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子建散文集在线阅读8篇

时间:2023-08-04 09:09:01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迟子建散文集在线阅读

  

  迟子建的散文经典

  我想迟子健应该是一位游者吧,从杭州西子湖,再到鲁镇,沈阳胡宫,大兴安岭,巴黎等等,他的足迹不仅留在了他所踏过的所有的土地上,更留在他地文字上。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迟子建的散文经典相关资料,欢迎阅读!

  【一】我对黑暗的柔情

  我回到故乡时,已是晚秋的时令了。农人们在田地里起着土豆和白菜,采山的人还想在山林中做最后的淘金,他们身披落叶,寻觅着毛茸茸的蘑菇。小城的集市上,卖棉鞋棉帽的人多了起来,大兴安岭的冬天就要来了。窗外的河坝下,草已枯了。夏季时繁星一般闪烁在河畔草滩上的野花,一朵都寻不见了。母亲侍弄的花圃,昨天还花团锦簇的,一夜的霜冻,就让它们腰肢摧折,花容失色。

  大自然的花季过去了,而居室的花季还在。母亲摆在我书房南窗前的几盆花,有模有样地开着。蜜蜂在户外没有可采的花蜜了,当我开窗通风的时候,它们就飞进屋子,寻寻觅觅的。不知它们青睐的是金黄的秋菊,还是水红的灯笼花?

  那天下午,我关窗的时候,忽然发现一只金色的蜜蜂。它蜷缩在窗棂下,好像采蜜采累了,正在甜睡。我想都没想,捉起它,欲把它放生。然而就在我扬起胳膊的那个瞬间,我左手的拇指忽然针刺般的剧痛,我意识到蜜蜂蜇了我了,连忙把它撇到窗外。

  蜜蜂走了,它留在我拇指上的,是一根蜂针。蜂针不长,很细,附着白色的絮状物,我把它拔了出来。我小的时候,不止一次被蜜蜂蛰过,记得有一次在北极村,我撞上马蜂窝,倾巢而出的马蜂蛰得我面部红肿,疼得我在炕上直打滚。

  别看这只蜜蜂了无生气的样子,它的能量实在是大。我的拇指顷刻间肿胀起来,而且疼痛难忍。我懊恼极了,蜜蜂一定以为我要致它于死地,才使出它的撒手锏。而蛰过了人的蜜蜂,会气绝身亡,即使我把它放到窗外,它也不会再飞翔,注定要化作尘埃了。我和它,两败俱伤。

  我以为疼痛会像闪电一样消逝的,然而我错了。一个小时过去了,两个小时过去了,到了晚饭的时候,我的拇指仍然锥心刺骨的疼。天刚黑,我便钻进被窝,想着进入梦乡了,就会忘记疼痛。然而辗转着熬到深夜,疼痛非但没有减弱,反而像涨潮的海水一样,一浪高过一浪。我不得不从床上爬起,打开灯,察看伤处。我想蜜蜂留在我手指上的蜂针,一定毒素甚剧,而我拔蜂针时,并没有用镊子,大约拔得不彻底,于是拿出一根缝衣服的针,划了根火柴,简单地给它消了消毒,将针刺向痛处,企图挑出可能残存着的蜂针。针进到肉里去了,可是血却出不来,好像那块肉成了死肉,让我骇然。想到冷水可止痛,我便拔了针,进了洗手间,站在水龙头下,用冷水冲击拇指。这招儿倒是灵验,痛感减轻了不少,十几分钟后,我回到了床上。然而才躺下,刚刚缓解的疼痛又傲慢地抬头了,没办法,我只得起来。病急乱投医,一会儿抹风油精,一会儿抹牙膏,一会儿又涂抗炎药膏,百般折腾,疼痛却仍如高山的雪莲一样,凛冽地开放。我泄气了,关上灯,拉开窗帘,求助于天。

  已经是子夜时分了,如果天气好,我可以望见窗外的月亮,星星,可以看见山的剪影。然而那天阴天,窗外一团漆黑,什么也看不见。人的心真是奇怪,越是看不见什么,却越是想看。我将脸贴在玻璃窗上,瞪大眼睛,然而黑夜就是黑夜,它毫不含糊地将白日我所见的景致都抹杀掉了。我盼望着山下会突然闪现出打鱼人的渔火,或是堤坝上有汽车驶过,那样,就会有光明划破这黑暗。然而没有,我的眼前仍然是沉沉的无边的暗夜。

  我已经很久没有体味这样的黑暗了。都市的夜晚,由于灯火的作祟,已没有黑暗可言了;而在故乡,我能伫立在夜晚的窗前,也完全是因为月色的诱惑。有谁会欣赏黑暗呢?然而这个伤痛的夜晚,面对着这处子般鲜润的黑暗,我竟有了一种特别的感动,身上渐渐泛起暖意,有如在冰天雪地中看到了一团火。如今能看到真正的黑暗的地方,又有几处呢?黑暗在这个不眠的世界上,被人为的光明撕裂得丢了魂魄。其实黑暗是洁净的,那灯红酒绿、夜夜笙歌的繁华,亵渎了圣洁的黑暗。上帝给了我们黑暗,不就是送给了我们梦想的温床吗?如果我们放弃梦想,不断地制造糜烂的光明来驱赶黑暗,纵情声色,那么我们面对的,很可能就是单色调的世界了。

  我感激这只勇敢的蜜蜂,它用一场壮烈的牺牲,唤起了我的疼痛感,唤起了我对黑暗的从未有过的柔情。只有这干干净净的黑暗,才会迎来清清爽爽的黎明啊。

  【二】我的世界下雪了

  我之所以喜欢回到故乡,就是因为在这里,我的眼睛、心灵与双

  足都有理想的漫步之处。从我的居室到达我所描述的风景点,只需三五分钟。我通常选择黄昏的时候去散步。去的时候是由北向南,或走堤坝,或沿着河岸行走。如果在堤坝上行走,就会遇见赶着羊群归家的老汉,那些羊在堤坝的慢坡上边走边啃噬青草,仍是不忍归栏的样子。我还常看见一个放鸭归来的老婆婆,她那一群黑鸭子,是由两只大白鹅领路的。大白鹅高昂着脖子,很骄傲地走在最前面,而那众多的黑鸭子,则低眉顺眼地跟在后面。比之堤坝,我更喜欢沿着河岸漫步,我喜欢河水中那漫卷的夕照。夕阳最美的落脚点,就是河面了。进了水中的夕阳比夕阳本身还要辉煌。当然,水中还有山峦和河柳的投影。让人觉得水面就是一幅画,点染着画面的,有夕阳、树木、云朵和微风。微风是通过水波来渲染画面的,微风吹皱了河水,那些涌起的水波就顺势将河面的夕阳、云朵和树木的投影给揉碎了,使水面的色彩在瞬间剥离,有了立体感,看上去像是一幅现代派的名画。我爱看这样的画面,所以如果没有微风相助,水面波澜不兴的话,我会弯腰捡起几颗鹅卵石,投向河面,这时水中的画就会骤然发生改变,我会坐在河滩上,安安静静地看上一刻。当然,我不敢坐久,不是怕河滩阴森的凉气侵蚀我,而是那些蚊子会络绎不绝地飞来,围着我嗡嗡地叫,我可不想拿自己的血当它们的晚餐。

  在书房写作累了,只需抬眼一望,山峦就映入眼帘了。都说青山悦目,其实沉积了冬雪的白山也是悦目的。白山看上去有如一只只来自天庭的白象。当然,从窗口还可以尽情地观察飞来飞去的云。云不仅形态变幻快,它的色彩也是多变的。刚才看着还是铅灰的一团浓云,它飘着飘着,就分裂成几片船形的云了,而且色彩也变得莹白了。如果天空是一张白纸的话,云彩就是泼向这里的墨了。这墨有时浓重,有时浅淡,可见云彩在作画的时候是富有探索精神的。

  无论冬夏,如果月色撩人,我会关掉卧室的灯,将窗帘拉开,躺在床上赏月。月光透过窗棂漫进屋子,将床照得泛出暖融融的白光,沐浴着月光的我就有在云中漫步的曼妙的感觉。在刚刚过去的中秋节里,我就是躺在床上赏月的。那天浓云密布,白天的时候,先是落了一些冷冷的雨,午后开始,初冬的第一场小雪悄然降临了。看着雪花如蝴蝶一样在空中飞舞,我以为晚上的月亮一定是不得见了。然而到了七时许,月亮忽然在东方的云层中露出几道亮光,似乎在为它午夜的隆重出场做着昭示。八点多,云层薄了,在云中滚来滚去的月亮会在刹那间一露真容。九点多,由西南而飞向东北方向的庞大云层就像百万大军一样越过银河,绝大部分消失了踪影,月亮完满地现身了。也许是经过了白天雨与雪的洗礼,它明净清澈极了。我躺在床上,看着它,沐浴着它那丝绸一样的光芒,感觉好时光在轻轻敲着我的额头,心里有一种极其温存和幸福的感觉。过了一会儿,又一批云彩出现了,不过那是一片极薄的云,它们似乎是专为月亮准备的彩衣,因为它们簇拥着月亮的时候,月亮用它的芳心,将白云照得泛出彩色的光晕,彩云一团连着一团的出现,此时的月亮看上去就像一个巨大的蜜橙,让人觉得它荡漾出的清辉,是洋溢着浓郁的甜香气的。午夜时分,云彩全然不见了,走到中天的明月就像掉入了一池湖水中,那天空竟比白日的晴空看上去还要碧蓝。这样一轮经历了风雨和霜雪的中秋月,实在是难得一遇。看过了这样一轮月亮,那个夜晚的梦中就都是光明了。

  我还记得2002年正月初二的那一天,我和爱人应邀到城西的弟弟家去吃饭,我们没有乘车从城里走,而是上了堤坝,绕着小城步行而去。那天下着雪,落雪的天气通常是比较温暖的,好像雪花用它柔弱的身体抵挡了寒流。堤坝上一个行人都没有,只有我们俩,手挽着手,踏着雪无言地走着。山峦在雪中看上去模模糊糊的,而堤坝下的河流,也已隐遁了踪迹,被厚厚的冰雪覆盖了。河岸的柳树和青杨,在飞雪中看上去影影绰绰的,天与地显得是如此的苍茫,又如此的亲切。走着走着,我忽然落下了眼泪,明明知道过年落泪是不吉祥的,可我不能自持,那种无与伦比的美好滋生了我的伤感情绪。三个月后,爱人别我而去,那年的冬天再回到故乡时,走在白雪茫茫的堤坝上的,就只是我一人了。那时我恍然明白,那天我为何会流泪,因为天与地都在暗示我,那美好的情感将别你而去,你将被这亘古的苍凉永远环绕着!

  所幸青山和流水仍在,河柳与青杨仍在,明月也仍在,我的目光和心灵都有可栖息的地方,我的笔也有最动情的触点。所以我仍然喜欢在黄昏时漫步,喜欢看水中的落日,喜欢看风中的落叶,喜欢看雪中的山峦。我不惧怕苍老,因为我愿意青丝变成白发的时候,月光会与我的发丝相融为一体。让月光分不清它是月光呢还是白发;让我分不清生长在我头上的,是白发呢还是月光。

  几天前的一个夜晚,我做了一个有关大雪的梦。我独自来到了一

  个白雪纷飞的地方,到处是房屋,但道路上一个行人也看不见。有的只是空中漫卷的雪花。雪花拍打我的脸,那么的凉爽,那么的滋润,那么的亲切。梦醒之时,窗外正是沉沉暗夜,我回忆起一年之中,不论什么季节,我都要做关于雪花的梦,哪怕窗外是一派鸟语花香。看来环绕着我的,注定是一个清凉而又忧伤、浪漫而又寒冷的世界。我心有所动,迫切地想在白纸上写下一行字。我伸手去开床头的灯,没有打亮它,想必夜晚时停电了;我便打开手机,借着它微弱的光亮,抓过一支笔,在一张打字纸上把那句最能表达我思想和情感的话写了出来,然后又回到床上,继续我的梦。

  那句话是:我的世界下雪了。

  是的,我的世界下雪了……

  【三】女人的手

  如果不出什么意外的话,一般来说,女人的手都比男人的要小巧、纤细、绵软和细腻。不是常常有人用“纤纤素手”、“十指尖尖如细笋”来形容女人的手吗?

  旧时代女人的手真正是派上了用场。纺织、缝补、浆洗、扯着细长的麻绳纳鞋底、擦锅抹灶、给公婆端尿盆、为外出打工的男人打点行装、洗尿布等等,真是不一而足。当然也有耽于刺绣、抚琴而歌、拈扇捕蝶的小姐的手,但那不是大多数女人的手的命运,所以也就略去不计了。

  女人的手虽然备受辛劳,但很奇怪它们总是保持着女性的手应有的本色,灵巧而充满光泽。看许多古代的仕女图,画得最美的不是眼睛和嘴,而是那一双双安然垂在胸前的手。它们光滑美丽,像玉一般

  荧荧泛光。几百年过后,再看那画中的女人,只感觉那手充满灵性地又要动起来,仿佛又要去挑油灯的灯花,又要撩开竹帘看一眼她屋里的男人,又要到河边去竜竜窣窣淘米一样。

  女人的手是经久不衰的。

  现在的女人不必那么辛苦了。但是她们照例要下厨房,要照顾小孩子。她们仍然要洗衣、淘米、切菜、站在煤气灶前将葱花撒到沸油中爆响。若是她们有好心情,她们还要编织毛衣、裁剪、布置居室等等。她们用手使屋子一尘不染,连窗台上莳弄的花卉的叶片也纤尘不染,家里的空气真正是透明的。女人在忙碌这些的时候就丢掉了一些时光,她们的额头和眼角会悄悄起了皱纹,发丝的光泽不似往昔,但她们的手却仍然有别于男人,即使粗糙也是一种秀气的粗糙。

  于是我便想,女人的手为什么不容易老呢?我想其中的一个主要原因是由于它们经常接触蔬菜水果、花卉植物和水的缘故。女人们在切菜的时候,柿子那猩红的汁液流了出来、芹菜的浓绿的汁液也流了出来、黄瓜的清香汁液横溢而出、土豆乳色的汁液也在刀起刀落之间漫出。它们无一例外地流到了女人的手上,以丰富的营养滋养着它们,使它们新鲜明丽。女人的手在莳弄花卉和长绿植物时必然也要沾染它们的香气和灵气,这种气韵是男人所不能获得的。女人大都爱水,米浆、洗衣水的每一次浸泡都使得手获得一次极好的滋润。

  我这样说,并不是鼓励女人都下厨房。可是不下厨房的女人有味道吗?

  女人的手不容易老的另一个原因,我猜想是因为眼泪的滋养。女

  人爱哭,很少有人会任泪自流到脖颈衣襟而不管不顾,也很少有人会像古典小说中的女人一样拈着手帕擦泪,女人哭起来大多是“鼻涕一把泪一把”,手也就适时而来,一把一把地在脸颊擦个不停。眼泪是一个人的精华,它只有在人极度悲伤和高兴的时候才夺眶而出,它对女人的手的滋养肯定不同凡响。泪水在手的表皮上慢慢地透过毛细血孔浸透在人手的内部,这时悲哀也就随之化解,青春和希望的力量在渐渐回升,女人的手经过泪水的洗礼变得更加有活力。

  以上我所揣测的两点,最好不要被医学专家看到,不然便免不了要深究我犯了如何如何的常识错误,我可不想唇红齿白地对簿公堂。何况,我对一些常识性知识的千年不变总是深怀恐惧和疑虑。

  不去说它了。

  忘了哪一年在一本书上看到,女人在临终前比男人喜欢伸出手来,她们总想抓住什么。她们那时已经丧失了呼唤的能力,她们表达自己最后的心愿时便伸出了手,也许因为手是她们一生使用了最多的语言,于是她们把最后的激情留给了手来表达。

  我现在是这样一个女人,我用手来写作,也用它来洗衣、铺床、切蔬菜瓜果、包饺子、腌制小菜、刷马桶。如果我爱一个人,我会把双手陷在他的头发间,抚弄他的发丝。如果我年事已高很不幸地在临终前像大多数女人一样伸出了手,但愿我苍老的手能哆哆嗦嗦地抓住我深爱的人的手。

  【四】采山的人们

  山在我眼中就是一个大的果品店,你想啊,春天的时候,你最早能从那儿吃到碧蓝甘甜的羊奶,接着,香气蓬勃的草莓就羞红着脸在

  林间草地上等着你摘取了。草莓刚落,阴沟里匍匐着的水葡萄的甜香气就飘了出来,你当然要奔着这股气息去了。等这股气息随风而逝,你也不必惆怅,因为都柿、山丁子和稠李子络绎不绝地登场了,你就尽情享受野果的美味吧。

  除了野果,山中还有各色菜蔬可供食用,比如品种繁多的野菜呀,木耳和蘑菇呀,让人觉得山不仅是个大的果品店,还是一个蔬菜铺子。

  如果这样推理下去的话,也可以把山说成一个饮品店,桦树汁和淙淙的泉水可以立刻为你驱除暑热,带来清凉;而且野刺玫和金莲花的花瓣又可以当茶来饮用。不过,在那些勤劳、朴素的人的心目中,山也许只是一个杂货铺子,桌子的腿折了,可以进山找一根木头回来,用工具把它修理成桌腿的形状;秋季腌酸菜时找不到压酸菜的石头了,就可以去山中的河流旁扛回一块。而山在那些采药材的人的心目中又会是什么样子呢?定是个中药铺子无疑!

  山真的是无奇不有,无所不能。我们那些居住在山里的人家,自然就过着靠山吃山的日子。没有采过山的人几乎是不存在的。而由于我自幼就是个饕餮之徒,所以我进山采的都是与吃有关的东西。

  野果中,最令人陶醉的就是草莓了。它的甜香气像动人的音乐一样,能传播到很远很远的地方。有的时候闻着它,比吃它还要美妙,所以常常是采了草莓果归来,用线绳绑上一绺,吊它到窗棂上,让它散播香气。只一天的工夫,满屋子就都是它的气息了。

  我记忆最深的野果,是都柿,它可以当酒来吃。都柿是一种最常见的浆果,它们喜欢生长在林间的矮树丛中,而且向阳山坡上的比背

  阴山坡上的要广泛。都柿秧都是矮株的,一尺那算是高的了,通常的只有筷子那般高,它们春天开粉色或者白色的小花,花谢便坐果,果实先是青的,像一颗颗的绿豆。随着阳光照临次数的增多和暖风持续的吹拂,都柿渐渐地长成云豆那么大,并且改变了颜色,穿上了一身蓝紫色的衣衫,看上去气质不俗。这果实一进夏天就可吃,不过有点酸,到了晚夏时节,它就分外的甘甜了。它的浆汁可以染蓝你的嘴唇。而且,它是浆果中惟一能把人醉倒的,你吃上一捧、两捧,甚至是一碗也许还心明眼亮的,但如果你一连气吃了两、三海碗的话,你就眯着眼打盹,等着见周公去吧。有一回我和几个小伙伴去山中采都柿,我挎了一只维得罗(当地人对一种底小肚大口深的小铁桶的称呼,由俄语音译而来),我们很幸运地找到了一片都柿甸子,都柿稠密不说,品质也上乘,又大又甜的,我一边往维得罗里采,一边往自己的口中采,等维得罗满了的时候,我已吃花了眼。但见那片都柿还有许多未被摘取的沉甸甸地压在枝头,它们一个个眼儿妩媚地多情地望着我,似乎在等待你的亲吻。没有器皿再盛它们了,干脆就把自己的肚子当维得罗算了,我坐在都柿甸中,美美地吃了起来,直吃得舌头麻木了,目光发飘了,小伙伴吆喝我该出山回家了,这才罢休。由于吃醉了,我步态飘摇,挎着的维得罗就像只魔术盒子一样,在我眼前一会儿发出蓝色的幽光,一会儿又发出玫瑰色的柔光,再一会儿呢,发出的是银白色的冷光。我像傻瓜一样嘻嘻乐着,被都柿的魔法给彻底击中了。我还记得好不容易上了公路,太阳已经西沉了,我觉得自己是踩着一条金光大道回家,很得意。在路口迎候着我的家人,远远看见了我蛇

  行的步态,知道我是吃醉了,而我迷离恍惚的样子遭到了同伴的耻笑。

  采山也不总是浪漫的。比如有人采都柿时着上了草爬子,就很倒霉。草爬子专往人的软组织里叮,而且有一些是有毒的,能致人于死地。你采山归来,若是觉得腋窝和腿窝发痒,就绝对不能掉以轻心了,要赶紧脱光了衣服仔细检查,否则它会钻进你的皮肉中去。我就见邻居的一位大娘让草爬子给叮在了腋窝的地方,她抬着胳膊,她的家人擎着油灯照着亮儿,用烟头烧那只已把触角探进皮肉中去的草爬子。我发现一些坏东西很怕火,比如狼,比如草爬子,怪不得传说中做坏事的人死后要下地狱,原来地狱中也是有火的啊。

  当然,被草爬子和蛇袭击的毕竟是少数,而且你可以在上山前采取预防措施,如将裤腿和袖管系牢,让它们无孔而入。当然,也有人在采山时出了大事故的。比如一个姓周的年轻男人,他采木耳时遇见了熊,尽管他聪明地躺下来装死,爱吃活物的熊丧失了吃他的欲望,但它还是在离开前拍了他的脸一下,大约是与他做遗憾的告别吧。熊掌可非人掌,这一巴掌拍下去,姓周的半边脸就没了,他丢了魂魄不说,还丢了半边脸和姓名,从此后大家都叫他周大疤瘌,因为他痊愈后凹陷的那半边脸满是疤痕。

  还有一个采山人是不能不说的,她姓什么,我们并不知道,她丈夫姓王,大家就叫她老王婆子。她个子矮矮的,扁平脸,小眼睛,大嘴,罗圈腿,走路一拐一拐的,屁股大如磨盘,所以你若是走在她背后,等于看一头跛足的驴拖着磨盘在行走。老王婆子平素不爱与人往来,不是呆在她家的屋子里,就是劳作在菜园。她是个山里通,知道

  什么节气长什么,更知道山货都生长在什么地方。她采山,永远都是单枪匹马的。她采木耳最拿手,只要是阴雨连绵了两三天,一晴了天,她就进山了。谁也不知她去哪里了,可她晚上总是满载而归,颤颤巍巍的肥厚的黑木耳能晒满房盖,让过路者垂涎欲滴、羡慕不已。不过你要是打探她在哪儿采回来的,她总是很冷淡地说“山里”。曾经有人悄悄在她采山时尾随到她身后,可她进山后总是能巧妙地把他们给摆脱了,那些宝贝山货的栖息之地成了永远的谜。为了这,她在我们那个小镇的名声和人缘都不好。老王婆子的命运最后也是悲惨的,她未到老年就得了半身不遂,瘫倒在炕上,再也无法采山去了。很多人解气地说,这是报应,让最能采山的自私的人进不了山,她等于是看着金山,却无法把它揣在怀里,那种凄凉和痛苦可想而知了。

  关于采山人的故事还有很多,比如各自都有家室的男女互相看上了,在小镇里没机会成就好事,就借着采山的由头,去绿树清风中偷情,被人给撞见;再比如一个受婆婆欺负的小媳妇不敢在家中发泄不满,上山后择一个无人的地方,就是一通哀哀的哭,让听到的人以为鬼在嚎;再比如采山人迷了山,两天两夜下不来山,他的家人就组织亲戚举着火把上山寻找,而迷山的人呢,他却迷在离村落不足一里的地方,如同被灌了迷魂汤,就是分不清东南西北了,成为大家的笑料。那些老一辈的采山人,大都已经故去了。他们被埋在他们采山经过的地方,守着山,就像守着他们的家一样。

篇二:迟子建散文集在线阅读

  

  迟子建散文泥泞原文

  迟子建散文泥泞原文

  《泥泞》是当代作家迟子建创作的散文,收录于散文集《北方的盐》中。散文记录了作者在北方生活的感受与体验,为大家分享了

  迟子建《泥泞》的原文,欢迎阅读!

  迟子建《泥泞》原文

  北方的初春是肮脏的,这肮脏当然缘自于我们曾经热烈赞美过的纯洁无瑕的雪。在北方漫长的冬季里,寒冷催生了一场又一场的雪,它们自天庭伸开美丽的触角,纤柔地飘落

  到大地上,使整个北方沉沦于一个冰清玉洁的世界中。如果你在飞雪中行进在街头,看着枝条濡着雪绒的树,看着教堂屋顶的白雪,看着银色的无限延伸着的道路,你的内心便会洋溢着一股激情:为着那无与伦比的壮丽或者是苍凉。

  然而春风来了。春风使积雪融化,它们在消融的过程中容颜苍老、憔悴,仿佛一个即将撒手人寰的老妇人:雪在这时候将它的两重性毫无保留地暴露出来:它的美丽依附于寒冷,因而它是一种静止的美、脆弱的美;当寒冷已经成为西天的落霞,和风丽日映照它们

  时,它的丑陋才无奈地呈现。

  纯美之极的事物是没有的,因而我还是热爱雪。爱它的美丽、单纯,也爱它的脆弱和被迫的消失。当然,更热爱它们消融时给这大地制造的空前的泥泞。

  小巷里泥水遍布;排水沟因为融雪后污水的加入而增大流量,哗哗地响;燕子在潮湿的空气里衔着湿泥在檐下筑巢;鸡、鸭、鹅、狗将它们游荡小巷的爪印带回主人家的小院,使院子里印满无数爪形的泥印章,宛如月下松树庞大的投影;老人在走路时不小心失了手杖,那手杖被拾起时就成了泥手杖;孩子在小巷奔跑嬉闹时不慎将嘴里含着的糖掉到泥水中了,他便失神地望着那泥水呜呜地哭,而窥视到这一幕的孩子的母亲却快意地笑起来……

  这是我童年时常常经历的情景,它的背景是北方的一个小山村,时间当然是泥泞不堪的早春时光了。

  我热爱这种浑然天成的泥泞。泥泞常常使我联想到俄罗斯这个伟大的民族,罗蒙诺索夫、柴可夫斯基、陀思妥耶夫斯基、托尔斯泰、蒲宁、普希金就是踏着泥泞一步步朝我们走来的。俄罗斯的艺术洋溢着一股高贵、博大、阴郁、不屈不挠的精神气息,不能不说与这种春日的泥泞有关。泥泞诞生了跋涉者,它给忍辱负重者以光明和力量,给苦难者以和平和勇气?一个伟大的民族需要泥泞的`磨砺和锻炼,它会使人的脊梁永远不弯,使人在艰难的跋涉中懂得土地的可爱、博大和不可丧失,懂得祖国之于人的真正含义:当我们爱脚下的泥泞时,说明我们已经拥抱了一种精神。

  如今在北方的城市所感受到的泥泞已经不像童年时那么深重了:但是在融雪的时节,我走在农贸市场的土路上,仍然能遭遇那种久违的泥泞。泥泞中的废纸、草屑、烂菜叶、鱼的内脏等等杂物若隐若现着,一股腐烂的气味扑入鼻息。这感觉当然比不得在永远有绿地环绕的西子湖畔撑一把伞在烟雨淳淳中耽于幻想来得惬意,但它仍然能使我陷入另一种怀想,想起木轮车沉重地辗过它时所溅起的泥珠,想起北方的人民跋涉其中的艰难的背影,想起我们曾有过的苦难和屈辱,我为双脚仍然能触摸到它而感到欣慰。

  我们不会永远回头重温历史,我们也不会刻意制造一种泥泞让它出现在未来的道路

  上,但是,当我们在被细雨洗刷过的青石板路上走倦了,当我们面对着无边的落叶茫然不

  知所措时,当我们的笔面对白纸不再有激情而苍白无力时,我们是否渴望着在泥泞中跋涉一回呢?为此,我们真应该感谢雪,它诞生了寂静、单纯、一览无余的美,也诞生了肮脏、使人警醒给人力量的泥泞。因此它是举世无双的。

  《泥泞》阅读练习

  9.文章重在写泥泞,但第①②段却从北方漫长冬季里的雪着笔,为什么?10.阅读文章②③两段,说说雪的“美丽”和“丑陋”的含义是什么?11.对文章第⑤段划线句子,你是如何理解的?12.文章第⑥段说作者在融雪的季节,走在农贸市场久违的泥泞

  路上.为什么会陷人另一种怀想?13.有人说,春日雪后的泥泞脏乱不堪,我讨厌它;有人说,春日雪后的泥泞浑然天成,我喜欢它。你赞成哪一个观点,谈谈你的看法。

  【答案】

  9.(3分)从雷着笔是为了写初春雷后的泥泞,为后文写泥泞作铺垫。

  说明:大意紧扣“铺垫”或“引出下文”方可得分。

  10.(2分)美丽:冰清玉洁或“无与伦比的壮丽或者是苍凉”(1分);丑陋:雪融化后呈现出来的乡村自然景象(1分)。

  说明:答对一点给l分,大意正确即可。

  11.(3分)①泥泞带来了质朴自然的乡村信息(1分);

  ②泥泞诞生了跋涉者,它给忍辱负重者以光明和力量,给苦难者以和平和勇气(1分);

  ③一个民族经过泥泞的磨砺和锻炼,它会使人的脊梁永远不弯,懂得祖国之于人的真正含义(1分)。

  说明:答对一点给l分,大意正确即可。

  12.(3分)①在作者看来,远离了泥泞,就如无根的浮萍,虽然惬意,却倍感失落(1分);

  ②泥泞虽然“肮脏”,即使跋涉艰难,却显得厚重(1分);

  ③泥泞让我们记住了历史和曾有过的苦难和屈辱(1分)。

  说明:答对一点给l分,大意正确即可。

  13.(2分)开放题,有自己的观点,只要言之成理,能自圆其说,即可得分。

  作者简介

  迟子建,女,汉族,1964年2月27日出生于黑龙江省漠河县。著有长篇小说《树下》《晨钟响彻黄昏》《伪满洲国》《越过云层的晴朗》《群山之巅》等,作品荣获“鲁迅文学奖”“冰心散文

  奖”“茅盾文学奖”等文学大奖,部分作品在英、法、日、意等国出版,是当代中国具有广泛影响力的作家之一。

篇三:迟子建散文集在线阅读

  

  迟子建作品散文

  迟子建,是当代中国具有广泛影响力的女作家,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迟子建作品散文,希望大家喜欢。

  听梆声的地方

  迟子建

  乌镇是一枝莲,东栅、西栅、南栅、北栅是它张开的花瓣。东栅因为天光和烟火气盛,这片花瓣在我眼里是银粉色的。西栅呢,它被不绝的流水环绕着,那层层叠叠的楼台水阁,迷宫似的灰街长巷,也就有了舟楫的气象,似乎你轻轻一推,它们就会启航。这片轻灵的花瓣,在我眼里就是烛白色的了。烛白色不像银白那么耀眼奢华,也不像乳白那么温柔平淡。烛白色,它高贵朴素,充满激情而又深沉内敛。因为烛白色里,掺杂着天堂的色彩。

  来乌镇的,不仅仅是人,还有白鹭、云朵、晨雾。与它们比起来,倚赖车船出行的人,是多么的被动啊。白鹭来,乘着清风,扇动着丝绸一样的翅膀,倏忽间就翩然而至了;云朵呢,如果它们思念身下这片枕河入梦的人家了,从天宇的某个角落出发,且歌且舞,飘飘洒洒,也是说到就到了。比起白鹭和云朵,晨雾不是远客,它们就栖息在乌镇纵横交织的水泽深处。只要它起了顽皮,就一哄而起,缚住太阳,把人间幻化为海市蜃楼,霸气十足地做这世界早晨的皇帝。

  我在乌镇,住在西栅。西栅由十二座小岛组成,所以进出西栅,须乘坐渡船。到乌镇时已是晚上九点,江南的雨淅淅沥沥下着,好像乌镇这个素服女子忙活了一天,正在做安寝前的沐浴。从西栅的码头登船,去通安客栈,大约一刻钟。西栅的渡船是我喜欢的那种,带篷的木船,梭形,人工摇橹,至多坐六人,既不像大船那样笨拙少情调,又不像只能容一两个人坐的小舟,在水波上活跃得像条鱼一样,让人心生不安。不大不小的渡船,如同恰到好处的鞋子,最适合游人的脚。船家是个女子,乌镇人对她们有个亲切的称谓:船娘。而我觉得,女子的性情,最适合在西栅摆渡。因为这儿不是荒凉的海域,需要顶天立地的男人披荆斩棘,西栅是一个宁静的港湾,是个听桨声的地方,由性情多温婉的女子做“掌门人”,再妥帖不过了。

  船娘戴着斗笠,不紧不慢地摇着橹。虽然落着雨,但岸上投下的灯影,依然盛开在河面上,看来电的筋骨,实在强啊。没有月亮的夜晚,那一团团湿漉漉的橘黄的灯影,看上去像是月亮生出的金发婴孩,是那么的鲜润明媚。带着一身的水汽,船停靠在客栈的码头上了。简单吃了点东西,洗漱后躺下,已是深夜了。旅途的劳顿,并没有使我立刻入睡。不过在西栅失眠是幸福的,因为你在静得出奇的夜里,能听见淙淙的流水声。

  来乌镇的次日,是茅盾文学

  奖颁奖的日子。我醒来的时候,西栅还没醒,因为它被浓雾包裹着,所以到了天亮的时辰,它却亮不起来。早饭后,我出了客栈散步。上了一座灰白的石拱桥,站在桥上,只见河两岸的房屋,好像晾晒着一匹匹白色的丝绸,被雾气紧紧缠绕。你想看远一点的河道,看不清楚;想看近处房屋的飞檐,也是看不清楚的。雾中的西栅,也就有了如梦似幻的感觉。上午十点多,雾小了,雨又来了,所以那个白天的太阳,和那个夜晚的月亮,是逃跑的新娘,芳踪难觅。如果说乌镇是一朵静静的莲的话,那么茅盾文学奖的颁奖典礼在我眼里就是昙花。那个夜晚的颁奖盛典结束后,第二天,与会人员纷纷离去了。客栈的小码头忙碌起来,船娘忙碌起来,被桨搅起的水波,也忙碌起来了。

  我也乘渡船出去,但奔赴的不是飞机场,而是东栅。太阳终于露出了芳容,天地间变得亮堂起来了。东栅游人如织,每一座石桥,每一条小巷,每一座古老的楼牌下,都有驻足观望和拍照的人。导游带着我们,先是参观了一个专门展览雕花木床的博物馆,然后去了乌镇名酒、从清朝就开张了的三白酒的酿造地。在乌镇这样的水乡,如果没有酒,老百姓的日子,无疑是少了魂儿。出了酒坊,近午的时候,在去餐馆的途中,我在一条巷子里,遇见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婆婆。她将自家炉灶支在屋外,微微弓着背,神色怡然的,当街翻炒着一锅羊肉。羊肉显然被酱汁浸透了,油红色,扑鼻的香气。很多游人停下脚步,眼馋着那锅肉。而我眼馋的,是老婆婆手中的那把锅铲。如果我到了她这般年华,能像她一样自如地使着锅铲,为自己烹调下酒的小菜,那就是此生最大的福气了。

  从东栅回来,小憩片刻,导游又带着我们游西栅。看了白莲塔、通济桥和仁济桥所形成的著名的“桥里桥”景观、蚕丝厂以及酱坊。西栅最有趣的景观,是三寸金莲馆。那里展览的,是历朝历代形形色色的小鞋。有研究者说缠足始于隋唐,也有人说由五代兴起。清入主中原后,反对汉族人缠足,尤其是康熙大帝。从这点看,康熙就是一个充满人性的皇帝。康有为在自己的老家广东南海,还曾联合当地乡绅和开明人士,创立过不缠足会。这种病态的审美和风习,在中国流传了近千年,却是一个不争的事实。那些小巧玲珑的鞋子,多有斑斓刺绣,花色妖娆,可我却看不出丝毫的美来,因为它们是女人的脚镣啊。

  游过西栅,天色已昏。我们就近在一处临河的餐馆吃晚饭。饭后,回到客栈,清理完旅行箱,想想明天就要离开西栅了,心中似乎还有什么割舍不下的。九点一刻,我独自出了门,看夜下的西栅。

  石板路上,几乎看不见行人了。西栅静起来,而另一种光明,却升起来。点缀着夜晚的灯光,以乳黄为主,但也有幽蓝的光带,裹着石桥,使桥有了闪电的气象。那一盏盏古朴的风灯,在苍灰的屋檐下,随着晚风轻轻摇荡,像恋人温柔的眼。我走进一条深巷,周围竟一个人都不见,那一座座阒然无声的深宅大院,使我怀疑里面居住的不是人,而是神灵。我有些害怕,连忙回到离出发点不远的放生桥那儿,桥下有一个小酒吧,还有零星的顾客。刚停下脚步,就见柳树丛中闪出一只猫来,雪白雪白的,它好像赶赴什么约会,飞也似的越过石桥,去另一岸了。猫离去了,一个清扫员出现了。她一手拎着撮子,一手提着扫帚,打扫石巷。我看了看撮子,里面较少有废纸和食品包装袋之类的垃圾,更多的是落叶。乌镇再怎么的江南,也是秋意阑珊了。我跨上桥,刚好看见有一只载客的船从远处荡来。我听见客人在问:“岸上是什么树呀?”船娘答:“香樟树。”之后再无人语,有的只是水声。我看着这只船渐渐接近石桥,然后鱼似的从桥下跃过,不见了踪影。正当我要走下石桥的时候,一阵梆声石破天惊地响起,这是打更的人在报时了。打更的人穿行在哪一条巷子,我并不知晓。但这寂寥而空灵的梆声,与教堂的钟声一样,让我身心,顿时为之一爽。是啊,这禅意深厚的梆声让我明白,所有的盛典和荣耀,不过是一季的盛花,会转瞬间化为流水。那些相识的和不相识的人,包括我自己,不过是这世界的过客而已。明白了这个道理,你就不会在脱离了灯火璀璨、人语喧嚣的环境后,惧怕一个人走夜路。这复古的梆声,让西栅的夜,白了。

  《哑巴与春天》

  迟子建

  最惧怕春风的,莫过于积雪了。

  春风像一把巨大的笤帚,悠然扫着大地的积雪。它一天天地扫下去,积雪就变薄了。这时云雀来了,阳光的触角也变得柔软了,冰河激情地迸裂,流水之声悠然重现,嫩绿的草芽顶破向阳山坡的腐殖土,达子香花如朝霞一般,东一簇西一簇地点染着山林,春天有声有色地来了。

  我的童年春光记忆,是与一个老哑巴联系在一起的。

  在一个偏僻而又冷寂的小镇,一个有缺陷的生命,他的名字就像秋日蝴蝶的羽翼一样脆弱,渐渐地被风和寒冷给摧折了。没人记得他的本名,大家都叫他老哑巴。他有四五十岁的样子,出奇地黑,出奇地瘦,脖子长长的,那上面裸露的青筋常让我联想到是几条蚯蚓横七竖八地匍匐在那里。老哑巴在生产队里喂牲口,一早一晚的,常能听见他铡草的声音,嚓——嚓嚓,那声音像女人用刀刮着新鲜的鱼鳞,又像男人抡着锐利的斧子在劈柴。我和小伙伴去生产队的草垛躲猫猫时,常能看见他。老哑巴用铁耙子从草垛搂下一捆一捆的草,拎到铡刀旁。本来这草是没有生气的,但因为有一扇铡刀横在那儿,就觉得这草是活物,而老哑巴成了刽子手,他的那双手令人胆寒。我们见着老哑巴,就老是想逃跑。可他误以为我们把草垛蹬散了他会捉我们问责,为了表示支持我们躲猫猫,他挥舞着双臂,摇着头,做出无所谓的姿态。见我们仍惊惶地不敢靠前,他就本能地大张着嘴,想通过呼喊挽留我们。但见他喉结急剧蠕动,嗓子里发出“呃呃”的如被噎住似的沉重的气促声,却说不出一句话来。

  老哑巴是勤恳的,他除了铡草、喂牲口之外,还把生产队的场院打扫得干干净净。冬天打扫的是雪,夏天打扫的是草屑、废纸和雨天时牲畜从田间带回的泥土。他晚上就住在挨着牲口棚的一间小屋里。也许人哑了,连鼾声都发不出来,人们说他睡觉时无声无息的。老哑巴很爱花,春天时,他在场院的围栏旁播上几行花籽,到了夏天,五颜六色的花不仅把暗淡陈旧的围栏装点出了生机,还把蜜蜂和蝴蝶也招来了。就是那些过路的人见了那些花儿,也要多望上几眼,说,这老哑巴种的花可真鲜亮啊,他娶不上媳妇,一定是把花当媳妇给伺候和爱惜着了!

  有一年春天,生产队接到一个任务,要为一座大城市的花园挖上几千株的达子香花。活儿来得太急,人手不够,队长让老哑巴也跟着上山了。老哑巴很高兴,因为他是爱花的。达子香花才开,它们把山峦映得红一片粉一片的。老哑巴看待花的眼神是挖花的人中最温柔的。晚上,社员们就宿在山上的帐篷里。由于那顶帐篷只有一道长长的通铺,男女只能睡在一起。队长本想在通铺中央挂上一块布帘,使男女分开,但帐篷里没有帘子。于是,队长就让老哑巴充当帘子,睡在中间,他的左侧是一溜儿女人,右侧则是清一色的男人。老哑巴开始抗议着,他一次次地从中央地带爬起,但又一次次地在大家的嬉笑声中被按回原处。后来,他终于安静了。后半夜,有人起夜时,听见了老哑巴发出的隐约哭声。

  从山上归来后,老哑巴还在生产队里铡草。一早一晚的,仍能听见铡刀“嚓——嚓嚓——”的声响,只不过声音不如以往清脆,不是铡刀钝了,就是他的气力不比从前了。那一年,他没有在场院的围栏前种花,也不爱打扫院子,常蜷在角落里打瞌睡。队长嫌他老了,学会偷懒了,打发了他。他从哪里来,是没人知道的,就像我们不知他扛着行李卷又会到哪里去一样。我们的小镇仍如从前一样,经历着人间的生离死别和大自然的风霜雨雪,达子香花依然在春天时静悄悄地绽放,依然有接替老哑巴的人一早一晚地为牲口铡着草料,但我们总觉得少了点什么。原来这小镇是少了一个沉默的人——一个永远无法在春天中歌唱的人!

篇四:迟子建散文集在线阅读

  

  迟子建经典散文

  迟子建经典散文

  俗话说“文如其人”。迟子建的文字如同她的人一样好看,不是那种江南小女子粉妆玉琢的美,而是东北女子特有的大气疏朗的那么好看。她的文风中也少有小女子哀哀切切的忧愁。在有人提出“文学之死”以及“文学是垃圾”的命题时,她却不以为然。

  在她的笔下,文字是良药,在她失去挚爱后,她用文字疗伤,依靠文学,从厚重的悲伤中活转,获得生之幸福。这样一个坚强、善良的女子,她的文字足以温暖人心。

  1、《阿央白》

  它是如此安然地出现在我面前——阿央白。晨光弥漫了空悠悠的山谷,它面朝着鸟声起伏的山谷,把它那惊世骇俗的美一览无余地展现在我面前。

  石钟寺石窟的第八窟便是它了——阿央白。它是一尊刻有女性生殖器的石窟,据说是白族先民原始崇拜的特殊雕刻。它同周围石窟中的菩萨、南诏国王及侍从、天神、力神、古代波斯国人等等坦然地相处在一起,以其浑然天成的美吸引着一代又一代的人。只有这尊石窟下的一块圆石,才被千古不绝的朝拜者给跪出两江深深的凹痕,那么触目惊心的凹痕。

  我远远地看着它,它的黑

  褐

  色的质地、轮廓分明的曲线、睥

  睨

  世俗的那种天真无邪的气质。我们就在那一瞬间温存地相遇了,阳光在它的身上浮游着,它似乎就要柔软地荧荧欲动,就要流出一股莹白芬芳的生命之泉。

  没有嘈杂的交谈,静悄悄的风、静悄悄的阳光在我们之间穿梭着。它静悄悄地立在这里已经有许多个漫长的世纪了。它沐浴着风声、雨声、月光、阳光,这一切都没有损害它的容颜。它是古老的,同时又是年轻的;它是苍凉的,同时又是青春的。我注意到,周围许多处石窟在战事中遭到破坏,菩萨断了

  胳

  膊、侍从少了腿,而许多头像都面目模糊。独有它,阿央白,它依然完整无缺地出现在我面前。就连邪恶的手都不敢触及它,看来真正的美本身就能驱除邪恶。

  阿央白出在庄严肃穆的佛教圣地曾招致了种种非议。有人说这纯粹是后人出于对佛教的亵渎而导演的一场恶作剧。他们认为阿央白不洁、不贞,怎么可以把生殖器赤裸裸地雕刻在石头上呢?

  我无意揣测这尊大约诞生于唐宋时期的雕刻其用意究竟是什么,也许雕刻者雕厌了充满神话色彩的菩萨、天神,雕厌了国王和歌舞升平的场景,雕厌了他们不可触及的事物,所以他们才雕出一副显赫的女性生殖器,因为只有它,才能给人以最温存、亲切、可知的感觉。也许雕刻者只是发现了一大块黑

  褐

  色的石头,他产生了丰富的联想,于是女性生殖器的轮廓就在上面显现了。

  当然,一切揣测都只能是假想。不管怎么说,阿央白诞生了,而且存在下来,并且将要获得永生。雕它的人没有留下名字,但我觉得当他用刀凿划出一道道痕迹时,他一定是敛声屏气用心在雕刻。雕它的人一定是个心性很高、懂得温暖的人,也是一个真正懂得艺术之美的人。我与阿央白邂逅的一瞬,我便于无形中看见了一双手拂名而过的痕迹。那只能是一双男人的手,只有男性的手才能使女性的美获得真正意义上的解放。

  晨光涌动着,我和阿央白同样沐浴着光明。我走近它,仔细端详它,我其实是在端详自己。它经久不衰的魅力在于它的真实、凝重和生动。它可以感知语言,它的深处曾搅起多少令这世上男女流连忘返的波澜——万劫不复的波澜。对于它,世俗的一切揣测都是毫无意义的了。可我仍未能免俗,试图还想为它所招致的非议做一番开脱。它跻身于佛教圣地,是否提醒人们,能做佛的思考该是由人开始的,而不是由神开始。只有人才能思考宗教和哲学,而人是从母腹中啼哭着爬出来的,阿央白是我们生命的窗口,我们的思想在做无边无际的精神漫游时,不要忽视生命本身的东西。没有生命,一切都不会存在。

  当然,这些念头只是一闪即逝。在阿央白面前,你所需要的只是安详的目光。我一遍遍地注视着它,由远及近,由近及远,这时阳光更加浓郁了,它使阿央白焕发出一股流光溢彩的美。

  阿央白的美在于它赤裸裸地将人们引以为神圣或邪恶的东西公之于众,这样神圣和邪恶就不能依附它而存在,它只为它自己而存在。犹如一枝娇艳异常的金黄色喇叭花,在深山野谷中摇曳着,释放着它那安静、炫目、动荡而悠久的美。

  2、《撕日历的日子》

  又是年终的时候了,我写字台上的台历一侧高高隆起,而另一侧却薄如蝉翼,再轻轻

  翻

  几下,三百六十五天就在生活中沉沉谢幕了。

  厚厚的那一侧是已逝的时光,由于有些日子上记着一些人的地址和电话,以及偶来的一些所思所感,所以它比原来的厚度还厚,仿佛说明着已去岁月的沉重。它有如一块沉甸甸的砖头,压在青春的心头,使青春慌张而疼痛。

  发明台历的人大约是个年轻人,岁月于他来讲是漫长的,所以他让日子在长方形的铁托架上左右

  翻

  动,不吝惜时光的消逝,也不怕面对时光。当一年万事大吉时,他会轻轻松松地把那一

  摞

  用过的台历捆起,随便扔到什么地方让它蒙尘,因为日子还多得是呢。而对于中老年人来说,看着那一

  摞

  摞

  用过的台历,也许会有一种人生如梦的沧桑感。

  于是想到了撕日历。

  小的时候,我家总是挂着一个日历牌,我妈妈叫它“阳历牌”,我们称它“月份牌”。那是个硬纸板裁成的长方形的彩牌,上面是嫦娥奔月的图画:深蓝的天空,一轮无与伦比的圆月,一些隐约的白云以及袅娜奔月的嫦娥飘飞的裙据。下面是挂日历的地方,纸牌留着一双细眯的眼睛等着日历背后尖尖的铁片插进去,与它亲密的吻合。那时候我每天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撕日历。早晨一睁开眼,便听得见灶房的柴禾噼啪作响,有煮粥或贴玉米饼子的香味飘来。这基本上是善于早起的父亲弄好了一家人的早饭。我爬出被窝的第一件事不是穿衣服,而是赤脚踩着枕头去撕钉在炕头被架子一侧的月份牌,凡是黑体字的日子就随手丢在地上,因为这样的日子要去上学,而到了红色字体的日子基本上都是星期天,我便捏着它回到被窝,亲切地看着它,觉得上面的每一个字母都漂亮可爱,甚至觉得纸页泛出一股不同寻常的香气。于是就可以赖着被窝不起来,反正上课的钟在这一天成了哑巴,可以无所顾忌地放纵自己。有时候父亲就进来对炕上的人喊:“凉了凉了,起来了!”

  “凉了”不是指他,是指他做的饭。反正灶坑里有火,凉了再热,于是仍然将头缩进被窝,那张星期日的日历也跟了进来。父亲是狡猾的,他这时恶作剧般地把院子中的狗放进睡房,狗冲着我的被窝就摇头摆尾地扑来,两只前爪搭着炕沿,温情十足地呜呜叫着,你只好起来了。

  有时候我起来后去撕日历,发现它已经被人先撕过了,于是就很生气,觉得这一天的日子都会没滋味,仿佛我不撕它就不能拥有它似的。

  撕去的日子有风雨雷电,也有阳光雨露和频降的白雪。撕去的日子有欢欣愉悦,也有争吵和悲伤。虽然那是清贫的时光,但因为有一个团圆的家,它无时不散发出温

  馨

  气息。被我撕掉的日子有时飘到窗外,随风飞舞,落到鸡舍的就被鸡一轰而啄破,落到猪圈的就被猪给拱到粪里也成为粪。命运好的落在菜园里,被清新的空气滋润着,而最后也免不了被雨打湿,沤烂后成为泥土。

  有会过日子的人家不撕日历,用一根橡皮筋勒住月份牌,将逝去的日子一一塞进去,高高吊起来,年终时拿下来就能派上用场。有时女人们用它给小孩子擦屁股,有时候老爷爷用它们来卷黄烟。可我们家因为有我那双不安分的手,日子一个也留不下来,统统飞走了。每当白雪把家院和园田装点得一派银光闪闪的时候,月份牌上的日子就薄了,一年就要过去了,心中想着明年会长高一些,辫

  子会更长一些,穿的鞋子的尺码又会大上一号,便有由衷的快乐。新日子被整整齐齐地装订上去后,嫦娥仍然在日复一日地奔月,那硬纸牌是轻易不舍得换的。

  长大以后,家里仍然使用月份牌,只是我并不那么有兴趣去撕它了,可见长大也不是什么好事情。待到上了师专,住在学生宿舍,根本没日历可看,可日子照样过得一个不错。也就是在那一时期,商店

  里有台历卖了,于是大多数人家就不用月份牌了。我自然而然地结束了撕日历的日子。

  我在哈尔滨生活的这几年才算像模像样过起了日子,每天早晨起来的第一件事就是

  翻

  台历,让它由一侧到另一侧。当两侧厚薄几乎相等时,哈尔滨会进入最热的一段日子。年终时我将用过的台历用线绳串起,然后放到抽屉里保存起来。台历上有些字句也分外有趣,如一九九三年二月十四日记载着“不慎打碎一只花碗”;而二月二十八日则写着“一夜未睡好,梦见戒指断了,起床后发现下雪了”;八月二十八日是“天边出现双彩虹,苦瓜汤真好喝”!

  到了一九九四年的一月十九日,是腊月初八的日子,东北人喜欢这天煮“腊八粥”,我在这天的日历上记着:“煮八宝粥。材料:大米、小米、绿豆、小楂子、葡萄干、核桃仁、大枣、花生”。三月三日写着“武则天墓被万人践踏,只因为她践踏了万人”。而七月十一日是“德国队以1:2败给保加利亚队。保加利亚用火一样的激情焚烧了陈旧的德国战车”(好像引自一位体育评论记者之言)。

  台历有意无意成了我的简易日记本,当然就更加有收藏价值了。

  不管多么不愿意面对逝去的日子,不管多么不愿意让青春成为往事,可我必须坦然面对它。当我串起一九九五年的台历、将一九九六年散发着墨香气的日子摆在铁皮架上时,我仍然会在上面简要抒写一些我的所作所为、所思所感的。如果能把幼时已撕去的日历一一

  拾

  回,也许已故的父亲就会复活,他又会放一条狗进我的睡房催我起床,也许我家在大固其固的那个已经荒芜了的院落又会变得绿意盈门。但日子永远都是:过去了的就成为回忆。

  可它毕竟深深地留在了心底。当我年事已高,将台历的日子看花了,翻

  台历的手哆

  嗦

  不已时,嫦娥肯定还在奔月。

  3、《必要的丧失》

  一九九四年九月在云南的大理,有天傍晚我在散步时与一个精神失常者相遇。当时我正走在河岸上,空气很凉爽,明月下能见到苍山幽蓝的剪影。河岸上少见行人,月光使河水发出亮色。当我走上一座桥,在石桥的一端突然与一个人相遇。他衣着洁净,笑嘻嘻地望着桥下的流水,那样子仿佛水中有他的美如天仙的新娘。古朴的石桥、平静的河水、清朗的月光,这种充满古典情怀的场景使我对那男子产生了好奇,或者说他正在诱惑我。月色给他的脸涂上一层柔和的光彩,我见他相貌平平,他入神地微笑着,一动不动地望着河水。如果不是他始终如一地笑着,毫无顾忌地笑着,我是想不到他是精神失常者。当我意识到他的精神有问题时,他倒转身朝我走来,我大胆地打了一声招呼:“嗨,你好!”他并没有停住脚步,但他冲着我笑了,而且笑出了声。他与我擦身而过,他像大多数的`精神失常者一样,走路很散漫,晃晃悠悠,有一种逍遥感。

  我想象他为何而精神失常?爱情?金钱?权力?事业?这世俗生活中能制约、桎

  梏

  和诱惑人的种种事物我都想了一番,最后仍然是一团迷雾,得不到任何答案。但有一点是肯定的,他丧失了世俗人要为之奔波、劳碌、明争暗斗的职称、住房待遇、官职、金钱、荣誉等等这一切为人所累的东西,那么他心中留下的那一点是什么?也许是仅存爱情了。留下的必定是唯一的、单纯的、永恒的、执着的。这种东西带给了他安详、平和、宁静与超然。而到达这种境界却必须以丧失作为代价。

  他对我的那一笑常常使我警觉,这使我想起了里尔克,他在自己的一生中努力追求一种孤独感,有时候朋友或亲人破坏了他这种孤独感,他就会离他们而去。这种孤独感是否是精神失常者心中仅存的一种古典诗意之美呢?距离产生了,客观、清醒和冷静的良好品质必然在人的身上出现,而距离总是以丧失作为前提的。

  必要的丧失是对想象力的一种促进和保护。许多秀山秀水、文化底蕴深厚的地方频频产生过大学问家,而很大气的艺术家却寥寥无几,我一直以为这样尽善尽美的环境没有给想象以飞翔的动力,而荒凉、偏僻的不毛之地却给想象力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可惜这样的地方又缺乏足够的精神给养。没有了满足感、自适感,憧

  憬便在缺憾、失落、屈辱中脱颖而出,憧

  憬因而变得比现实本身更为光彩夺目。

  怀旧是否也是一种丧失呢?我认为是。尽管怀旧的形式本身是

  拾

  取和藕断丝连,但就怀旧的事物本

  身而言,它却是对逝去所有事物的剔除和背叛,因为你不是怀恋已逝的所有事物,而是只对一件事物情有独钟,那么你在怀旧,就意味着你对往昔大部分生活的丧失,你用阅历和理性判断出了一种值得追忆的事物,这种东西对你而言是永恒的。几乎所有的作家都有怀旧情绪,这种

  拾

  取实在是一场轰轰烈烈的丧失,而这种丧失又是必不可少的。

  那么

  憧

  憬呢?它也是一种丧失吗?我认为

  憧

  憬也是一种丧失。

  憧

  憬是想象力的飞翔,它是对现实的一种扬弃和挑战。现实太满或者太流于平庸了,憧

  憬便会扶摇而上,寻找它自己的阳光和雨露。

  憧

  憬脱离尘世,当然是对许多俗世生活的一种丧失。

  怀旧和

  憧

  憬,这是文学家身上必不可少的两个良好素质,它们的产生都伴随着丧失。而任何人并不是每时每刻都能怀旧和

  憧

  憬的,它需要营养的补充,也就是需要培养人的一种孤独感。一种近于怪癖的艺术家的精神气质。一个八面玲珑、缺乏个性的人是永远不会成为艺术家的,因为他(她)们拥抱一切,缺乏问询、怀疑、冷静和坦诚,因而也就产生不了距离和美。

  我又想起了在大理石桥上遇见的那个人。以往我会像绝大多数人一样称他们为精神病患者,但我现在不那么以为了。首先我已经不敢肯定这是一种病,当然就不能说他是患者了。我们是用常人的眼光打量他们的,他们的失神和超常状态其实是引起了我们自身的恐慌,他们那不顾一切、彻头彻尾的丧失令我们疑惑不解,所以我们认定他们有病。有一个小常识很说明问题,几乎绝大多数病的症状都伴有抑郁、焦虑、暴

  躁

  、惊慌的表现,当你身上出现这种情绪时,你可能生病了。而精神失常者却表现出一种使人迷醉的冷静、平和及愉悦,这有他们脸上的笑容为证。他们战胜了抑郁、焦虑、暴

  躁

  和惊慌,他们的心中也许仅存一种纯粹的事物,他们在打量我们时,是否认为我们是有病的,而他们却是正常的?因为我们所说的正常是以大众的普通人的行为作为尺度的,所以我只能认为他们是精神失常者,或者说是精神漫游者。

  要到达那种境界要丧失多少东西?我不敢设想。也许他们也怀想和

  憧

  憬,就像我们一样。

  4、《周庄遇痴》

  未见周庄,先就喜欢上了它的名字。文人总改不了“望文生义”的虚荣毛病,所以一厢情愿地认为周庄一定是个古朴、宁静。平和的有种夕阳西下安闲情调的小镇。

  从苏州到周庄,乘车大约要一个多小时。那天是周日,阴雨。同行者说这日子游局庄不好,因为上海离周庄很近,每逢双休日,周庄便人潮蜂拥,到处都是

  “阿拉”声。我便暗暗祈

  祷

  雨下得再大一些,那样“阿拉”声也许便会退潮。可是乌云并不偏袒我满含自私情怀的游兴,它很正直地从天庭撤退了。我第一眼望见的周庄,便是一带青砖灰楼顶上跳荡着的一轮湿

  漉

  漉

  的白太阳。

  周庄旧名贞丰里,开始只是个小村落,到了元朝中叶,它才逐渐发展起来。一个地方的迅速

  繁

  荣,必定与商业活动有关,而商人中的巨富无疑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周庄也不例外。是江南富豪沈佑由湖州南浔迁徙至周庄,才仿佛在一夜之间给周庄下了一场白银大雪,使这里富得闪光。而沈佑之子沈万三又给这白银般的富庶涂抹了一层灿烂的金黄色,使它显出一派登峰造极般的辉煌,以至人们传说沈万三有一个聚宝盆。然而富庶极端了便有“招摇”之嫌,沈万三便因此而

  罹

  难。

  据民间传说,明太祖朱元璋要修筑南京城墙,沈万三曾资助一万三千两白银,负责洪武门至水西门一段工程。后来工程超支,他又捐出一万三千两。但朱元璋贪得无厌,命沈万三献出聚宝盆。沈万三不从,将银子运回周庄,藏在银子

  浜

  下,又携带聚宝盆远走他乡。后来他被朱元璋的御林军捉住,发配云南充军。而《周庄镇志》记载:“富民沈秀者助筑都城三分之一,请犒军,帝怒曰:匹夫犒天下之军乱民也,宜诛之。后谏曰,不祥之民,天将诛之,陛下何诛焉!乃释秀,戍云南。”

  不管是传说还是史料,都能证明沈万三是因为“露富”而犯上。只要你让皇帝感觉到富得咄咄逼人了,即便不马上人头落地,也只能是虽生犹死、苟延残喘地度过残生。

  沈万三终于客死他乡,他的灵柩后来被运回周庄,葬于银子

  浜

  底。

  周庄的石桥和窄窄的巷道中,果然有层出不穷的“阿拉”声。我们随着导游进入“沈厅”。沈厅原名敬

  业堂,清末改为松茂堂。由沈万三后裔沈本仁于清乾隆七年建成。沈厅面临河

  埠,水上有

  苫

  着天蓝色布的船在往来穿梭。没有我想象中的临河梳妆或淘米洗菜的女人,那船虽然也古旧,但载的都是嬉笑不已的游人。沈厅的中部是茶厅和正厅,我坐在厅中央的红木椅子上小憩的一刻,觉得一股砭人肌肤的阴凉从足下生起,仿佛我正踩在寒气萧森的地狱之口上。我参观过很多有钱人的宅院,它们大都有着高大的门楼,厅堂四四方方,里面雕梁画栋,陈设的椅子也大都笨重不堪。这样的屋子因为远离窗口,所以阳光的进入就极为艰难。何况周庄的建筑屋檐与屋檐之间几乎相交错,阳光投射下来已经颇多阻隔,又怎谈得上一泻厅堂呢。少见阳光的房屋,在拥有其凝重气氛的同时,必然给人一种挥之不去的压抑感,给人一种隔绝了自然的沉闷感。流连于沈厅那数不清的房屋,就仿佛是行走在地下墓穴一般,让人觉得阵阵悲凉。后来我们一行人聚在一处小茶坊前就着腌苋菜喝阿婆茶,我偶然看见窗前几株绿色植物的叶片上鼓着几滴被阳光照得晶莹剔透的雨滴,才觉得沈厅的周围仍然有生命在搏动,而在那一瞬间抹去了拜访它时萦绕于心头的凄凉感和萧瑟感。

  周庄保留下来的基本上是明清建筑,它的基调是灰色的。在绿色永不凋、永远是春天的江南,这种灰色总是像闪电一样跳跃。一座座的石桥像一匹匹骏马一样横跨在水巷上,并在水中投下它们的倒影。阳光照着石桥和石桥上的人,也照着水中的石桥和人淡墨似的倒影。吆喝茶点的声音仍然从深巷中掠过奇峭的飞檐传来。在某一瞬间,我似乎捕捉到了周庄的神韵,然而不绝如缕的游人很快就冲淡了那种感觉。我在嘈杂声中想象九百年前的周庄,也是这样的建筑,不过人很少,坐在厅堂里喝茶的时候,便能清楚地听到归船的桨声。船归的时候,也许会惊扰水中浮游的鸭子,也许闺中的小姐在临河的绣楼里推开窗户,看看那归船上是否有她喜欢的人。若没有她喜欢的人,又有没有她喜欢的丝绸或陶器。屋前的垂柳把一半绿意赋予石墙,另一半绿意却袅袅漫向河水。天色黄昏时,水巷里溢满金色,糯米糕和清茶的气息在每一位盼夫归来的妇人的指间琴音般萦绕。灰蒙蒙的周庄就在一派典雅平和的气氛中滑入夜晚。后来月亮起来了,周庄没有夜游人,月光就散散淡淡地照着周庄的石桥、流水、屋檐、垂柳以及树深处的鸟……

  然而纷乱的现实很快又把我与周庄的“神交”隔绝,我们开始参观“迷楼”。迷楼原名德记酒店,柳亚子先生同南社诗词社的人曾在此居留并饮酒作赋。顺着狭窄的楼梯攀上二楼,兀然看见几个南社成员的蜡像,他们看上去仿佛是在切

  磋

  诗艺,然而人物凝固的表情却给人一种彻头彻尾的做作感。其实有这一座古旧的小楼足以让人想象南社成员在此居留时的风采了,然而人们却总以为用蜡像来复原某种生命才能达到

  栩

  栩

  如生的效果。于是我败兴地下楼,又尾随大家来到三毛茶楼。据说三毛曾在1989年仲春来到周庄,我们参观的正是三毛喝茶的地方。茶楼很小,桌凳比较古旧,墙壁上有三毛的巨幅黑白照片。我觉得三毛自

  缢

  时不该选择丝袜,而应该用自己的长发做绳索来结束自己,她的长发太美了。我坐在三毛茶楼小憩的一刻,石巷中忽然传来一阵泼辣的叫骂声。那是一个女人的声音。骂声琅琅,无拘无束,跟雨后的阳光一样自由洒脱。我从窗口探出头,见是一个梳短发、着白背心的微胖的中年女人倚着一家铺子的石墙在骂,她目光散漫,举止粗俗,一眼望去便知她是个痴呆。然而正是她这一通骂,使我觉得九百年前的周庄突然掉头回来了。这深深的石巷中有一种经久不息的痴语长风般地穿越了时空。我

  蓦

  然想起了沈万三的悲剧命运,他因“露富”而犯上,而痴人却不会因为“露痴”而遭贬滴。“痴”向来被认为是一种无知,所以处于这一状态的人不管说出如何辛辣的话,都不会遭人嫉恨。难怪历史上有那么多名人因为突遭厄运而“佯痴”渡过难关,他们以一种消极的方式进行了内心最痛切的反抗。于是就有了阮籍、嵇

  康的假意“癫狂”,有了明代大才子杨慎被流放云南后,酒后插花满头穿巷而过,使人疑为痴人的传说。“痴”是一种可以使心灵自由飞翔的生存状态,它像一座永远开着窗口的房屋,可以迎接八面来风。于是我便想,沈万三若是一个“痴人”,肯定会逃出朱元璋为他设置的“虎口”。但沈万三不是一介书生,而是财大气粗的商人,这决定了他不会佯痴来求生存。所以世上的英雄有两种,一种是叱咤风云、我行我素、把生命置之度外的人;一种是内敛激情、藏锋不露、能忍受奇耻大辱的人。而我更欣赏的是前者,因为他们像飞旋在阳光中的灰尘一样透明。

  朱元璋在南京拥有一片绿意浓郁的山陵作为长眠之所,而沈万三则是“水冢”一座,葬于周庄的银子

  浜

  底。王者的灵魂在千秋万代后仍然可以在大地上浪漫地浮游,而沈万三的灵魂则永远湿

  漉

  漉

  地浸在水中,仿佛是在低低饮泣。

篇五:迟子建散文集在线阅读

  

  迟子建散文

  迟子建散文(精选8篇)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学习中,大家都经常接触散文吧?散文的宗旨是文笔一定要优美,文章一定要流畅。“形散而神不散”。什么样的散文才是真正的好散文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迟子建散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迟子建散文

  篇1在北方,一年的开始和结束都是在寒冷时刻,让人觉得新年是打着响亮的喷嚏登场的,又是带着受了风寒的咳嗽声离去的。但在这喷嚏和咳嗽声之间,还是夹杂着春风温柔的吟唱,夹杂着夏雨滋润万物的淅沥之音和秋日田野上农人们收获的笑声。

  故乡是我每年必须要住一段时日的地方。在那里,生活因寂静、单纯而显得格外有韵致。八月,我回到那里。每天早晨,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拉开窗帘,打开窗,看青山,呼吸着从山野间吹拂来的清新空气。吃过早饭,我一边喝茶一边写作,或者看书。累了的时候,随便靠在哪里都可以打个盹,养养神。大约是心里松弛的缘故吧,我在故乡很少失眠。每日黄昏,我会准时去妈妈那里吃晚饭。我怕狗,而小城街上游荡着的威猛的狗很多,所以我走在路上的时候,手中往往要攥块石头。妈妈知道我怕狗,常常在这个时刻来接我回家。家中的菜园到了这时节就是一个蔬菜超市,生有妖娆花纹的油豆角、水晶一样透明的鸡心柿子、紫莹莹的茄子、油绿的芹菜、细嫩的西葫芦、泛着蜡一样光泽的尖椒,全都到了成熟期,不过这些绿色蔬菜只是晚餐桌上的配角,主角呢,是农人们自己宰杀的猪,是刚从河里打捞上来的野生的鱼类。这样的晚餐,又怎能不让人对生活顿生感念之情呢?吃过晚饭,天快黑了,我也许会在花圃上剪上几枝花:粉色的地瓜花、金黄色的步步高或是白色的扫帚梅,带回我的居室,把它们插入瓶中,摆在书桌上。夜深了,我进入了梦乡,可来自家园的鲜花却亮堂地怒放着,仿佛想把黑夜照亮。

  如果不是因为十月份要赴港,我一定要在故乡住到飞雪来临时。

  在香港,我每天晚上跟妈妈通个电话。她一跟我说故乡下雪的时候,我就向她炫耀香港的扶桑、杜鹃开得多么鲜艳,树多么绿,等等。但时间久了,尤其进入十一月份之后,我忽然对香港的绿感到疲乏了,那不凋的绿看上去是那么苍凉、陈旧!我想念雪花,想念寒冷了。有一天参加一个座谈,当被问起对香港的印象时,我说我可怜这里的“绿”,我喜欢故乡四季分明的气候,想念寒冷。他们一定在想:寒冷有什么好想念的?而他们又怎能知道,寒冷也是一种温暖啊!

  十一月上旬,我从香港赴京参加作代会,会后返回哈尔滨。当我终于迎来了对我而言的第一场雪时,兴奋极了。我下楼,在飞雪中走了一个小时。能够回到冬天,回到寒冷中,真好。

  年底,我收到了一份沉甸甸的礼物,是艾芜先生的儿子汪继湘先生和儿媳王莎女士为我签名寄来的艾芜先生的两本书《南行记》和《艾芜选集》,他们知道我喜欢先生的书,特意在书的扉页盖了一枚艾芜先生未出名时的“汤道耕印”的木头印章。这枚小小的印章,像一扇落满晚霞的窗,看上去是那么灿烂。王莎女士说,新近出版的艾芜先生的两本书,他们都没有要稿费,只是委托新华书店发行,这让我感慨万千。在我们这个时代,那些垃圾一样的作品,通过炒作等手段,可以获得极大的发行量,而艾芜先生这样具有深厚文学品质的大家作品,却遭到冷落。这真是个让人心凉的时代!不过,只要艾芜先生的作品存在,哪怕它处于“寒冷”一隅,也让人觉得亲切。这样的“寒冷”,又怎能不是一种温暖呢!

  迟子建散文

  篇2去前夏天,我给家里接上网线后,第一件事,就是请单位的同事,帮我申请了一个免费邮箱。我写的第一封信,是给聂华苓老师的。在此之前,因为我不上网,几乎每隔半个月,她就要从美国打来电话,关切地询问近况。

  那天晚上我把信发出去后,有点忐忑不安的,心想鼠标只那么轻轻一点,信就会长着翅膀翻山越海吗?清晨起来,我奔向电脑,查看是否有回音。天啊,信箱里果然有聂老师的回信,她的第一句话是:“你也终于用网络了,太好了!”

  没花一分钱,一封到美国的信,瞬间就抵达了,这使我觉得网络就是个魔术师,神通广大。

  未上网前,我写好了稿子,若是短的,便在电脑上打印出来,去邮局寄掉。若是长的,就拷在软盘里,寄盘。我还记得,2005年我在青岛修改完长篇《额尔古纳河右岸》,寄给《收获》杂志的,就是一块薄饼似的软盘。

  去邮局,是我最快乐的时光。寄完稿,我就顺路逛商场、副食店、花店、音像店或是点心铺子。有的时候懒得做饭了,就赶到饭时出门,找家餐馆,舒舒服服地吃上一顿。

  上网后,无论是长稿短稿,都可以用伊妹儿发出了。报纸的采访,往往需要配发作者照片。以往我会寄上一张照片,并在后面标记上“用后请奉还”,麻烦得很。现在呢,请人把照片扫描了一些,放在自己的图片库里,哪里需要,就选一张把它派发到哪里,非常便捷。而且,新书出版前,你可以事先看到美编设计的封面,有不满意的,能够及时沟通和修正。而从前,出版社因为我不上网,让我看封面时,只得出一份打样,特快专递过来。

  二十多年前,我师范毕业,分配到故乡的山村学校教书。因为爱好写作,常有投稿,所以每天最盼望的,就是邮差的到来。那个邮差姓田,是个热心人,很善良。由于他是个歪脖子,头总是拧向一侧,他骑着墨绿的邮车行进在山间公路时,我常担心他会因为看不到正前方,而被迎面驶来的汽车撞上。从县城到我们山村,十来公里的路吧,他通常是上午九点多钟到。如果我的语文课恰好在第一节上完了,我便会在路口迎他。如果有我的信,他就会从自行车下来,从邮袋中取出信,递给我。如果那信薄薄的,他就笑着,以为我收到了用稿通知;如果是厚厚一沓,他大概猜测到那是退稿,同情地看着我,尴尬地笑笑,好像责备自己不该把坏消息带给我。我觉得这个邮差了不起,他不看大家都看的路,却依然走得稳稳当当的,从无闪失,说明眼前的那条路,他已熟稔于心。走上它时,只需轻轻一瞥,就能畅通无阻。能够在大路上用目光“别开蹊径”,去瞭望别人不曾看到的“旁逸斜出”的美景,真乃神人啊!

  有了网络,像田师傅这样的山村邮差,会渐渐失业了。我们的信件,在几秒钟内,不需辗转,就可以走遍世界。网络中有一个看不见的邮差,可以二十四小时为我们服务,随时准备出发。虽然是方便到家了,可有的时候,我还是怀念去邮局寄稿的日子。因为在返回的路上,你若买了点心,就可以边走边品尝;买了书,走累了,完全可以坐在街心花园的长椅上,先睹为快;而若买了花,又逢了雨,那束花,无疑就有了露珠。

  迟子建散文

  篇3我对香港美食的记忆,不是尖沙咀酒楼中的生猛海鲜,亦不是铜锣湾烧味店里被熏制得流蜜似的肉食,而是寻常的山水豆花。

  原以为香港是个缺乏野趣的地方,其实不然。

  从九龙的钻石山出发,乘坐一个小时的大巴车,便摆脱了都市的喧嚣,到了清幽的西贡渔港。从这里再乘半小时的计程车,便到了山脚下。这个地方叫大浪湾,是个有山有海的地方。

  当一座座山横在你面前,且看不见人烟的时候,这些山就是一本被风掀开了书页的大书,撩起了人阅读的欲望。

  走走停停,疲惫不堪的一个半小时后,第一座山终于被甩在身后,我们看到了人烟,一座依山傍海的客栈。远远地,就听见了主人殷勤的招唤声。我们散坐在凉棚下歇脚,点了客栈的招牌吃食,山水豆花。

  它们被装在方方正正的硬塑料盒里,储藏在冰箱中。店主人把它们拿到桌子上时,其身上的冷气与热气在刹那间融合,产生了一层细密的水珠,覆盖在山水豆花的薄膜上。揭开薄膜,随着水珠滑落,你看到的就是雨过天晴的情景:一块又白又嫩的豆花,像一朵初绽的白玉兰,鲜润明媚地看着你!豆花的原料是黄豆,它是由盐卤点化豆浆而成的半固体,细腻、柔软。用一次性的塑料调羹轻轻一挖,一块豆花就荡进调羹,看上去莹白如玉。豆花凉爽滑腻,入口即化。细细品来,它的清香不完全是豆子被研磨后迸出的香气,它还沾染了山中草木的气息,因而那清香是别致的。一份豆花落肚,疲劳感一扫而空,说不出的惬意和滋润。我实在爱极了这吃食,又叫了一份,这次不是原汁原味地吃,而是像别人一样,佐以含糖的姜汁。这份豆花虽然也

  好吃,但是淋了姜汁的豆花,味道还是俗了些。

  两份豆花,给我增添了无穷的力气。再次上路时,脚步就轻快了。开始时是尾随着行进在最前面的人,后来与他们渐渐拉开一段距离,为的是独行的那份快乐。好像人一有了力气,胆量也大了,我不再惧怕山中会跳出什么劫匪。我在溪畔驻足,观赏水中的游鱼;我在半山腰那白色的茶花和红色的扶桑前放慢脚步,看大团大团的花朵如何含着阳光绽放。直到下得山来,到了海边,也没有疲惫的感觉。

  十月的最后一天,我们乘船去了大屿山的一个小海岛。

  这个小岛居住的都是打鱼人,他们是香港原住民的后代。他们住的房屋很有特点,一座座灰色的棚屋就建在水上,支撑棚屋的水泥石柱裹着海草,很多棚屋上落着鹭鸶。住在棚屋的人,出门乘船,归家也乘船。晚上,他们是枕着海涛入梦的。香港政府为渔民盖了新房子,可他们还是喜欢老式的棚屋,不肯迁出。我站在石拱桥上,看归来的渔船。有的渔船是大丰收,鱼儿满舱;有的则收获平平,不过几斤小杂鱼。打鱼人站在船头,都黑瘦黑瘦的。不管收获大小,他们脸上的表情都是平和的。

  我们在小岛的石街中闲逛,看形形色色晒干了的海产品。不知谁说,这里的山水豆花很好吃,于是一行人踅进一家小店。女主人很热情地推荐她店里的其他小吃,可我对山水豆花情有独钟,只点了它。它上来了,仍然是那么的凉爽滑腻,那么入口。不同的是它有着微微的咸腥气,好像它是一艘白轮船,刚刚出海归来。

  直到此时,我才恍然明白山水豆花中“山水”的含义。这是一种与大自然最有亲和力的食物,在西贡的山中,我品尝的豆花中有山的气息;而在大屿山的小岛上,它则裹挟着海水的气息。这样浸润着山水精华的食物,无疑是有魂灵的。谁又能忘怀有魂灵的食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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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4有一种门,是门中门,只有一尺见方,通常设置在院门的底端,挨着地,由两个自由翻转的合叶一左一右牵着它,既能往里开,又能向外开,这门当然不是走人的,更不是什么装饰物,它是专为家中的动物和家禽而设计的。白天时主人锁上家门,上班的上班,下田的下

  田,猫啊狗啊鸡啊鹅啊的就各忙各的去了,觅食的觅食,闲逛的闲逛,会友的会友。主人们若是回来晚了,当它们该回家的时候,就会从这扇小门钻进院子,喝喝水啦,趴在院子里打个盹啦等等。而当它们又想出门的时候,只要用头一顶这扇门,眼睛里看到的就是户外的风景了。

  动物和动物的力气是不一样的,比如狗的力气就比猫大。而家禽呢,鸡的力气就比不上鹅。所以那扇小门的厚度就有个讲究,要轻点,薄点,使它们进出时自如一些。但是它们又不能过于轻薄,否则赶上风大的夜晚,它就会被吹得一脚门里一脚门外地摇荡,发出啪啪的响声,而搅扰了屋里人的美梦。

  最自如出入这扇门的无疑就是狗了。看家的狗一般终于职守,但它们老是呆在院子里也是闷的,所以寂寞时会溜出家门,看看院外的风景,或者与其它相熟相知的狗亲昵一会儿。猫呢,它们身怀翻墙跨院的绝技,高高的院墙对它们来说根本就不是屏障,它们往往不走这扇小门,尤其是有狗望着它们的时候,它们会精神抖擞、三下两下爬过院墙,轻盈地跳到院外,让狗只能低头哀叹自己的愚笨,所以猫与狗的关系总是比较疏离。

  我养过两条狗,一条是黄狗,一条是黑狗。黄狗叫傻子,黑狗叫黑子。傻子其实一点都不傻,它威风凛凛的,很剽悍,是北极村属得上的一条好狗。它太厉害,一直被一条长长的铁链拴着,只能呆在后菜园里。我常拿了馒头在它面前吃,趁大人不注意,会掰一半喂它。傻子很聪明地飞快地一口把它吞下,然后歪着脑袋十分动情地望着我,发出温柔的叫声,用一只前爪轻轻挠着地,企望我再偷着喂给它一些。傻子有个爱好,它喜欢吃蜜蜂,它跳得很高地捉空中飞旋的蜜蜂,几乎是百发百中,让我为之欢呼。不过它一吃了蜜蜂我就为它担心,万一蜜蜂没死,蛰破了它的肚子,它还怎么吃食儿啊?

  傻子的任务就是看家护院,不过到了冬天,家人若是去很远的山中拉烧柴或者是去江上捕鱼,就会把傻子带上。山中有野兽,狗能判断出它们的方位,发出警告的吠叫,提醒主人。而去江上捕鱼时,傻子要被套上爬犁,去时爬犁上装着捕鱼的工具,回来时则多了一样东

  西,那就是鱼了。傻子一跟着去捕鱼就兴高采烈的,如果运气好,上网的鱼多,姥姥会把狗鱼等不太上讲究的鱼撇给它一、两条,它在冰面上就把它生吃了。回家的时候,傻子拖着沉重的爬犁,走了一身的汗,毛发上的汗气凝结成霜,使它看上去成了一条白狗了。我离开北极村的时候,最不舍得的就是傻子。我握着它的爪,哭了。

  回到父母身边后,只要姥姥家来信了,我会问信上说没说傻子怎么样了?可信上都是人的消息,没有关于傻子的只言片语。隔了很多年我再回北极村时,傻子还认得我,不过它已经老态龙钟了,毛发稀疏而没有光泽,姥姥说傻子有一回偷吃了鸡窝的蛋,被姥爷打得半死,至此后精神就一天不如一天。傻子最后死了,姥姥念着它对主人多年的恩情,把它埋了。

  黑子是我回到父母身边后家人养的狗。它的毛很短,尖头尖脑的,瘸着一条腿,十分丑陋,我不明白家里为什么要养这样一条狗。我不喜欢它,左邻右舍家来了人,它多管闲事地叫得很凶,而当我们家来了生人呢,它却欢天喜地地给迎进来了,简直就是个叛徒。我爸爸的风湿病一旦发作,走路就一瘸一拐的,跟着爸爸走的黑子呢,也是一瘸一拐的,同学们见了我会不怀好意地说,你家的狗跟你爸走路怎么一模一样啊?我觉得很没面子,真想找条绳子把它悄悄勒死。

  黑子虽然面容丑,它的心却是不丑的。鸡回家时若是顶那扇小门吃力了,它就帮助撞开,用一条腿支着门,让鸡进院子,很有绅士风度的样子,所以鸡们都不反感它。后来镇子里发生狗瘟,黑子染了病,被勒死了,当时让我觉得无比畅快,觉得一块碍眼的东西终于从眼前被清除了。只是以后在镇子里再也看不到有一条狗是一瘸一拐地走路,总觉得少了点什么。

  比较而言,猫的命运相对要好一些。它们可以依偎在主人的饭桌旁,分享主人吃的东西。而且,它们除了捉老鼠之外,没有其他的活计,所以猫常常是蜷伏在热炕上呼呼大睡。不过,若是仓房中的老鼠闹得凶,主人在米缸里发现了漆黑的老鼠屎,它们就会遭到叱骂,主人会饿着它,不让它进屋门,让它在仓房中专心捉鼠。偏偏很多猫是懒惰和贪图富贵的,一怒之下离家而去,再不肯为主人效劳。所以你

  家丢失了的猫,几年后在另外一个村镇的人家的炕头上可能会看到。而一个人家养的狗,你就是每天打它五十大板,它也还会兢兢业业地为主人家守夜,这大约就是猫与狗的不同之处吧。常吃人的食物的猫,也许不知不觉中,把人与人的背信弃义的气息也沾染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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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5农具似乎与树木有着亲缘关系,农具的把儿几乎都是木柄制成的。你能从光滑的农具把儿上,看到树的花纹和节子。那些大大小小的木节个个圆圆的,有黑色的,也有褐色的,好像农具长了眼睛似的。

  农具当中,我最憎恨的就是犁杖了。由于家中没养牲口,用犁杖耕田的,爸爸就把我们姐弟三人当成牛,套在犁杖上,让我们拉犁。我一拉犁就有屈辱的感觉,常常是直着腰,只把绳子轻飘飘地搭在肩头。这时父亲就会在后面叫着我的乳名打趣我,说我真不简单,能把绳子拉弯了。我父亲是山村小学的校长,曾在东北读中学,会拉小提琴。他那双手在那个年代既得写粉笔字,又得摸农具,因为我们上小学时,学工学农的热潮风起云涌,我们每周都要到生产队的田地里劳作一两次。而且家家户户又都拥有园田,种植着各色菜蔬,自给自足,所以无论大人还是孩子,没有没摸过农具的。

  农具当中,我不厌烦的是锄头和镰刀。锄头的形状很像道士帽,所以你若把它倒立着,俨然是一个清瘦的道士站在那里。锄头既可用于铲除庄稼中的杂草,又可给板结的田地松土。我扛着锄头去田间劳作,一般是到土豆地里去了。土豆地一般要铲三次,人们称之为“头趟、二趟、三趟”。铲头趟,苗才出齐不久,上豆秧矮矮的,杂草极好清除。铲二趟呢,是在土豆打垄之后,粉的白的蓝的土豆花也开了,杂草与土豆秧争夺生长的空间,这时就得抡起锄头“驱邪扶正”。铲三趟的时候,稗草疯长,有的和秧苗缠绕在一起,颇有“绑票”的意味,这时候为土豆清除“异己”就显得尤为重要了。所以,铲三趟的时候最累,有时候你得撇下锄头,亲手二下一下地把纠缠在土豆秧身上的杂草摘除。我喜欢铲二趟,我爱那些细碎的土豆花,它们会招来黄的或白的蝴蝶,感觉是在花园中劳作。干活乏了小憩的时候,躺在被阳光照耀得发烫的泥土中,感受着如丝绸一样柔曼滑过的清风,惬

  意极了。清风拍打着土豆花,土豆花又借着风势拍打着我的脸颊,让我脸颊发痒,那是一种多么醉人的痒啊!渴了的时候,我会到田边草丛中采上几枝酸浆来吃。它长得跟竹子一样,光滑的身子,细长的叶片,它的茎能食用,酸甜可口,十分解渴。我铲地时就不背水壶,因为酸浆早已存了满腹的清凉之汁等着我享用。

  我喜欢镰刀,是因为割猪草的活儿在我眼中是非常浪漫的。草甸子上盛开着野花,割草的时候,也等于采花了。那些花有可供观赏的,如火红的百合和紫色的马莲花;还有供食用的,如金灿灿的黄花菜。用新鲜的黄花菜炸上一碗酱,再下上一锅面条,那就是最美妙的晚饭了。我打猪草归来,肩上背的是草,腰间别的是镰刀,左手可能拿的是一束马莲,右手握的就是黄花菜了。所以我觉得猪的命运也不算坏,它一天到晚除了吃就是睡,窝里絮的草还来自于芳菲的大草甸子,比耕田的牛马要有福气,可惜它的命太短太短了。

  父亲是个知识分子,他伺候庄稼的本事与他的教学本领是无法相提并论的。我们家的地不是因为施肥过少而使庄稼呈现一派萎靡之气,就是垄打得歪歪斜斜,宽的宽,窄的窄。进了我家园田的庄稼,很像是被送入孤儿院的弃婴,命运总是不大好。我们家的农具,也比别人家的要邋遢许多,锄头上锈迹斑斑,镐头和犁杖上携带的尘土足够蓄一只花盆的,镰刀钝得割草时草会发出被剧烈撕扯的痛苦的叫声,如乌鸦一样“呀呀呀”地叫。而那些地道的农家,农具总是被磨得雪亮,拾掇得利利索索的,不似我们家的农具,一律被堆置在墙角,任凭风雨侵蚀,如一群衣衫褴褛的乞丐。即便如此,我还是热爱我们家的农具,热爱它们的愚钝和那满身岁月的尘垢。

  我们家使用过的那些农具早已失传了。但我忘不了农具木把儿上的那些圆圆的节子,那一双双眼睛曾见证了一个小女孩如何在锄草的间隙捉土豆花上的蝴蝶,又如何在打猪草的时候将黄花菜捋到一起,在夕阳下憧憬着一顿风味独具的晚饭。我可能会忘记尘世中我所见过的许多人的眼睛,那些或空洞或贪婪或含着嫉妒之光的眼睛,但我永远不会忘记农具身上的眼睛,它们会永远明亮地闪烁在我的回忆中,为我历经岁月沧桑而渐露疲惫、忧郁之色的眼睛,注入一缕缕温和、平静的光芒。

  迟子建散文

  篇6北方的初春是肮脏的,这肮脏当然缘自于我们曾经热烈赞美过的纯洁无瑕的雪。在北方漫长的冬季里,寒冷催生了一场又一场的雪,它们自天庭伸开美丽的触角,纤柔地飘落到大地上,使整个北方沉沦于一个冰清玉洁的世界中。如果你在飞雪中行进在街头,看着枝条濡着雪绒的树,看着教堂屋顶的白雪,看着银色的无限延伸着的道路,你的内心便会洋溢着一股激情:为着那无与伦比的壮丽或者是苍凉。

  然而春风来了。春风使积雪融化,它们在消融的过程中容颜苍老、憔悴,仿佛一个即将撒手人寰的老妇人:雪在这时候将它的两重性毫无保留地暴露出来:它的美丽依附于寒冷,因而它是一种静止的美、脆弱的美;当寒冷已经成为西天的落霞,和风丽日映照它们时,它的丑陋才无奈地呈现。

  纯美之极的事物是没有的,因而我还是热爱雪。爱它的美丽、单纯,也爱它的脆弱和被迫的消失。当然,更热爱它们消融时给这大地制造的空前的泥泞。

  小巷里泥水遍布;排水沟因为融雪后污水的加入而增大流量,哗哗地响;燕子在潮湿的空气里衔着湿泥在檐下筑巢;鸡、鸭、鹅、狗将它们游荡小巷的爪印带回主人家的小院,使院子里印满无数爪形的泥印章,宛如月下松树庞大的投影;老人在走路时不小心失了手杖,那手杖被拾起时就成了泥手杖;孩子在小巷奔跑嬉闹时不慎将嘴里含着的糖掉到泥水中了,他便失神地望着那泥水呜呜地哭,而窥视到这一幕的孩子的母亲却快意地笑起来……

  这是我童年时常常经历的情景,它的背景是北方的一个小山村,时间当然是泥泞不堪的早春时光了。

  我热爱这种浑然天成的泥泞。泥泞常常使我联想到俄罗斯这个伟大的民族,罗蒙诺索夫、柴可夫斯基、陀思妥耶夫斯基、托尔斯泰、蒲宁、普希金就是踏着泥泞一步步朝我们走来的。俄罗斯的艺术洋溢着一股高贵、博大、阴郁、不屈不挠的精神气息,不能不说与这种春日的泥泞有关。泥泞诞生了跋涉者,它给忍辱负重者以光明和力量,给苦难者以和平和勇气?一个伟大的民族需要泥泞的磨砺和锻炼,它会使人的脊梁永远不弯,使人在艰难的跋涉中懂得土地的可爱、博大和不可丧失,懂得祖国之于人的真正含义:当我们爱脚下的泥泞时,说明我们已经拥抱了一种精神。

  如今在北方的城市所感受到的泥泞已经不像童年时那么深重了:但是在融雪的时节,我走在农贸市场的土路上,仍然能遭遇那种久违的泥泞。泥泞中的废纸、草屑、烂菜叶、鱼的内脏等等杂物若隐若现着,一股腐烂的气味扑入鼻息。这感觉当然比不得在永远有绿地环绕的西子湖畔撑一把伞在烟雨淳淳中耽于幻想来得惬意,但它仍然能使我陷入另一种怀想,想起木轮车沉重地辗过它时所溅起的泥珠,想起北方的人民跋涉其中的艰难的背影,想起我们曾有过的苦难和屈辱,我为双脚仍然能触摸到它而感到欣慰。

  我们不会永远回头重温历史,我们也不会刻意制造一种泥泞让它出现在未来的道路上,但是,当我们在被细雨洗刷过的青石板路上走倦了,当我们面对着无边的落叶茫然不知所措时,当我们的笔面对白纸不再有激情而苍白无力时,我们是否渴望着在泥泞中跋涉一回呢?为此,我们真应该感谢雪,它诞生了寂静、单纯、一览无余的美,也诞生了肮脏、使人警醒给人力量的泥泞。因此它是举世无双的`。

  迟子建散文

  篇7墙上的挂钟,曾是我童年最爱着的一道风景。我对它有一种说不出的崇拜因为它常梦着时间,我们的作息似乎都受着它的支配。到了指定的时间,我们得起床上学,得做课间操,得被父母吆喝着去睡觉。虽然说有的时候我们还没睡够不想起床,在户外的月光下还没有戏耍够不想回屋睡觉,都必须因为时间的关系而听从父母的吩咐。他们理直气壮呵斥我们的话与挂钟息息相关:“都几点了,还不起床!”要么就是:“都几点了,还在外面疯玩,快睡觉去!”这时候,我觉得挂钟就是一个拿着烟袋着我们脑门的狠心的老头,又凶又倔,真怒把他给掀翻在地,让它永远不行走。在我的想象中,它就是一个看不见形影的家长,严古板。但有时候它也是温情的,在除夕夜里,它的每一声脚步都给我们带来快乐,我们可以在子时钟声敲响后得到梦寐以

  求的压岁钱,想着用这钱可以买糖果来甜甜自己的嘴,真想在雪地上畅快地打几个滚。我那时天真地以为时间是被一双神秘的大手放在挂钟里的。它每时每刻地行走着,走得不慌不忙,气定神凝,不会因为贪恋窗外鸟语花香的美景而放慢脚步,也不会因为北风肆虐大雪纷飞而加快脚步。它的脚,是世界上最能禁得起诱惑的脚,从来都是循着固定的轨迹行走。我喜欢听它前行的声音总是一个节,好像一首温馨的摇篮曲。时间在挂钟里,与我们一同经历着风霜雨雪、湖源湖落。

  我上初中以后,手表就比较普及了。我看见时间躲在一个小小的圆盘里,在手腕上跳舞。它跳得静悄悄的,不像墙上的挂钟那么清脆悦耳,“滴答——滴答——”的声音不绝于耳。手表里的时间给我一种鬼鬼崇崇的感觉,少了几分气势和严,以明明到了上课时间,我还会磨赠一两分钟再进教室,手表里的时间也就因此显得有些落实。

  后来,生活变得丰富多彩了,时间栖身的地方就多了。项链坠可以隐藏着时间,台历上镶嵌着时间,玩具里放置着时间,至于电脑和手提电话,只要我们一打开它们,率先映入眼帘的就有时间。时间如果是一样到处闪烁着,它越来越多,也就越来越显得匆匆了。

  十几年前的一天,我在北京第一次发现了时间的痕迹。我在梳头时发现一根白发,它在清晨的曙光中像一道明的雪一样了我的眼睛。我知道时间其实一在我的头发里行走,只不过一次露出了痕迹而已。我还看见,时间在母亲的口腔里行走,她的牙齿脱落得越来越多。我明白时间让花朵绽放的时候,也会让人的眼角绽放出花朵——鱼笔纹。

  时间让一棵青春的小树越来越枝繁叶茂,让车轮的辐条越来越沾染上锈链,让一座老屋逐渐鸵了背。时间好似变戏法的魔术师,突然让一个活生生的人瞬间消失在他们辛勤劳作过的土地上,我的祖父、外祖父和父亲,就让时间给无声地接走了,再也看不到他们的脚印,又能在

  黑令的梦中见到他们依稀的身影。他们不在了,可时间还在,它总是持之以恒激情澎湃地行走着——在我们看不到的角落,在我们不经意走过的地方,在日月星辰中,在梦中。

  我终于明白挂钟上的时间和手表里的时间只是时间的一个表象而

  已,它存在于更丰富的日常生活中。只要我们在行走,时间就会行走。我们和时间如同一对伴侣,相依相偎着,不朽的它会在我们不知不觉间,引领着我们一直走到地老天荒。

  迟子建散文

  篇8不要说你看到了什么,而应该说你敛声屏气凝神遐思的片刻感受到了什么。那是什么?伤怀之美像寒冷耀目的雪橇一样无声地向你滑来,它仿佛来自银河,因为它带来了一股天堂的气息,更确切地说,为人们带来了自己扼住咽喉的勇气。

  我八岁的时候,还在中国最北的漠河北极村。漫天大雪几乎封存了我所有的记忆,但那年冬天的渔汛却依然清晰在目。冬天的渔汛到来时,几乎家家都彻夜守在江上。人们带着干粮。火盆、捕鱼的工具和廉价的纸烟从一座座木刻楞房屋走出来。一孔孔冰眼冒出乳白的水汽,雪橇旁的干草上堆着已经打上来的各色鱼类。一些狗很懂得主人的心理,它们摇头摆尾地看到上鱼量很大,偶尔又有杂鱼露出水面时,就在主人摘钩的一瞬间接了那鱼,大口大口地吞嚼起来。对那些名贵的鱼,它们素来规规矩矩地忠实于主人,不闻不碰。就在那年渔汛结束的时候,是黄昏时分,云气低沉,大人们将鱼拢在麻袋里,套上雪橇,撤出黑龙江回家了。那是一条漫长的雪道,它在黄昏时分是灰蓝色的。大人们抄着袖口跟在雪橇后面慢腾腾地走着,他们之间没有任何言语,世界是如此沉静。快到家门口的时候,天忽然落起大片大片的雪花,狗狗书籍我眼前的景色一片迷蒙,我所能听到的只是拉着雪橇的狗的热气沼沼的呼吸声。大人们都消失了,村庄也消失了,我感觉只有狗的呼吸声和雪花陪伴着我,我有一种要哭的欲望,那便是初始体会到的伤怀之美了。

  年龄的增长是加深人自身庸碌行为的一个可怕过程。从那以后,我更多体会到的是城市混沌的烟云。狭窄而流俗的街道、人与人之间的争吵、背信弃义乃至相互唾弃,那种人、情、景相融为一体的伤怀之美似乎逃之夭夭了。或者说伤怀之美正在某个角落因为蒙难而掩面哭泣。

  一九九一年年底,我终于又在异国他乡重温了伤怀之美。那是在

  日本北海道,我离开札幌后来到了著名的温泉圣地——登别。在此之前已经领略过层云峡的温泉之美了。在北海道旅行期间一直大雪纷纷,空气潮湿清新,景色奇佳。住进依山而起的古色古香的温泉旅馆后,已是黄昏时分了,我洗过澡穿上专为旅人预备的和服到餐厅就餐。席间,问起登别温泉有何独到之处时,日本友人风趣地眨眨眼睛说,登别的露天温泉久负盛名。也就是说,人直接面对着十二月的寒风和天空接受沐浴。我吐了下舌头,有些兴奋,又有些害怕。露天温泉只在凌晨三时以后才对女人开放。那一夜我辗转反侧,生怕不慎一觉醒来云开日朗而与美失之交臂。凌晨五时我肩搭一条金黄色的浴巾来到温泉区。以下是我在访日札记中的一段文字:

  温泉室中静悄悄的,仍然是浓重的白雾袭来。我脱掉和服,走进雾中,那时我便消失了。天然的肤色与白雾相融为一体。我几乎是凭着感觉在雾中走动——先拿起喷头一番淋浴,然后慢慢朝温泉走去。室内温泉除我之外还有另外两人,我进去后就四处寻找露天温泉的位置。日语不通,无法向那两位女人求问,看来看去,在温泉的东方望见一扇门,上写五个红色大字:露天大风吕。汉语中的“露天大风”自不用解释,只是“吕”字却让人有些糊涂。汉语中的“吕”除了做姓氏之外,古代还指用竹管制成的校正乐律的器具,代表一种音律。把这含义的“吕”与“露天大风”联系起来,便生出了“由风弹奏,由吕校音”的想法。不管如何,我必须挺身而出了。

  我走出室内温泉,走向那扇朝向东方的门。站在门边就感觉到了寒气,另外两位女子惊奇地望着我。试想在隆冬的北海道,去露天温泉,实在需要点勇气啊。我犹豫片刻,还是将门推开。这一推我几乎让雪花给吓住了,寒气和雪花汇合在一起朝我袭来,我身上却一丝不挂。而我不想再回头,尤其有人望着我的时候,我是绝不肯退却的。我朝前走去,将门关上。

  我全身的肌肤都在呼吸真正的风、自由的风。池子周围落满了雪。我朝温泉走去,我下去了,慢慢地让自己成为温泉的一部分,将手撑开,舒展开四肢。坐在温泉中,犹如坐在海底的苔藓上,又滑又温存,只有头露出水面。池中只我一人,多安静啊。天似亮非亮,那天就有

  些幽蓝,雪花朝我袭来,而温泉里却暖意融融。池子周围有几棵树,树上有灯,因而落在树周围的雪花是灿烂而华美的。

  我想我的笔在这时刻是苍白的。直到如今,我也无法准确表达当时的心情,只记得不远处就是一座山,山坡上错落有致地生长着松树和柏树,三股泉水朝下倾泻,琤琤有声。中央的泉水较直,而两侧的面积较大,极像个打渔人戴着斗笠站在那。一边是雪,一边是泉水,另一边却结有冰柱(在水旁的岩石上),这是我所经历的三个季节的景色,在那里一并看到了。我呼吸着新鲜潮湿而浸满寒意的空气,感觉到了空前的空灵。也只有人,才会为一种景色,一种特别的生活经历而动情。

  我所感受到的是什么?是天堂的绝唱?那无与伦比的伤怀之美啊!我以为你已经背弃了我这满面尘垢的人,没想到竟在异国他乡与你惊喜地遭逢,你带着美远走天涯后,伤怀的我仍然期待着与你重逢。

  去年九月上旬,我意外地因为心动过速和痢疾而病倒了。一个人躺倒在秋高气爽的时节,伤感而绝望,窗外的阳光再灿烂都觉得是多余的。我盼望有一个机会出去呼吸新鲜空气,在城市里我已经疲惫不堪。九月二十日,大病初愈的我终于踏上了一条豪华船。历时十天的旅行开始了。省人大的领导考察沿江大通道,加上新华社、《光明日报》的两位记者和我的一位领导及同事陪同,不过二十人。船是“黑龙江”号,整洁而舒适。我们白天在甲板眺望风景,看银色水鸟在江面上盘桓,夜晚船泊岸边,就宿在船上。船到达边境重镇抚远,停留一天后,第二天正午便返航了。那时船正行驶在黑龙江上,岸两侧是两个国度:中国和俄罗斯。是时俄罗斯正在内乱,但叶利钦很快控制了局面。那是九月二十五日的黄昏,饭后我独自来到船头的甲板。秋凉了,风已经很硬了,落日已尽,天边涌动着轰轰烈烈的火烧云,映红了半面江水。这时节有一群水鸟忽然出现在船头不远处,火烧云使它们成为赤色。它们带着水汽朝另一岸飞去,我目随着它们,突然发现它们身上的红色在瞬间消失了,俄罗斯那岸的天空月白风清,水鸟在那里重现了单纯的本色。真是不可思议,一面是灰蓝的天空和半轮淡白的月亮,另一侧却是红霞漫卷。船长在驾驶室发现了我,便用扩

  音器送出来一忧郁缠绵令人心动的乐曲。我情不自禁地和着乐曲独自舞蹈起来。我旋转着,领略着这红白相间的世界的奇异之美。我长发飘飘,那一时刻我感觉自己就是一个女巫。没有谁来打扰我,陪伴我舞蹈的,除了如临仙界的音乐,便是江水、云霓、月亮和无边无际的风了。伤怀之美在此时突然撞入我的心扉,它使我忘却了庸俗嘈杂的城市和自身的一切疾病。我多想让它长驻心中,然而它栖息片刻就如袅袅轻烟一般消失了。

  伤怀之美为何能够打动人心?只因为它浸入了一种宗教情怀。一种神圣的不可侵犯的忧伤之美,是一个帝国的所有黄金和宝石都难以取代的。我相信每一个富有宗教情怀的人都遇见过伤怀之美,而且我也深信那会是人一生中为数不多的几次珍贵片断,能成为人永久回忆的美。

篇六:迟子建散文集在线阅读

  

  迟子建散文名篇

  迟子建,中国当代具有广泛影响力的女作家之一。她的作品多以山村生活为题材,感情细腻又不乏豪爽之气,从不矫揉造作。下面是关于迟子建散文

  名篇的内容,欢迎阅读!

  会唱歌的墙

  高密东北乡东南边隅上那个小村,是我出生的地方。村子里几十户人家,几十栋土墙草顶的房屋稀疏地摆布在胶河的怀抱里。村庄虽小,村子里却有一条宽阔的黄土大道,道路的两边杂乱无章地生长着槐、柳、柏、楸,还有几棵每到金秋就满树黄叶、无人能叫出名字的怪树。路边的树有的是参天古木,有的却细如麻杆,显然是刚刚长出的幼苗。

  沿着这条奇树镶边的黄土大道东行三里,便出了村庄。向东南方向似乎是无限地延伸着的原野扑面而来。景观的突变使人往往精神一振。黄土的大道已经留在身后,脚下的道路不知何时已经变成了黑色的土路,狭窄,弯曲,爬向东南,望不到尽头。人至此总是禁不住回头。回头时你看到了村子中央那完全中国化了的天主教堂上那高高的十字架上蹲着的乌鸦变成了一个模糊的黑点,融在夕阳的余晖或是清晨的乳白色炊烟里。也许你回头时正巧是钟声苍凉,从钟楼上溢出,感动着你的心。黄土大道上树影婆娑,如果是秋天,也许能看到落叶的奇观:没有一丝风,无数金黄的叶片纷纷落地,叶片相撞,索索有声,在街上穿行的鸡犬,仓皇逃窜,仿佛怕被打破头颅。

  如果是夏天站在这里,无法不沿着黑土的弯路向东南行走。黑土在夏天总是黏滞的,你脱了鞋子赤脚向前,感觉会很美妙,踩着颤颤悠悠的路面,脚的纹路会清晰地印在那路面上。但你不必担心会陷下去。如果挖一块这样的黑泥,用力一攥,你就会明白了这泥土是多么的珍贵。我每次攥着这泥土,就想起了那些在商店里以很高的价格出售的那种供儿童们捏制小鸡小狗用的橡皮泥。它仿佛是用豆油调和着揉了九十九道的面团。祖先们早就用这里的黑泥,用木榔头敲打它几十遍,使它像黑色的脂油,然后制成陶器、砖瓦,都在出窑时呈现出釉彩,尽管不是釉。这样的陶器和砖瓦是宝贝,敲起来都能发出清脆悦耳的声音。

  继续往前走,假如是春天,草甸子里绿草如毡,星星点点、五颜六色的小小花朵,如同这毡上的美丽图案。空中鸟声婉转,天蓝得令人头晕目眩。文背红胸的那种貌似鹌鹑但不是鹌鹑的鸟儿在路上蹒跚行走,后边跟随着几只刚刚出壳的幼鸟。还不时地可以看到草黄色的野兔儿一耸一耸地从你的面前跳过去,追它几步,是有趣的游戏,但要想追上它却是妄想。门老头子养的那条莽撞的瞎狗能追上野兔子,那要在冬天的原野上,最好是大雪遮盖了原野,让野兔子无法疾跑。

  前面有一个池塘,所谓池塘,实际上就是原野上的洼地,至于如何成了洼地,洼地里的泥土去了什么地方,没人知道,大概也没有人想知道。草甸子里有无数的池塘,有大的,有小的。夏天时,池塘里积蓄着发黄的水。这些池塘无论大小,都以极圆的形状存在着,令人猜想不透,猜想不透的结果就是浮想联翩。前年夏天,我带一位朋友来看这些池塘。刚下了一场大雨,草叶子上的雨水把我们的裤子都打湿了。池水有些混浊,水底下一串串的气泡冒到水面上破裂,水中洋溢着一股腥甜的气味。有的池塘里生长着厚厚的浮萍,看不到水面。有的池塘里生长着睡莲,油亮的叶片紧贴着水面,中间高挑起一支两支的花苞或是花朵,带着十分人工的痕迹,但我知道它们绝对是自生自灭的,是野的不是家的。朦胧的月夜里,站在这样的池塘边,望着那些闪烁着奇光异彩的玉雕般的花朵,象征和暗示就油然而生了。四周寂静,月光如水,虫声唧唧,格外深刻。使人想起日本的徘句:“蝉声渗到岩石中。”声音是一种力呢还是一种物质?它既然能“渗透”到磁盘上,也必定能“渗透”到岩石里。原野里的声音渗透到我的脑海里,时时地想起来,响起来。

  我站在池塘边倾听着唧唧虫鸣,美人的头发闪烁着迷人的光泽,美人的身上散发着蜂蜜的气味。突然,一阵湿漉漉的蛙鸣从不远处的一个池塘传来,月亮的光彩纷纷扬扬,青蛙的气味凉森森地粘在我们的皮肤上。仿佛高密东北乡的全体青蛙都集中在这个约有半亩大的池塘里了,看不到一点点水面,只能看到层层叠叠地在月亮中蠕动鸣叫的青蛙和青蛙们腮边那些白色的气囊。月亮和青蛙们混在一起,声音原本就是一体——自然是人的自然,人是自然的一部分。人在天安门集会,青蛙在池塘里开会。

  还是回到路上来吧,那条黄沙的大道早就被我们留在了身后,这条黑色的胶泥小路旁生了若干的枝杈,一条条小径像无数条大蛇盲目爬动时留下的痕迹,复杂地卧在原野上。你没有必要去选择,因为每一条小径都与其他的小径相连,因为每一条小路都通向奇异的风景。池塘是风景。青蛙的池塘。蛇的池塘。螃蟹的池塘。翠鸟的池塘。浮萍的池塘。睡莲的池塘。芦苇的池塘。水荭的池塘。冒泡的池塘和不冒泡的池塘。没有传说的池塘和有传说的池塘。

  传说明朝的嘉靖年间,有一个给地主家放牛的孩子,正在池塘边的茅草中蹲着干一件事儿,听到有两个男人的声音在池塘边上响起。谈话的大意是:这个池塘是一穴风水宝地,半夜三更时会有一朵奇大的白莲花苞从池塘中升起。如果趁着这莲花开放时,把祖先的骨灰罐儿投进去,注定了后代儿孙会高中状元。这个放牛娃很灵,知道这是两个会看风水的南方蛮子。他心中琢磨:我给人家放牛,一个大字不识,一辈子不会有什么出息了,但如果我有中了状元的儿子,子贵父荣,也是一件大大的美事。尽管我现在还没有老婆,但老婆总是会有的。放牛娃回去把父母连同爷爷奶奶的尸骨起出来,烧化了,装在一个破罐子里,选一个月

  明之夜,蹲在池边茅草里,等待着。夜半三更时,果然有一个比牛头还要大的洁白的荷花苞儿从池塘正中冒了出来,紧接着就缓缓地开放,那些巨大的花瓣儿在月光的照耀下像什么只能由您自己去想象。等到花儿全部放开时,总有磨盘那般大小,香气浓郁,把池塘边上的野草都熏蔫了。放牛娃头晕眼花地站起来,双手捧住那个祖先的骨灰罐子,瞄得真切,投向那花心,自然是正中了。香气大放了一阵,接着就收敛了,那些花瓣儿也逐渐地收拢,缩成了初出水时的模样,缓缓地沉下水去。放牛娃在池边干完了这一切,仿佛在梦境中。月亮明晃晃地高挂在天中,池塘中水平如镜,万籁俱寂,远处传来野鹅的叫声,仿佛梦呓。此后放牛娃继续放他的牛,一切如初,他把这事儿也就淡忘了。一天,那两个南方蛮子又出现在池塘边,其中一位,顿足长叹:“晚了,被人家抢了先了。”放牛娃看到这两个人痛心疾首的样子,心中暗暗得意,装出无事人的样子,上前问讯:“二位先生,来这里干什么?怀里抱着什么东西?”那两个人低头看看怀中的骨灰罐子,抬头看看放牛娃,眼中射出十分锐利的光线。后来,这两个蛮子从南方带来了两个美女,非要送给放牛娃做老婆,所有的人都感到这事情不可思议,只有放牛娃心中明白。但送上门来的美女,不要白不要,于是就接受了,房子也是那两个蛮子帮助盖好。过了几年,两个女人都怀了孕。一天,趁放牛娃不在家,两个南方人把两个女人带走了。放牛娃回来后,发现女人不在了,招呼了乡亲,骑马去追,追上了,不让走,南方人也不相让,相持不下,最终由乡绅出面达成协议,两个女人,南方人带走一个,给放牛娃留下一个。过了半年,两个女人各生了一个儿子。长大后,都聪慧异常,读书如吃方便面,先生们如走马灯般地换。十几年中,都由童生而秀才,由秀才而举人,然后进京考进士。南方的那位,在北上的船头上,竖起了一面狂妄的大旗,旗上绣着:“头名状元董梅赞,就怕高密哥哥小蓝田。”进场后,都是下笔千言,满卷锦绣。考试官难分高下,只好用走马观榜、水底摸碑等方式来判定高低。董梅赞在水底摸碑时耍了一个心眼,将天下太平的“太”字一点用泥巴糊住,使他的同父异母哥哥摸成了天下大平,于是,董梅赞成了状元,而蓝田屈居榜眼……这个传说还有别样的版本,但故事

  的框架基本如此。

  如果干脆舍弃了道路,不管脚下是草丛还是牛粪,不要怕踩坏那一窝窝鲜亮的鸟蛋和活生生的鸟雏,不要怕被刺猬扎了你娇嫩的脚踝,不要怕花朵染彩了你洁净的衣裳,不要怕酢浆草的气味熏出你的眼泪,我们就笔直地对着东南方向那座秀丽的、孤零零的小山走吧。几个小时后,站在墨水河高高的、长满了香草、开遍了百花的河堤上,我们已经把那个幸运的放牛娃和他的美丽的传说抛在了脑后,而另外一个或是几个在河堤上放羊的娃娃正在睁大了眼睛,好奇地看着你。他们中如果有一个独腿的、满面孤独神情的少年,你千万可别去招惹他啊,他是高密东北乡最著名的土匪许大巴掌一脉单传的重孙子。许大巴掌曾经与在胶东纵横了16年的八路军司令许世友比试过枪法和武术。“咱俩都姓许,一笔难写两个许字。”这句很有江湖气的话不知道出自哪个许口。至今还在流传着他们在大

  草甸子里比武的故事,流传的过程也就是传奇的过程。那孤独的独腿少年站在河堤上,挥动着手中的鞭子,抽打着堤岸上的野草,一鞭横扫,高草纷披,开辟出一块天地。那少年的嘴唇薄得如刀刃一样,鼻子高挺,腮上几乎没有肉,双眼里几乎没有白色。几千年前蹲在渭河边上钓鱼的姜子牙,现在就蹲在墨水河边上,头顶着黑斗笠,身披着黑蓑衣,身后放一只黑色的鱼篓子,宛如一块黑石头。他的面前是平静的河水,野鸭子在水边浅草中觅食,高脚的鹭鸶站在野鸭们背后,尖嘴藏在背羽中。明晃晃一道闪电,咔啦啦一声霹雳,头上的黑云团团旋转,顷刻遮没了半边天,青灰色的大雨点子急匆匆地砸下来,使河面千疮百孔。一条犁铧大小的鲫鱼落在了姜子牙的鱼篓里。河里有些什么鱼?黑鱼、鲇鱼、鲤鱼、草鱼、鳝鱼。泥鳅不算鱼,只能喂鸭子,人不吃它。色彩艳丽的“紫瓜皮”也不算鱼,它活蹦乱跳,好像一块花玻璃。鳖是能成精作怪的灵物,尤其是五爪子鳖,无人敢惹。河里最多的是螃蟹,还有一种青色的草虾子。这条河与胶河一样是我们高密东北乡的母亲河。胶河在村子后边,墨水河在村子前面,两条河往东流淌40里后,在咸水口子那里汇合在一起,然后注入渤海的万顷碧波之中。有河必有桥,桥是民国初年修的,至今已经摇摇欲坠。桥上曾经浸透了血迹。一个红衣少女坐在桥上,两条光滑的小腿垂到水面上。她的眼睛里唱着500年前的歌谣。她的嘴巴紧紧地闭着。她是孙家这个阴鸷的家族中诸多美貌哑巴中的一个。她是一个彻底的沉默,永远紧绷着长长的秀丽的嘴巴。那一年九个哑巴姐妹叠成了一座高高的宝塔,塔顶上是她们的夜明珠般的弟弟——一个伶牙俐齿的男孩子。他踩在姐姐们用身体垒起来的高度上,放声歌唱:“桃花儿红,莲花儿白,莲花儿白白如奶奶……”这歌声也照样地渗透在他的姐姐们的眼睛里。每当我注视着孙家姐妹们冷艳的凤眼,便亲切地听到了那白牙红唇的少年的歌唱。这歌唱渗透到他的姐姐们丰满的乳房里,变成青白的乳汁,哺育着面色苍白的青年。

  发生在这座老弱的小石桥上的故事多如牛毛。世间的书大多是写在纸上的,也有刻在竹简上的,但有一部关于高密东北乡的大书是渗透在石头里的,是写在桥上的。

  过了桥,又上堤,同样的芳草野花杂色烂漫的堤,站上去往南望,土地猛然间改变了颜色:河北是黑色的原野,河南是苍黄的土地。秋天,万亩高粱在河南成熟,像血像火又像豪情。采集高粱米的鸽子们的叫声竟然如女人的悲伤的抽泣。但现在已经是滴水成冰的寒冬,大地沉睡在白雪下,初升的太阳照耀,眼前便展开了万丈金琉璃。许多似曾相识的人在雪地上忙碌着,他们仿佛是从地下冒出来的。这就是高密东北乡的“雪集”了。“雪集”者,雪地上的集市也。雪地上的贸易和雪地上的庆典,是一个将千言万语压在心头,一出声就要遭祸殃的仪式。成千上万的东北乡人一入冬就盼望着第一场雪,雪遮盖了大地,人走出房屋,集中在墨水河南那片大约有300亩的莫名其妙的高地上。据说这块高地几百年前曾经是老孙家的资产,现在成了村子里的公田。据说高密东北乡的领导人要把这片高地变成所谓的开发区,这愚蠢的念头遭到了村民的坚决抵制。圈地的木橛子被毁坏了几十次,乡长的院子里每天夜里都要落进去一汽车破砖碎瓦。

  我多么留恋着跟随着爷爷第一次去赶“雪集”的情景啊。在那里,你只能用眼睛看,用手势比划,用全部的心思去体会,但你绝对不能开口说话。开口说话会带来什么后果?我们心照不宣。“雪集”上卖什么的都有,最多的是用蒲草编织成的草鞋和各种吃食。主宰着“雪集”的是食物的香气:油煎包的香气,炸油条的香气,烧猪肉的香气,烤野兔的香气……女人们都用肥大的袖口捂住嘴巴,看起来是为了防止寒风侵入,其实是要防止话语溢出。我们这里遵循着这古老的约定:不说话。这是人对自己的制约,也是人对自己的挑战。苏联的著名小说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中的主人公保尔·柯察金说不抽烟就不抽烟了,高密东北乡人民说不说话就不说话了。会抽烟不抽烟是痛苦,但会说话不说话却是乐趣。难得的是来这里的人都憋着不说话。当年我亲眼目睹着因为不说话使“雪集”上的各项交易以神奇的速度进行着。因为不说话,一切都变得简洁明了,可见人世上的话,百分之九十九都是废话,都可以省略不说。闭住你的嘴巴,省出力量和时间来思想吧。不说话会让你捕捉到更多的信息。关于颜色,关于气味,关于形状。不说话使人处在一种相互理解的和谐气氛中,不说话使人避免了过分的亲昵也避免了争斗,不说话使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拉上了一层透明的帷幕,由于有了这层帷幕,彼此反倒更深刻地记住了对方的容貌。不说话你能更多地听到美好的声音。不说话女人的嫣然一笑更加赏心悦目、心领神会。你愿意说话也可以,但只要你一开口,就会有无数的眼睛盯着你,使你感到无地自容。大家都能说话而不说,你为什么偏要说?人民的沉默据说是一个可怕的征兆,当人们七嘴八舌地议论着、詈骂着时,这个社会还有救;当人民都冷眼不语装了哑巴时,这个社会就到了尽头。据说有一个外乡人来到“雪集”,纳闷地说:“你们这里的人都是哑巴吗?”他受到了什么样的惩罚?请你猜猜看。

  不要在此流连,关于“雪集”,我会在一部长篇小说里再次对你说起,非常的详细。下面,请你注意那条狗。那条瞎眼的狗,在雪地上追逐野兔。我在本文开篇时为这条狗下了一个定语:莽撞。其所以莽撞,是因为瞎眼;正因为盲目,所以就莽撞。其实它追逐着的,仅仅是野兔的气味和声音。但它最终总是能一口咬住野兔子。使我想起了德国作家聚帕特里克·斯金德的小说《香水》,那里边有一个怪人,通过对气味的了解,比所有的人都更加深刻地了解了这个世界。日本的盲音乐家宫城道雄写道:“失去了光之后,在我的面前却展现出无限复杂的音的世界,充分地弥补了我因为不能接触颜色造成的孤寂。”这位天才还听到了声音的颜色,他说音和色密不可分,有白色的声音,黑色的声音,红色的声音,黄色的声音,等等,也许还有一个天才,能听出声音的气味来。

  就不去西南方向的沼泽地了吧?也不去东北方向的大河入海处了吧?那儿的沙滩上有着硕果累累的葡萄园。也不去逐个地游览高密东北乡版图上那些大小村镇了吧?那儿的历史上曾经有过的烧酒大锅、染布的作坊、孵小鸡的暖房、训老鹰的老人、纺线的老妇、熟皮子的工匠、谈鬼的书场等等等等都沉积在历史的岩层中,跑不了的。请看,那条莽撞的狗把野兔子咬住了。叼着,献给它的主人,高寿的门老头儿。他已经99岁。他的房屋坐落在高密东北乡最东南的边缘上,孤零零的。出了他的门,往前走两步,便是一道奇怪的墙壁,墙里是我们的家乡,墙外是别人的土地。

  门老头儿身材高大,年轻时也许是个了不起的汉子。他的故事至今还在高密东北乡流传。我最亲近他捉鬼的故事。说他赶集回来,遇到一个鬼,是个女鬼,要他背着走。他就背着她走。到了村头时鬼要下来,他不理睬,一直将那个鬼背到了家中。他将那个女鬼背到家中,放下一看,原来是个……这个孤独的老人,曾经给一个大名鼎鼎的人物当过马夫。据说他还是共产党员。从我记事起,他就住在远离我们村子的地方。小时候我经常吃到他托人捎来的兔子肉或是野鸟的肉。他用一种红梗的野草煮野物,肉味于是鲜美无比,宛如动听的音乐,至今还缭绕在我的唇边耳畔。但别人找不到这种草。前几年,听村子里的老人说,门老头儿到处收集酒瓶子,问他收了干什么,他也不说。终于发现他在用废旧的酒瓶子垒一道把高密东北乡和外界分割开来的墙。但这道墙刚刚砌了20米,老头儿就坐在墙根上,无疾而终了。

  这道墙是由几十万只酒瓶子砌成,瓶口一律向着北。只要是刮起北风,几十万只酒瓶子就会发出声音各异的呼啸,这些声音汇合在一起,便成了亘古未有的音乐。在北风呼啸的夜晚,我们躺在被窝里,听着来自东南方向变幻莫测、五彩缤纷、五味杂陈的声音,眼睛里往往饱含着泪水,心中常怀着对祖先的崇拜、对大自然的敬畏、对未来的憧憬、对神的感谢。

  你什么都可以忘记,但不要忘记这道墙发出的声音。因为它是大自然的声音,是鬼与神的合唱。

  会唱歌的墙昨天倒了,千万只破碎的玻璃瓶子,在雨水中闪烁清冷的光芒继续歌唱,但较之以前的高唱,现在已经是雨中的低吟了。值得庆幸的是,那高唱,那低吟,都渗透到了我们高密东北乡人的灵魂里,并且会世代流传。

  灯祭

  每逢过年父亲都用罐头瓶为我做一盏灯,如今父亲去世了,我买了盏灯送到墓地,为父亲“引路”……

  父亲在世时,每逢过年我就会得到一盏灯。那灯是不寻常的。

  从门外的雪地上捡回一个罐头瓶,然后将一瓢滚热的开水倒进瓶里,“啪”的一声,瓶底均匀地落下来,灯罩便诞生了。赶紧用废棉花将灯罩擦得亮亮的,亮到能看清瓶中央飞旋的灰尘为止。灯的底座是圆形的,木制,有花纹,面积比灯罩要大上一圈,沿边缘对称地钻两个眼,将铁丝从一只眼穿过去,然后沿着底座的直径爬行,再扎入另一个眼中,铁丝在手的牵引下像眼镜蛇一样摇摆着身子朝上伸展,两个端头一旦汇合扭结在一起,灯座便大功告成了。那时候从底座中心再钉透一根钉子,把半截红烛固定在钉子上。待到夜幕降临时,轻轻捧起灯罩,“嚓”地点燃蜡烛,敛声屏气地落下灯罩,你提着这盏灯就觉得无限风光了。

  父亲给我做这盏灯总要花上很多工夫。就说做灯罩,他总要捡回五六个瓶子才能做成一个。不是把瓶子全炸碎了,就是瓶子安然无恙地保持原状,再不就是

  炸成功了,一看却是一只猪肉罐头瓶子,怎么擦都浑浊,只好弃了。

  尽管如此,除夕夜父亲总能让我提上一盏称心如意的灯。没有月亮的除夕里,这盏灯就是月亮了。我怀揣着一盒火柴提着灯走东家串西家,每到一家都将灯吹灭,听人家夸几句这灯看着有多好,然后再心满意足地擦根火柴点燃灯去另一家。每每转回到家里时,蜡烛烧得只剩下一汪油了。

  那时父亲会笑吟吟地问:“把那些光全折腾没了吧?”

  “全给丢在路上了。”我说,“剩下最亮的光赶紧提回家来了。”

  “还真顾家啊。”父亲打趣着我去看那盏灯。那汪蜡烛油上斜着一束蓬勃芬芳的光,的确是亮丽之极。将死的光芒总是灿烂夺目的。

  过年要让家里里外外都是光明。所以不仅我手中有灯,院子里也是有灯的。院子中的灯有高有低。高高在上的灯是红灯,它被挂在灯笼杆的顶端,灯笼穗长长的,风一吹,刷刷响。低处的灯是冰灯,冰灯放在窗台上,放在大门口的木墩上,冰灯能照亮它周围的一些景色,所以除夕夜藏猫猫要离冰灯远远的。无论是高出屋脊的红灯还是安闲地坐在低处的冰灯,都让人觉得温暖。但不管它们多么动人,也不如父亲送给我的灯美丽。

  因为有了年,就觉得日子是有盼头的。而因为有了父亲,年也就显得有声有色;而如果又有了父亲送我的灯,年则妖娆迷人了。

  年一过去后,新衣服就脱下来了,灯也收了,院子里黑漆漆的,那时候我就会望着窗外的雪花发怔,心想:原来一年之中只有几天好日子啊。人为了那几天充满光明的好日子,就要整整辛苦一年。唉。

  我一年年地长大了,父亲不再送灯给我,我已经不是那个提着灯串来串去的小孩子了。我开始在灯下想心事。但每逢除夕,院子里照例要在高处挂起红灯,在低处摆上冰灯。

  然而父亲没能走到老年就去世了。父亲去世的当年我们没有点灯。别人家的院子灯火辉煌,我们家却黑漆漆的。我坐在暗处想:点灯的时候父亲还不回来,看来他是迷了路了。我多想提着父亲送我的灯到路上接他回来啊。爸爸,回家的路这么难找啊?

  从此之后虽然照例要过年,但是我再也没有接受灯的那和福气了。

  一进腊月,家里就忙年了。姐姐会来信叙说年忙到什么地步了,比如说被子拆洗完了,年干粮也蒸完了,各种吃食采买得差不多了,然后催我早点回家过节。所以,不管我身在西安、北京还是哈尔滨,总是千里迢迢地冒着严寒朝家奔,当然今年也不例外。

  腊月廿六我赶回家中,母亲知道这个日子我会回去的。因为腊月廿七我们姐弟要请父亲回家过年。

  我们就去看父亲了。给他献过烟和酒,又烧(捎)了些钱,已经成家立业的弟弟就叩头对父亲说:

  “爸爸我有自己的家了,今年过年去儿子家吧,我家住在——”

  弟弟把他家的住址门牌号重复了几遍,怕他记不住。我又补充说:“离综合

  商场很近。”父亲生前喜欢到综合商场买皮蛋来下酒,那地方想必他是不会忘的。

  父亲的房子上落着雪,周围都是雪,还有树,有时从树林深处传来鸟鸣。太阳极端明亮。

  我们一边召唤着父亲回家过年一边离开墓地。因为母亲住在姐姐家,所以我们都到姐姐家来了。我们都喜欢姐姐家的孩子小虎,他刚过周岁,已经会走路了,非常漂亮。

  一进门母亲就抱着小虎从里屋出来了。我点着小虎的脑门说:“把你姥爷领回来过年了。”

  小虎乐了,他一乐大家也乐了。

  当夜小虎哭个不休。该到睡觉的时辰了,他就是不睡。母亲关了灯,千般万般地哄,他却仍然嘹亮地哭着。直到天亮时,他才稍稍老实起来。

  姐夫说:“可能咱爸跟到这儿来了,夜里稀罕小虎了。”

  说得跟真事似的,我们都信了。

  父亲没有看过他的外孙,而他生前又是极端喜欢孩子的。我们从墓地回来,纷纷到了姐姐家,他怎么会路过女儿的家门而不入呢?而他一进门就看见了小虎,当然更舍不得离开了。

  母亲决定把父亲送到弟弟家去。

  早饭后,母亲穿戴好后推起自行车,对父亲说:“孩子也稀罕过了,跟我到儿子家去过年吧。”

  母亲哄孩子一般地说:“慢慢跟着走,街上热闹,可别东看西看的,把你丢了,我可就不管了。”

  我心想:这回母亲要把父亲丢了,一定是丢到街上的酒馆了。

  母亲把父亲送走的当夜小虎果然睡了个安稳觉。第二天早晨起来他把屋子挨个走了一遍,咕噜着一双黑莹莹的眼睛东看西看的,仿佛在找什么,小虎是不是在想:姥爷到哪儿去了?

  初三过后,父亲要被送回去了。我愿意请他回来,而永远不希望送他回去。天那么冷,他又有风湿病,一个人朝回走会是什么样的心情呢?

  正月十五到了。这天是我的生日。二十八年前,一个落雪的黄昏,我降临人世了。那时窗外还没有挂灯,天似亮非亮,似冥非冥,父亲便送我一乳名:迎灯。没想到我迎来了千盏万盏灯,却再也迎不来幼时父亲送给我的那盏灯了。

  走在冷寂的大街上,忽然发现一个苍老的卖灯人。那灯是六角形的,用玻璃做成的,玻璃上还贴着“福”字。我立刻想到了父亲,正月十五这一天,父亲的院子该有一盏灯的。

  我买下了一盏灯。天将黑时,将它送到了父亲的墓地。“嚓”地划根火柴,周围的夜色就颤动了一下,父亲的房子在夜色中显得华丽醒目,凄切动人。

  这是我送给父亲的第一盏灯。

  那灯守着他,虽灭犹燃。

篇七:迟子建散文集在线阅读

  

  迟子建散文一只惊天动地的虫子

  迟子建散文一只惊天动地的虫子

  迟子建,女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一级作家。中国作协第六、七届全委会委员。现担任黑龙江省作家协会主席。下面就是店铺给大家整理的迟子建散文一只惊天动地的虫子和其他经典代表作品,希望大家喜欢。

  迟子建散文篇1:一只惊天动地的虫子

  我对虫子是不陌生的。小时候在菜园和森林中,见过形形色色的虫子。我曾用树枝挑着绿色的毛毛虫去吓唬比我年幼的孩子,曾经在菜园中捉了“花大姐”将它放到透明的玻璃瓶中,看它金红色夹杂着黑色线条的光亮的“外衣”,曾经抠过树缝中的虫子,将它投到火里,品尝它的滋味,想着啄木鸟喜欢吃的东西,一定甘美异常。至于在路上和田间匍匐着的蚂蚁,我对它们更是无所顾忌,想踩死一只就踩死一只,仿佛虫子是大自然中最低贱的生灵,践踏它们是天经地义的。

  成年之后,我不拿虫子恶作剧了,这并不是因为对它们有特别的怜惜之情,而是由于逐渐地把它们给淡忘了。

  然而去年的春节,我却被一只虫子给深深地震撼了,这一年来,我从来没有忘记过它,它就像一盏灯,在我心情最灰暗的时刻,送来一缕明媚的光。

  去年在故乡,正月初一,我给供奉在厅堂的菩萨上了三炷香,然后席地而坐,闻着檀香的幽香,茫然地看着光亮的乳黄色的地板。地板干干净净的,看不到杂物和灰尘。突然,我的视野中出现了一个小黑点,开始我以为那是我穿的黑毛衣散落的绒球碎屑,可是,这小黑点渐渐地朝佛龛这侧移动着,我意识到它可能是只虫子。

  后来是一个电话让我把目光又转向室内。接完电话,我给供奉在厅堂的菩萨上了三炷香,然后席地而坐,闻着檀香的幽香,茫然地看着光亮的乳黄色的地板。地板干干净净的,看不到杂物和灰尘。突然,我的视野中出现了一个小黑点,开始我以为那是我穿的黑毛衣散落的绒球碎屑。可是,这小黑点渐渐地朝佛龛这侧移动着,我意识到它可

  能是只虫子。

  它果然就是一只虫子!我不知它从哪里来,它比蚂蚁还要小,通体的黑色,形似乌龟,有很多细密的触角,背上有个锅盖形状的黑壳,漆黑漆黑的。它爬起来姿态万千,一会儿横着走,一会儿竖着走,好像这地板是它的舞台,它在上面跳着多姿多彩的舞。当它快行进到佛龛的时候,它停住了脚步,似乎是闻到了奇异的香气,显得格外的好奇。它这一停,仿佛是一个指挥着千军万马的在酝酿着什么重大决策。果然,它再次前行时就不那么恣意妄为了,它一往无前地朝着佛龛进军,转眼之间,已经是兵临城下,巍然站在了佛龛与地板的交界上。我以为它就此收兵了,谁料它只是在交界处略微停了停,就朝高高的佛龛爬去。在平面上爬行,它是那么的得心应手,而朝着呈直角的佛龛爬,它的整个身子悬在空中,而且佛龛油着光亮的暗红的油漆,不利于它攀登,它刚一上去,就栽了个跟斗。它最初的那一跌,让我暗笑了一声,想着它尝到苦头后一定会掉转身子离开。然而它摆正身子后,又一次向着佛龛攀登。这回它比上次爬得高些,所以跌下时就比第一次要重,它在地板上四脚朝天地挣扎了一番,才使自己翻过身来。我以为它会接受教训,掉头而去了,谁料它重整旗鼓后选择的又是攀登!佛龛上的香燃烧了近一半,在它的香气下,一只无名的黑壳虫子一次一次地继续它认定的旅程。它不屈不挠地爬,又循环往复地摔下来,可是它不惧疼痛,依然为它的目标而奋斗着。有一回,它已经爬了两尺来高了,可最终还是摔了下来,它在地板上打滚,好久也翻不过身来,它的触角乱抖着,像被狂风吹拂的野草。我便伸出一根手指,轻轻地帮它翻过身来,并且把它推到离佛龛远些的地方。它看上去很愤怒,因为它被推到新地方后,是一路疾行又朝佛龛处走来,这次我的耳朵出现了幻觉,我分明听见了万马奔腾的声音,听见了嘹亮的号角,我看见了一个伟大的战士,一个身子小小却背负着伟大梦想的英雄。它又朝佛龛爬上去了,也许是体力耗尽的缘故,它爬得还没有先前高了,很快又被摔了下来。我不敢再看这只虫子,比之它的顽强,我觉得惭愧,当它踉踉跄跄地又朝佛龛爬去的时候,我离开了厅堂,我想上天对我不薄,让我在一瞬间看到了最壮丽的史诗。

  几天之后,我在佛龛下的角落里发现了一只死去的虫子。它是黑亮的,看上去很瘦小,我不知它是不是我看到的那只虫子。它的触角残破不堪,但它的背上的黑壳,却依然那么明亮。在单调而贫乏的白色天光下,这闪烁的黑色就是光明!迟子建代表作品散文篇2:不要做发疯的谦卑者

  读师专二年级时,一个秋高气爽的日子,有位男生突然发疯了。他手执一根铁条,先是把三楼走廊的玻璃砸得稀里哗啦,然后他又跳到二楼,依然噼啪噼啪地用铁条砸走廊的玻璃。同学们从教室如惊弓之鸟般望风而逃,他像孙悟空提着无往而不胜的棒子一样神气活现地在整座楼里痛快淋漓地造反,所向披靡。我们站在楼外面,听着惊心动魄的玻璃的破碎声,紧张地盯着教学楼的大门。

  一旦他出来,我们就准备狂奔撤退。既然他疯了,没准也会把我们的脸当做玻璃顺路砸下去。校领导、老师和保卫处的干事一筹莫展,因为他手中有根杀伤力极强的铁条,所以没人敢进楼去制止他。他也就一路凯歌高奏地把所有的玻璃砸了个片甲不留,然后十分亢奋地英雄气十足地走出教学楼。他一出来,便被隐藏在门口的保卫干事给奋力擒住。

  原来他是数学系的一名男生,模样斯文,平时从不大声说话,学习很用功,逢人便露出谦卑的笑容。虽然我与他从未说过话,但偶然与他相遇时,也领略过他点头之后的谦卑一笑。他的突然发疯在校园引起了轩然大波,有人说是因为爱情,有人说是因为功课的压力,还有人说是对社会的不满,总之莫衷一是。我觉得若是因为爱情发疯还让人同情,如果因为功课的压力则太荒唐可笑了。

  因为我们那所师专随便你怎么混都会安然毕业,何必自讨苦吃呢。至于对社会的不满,我不知道他受过怎样的挫折,在我看来全世界没有哪个地方是真正的天堂和净土,对社会的一些丑恶现象抱有不满是正常的,但如果正义到使自己发疯,是否真的就能说明你自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真理捍卫者?在我看来真理捍卫者首先应该是坚强者。

  那位同学被家长接走送入了疯人院。学校不得不运来一汽车玻璃,由玻璃匠把它们一一切割再安装上,足足镶了两天的时间。新玻璃给

  人一种水洗般的明亮感觉,走廊也为此豁然明朗了。我们在这走廊里说笑和眺望窗外的原野和小河,全然把这位发疯的同学给忘记了。只是到了快毕业的时候,突然又有人说起他,他不明真相的发疯又引起了大家的议论。人们都惋惜他,说他若是不发疯,也会像我们一样走上工作岗位了。

  凡是与他有过交往的同学都对他口碑极佳,认为他最大的优点便是谦卑,是个好人。他们共同强调“谦卑”的时候我的心头忽然一亮:没准是“谦卑”。

  使他发疯的呢。试想一个人整天都压抑着自己的好恶而在意别人的脸色,他的天性和本能必然要受到层层阻挠,早晚有一天他会承受不了这些而发疯。

  “谦卑”一词在《现代汉语词典》里是这样注解的:谦虚,不自高自大(多用于晚辈对长辈)。

  我以为括号里的提示尤为重要。既然谦卑多用于晚辈对长辈,那么在同龄者的交往中表现“谦卑”是不是就不正常?谦卑过分让人感觉到夹着尾巴做人的低贱,同龄者之间更多的应该是坦诚相对地嬉笑怒骂。我想那男生发疯的最主要原因在于他把可怕的谦卑广泛展览给了同龄人,他就仿佛把自己吊在半空中一样上不去也下不来,处境尴尬,久而久之他就灵魂崩溃了,所以他最后才会对待玻璃毫不谦卑地奋勇砸下去。

  谦卑其实是一种经过掩饰后出现的品格。它含有讨巧的意味。它是压制个性健康发展的隐形杀手。在现代生活中,由于错综复杂的人际交往和形形色色的利益之争,谦卑有时还成了保护自己的一种有效方式,那便是伪装谦卑、装孙子,从中获得好处。

  因为我们这个素有“礼仪之邦”之称的中华民族视谦卑为美德。看到一个人在你面前战战兢兢、低眉顺眼、小心翼翼、点头哈腰地与你交谈,总比看一个人居高临下、眉飞色舞、颐指气使甚至飞扬跋扈地与你交谈要舒服得多。所以假谦卑在社会上风头极健,大行其道,明知它是一种伪善,偏偏还是一唱百和。

  真正的谦卑是伤害自己(如我那位发疯的同学),因而令人同情;而

  伪装的谦卑则会伤害别人,它想做的事就是逼你发疯。这是我最近才深深感悟到的。

  不久前我到一处名声很大的旅游点参加某次会议。主办者在接待上确实周到热情,令人感动。无论是饮食还是住宿,都让人觉得很舒服。其中某位接待我们的人则更是满面谦卑,一会儿问住得好不好,一会儿又问吃得可不可口,这种无微不至的关心有时甚至让人有诚惶诚恐的感觉。

  这人与你讲任何话,都要先说一句“对不起”,那一瞬间你便会心慌意乱地以为自己做了什么错事,然而这人对你说的无非是明天几点起床吃早餐,午后去哪一处景点等诸如此类的话。这就不免令人怪异,觉得这礼貌用语实在没有来由。

  我对毛笔字一向生怯,所以逢到签名时便忐忑不安,若是主人备有碳素软笔便可解除这份尴尬,偏偏有时只有毛笔横在砚台旁,看着文房四宝就像看到刑具一样使人顿生寒意,虚荣的我便常常提前离开热闹的签名场所,逃之夭夭,惟恐自己的字丢人现眼。

  有一天我便这样溜了,然而没想到总是满面谦卑的这人却找到我说,人家招待你们的人没什么恶意,只求你们这些名人签个字,是尊重你,怎么你却一脸的不屑一顾?我如临大敌地实情相告,然而无济于事。这人大概已经认定我是在耍“名人”的派头,真是冤枉!把我想成名人抬举了我不说,没有哪个赴会者会想着去得罪主人。于是我想,先前我所看到的谦卑只是杀气腾腾背后的一层假意温和,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

  当我后来在那个景点对某新闻单位的采访讲了几句真话,说这风景我并不陌生、不觉新奇之后,马上遭到了另外的谦卑者的攻击:口气真大呀,太自以为是了……

  那么他们需要我说什么呢?我终于明白了,是要把我也塑造成一个如他们一样的谦卑者,微笑着对着陈旧的风景无心无肺地抒情,对每一个接待者(不管其气质你如何不喜欢)都低三下四地拱手相谢,大概只有这样,我才是他们所认为的完善的人吧?可我不想成为那样的谦卑者,因为那种谦卑会令我发疯。我活得

  虽不灿烂,但很平实,既憧憬爱情又热爱文学,不想疯。而且,我相信一颗真正自由的灵魂会使我的激情和才情永不枯竭。只有这样,我才会对得起自己和上帝。

  迟子建优秀散文篇3:龙眼与伞

  大兴安岭的春雪,比冬天的雪要姿容灿烂。雪花仿佛沾染了春意,朵大,疏朗。它们洋洋洒洒地飞舞在天地间,犹如畅饮了琼浆,轻盈,娇媚。

  我是喜欢看春雪的,这种雪下得时间不会长,也就两三个小时。站在窗前,等于是看老天上演的一部宽银幕的黑白电影。山、树、房屋和行走的人,在雪花中闪闪烁烁,气象苍茫而温暖,令人回味。

  去年,我在故乡写作长篇《额尔古纳河右岸》。四月中旬的一个下午,正写得如醉如痴,电话响了。是妈妈打来的,她说,我就在你楼下,下雪了,我来给你送伞,今天早点回家吃饭吧。

  没有比写到亢奋处遭受打扰更让人不快的了。我懊恼地对妈妈说:“雪有什么可怕的,我用不着伞,你回去吧,我再写一会儿。”妈妈说:“我看雪中还夹着雨,怕把你淋湿,你就下来吧!”我终于忍耐不住了,冲妈妈无理地说:“你也是,来之前怎么不打个电话,问问我需不需要伞?我不要伞,你回去吧!”

  我挂断了电话。听筒里的声音消逝的一瞬,我马上意识到自己犯了最不可饶恕的错误!我跑到阳台,看见飞雪中的母亲撑着一把天蓝色的伞,微弓着背,缓缓地朝回走。她的腋下夹着一把绿伞,那是为我准备的啊。我想喊住她,但羞愧使我张不开口,只是默默地看着她渐行渐远。

  也许是太沉浸在小说中了,我竟然对春雪的降临毫无知觉。从地上的积雪看得出来,它来了有一两个小时了。确如妈妈所言,雪中夹杂着丝丝细雨,好像残冬流下的几行清泪。做母亲的,怕的就是这样的泪痕会淋湿她的女儿啊!而我却粗暴地践踏了这份慈爱!从阳台回到书房后,我将电脑关闭,站在南窗前。窗外是连绵的山峦,雪花使远山隐遁了踪迹,近处的山也都模模糊糊,如海市蜃楼。山下没有行人,更看不到鸟儿的踪影。这个现实的世界因为一场春雪

  的造访,而有了虚构的意味。看来老天也在挥洒笔墨,书写事态人情。我想它今天捕捉到的最辛酸的一笔,就是母亲夹着伞离去的情景。

  雪停了。黄昏了。我锁上门,下楼,回妈妈那里。做了错事的孩子最怕回家,我也一样。朝妈妈家走去的时候,我觉得心慌气短。妈妈分明哭过,她的眼睛红肿着。我向她道歉,说我错了,请她不要伤心了,她背过身去,又抹眼泪了。我知道自己深深伤害了她。我虽然四十多岁了,在她面前,却依然是个任性的孩子。

  母亲看我真的是一副悔过的表情,便在晚餐桌上,用一句数落原谅了我。她说:“以后你再写东西时,我可不去惹你!”

  《额尔古纳河右岸》初稿完成后,我来到了青岛,做长篇的修改。那正是春光融融的五月天。有一天午后,青岛海洋大学文学院的刘世文老师来看我,我们坐在一起聊天。她对我说,她这一生,最大的伤痛就是儿子的离世。刘老师的爱人从事科考工作,常年在南极,而刘老师工作在青岛。他们工作忙,所以孩子自幼就跟着爷爷奶奶,在沈阳生活。十几年前,她的孩子从沈阳的一个游乐园的高空意外坠下身亡。事故发生后,沈阳的亲属给刘老师打电话,说她的孩子生病了,想妈妈,让她回去一趟。刘老师说,她有一种不祥的预感,觉得儿子可能已经不在了,否则,家人不会这么急着让她回去。刘老师说她坐上开往沈阳的火车后,脑子里全都是儿子的影子,他的笑脸,他说话的声音,他喊“妈妈”时的样子。她黯然神伤的样子引起了别人的同情,有个南方籍旅客抓了几颗龙眼给她。刘老师说,那个年代,龙眼在北方是稀罕的水果,她没吃过,她想儿子一定也没吃过。她没舍得吃一颗龙眼,而是一路把它们攥在掌心,想着带给儿子……

  那个时刻,我的眼前蓦然闪现出春雪中妈妈为我送伞的情景。母爱就像伞,把阴晦留给自己,而把晴朗留给儿女。母爱也像那一颗颗龙眼,不管表皮多么干涩,内里总是深藏着甘甜的汁液。

  看过“迟子建散文一只惊天动地的虫子”

篇八:迟子建散文集在线阅读

  

  迟子建的散文(精选11篇)

  迟子建的散文(精选11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一定看过散文吧?广义上的散文是指不追求押韵和句式工整的文章体裁,与韵文、骈文相对。那么,你知道一篇好的散文要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迟子建的散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迟子建的散文

  篇1我回到故乡时,已是晚秋的时令了。农人们在田地里起着土豆和白菜,采山的人还想在山林中做最后的淘金,他们身披落叶,寻觅着毛茸茸的蘑菇。小城的集市上,卖棉鞋棉帽的人多了起来,大兴安岭的冬天就要来了。窗外的河坝下,草已枯了。夏季时繁星一般闪烁在河畔草滩上的野花,一朵都寻不见了。母亲侍弄的花圃,昨天还花团锦簇的,一夜的霜冻,就让它们腰肢摧折,花容失色。

  大自然的花季过去了,而居室的花季还在。母亲摆在我书房南窗前的几盆花,有模有样地开着。蜜蜂在户外没有可采的花蜜了,当我开窗通风的时候,它们就飞进屋子,寻寻觅觅的。不知它们青睐的是金黄的秋菊,还是水红的灯笼花?

  那天下午,我关窗的时候,忽然发现一只金色的蜜蜂。它蜷缩在窗棂下,好像采蜜采累了,正在甜睡。我想都没想,捉起它,欲把它放生。然而就在我扬起胳膊的那个瞬间,我左手的拇指忽然针刺般的剧痛,我意识到蜜蜂蜇了我了,连忙把它撇到窗外。

  蜜蜂走了,它留在我拇指上的,是一根蜂针。蜂针不长,很细,附着白色的絮状物,我把它拔了出来。我小的时候,不止一次被蜜蜂蛰过,记得有一次在北极村,我撞上马蜂窝,倾巢而出的马蜂蛰得我面部红肿,疼得我在炕上直打滚。

  别看这只蜜蜂了无生气的样子,它的能量实在是大。我的拇指顷刻间肿胀起来,而且疼痛难忍。我懊恼极了,蜜蜂一定以为我要致它于死地,才使出它的撒手锏。而蛰过了人的蜜蜂,会气绝身亡,即使我把它放到窗外,它也不会再飞翔,注定要化作尘埃了。我和它,两

  败俱伤。

  我以为疼痛会像闪电一样消逝的,然而我错了。一个小时过去了,两个小时过去了,到了晚饭的时候,我的拇指仍然锥心刺骨的疼。天刚黑,我便钻进被窝,想着进入梦乡了,就会忘记疼痛。然而辗转着熬到深夜,疼痛非但没有减弱,反而像涨潮的海水一样,一浪高过一浪。我不得不从床上爬起,打开灯,察看伤处。我想蜜蜂留在我手指上的蜂针,一定毒素甚剧,而我拔蜂针时,并没有用镊子,大约拔得不彻底,于是拿出一根缝衣服的针,划了根火柴,简单地给它消了消毒,将针刺向痛处,企图挑出可能残存着的蜂针。针进到肉里去了,可是血却出不来,好像那块肉成了死肉,让我骇然。想到冷水可止痛,我便拔了针,进了洗手间,站在水龙头下,用冷水冲击拇指。这招儿倒是灵验,痛感减轻了不少,十几分钟后,我回到了床上。然而才躺下,刚刚缓解的疼痛又傲慢地抬头了,没办法,我只得起来。病急乱投医,一会儿抹风油精,一会儿抹牙膏,一会儿又涂抗炎药膏,百般折腾,疼痛却仍如高山的雪莲一样,凛冽地开放。我泄气了,关上灯,拉开窗帘,求助于天。

  已经是子夜时分了,如果天气好,我可以望见窗外的月亮,星星,可以看见山的剪影。然而那天阴天,窗外一团漆黑,什么也看不见。人的心真是奇怪,越是看不见什么,却越是想看。我将脸贴在玻璃窗上,瞪大眼睛,然而黑夜就是黑夜,它毫不含糊地将白日我所见的景致都抹杀掉了。我盼望着山下会突然闪现出打鱼人的渔火,或是堤坝上有汽车驶过,那样,就会有光明划破这黑暗。然而没有,我的眼前仍然是沉沉的无边的暗夜。

  我已经很久没有体味这样的黑暗了。都市的夜晚,由于灯火的作祟,已没有黑暗可言了;而在故乡,我能伫立在夜晚的窗前,也完全是因为月色的诱惑。有谁会欣赏黑暗呢?然而这个伤痛的夜晚,面对着这处子般鲜润的黑暗,我竟有了一种特别的感动,身上渐渐泛起暖意,有如在冰天雪地中看到了一团火。如今能看到真正的黑暗的地方,又有几处呢?黑暗在这个不眠的世界上,被人为的光明撕裂得丢了魂魄。其实黑暗是洁净的,那灯红酒绿、夜夜笙歌的繁华,亵渎了圣洁

  的黑暗。上帝给了我们黑暗,不就是送给了我们梦想的温床吗?如果我们放弃梦想,不断地制造糜烂的光明来驱赶黑暗,纵情声色,那么我们面对的,很可能就是单色调的世界了。

  我感激这只勇敢的蜜蜂,它用一场壮烈的牺牲,唤起了我的疼痛感,唤起了我对黑暗的从未有过的柔情。只有这干干净净的黑暗,才会迎来清清爽爽的黎明啊。

  迟子建的散文

  篇2又是年终的时候了,我写字台上的台历一侧高高隆起,而另一侧却薄如蝉翼,再轻轻翻几下,三百六十五天就在生活中沉沉谢幕了。

  厚厚的那一侧是已逝的时光,由于有些日子上记着一些人的地址和电话,以及偶来的一些所思所感,所以它比原来的厚度还厚,仿佛说明着已去岁月的沉重。它有如一块沉甸甸的砖头,压在青春的心头,使青春慌张而疼痛。

  发明台历的人大约是个年轻人,岁月于他来讲是漫长的,所以他让日子在长方形的铁托架上左右翻动,不吝惜时光的消逝,也不怕面对时光。当一年万事大吉时,他会轻轻松松地把那一摞用过的台历捆起,随便扔到什么地方让它蒙尘,因为日子还多得是呢。而对于中老年人来说,看着那一摞摞用过的台历,也许会有一种人生如梦的沧桑感。

  于是想到了撕日历。

  小的时候,我家总是挂着一个日历牌,我妈妈叫它“阳历牌”,我们称它“月份牌”。那是个硬纸板裁成的长方形的彩牌,上面是嫦娥奔月的图画:深蓝的天空,一轮无与伦比的圆月,一些隐约的白云以及袅娜奔月的嫦娥飘飞的裙据。下面是挂日历的地方,纸牌留着一双细眯的眼睛等着日历背后尖尖的铁片插进去,与它亲密的吻合。那时候我每天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撕日历。早晨一睁开眼,便听得见灶房的柴禾噼啪作响,有煮粥或贴玉米饼子的香味飘来。这基本上是善于早起的父亲弄好了一家人的早饭。我爬出被窝的第一件事不是穿衣服,而是赤脚踩着枕头去撕钉在炕头被架子一侧的月份牌,凡是黑体字的日子就随手丢在地上,因为这样的日子要去上学,而到了红色字

  体的日子基本上都是星期天,我便捏着它回到被窝,亲切地看着它,觉得上面的每一个字母都漂亮可爱,甚至觉得纸页泛出一股不同寻常的香气。于是就可以赖着被窝不起来,反正上课的钟在这一天成了哑巴,可以无所顾忌地放纵自己。有时候父亲就进来对炕上的人喊:“凉了凉了,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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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3如果不出什么意外的话,一般来说,女人的手都比男人的要小巧、纤细、绵软和细腻。不是常常有人用“纤纤素手”、“十指尖尖如细笋”来形容女人的手吗?

  旧时代女人的手真正是派上了用场。纺织、缝补、浆洗、扯着细长的麻绳纳鞋底、擦锅抹灶、给公婆端尿盆、为外出打工的男人打点行装、洗尿布等等,真是不一而足。当然也有耽于刺绣、抚琴而歌、拈扇捕蝶的小姐的手,但那不是大多数女人的手的命运,所以也就略去不计了。

  女人的手虽然备受辛劳,但很奇怪它们总是保持着女性的手应有的本色,灵巧而充满光泽。看许多古代的仕女图,画得最美的不是眼睛和嘴,而是那一双双安然垂在胸前的手。它们光滑美丽,像玉一般荧荧泛光。几百年过后,再看那画中的女人,只感觉那手充满灵性地又要动起来,仿佛又要去挑油灯的灯花,又要撩开竹帘看一眼她屋里的男人,又要到河边去竜竜窣窣淘米一样。

  女人的手是经久不衰的。

  现在的女人不必那么辛苦了。但是她们照例要下厨房,要照顾小孩子。她们仍然要洗衣、淘米、切菜、站在煤气灶前将葱花撒到沸油中爆响。若是她们有好心情,她们还要编织毛衣、裁剪、布置居室等等。她们用手使屋子一尘不染,连窗台上莳弄的花卉的叶片也纤尘不染,家里的空气真正是透明的。女人在忙碌这些的时候就丢掉了一些时光,她们的额头和眼角会悄悄起了皱纹,发丝的光泽不似往昔,但她们的手却仍然有别于男人,即使粗糙也是一种秀气的粗糙。

  于是我便想,女人的手为什么不容易老呢?我想其中的一个主要原因是由于它们经常接触蔬菜水果、花卉植物和水的缘故。女人们在

  切菜的时候,柿子那猩红的汁液流了出来、芹菜的浓绿的汁液也流了出来、黄瓜的清香汁液横溢而出、土豆乳色的汁液也在刀起刀落之间漫出。它们无一例外地流到了女人的手上,以丰富的营养滋养着它们,使它们新鲜明丽。女人的手在莳弄花卉和长绿植物时必然也要沾染它们的香气和灵气,这种气韵是男人所不能获得的。女人大都爱水,米浆、洗衣水的每一次浸泡都使得手获得一次极好的滋润。

  我这样说,并不是鼓励女人都下厨房。可是不下厨房的女人有味道吗?

  女人的手不容易老的另一个原因,我猜想是因为眼泪的滋养。女人爱哭,很少有人会任泪自流到脖颈衣襟而不管不顾,也很少有人会像古典小说中的女人一样拈着手帕擦泪,女人哭起来大多是“鼻涕一把泪一把”,手也就适时而来,一把一把地在脸颊擦个不停。眼泪是一个人的精华,它只有在人极度悲伤和高兴的时候才夺眶而出,它对女人的手的滋养肯定不同凡响。泪水在手的表皮上慢慢地透过毛细血孔浸透在人手的内部,这时悲哀也就随之化解,青春和希望的力量在渐渐回升,女人的手经过泪水的洗礼变得更加有活力。

  以上我所揣测的两点,最好不要被医学专家看到,不然便免不了要深究我犯了如何如何的常识错误,我可不想唇红齿白地对簿公堂。何况,我对一些常识性知识的千年不变总是深怀恐惧和疑虑。

  不去说它了。

  忘了哪一年在一本书上看到,女人在临终前比男人喜欢伸出手来,她们总想抓住什么。她们那时已经丧失了呼唤的能力,她们表达自己最后的心愿时便伸出了手,也许因为手是她们一生使用了最多的语言,于是她们把最后的激情留给了手来表达。

  我现在是这样一个女人,我用手来写作,也用它来洗衣、铺床、切蔬菜瓜果、包饺子、腌制小菜、刷马桶。如果我爱一个人,我会把双手陷在他的头发间,抚弄他的发丝。如果我年事已高很不幸地在临终前像大多数女人一样伸出了手,但愿我苍老的手能哆哆嗦嗦地抓住我深爱的人的手。

  迟子建的散文

  篇4去年深冬,在回故乡的慢行列车上,我遇见了两个老者。他们一胖一瘦,愉快地交谈。其中的一个说,四十多年前的一个夜晚,他驾着手推车,从山上拉烧柴回家。走到半程时,天飘起了雪花。雪越下越大,到了一个三岔路口时,他习惯地上了一条路。然而走了一会儿,他发现那路越走越生,于是掉转车头,又回到岔路口。雪花纷纷扬扬的,天又黑,他分辨不出南北东西了,于是凭着直觉,又踏上了一条路。可是他越走越心虚,因为那条路似乎也是陌生的,他害怕了,又一次回到岔路口。深夜时,家人寻来了。他这才知道,他第一次踏上的路,是正确的。只不过因为雪太大,改变了路的风貌。那人说:“谁能相信,我让雪花给迷了路呢!要是搁现在,可能吗?”他指着车窗外的森林说:“看看,这雪一年比一年小,风一年比一年大,这还叫大兴安岭吗?”

  透过车窗,我看见稀疏的林地上,覆盖着浅浅的积雪,枯黄的蒿草在风中舞动。而在雪大的年份,那些篙草会被雪深深地埋住,你是看不到的。天虽然仍是蓝的,可因为雪少得可怜,那幅闪烁的冬景蛤人残破不堪的感觉。

  而这样的景象,在大兴安岭,自新世纪以来,是越来越司空见惯了。

  我想起童年在小山村的时候,每逢冬天来临,老天就会分派下一项活儿,等着我们小孩子来接收,那就是扫雪。那个年代的"雪,真是恋人间啊!常常是三天一小场,十天一大场,很少碰到一个月没有雪的时候。雪会大到什么程度呢?有的时候,它闷着头下了一夜,清晨起来,你无法出去抱柴了,因为大雪封门了。这个时候,就得慢慢地推门,让它渐渐透出缝隙,直到能伸出笤帚,一点点地掘开雪,门才会咧开嘴,将满院子的白雪推进你的视野,有如献给你一个明朗的笑。

  那个年代,不光是雪多,溪流也是多的。夏天,我们常到山上玩,渴了,随时捧山间的溪水来喝。溪水清冽甘甜,带着草木的清香,我喝的这世上最好的水,就是大兴安岭的溪水。那时植被好,雨水丰沛,因而溪流纵横。女孩们夏天洗衣服,爱到溪水旁。省了挑水,可以洗个透彻。洗衣服的时候,蝴蝶和蜻蜓在你眼前飞来飞去的,它们的翅

  膀有时会温柔地触着你的脸;而溪水中呢,不仅浸泡着衣服,还浸泡着树和云的影子,好像它们嫌自己不干净,要你帮着洗一洗似的。

  大兴安岭的河流,到了冬天都封冻了。柔软的水遇到零下三四十度的严寒,哪有不僵的呢?可母亲告诉我,我们家在设计队住的时候,后山上有一道泉水,冬天是不冻的。母亲说,我们后来搬家了,所以那道泉水在那座山上,究竟活了多少个冬天,她是不知道的。

  大兴安岭的开发,使林木资源日渐匮乏,小时候常见的参天大树,好像都被老天召走,做了另一个世界晚祷的蜡烛,难觅踪影了。而那如丰富的神经一样遍布大地的溪流,也悄然消逝了。我已故的爱人,他曾天真地对我说:“大兴安岭全境人口不过五十多万,我看不如把所有的人口都迁出去,异地安置,做到真正的封山。几十年后,树茂盛了,溪水也充沛了,中国会留下最好的一片原始森林。”可我知道,这样的想法,无论是在他生前还是死后,都是“天上的想法”。

  我怀念上个世纪故乡的飞雪和溪流。我幻想着,有一天,它们还会在新世纪的曙光中,带着重回人间的喜悦,妖娆地起舞和歌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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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5先说树脂吧,就是从红松身上流下的油,它在风中会凝固成金黄色。把它们用尖刀从树上刮下来,放进铁皮盒中,然后坐在火炉上去熬。不久,树脂熔化了,松香气也飘了出来,把这铁皮盒放在户外晾一夜,一块树脂就脱落而出。好的树脂没有杂质,水晶般透明,橙色。你们问我嘴里吃着的东西,正是它。它与口香糖一样,不能咽进肚子。当地人称它为“松树油子”。女孩子小时候没有不喜欢嚼它的。她们喜欢嚼出响来,吱喳吱喳的,像鸟叫一样。有虫牙的女孩子嚼出来的响声就格外饱满。

  我脚上穿的毡靴是胡达老人送的。是狍皮做成的,又轻便又暖和。说起胡达老人,他是我来乌回镇认识的最有性格的一个人。我被大雪围困在塔城已有三天,是胡达老人赶着马爬犁把我接到乌回镇的。他七十多岁,终日穿着一件脏兮兮的山羊皮大衣,胸口处老是鼓鼓的,一个酒葫芦就掖在里面。无论他赶着马爬犁、走路抑或到供销社买东西,他总是出其不意地抽出酒葫芦,美美地呷一口,然后痛快地擤一

  把鼻涕,往棉裤上一蹭。他很矮、瘦,但腰不弯背不驼,牙齿也格外好,所以他走起路来像旋风一样迅捷。我到达乌回镇的当夜,他就醉醺醺地来敲门,首先申明他不是打我的主意来了(笑话,我可是他孙女辈的人!何况他即使真那样想,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了),接着他吹嘘说与他好过的女人个个都有姿色,牙齿比我好(他称我的灰牙齿为耗子屎),眼睛也比我明亮(他比喻说像盛满了油的灯),手也比我秀气(当时我的手已经冻裂了口)。见他如此信口开河,我便大胆地挪揄他,问他如此五短身材,女人们如何喜欢他?他便笑,半面脸抽搐着,另半面脸则肌肉僵硬(也许是酒精麻痹所致),这种笑给人一种哆哆嗦嗦的感觉,比哭还不如。他说女人们喜欢他的手艺活,他会缝狍皮坎肩,中间加上彩色丝线;会做兔皮帽子;会用桦树皮做摇篮、小船、盐篓、水桶和米盆。还懂得中医,女人们气血不足、月经不调、腰酸背痛的毛病他全能治得。我问是针灸吗?他抿了一口酒说,“是草药,山上的东西到处都是宝贝。”他还告诉我他有四个儿子,三个儿媳(大儿媳刚死),一大群孙儿。他费力掰着指头数了半晌,说是七个孙子六个孙女,总共十三个。不过他最喜欢的是二儿子家七岁的鱼纹。他接着讲鱼纹,说鱼纹与他连心,他有一次在山中倒套子时一匹马被圆木轧伤了腿,他正愁无法下山找人求救。鱼纹在家中正在炕上弹玻璃球,他突然对爸爸说,爷爷的马受伤了,爷爷下不来山了。胡达的二儿子将信将疑赶着另一副马爬犁上了山,一看果然如此。

  胡达那天晚上来找我的目的是为了看我那只栗色皮箱。我想起来他接我的时候就对皮箱产生了兴趣。我就把皮箱从炕上搬到火炉旁,嗒嗒按下锁鼻子,将箱子打开。那嗒嗒两声响起的时候,他的薄耳朵也跟着微妙地颤动着。他凑近那个皮箱,先是目不转睛地看,然后便是一样一样地用手拈起里面的东西,放到眼睛下仔细地瞧。照相机、胶水瓶、微型录音机,甚至绣花睡衣都没有逃脱他的手。他看东西的时候表情格外丰富,一会儿惊讶,一会儿扫兴,一会儿又哀怨(看见睡衣的时候),一会儿又是愤怒(他不满意我把布娃娃掖在里面,认为这是要闷死她)。他见过照相机,但对微型录音机却不熟知,我便把扣形耳机塞进他的双耳,放了一段音乐给他。你们一定想不到,他最初听到

  音乐的时候吓得一跳老高,“哎哟”叫着,酒葫芦也被甩在地上。他说:“这音打哪儿来?”不过他听了一会儿就习惯了,当我帮他摘下耳机,他嘟嘟囔囔地对我说:“这音不好,闹。”

  胡达老人看够了我的皮箱,又问我在乌回镇住多久,一个人怕不怕等等。我说要呆到开春后才走,我在城市里也一个人住,没什么害怕的。他便对我说,你要是害怕,我就唤鱼纹来跟你做伴。

  他知道我是做画的,而且也见识过画家,所以对我的颜料箱一点兴趣也没有。他说几年前乌回镇来过一个画家,那个男人的手指长得跟女人一样纤细,他专画乌回镇的女人。让女人们给他做摆设(胡达的原话),然后给她们一些报酬。后来有个汉子发现画家画了自己女人的奶和屁股,就联合乌回镇的其他男人把画家揍了一通,将他赶出镇子。他说完后得意地冲我笑着,我连忙说自己对人体不感兴趣,只喜欢画风景。他挺老练地说:“景中就没个人么?”

  他走后的第二天早晨,我在门口的雪地上发现了这双毡靴。我不知道是谁悄悄送来的。问邻居大嫂,她一看便用不容置疑的口气说:“这是胡达老人的手艺。”

  你们在信上问乌回镇有多大,这让我怎么描述呢?它与周围的山林河谷没有界限,完完全全就是大自然的一部分,所以它显得很大。说它小,那是因为人家很少,不足百户。尤其是这样的时令,外面零下三十多度,偶尔碰见一个人在路上走,也都是包裹得严严实实的,人们不在路上讲话,户外没有人语声。有时会传来牲畜的叫声,那叫声也一样是寂寥的。这里的居民过着自给自足的小日子,自己种菜和粮食。冬季的蔬菜基本以土豆、白菜和萝卜为主。它们被储藏在室外的地窖中,三九天气时要在里面生火驱寒。卫生所里只有两个医生,他们兼管打针投药。男患者打针时由男医生,而女患者打针则是女医生。据说以前只有男医生,妇女们生了病都不情愿打针(说是不愿意给男人露屁股)。没办法,乌回镇就从外面请来个女医生。这女医生很文静,单身,所以卫生所里上班时总是三个人(男医生的老婆不放心,也天天陪着来)。乌回镇还有一家商店(年轻人称为供销社,老人们则叫它合作社),冷清得很,两个店员总是面色青黄地打瞌睡。店里所卖的罐头的铁皮盒早已生锈,好像从二次大战的战壕中挖掘出的战利品。这里经常停电,所以蜡烛生意很好。那天我去买蜡烛,顺便买了两包卫生纸,然后抱着它们往店外走。遇见我的人都现出很羞怯的样子,原来卫生纸这种东西被认为是隐秘商品,不能明面拿着。当地的妇女去买它时总是提着个布兜,男顾客在场她们就去看别的商品,买时躲躲闪闪的,真是有趣。

  你们问照片左上角那串草编铜钱,它是鱼纹送给我的。他用这东西换走了我的带小镜子的胭脂盒。鱼纹是自动找上门来的。记得是某一个中午,我刚吃完饭,正守着炉子烤瓜子,一个小孩子推门进来了(我像当地人一样不锁门),他就是鱼纹。他穿件蓝布棉猴,两个脸蛋冻得通红,吊着一串清鼻涕。他进了门口被热气给熏了个激灵,然后他开始嗤溜嗤溜地把鼻涕吃到肚子里,这才开口跟我说话。他说:“我能换你的东西吗?”我问:“你是谁?”“鱼纹呀。”他挺骄傲地说着,仿佛我到了乌回镇没听说过他,是大逆不道的。我便笑了。鱼纹像老熟人一样脱掉棉猴,从怀中取出一串草编的铜钱,对我说:“它不能当真的钱用,可是比真的钱好看。是我编的,一共二十一个钱。”我问他想换我的什么东西,他便挺老练地说他得先看看我的货。我便把一些零碎东西拿给他,后来他就对胭脂盒产生了兴趣。鱼纹个头很矮,跟他爷爷一样是薄耳朵,不过眼睛又黑又大。他告诉我他家里养着两头猪,一只羊,九只鸡,这些家禽一到春节前都将被宰了过年,只留下一只打鸣的公鸡。他比他爷爷还善谈。接着他问我在乌回镇过年吗?我说当然。鱼纹就乐了,问我大年三十晚上他要是来给我磕头拜年,我会不会给他压岁钱?我说那是自然了。鱼纹便显得欢欣鼓舞的,他在我的屋子里走来走去,给我讲一些他从老辈人那儿听到的鬼怪故事。黄昏的时候,胡达老人来了,他一进屋就说:“鱼纹,我就知道你上这儿来了,一来了外人你就来换东西。你换了啥?”

  鱼纹笑嘻嘻地打开那个胭脂盒。胡达老人嗔怪道:“打小就花心,弄个胭脂饼子做啥?”

  后来我从邻居口中得知胡达独居,除了年节之外,平素很少到儿子家去。乌回镇若是来了客人,只要是冬季来,一般都由胡达老人接

  送。雪爬犁在山中抄着近路走,会省去许多时间。不管什么人物来,胡达最有兴趣的就是看人家带的东西,大约这与他是个手艺人有关。我还得知他少年时学过戏,跟过戏班子。他母亲是个红角,有次在南方的一个水乡小镇唱戏,被当地衙门掌印的人看上,活活地给抢到府上。那人这边强行纳妾,那边差人将胡达的爹悄悄装进麻袋,活活地给扔进河里溺死。从此胡达就失去了双亲,他到处流浪,拉过黄包车,给人修过脚,当过厨师。最后他从南方跑到北方,哪里人少就奔哪里走,结果就在乌回镇安家落户了。胡达最听不得的便是唱戏,所以连带着对一切声音都敏感。

  乌回镇的天亮得很迟。八九点钟,太陽才苍白地升起。到处都是积雪,远山近山都是白茫茫的。有时我站在窗前看别人家屋顶的炊烟,无论如何也看不清,因为那炊烟已与天色融为一体了。我手上的冻疮用冬青水洗过后已经痊愈。只不过因为少见蔬菜水果,我的口腔溃疡,吃刺激性食物时疼痛难忍。镇子里的人对我很友好,腊月家家宰猪时,人们总是请我做客。以前我特别讨厌吃猪下水,到了这里后觉得那东西是这么好吃,喝烧酒吃臭烘烘的猪大肠真是妙不可言。有一次我醉在别人家的炕上,指着人家地上的鞋子叫“船”,而擎着筷子叫“桨”,成为笑柄。至于带来的那些颜料,我真是很难说出口,我全把它们涂到乌回镇人家的炕琴上了。他们让我画荷我就画荷,要多粉我就给多粉,过年时还给他们画门神和财神,所以黄绿红三色已经用尽了。领导要是知道我下来体验生活只是画这些个东西,非要气坏不可。可这里的人喜欢我画荷花小鸟、松树仙鹤,除夕时几乎家家都贴着我画的喜气洋洋的财神爷。他们请我画东西时,总是预备下饭食,回来时又给我带来些吃的。我便想做个画匠也不错,从一个小镇到另一个小镇,只画炕琴和门神。我堕落了是吗?鱼纹留下的那串草编铜钱被我当成装饰挂在墙上。你们问另外一些模糊的物件是什么,它们是桦皮簸箕(淘米用的)、火钩子、鸟笼子和豆角干。我失眠的毛病到这里不治自愈,每日都睡得又香又实,每天同当地人一样早早就起床了。有时我到江上去看他们捕鱼,更多的时候则是去他们那儿串门,听他们讲老掉牙的故事。这里的星光总是不

  同寻常的好。有时夜晚跑到屋外,仰头一望,满天的星星真叫灿烂啊。还有晚霞,这里的晚霞总是鸡血一样鲜红,同雪景形成强烈反差。

  我告诉你们这里的人是如何过年的吧。他们一进腊月就开始忙年,屠宰家禽、做新衣、蒸干粮、除尘,一直忙到除夕的早上这才罢休。无论男女老少都里里外外换上新衣。老人们挂灯笼,家庭主妇忙着祭祖,小孩子则将兜里装满瓜子糖果到处跑。男孩子放鞭炮,那响声就接二连三地闪现。小女孩则挨家挨户看别人家窗户上的剪纸,看哪种图案更妖娆。我是在邻居大嫂家过的除夕,吃过满盘的饺子后,刚回到家里,门就被撞开了。一股白炽的寒气中“嗵”地跌下一个小人,不住地给我磕头,磕得真响啊,鱼纹来讨压岁钱来了。我给了他五十元钱,鱼纹将钱拿在手中,说是要买几个小礼花留待正月十五拿到他爷爷的院子里放。我便问他爷爷在哪个儿子家过的年。鱼纹一梗脖子笑着说:“还不是跟往年一样?爷爷在每个儿子家的炕沿都沾沾屁股,然后就背着手回他自己住的房子。”

  鱼纹说,胡达老人在大儿子家抽了根烟,告诉大儿子早些再找个老婆回家,不要把饭桌老是弄得油腻腻的;然后他去二儿子家,由鱼纹给他磕头。鱼纹每年磕头都会得到礼物,前些年是蝈蝈笼、鼠夹子、兔皮手套、松塔垒成的小屋子等等,今年是一条挂狗用的皮项圈。他在鱼纹家尝了一个饺子,嫌那馅不够咸。他去三儿子家吃了块糖,责备他家的灯笼没糊好,把糨子弄到明面上了,一块一块的白点跟长了癣似的;他最后到小儿子家,剥了一个花生吃,紧着鼻子说他家的酸菜缸没伺候好,有股馊味,然后皱皱眉一拍屁股就走了。

  “你爷爷年年都这么过年?”我问。

  “年年是这样。”鱼纹说,“他就喜欢我,每年正月十五我都去给他放花。”

  正月十五的那天早晨,我还躺在炕上借着炉火的余温续懒觉,邻居大嫂忽然慌慌张张地进来告诉我,说是胡达老人没了。我不知道“没了”就是当地人对“死亡”的隐讳说法,以为胡达老人失踪了。邻居大嫂说,鱼纹一大清早起来正在摆弄礼花,忽然从炕沿栽倒在地。他的头被磕了一个包,这时他忽然说他看见爷爷快死了,爷爷正在召

  唤他,他就撒腿往爷爷那儿跑。胡达老人果然躺在炕上,长一声短一声地喘气。见到鱼纹来,眼睛里漫出泪水,说了个“戏”字就咽气了。

  “戏?”我问。

  “戏。”邻居大嫂说。

  我在胡达老人的家里见到了鱼纹。他通身披孝,也许因为泪水的浸润,眼睛更显明亮。他见了我,现出一种大人才有的凄凉表情。正月十五的夜里有许多人为胡达守灵,长明灯在寒风中瑟瑟抖动。鱼纹点燃了那几簇礼花。他每放一个都要说话:

  “爷爷,快看,这个花像菊花!”

  “爷爷,这花跟冰凌花一样白!”

  “爷爷,这个花像是在泼水!”

  仿佛胡达老人真的用另外的眼睛看到了似的。我问鱼纹,胡达老人死时果真说出个“戏”字么?鱼纹点点头。我想如果不是“戏”,便是“嘻”字了。对于生命的结束来讲,“戏”和“嘻”又有多大的区别呢?胡达老人的死,使乌回镇失去了一个有光彩的人物。我几乎天天都穿着他送我的狍皮靴,用温暖的心境来怀念他。他的手艺真是好,所有的针码都压在靴帮里了,靴口轧着一圈缜密的花边。葬礼过后,雪一场比一场大,人们几乎足不出户在家“猫冬”,只有鱼纹常常到我这里来。他通常是雪住后的早晨来,他带着一条黄狗,狗脖颈处的项圈是胡达老人最后的手艺。鱼纹跟着我学画财神和门神,他每次都带来一张白纸。我教了他一周后,他就能画个大概了。不过他总是喜欢把财神爷的胡子画得又长又飘,就像云彩一样。有时他也帮我烧水沏茶,还帮我抹炕上的灰,他勤快得很。我常常想,要是我能生一个鱼纹这样的孩子有多好。可我知道在城市里是不可能孕育出这样的孩子的。而我在乌回镇又不知不觉丧失了一次可能诞生灵性儿童的机会。

  这话还得从你们收到的这张照片谈起。你们真细心,发现它的邮戳不是乌回镇的,而是出自与你们同一座城市的邮局。的确是这样,这帧一次成相的照片是我拜托一个朋友路过我们城市时寄给你们的。我甚至不知道他的名字(这又有什么关系呢)。

  那是胡达老人葬礼后的第一个星期日。那天有风,冷极了,镇子里的人传说有几个拍电影的人来了。我走出屋子,发现临江的高岗上果然有一群游动的人影。他们在拍歪歪斜斜的栅栏、木刻楞小屋以及雪爬犁和狗。我便抄着袖子凑过去看热闹。他们共有六个人,是一家海外发行制片公司拍风光片的。其中有一个穿黑色皮衣的人引起了我的兴趣。他个子不高,面目酷似我已故的父亲(红脸膛,很大的眼睛,浓眉),他说话语速极快,在工作间隙不时与他的合作者打趣。他显然也注意到了我,问道:“外地人吧?”我点点头。“写字的?”他略带鄙夷地问我,大约以为我是作家或者记者。“画画的。”我说。“哦,差不多都一样,都得用笔。”他挪揄地说,“在城里呆腻歪了,下乡揩贫下中农的油来了?”

  他那无所顾忌的样子,仿佛与我相识已久。傍晚的时候,风住了,可灰云却压满了天空,气压低得很。我正在灶房中淘米,回忆着父亲生前的某些生活片断,他突然笑嘻嘻地像老朋友一样推门进来了。

  “有我的饭么?”他问。

  我呆立着。

  “反正你也得吃饭,多做出一口就行。”他放下背囊,“而且我也会做饭。”

  我便毫不客气地把围裙扔给他。我们用牛肉煮土豆,用粉丝炒酸菜,他边做菜边唱歌(这也与我父亲一样),然后我们一起吃饭。他吃饭的样子很贪婪,连菜底的汤计都不漏掉,吱吱地倾着盘子吸个溜干净。饭后,我们坐在炉火旁谈天(说些什么已经忘记了),只记得他那张少年般的脸庞,他快捷的语调以及把茶水喝得很响的样子。后来我建议他为我拍一张照片(因为我注意到他背囊中有一次成相的相机,而我又迫切想看看那个夜晚的我)。他打趣道:“吃你一顿饭,总要付出些代价。”于是我就穿着毡靴,嘴里嚼着树脂,悠闲地坐在房屋一角。当照片坠落下来后,我发现那颜色和背景都出人意料的好,就想把它寄给你们。为了使你们早些见到乌回镇的我,我让他把信连同照片带走,因为他第二天一大早要离开乌回镇,他中途转机时路过我们的城市。

  接着说那天晚上的事情。我记得天落雪了,这是从窗棂微妙的嚓

  嚓声感觉出来的。

  我们把浓茶喝淡了,所有的话语已经化为炉中灰烬的时候,他忽然温存地说:“今晚让我留下,好吗?”

  我摇摇头,说:“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他便站起来穿上大衣,笑笑说:“文化女人。”然后用手抚了一下我的头发。

  我看着他,有点恋恋不舍,然而依然望着他在走向门口。我突然说:“你真像我父亲。”

  “他一定是死去了。”他说。

  我点点头。

  他又说:“放心,路过你的城市时,我不会忘了发这封信。”

  “谢谢。”这两个字彻底把他赶出门外。

  那一夜我不断被恶梦扰醒。早晨起来时望着窗外飞扬的大雪,有种恍如隔世之感,我忍不住伤感地落泪了。我就如此轻易地让一个美好的夜晚付之东流。我知道他们已经离开乌回镇,那样的夜晚永远不会再来了。想起他站在灶房一边做饭一边唱歌的情景,我的泪水就汹涌无边了。后来鱼纹拿着两颗奶糖跑来看我,他说他在家里就听见我的哭声了,他说人吃了糖后就没有眼泪了。我把鱼纹抱在怀里,吻他那双神灯般的眼睛。

  你们肯定要嘲笑我的多愁善感了。不管怎么说,我还是很想念你们。我真希望你们能来乌回镇看看,虽然见不到胡达老人了,但他的坟还在,鱼纹也许会画门神和财神给你们看。当然,如果这些人物都意外错过的话,雪是绝对不会拒绝你们的。因为漫长的冬天还未结束,雪三天两头就来一场,你们来看雪吧。只是如果你们也被雪意外围在塔城,胡达老人再也不能赶着雪爬犁接你们去了。

  给你们的回信就此打住吧。黎明了,我得吃点东西了。今天的早餐是烤土豆,昨夜就把土豆埋进炉火的灰烬中,现在它们早已被炯熟了,温热气犹在,极其可口,是乌回镇人都喜欢吃的一种“点心”。吃过土豆,我得去供销社买蜡烛了,因为来时买的几包已经用光了。还有,因为给你们写信,一个夜晚就这样以“不眠”而结束了,从供销社回来我得补上一个长觉。睡醒后,去一个叫郑顺才的人家,他女

  儿近日结婚,嫌那台作为嫁妆的缝纫机不喜气,让我去画一对鸳鸯。

  迟子建的散文

  篇6在北方,一年的开始和结束都是在寒冷时刻,让人觉得新年是打着响亮的喷嚏登场的,又是带着受了风寒的咳嗽声离去的。但在这喷嚏和咳嗽声之间,还是夹杂着春风温柔的吟唱,夹杂着夏雨滋润万物的淅沥之音和秋日田野上农人们收获的笑声。

  故乡是我每年必须要住一段时日的地方。在那里,生活因寂静、单纯而显得格外有韵致。八月,我回到那里。每天早晨,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拉开窗帘,打开

  窗,看青山,呼吸着从山野间吹拂来的清新空气。吃过早饭,我一边喝茶一边写作,或者看书。累了的时候,随便靠在哪里都可以打个盹,养养神。大约是心里松弛

  的缘故吧,我在故乡很少失眠。每日黄昏,我会准时去妈妈那里吃晚饭。我怕狗,而小城街上游荡着的威猛的狗很多,所以我走在路上的时候,手中往往要攥块石

  头。妈妈知道我怕狗,常常在这个时刻来接我回家。家中的菜园到了这时节就是一个蔬菜超市,生有妖娆花纹的油豆角、水晶一样透明的鸡心柿子、紫莹莹的茄子、油绿的芹菜、细嫩的西葫芦、泛着蜡一样光泽的尖椒,全都到了成熟期,不过这些绿色蔬菜只是晚餐桌上的配角,主角呢,是农人们自己宰杀的猪,是刚从河里打捞

  上来的野生的鱼类。这样的晚餐,又怎能不让人对生活顿生感念之情呢?吃过晚饭,天快黑了,我也许会在花圃上剪上几枝花:粉色的地瓜花、金黄色的步步高或是

  白色的扫帚梅,带回我的居室,把它们插入瓶中,摆在书桌上。夜深了,我进入了梦乡,可来自家园的鲜花却亮堂地怒放着,仿佛想把黑夜照亮。

  如果不是因为十月份要赴港,我一定要在故乡住到飞雪来临时。

  在香港,我每天晚上跟妈妈通个电话。她一跟我说故乡下雪的时候,我就向她炫耀香港的扶桑、杜鹃开得多么鲜艳,树多么绿,等等。但时间久了,尤其进入十

  一月份之后,我忽然对香港的绿感到疲乏了,那不凋的绿看上去是那么苍凉、陈旧!我想念雪花,想念寒冷了。有一天参加一个座谈,当被问起对香港的印象时,我说我可怜这里的“绿”,我喜欢故乡四季分明的气候,想念寒冷。他们一定在想:寒

  冷有什么好想念的?而他们又怎能知道,寒冷也是一种温暖啊!十一月上旬,我从香港赴京参加作代会,会后返回哈尔滨。当我终于迎来了对我而言的第一场雪时,兴奋极了。我下楼,在飞雪中走了一个小时。能够回到冬天,回到寒冷中,真好。

  年底,我收到了一份沉甸甸的礼物,是艾芜先生的儿子汪继湘先生和儿媳王莎女士为我签名寄来的艾芜先生的两本书《南行记》和《艾芜选集》,他们知道我喜

  欢先生的书,特意在书的扉页盖了一枚艾芜先生未出名时的“汤道耕印”的木头印章。这枚小小的印章,像一扇落满晚霞的窗,看上去是那么灿烂。王莎女士说,新

  近出版的艾芜先生的两本书,他们都没有要稿费,只是委托新华书店发行,这让我感慨万千。在我们这个时代,那些垃圾一样的作品,通过炒作等手段,可以获得极

  大的发行量,而艾芜先生这样具有深厚文学品质的大家作品,却遭到冷落。这真是个让人心凉的时代!不过,只要艾芜先生的作品存在,哪怕它处于“寒冷”一隅,也让人觉得亲切。这样的“寒冷”,又怎能不是一种温暖呢!迟子建的散文

  篇7盐那雪白的颜色常使我联想到雪。在北方,盐与雪正如雷与电,它们的美是裹挟在一起呈现的。

  盐与雪来历不同。雪从天上来,而盐来自地下。雪的成因与低沉的云气有关,而盐的提取有两种途径,其一是多年矿物质的沉积,其二便是海水的凝结。不论它们来自天上还是人间,其形成都有一个浪漫的过程。云与海水作为雪与盐的载体,其氤氲与浩淼的气质总令人浮想联翩,谁能想到缥缈的云会幻化出那么轻盈、美丽、灿烂的雪花?谁能想到奔涌的海水会萃取出结晶的、闪着宝石一样光泽的盐粒?

  是北方的寒冷引得雪花翩跹起舞,还是姿态婀娜的雪的降临赋予了北方以寒冷?反正在北方,寒冷与雪花是一对孪生姐妹,它们总是结伴而来,形影不离。尤其在北方之北方,也就是我的故乡北极村—————那个夏至时可以看到白夜的地方,每年的九月底就进入冬季了,雪花会与还没有享受够暖阳的我们不期而遇。初始的雪似乎还不大敢肯定这就是它们的落脚之地,所以雪下得很斯文,有点小心翼翼

  的味道。一旦它们发现这片寒冷的土地使它们毫发无损,且能保持其明艳的肤色时,它们就一改矜持的姿态,沸沸扬扬地腾空而下,把大地染得一片洁白、一片苍茫。

  雪来了,天气越来越冷了。这时的北方大地寸草不生,看不到一抹绿色,所有的植物都成了寒冬的战利品,被彻底地俘虏了,无声无息。我童年记忆中的北方人的餐桌上,是看不到新鲜的绿色菜蔬的。不似现在,运输的畅通和市场经济的发达,数九天气也能吃到来自南国的蔬菜。

  盐在漫漫寒冬中披着它银色的铠甲在北方闪亮登场了。它其实在秋天就亮着她的白牙向北方女人微笑了。秋季是北方人腌菜的时节。家庭主妇们把还新鲜的豆角、辣椒、芹菜、黄瓜、萝卜、芥菜等等塞进形形色色的缸里,撒上一层又一层的盐,做成咸菜,以备冬季食用。北方人爱吃的、一直以来被大张旗鼓腌制的酸菜,更是缺少不了盐。盐被白花花地撒向缸里的时候,会发出簌簌的声响,好像盐在唱歌。在秋天,山间的蘑菇也露出毛茸茸的头了,蘑菇除了晒干外,还可以用盐腌渍在坛子里存储起来,冬天时用清水漂出它的盐份,吃起来味道仍是鲜美的。所以盐在秋季是撒向北方土地的最早的雪,它融化了,融化在菜蔬最后的清香中。如果你问一个北方人,你们的灶房里什么物件最多?我猜十有八九的人都会冲口而出:咸菜缸!的确,腌酸菜的大缸,腌萝卜和芥菜的中等型号的缸,以及腌糖蒜和韭菜花的坛子等等,就像乐池上摆放着的形形色色的乐器一样,你一进灶房它们就会扑入你的视野,并且在你不小心碰撞了它们的时候,为你奏出或沉郁或清脆的乐声。

  咸菜是北方人餐桌上的“正宫娘娘”,在寒风呼啸的日子里占据着统治地位,因而北方人也较其他地区的人摄盐量大,形成了口重的习惯,似乎不多加盐的食物都是寡淡无味的。北方人对盐有种近乎崇拜的心理,认为它是力量的化身,所以民间流传着吃盐长力气的说法。那些靠力气而生活的伐木工及家庭主妇,对盐的青睐可想而知了。记得童年时看电影《白毛女》,看到白毛女在山洞里因为多年吃不到盐,而过早地白了少年头的时候,盐在我心目中还具有了乌发的作用,这

  印象一直延续至今,根深蒂固。现代膳食讲究低盐少糖,这与北方人对盐的巨大热情是背道而驰的。北方人心脑血管的发病率远远高于江南,其气候的寒冷与摄盐过量无疑是两大元凶。尽管如此,北方人对盐仍然像对老朋友一样紧紧相拥,人们并未将它当敌人一样警惕着,虽然冬季可以从副食品商场购得新鲜蔬菜,紫白红黄地点缀着餐桌,但在餐桌的一角,总会有几碟颜色黯淡的酱菜与之唱和着,有如一部歌剧在结尾时撒下的袅袅余音,它们呈现着旧时阳光的那种温暖与美好,令人回味。

  在过去的岁月中,当我们吃着腌制的酱菜望着窗外的雪花、听着时光流逝的声音时,浓云会在深冬的空中翻卷,海水会在遥远的天际涌流。而当我们为着北方的冻土上所发生的那些故事无限感怀时,泪水便会悄然浮出眼眶。泪水一定来自大海,不然它为什么总是咸的?

  因为有了寒冷,有了对寒冷尽头的温暖的永恒的渴望,有了对盐那如同情人般的缠绵和依恋,我想北方人的泪水会比南方人的泪水更咸。

  迟子建的散文

  篇8北方的初春是肮脏的,这肮脏当然缘自于我们曾经热烈赞美过的纯洁无瑕的雪。在北方漫长的冬季里,寒冷催生了一场又一场的雪,它们自天庭伸开美丽的触角,纤柔地飘落到大地上,使整个北方沉沦于一个冰清玉洁的世界中。如果你在飞雪中行进在街头,看着枝条濡着雪绒的树,看着教堂屋顶的白雪,看着银色的无限延伸着的道路,你的内心便会洋溢着一股激情:为着那无与伦比的壮丽或者是苍凉。然而春风来了。春风使积雪融化,它们在消融的过程中容颜苍老、憔悴,仿佛一个即将撒手人寰的老妇人:雪在这时候将它的两重性毫无保留地暴露出来:它的美丽依附于寒冷,因而它是一种静止的美、脆弱的美;当寒冷已经成为西天的落霞,和风丽日映照它们时,它的丑陋才无奈地呈现。纯美之极的事物是没有的,因而我还是热爱雪。爱它的美丽、单纯,也爱它的脆弱和被迫的消失。当然,更热爱它们消融时给这大地制造的空前的泥泞。小巷里泥水遍布;排水沟因为融雪后污水的加入而增大流量,哗哗地响;燕子在潮湿的空气里衔着湿泥在檐下

  筑巢;鸡、鸭、鹅、狗将它们游荡小巷的爪印带回主人家的小院,使院子里印满无数爪形的泥印章,宛如月下松树庞大的投影;老人在走路时不小心失了手杖,那手杖被拾起时就成了泥手杖;孩子在小巷奔跑嬉闹时不慎将嘴里含着的糖掉到泥水中了,他便失神地望着那泥水呜呜地哭,而窥视到这一幕的孩子的母亲却快意地笑起来。

  这是我童年时常常经历的情景,它的背景是北方的一个小山村,时间当然是泥泞不堪的早春时光了。

  我热爱这种浑然天成的泥泞。泥泞常常使我联想到俄罗斯这个伟大的民族,罗蒙诺索夫、柴可夫斯基、陀思妥耶夫斯基、托尔斯泰、蒲宁、普希金就是踏着泥泞一步步朝我们走来的。俄罗斯的艺术洋溢着一股高贵、博大、陰郁、不屈不挠的精神气息,不能不说与这种春日的泥泞有关。泥泞诞生了跋涉者,它给忍辱负重者以光明和力量,给苦难者以和平和勇气?一个伟大的民族需要泥泞的磨砺和锻炼,它会使人的脊梁永远不弯,使人在艰难的跋涉中懂得土地的可爱、博大和不可丧失,懂得祖国之于人的真正含义:当我们爱脚下的泥泞时,说明我们已经拥抱了一种精神。

  如今在北方的城市所感受到的泥泞已经不像童年时那么深重了:但是在融雪的时节,我走在农贸市场的土路上,仍然能遭遇那种久违的泥泞。泥泞中的废纸、草屑、烂菜叶、鱼的内脏等等杂物若隐若现着,一股腐烂的气味扑入鼻息。这感觉当然比不得在永远有绿地环绕的西子湖畔撑一把伞在烟雨淳淳中耽于幻想来得惬意,但它仍然能使我陷入另一种怀想,想起木轮车沉重地辗过它时所溅起的泥珠,想起北方的人民跋涉其中的艰难的背影,想起我们曾有过的苦难和屈辱,我为双脚仍然能触摸到它而感到欣慰。

  我们不会永远回头重温

  历史,我们也不会刻意制造一种泥泞让它出现在未来的道路上,但是,当我们在被细雨洗刷过的青石板路上走倦了,当我们面对着无边的落叶茫然不知所措时,当我们的笔面对白纸不再有激情而苍白无力时,我们是否渴望着在泥泞中跋涉一回呢?为此,我们真应该感谢雪,它诞生了寂静、单纯、一览无余的美,也诞生了肮脏、使人警醒给人力量的泥泞。因此它是举世无双的。

  迟子建的散文

  篇9现代人一提哀愁二字,多带有鄙夷之色。好像物质文明高度发达了,哀愁就得像旧时代的长工一样,卷起铺盖走人。于就是,我们看到的就是张扬各种世俗欲望

  的生活图景,人们好像就是卸下了禁锢自己千百年的镣铐,忘我地跳着、叫着,有如踏上了人性自由

  的乐土,显得就是那么亢奋。

  哀愁如潮水一样渐渐回落了。没了哀愁,人们连梦想也没有了。缺乏了梦想的夜晚就是那么的混沌,缺乏了梦想的黎明就是那么的苍白。

  也许因为我特殊的生活经历吧,我就是那么的喜欢哀愁。我从来没有把哀愁看做颓废、腐朽的代名词。相反,真正的哀愁就是一种悲天悯人的情怀,就是可以让人生长智慧、增长力量的。

  哀愁的生长就是需要土壤的,而我的土壤就就是那片苍茫的冻土。就是那种人烟寂寥处的几缕鸡鸣,就是映照在白雪地上的一束月光。哀愁在这样的环境中,悄然飘入我的心灵。

  我熟悉的一个擅长讲鬼怪故事的老人在春光

  中说没就没了,可他抽过的烟锅还在,怎不使人哀愁;雷电和狂风摧折了一片像蜡烛一样明亮的白桦林,从此那里的野花开得就少了,怎不令人哀愁;我期盼了一夏天的园田中的瓜果,在它即将成熟的时候,却被早霜断送了生命,怎不让人哀愁;雪来了,江

  封了,船停航了,我要有多半年的时光看不到轮船驶入码头,怎不叫人哀愁!我所耳闻目睹的民间传奇故事、苍凉世事以及风云变幻的大自然,它们就像三股弦。它们扭结在一起,奏出了哀愁的旋律。所以创作伊始,我的笔触就自然而然地伸向了这片哀愁的天空,我也格外欣赏那些散发着哀愁之气的作品。我发现哀愁特别喜欢在俄罗斯落脚,那里的森林和草原似乎散发着一股酵母的气息,能把庸碌的生活发酵了,呈现出动人的诗意光泽,从而洞穿人的心灵世界。他们的美术、音乐和文学,无不洋溢着哀愁之气。比如列宾的《伏尔加河纤夫》、柴可夫斯基的《悲怆交

  响曲》,艾托玛托夫的《白轮船》、屠格涅夫的《白净草原》、阿斯塔菲耶夫的《鱼王》等等,它们博大幽深、苍凉

  辽阔,如远古的牧歌,凛冽而温

  暖。所以当我听到苏联解体的消息,当全世界很多人为这个民族的前途而担忧的时候,我曾对人讲,俄罗斯就是不死的,它会复苏的!理由就就是:这就是一个拥有了伟大哀愁的民族啊。

  人的怜悯之心就是裹挟在哀愁之中的,而缺乏了怜悯的艺术就是不会有生命力的。哀愁就是花朵上的露珠,就是撒在水上的一片湿润而灿烂的夕照,就是情到深处的一声知足的叹息。可就是在这个时代,充斥在生活中的要么就是欲望

  膨胀的嚎叫,要么就是麻木不仁的冷漠。此时的哀愁就像丧家犬一样流落着。生活似乎在日新月异发生着变化,新信息纷至沓来,几达爆炸的程度,人们生怕被扣上落伍和守旧的帽子,疲于认知新事物,应付新潮流。于就是,我们的脚步在不断拔起的摩天大楼的玻璃幕墙间变得机械和迟缓,我们的目光在形形色色的庆典的焰火中变得干涩和贫乏,我们的心灵在第一时间获知了发生在世界任何一个角落的新闻时却变得茫然和焦渴。

  在这样的时代,我们似乎已经不会哀愁了。密集的生活挤压了我们的梦想,求新的狗把我们追得疲于奔逃。我们实现了物质的梦想,获得了令人眩晕的所谓精神享受,可我们的心却像一枚在秋风中飘荡的果子,渐渐失去了水分和甜香气,干涩了、萎缩了。我们因为盲从而陷入精神的困境,丧失了自我,把自己囚禁在牢笼中,捆绑在尸床

  上。那种散发着哀愁之气的艺术的生活已经别我们而去了。

  就是谁扼杀了哀愁呢?就是那一声连着一声的市井的叫卖声呢,还就是让星光暗淡的闪烁的霓虹灯?就是越来越眩目的高科技产品所散发的迷幻之气呢,还就是大自然蒙难后产生出的滚滚沙尘?我们被阻隔在了青山绿水之外,不闻清风鸟语,不见明月彩云,哀愁的土壤就这样寸寸流失。我们所创造的那些被标榜为艺术的作品,要么言之无物、空洞乏味,要么迷离

  傥荡、装神弄鬼。那些自诩为切近底层生活的貌似饱满的东西,散发的却就是一股雄赳赳的粗鄙之气。我们的心中不再有哀愁了,所以说尽管我们过得很热闹,但内心就是空虚的;我们看似生活富足,可我们捧在手中的,不过就是一只自的空碗罢了。

  迟子建的散文

  篇10午夜失眠,索性起床望窗外的风景。

  以往赏夜景,都不是在冬季。春夜,我曾望过被月光朗照得荧光闪闪的春水;夏夜,我望过一叠又一叠的青山在暗夜中呈现的黝蓝的剪影;秋夜,曾见过河岸的柳树在月光中被风吹得狂舞的姿态。只有冬季,我记不起在夜晚看过风景。也难怪,春夏秋三季,窗户能够打开,所以春夜望春水时,能听见鸟的呜叫:夏夜看青山的剪影时,能闻到堤坝下盛开的野花的芳香;秋夜看风中的柳树时,发丝能直接感受到月光的爱抚,那月光仿佛要做我的一绺头发,从我的头顶倾泻而下,柔顺光亮极了。而到了寒风刺骨的冬季,窗口就像哑巴一样暮气沉沉地紧闲着嘴,窗外除了低沉的云气和白茫茫的雪之外,似乎就再没什么可看的了了。

  雪山东侧的那簇灯火先自消失了。是凌晨一时许了,想必挖沙人已停止了夜战,歇息去了,而南侧的那簇灯火仍如白莲一样盛开着。我盯着那灯火,就像注视着挚爱的人的眼睛一样,以往归乡,我在小路上散步总是有爱人陪伴。夏季时,我走着走着要停下脚步,不是发现野粟子了,就是被姹紫嫣红的野花给吸引住了。我采了野果,会立刻丢进嘴里。爱人笑我、是个“野丫头”。有时蚊子闹得凶狂,我就顺手在路边折一根柳枝,用它驱赶蚊子。而折柳枝时,手指会弥漫着柳枝碧绿而清香的汁液。那时我觉得所有的风景都是那么优美恬静,给人一种甜蜜、温馨的感觉。可自从爱人因车祸而永久地离开了我,我再望风景时,那种温暖和诗意的感觉已荡然无存。当我孤独一人走在小路上时,我是多么想问一问故乡的路啊:你为什么不动声色地化成了一条绳索,在我毫无知觉的时候扼住了他的咽喉?你为什么在我感觉最幸福的时候化成了一支毒剑,射中了我爱人的那颗年轻的心?青山不语,河水亦无言,大自然容颜依旧,只是我的心已苍凉如秋水。以往我是多么贪恋于窗外的好山好水,可我现在似乎连看风景的勇气都没有了。

  我很庆幸在这个失眠的冬夜里,又能坦然面对窗外的风景了。凌晨两点多,南侧雪山的灯火也消失了。三座雪山没有因为灯火的离去

  而黯淡,相反,它们在星光下显得更加的挺拔和光华。当你的眼睛适应了真正的黑暗后,你会发现黑暗本身也是一种明亮。仰望天上的星星,我觉得它们当中的哪一颗都可以做我身边的一盏永久的神灯。而先前还如花一样盛开的人间灯火,它们就像我爱人的那双眼睛一样,会在我为之无限陶醉时,不说告别,就抽身离去。雪山沐浴着灿烂的星光,焕发出一种孤寂之美。那隐隐发亮的一道道雪痕,就像它浅浅的笑影一样,温存可爱。凌晨四时许,星光稀疏了,而天却因为黎明将至呈现着一股深蓝的色调,雪山显得愈发得壮美了。我想我在望雪山的时候,它也在望我。我望雪山,能感受到它非凡的气势和独特的美;而它望我的房屋,是否只是一头牛的影子?而我只是落在这牛身上的一只飞蝇?

  我还记得1998年河水暴涨之时,每至黄昏,河岸都有浓浓的晚雾生成。有一天我站在窗前,望见爱人从小路上归家。他的身后是起伏的白雾,而他就像雾中的一棵柳树。那一瞬间,我有一股莫名的恐慌感。觉得这幻象一样的雾似乎把爱人也虚幻化了,他在雾中仿佛已不存在。现在想来。死亡就像上帝撒向人间的迷雾,它说来就来,说去就去。它能劫走爱人的身影,但它奈何不了这巍峨的雪山。有雪山在,我的目光仍然有可注视的地方,我的灵魂也依然有可依托的地方。

  我感谢这个失眠的长夜,它又给予了我看风景的勇气。凌晨的天空有如盛筵已散,星星悄然隐去了,天空只有一星一月遥遥相伴。那月半残着,但它姿态袅娜,就像跃出水而的一条金鱼。而那颗明亮的启明星,是上帝摆在我们头顶的黑夜尽头的最后一盏灯,即使它最后熄灭了,也是熄灭在光明中。

  迟子建的散文

  篇11虽然哈尔滨的夏天足够凉爽,但我还是喜欢在每年的七、八月份放下笔来“歇伏”。这时最惬意的事情,就是读书。我会把插在书架中的那些花花绿绿的书打量个周详,如同皇帝选妃一样,抽出想读的,放在沙发旁和枕边。被选中的既有那些散发着微微霉味的、可以一读再读的老书,也有外表光鲜漂亮、漫溢着油墨芬芳的新书。比之新书,我更爱那些老书。经过了漫长岁月淘洗后仍然能流传下来的文字,总

  会像金子一样闪闪发光。

  在浏览了两本空洞乏味、装神弄鬼的最新畅销书后,我已打算重温《聊斋志异》的诡谲、奇异之美了。那里的神仙鬼怪在我眼中是有血有肉的。在电闪雷鸣的夏日,读这样的书无疑就是聆听天籁之音。

  由于搬家后没有给书做细致的分类,所以很多书都是乱插的。我在取《聊斋志异》的时候,发现了相挨着它的《欧洲美术中的神话和传说》,这是著者王观泉先生三年前所赠的,我记得爱人在那年春天离开我的最后一个夜晚,读的就是这本书。

  书页上一定留有我用肉眼看不见的爱人的指纹,所以打开它的时候,那一幅幅绚丽的画面,在我眼里就是天堂的圣景图。

  最先打动我的,是一组《丽达与天鹅》图画。丽达与天鹅的故事,是最传奇的爱情故事。天神宙斯有一天在神山上,看到身下的斯巴达草原上,有一个美丽的姑娘,她就是丽达。宙斯爱上了丽达,为了摆脱天后赫拉的控制,他变成一只天鹅,飞向人间,与丽达相爱,并生下了希腊的绝世美女海伦。海伦与特洛伊战争的故事,比丽达与天鹅的故事还要著名。

  在对《丽达与天鹅》这个神话的演绎上,我最喜欢达利的那幅。柯勒乔的过于甜美,达芬奇的太圆熟了,而达利表现的天鹅充满了激情和力量,它那富有质感的展开的双翼,是那么的刚健和柔美,充分体现了宙斯飞临人间、见到心爱的人时那种内心的狂喜。

  在这本书中,既可看到威廉琼斯表现的爱上自己倒影、最终化作水仙花的美少年纳西索斯,也可以看到鲁本斯以表现众女神为了争夺金苹果而引起祸端的《帕里斯的裁判》以及波提切利描绘的以色列民族女英雄《朱提斯》。还有充满了阴郁之气的伦勃朗的《大卫在扫罗面前弹竖琴》,灰黑的画面除了衬托了疯子扫罗内心的矛盾和焦虑,也把竖琴的凄美展现无疑。我觉得在描写音乐对人的影响的深刻性上,这则神话无疑是登峰造极的。

  在书将结尾的时候,我看到了那个舞蹈着的莎乐美。2000年秋天,我曾经在都柏林的皇家剧院看过王尔德的话剧《莎乐美》。

  《莎乐美》是写施洗者约翰死亡的故事的作品。希律王娶了弟弟

  腓力的妻子希罗底,约翰对此反对,惹恼了希律王,被关进监牢。莎乐美是希罗底的女儿,她美丽而富有才情,传说她向约翰表达过爱情,但遭到了拒绝。在希律王的生日宴会上,莎乐美被邀跳舞,为希律王助兴,莎乐美不从。希律王就许诺莎乐美,如果她当众舞蹈,就可以让她做一件最想做的事情。于是,莎乐美跳起舞来,舞毕,她要求希律王割下约翰的头给她,她终于吻到了死去的约翰的嘴唇。在约翰的头即将落地的时候,莎乐美感慨道:多美的夜色啊!

  是啊,用这句台词来概括这本书的气质再合适不过了。欧洲那些美妙的神话和传说,当它们凝固在画面中的时候,它们就是人类艺术天空中最迷人的夜景。可惜在这个时代,欣赏这样的夜色的人少而又少了。所以王观泉先生在赠言中这样写道:

  此书起笔于1953年,时为23岁当大兵时。但虽戎装披身,心中想的是保卫和平,使中国乃至世界宁静。匆匆近半个世纪流逝,这才发现世界其实一点儿也不太平。书虽然漂亮,2002年垂暮之年的我已经对世道不感兴趣了,只是愿意比我年轻的你及与你相似的中青年们,能如我在起笔写此书时一样好心情,赏析美。

  王观泉先生晚年患有严重的眼疾,一再手术,如今他的一只眼睛几乎失明,而另一只眼睛的视线也极为微弱。这样的画集对他来说,注定是掩藏在心底的永恒的风景了。

  我想爱人能够在最后的日子看这样的一本书上路,踏着这样的夜色归去,实在是幸运的。因为他是带着美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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