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半年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报告范本四篇

时间:2023-08-18 17:00:02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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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半年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报告范本四篇

2023年上半年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报告4篇

【篇1】2023年上半年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报告

2019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报告

2019年XX镇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
主体责任情况报告
2019年,XX镇党委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要求,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奋力推动XX镇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一、坚守政治担当,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镇党委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为推进全镇中心工作的根本保障,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要求、同部署、同推进,层层传导压力、落实责任,形成“齐抓共管、能抓善管”的良好格局。加强政治引领。切实加强党委的组织领导,将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工作作为党委工作的重要内容,摆到突出位置。健全“一把手负总责人,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纪委协调督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定期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和反腐败工作,及时研究工作中遇到的矛盾问题,做到抓早抓小、常抓不懈。责任层层落实。认真落实党政领导班子“一岗双责”,年初制定出台全面从严治党年度工作实施意见及党政班子成员责任分解表,做到人员、任务、要求“三明确”。通过与各部门、各村党组织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廉政承诺书,强化党政负责人、各基层单位负责人履行“一岗双责”意识,督促下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深化廉政风险排查和内控机制建设,形成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强大合力。强化督查考核。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作为基层党组织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班子成员每半年汇报一次分管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对镇村干部的日常行为、工作表现进行量化考核,促进机关干部遵纪守规、争先干事。加强对普通党员的日常管理,结合“三会一课”制度,做到党风廉政建设逢会必讲,督查考核一着不让。
二、严抓思想教育,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源头治理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是“总开关”。镇党委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中,始终坚持“教育为先,预防为主”的原则,从思想源头构筑防腐拒变的防线,努力建设一支讲规矩、守纪律的党员干部队伍。加强学习教育。把抓好党员干部队伍学习教育作为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与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8周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系列活动和主体教育结合起来,积极引导镇村党员干部进一步加强党性教育,提升党性修养,补足“精神之钙”,筑牢思想防线。注重宣传引导。多次邀请市纪委、市委组织部领导举办专题讲座。利用微信群、短信平台在节假日期间发送廉洁信息。开展“纪法在我心、清廉伴我行”走进泛书房、廉政知识测试、参观廉政教育中心、海安青莲园等活动,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党性修养,为党员干部“清心欲、去杂念”。强化日常监督。深入推进“提效护航”作风效能主题教育活动,深入贯彻落实XX八项规定精神,防范和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把纠治“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坚持双周督查通报制度,镇纪委牵头加强对镇村干部“在岗、在行、在状态”及遵守各项规定情况的督查,每两周进行通报,进一步强化督查问效、效能问责,确保党员教育抓在日常、严在经常。2019年,共实施提醒和诫勉谈话问责XX人次,转作风、提效能、促发展成效明显。
三、严把干部素质,高标准严要求选齐配强干部队伍
镇党委始终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认真贯彻好干部标准,始终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规范干部选拔任用。镇党委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把握运用好“三项机制”,切实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建立和完善选拔干部决策责任制,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严格选拔配备干部。严格提拔提名干部审查。严格执行拟提拔提名干部廉政审核制度,镇党委拟提拔任用的干部及时报送市纪委进行廉政审核,及时开展离任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确保提拔的干部清正廉洁,防止“带病”提拔。村后备干部选拔,镇纪委全程参与,强化监督,确保选人用人工作“公平公开公正”。加强青年干部队伍培养。成立青年干部成长营,开展“历史寻音、英雄寻访、身边寻美、精神寻根”寻访行动,引导青年干部找标杆、寻初心、话感悟;
携手税务系统开展“工匠精神铸品质”和素质提升活动,精神和体能双提升。
四、规范权力运行,积极构建高效民主的权力运行体系
认真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修订和完善了议事规则,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做到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由集体研究决定,杜绝以领导会签代替集体研究。完善权力清单。建立星级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认真组织各党政负责人、各局、各中心,进一步加强对本条线、本部门所行使的各项权力的全面梳理,厘清权力运行界限,精简办事程序,优化权力运行流程。认真落实公务消费一体化监管工作制度,定期检查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积极开展党内监督。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完成对10个村改厕工程的审计工作。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加强对XX村等5个村巡察整改工作的督查指导,做好市委巡察组对我镇环保专项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
五、统筹协调部署,全力保障纪委查案执纪
加强组织协调。充分发挥镇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协调作用,镇主要负责人定期听取案件查办工作汇报,协调解决办案相关矛盾,要求两委班子成员带头做到不打听案件有关的人和事,不向纪委打招呼说请,不影响案件定性,全力支持和保障纪委执纪办案。打造纪律铁军,开展“打铁必须自身硬”专项行动,采取集中学习、专题研讨等形式加强纪检监察人员基础理论知识培训和基本业务培训,积极参加市纪委组织的各项培训,不断提高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审理、问责追责等方面的业务技能。加强纪委委员培训。落实纪检委员监督责任,明确履职方式,提升履职能力。加大问责力度。及时听取纪委意见,坚持违纪必究,查究必严,紧盯民生、工程项目、招投标等重点领域,发现问题严肃问责,始终保持严惩腐败的高压态势。2019年,镇纪委共立案XX件,违纪案件纪律处分XX人次,执纪问责不回避护短,敢于亮剑。
2019年,XX镇党委在党风党纪党性的学习教育,纠正不正之风,建章立制,预防滋生腐败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政治责任的旗帜还不够鲜明,少数人员还有模糊概念和侥幸心理的问题;
正风肃纪的氛围还不够浓厚,个别单位还有懒政怠政、拖拉拖沓的问题;
四种形态的运用还不够给力,个别领域还有漠视规则、违反纪律的问题。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不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具体围绕以下四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统一思想严明要求,细化举措落实“两个责任”
坚持党风廉政建设抓常抓细抓长原则,坚持一月一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要求不放松。严格落实党政“一把手”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工作要求,细化“两个责任”的责任清单。层层签订责任书,将廉政责任细化分解每一名责任人。严格对村、部门单位党风廉政责任考核,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力的实行“一票否决”,对违规违纪党员干部实行严格问责。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对干部考核奖惩、提拔重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努力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鲜明导向。
二、多措并举营造氛围,深化党风廉政宣教体系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教育,坚持每周集中学习、党委中心组学习、党委廉政专题会议,党政联席会进行廉政教育制度。村干部每月结合党员活动日组织一次党风廉政教育。2020年将深化以新条例、新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等为主要内容的党风党纪学习教育,积极推行廉政文化“六进”工作新途径、新方法。深入开展好廉政风险防控,推行重点工作、重点部门廉政承诺。力求廉政教育常态化、实效化,切实提升镇村两级干部纪律、责任、担当和服务意识。
三、严格纪律常抓不懈,切实加强作风效能建设
严格执行XX“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入开展“提效护航”作风效能主题教育活动,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和效能巡查活动,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对发现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从严惩处;
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加强责任追究。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监管一体化各项规定,认真落实公务接待备案制度,坚决杜绝公车私用;
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管;
强化村级“三务公开”考核。同时对各村、各重点部门支部书记进行廉政约谈,抓好廉政风险源头防控。
四、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环境
开展立体化督查,严格纪律审查,规范干部日常管理,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坚决贯彻执行XX“八项规定”等作风纪律要求,加大执纪监督、发动群众参与,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复发反弹,使作风建设落地生根、成为新常态。深化纪委“三转”工作,保证纪委工作相对专一,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

【篇2】2023年上半年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报告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述责报告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乡党委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基层纵深持续推进为抓手,强化党员干部监督管理,在正风肃纪和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制度建设,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立起来

严格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是组织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政策。组织全乡各级干部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组织观看反腐教育片,协助乡党委书记为全乡党员干部上好廉政党课。二是层层签订责任书。与乡党政班子成员、各村委、乡属各单位分别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制定了责任目标,分解了责任任务。三是全面落实“一岗双责”。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乡领导班子成员同时肩负着业务工作、经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双重责任,负责抓好联系村和分管部门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业务工作、阶段性和临时性工作的执行情况,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的组织、督查和指导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四是完善各项制度,从源头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实行《党委会议议事规则》、“三重一大”等决策程序,对于全乡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事项,召开党委会或党委扩大会集体决定后再实施。建立健全了《乡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乡领导班子及成员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乡机关管理制度》,以制度来加强规范管理,强化干部责任,有效提高行政效率。

二、强化日常监管,切实把纪律和规矩严起来

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完善谈话和约谈工作机制。加强教育提醒,提高廉政约谈、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发现有违纪苗头的,及时谈话,指出危害,查找原因,提出要求,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或初始阶段。持续压紧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党委主体责任细化,始终把“四种形态”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体现在日常监督管理的全过程。重点在“244”专项整治和作风建设“6个专项整治”上用力,共开展作风建设集体约谈3批次62人、换届选举单独谈话12批次42人、涉及群众利益问题约谈11批次19人、安全生产工作专门约谈3批次21人、脱贫攻坚重要工作集体约谈11批次55人、重点项目工作推进专门约谈18次75人、“三违”建设问题专项约谈3次20人、其他约谈5次15人,做到了经常性教育约谈全覆盖、有重点、有针对性、效果好。

三、强化案件查处,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执行到位

乡纪委充分发挥监督检查职能。一是开展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围绕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组织专班,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广泛收集意见,对发现的问题制定措施,明确时限,及时整改。二是对我乡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农村公益林补助、民政救济、扶贫资金、一事一议等支农惠农资金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加强对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推进情况的督促检查。三是加强对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从工程项目实施程序、资金运作、管理机制、施工质量予以全程监督,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项目的顺利实施。四是加强对农村“三资”的监督管理,完善村级财务制度,加强对村党组织、村委会负责人的监督,防止村干部贪污挪用公款和救灾救济款,侵占集体财物,促使基层干部思想纯正、作风过硬。

针对出现的纪律问题和案件,尤其是干部作风建设方面的案件,涉及群众利益的案件,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方面的案件,绝不姑息迁就,坚决处理追究,问责必问人,问责问到底。共共查处党员干部9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3人,党内警告3人,给予取消党员资格1名,给予行政警告处分1名。

省委十二届十次全会讨论的《关于推动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若干规定》,认真贯彻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和省委《关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的意见》,对全省各级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作出了具体规定,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有效落实的指导性文件。如何理解《规定》的重要意义?它又有哪些鲜明特点?记者邀请权威人士进行了解读。

“制定《规定》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王奇告诉记者。他说,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首次提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我们勾画了“建设新江苏”的美好蓝图,确立了“迈上新台阶”新坐标。把新蓝图变为美好现实,关键在党、关键在人。“《规定》认真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抓住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这个关键和保障,必将有力推动全省各级党委(党组)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重大政治责任、份内责任、刚性责任,以良好的作风形象把建设新江苏各项任务贯彻好、落实好。”

《规定》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的有力保障。王奇说,总书记在江苏视察时,要求我们在从严治党上有更强意识、更多举措、更大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省委十二届十次全会专题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明确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和工作举措,为进一步提高管党治党水平提供了根本遵循。只有落实责任,管党才能做到真管,治党才能做到严治。“《规定》牢牢把握‘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的工作定位,对各级党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作出系统而全面的规定,为抓好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提供具体可操作的制度保障。”

制定《规定》也是解决当前管党治党工作中存在突出问题的客观需要。当前一些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对从严治党认识还不到位,有的抓党建不用心上劲,认为不容易出显绩,有的认为抓党建会影响工作活力、有时还会得罪人、影响选票,这些都影响了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落实。《规定》坚持问题导向,针对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提出了务实管用的举措。

《规定》有哪些特点?王奇认为主要有三个显著特点:一是主题突出。《规定》紧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这个主题,对责任内容、责任主体、履责方式、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二是主线突出。《规定》紧紧围绕“从严从实”这条主线,在标准和要求上从严,在措施和办法上从实,很好地细化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刚性要求。三是主体突出。《规定》坚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的理念,明确了各级党委(党组)和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的责任,细化了责任清单。

从内容看,《规定》涉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方方面面,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在贯彻执行时应如何把握?王奇认为应重点把握好“四个强化”:

一是强化责任担当。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前提是明晰责任。《规定》贯彻省委《意见》提出的“四个坚持、八个切实从严”的总体要求,明确了从严抓好思想理论武装、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等八个方面责任,区分了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第一责任、分管责任、重要领导责任和具体职能责任。责任十分明确,任务也比较具体,有利于促进各级党委(党组)和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增强管党治党意识,把握管党治党要求,真正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与中心工作一同部署、一同实施、一同考核,实现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二是强化报告制度。开展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是近年来加强党的建设的创新举措,在实际工作中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规定》在总结过去经验做法的基础上,明确提出党委常委会要向全委会报告,下级党组织要向上一级党组织报告,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和法院、检察院党组要向同级党委报告,领导班子成员向所在党委(党组)报告,同时对报告的内容、形式和述评范围作了进一步明确。这有利于推动报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对各级党委(党组)和领导干部是一个极大促进和有力鞭策。

三是强化考核督查。对管党治党责任的考核督查,历来是难点。《规定》明确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作为各类考察考核的重要内容,既体现到党委(党组)及班子成员的年度考核中,又体现到领导班子换届(任期)和干部任前考察中,并通过专项督查、巡视督查等多种形式加强督促检查。《规定》特别强化了考核结果的运用,强调把它作为评先评优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这有利于使考核实起来、严起来、硬起来,真正成为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指挥棒和风向标。

四是强化追责问责。《规定》强调,党委(党组)及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认真、不到位,对工作造成严重影响、使党的形象受到损害的,一律从重追究。明确了追责九种情形,既有思想政治层面的,也有作风纪律方面的,既有干部选拔管理的,也有基层党建方面的。明确了追责主体,既针对各级党委(党组),也针对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和班子其他成员。追责情形的界定和责任处置的强化,为各级党委(党组)和领导干部划了一条红线,具有重要的震慑和警醒作用。

只有各级党委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全面从严治党才能抓实抓牢抓出成效。我们将以务实的作风、扎实的举措认真贯彻落实省委《规定》精神,注重突出“四抓”:一是抓严。严格标准、严格执行、严格督查、严格考核、严格追究,把严字贯穿于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的全过程,以严的要求、严的措施保证落实的效果。二是抓常。坚定长期作战的思想,做到经常抓、反复抓,推动形成工作的常态化、长效化。三是抓细。既要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也要抓好党员干部这个群体;既要强化执行纪律规定的刚性,也要强化思想理论武装的深度,不放过任何一个环节、任何一个方面,做到责任落实全覆盖。四是抓实。把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体系,细化考核项目、刚化考核措施、严格考核奖惩,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作为基层乡镇党委,锦溪将依托普通农户共同入股、共享土地经营效益增长红利的“新型农地合作经营模式”,进一步抓基层党建提升,为新农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推进提供坚实政治保障。让基层党员干部既身在群众中,也心系群众事。通过干部与群众共同参与农业劳动,进一步密切基层党群干群联系。在利益共同体建设过程中,强化党员干部对农村群众的关怀服务,提升农村基层干部的亲和力和公信力。通过合作经营联社锻炼,让青年干部尤其是进村大学生知农情、晓农事、会说农家话,成为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道路上的生力军,为农村事业后继有人打下坚实基础。

【篇3】2023年上半年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报告

人社局2018年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报告

今年以来,我紧紧围绕局党建工作要点抓落实,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制度执行,加强日常监管,规范组织建设,注重廉洁自律,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目标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一、强化责任担当,落实“一岗双责”。始终把党建工作作为最大的政治,作为推动X事业发展的内在要求,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抓统筹谋划,主动协助X书记研究制定党建工作要点,明确5个方面16项具体任务,细化目标节点和责任措施,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有序开展;抓责任明确,按照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意见和考评办法要求,制定5个方面10项主体责任清单和18项任务清单,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评,确保党务政务双创优;抓责任落实,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建工作专题会议,听取支部党建工作汇报,查找不足、分析形势、整改提高,确保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二、严格风险防控,强化制度执行。坚持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切实把权力置于制度的“笼子”内运行。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规定,规范任免程序、严守工作纪律,特别是对全区未设有党组单位的科级干部任免,坚持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确保选人用人公开、公平、透明;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涉及“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深入贯彻党政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等工作规定;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巩固深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严格制定反“新四风”方案措施,坚决执行节日期间“十严禁”和清明期间“六严禁”纪律要求,坚决遏制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新形式,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防止“四风”问题回潮复燃;全面实行政务公开,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值班备班制和责任追究制。

三、加强日常监管,及时跟踪问效。深入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制定实施考勤管理办法和责任追究办法,治庸治懒治无为,着力打造窗口服务的提升工程、问计于民的调查工程、服务百姓的联动工程、政策创新的惠民工程、干部管理使用的提升工程,推动形成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强大气场;深入开展以人民为中心大讨论活动,明确发展大研讨、问题大起底、工作大调研、服务大竞赛、作风大整治、成效大检验等六个方面重点任务,广泛开展“我为人社献一计”、问题询访对接、窗口“三亮三比三创”评比等活动,教育干部职工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融入血液、嵌入灵魂,打掉“官气”,杜绝“生冷硬”,始终保持百姓情怀、公仆本色;深入开展人社系统行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抓住清权、减权、晒权、制权四个环节,治痛点、疏堵点,进一步整合服务事项、精简证明材料、缩短办事时限,打造群众满意的人社服务,切实发挥X落实党的执政方针和为民宗旨“船”和“桥”的作用。

四、发挥带头作用,规范组织建设。坚持抓基层打基础,带头参加组织生活,模范遵守组织制度,以上率下抓好各项工作落实,推进支部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着力加强思想建党,依托“三会一课”等有效载体,坚持每周三中心组学习制度,带头上专题党课,扎实开展观影主题党日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在学懂弄通做实中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自觉把学习成效转化为维护核心、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转化为勇于担当、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坚持实践锤炼,先后组织党员干部前往X纪念馆、中共X历史纪念馆、X战役纪念馆、X大院廉政教育基地、X监狱等进行参观见学,追寻先辈足迹,重温革命初心,汲取反面教训,引导党员干部切实坚定理念信念、筑牢思想防线;积极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准确掌握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帮助解决工作和生活难题,及时化解矛盾隐患,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党组织凝聚力。

五、坚持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监督。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坚持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树立党员领导干部良好形象。模范遵守《廉洁自律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等法规制度,经常自警自省、慎独慎微,在心中自架“高压线”、自设“防火墙”、自念“紧箍咒”,耐得住艰苦,管得住小节,挡得住诱惑,做到人前人后一个样、有无监督一个样、“八小时”内外一个样;积极参加领导干部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学习班、观看《为了政治生态的海晏河清》警示片,深刻汲取反面教训,纪律规矩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严格按照区委组织部要求落实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控“三公”经费开支,落实办公用房标准,没有出现违规违纪情况;注重家风家教,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切实以家风建设助力道德涵养;坚持把纪律规矩作为为官从政的第一准则,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不闯“红灯”,不越“底线”,做到坚决维护党纪不动摇,自觉遵守党章不走样。

尽管自己今年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上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距离组织要求和群众期待还存有差距。下一步,我将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部署要求和X重点工作,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断创新思路、精准发力、苦干实干、狠抓落实,以强烈的政治担当、严实的工作作风、顽强的拼搏勇气,推动事业发展。

【篇4】2023年上半年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报告

【2020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2020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为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准确把握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内涵新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任务更明确、内容更具体、责任更清晰、追责更严格,根据《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平委办〔2019〕63号)文件精神,现制定局2020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一、党组主体责任清单局党组对我局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坚持主抓直管,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具体责任如下:
1.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2.局党组在研究部署专项工作的同时,应当就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提出要求。
3.局党组会议应当集体研究决策、直接部署推动事关我局全面从严治党和清廉建设的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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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每年年初听取上一年度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全面总结分析,研究制定本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结合工作分工逐项细化分解落实责任到领导班子成员,并明确具体要求和时间进度。5.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专题例会,总结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遇有重要事项,及时集体研究决策、作出部署。
6.按照党章和党内法规履行职责,组织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宣传教育,按照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面执行党的纪律。
7.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具体措施,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8.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倒查、“一报告两评议”、离任检查等制度,防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9.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健全防止利益冲突机制,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10.对上级巡视、巡察、主体责任报告评议、全面从严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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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等提出的整改要求,及时研究提出整改落实措施,并分解落实责任,限期完成报结。11.每年1月底前分别向县委及县纪委提交上一年度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书面报告,同时要求科室(单位)书面报告,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我局年度工作综合考评范围,组织开展对各科室(单位)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重点检查。12.落实党纪处分决定及有关配套处理措施。13.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14.加强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建设,领导和推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承担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
15.加强问责工作,对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的,严肃责任追究,并对典型问题予以通报曝光。16.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党组书记责任清单局党组书记要坚持管党治党,牢固树立不抓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就是失职的意识,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具体责任如下:
1.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安排和具体措施,部署上级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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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2.参加涉及全面从严治党全局性工作的会议和活动,对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亲自部署、协调、督促、落实。3.对反映领导班子成员、科室(单位)负责人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轻微问题开展约谈提醒。
4.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开展经常性批评和自我批评,对领导班子成员和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监督。
5.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定期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定期与科室(单位)负责人谈话,了解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科室(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
6.及时听取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汇报,协调督办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帮助执纪执法机关排除办案中的阻力和干扰。7.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8.按照局党组的统一安排,每年带队对科室(单位)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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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每年年初按照上级纪委要求,当面报告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并接受评议。10.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11.推进本地本单位机关纪委建设,支持机关纪委按照党章党规规定履行职责、发挥作用。12.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清单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目标任务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之中,既抓业务又抓党务,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具体责任如下:
1.定期专题研究、布置、检查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指导督促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按照局党组确定的全面从严治党任务分工和责任分解要求,按时抓好落实并向局党组报告。
3.加强对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班子成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经常性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廉洁自律和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
4.受局党组书记委托,对反映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中层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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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轻微问题开展约谈提醒。
5.与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负责人开展经常性谈话,了解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
6.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7.按照局党组的统一安排,每年带队对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上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8.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9.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四、科室(单位)负责人责任清单1.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按照局党组的要求,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落实。
2.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及局党组有关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3.定期向局分管领导汇报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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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5.结合本科室(单位)工作实际,与所属人员经常性地开展廉政谈话,做到抓早抓小。
6.对上级巡视巡察提出的涉及本科室(单位)的整改要求,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
7.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做好“三重一大”事项报备工作。
8.局党组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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