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7篇

时间:2023-08-03 15:00:02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机关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

  

  机关党支部换届选举程序

  1.宣传阶段:

  组织部门应提前宣传党支部换届选举的重要性和程序,使党员们了解选举的基本流程和要求。宣传内容可以包括换届选举的时间和地点、候选人条件和程序、投票方式和人数等方面的信息。

  2.推荐阶段:

  在候选人提名前,各位党员可以自荐或推荐其他党员作为候选人。推荐者应注意候选人的基本条件符合当地的相关规定。组织部门应审核推荐候选人的资格,确保推荐符合规定。

  3.提名阶段:

  由推荐者提名党员作为候选人,并由组织部门审查后公示,党员对公示的候选人名单有异议可提出申诉。组织部门应根据申诉情况进行核实和调查,最终确定候选人名单。

  4.竞选阶段:

  候选人可以通过组织和面对党员进行宣传和竞选,各党员可以通过听取候选人的政治主张和实际表现,自行选择投票对象。

  5.投票阶段:

  在选举日当天,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指定地点安排投票,采用秘密投票方式,同时可以采用线上投票,确保选举的公正和透明。

  6.计票和公示:

  组织部门应设置专门的计票小组,对选举结果进行计票,并按规定公示选举结果。同时,需要注意在公示结果后,开展相关评价,对选举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和反思,为下一次选举提供有益参考。

  7.上报和备案:

  选举结果需要上报上级党委,经过审查后由其备案,确保选举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以上是机关党支部换届选举程序的相关参考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篇二:机关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

  

  xx区水务和农业局党支部换届选举

  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切实提高党组织领导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党组织建设的整体水平,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制定我局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换届选举以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为依据,以提高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目标,以加强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为重点,通过换届选举,真正把那些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德才兼备、实绩突出、公道正派、群众拥护的优秀共产党员选拔到党组织班子中来,为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四个文明建设中的政治核心作用,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党组织成员名额及组成

  支部委员会成员为7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名。

  三、党组织成员的基本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组织关系在本单位。

  2、认真学习贯彻落实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能把上级的方针政策与本单位的实际结合起来,把工作热情与科学态度

  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有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的本领。

  3、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依法办事能力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廉洁自律,作风正派,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四、选举工作的基本步骤

  选举工作拟安排于5月中旬——6月上旬。

  (一)学习动员(5月10日—14日)

  做好宣传,向党员讲清选举的意义、要求和基本操作方法。教育党员正确对待选举。

  (二)选举准备(5月15日—5月26日)

  1、5月15日,听取各方面意见,起草好支部工作报告。

  2、5月16日,确定大会选举办法。党支部委员会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支部实际情况,从有利于发展党内民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出发,制定具体的选举办法。

  3、5月17日至5月22日,由本单位党员、群众和党组织公开推荐本次选举的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和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党组织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在广泛征求并综合党员、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按照不少于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名额40%的差额比例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

  4、5月23日至5月24日,组织党员和群众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民主测评。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考察,其中,书记、副书记人选由上级党组织进行考察。根据民主测评和考察的情况,按照不少于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名额20%的差额比例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

  5、5月25日至6月5日,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后,及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并公示5-7天。

  6、6月6日,制作选票、准备投票箱,布置选举会场。

  (三)实施选举(6月7日)

  选举程序:

  1、清点到会人数。大会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应参加大会的党员人数和实参加大会的党员人数。到会的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即可进行选举。

  2、奏《国歌》。

  3、听取和审议中共广州市xx区水务和农业局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4、通过选举办法和推选监票计票工作人员。

  5、公布候选人名单,介绍候选人情况。

  6、分发和填写选票。

  7、投票和开票。

  8、计票判断当选人。

  9、宣布选举结果,封存选票。

  10、奏《国际歌》。

  (四)注意事项

  1、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分两次进行。首先由党员大会直接差额选举产生委员,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0%。待委员选出后,再由党员大会直接等额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

  2、选票上的候选人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选举时,参加选举的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投票后,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3、向区直属机关党委报告选举结果。党支部委员会将选举大会的情况书面报告区直属机关党委,并将产生的支部书记、副书记和支部委员会成员的分工情况,书面报请区直属机关党委审批和备案,经批准后向全体党员公布。

  五、党支部选举的基本要求和原则

  1、要充分发扬民主,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所有党员都应在平等的基础上参加选举和公开竞争,党支部要保障党员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正式党员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预备党员、正在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以及在党员登记中被不以登记、暂缓登记的党员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只持有党员临时组织关系证明信的党员,在临时所在单位也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严格执行选举工作的纪律。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件》、《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都规定了选举工作纪律。凡是违反

  规定,妨碍选举人自由行使选举权利、表达本人意愿等损害选举人行使民主权利的行为,一经发现,及时制止、纠正和认真查处。在整个选举过程中,要坚持在区直属机关党委的监督、指导和领导下进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中国共产党xx区水务和农业局党支部

  xx年四月十八日

篇三:机关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

  

  机关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办法

  (草案)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新一届机关党支部委员会设委员5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名,委员3名。

  三、新一届机关党支部委员建议人选名单,由上届机关支部委员会提出,报经县直工委审查同意后,提交大会进行选举。

  四、本次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新一届机关党支部委员,委员名单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实行差额选举。

  五、支部党员大会选举时,参加选举的党员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选举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被选举人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党员人数的半数,方可当选。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党员人数的半数的被选举人多于应选名额时,按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赞成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选举。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党员人数的半数的被选举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在未当选的被选举人中重新投票选举。

  六、新一届机关党支部委员会的正式选举实行一张选票、一次选举,当场计票并报告计票结果。

  七、选票须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填写选票时,对选票上所列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不赞成票或弃权票。赞成的,在其姓名右边的空格内画“○”;不赞成的,在其姓名右边的空格内画

  “×”;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在“另选人姓名”栏下方的空格栏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右边的空格内画“○”,不画“○”的无效。每张选票上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名额的为无效票。

  八、选举设监票人1名。监票人建议名单由本届机关党支部委员会在不是新一届机关党支部委员候选人中提名,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表决通过。监票人在本届机关党支部委员会的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由本届机关党支部委员会在不是新一届机关党支部委员候选人中指定,在监票人的监督下工作。

  九、计票完毕,由监票人向大会报告计票结果,由大会主持人宣布当选人名单。

  十、本选举办法由本届机关党支部委员会提出,经本次支部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

篇四:机关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

  

  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

  一、党员大会及职责

  党员大会是指由基层党委、总支和支部委员会召集,由全体党员参加的,讨论、决定党组织重大问题和选举党的领导机关的会议。党员大会包括换届选举的党员大会和委员会任期内的党员大会。

  党员大会是相应党组织的领导机关。党员人数在领导500名以下的基层组织进行换届选举,一般应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时,到会的党员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党员人数的4/5,方可进行。

  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其职责主要有:听取和审查党的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本级党组织及党组织职权范围内的重大问题并作出决议;选举党的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

  或党代表会议的代表。

  二、召开党员大会的程序

  按照习惯做法,党员大会召开前,应召开预备会议,决定大会有关问题。预备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党委员责同志介绍大会筹备情况,提出开好大会的要求;

  通过大会议程;如果有部分党员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大会,在上级党组织批复的基础上,通过关于部分党员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的建议。

  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时,一般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清点到会人数,在确认有选举权的实到会人数符合规定人数后,即可进行选举;

  (2)通过大会选举办法;

  (3)通过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

  (4)通过候选人名单;

  (5)当场检查票箱,分发选票,并说明填写选票注意事项;

  (6)选举人填写选票,按顺序投票;

  (7)清点选票,确认选举是否有效;

  (8)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计票,大会休会。

  三、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换届选举的程序

  (1)准备工作。具体包括:支委会作出换届选举的决定;向上级党组织提出书面请示;进行选举工作宣传教育;起草、讨论支委会工作报告及选举办法;酿酿、确定支委候选人预备人选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制作选票,准备票箱,布置会场。

  (2)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程序。具体包括:统计到会

  人数,宣布会议是否有效;上届支委会负责人作工作报告;党员讨论工作报告;进行选举;宣布选举结果;通过关于支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唱(奏)《国际歌》,宣布大会结束。

  (3)会后工作。具体包括:召开新一届支委会,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确定委员分工。

  选出书记、副书记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委员的分工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做好落选人的思想工作;做好会议文件、资料的归档工作。

篇五:机关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

  

  机关党委换届选举办法

  第一篇:机关党委换届选举办法

  中共发展和改革系统委员会选举办法(草案)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中共发展和改革系统委员会由发展和改革系统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候选人按照姓氏笔画为顺序排列。

  党委委员实行差额选举产生,候选人的差额比例不少于20%。本届发展和改革系统党委委员候选人名额9人,应选名额7名,差额2名。

  在选举时,参加选举的正式代表必须超过应到会正式党代表的80%,方可进行选举。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正式代表的半数为当选。

  填写选票时,对所列候选人,同意的在其名字上面的方格内画“O”,不同意的划“X”,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时,请在候选人后面的空格内写上自己所要选的人的名字,并在其名字上面的方格内划“O”。每张选票所选

  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超过应选人数的无效。1大会宣布选举结果时,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并报告所得票数。

  会场设投票箱。投票顺序:首先是监票人、计票人、唱票人及主席台人员投票;接着全体代表依次投票。

  选举设监票人1名、计票人1名、唱票人1名。监票人、计票人和唱票人由党委推选,大会通过。已提名作为委员候选人的不得担任监票人、计票人和唱票人。监票人对选举全过程中进行监督。

  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

  本选举办法由系统党委提出,经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

  中共发展和改革系统委员会

  2012年10月16日

  发展和改革系统党委换届选举大会议程

  主持:李棕祥

  1、大会开始全体起立、唱《国歌》。

  2、刘政同志代表中共发改系统第一届委员会做工作报告。

  3、县委组织部或工委领导宣读有关批复.4、王晴同志作本届委员会候选人情况说明。

  5、贺昌仁宣读选举办法。

  6、大会通过选举办法。

  7、大会通过监票人、计票人、唱票人。

  8、正式选举。

  9、宣布选举结果。

  10、新当选的党委书记讲话。

  11、县领导讲话。

  12、散会,奏《国际歌》。

  第二篇:机关党委换届选举办法(草案)中共永州市国家税务局机关第四次代表大会

  选举办法(草案)

  一、根据《党章》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次会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本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中共永州市国家税务局机关第四届委员会,设委员7名。

  三、候选人按姓氏笔划为序进行排列,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正式选举。

  四、本次选举实行差额选举。

  五、填写选票时,一律采用钢笔或者圆珠笔,对选票上所列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弃权,也可以另选候选人以外的人员。同意选票上的某一候选人就在该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不同意的就画“×”,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如另选候选人以外的人员,就在另选人空格里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姓名上方的空

  格内画“○”。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六、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选举时收回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

  七、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如果接近应选名额,也可以减少名额,不再进行选举。

  八、本次选举,设投票箱一个,设监票人2名,计票人2名,监票人和计票人由大会筹委会提名,并交大会通过。本选举办法由中国共产党永州市国家税务局第四次代表大会通过生效。

  第三篇:机关党委换届选举办法

  成立***直属机关党委选举办法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中共***直属机关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举程序的确定等工作,由现任局党总支负责。

  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候选人按照姓氏笔画为顺序排列。党委委员候选人分别实行差额选举。

  党委委员实行差额选举产生,候选人的差额比例不少于20%。中共*****直属机关委员会委员应选名额为7名,差额2名。

  在选举时,参加选举的正式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正式党员的80%,方可进行选举。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正式党员的半数为当选。

  填写选票时,对所列候选人,同意的在其名字下面的方格内画“O”,不同意的划“X”,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时,请在候选人后面的空格内写上自己所要选的人的名字,并在其名字下面

  的方格内划“O”。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超过应选人数的无效。大会宣布选举结果时,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并报告所得票数。

  会场设有票箱。投票顺序:首先是监票人、计票人投票;接着全体党员依次投票。

  选举设监票人1名、计票人2名。监票人和计票人由局党总支推选,大会通过。已提名作为委员候选人的不得担任监票人和计票人。监票人对选举全过程中进行监督。

  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

  本选举办法由局党总支提出,经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

  中共***总支委员会

  ***年*月*日

  第四篇:换届选举办法

  党总支(支部)换届选举办法(草案)

  (供参考)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党总支(支部)委员会任期已满3年,实行换届选举。新一届党总支(支部)委员会设委员x人,实行差额选举,差额比例不少于20%。按规定比例和程序提出x名候选人,应选x名,差额x名。

  三、“公推”提出党总支(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经党总支(支部)研究、报机关工委审批后,提交党员大会正式选举。选出党总支(支部)委员会委员后,由党员大会再次选举,在委员中直接选举产生总支(支部)书记、总支(支部)副书记。

  四、党组织关系在党总支(支部)的正式党员有选举权。在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

  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五、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对被选举人,可以投赞成票、不赞成票或弃权票,填写选票时,同意的在其姓名上边的符号栏内划

  “○”,不同意的划“×”,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1数的有效,超过应选人数的无效。

  六、候选人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如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人数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取足应选名额;如因得赞成票相等而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如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名额在未超过半数的候选人中按得票多少的顺序提出比所缺名额多1名的候选人,进行再次选举。大会宣布选举结果时,由监票人按得票多少为

  序排列报告计票结果,由主持人宣布当选结果。

  七、选举设监票人x名,计票人x名。监票人、计票人由上届支委在不是候选人的正式党员中推选,由党员大会通过。会场设一个票箱,投票顺序是:首先监票人、计票人投票,接着是党员依次投票。不能到会参加选举的党

  员不得委托填票和投票。

  八、计票完毕,由监票人向大会报告计票结果,由大会主持人宣布当选人名单。选举结果报机关工委审批。

  九、本选举办法未尽事宜,由本届党总支(支部)委员会根据有关规定研究决定。

  十、本选举办法(草案),经党员大会正式通过后生

  效。

  ×××党总支(支部)

  2010年×月×日

  第五篇:换届选举办法

  残联换届选举办法

  会宁县河畔镇残疾人联合会第五次代表大会

  选举办法(草案)

  2012年10月15日

  第一条、根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及会宁县残疾人联合会印发《关于全县乡镇残联换届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会残联发[2012]32号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次代表大会实际情况制定本选举办

  法。

  第二条、大会选举工作在河畔镇残疾人联合会第五次代表大会执行主席团领导下进行。

  第三条、河畔镇残疾人联合会第二届主席团委员由本次代表大会的代表选举产生,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候选人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实行等额选举。

  第四条、河畔镇残疾人联合会第五次代表大会共选举第二届主席团委员9名。

  第五条、选举人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也可以弃权。投反对票的,可以另选他人。投弃权票的,不能另选他人。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超过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第六条、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代表必须超过全体代表的半数方可进行,候选人获得到会代表过半数以上赞成票时始得当选。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候选人得赞成票超过到会代表的半数为当选。

  第七条、参加选举的代表在填写选票时,如同意某一候选人,就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里画“○”,如不同意某一候选人,就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里画上“×”号,弃权的,不作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则每提名1人必须反对1名候选人,并在另选人姓名上方小空格内划个“○”,被选人必须是县残联第五次代表大会正式代表,另选人数必须等于或少于反对的候选人数。超过反对的候选人数则为无效票。弃权的不能另选他人,如另选他人,则提名无效。

  第八条、选票用水笔、钢笔或圆珠笔填写,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盲人及行走不方便的代表可委托自己信任的人代写、代投选票。

  第九条、大会选举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1名。总监票人、监票人由大会主席团提出,提交大会通过。已提名作为本届主席团委员候选人的不得担任监票人。监票人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工作人员在总监票人和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工

  作。

  第十条、本次选举共设流动票箱1个,投票开始时

  总监票人、监票人先投票、然后主席团其他成员投票、最后其他代表依次投票。如代表由于残疾等原因不能填写选票的,可请他人代写选票。缺席会议的代表不可以委托他人投票。

  第十一条、投票结束后,大会执行主席宣布开箱计票,工作人员当众清点票数。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则选举无效,应进行重新选举。

  第十二条、在确认选举有效后,工作人员进行计票。计票结果由总监票人向大会报告,由大会执行主席向大会宣布结果。

  第十三条、镇残疾人联合会第二届主席团主席、副主席由第二届主席团第一次会议举手表决产生。

  第十四条、河畔镇残疾人联合会第二届主席团委员候选人由本届主席团提名,采取大会举手表决方式产生。

  第十五条、在选举过程中,如出现超出本选举办法规定的情况,由大会执行主席团决定。

  第十六条、本选举办法经镇残疾人联合会第二次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

  Xx乡镇残联第一次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根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次代表大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选举办法。

  一、本次大会的选举,由大会领导小组主持。

  二、本次大会等额选举产生**镇残联第一届主席团委员名,差额选举产生出席县残联第五次代表大会代表名(其中差额1名)。主席团委员残疾人及亲友名,占委员总数的60%,县代表名,占代表总数的60%,符合《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中“残疾人不少于半数的规定”。

  三、推荐**镇残联第一届主席团委员和出席县残联第五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由大会领导小组提交各代表团酝酿讨论,领导小组根据各代表团酝酿讨论情况,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提交大会进行正式选举。

  四、大会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代表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代表的五分之四,才能进行选举。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候选人获得实际与会代表过半数的赞成票始得当选。如果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代表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则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人数为止。如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代表半数的候选人得票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者当选。如当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是否补选由大会领导小组决定。

  五、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每张选票所选举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废票。

  六、选票上所列候选人以姓氏笔划为序排列,对选票上的候选人,代表有权表示同意、不同意或弃权。如同意选票上的候选人,在候选人姓名的上方空格内画“○”,不同意的画“×”,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若要另选他人,则在后面的空格内填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另选人上面的空格内画“○”。

  七、选票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盲人和其他不能用笔填写的代表,可委托自己依赖的人代笔。部分清楚的部分有效。整张选票无法辨认的,该选票无效。

  八、本次大会的选举设监票人1名,计票人1名,在大会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选举的监票和计票工作。监票人、计票人由大会秘书处指定。已提名为主席团委员候选人的代表不得担任监票、计票工作。

  监票人的职责是负责清查核对参加选举的人数,检查票箱,并对分发选票、清票、计票进行监督,向大会执行主席报告选举结果;计票人的职责是清查人数、分发选票、清票和计算票数。

  九、大会选举设1个票箱,主席台先投票,从左到右依次进行投票。

  十、本办法经**镇残疾人联合会第次代表大会全体会议通过后生效。

  说明:

  1、开幕词、闭幕词及各种建议名单由各乡镇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准

  备。

  2、将县代表花名册及主席团、理事会花名册附在文件后,以一个政府文件上报。

篇六:机关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

  

  机关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流程

  机关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流程

  1、召开党支部(总支、党委)全体委员会议。做出换届选举决定,讨论研究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有关事宜。

  2、向上级党组织递交换届选举的请示报告。包括换届的理由及时间、下届党支部(总支、党委)委员会成员及正副书记名额、选举办法和差额的比例。

  3、上级党组织审查并下发批复。审查换届理由是否充分,时间安排是否得当;委员会和正副书记名额是否合理;选举办法是否符合《党章》规定。

  4、通过“两推一选”即党员群众推荐和上级党组织推荐,产生下届党支部(总支、党委)委员会班子的初步人选。

  5、召开党支部(总支、党委)全体委员会议。集体总结本届党支部的工作、结合“两推”情况,研究确定下届党支部(总支、党委)委员会班子的初步人选(含不少于20%的差额)。

  6、上级党组织对候选人进行考察。

  7、确定候选人名单并公示后报上级党组织。

  8、上级党组织对候选人进行批复。

  9、做好换届筹备工作。起草工作报告、拟定会议议程和选举办法。

  10、召开全体党员大会。

  议程包括:①奏国歌;②上届支委会做工作报告;③宣读选举办法;④讨论工作报告和选举办法;⑤通过工作报告,选举办法、候选人名单和监票人、计票人名单;⑥发选票,说明填写选票注意事项;⑦投票;⑧清点收回的选票,宣布选举是否有效;⑨计票;

  ⑩宣布选举结果和当选人名单。

  11、召开新一届支部(总支、党委)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书记,并确定委员分工。

  12、向上级党组织呈报选举结果。包括当选的党支部(总支、党委)委员和正、副书记名单,以及每个人的票数。

  13、上级党组织对选举结果进行批复。

  14、档案整理归档。

  选举工作注意事项

  1、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应选委员数的20%。选举会议一般由上届书记主持。

  2、大会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应参加大会的党员(或党员代表)人数和实际参加大会的党员(或党员代表)人数。

  3、到会的有选举权的党员(或党员代表)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党员(或党员代表)人数的五分之四,大会有效。党员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大会的应提前请假。

  4、凡是党员组织关系在基层党组织的正式党员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预备党员和组织关系不在基层党组织的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均无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党员,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党员人数内:

  (1)患有精神类疾病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2)卧床不起和长期生活不能自理的;(3)自费出国半年以上未归的;(4)因工作调动、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未归的;(5)虽未受到留党查看以上处分但正在服刑的;(6)按规定应转走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7)因各种原因被停止组织生活的。

  6、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党的基层委员会一般应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员人数500人以上或者所辖党组织驻地分散的,经上级党委批准,可以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的,必须先选举产生党员代表,然后召开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党的基层委员会。

  7、党内选举不能委托他人投票。

篇七:机关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

  

  机关党支部(总支)换届选举工作程序

  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规定,现就机关党支部(总支)换届选举工作程序作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召开党支部(总支)委员会会议,研究关于换届选举的有关事项,将书面材料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二、起草党支部(总支)委员会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本届党支部(总支)委员会所做的主要工作,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及对下届党支部(总支)委员会的建议等。工作报告要在党员中充分征求意见。

  三、酝酿候选人。党支部(总支)委员会根据有关规定,提出候选人的条件和下届委员会的组成名额(支部委员会3—5人,总支委员会5—7人),交党小组讨论,提出候选人。党支部(总支)委员会根据多数人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差额为应选人数的20%)。

  党员人数少的党支部也要以不提候选人,在全体党员充分酝酿的基础上召开党员大会,进行直接选举。

  四、上级党组织审批。将候选人名单、选举办法等报上级党组织原则同意后,即可筹备正式选举。

  五、制作选票,准备投票箱。选票上的候选人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六、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党员大会会场要悬挂中国共产党党旗。大会由上届委员会书记主持。其主要程序是:

  (一)清点到会人数。大会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应参加大会的党员人数和实际到会的党员人数。有选举权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选举有效。

  (二)通过选举办法。

  (三)推选(通过)监票人、计票人。监票人、计票人应从非候选人的党员中推选。

  (四)宣布下届委员会名额和候选人名单。

  (五)监票人当场检查票箱,计票人分发选票。大会主持人说明填写选票注意事项。

  (六)选举人填写选票、投票。

  (七)监票人、计票人清点选票,确定选举是否有效。收回的选票少于或等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重新选举。

  (八)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计票。每张选票所选人数少于或等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九)报告被选举人得票情况,宣布当选人名单。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当选人多于应当选名额时,得票多的当选;如果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在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中重新投2票选举,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可以从落选的得票多的候选人中再重新进行差额投票选举;如果接近应选名额,也可以减少名额,不冉进行选举。

  七、召开新的一届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并进行委员分工。党支部(总支)书记一般应通过选举,由本单位党员行政负责人担任。

  八、将选举结果和委员会选出的书记、副书记、委员分工报上级党组织审批。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及时向全体党员公布。

  九、机关党委换届选举参照上述程序执行,是召开党员大会还是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由上届委员会提出,报机关工委批准。

  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规定,现就机关党支部(总支)换届选举工作程序作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召开党支部(总支)委员会会议,研究关于换届选举的有关事项,将书面材料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二)起草党支部(总支)委员会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本届党支部(总支)委员会所做的主要工作,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及对下届党支部(总支)委员会的建议等。工作报告要在党员中充分征求意见。

  (三)酝酿候选人。党支部(总支)委员会根据有关规定,提出候选人的条件和下届委员会的组成名额(支部委员会3—5人,总支委员会5—7人),交党小组讨论,提出候选人。党支部(总支)委员会根据多数人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差额为应选人数的20%)。

  党员人数少的党支部也要以不提候选人,在全体党员充分酝酿的基础上召开党员大会,进行直接选举。

  (四)上级党组织审批。将候选人名单、选举办法等报上级党组织原则同意后,即可筹备正式选举。

  (五)制作选票,准备投票箱。选票上的候选人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六)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党员大会会场要悬挂中国共产党党旗。大会由上届委员会书记主持。其主要程序是:

  1、清点到会人数。大会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应参加大会的党员人数和实际到会的党员人数。有选举权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选举有效。

  2、通过选举办法。

  3、推选(通过)监票人、计票人。监票人、计票人应从非候选人的党员中推选。

  4、宣布下届委员会名额和候选人名单。

  5、监票人当场检查票箱,计票人分发选票。大会主持人说明填写选票注意事项。

  6、选举人填写选票、投票。

  7、监票人、计票人清点选票,确定选举是否有效。收回的选票少于或等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重新选举。

  8、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计票。每张选票所选人数少于或等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9、报告被选举人得票情况,宣布当选人名单。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当选人多于应当选名额时,得票多的当选;如果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在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中重新投票选举,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可以从落选的得票多的候选人中再重新进行差额投票选举;如果接近应选名额,也可以减少名额,不冉进行选举。

  七、召开新的一届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并进行委员分工。党支部(总支)书记一般应通过选举,由本单位党员行政负责人担任。

  八、将选举结果和委员会选出的书记、副书记、委员分工报上级党组织审批。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及时向全体党员公布。

  九、机关党委换届选举参照上述程序执行,是召开党员大会还是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由上届委员会提出,报机关工委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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