也是有效提升执法公信力的关键所在,广大民警要牢固树立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的观念,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把办理每一起案件,开展每一次执法活动作为维护公平正义的具体实践。要着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把化解矛盾、调解纠纷贯彻于执法办案全过程,全面实行?和解、和睦、和谐?的工作法,努力做到凡事摆平无隐患,双方满意不添乱。既要宽严相济,维护法律尊严,又是确保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加强执法培训,努力提高执法能力

  ?在全部公安工作中,队伍建设是根本,也是保证,执法活动最终要靠民警去执行,执法者的素质始终着决定性作用,基层派出所要做到规范执法,必须有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执法队伍。基层派出所天天执法,天天与老百姓打交道,在

  老百姓的眼里我们就是政府的脸面,如果我们民警不依法办事,老百姓不会说我们怎么样,只会说政府怎么样。因此,派出所的民警处于调解社会矛盾的最前沿,如果不依法调处纠纷,不但不能化解矛盾,还有可能激化矛盾。所以,我们要紧紧抓住发生在民警身边,引起舆论关注的执法典型案件、事件,通过案例分析,现身说法,换位思考等多种有效形式,对民警开展警示教育,使广大民警能够准确把握社会心理和群众情绪,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执法,始终把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法律至上的永恒追求。同时我们还要着力提升基层民警的法律素养,针对基层民警在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按照?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切实加大法律知识培养力度,使基层民警掌握从事本职工作必需的基本法律知识和基

  本执法办案技能,真正为基层公安工作的的行家里手。

  三、及时接警出警,努力做到为民办实事、办好事。

  接警处警是基层派出所执法办案的首要环节,?人民警察遇到公安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出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对人民提出解决纠纷的要求,应当给予帮助;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在接警处境过程中,应当做到接警文明,出境迅速,处境规范。作为派出所的值班民警,无论是接待来所报警求助还是电话报警求助,一定热情接待,语言文明,使其高兴而来,满意而归,因为凡是报警求助的,本是就心里不平和,很生气,所以接警民警一定要态度和谐,做好答复。同时向所领导报告警情,安排警力快速出警处警,在出警时应严格规范,及时了解警情的简要情况,按规定着制式警服,在出警到达现场后,先理清出警思路,认真听取当事人陈述,千万不能凭感觉判断,说出让其中一方有抵触情绪的话,在当事人陈述过程中,民警可用试探性的评议观察当事人的心理状况,找准问题症结,最后用规范性语言告知处警结果。对于容易引起群众投诉上访的打架斗殴案件,伤害案件,应及时调查,固定证据,查清案情,从源头上杜绝信访问题的产生。

  四、规范执法程序,严格执法标准.近年来,基层派出所执法办案,可以说是重实体,轻程序,重处罚,轻教育问题比较突出。因此一定要规范执法程

  序,严格执法标准,要认真执行相关的执法细则,对发现、提取、固定、保管证据的每一个步骤都要明确规范,确保办案的初始环节规范、高效;在程序方面,从案件受理到案件终结,告知、送达、回访执行严格依法办事,确保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要严把案件入口关,严格案件审核把关,深化执法质量考评工作,开展案件评查,以案析理活动,引导民警自觉规范执法,多办案、办好案。要围着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干。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执法标准和程序规定,明确操作规范,固化执法流程,确保民警各项执法活动中,各个执法环节上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最大限度地降低一线民警的执法风险,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执法问题的发生。

  五、完善执法质量监督。

  一是深化执法质量考评工作。要结合年终执法质量考评,加强日常执法质量的检查评比,积极推行按季度检查执法质量工作制度;二是强化法制绩效考核。要细化法制绩效考核办案,完善执法质量考评标准范围,将此考评纳入绩效考评中,建立健全档案,实现考评工作动态化、经常化;三是严格案件审核审批。结合实际办案,实行办案把关负责制,确保层层把关,责任落实到人;四是落实过错追究制度。建立个案执法监督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健全个案监督程序。实行案件责任终身制,严格落实审核人、办案人责任;

  五是深化推进执法公开。提高执法透明度,保障相对人、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办执法公开栏,发放信息卡为公共查阅提供方便,积极推行、告知、治安案件公开调解等办法,充分听取当事人申辩,保证执法公开与公正。

  六、完善规章制度,确保执法规范化的长效机制。

  进一步规范化民警的执法行为,促进执法的公正性,推进基层派出所执法规范化建设,并形成长效机制。一要完善执法制度,要建立健全各个执法,堵塞执法漏洞,确保民警正确执法,规范执法,高效执法行为。二要落实执法责任,要建立健全权责明确的执法责任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减少和杜绝随意执法,不规范执法。解决执法职责不明和执法责任不清的问题,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切实做到层层落实执法责任,层层把好执法质量关口,在执法办案中要坚持?谁办案,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主办民警,协办民警,队长和所长的责任,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就追究哪个环节的责任,三要加强执法监督,开展执法质量考评,接受上级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实行?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受赔偿?。四要健全执法档案,要建立民警执法档案和单位执法档案,从受理案件到形成卷宗,从案件评查中议案析理,都要建立规范台账,以经受时间和历史的考证。

  第二篇:基层基础工作建设中派出所应做好的几项工作

  派出所的基层基础建设,就是要把公安派出所建设置于基础性、先导性、优先发展的重要位置,从政策导向、领导指挥、警力配置、警务保障等方面全面加强派出所正规化、规范化建设。通过各项工作,使派出所警力得到充实,民警工作生活条件得到改善,内部管理科学规范,内外标识规范统一,警务保障明显加强,民警素质进一步提高,基层基础工作明显进步。要想

  达到以上目标,派出所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严格治安管理,充分发挥派出所保一方平安的职能作用

  1、大力加强以人口管理为重点的派出所基础工作,坚持现住地管理的原则,通过建立科学的考核机制,把辖区内居住的实有人口,包括常住人口、暂住人口、重点人口全部纳入日常管理,录入统一的信息管理系统,努力做到底子清,情况明,确保登记及时,列管准确。

  2、严格治安管理,重点作好特种行业、公共娱乐场所、涉枪涉爆以及危险化学品的治安管理。通过开展集中清理整顿和日常检查管理,逐个弄清行业、场所和涉枪涉爆以及危险品单位的基本情况,建立管理档案,落实管理措施。

  3、切实加强出租房屋的治安管理。对辖区的租赁房屋底数清,情况明,与房主签订出租房屋治安管理责任书,掌握出租人情况、租赁用途、承租人动向等信息。

  4、深化警务区建设,推动警力下沉,警务前移。做好责任区划分,配齐配强责任区民警,逐步建立完善责任区民警考核机制,确保警力下沉不是一句空话。

  二、进一步加强派出所规范化建设

  1、按照“人要精神,物要整洁,说话要和气,办事要公道”的要求,坚持不懈地抓好省厅十条规定、内务管理、“五条禁令”的贯彻落实。开展纪律作风整顿工作,不断加强民警的作风养成,切实解决“稀拉松”、“脏乱差”、“冷硬横推”等问题。

  2、按照公安部“四统一”、“五规范”的要求,认真做好派出所建筑外观形象、外观标识、内部标识的规范统一工作。完成建筑外观形象改造工作;派出所统一外观标识,内部标识和建筑外观形象。

  三、加强班子建设,提高民警素质

  1、大力加强派出所领导班子建设,按照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

  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标准,选好配强派出所所长。担任派出所领导干部的必须是中共党员,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正职要有3年以上派出所工作经历,副职要有2年以上派出所工作经历。

  2、把教育训练和民警素质培训,作为提高派出所战斗力的根本措施来抓。在坚持开展岗位练兵活动的同时,采取集中轮训,举办战训合一等形式,每年举办一次派出所民警或户籍员培训班,提高民警的实战本领。

  第三篇:浅谈基层交警如何规范执法

  浅谈基层交警如何规范执法

  基层交通警察有“三最”即社会接触面最广、社会管理任务最重、行政执法量最大。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机动车保有量持续增加,随机而来的交通车流量不断上涨,群众越来越感“出行难”,基层交警

  “三最”压力越来越大。面对如此现状,如何规范基层交警执勤执法,对于保障交通安全、畅通,维护社会稳定以及更好的为经济发展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从基层交警执法现状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就基层交警如何规范执法作如下探讨。

  一、基层交警执法现状存在的问题

  (一)交通行为人的道德品质、法律素质和法制观念普遍偏低。

  目前我国正处在经济社会的转型期,市场经济和改革开放带来了经济上的飞速发展,人们片面注重物质文明同时,一定程度上忽略了对精神文明的追求,导致国民的道德品质缺失和守法的意识淡薄,这种反应到社会的问题层出不穷,反应在现实的交通执勤执法过程中,尤其是处理交通违法行为的过程中,由于一些交通行为人的自身素养偏低、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淡薄,对路面交警纠正和处理违章很不配合,瞎编谎言,无理取闹,对交警恶语相加,威胁交警;有的称自己某个亲戚或朋友和你们领导特熟,走“人情”关;有的甚至故意惹怒交警,然后大声喧闹,吸引群众围观等等妨碍执行公务的行为,可以看出,由于交通行为人素质低下,造成基层交警执法难的现状。

  (二)基层交警素质问题

  一名合格的一线执法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法律素质和专业技能素质。但在目前环境下基层交警素质普遍存在着参差不齐的问题,具体表现在:

  第一,法律知识贫乏,程序意识不强。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法律也在不断的变化和完善,有的基层交警没有能准确的掌握有关法律知识和执法程序,在查纠违章的过程中就不能准确的分析各种交通违法行为,不能按执法程序办理,既损害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形象,也侵犯了执法对象的权力。

  第二,业务技能不强,执法的方式单一。其一,在基层交警执法过程中,缺乏查处各种交通违法洞察力和熟练使用各种执法设备的能力。其二,基层交警接触面最广,执法对象可谓形形色色,一线交警在执法的过程中,缺乏良好的与人沟通能力,不善于使用语言技巧,缺乏时势的应变能力,要么一味忍让,要么蛮横,执法的方式方法过于单一。

  第三,思想迷茫,没有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期,在物质生活越来越好的同时,有些基层交警的思想却越来越迷茫。没有正确的世界观和价值观,表现在执

  法过程中缺乏服务意识,态度蛮横,办人情案,公路“三乱”等现象屡见不鲜。

  (三)基层警力不足,待遇低,执法任务繁重工作压力大。

  随着经济不断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拥有私家车的家庭逐年增加,交通行为人数量不断上涨,从而基层交警执法的对象也越来越多,截止目前,我国的警力配置还远未达到国家规定标准。而且工资待遇普遍偏低,一方面,基层有限的警力既要管理交通秩序,进行交通安全宣传,又要进行事故防范,以及面临着执法对象基数不断增大的趋势,使基层民警常年处于紧张的超负荷工作状态。据统计,平均每天工作8个小时左右,平均每周休息一天假。遇到特殊情况,比如重大的节日,执勤活动,必须无条件加班,并常年受尾气、灰尘、紫外线照射等影响,数据显示,有80%的基层民警处于亚健康状况。另一方面,工作压力大,基层民警长期在路面超高

  负荷的工作,经常直面尖锐的社会矛盾,很容易造成精神上的紧张,常年如此,有害于交警的心理健康。

  二、基层交警如何规范执法

  “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是党和国家赋予公安交管部门最基本的职能要求,也是公安交管部门的生命线。全力打造一支严格、公正、文明的基层执法队伍对于维

  护祖国和谐,经济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基层交警如何规范执法:

  第一,努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

  (1)对基层交警进行法律知识的学习和法律意识的培养。以多种形式开展学法活动,先学法,后执法。定期对基层民警进行法律知识培训,以及定期民警进行法律知识考试、考核,使民警掌握与路面执勤执法工作相关的法律规定,从而达到准确的运用法律。

  (2)提高基层民警业务素质。当前

  “大练兵”活动到基层了,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基层交通管理部门要坚持不懈的开展“大练兵”活动,提高基层民警的身体素质和业务能力,对于常见的路面执法难题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通过模拟还原路面执法环境、讲解案例等方法,强化基层民警的实际操作能力,提高民警的执法本领。

  (3)对基层民警思想道德品质的培养。基层交警的思想道德品质与法律素质、业务素质一样,都是通过学习获得的,基层交警要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离不开思想道德教育,因而,在具体工作中,要把提高基层交警思想道德品质首要位置,注重对交警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4)加强警务监督,执法公开化,努力促进基层交警

  规范执法。基层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强路面执勤执法监督,确保基层交警“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同时,通过报刊、新闻等媒介,向社会公开交通管理的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过程和执法结果以及收费和处罚标准,使交警路面执勤执法公开化、透明化,加强社会监督,促进基层交警规范化执法。

  第二,深化交通安全宣传,提高交通行为人道德品质,法律素质和守法意识。基层交警部门要结合辖区的使实际情况与相关部门配合积极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通过媒体、网络等渠道加大普及交通安全法规的力度。在辖区各街道、社区以及人口流动量大的交通路口摆放交通安全宣传展板,发放交通安全宣传单,播放交通安全教育影片,以及定期在公共场合开展交通安全知识竞赛、深入基层开展“大走访”等方式,将交通安全宣传深化到辖区的大街小巷,提高辖区交通行为人道德品质和法律素质。

  第三,充实基层警力,提高基层民警待遇。当前,随着城乡经济的不断发展,在基层警力严重不足的趋势下,基层交通管理部门,须科学,合理的使用警力。同时,基层交警部门要努力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与人事管理部门协调,充实基层一线警力,缓解基层交警工作压力。进一步提高一线交通民警待遇,特别是协勤警的待遇和配备标准,切实提高基层民警“衣,食,住,行”等生活条件,保证民警有充

  足的时间学习和休息,使一线民警交警始终保持旺盛的警力和充沛的体力,全身心的投入到的工作中去。

  第四篇:规范基层执法工作调研

  规范基层执法工作调研

  为贯彻落实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关于规范基层执法工作的部署,全面了解基层执法工作的情况,我县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提高广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提供了队伍保证。

  一、当前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产生的原因:

  1、立法不具体、不明确、含糊、笼统,法律责任不清,执行中不好操作、无所适从

  一些法律、法规对行政处罚的规定或是弹性太强、幅度过大,缺乏具体的标准;或者根本就没有具体的处罚规定,只笼统地说“给予必要的经济制裁”,至于对什么性质的行为分别给予多少量的经济制裁,没有一个具体杠杠。这种空泛的、不加区别的、没有量化的条文,既不利于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导致大量处罚不当情况的发生,又给某些执法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以可乘之机,也使法律、法规的规范性本身受到严重影响。

  2、行政执法机关职能相互交叉,权责划分不明,执法中推诿扯皮

  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由于体制、立法等各方面的原因,造成一些执法部门职能相互交叉,权责划分不明,导致执法中“撞车”或扯皮。

  3、行政执法经费、人员工资渠道不顺,靠收费、罚没养人的现象较为普遍

  一是执法目的不正确。有的执法单位为了保证开支,奉行的是利益第一的政策。可处罚可不处罚的坚决处罚,罚款数额可高可低的就高不就低,有的以罚代刑、代管、代处,想方设法多收费、多罚款,甚至给行政执法人员下达罚款、收费指标,这种有目的的执法是很难保持客观公正的。另外,很多行政执法单位的人员越来越多,开支也越来越大,出现的问题也越来越多。

  4、有些行政执法人员道德素质低下,法律意识淡薄,特权思想严重,公权意识差

  一是无视执法程序和裁量标准,以自己的主观意志为标准随意执法。二是乱收乱罚,搞“服务就是收费,管理就是罚款”,或者搭车收费、强行摊派,不惜损害或牺牲群众利益。三是只讲权利,不讲责任,服务意识淡薄,“四难”(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话难听)严重,甚至漠视群众、敷衍塞责、失职渎职。四是态度蛮横,作风粗暴,耍特权,逞威风,在群众面前颐指气指,甚至作威作福、欺压群众。五是执法犯法,徇私枉法,吃拿卡要、中饱私囊。

  5、行政执法监督乏力,不能有效制约行政执法权力的正常行使,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流于形式

  权力失去监督,必然导致腐败。行政执法权力监督体系不完善,监督手段虚化、弱化,既是当前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一个不可忽视的现实问题,又是造成行政执法中其他问题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

  6、对行政违法案件处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甚至搞“保护主义”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十六个字是我国

  依法治国的一项基本原则,也是法治国家的一项基本要求。这四句口号在我国已经提出好多年了,但客观地讲,到目前,只基本做到了有法可依;而后三句话,还要做很大努力,还存在大量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和有法难依、执法难严、违法难究的现象。

  7、行政执法机关缺乏必要的行政强制权力和措施,行政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得不到应有的法律保障

  行政强制主要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是行政机关贯彻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不可缺少的行政手段。

  二、解决问题的对策

  1、深化认识,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行政机关要进一步提高对依法行政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把依法治国方略落实到依法行政的行动上,在作出每一项具体行政行为时,都要贯彻依法行政的原则,按照法律的规定办事,要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监督、管理和政治教育,强化执政为民的服务意识,树立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杜绝不作为行政行为,不断提高全体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2、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知识的培训,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行政机关要有计划地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学习行政诉讼法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实施具体行政行为的操作规程,熟悉有关的法律条文和行政执法中的有关程序,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

  3、坚持实体、程序并重,严把案件质量关。程序是实体公正的保障。行政机关不但要重视对案件处理实体上的适用,也要重视对案件处理程序上的把握。办理行政执法案件,一定要从事实上、证据上、处理的程序和结果上、适用的法律法规上严格把关,确保行政执法案件质量,以减少和避免在行政诉讼中败诉。

  4、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行政行为。一要强化责任制考核。要建立行政机关责任人考核制度,把依法行政作为行政机关一把手政绩量化考核;二要健全行政执法人员责任制,把执

  法人员工作的好坏与对个人的奖惩挂钩,增强执法人员责任心。

  5、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为使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行为时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建议有关部门针对行政执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抓紧完善法律法规,制定配套规章,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创造一个既有法律依据、又有程序保障的良好法制环境。

  第五篇:浅谈如何规范基层审计执法行为

  规范审计执法行为是依法治审的具体要求,2006年新审计法颁布实施以后,基层审计机关审计执法质量有了显著提高,但在审计执法实践中,仍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如个别审计人员审计文书制作不规范,审计文书送达时间拖延,《审计决定书》中处理处罚决定表述不准确,《审计证据》中被审计单位未加盖公章,审计文书制作中出现错别字等。鉴于基

  层审计机关在审计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上述问题,笔者认为,要规范基层审计执法行为,推进依法治审,必须在以下几个方面作出努力:

  一、规范审计执法文书

  审计执法文书是审计机关依法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专用凭证和书面证明。作为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凭证,审计机关在审计执法中会大量而又频繁地使用,同时也最容易忽视细节,因此,须从审计文书的设计、选用、制作、送达等诸环节加以规范。

  (一)审计文书设计要统一规范。审计文书设计要适应两种需要:一是从法治、规范、效率的原则出发,设计制定统一、规范的审计执法文书,以适应审计新形势发展的需要,并及时加以补充修订。二是审计文书主要内容的设计,应充分考虑审计署六号令对审计质量控制的要求,审计文书种类、使用概念和使用方式等方面的设计应适应审计信息化管理和不同审计处理处罚适用程序的需要。

  (二)审计文书选用要准确无误。审计文书的种类很多,选择使用审计文书必须准确、无误。审计文书选择必须与审计执法行为、执法程序、执法事实相符。现场审计实施系统2008版中共提供了几十种审计文书模版,这些审计文书都有具体的法定适用对象、适用环节和适用情形,必须根据具体审计执法事实、情形,选择相应的、准确的审计文书,保持审计执法行为、程序、事实和审计文书的一致性。

  (三)审计文书制作要仔细严谨。审计文书制作直接反映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的审计执法水平。一是文字要严谨。制作填写式审计文书应首先熟悉、了解全部栏目以及各栏目中该填写的内容,不能漏填错填,摘要填写简明扼要、完整准确。制作叙述式审计文书,文字要规范、严谨,叙述事情的过程要清晰,援引法律法规依据要正确、具体,作出的结论要准确、明了。二是数据要准确。审计文书中的数据包括日期、金额以及相关数据间的逻辑关系等。制作审计文书的日期必须准确、无误,不得遗漏,有些审计文书还应当填写具体时间;按照法定程序制作的审计文书,其间隔日期还必须符合法定期限。各项目数额之间的逻辑关系必须吻合,大小写一致。审计数据书写应工整、规范、符合撰写要求。三是手续要完备。审计文书制作完毕经核对无误后,制作人、复核人、审批人须手写签名。只有各项内容齐全、手续完备的审计文书,才能送达被审计对象。

  (四)审计文书送达要合法有效。送达审计文书必须按照法定方式、对象和手续进行。一是必须按法定方式送达。通常情况下,审计文书的送达有两种方式,即: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在选择送达方式时,应视受送达人的具体情形,选择恰当、有效、快捷的方式。二是必须送给法定对象。审计文书的送达人、受送达人必须是法定、特指的对象。送达人必须具有审计行政执法资格,且须2人(含2人)以上负责送达;受送达人是公民的,应当由本人直接签收;本人不在的,交由其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人代表、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的财务负责人、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有代理人的,可以送交代理人签收。当法定代表人不在时,应该与财务负责人或负责收件的人取得联系,并由其签收文书,以此来保证审计文书送达的合法性。三是必须履行法定手续。送达审计文书必须使用《送达回证》,做到“一书一证”。《送达回证》由送达人写明送达文书名称、送达时间、送达地点并签名后,交由受送达人或规定的其他签收人签名或盖章并记明收到日期。

  二、严格审计执法程序

  规范审计执法程序是指审计机关实施审计执法行为所应遵循的方式、步骤、时间和顺序。审计执法程序最重要的原则和特征是程序法定。重点要把握好以下几个环节:一是严格法定程序。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机关所做出的决定,享受陈述权、申辩权;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或提请审计机关的本级人民政府裁决、请求国家赔偿等权利。《行政处罚法》规定,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审计人员在实施行政处罚前,不按法定程序告知被审计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享有陈述申辩权、听证权、复议权、诉讼权,或者将《审计听证告知书》与《审计决定书》同时发出,或者未等被审计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提出听证请求的法定期限届满,就发出《审计决定书》等行为,都是不合法的。因此,在实施审计行政处罚时,必须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告知被审计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违法的事实、证据、处理处罚依据以及其所享有的法定权益,防止违反法定程序现象的发生。二是公开审计程序。这是一个具有很

  强的规范性的重要制度,将审计执法依据、执法信息、处理处罚决定、执行裁决等公开,对于维护被审计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审计行政执法权的正确使用具有重要作用。三是遵守时效制度。《行政处罚法》、《审计法》对时效均有规定,对审计机关提高行政效率同样提出了要求,所以,审计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时效期实施处罚。程序性

  制度对规范审计行政执法权起着重要作用,我们审计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都应该严格和规范审计行政执法程序,以达到依法治审的目的。

  三、强化审计执法监督

  审计执法人员是否真正履行执法责任,执法行为是否合法规范,应通过审计行政执法监督做出公正、公平、公开的评价,进而推动审计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审的进程。

  (一)从法律上强化审计执法监督。《审计法》第四十二条、四十八条、五十二条对内部和外部监督制约做了法律规定,但是对审计自由裁量权没有明确的规定。因此,从法律上要进行规范:一是在适

  用标准和适用幅度上做出可操作性规定;二是为了从根本上堵塞权力不受监督制约的漏洞,对审计执法权力也要合理进行分解,以制约权力的滥用;三是对有弹性的、模糊的特殊规定则是越少越好。同时,在实际工作中要注意以下四点:一是使用权限要法定。审计自由裁量权的使用首先应在审计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不得超过法定权限越权使用。二是使用动机要纯正。审计自由裁量权的使用要符合法律法规授权的目的,“自由裁量权意味着根据合理和公正的原则做事,而不是根据个人意见做事。三是使用程序要规范。审计自由裁量要以法定的程序进行使用,即要根据法定的权限、法定的文书、法定的手续来行使。四是使用后果要适当。要充分考虑相关因素和客观事实,体现公正、公平,做到合法、合理,有预见性地进行使用,使得审计自由裁量权的使用对被审计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起到确实有效而适当的效果,能够经得起实践的检验和司法审查。

  (二)从管理制度上强化审计执法监督。一是审计执法行为要制度化。要完善《审计执法责任制度》、《审计过错追究制度》、《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制度》、《审计人员执法资格认证制度》等,使之更具体,更具有可操作性、可考核性,从制度上规范审计执法行为。二是审计执法责任制要精细化。依据审计法律、法规和审计工作制度、业务流程、按照精确、细致、深入的要求,实施人员与岗位、岗位与责任、责任与权力、权力与利益的全方位精准对接,从而使审计执法责任清晰化、具体化、法治化,实行审计执法的合法、公正、及时、准确。对不履行职责或审计执法不当的行为,应追究当事人责任,以便更好地依法审计。三是审计执法检查要经常化。在每年抓好审计执法重点检查的同时,要积极推进审计执法检查工作的经常化。要建立健全审计执法情况通报制度,目标责任考核制度,督促落实,讲求实效,做到审计执法检查与审计执法监察相结合,与日常审计管理相结合,切实加大审计执法检查工作力度。四是外部监督要日常化。要建立外部监督网络,在人大、政协、被审单位、新闻舆论等单位中常年聘请特邀监察员进行日常监督,做到审计法律法规公开、审计管理制度公开、审计人员纪律公开、审计处理处罚公开,增加审计工作透明

  度,让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审计工作。

  (三)从执法机制上强化审计执法监督。一是实行执法权分离,各岗位相互制约。从审计执法权行使中问题较多或易发生问题的环节、岗位入手,从审计执法监督工作的薄弱环节、制约机制不健全的方面入手,进行重点监督。二是推行信息化,实现

  “机器管人”。依托审计管理系统和现场审计实施系统,搭建监控平台,制定严密高效的监督考核办法,逐步建立统一的对审计执法行为各环节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日常监督机制,通过建立行政管理、审计业务、决策支持、外部信息应用等所有职能的功能齐全、信息共享、监控严密的审计管理信息系统,把审计管理的各个环节都纳入到统一的审计应用软件中,达到“机器管人”的目的。

  (四)从提高干部素质上规范审计执法。审计人员素质的高低,关系到审计执法行为是否公正,关系到审计执法质量的高低。只有通过严格的审计执法教育培训,加强对审计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审计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执法办事的能力,才能保证依法治审的实现。一是加强党纪、政纪、法纪教育,进行多层次、多形式的审计法律法规的学习。要组织审计干部学习《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以及审计署“八不准”的规定,使广大审计干部在知法、懂法的基础上正确执法。二是实行培训考核与审计执法资格挂钩办法。对不参加培训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发给行政执法证;对那些严于律己、秉公执法者则要大张旗鼓地宣传,以此激活审计执法人员执法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

篇二:对基层派出所的建议

  

  关于公安派出所执法工作的几点建议

  发布时间:2009-10-109:18:00阅读次数:23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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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安派出所作为基层执法机关,代表国家权力的行使,与人民众接触最直接,最能体现执法机关的形象。在当前因执法不当引发群众性事件频发的环境下如何做好公安派出所的执法工作已经成为当前一热点问题。公安派出所执法问题已经成为最常见的话题。唐太宗的水能载舟,亦能覆舟,道出执政机关与人民群众之间厉害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依靠的是人民战争。由此可见群众的力量不可忽视。在新形式下如何依靠群众重塑公安机关形象已经纳入日程。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的法律理念逐渐增强,法律意识逐渐提高,这就给公安派出所执法工作提出了一个新的要求。公正、公开、公平文明执法也随着被提升到一个重要高度,切实端正基层公安派出所的执法理念,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充分发挥法律法规的作用,八打击犯罪和保护人民结合起来,已经成为一项现实而紧迫的任务。近年来,公安局机关出台不少相关的规定,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强化对基层公安派出所规范工作的督导。公安派出所如何适应形式的发展,做好执法工作,值得深思考虑。

  一、当前公安派出所执法工作存在着的主要问题

  公安派出所作为基层依法治国体系当中的重要组成部门兼任着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三个环节,因此,派出所工作必须立足于“法制”,立足于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体系。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其执法工作的基本要求。能否真正适用法律武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打击违法犯罪分子,是派出所执法的核心问题。但现实问题是,目前公安派出所执法工作体系不能健全,虽然大多数民警已经意识到规范执法的重要性,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长期养成的冷、硬、横的工作作风和薄弱的法律知识,造成其不能有效地运用法律武器解决实际问题,因而使执法问题日益凸显。

  1、民警法制理念有所增强,但远不及社会发展的速度。随着我国法制体系的发展,法律教育的普及,一方面百姓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不断增强;而另一方面部分民警存在自负的心里,学习积极性不高,工作拘泥于惯性,不吸取新知识、新理念,而造成法律应用不娴熟,公正执法观念不强,二者的鲜明对比必然产生执法问题。而个别民警极端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则易引发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使公安机关形象严重受损。有的基层派出所对人民群众的报警求助,态度强硬,推脱敷衍,漠不关心。这就形成了派出所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社会舆论。在处理违法犯罪案件时,部分民警因办案力度不大,证据意识不强,取证不及时,应用新技术、信息化建设等新型工作方式水平不高,造成了取证难、破案更难。而长期养成的重口供轻证据的破案机制,使民警忽视

  了正当执法的重要性,致使刑讯逼供现象还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执法的公正性。

  2、民警法律水平有所提高,但知识掌纹不全面,重实体而轻程序。公安派出所民警大多不是科班出身,虽然近年来执法教育工作不断加强,但仍然缺乏灵活运用法律武器的能力。一方面固有的工作方式方法根深蒂固,虽然大部分民警都知道规范执法的重要性,但由于法律根基不牢,对违法犯罪分子处理的尺度就把握不准,忽轻忽重。二是重实体,轻成程序。注意实体法、轻视程序法是目前我国刑法体系的现状,这在公安派出所工作中主要体现在注重违法犯罪体系嫌疑人打击结果。不重视办案过程,变相剥夺当事人的申辩、复议、聘请律师等合法权利,对当事人财物违法扣押,随意处置。重实体轻程序的工作方法侵害了法律赋予人民群众的基本权利,也滋生了执法不公的行为。

  3、执法随意性。一些民警自我意识强,不愿听取当事人申辩,更有甚者认为当事人的申辩就是认罪态度不好,而加重处罚;由于民警法制意识不强,执法随意性大,该拘捕的却不拘捕,不该处罚的瞎处罚,不应取保的乱取保,严重的扰乱了公安派出所的公正执法体系。

  二、执法不当的原因

  1、传统特权思想严重,一些基层民警以管理者自居,改变了公安机关执法为民的初衷,把办案与利益挂钩,有利争,无利推,淡忘了人民警察的宗旨,无视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2、工作积极性不高,主动学习意识不强。一些民警沉溺于人际交往,不注重知识积累和个人素质提高,法制管理意识淡薄,对执法不公的危害性认识不足。

  3、监督机制不健全,各级单位对执法监督机制不到位,从而形成小事藏、大事托,不出乱子不算事的思想,执法监督奖惩措施形同虚设,助长了不当执法的风气。

  三、改变基层公安派出所执法工作现状的建议

  1、强化领导派出所干部法制意识

  在政治学观念中,公安派出所是作为国家管理人民的基层工具,是典型的国家机器,因而也衍生了公安机关执法权就是一种专政权的思维。随着社会的发展,公安派出所的职能已由管理部门向服务部门转变。近年来上级机关开展干部作风年、科学发展观、基层基础建设年,民警大走访等一系列实践活动都是为了改变工作作风,强化执法为民意识。执法为民首先体现在执法上,而执法不公又如何取信于民,执法为民四个字就变为空谈。维护国家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是派出所的职责所在。当群众利益受到不法侵害时,当社会治安受到犯罪分子的破坏时,派出所是否及时有效地行使执法权,保护人民,维护稳定,这才是人民关心的问题。基层派出所的执法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做好执法工作,首先要加强领导的法制理念。主导着全所工作的发展方向,只有领导干部树立坚定的法制理念,为法制工作的提高组织上保证,才能引导民警树立正确的执法观,才能确保整个执法工作规范、有序、公正。同时,必须树立法律的崇高地位,法大于人、法高于权,任何

  人都不得凌驾于法律之上,作为执法者的人民警察就更应如此,如果派出所不能公正执法,那么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将成为一句空洞的口号。

  2、建立内部监督机制

  基层派出所执法不当行为频发的原因之一就是监督机制不健全,对基层派出所执法工作缺乏有效地监督机制。当前各级政府部门广泛提倡阳光办公、透明化执法首先应用在基层派出所身上。

  基层派出所关首先要加强内部执法监督工作,对执法工作的监督要分阶段、分部门,多层次多角度进行督导。分阶段就是要在一个案件处理过程中,按照前、中、后三个阶段全程监督。“前”是指受案监督,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该受理的要及时受理,不得推托,该立案的一定要立案,不该立案的不得乱立案。“中”是指在案件处理过程中要严格执法,不但要注重实体法的打击作用,更要兼顾程序法的公正作用。对于案件的处理时限、当事人的基本权利以及法律文书的制作要及时监督。要保障当事人申辩、复议的权力。严格处理时限,该取保的取保、该释放的释放,不得随意超期羁押、严刑逼供。“后”是指要对百姓满意度监督回访,对案件处理结果要得到公众认可。群众反响大的案件要及时回查,对因执法不公而造成的冤假错案的办案人员一定要追求责任。

  3、健全长效考评机制

  执法工作不是一蹴而就的,持之以恒才是关键。这就要健全考评机制,实现长效机制。近年来,上级公安机关不断推行新政策、新方法加快队伍正规化建设,执法规范考核应当尽快计入考核范围。科学公正的考评是推动派出所提高执法水平的法宝,各级公安机关应尽快建立考评机制,健全民警个人执法质量档案,严格按照执法质量考评工作规定和实施办法,定期对民警工作进行考核通报,把考核结果作为评优、选先的重要参考。

  同时,要建立奖惩机制。对执法工作好,质量高的民警应当激励奖赏,而对于执法工作落后,质量差的一定要处罚。这一点应当高度重视,不能把奖惩当成口头禅。如果奖惩措施不到位,那就造成民警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的心态,无法调动民警工作的积极性,执法工作也只能停留在只推不动的状态。

  4、建立普法工作机制

  社会发展日新月异,基层派出所的执法工作也要与时俱进,只有加强法律学习,提升法制修养,才能更好运用法律武器去保护人民。因此基层派出所应当加强学习,要安排专人定期组织民警系统学习,克服个人学习惰性,营造出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一是法制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要因地、因人制定学习计划,有针对性的组织民警学习《刑事诉讼法》、《行政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基础法律知识;二是要定期参加观看法律权威教授的演讲和法律宣传片,另外还可以参与法院庭审活动,从中受益;三是鼓励民警参加法律自学进修,对学习进修的民警要给予政策上、经济上的支持,激发广大民警学习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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