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领导陪餐制度6篇

时间:2023-08-06 18:00:03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学校领导陪餐制度

  

  学校领导陪餐制度【6篇】

  主要随餐系统是指&ldquo校长将陪你吃午饭。2022年3月,《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条例》出台,建议中小学幼儿园建立集中随餐制度,符合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也应建立家长随餐制度。该条例将于2022年4月1日生效。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学校领导陪餐制度的文章6篇,欢迎品鉴!

  1.学校(幼儿园)食堂每餐必须选定1名负责人展开陪餐,每周制订一次陪餐安排表,并交由食堂管理人员档案备案。

  2.陪餐人员在值勤当天吃学生套餐,负责对当餐饭菜的外观、口味、质量等进行评价,负责对食堂环境卫生、从业人员工作情况等进行监督,负责征求就餐学生的意见建议,并做好陪餐记录。陪餐记录包括日期和餐次,饭菜的品种名称、外观、口味、质量等的直观评价,学生反馈意见,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等。陪餐记录由陪餐人员在当次陪餐后详细记录。

  3.陪餐人员辨认出食品安全隐患的应立即表示,并监督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及时自查。

  4.陪餐人员应严格履行职责,对不认真记载陪餐记录、不及时指出整改问题的,给予批评教育,对危害学生健康的安全问题不能及时发现或不及时制止、出现食物中毒或感染症状不及时报告,造成恶劣后果的,视情节进行严肃的责任追究。

  5.陪餐推行成本核算新制和自费制。食堂每月根据食品成本展开核算后统一缴纳陪餐人员的陪餐费用。

  学校为让在校学生吃得舒心,家长放心;确保食堂食品安全,进一步提高食堂饭菜质量和服务水平,保障学生在食堂的饮食安全,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制定教师陪餐制度。

  1、陪餐人员应当按照精心安排,随同学生一起用餐。负责管理对所食用饭菜的外观、口味、质量等展开深入细致评价,负责管理对食堂卫生环境、从业人员工作情况等展开监督,负责管理征询用餐学生的意见建议,并搞好陪餐记录。

  2、陪餐人员负责维持食堂学生秩序和纪律。

  3、陪餐人员对以下情况应立即表示,并建议食堂管理人员及时自查制止:

  ①食堂卫生环境较差的;

  ②食堂防蝇、防尘、防鼠设施严重不足的;

  ③食堂工作人员未穿戴工衣、工帽,女工作人员留长发、戴首饰的,未戴一次性餐用手套或用专用工具直接接触待出售食品的,以及其他不符合从业人员职业行为要求的;

  ④饭菜口味过浓或过淡的.;

  ⑤饭菜加工距开始用餐时间过长的;

  ⑥其他应及时自查制止以保证食品安全卫生的情况。

  4、陪餐人对以下情况应当立即制止,并敦促食堂管理人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①食堂加工完的饭菜未实行防蝇措施,学生食用前受蚊蝇轻微污染的;

  ②食堂制作凉拌菜或提供冷饮的;

  ③上餐剩饭菜未经冷藏看管,下餐稳步加工食用的;

  ④土豆有发青、发芽现象未充分去除的;

  ⑤存有加工四季豆、土豆未充份蒸熟迪雷省的,冷藏食品未达至中心加工温度的;

  ⑥饭菜有发霉变质等感官问题的;

  ⑦饭菜存有显著的口味异常;

  ⑧饭菜质量较差,学生反映突出的;

  ⑨其他危害学生食品安全卫生的情况。

  5、陪餐人员就餐后发生头晕、呕吐、腹痛、腹泻、嗜睡等明显症状,排除自身身体原因的,应当立即向学校报告,并对当餐同类食品就餐学生进行跟踪观察。

  6、陪餐人员因故无法陪餐的,应当及时向学校报告,由学校在就餐前选定其他人员陪餐,并搞好有关工作。

  孩子的饮食健康是每位家长永远关心的话题,为了提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水平,保障孩子们的饮食安全,每月最后一周的周五固定为本校的家长陪餐日,轮流邀请5-9名家长到校与孩子一起共进午餐。具体方案如下:一、参观食堂由食堂管理人员引导参与陪餐的家长参观食堂内外环境卫生,介绍食堂基本情况,讲解食堂采购、保管、清洗、加工、消毒、就餐、留样、人员管理、食物中毒应急预案等方面的具体做法。陪餐家长现场观看工作人员的操作。二、共进午餐陪餐家长和孩子一起共进午餐,品尝饭菜,监督检查饭菜质量、饭菜数量。三、监督反馈饭后,由陪餐家长填写《家长陪餐监督检查表》,向学校提出具体意见和合理化建议。食堂管理人员对陪餐家长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整理、分析,及时制定改进措施,形成分析报告(食堂管理机构成员签字)。及时将整理好的家长意见和建议以及整改情况反馈给本次陪餐的家长。

  为贯彻落实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进一步强化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彰显以人为本的办学宗旨,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保证学生的用餐安全,现融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教师陪餐制度。

  1、陪餐人员由当天的值日教师组成,由当天行政值日安排就餐人员,每天早餐、中餐按时在学校食堂陪餐。

  2、陪餐教师必须及时主动介绍学生情况并及时意见反馈学生意见,搜集对食堂工作、生活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报告学校以便及时改良。

  3、每次陪餐人员必须提前30分钟进入食堂,首先检查食品卫生,然后检查饭菜质量,检查时采取一看,二闻,三尝的工作流程,所尝饭菜必须与学生饭菜完全一样,确定无任何问题才能向学生出售,应在登记表中作好记录,若有不良反应,迅速上报学校,同时阻止他人不得食用,不得将食品带出食堂。

  4、陪餐人员必须检查食堂所有餐具与否消毒、与否严格执行饭菜留样管理规定。

  5、未经学校安排其它人员不得进入食堂陪餐。

  6、陪餐人员必须高度负责,以保证学生的用餐安全。否则,追责陪餐人员责任,违背法律法规按有关规定继续执行。

  7、本制度从20xx年3月1日执行。

  1、学校推行吃饭餐制,至少存有两位以上领导及全体班主任每天按时至食堂或学生用餐地点陪餐。

  2、陪餐领导要及时主动了解学生情况,及时反馈学生意见,收集对食堂工作、生活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报告学校以便及时改进。

  3、领导必须熟识每餐的菜谱,并为学校食堂献计献策,提升学生生活。

  4、领导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登记,及时填写当天日志。

  5、领导与班主任绝无困难须要告假无法陪餐,必须知会分管领导,以便调整。

  6、领导当天要检查食堂是否严格执行原料购进验收登记、物品索证索票、饭菜留样等管理规定。

  7、每次就餐前,陪餐领导必须提早30分钟步入食堂或学生用餐地点,首先检查食品卫生,然后检查饭菜质量,检查时实行一看看,二闻,三闻的工作流程,所尝饭菜必须与学生饭菜全然一样,确认并无任何问题学生方可食用,同时搞好记录。

  8、陪餐人员检查、食用10分钟后无不良反应,应在登记表中认真填写情况记载,并签好姓名和时间。若有不适情况反应,迅速上报学校主管领导或校长,同时抽食堂工作人员,迅速阻止其他人不得食用。

  9、未经学校精心安排,其他人员严禁步入食堂或学生用餐地点陪餐。

  一、学校建立领导或教师轮流陪同学生就餐制度,有陪餐人员安排表,以确保当餐所提供的食品都有领导或教师陪餐。

  二、陪餐人员应当按照精心安排,随同学生一起用餐。负责管理对食品的外观、口味、质量等展开深入细致评价,负责管理对食堂卫生环境、从业人员工作情况等展开监督,负责管理征询用餐学生的意见建议,并搞好陪餐记录。

  三、陪餐人员要认真填写《领导、教师陪餐记录》,内容应包括日期和餐次,食品的品种名称、外观、口味、质量等的直观评价,就餐秩序评价,学生反馈意见,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陪餐人签名等。陪餐记录必须由陪餐人员在本次陪餐后详细记载。

  四、陪餐人员对以下情况应立即表示或暂停,并建议食堂管理人员及时自查制止:一就是食品加工距供餐时间过长的;二就是食堂食品未实行防蝇措施,食用前受蚊蝇轻微污染的;三就是食堂制作凉拌菜、四季豆、野生菌;四就是食品存有腐烂变质等感官问题的;五就是食品存有显著的口味异常;六就是食品质量极差,学生充分反映注重的;七就是其他危害学生食品安全卫生的情况。

  五、陪餐人员就餐后发生头晕、呕吐、腹痛、腹泻等明显症状,排除自身身体原因的,应当立即向学校报告,并对当餐同类食品就餐学生进行跟踪观察。

  六、陪餐人员应当严苛履行职责,对不能深入细致记述陪餐记录、不及时表示存有问题的,给与抨击教育;对危害学生身心健康的安全问题无法及时发现或不及时阻止、发生显著中毒或病毒感染症状不及时报告,导致恶劣影响的,视情况酌定给与行政处分。

  七、食堂工作人员应认真听取陪餐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对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篇二:学校领导陪餐制度

  

  学校食堂陪餐制度

  学校食堂陪餐制度

  学校制定食堂陪餐制度,是为了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确保学生的就餐安全。下面是小编准备的学校食堂陪餐制度,欢迎阅读。

  学校食堂陪餐制度

  篇1为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进一步提高食堂饭菜质量和服务水平,保障师生在食堂的饮食安全,根据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1、学校针对食堂建立行政领导轮流陪同学生就餐制度。

  2、学校定期指定一名以上行政领导、食堂管理员或教师代表进行陪餐。学校统一制定陪餐安排表,并交由食堂管理人员存档备案。

  3、陪餐人员负责对当餐食堂饭菜的外观、口味、质量等进行认真评价,负责对食堂卫生环境、从业人员工作情况等进行监督,负责征求就餐学生的意见建议,并做好陪餐记录。

  4、陪餐记录由学校统一印制,内容应包括日期和餐次,饭菜的品种名称、外观、口味、质量等的直观评价,学生反馈意见,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陪餐人签名等。陪餐记录必须由陪餐人员在本次陪餐后详细记载。

  5、陪餐人员对以下情况应当立即指出,并要求食堂管理人员及时整改纠正:

  ①食堂卫生环境较差、物品摆放杂乱的;

  ②食堂防蝇、防尘、防鼠设施不足的;

  ③食堂工作人员未穿戴工衣、工帽,未戴一次性餐用手套或用专用工具直接接触待出售食品的,以及其他不符合从业人员职业行为要求的;

  ④饭菜口味过淡或过咸的;

  ⑤饭菜加工距销售时间过长的;

  ⑥餐饮用具未按要求消毒的;

  ⑦其他应当及时整改纠正以确保食品安全卫生的情况。

  6、陪餐人对以下情况应当立即制止,并督促食堂管理人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①食堂待出售饭菜未采取防蝇措施,出售前受到蚊蝇严重污染的;

  ②食堂制作凉拌菜或提供冷饮的;

  ③上餐剩饭菜下餐继续加工销售的;

  ④土豆有发青、发芽现象未充分去除的;

  ⑤四季豆、土豆未充分煮熟烧透的,冷冻食品未达到中心加工温度的;

  ⑥饭菜有发霉变质等感官问题的;

  ⑦饭菜有明显的口味异常;

  ⑧饭菜质量较差,学生反映突出的;

  ⑨其他危害学生食品安全卫生的情况。

  7、陪餐人员就餐后发生头晕、呕吐、腹痛、腹泻、嗜睡等明显症状,排除自身身体原因的,应当立即向校长报告,并对当餐同类食品就餐学生进行跟踪观察。

  8、陪餐人员应严格履行职责,对不认真记载陪餐记录、不及时指出整改问题的,给予批评教育;对危害学生健康的安全问题不能及时发现或不及时制止、出现明显中毒或感染症状不及时报告,造成恶劣后果的,视情况轻重给予行政处分。

  9、陪餐人员因故不能陪餐的,应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由学校领导在就餐前指定其他人员陪餐,并做好相关工作。

  10、食堂管理人员应认真听取陪餐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对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12、校长每学期应至少陪餐四次(每月一次),同时要加强对食堂陪餐情况的检查,定期通报检查情况。

  20xx年9月2日

  学校食堂陪餐制度

  篇2为贯彻落实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体现以人为本的办学宗旨,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确保学生的就餐安全,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教师陪餐制度。

  1、陪餐人员由当天的值日教师组成,由当天行政值日安排就餐人员,每天早餐、中餐按时在学校食堂陪餐。

  2、陪餐教师要及时主动了解学生情况并及时反馈学生意见,收集对食堂工作、生活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报告学校以便及时改进。

  3、每次陪餐人员必须提前30分钟进入食堂,首先检查食品卫生,然后检查饭菜质量,检查时采取一看,二闻,三尝的工作流程,所尝饭菜必须与学生饭菜完全一样,确定无任何问题才能向学生出售,应在登记表中作好记录,若有不良反应,迅速上报学校,同时阻止他人不得食用,不得将食品带出食堂。

  4、陪餐人员要检查食堂所有餐具是否消毒、是否严格执行饭菜留样管理规定。

  5、未经学校安排其它人员不得进入食堂陪餐。

  6、陪餐人员要高度负责,以确保学生的就餐安全。否则,追究陪餐人员责任,违反法律法规按有关规定执行。

  7、本制度从20xx年3月1日执行。

  学校食堂陪餐制度

  篇3为落实上级有关食堂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确保学生就餐安全,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学校领导实行陪餐制,按时进入学生餐厅进行陪餐。

  第二条陪餐领导必须按时在学校食堂就餐。第三条陪餐领导每顿提前10分钟进入厨房,首先检查食品卫生,然后在各种熟食中分别进行品尝一定数量的食品,不得漏尝,不得将食品带出食堂。

  第四条陪餐领导检查、食用10分钟后,应在登记表中认真填写情况记载,并签好姓名和时间。若有不适情况反应,立即上报校长,并阻止其他人员食用。

  第五条未经安排,其他人员不得进入食堂陪餐。

  第六条陪餐领导要及时收集学生对学校工作、生活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报告学校以便及时改进。

  第七条陪餐领导要熟悉每餐的菜谱,并为学校食堂献计献策,改善学生生活。

  第八条陪餐领导要主动了解学生情况及时反馈学生意见,认真填写陪餐日志。

  学校食堂陪餐制度

  篇4为了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确保学生就餐安全,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家长陪餐制度。

  1.学校针对食堂建立家长陪餐制度。

  2.家长根据学校安排进行陪餐。学校统一制定陪餐安

  排表,并交由食堂管理人员存档备案。

  3.陪餐家长负责对当餐食堂饭菜的外观、口味、质量等进行认真评价,负责对食堂卫生环境、从业人员工作情况等进行监督,并做好陪餐记录。

  4.陪餐记录由学校统一印制,内容应包括日期和餐次,饭菜的品种名称、外观、口味、质量等的直观评价。陪餐人陪餐后填写陪餐记录。

  5.陪餐家长对以下情况应当立即指出,并要求食堂管理人员及时整改纠正:①食堂卫生环境较差、物品摆放杂乱的;②食堂防蝇、防尘、防鼠设施不足的;③食堂工作人员未穿戴工衣、工帽,未戴一次性餐用手套或用专用工具直接接触待出售食品的,以及其他不符合从业人员职业行为要求的;④饭菜口味过淡或过咸的;⑤饭菜加工距销售时间过长的;⑥餐饮用具未按要求消毒的;⑦其它应当及时整改纠正以确保食品安全卫生的情况。

  6.陪餐家长对以下情况应当立即制止,并督促食堂管理人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①食堂待出售饭菜未采取防蝇措施,出售前受到蚊蝇严重污染的;②食堂制作凉拌菜或提供冷饮的;③上餐剩饭菜下餐继续加工销售的;④土豆有发青、发芽现象未充分去除的;⑤四季豆、土豆未充分煮熟烧透的,冷冻食品未达到中心加工温度的;⑥饭菜有发霉变质等感官问题的;⑦饭菜有明显的口味异常;⑧饭菜质量较差,学生反映突出的;⑨其它危害学生食品安全卫生的情况。

  7.陪餐家长就餐后发生头晕、呕吐、腹痛、腹泻、嗜睡等明显症状,排除自身身体原因的,应当立即向学校领导报告,并对当餐同类

  食品就餐学生进行跟踪观察。

  8.陪餐家长因故不能陪餐的,应及时向食宿科报告,由食宿科在就餐前指定其他家长陪餐,并做好相关工作。

  9.食堂管理人员应认真听取陪餐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对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篇三:学校领导陪餐制度

  

  中小学校长陪餐制度

  学校制定食堂陪餐制度,是为了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

  作的文献精神,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保证学生的就餐安全。下面是学校食堂陪餐条例,欢迎参阅。

  为保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进一步提高食堂饭菜质量和服务水平,保障师生在食堂的饮食安全,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学校针对食堂建立行政领导轮流陪同学生就餐制度。

  2、学校定期指定一名以上行政领导、食堂管理员或教师代表进行陪餐。学校统一制定陪餐安排表,并交由食堂管理人员存档备案。

  3、陪餐人员负责对当餐食堂饭菜的外观、口味、质量等进行认真评价,负责对食堂卫生环境、从业人员工作情况等进行监督,负责征求就餐学生的意见建议,并做好陪餐记录。

  4、陪餐记录由学校统一印制,内容应涉及日期和餐次,饭菜的品种名称、外观、口味、质量等的直观评价,学生反

  馈意见,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陪餐人署名等。陪餐记录必须由陪餐人员在本次陪餐后具体记载。

  5、陪餐人员对以下情况应当立即指出,并规定食堂管理人员及时整改纠正:

  ①食堂卫生环境较差、物品摆放杂乱的;

  ②食堂防蝇、防尘、防鼠设施局限性的;

  ③食堂工作人员未穿戴工衣、工帽,未戴一次性餐用手套或用专用工具直接接触待出售食品的,以及其他不符合从业人员职业行为规定的;

  ④饭菜口味过淡或过咸的;

  ⑤饭菜加工距销售时间过长的;

  ⑥餐饮用品未按规定消毒的;

  ⑦其他应当及时整改纠正以保证食品安全卫生的情况。

  6、陪餐人对以下情况应当立即制止,并督促食堂管理人员及时采用相应措施:

  ①食堂待出售饭菜未采用防蝇措施,出售前受到蚊蝇严重污染的;

  ②食堂制作凉拌菜或提供冷饮的;

  ③上餐剩饭菜下餐继续加工销售的;

  ④土豆有发青、发芽现象未充足去除的;

  ⑤四季豆、土豆未充足煮熟烧透的,冷冻食品未达成中心加工温度的;

  ⑥饭菜有发霉变质等感官问题的;

  ⑦饭菜有明显的口味异常;

  ⑧饭菜质量较差,学生反映突出的;

  ⑨其他危害学生食品安全卫生的情况。

  7、陪餐人员就餐后发生头晕、呕吐、腹痛、腹泻、嗜睡等明显症状,排除自身身体因素的,应当立即向校长报告,并对当餐同类食品就餐学生进行跟踪观测。

  8、陪餐人员应严格履行职责,对不认真记载陪餐记录、不及时指出整改问题的,给予批评教育;对危害学生健康的安全问题不能及时发现或不及时制止、出现明显中毒或感染症状不及时报告,导致恶劣后果的,视情况轻重给予行政处分。

  9、陪餐人员因故不能陪餐的,应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由学校领导在就餐前指定其别人员陪餐,并做好相关工作。

  10、食堂管理人员应认真听取陪餐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对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贯彻。

  12、校长每学期应至少陪餐四次(每月一次),同时要加强对食堂陪餐情况的检查,定期通报检查情况。

  20xx年9月2日

  为贯彻贯彻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文献精神,体现以人为本的办学宗旨,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保证学生的就餐安全,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教师陪餐制度。

  1、陪餐人员由当天的值日教师组成,由当天行政值日安排就餐人员,天天早餐、中餐准时在学校食堂陪餐。

  2、陪餐教师要及时积极了解学生情况并及时反馈学生意见,收集对食堂工作、生活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报告学校以便及时改善。

  3、每次陪餐人员必须提前30分钟进入食堂,一方面检查食品卫生,然后检查饭菜质量,检查时采用一看,二闻,三尝的工作流程,所尝饭菜必须与学生饭菜完全同样,拟定无任何问题才干向学生出售,应在登记表中作好记录,若有不良反映,迅速上报学校,同时阻止别人不得食用,不得将食品带出食堂。

  4、陪餐人员要检查食堂所有餐具是否消毒、是否严格执行饭菜留样管理规定。

  5、未经学校安排其它人员不得进入食堂陪餐。

  6、陪餐人员要高度负责,以保证学生的就餐安全。否则,追究陪餐人员责任,违反法律法规按有关规定执行。

  7、本制度从20xx年3月1日执行。

  清镇市犁倭小学

  20xx年3月21日

  为了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保证学生就餐安全,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校教师陪餐制度。

  1、陪餐教师按值班表由值班教师轮流。天天准时到食堂或学生就餐地点陪餐。

  2、陪餐教师要及时积极了解学生情况及时反馈学生意见,收集对食堂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报告学校以便及时改善。

  3、陪餐教师要熟悉每餐的菜谱,并为学校食堂献计献

  策,改善学生生活。

  4、陪餐教师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登记,及时填写当天日记。

  5、陪餐教师确有困难不能陪餐要向分管领导请假,以便调整。

  6、陪餐教师当天要检查食堂是否严格执行原料购进验收登记、物品索证索票、饭菜留样等管理规定。

  7、陪餐人员每次必须提前30分钟进入食堂或学生就餐地点,一方面检查食品卫生,然后检查饭菜质量,检查时采用一看,二闻,三尝的工作流程,所尝饭菜必须与学生饭菜完全同样,拟定无任何问题才向学生开餐,同时做好记录,若有不良反映,迅速上报学校,同时阻止别人不得食用,不得将食品带出食堂或就餐地点。

  8、陪餐人员食用10分钟后无不良反映,应在登记表中认真填写情况记载,并签好姓名和时间。若有不适情况反映,迅速上报学校分管领导或校长,同时抽调食堂工作人员,迅速阻止其别人不得食用。

  9、未经学校安排的其别人员不得进入食堂或学生就餐地点陪餐。

  学校为让在校学生吃得舒心,家长放心;保证食堂食品安全,进一步提高食堂饭菜质量和服务水平,保障学生在食堂的饮食安全,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教师陪餐制度。

  1、陪餐人员应按照安排,随同学生一起就餐。负责对所食用饭菜的外观、口味、质量等进行认真评价,负责对食堂卫生环境、从业人员工作情况等进行监督,负责征求就餐学生的意见建议,并做好陪餐记录。

  2、陪餐人员负责维持食堂学生秩序和纪律。

  3、陪餐人员对以下情况应当立即指出,并规定食堂管理人员及时整

  改纠正:

  ①食堂卫生环境较差的;

  ②食堂防蝇、防尘、防鼠设施局限性的;

  ③食堂工作人员未穿戴工衣、工帽,女工作人员留长发、戴首饰

  的,未戴一次性餐用手套或用专用工具直接接触待出售食品的,以及其他不符合从业人员职业行为规定的;

  ④饭菜口味过淡或过咸的;

  ⑤饭菜加工距开始用餐时间过长的;

  ⑥其他应当及时整改纠正以保证食品安全卫生的情况。

  4、陪餐人对以下情况应当立即制止,并敦促食堂管理人员及时采用

  相应措施:

  ①食堂加工完毕的饭菜未采用防蝇措施,学生食用前受到蚊蝇严重污染的;

  ②食堂制作凉拌菜或提供冷饮的;

  ③上餐剩饭菜未经冷藏保管,下餐继续加工食用的;

  ④土豆有发青、发芽现象未充足去除的;

  ⑤有加工四季豆、土豆未充足煮熟烧透的,冷冻食品未达成中心加工温度的;

  ⑥饭菜有发霉变质等感官问题的;

  ⑦饭菜有明显的口味异常;

  ⑧饭菜质量较差,学生反映突出的;

  ⑨其他危害学生食品安全卫生的情况。

  5、陪餐人员就餐后发生头晕、呕吐、腹痛、腹泻、嗜睡等明显症状,排除自身身体因素的,应当立即向学校报告,并对当餐同类食品就餐学生进行跟踪观测。

  6、陪餐人员因故不能陪餐的,应及时向学校报告,由学校在就餐前指定其别人员陪餐,并做好相关工作。

篇四:学校领导陪餐制度

  

  学校集中用餐陪餐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确保学生就餐安全,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领导陪餐制度。

  1、学校实行陪餐制,领导和管理人员按值班表由值班人员轮流。每天按时到食堂或学生就餐地点陪餐。

  2、陪餐领导要及时主动了解学生情况,及时反馈学生意见,收集对食堂工作、生活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报告学校以便及时改进。

  3、领导要熟悉每餐的菜谱,并为学校食堂献计献策,改善学生生活。

  4、领导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登记,及时填写当天陪餐记录。

  5、领导确有困难不能陪餐,要告知分管领导,以便调整。

  6、领导当天要检查食堂是否严格执行原料购进验收登记、物品索证索票、饭菜留样等管理规定。

  7、每次就餐前,陪餐人员必须提前30分钟进入食堂或学生就餐地点,首先检查食品卫生,然后检查饭菜质量,检查时采取一看,二闻,三尝的工作流程,所尝饭菜必须与学生饭菜完全一样,确定无任何问题学生方可食用,同时做好记录。

  8、陪餐人员检查、食用10分钟后无不良反应,应在登记表中认真填写情况记载,并签好姓名和时间。若有不适情况反应,迅速上报学校主管领导或校长,同时抽食堂工作人员,迅速阻止其他人不得食用。

  9、未经学校安排,其他人员不得进入食堂或学生就餐地点陪餐。

篇五:学校领导陪餐制度

  

  学校领导教师陪餐制度

  为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进一步提高食堂饭菜质量和服务水平,保障师生在食堂的饮食安全,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1、学校食堂必须建立领导或教师轮流陪同学生就餐制度。

  2、学校食堂每餐必须指定一名以上食堂管理、从业人员以外的领导或教师进行陪餐。

  3、陪餐人员应按照安排,随同学生一起就餐,并做好陪餐记录。

  4、陪餐人员对以下情况应当立即指出,并要求食堂管理人员及时整改纠正:

  ①食堂卫生环境较差的;

  ②食堂防蝇、防尘、防鼠设施不足的;

  ③食堂工作人员未穿戴工衣、工帽,女工作人员留长发、戴首饰的,以及其他不符合从业人员职业行为要求的;

  ④饭菜口味过淡或过咸的;

  ⑤饭菜加工距销售时间过长的;

  ⑥其他应当及时整改纠正以确保食品安全卫生的情况。

  7/45、陪餐人对以下情况应当立即制止,并敦促食堂管理人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①食堂待出售饭菜未采取防蝇措施,出售前受到蚊蝇严重污染的;

  ②食堂制作凉拌菜或提供冷饮的;

  ③上餐剩饭菜未经冷藏保管,下餐继续加工销售的;

  ④土豆有发青、发芽现象未丢弃的;

  ⑤食物未充分煮熟烧透的,冷冻食品未达到中心加工温度的;

  ⑥饭菜有发霉变质等感官问题的;

  ⑦饭菜有明显的口味异常;

  ⑧饭菜质量较差,学生反映突出的;

  ⑨其他危害学生食品安全卫生的情况。

  6、陪餐人员就餐后发生头晕、呕吐、腹痛、腹泻、嗜睡等明显症状,排除自身身体原因的,应当立即向校长报告,并对当餐同类食品就餐学生进行跟踪观察。

  7、陪餐人员应严格履行职责,对不认真记载陪餐记录、不及时指出整改问题的,给予批评教育;对危害学生健康的安全问题不能及时发现或不及时制止、出现明显中毒或感染症状不及时报告,造成恶劣影响的,视情况轻重给予行政处分。

  8/48、陪餐人员因故不能陪餐的,应及时向学校报告,由学校在就餐前指定其他人员陪餐,并做好相关工作。

  9、食堂管理人员应认真听取陪餐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对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10、各完小学校校长每天必须陪餐,同时要加强对食堂陪餐情况的检查,定期通报检查情况。

  杨埠镇中心小学

  2017、6、6内容总结

  (1)学校领导教师陪餐制度

  为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进一步提高食堂饭菜质量和服务水平,保障师生在食堂的饮食安全,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2)3、陪餐人员应按照安排,随同学生一起就餐,并做好陪餐记录

  (3)6、陪餐人员就餐后发生头晕、呕吐、腹痛、腹泻、嗜睡等明显症状,排除自身身体原因的,应当立即向校长报告,并对当餐同类食品就餐学生进行跟踪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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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学校领导陪餐制度

  

  学校领导陪餐制度集合7篇

  为了贯彻《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要求,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确保学生就餐安全和满意度,结合学校统一征订营养餐的实际校情,特制定校长陪餐制度。

  一、学校实行校长陪餐制,校长是指校级领导,校级领导按值班表由轮流到学生就餐地点陪餐。陪餐校长因故不能陪餐的,应及时调换其他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不得空岗。陪餐校长在每日陪餐结束后做好陪餐记录。学校安全办按照学校食品安全档案管理要求,陪餐记录册应存档并至少保存三年。

  二、陪餐校长在陪餐过程中,要及时主动了解学生就餐情况,及时反馈学生对餐饮的意见,以供送餐企业及时改进。

  三、陪餐校长应在学生就餐前30分钟对送餐过程进行检查,并试吃学生餐。

  (一)存在以下情况应当立即指出,并要求送餐企业及时整改纠正:

  1.卫生环境较差、物品摆放杂乱的;

  2.工作人员未穿戴工衣、工帽,未戴一次性餐用手套或用专用工具直接接触待出售食品的,以及其他不符合从业人员职业行为要求的;

  2.饭菜口味过淡、过辣或过咸的;

  3.饭菜烧熟后食用时限超2小时(常温放置)或超4小时(热藏:保持食品的中心温度保持在60℃以上)的;

  4.餐饮用具未按要求消毒的;

  5.送餐车、餐盒周转箱不洁,送餐人员个人卫生不符合餐饮服务人员卫生要求的;

  6.送餐车、餐盒周转箱达不到保温要求的;

  7.其他应当及时整改纠正以确保食品安全卫生的情况。

  (二)存在以下情况应当立即制止,并送餐企业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1.送餐企业对饭菜未采取防蝇措施,送到学校后受到蚊蝇严重污染的;

  2.制作冷荤类、生食类、裱花蛋糕的;

  3.制作四季豆、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的;

  4.饭菜有发霉变质、掺有杂物等感官问题的;

  5.饭菜有明显的口味异常;

  6.餐盒运送过程中受到环境污染的;

  7.其他有碍食品安全情况。

  四、陪餐过程中,陪餐校长应和学生在同区域就餐。同时,要对学生就餐秩序、所食用饭菜的外观、口味、质量等进行评价,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当天反馈给相应责任人,限期整改。

  五、陪餐校长就餐后发生头晕、呕吐、腹痛、腹泻、嗜睡等症状,排除自身身体原因的,应当立即告知学校负责人;同时,对当餐同类食品就餐学生进行跟踪观察。如发现学生出现类似身体不适反应,按照学校食品安全问题处理的有关预案进行处置。

  为了贯彻《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要求,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确保学生就餐安全和满意度,结合学校统一征订营养餐的实际校情,特制定校长陪餐制度。

  一、学校实行校长陪餐制,校长是指校级领导,校级领导按值班表轮流到学生就餐地点陪餐。

  陪餐校长因故不能陪餐的,应及时调换其他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不得空岗。陪餐校长在每日陪餐结束后做好陪餐记录。学校安全办按照学校食品安全档案管理要求,陪餐记录册应存档并至少保存三年。

  二、陪餐校长在陪餐过程中,要及时主动了解学生就餐情况,及时反馈学生对餐饮的意见,以供送餐企业及时改进。

  三、陪餐校长应在学生就餐前30分钟对送餐过程进行检查,并试吃学生餐。

  (一)存在以下情况应当立即指出,并要求送餐企业及时整改纠正:

  1、卫生环境较差、物品摆放杂乱的;

  2、工作人员未穿戴工衣、工帽,未戴一次性餐用手套或用专用工具直接接触待出售食品的,以及其他不符合从业人员职业

  行为要求的;

  3、饭菜烧熟后食用时限超2小时(常温放置)或超4小时(热藏:保持食品的中心温度保持在60℃以上)的;

  4、餐饮用具未按要求消毒的;

  5、送餐车、餐盒周转箱不洁,送餐人员个人卫生不符合餐饮服务人员卫生要求的;

  6、送餐车、餐盒周转箱达不到保温要求的;

  7、其他应当及时整改纠正以确保食品安全卫生的情况。

  (二)存在以下情况应当立即制止,并送餐企业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1、送餐企业对饭菜未采取防蝇措施,送到学校后受到蚊蝇严重污染的;

  2、制作冷荤类、生食类、裱花蛋糕的;

  3、制作四季豆、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的;

  4、饭菜有发霉变质、掺有杂物等感官问题的;

  5、饭菜有明显的口味异常;

  6、餐盒运送过程中受到环境污染的;

  7、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情况。

  四、陪餐过程中,陪餐校长应和学生在同区域就餐。

  同时,要对学生就餐秩序、所食用饭菜的外观、口味、质量等进行评价,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当天反馈给相应责

  任人,限期整改。

  五、陪餐校长就餐后发生头晕、呕吐、腹痛、腹泻、嗜睡等症状,排除自身身体原因的,应当立即告知学校负责人;

  同时,对当餐同类食品就餐学生进行跟踪观察。如发现学生出现

  类似身体不适反应,按照学校食品安全问题处理的有关预案进行处置。

  1、学校实行陪餐制,至少有两位以上领导及全体班主任每天按时到食堂或学生就餐地点陪餐。

  2、陪餐领导要及时主动了解学生情况,及时反馈学生意见,收集对食堂工作、生活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报告学校以便及时改进。

  3、领导要熟悉每餐的菜谱,并为学校食堂献计献策,改善学生生活。

  4、领导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登记,及时填写当天日志。

  5、领导与班主任确有困难需请假不能陪餐,要告知分管领导,以便调整。

  6、领导当天要检查食堂是否严格执行原料购进验收登记、物品索证索票、饭菜留样等管理规定。

  7、每次就餐前,陪餐领导必须提前30分钟进入食堂或学生就餐地点,首先检查食品卫生,然后检查饭菜质量,检查时采取一看,二闻,三尝的工作流程,所尝饭菜必须与学生饭菜完全一样,确定无

  任何问题学生方可食用,同时做好记录。

  8、陪餐人员检查、食用10分钟后无不良反应,应在登记表中认真填写情况记载,并签好姓名和时间。若有不适情况反应,迅速上报学校主管领导或校长,同时抽食堂工作人员,迅速阻止其他人不得食用。

  9、未经学校安排,其他人员不得进入食堂或学生就餐地点陪餐。

  一、学校建立领导或教师轮流陪同学生就餐制度,有陪餐人员安排表,以确保当餐所提供的食品都有领导或教师陪餐。

  二、陪餐人员应按照安排,随同学生一起就餐。负责对食品的外观、口味、质量等进行认真评价,负责对食堂卫生环境、从业人员工作情况等进行监督,负责征求就餐学生的意见建议,并做好陪餐记录。

  三、陪餐人员要认真填写《领导、教师陪餐记录》,内容应包括日期和餐次,食品的品种名称、外观、口味、质量等的直观评价,就餐秩序评价,学生反馈意见,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陪餐人签名等。陪餐记录必须由陪餐人员在本次陪餐后详细记载。

  四、陪餐人员对以下情况应当立即指出或停止,并要求食堂管理人员及时整改纠正:

  一是食品加工距供餐时间过长的;

  二是食堂食品未采取防蝇措施,食用前受到蚊蝇严重污染的;

  三是食堂制作凉拌菜、四季豆、野生菌;

  四是食品有发霉变质等感官问题的;

  五是食品有明显的口味异常;

  六是食品质量较差,学生反映突出的;七是其他危害学生食品安全卫生的.情况。

  五、陪餐人员就餐后发生头晕、呕吐、腹痛、腹泻等明显症状,排除自身身体原因的,应当立即向学校报告,并对当餐同类食品就餐学生进行跟踪观察。

  六、陪餐人员应严格履行职责,对不认真记载陪餐记录、不及时指出存在问题的,给予批评教育;对危害学生健康的安全问题不能及时发现或不及时制止、出现明显中毒或感染症状不及时报告,造成恶劣影响的,视情况轻重给予行政处分。

  七、食堂工作人员应认真听取陪餐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对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为确保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进一步提高食堂饭菜质量和服务水平,保障师幼在食堂的饮食安全,结合本园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幼儿园食堂必须建立领导或教师轮流陪同幼儿就餐制度。

  2、幼儿园食堂每餐必须指定一名以上食堂管理、从业人员以外的领导或教师进行陪餐,确保当餐所提供的每一种饭菜都有领导或教师陪餐,并能听取一定比例就餐幼儿的意见,陪餐登记表交由食堂管理人员存档备案。

  3、陪餐人员应按照安排,随同幼儿一起就餐,负责对所食

  用饭菜的外观、口味、质量等进行认真评价,负责对食堂卫生环境、从业人员工作情况等进行监督,负责征求就餐幼儿的意见建议,并做好陪餐记录。

  4、陪餐人员对以下情况应当立即指出,并要求食堂管理人员及时整改纠正:

  ①食堂工作人员未穿戴衣帽,女工作人员留长发、戴首饰的,以及其他不符合从业人员职业行为要求的。

  ②其他应当及时整改纠正以确保食品安全卫生的情况。

  5、陪餐人对以下情况应当立即制止,并督促食堂管理人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①土豆有发青、发芽现象未充分去除的。

  ②豆浆未充分煮熟烧透的。

  ③饭菜质量较差,家长反映突出的。

  ④其他危害幼儿食品安全卫生的情况。

  6、陪餐人员就餐后发生头晕、呕吐、腹痛、腹泻、嗜睡等明显症状,排除自身身体原因的,应立即向园长报告,并对当餐同类食品就餐幼儿进行跟踪观察。

  7、陪餐人员应严格履行职责,对不认真记载陪餐记录、不及时指出整改问题的,给予批评教育。对危害幼儿健康的安全问题不能及时发现或不及时制止、出现明显中毒或感染症状不及时报告,造成恶劣影响的,视情况轻重给予行政处分。

  8、陪餐人员因故不能陪餐的,应及时向园长报告,由幼儿

  园在就餐前指定其他人员陪餐,并做好相关工作

  9、食堂管理人员应认真听取陪餐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对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10、幼儿园园长每周应至少陪餐一次,同时要加强对食堂陪餐情况的检查,定期通报检查情况。

  为贯彻落实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体现以人为本的办学宗旨,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确保学生的就餐安全,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领导干部陪餐制度。

  4月1日,由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卫健委联合印发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正式实施,明确要求中小学、幼儿园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应由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自学校开设学生午餐以来,我们蓼兰小学一直实行学校领导干部教师陪餐制度,学生的每一餐,都有班主任教师陪同。现在,学校将“陪餐制”形成规范的制度,每天每餐不仅有班主任教师陪餐,还有领导干部的“陪餐”。教师陪餐,最关注的是学生午餐秩序、用餐习惯、食品安全等,而领导陪餐则不限于此。领导干部陪餐,不仅交流学生对饭菜的口味、质量等内容的直观评价,还会聆听学生对学校工作、生活的反馈意见,对于发现的问题不仅仅是记录,还有整改。

  1、陪餐人员由当天的值日教师组成,由当天行政值日安排就餐人员,每天早餐、中餐按时在学校食堂陪餐。

  2、陪餐教师要及时主动了解学生情况并及时反馈学生意见,收集对食堂工作、生活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报告学校以便及时改进。

  3、每次陪餐人员必须提前30分钟进入食堂,首先检查食品卫生,然后检查饭菜质量,检查时采取一看,二闻,三尝的工作流程,所尝饭菜必须与学生饭菜完全一样,确定无任何问题才能向学生出售,应在登记表中作好记录,若有不良反应,迅速上报学校,同时阻止他人不得食用,不得将食品带出食堂。

  4、陪餐人员要检查食堂所有餐具是否消毒、是否严格执行饭菜留样管理规定。

  5、未经学校安排其它人员不得进入食堂陪餐。

  6、陪餐人员要高度负责,以确保学生的就餐安全。否则,追究陪餐人员责任,违反法律法规按有关规定执行。

  为确保我校食堂食品安全,进一步提高食堂饭菜质量和服务水平,保障师生在食堂的饮食安全,根据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健委联合发布《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有关要求,明确中小学幼儿园应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定期开放校园食堂,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建立负责人陪餐制度。

  1、建立行政领导和班主任轮流陪同学生就餐。每天早、中、晚餐,按时在指定食堂陪餐。未经学校安排其他人员不得进入食

  堂陪餐。

  2、每次陪餐人员必须提前30分钟进入食堂。换好专用服装,佩戴好一次性帽子和手套,进入餐厅首先检查食品卫生,然后检查饭菜外观、口味、质量等进行认真评价,检查时采取一看,二闻,三尝的工作流程,所尝饭菜必须与学生饭菜完全一样,若有不良反应,迅速上报学校,同时阻止他人不得食用,不得将食品带出食堂。在确定无任何问题后才能向学生出售。同时负责对食堂卫生环境、从业人员工作情况等进行监督,负责征求就餐学生的意见建议,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陪餐记录必须由陪餐人员在本次陪餐后详细记载,存档备案。

  3、陪餐人员就餐后发生头晕、呕吐、腹痛、腹泻、嗜睡等明显症状,排除自身身体原因的,应当立即向校长报告,并对当餐同类食品就餐学生进行跟踪观察。

  4、陪餐记录由学校统一印制,内容包括日期和餐次,饭菜的品种名称、外观、口味、质量等的直观评价,学生反馈意见。

  5、陪餐人员对以下情况应当立即指出,并要求食堂管理人员及时整改纠正:

  ①食堂卫生环境较差、物品摆放杂乱的;

  ②食堂防蝇、防尘、防鼠设施不足的;

  ③食堂工作人员未穿戴工衣、工帽,未戴一次性餐用手套或用专用工具直接接触待出售食品的,以及其他不符合从业人员职业行为要求的;

  ④饭菜口味过淡或过咸的;

  ⑤饭菜加工距销售时间过长的;

  ⑥餐饮用具未按要求消毒的;

  ⑦其他应当及时整改纠正以确保食品安全卫生的情况。

  6、陪餐人对以下情况应当立即制止,并督促食堂管理人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①食堂待出售饭菜未采取防蝇措施,出售前受到蚊蝇严重污染的;

  ②食堂制作凉拌菜或提供冷饮的;

  ③上餐剩饭菜下餐继续加工销售的;

  ④土豆有发青、发芽现象未充分去除的;

  ⑤土豆未充分煮熟烧透的,冷冻食品未达到中心加工温度的;

  ⑥饭菜有发霉变质等感官问题的;

  ⑦饭菜有明显的口味异常;

  ⑧饭菜质量较差,学生反映突出的;

  ⑨其他危害学生食品安全卫生的情况。

  ⑩陪餐人员要检查食堂所有餐具是否消毒、是否严格执行饭菜留样管理规定。

  7、陪餐人员应严格履行职责,对不认真记载陪餐记录、不及时指出整改问题的",由学校给予批评教育;对危害学生健康的安全问题不能及时发现或不及时制止、出现明显中毒或感染症状

  不及时报告,造成恶劣后果的,由学校行政会办会处理。

  8、陪餐人员因故不能陪餐的,应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由学校领导在就餐前指定其他人员陪餐,并做好相关工作。

  9、食堂管理人员应认真听取陪餐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对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10、校长每学期应至少陪餐四次(每月一次),同时要加强对食堂陪餐情况的检查,定期通报检查情况。

  11、为了更好做好食堂服务与师生的工作理念,后面还会考虑邀请家长到学校食堂一起就餐,及时发现和解决用餐问题。提前给家长下发邀请函,家长携带邀请函在学生下课前到达学校事务处,与陪餐班主任到食堂就餐。家长、学校陪餐的班主任和学生同在食堂窗口打饭,并在指定的陪餐桌上与学生一起就餐。陪餐过程中发现问题与当日陪餐干部和食堂负责人及时交流,就餐结束后,在记录上留下宝贵意见和建议。

  陪餐制度的执行,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食堂的管理,提高我校食堂饮食营养与安全的保障水平,确保食品安全,保证学生健康饮食,关注学生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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